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操作规程,提高房地产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全面性,防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业务人员遵循审慎稳健、实事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查询等方法,对申请立项的房地产信托项目之影响业务安全性的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并确认借款人、担保人等交易合作方(下称“交易对手”)提供信息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坚持独立调查原则。如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本指引为公司立项项目尽职调查的一般要求,业务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予以增减。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实行项目小组制,须为2人以上。项目小组成员应具备法律、财务、房地产行业等方面的相关知识。项目小组亦可根据需要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同参与尽职调查。

第六条项目小组对拟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调查和交易对手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直接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尽职调查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网络查询以及审核第三方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书等。具体形式包括:

(一)与交易对手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座谈;

(二)查阅交易对手之工商登记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审计报告、凭证等;

(三)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

(四)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掌握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五)询问交易对手相关人员;

(六)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作,充分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七)以面谈、发函询证等方式向包括交易对手之客户、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业其他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在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

(八)网络、报刊、电台等社会公开信息查询;

(九)其他可以采用的方式和措施。

第七条项目小组应根据交易对手及目标项目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留痕,认真做好记录并由随行人员签字。记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对手的证照原件、主要资产进行复印、扫描、现场拍照等方式。前述资料应作为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

第九条项目小组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应列明尽职调查工作的容以及结论。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容和方法

第一节交易对手基本情况调查

第十条交易对手设立、变更情况及开发资质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交易对手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等文件资料,核查交易对手设立程序、合并及分立情况、工商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房地产开

发资质等级等事项,对交易对手的设立、存续、变更、经营情况的合法性做出判断。因资料不全、不符、真伪不明,导致无法做出判断时,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核查。

对于系非企业的或境外设立的交易对手,项目小组应调查是否依其注册地法律有效成立及存续,核实其主体资格,如该交易对手为担保人,应调查其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必要时可委托交易对手所在地律师进行调查,出具相关法律意见。根据交易对手注册地的法律法规,项目小组还须进行其它相关的合规性调查。

第十一条交易对手发起人出资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交易对手的营业执照、发起协议、验资报告、历次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发起人的营业执照或明文件等有关资料,核查发起人是否已足额缴纳出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抽逃资金等情况。发起人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进一步了解未足额缴纳的原因、是否已构成违约。发起人如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核查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并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分析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第十二条交易对手股权结构、下属企业及股东背景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交易对手的营业执照、历次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审计报告等资料,及与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之同行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高管进行访谈,核查交易对手的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下属企业的情况(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控股比例、主营业务)及股东背景,了解有关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对于交易对手股东背景,必须追溯到交易对手的最终股东,了解最终股东对交易对手的持股状况和控制程度。如交易对手系民营、私营或集体企业,还要关注其创业、发展和经营的历史。

第十三条交易对手团队及自然人保证人调查。

项目小组应取得交易对手实际控制人、核心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等)或自然人保证人的个人简历,以及中层管理人员素

质结构,全部员工的概况等资料。对交易对手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保证人,项目小组应通过工商档案、网络、交易对手之同行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渠道查询其个人明的真实性。

第二节交易对手经营状况调查

第十四条交易对手管理层经营目标、经营理念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长短期经营目标、拟采取的措施及其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考察管理层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关注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决策及公司战略可感知的优劣势是否与目前的市场趋势完全一致,关注交易对手管理层的行业经验及是否采取前瞻性判断及行动。

第十五条交易对手的项目运营及开发能力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网络、交易对手之同行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渠道,查阅交易对手的审计报告等资料,了解交易对手所开发楼盘历史情况及交易对手品牌市场效应情况,包括所开发楼盘的规模、定位、市场反映、利润率等情况以及交易对手的知名度、市场份额、美誉度等情况,以评估交易对手的项目运营水平及开发能力。

第十六条交易对手的资产质量及区域多元化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查阅相关权属资料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的土地储备情况及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或投资收益)来源的开发项目情况,关注土地储备及项目的类型、地理位置、区域优势及增/贬值幅度,并对土地储备及构成主营业务收入(或投资收益)来源的项目按类别分析其投资回报或未来销售前景,评估交易对手资产的流动性、区域组合的有效性及获得高增值土地的能力。

第十七条交易对手的新项目开发及重大投资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新产品(新项目)开发及重大投资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交易对手对新项目开发的态度、发展战略是否基于新项

目开发而制定、被执行战略是否在公司以往业绩被证实的区域或领域完成,评估交易对手对新项目开发的投机成分、新项目开发风险是否有限、风险存在多大敞口及新项目开发失败对交易对手的财务影响。

第十八条交易对手的管理能力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财务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及控机制,包括公司重大决策是否经过充分科学论证并达到预期目标、管理层是否团结协作、公司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及合理、信用管理体系及业务监控机制是否完备、战略收益是否高于执行的潜在成本,并着重关注交易对手有无重大决策失误、是否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员工满意度是否较低、资金管理及使用是否粗放并导致浪费、主要客户是否违约并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第十九条交易对手的行业地位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网络、交易对手之同行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渠道,了解交易对手所开发项目在区域行业的竞争地位、排名,以及交易对手在所在区域或全国围房地产行业的综合实力排名。

第三节交易对手财务状况调查

第二十条交易对手的财务数据调查。

项目小组应取得交易对手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并关注是否经审计、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意见类型等信息。

遇交易对手不能出具审计报告时,可根据评估及决策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审计。

如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并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交易对手最近二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小组应通过咨询会计人员、查阅会议记录、取得公司管理层说明等方法,了解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对于境外设立的交易对手,必要时项目小组可聘请交易对手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或其它中介机构进行财务、资产评估、审计。

第二十一条交易对手的财务指标调查。

项目小组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时点财务报表,分析交易对手主要财务指标,调查相关财务风险:

(一)计算交易对手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交易对手的盈利能力、长短期偿债能力及营运能力。各项财务指标与房地产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偏离的,或各项财务指标及相关会计项目有较大变动的,应要求交易对手作出说明。

(二)分析交易对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重点关注经营活动创造现金的充分性和稳定性,评估交易对手是否经营正常。

(三)取得交易对手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明细资料,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分析比较交易对手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评价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其变动是否合理,了解账龄较长存货、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及交易对手采取的措施。

(四)取得交易对手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明细资料,查阅借款合同,了解各项借款的保证条款,查看银行贷款卡相关信息,分析目前交易对手的负债与资产以及在本次融资后的负债结构和总规模与总资产的配比情况,分析负债对交易对手经营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交易对手关联方交易及非经常性损益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访谈、查阅公司股权结构图和组织结构图、重要会议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方法,了解交易对手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关联方交易及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了解具体方式、途径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程度,对交易对手的盈利能力做出实质性判断。

第二十三条交易对手资金结构和融资渠道调查。

项目小组应分析交易对手现金流量流入流出结构,包括交易对手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比及流出比,评价交易对手融资及销售渠道是否畅通,是否

存在资金缺口;了解交易对手现有资金结构、融资渠道、未来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评估资金缺口是否可以得到解决及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交易对手未来营业收入调查。

项目小组应分析交易对手各类产品(或项目)近三年的销售收入(或投资收益)及其在全部收益中的比重、交易对手之主要客户或市场分布等情况,了解交易对手未来的收入来源,评估交易对手未来的收入是否可靠及稳定。

第二十五条交易对手的重大债务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查阅相关合同、董事会决议等方式,调查交易对手债务状况,重点关注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对交易对手偿债能力及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债务事项,应进行函证核实。

第二十六条交易对手对外担保的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审计报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与交易对手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进行访谈,查阅交易对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统计交易对手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例。

重点关注对交易对手偿债能力或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担保事项,评价交易对手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及金额,必要时应了解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

第四节交易对手法律状况调查

第二十七条交易对手重大违规行为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与交易对手法定代表人、高管进行访谈,查阅档案,向主管部门、税务、工商等部门查询、社会公开信息查询等多种方式,了解交易对手是否有违规记录。

对交易对手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自然人保证人,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

个人征信系统核查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第二十八条交易对手主要资产的合法性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财产权属凭证、购置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对交易对手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及专利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财产权属的合法性及完备性核查。对于对交易对手偿债能力及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核心资产,应向土地、房产、工商、知识产权等管理部门核实。

第二十九条交易对手重大诉讼、仲裁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社会公开信息查询,与交易对手的法定代表人、高管、公司法务人员、律师或法律顾问访谈,查阅公司的重大合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方式获取交易对手业已有及或有诉讼及仲裁事项信息。对业已存在并可能对交易对手偿债能力或担保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取得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及相关证据。

第三十条交易对手其他方面的或有风险调查。

项目小组必要时可通过向交易对手开户银行发函询证,确认交易对手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情况。

向相关人员询问交易对手对未来事项和合同的有关承诺,并查阅相关书面材料,包括合同和往来书面材料,确定是否存在不可撤销的承诺事项,分析其对交易对手未来的影响。

第五节资金所投向项目的调查

第三十一条资金所投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区域优势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实地走访开发项目现场、向有关部门咨询等方法,了解开发项目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各种生活、办公、商业设施的配套情况、开发项目所在区域的其他楼盘情况,以及开发项目所在区域未来的交通设施及城市发展规划等,并评判上述情况对开发项目投资回报或销售收入的影响。

项目小组应结合开发项目的物业形态,侧重关注开发项目及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开发项目销售前景的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大气、水体或

土壤被污染现象,是否存在化学、生物、物理(噪声、放射性、热、电磁波等)、固体废物等污染源,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开发项目品质、潜在客户购买意愿的其他因素,如陵墓、火化场、高档楼盘附近的棚户区等。

第三十二条开发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调查。

项目小组应了解开发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开发项目的物业类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规划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等主要规划指标,以及楼盘的组成结构、规划户数、层高、户型、楼盘销售定价等,以评判开发项目定位及营销的合理性。

第三十三条开发项目权证、许可证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看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各项批准文件、报批手续、各许可证原件及交易对手各种权证等,了解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方式、产权状况、批文落实情况以及“五证”的取得情况,必要时到相关部门或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核查开发项目手续,对开发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作出判断。

第三十四条开发项目开发进度及资金投入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与交易对手法定代表人、高管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总投资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包括开发项目是否分期开发,开工日期,计划封顶、竣工、交楼日期,预售日期和计划,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包括地价、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管理费用、营销费用、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等)、已投入资金情况、计划筹资举措等,并进一步评估开发项目现金流预测的合理性及开发进度安排的可行性。

第三十五条开发项目所在区域情况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与交易对手法定代表人、高管进行访谈、网络查询、向行业专家或专门机构咨询、获取权威机构统计数据及调研报告等方式,了解开发项目所在区域近年的经济建设、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态势,包括城市未来总体规划,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对开发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近年住宅、商业、写字楼等各类楼盘的平均价位和波动情况,近年房地产一手及二手房产的交投规模,以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消费意愿和习惯等,评估其对开发项目市场前景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开发项目盈利能力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与交易对手销售部门负责人沟通、获取权威市场调研机构的报告、走访竞争性项目等方法,了解开发项目的销售模式、市场定位、潜在客户的市场需求状况、与竞争性项目比较存在的优劣势以及是否有稳定的客户基础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通过查阅销售合同、公开信息资料等方法了解开发项目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及客户回款情况,评判开发项目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预测是否具有合理性。

第六节担保财产的调查

第三十七条担保财产价值调查。

项目小组可查阅担保财产价值评估报告,或在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对担保财产进行价值评估,以了解担保财产价值。同时应在根据本指引第二十八条对担保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质物)进行合法性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担保财产有无出租、抵押、质押、查封、留置、优先权、限制流通等权利限制,并评估权利限制对担保价值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担保财产流动性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向行业专家或第三方专门机构咨询等方式,判断担保财产的稀缺性及流动性,以评估担保财产的市场前景和变现风险。

第三十九条担保登记及处置方式调查。

项目小组可通过向登记主管部门、行业专家或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咨询等方式,了解办理担保登记及对担保财产进行处置的方式、要求、流程及所需时间,以评估担保的可行性。

第四章尽职调查工作的监督

第四十条部门领导及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十一条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小组提出项目审议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相应阶段的尽职调查报告及相关底稿文件。

第四十二条部门领导及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要求项目小组对未尽事宜重新

或进一步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项目发生重大事项变化,项目小组应及时报告,由部门领导及其授权的人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第五章尽职调查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四条尽职调查工作应形成底稿(格式见附件),底稿体现的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的各种书面记录文件、会议记录、开发项目或交易对手的有关政府批准文件、法律文件、制度文件、财务资料、承诺文件、合同文件、行业调查资料、诉讼等重大事项的有关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尽职调查报告》应当与底稿体现的容完全一致,并以底稿为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本指引由房地产金融业务总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及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 一、房地产收购的种类 房地产项目收购包括:在建工程转让和项目公司收购两种 1、在建工程转让又叫转让资产(烂尾楼的收购) 2、项目公司收购又叫股权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步骤: 1、项目收购意向书 2、项目尽职调查 3、洽谈正式合同 4、交接 三、意向书 意向书包括:1、意向股权数量;2、对价金额;3、意向金(一般锁定1000万-5000万共管一个月) 四、项目尽职调查 包括: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2、项目公司财务审计;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 (1)营业执照(包括正副本是否过期); (2)各种开发资质 (3)税务登记 (4)企业组织代码 (5)贷款卡 (6)所有股东的存在和变更情况 (7)股东章程的变化情况 (8)历次股东会议的会议纪要 (9)历次董事会的会议纪要 2、项目公司的财务审计 (1)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目的是主要审查项目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税务情况和债务情况) (2)项目公司需提供原始凭证和账册

(3)项目公司的往来账款情况(目的主要是考察项目的采取是否干净) (4)项目公司财务的现金流调查(目的主要是防止项目公司利用财务手段清理债权债务) (5)审计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6)审计项目公司的纳税情况、债务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 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的所有权证和批文,包括①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②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③项目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④开工证等。 (2)项目所在地的规划情况(包括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 (3)项目的可行性批复 (4)项目的规范性调查 (5)项目的以前的经济活动的调查 五、洽谈正式合同 六、交接和变更 1、公司证件的交接 2、公司所有印章的交接 3、公司所有材料的交接 4、项目场地的交接 七、股权收购的难点 1、溢价的处理方式 2、或有负债的保证 溢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股权+承担负债 或有负债保证主要防止项目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的合同和对外经济活动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收购尽调清单

资料清单 一、拟合作项目开发主体 1.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开发资质等证件复印件; 2.登记卡片、银行征信报告主体; 3.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公司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二、拟合作各项目土地 1.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书; 2.关于地块的红线图/认定地界图及当地政府的用地限制条件; 3.征地文件(如有): (1)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土地征收决定; (2)其他征地所需的文件、资料; (3)征地补偿合同或协议(或政府做出的搬迁决定); (4)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情况明细(包括已支付项目及金额,应付未付项目及金额),及相关付款凭证; (5)征地结案表; 4.土地出让/转让文件: (1)土地招拍挂相关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3)土地出让金收据;

(4)列明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费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转让金,大市政配套费用,动拆迁费用等),清单中应包括已支付、应支付项目及各项金额,并提交付款凭证; (5)列明取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款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清单中应包括已支付、应支付项目及各项金额),并提交已缴纳税费的付款凭证; (6)如在土地出让前与政府签订有相关合作框架协议请提供; 5.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 6.土地规划条件、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等; 7.关于土地的权利障碍设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查封)及他项权利证明和相关合同; 8.土地是否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说明; 9.任何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由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签发的文件或与第三方订立的文本。 三、拟合作各项目建设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 2.关于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3.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4.建设主管机关对项目的审核批复; 5.相关主管部门(环保、交通、卫生防疫、人防、园林、节水、消防、文物、市政等)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6.关于项目的合作开发和经营等事项的任何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

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甘肃普高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性质】为知道各子公司法律工作人员正确参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切实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依据《甘肃普高船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基本规程》和《甘肃普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路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投资的工作实际,指定本指引。 本指引系为向各子公司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方面的指导,以便对各子公司相关人员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进行评价,并非强制性规定,各子公司可根据具体事项的情况参考执行。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法律尽职调查,是指企业拟进行投资项目,如合资、重组、并购、重大资产购买等,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对有关(以下简称“被调查方”)的有关资料、文件、信息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做出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条【作用】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有以下作用: (1)帮助公司了解被调查方的情况,用于判断拟进行的投资项目是否具备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2)帮助公司决定是否调整该投资项目的价格以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3)帮助公司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投资项目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投资项目完成的时间表;

(4)帮助公司更加准确地确定该投资项目完成的前提条件和完成后的义务; (5)帮助被调查方为促使投资项目基本实现而尽早采取需要的补救措施或帮助公司在有关协议中增加被调查方的陈述和保证条款。第四条【责任】各子公司相关人员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时,应当具有尽职、尽责的态度,全面细致地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且应当在调查过程中注意保密。 第二章调查材料及调查方法 第五条【调查材料】调查材料是指及调查相关的,反映被调查方法情况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和档案等,在尽职调查中,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由被调查方提供的书面材料; (2)从第三方调取的书面陈述; (3)被调查方做出的书面陈述; (4)从其他中介机构获得的书面材料; (5)调查人员对于各类口头陈述的记录或者录音; (6)调查人员对于现场调查的记录。 第六条【独立调查】独立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从被调查方之外的第三方获取相关调查资料的调查方式。独立调查应当尽量从第三方处获取书面调查材料,若无法获得书面材料的,应当对第三方的调查答复进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完成日期:【】年【】月【】日) 目录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2 1.1项目背景2 1.2交易结构概述2 2融资人资信情况4 2.1融资公司基本情况4 2.2融资公司经营情况4 2.3融资人财务状况4 2.4融资人银行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5 3项目概况和建设情况5 3.1项目基本情况5 3.2项目建设条件6 3.3项目建设实施进度6 3.4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情况6 4项目市场情况7 4.1项目投资环境7 4.2项目分析及市场情况7 4.3项目租售情况预测8

5项目财务效益评估8 5.1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预测8 5.2项目资金来源情况10 5.3项目损益预测10 5.4项目有关财务效益指标11 6信托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12 6.1交易结构安排及信托计划摘要12 7意见及建议13 8项目资料13 1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 1.1 项目背景 此处简要介绍项目背景情况 例如:【】年【】月【】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省【】市【】地块,地块编号为【】(以下简称“【】项目”)。为【】希望由**信托就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的交付提供融资服务。 1.2 交易结构概述 1.2.1 简要描述本项目的信托结构 融资方式:【贷款】/【股权投资】 融资总成本: 融资人要求信托资金到位时间: 信托期限:【】年 公司收入:其中信托报酬方式收取【】% ;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 保管人保管费: 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项目发行计划(适用于集合类项目),详细制定项目的发行计划: 我公司私人银行部发行的额度【】万元 银行代销:【】万元发行费率: 第三方理财机构代发:【】万元发行费率: 1.2.2 项目现状 此处介绍项目现状,包括土地取得方式、价格(包括总价及楼面价格)、土地出让金缴纳进度、“四证”取得的情况、项目公司是否成立等情况 1.2.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共【】万元。 2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操作规程,提高房地产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全面性,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监会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业务人员遵循审慎稳健、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查询等方法,对申请立项的房地产信托项目之影响业务安全性的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并确认借款人、担保人等交易合作方(下称“交易对手”)提供信息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业务人员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坚持独立调查原则。如认为必要时,可附加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本指引为公司立项项目尽职调查的一般要求,业务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予以增减。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实行项目小组制,须为2人以上。项目小组成员应具备法律、财务、房地产行业等方面的相关知识。项目小组亦可根据需要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同参与尽职调查。 第六条项目小组对拟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调查和交易对手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直接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尽职调查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网络查询以及审核第三方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出具的报告或意见书等。具体形式包括:

(一)与交易对手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座谈; (二)查阅交易对手之工商登记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审计报告、凭证等; (三)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 (四)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掌握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五)询问交易对手相关人员; (六)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作,充分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七)以面谈、发函询证等方式向包括交易对手之客户、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业其他公司及金融机构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 询; (八)网络、报刊、电台等社会公开信息查询; (九)其他可以采用的方式和措施。 第七条项目小组应根据交易对手及目标项目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留痕,认真做好记录并由随行人员签字。记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对手的证照原件、主要资产进行复印、扫描、现场拍照等方式。前述资料应作为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 第九条项目小组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应列明尽职调查工作的内容以及结论。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交易对手基本情况调查 第十条交易对手设立、变更情况及开发资质调查。 项目小组应通过查阅交易对手的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等文件资料,核

(创业指南)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指引

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指引 (2011年7月1日) 为了督促和提醒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现将尽职调查问核程序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保荐机构所保荐项目的见面会召开当天,审核一处和二处审核员共同约请该项目的签名保荐代表人与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要求当场填写《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表》(以下简称“《问核表》”,附件一),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问核中存在不能当面回答或存在瑕疵,应当纳入补充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二、审核员审核过程中可以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业务和技术、历史沿革、公司治理和内控、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和其他事项,要求保荐代表人补充填写《问核表》。审核员补充提出的事项应该明确具体,并在《问核表》中列明需核查的范围或方式。 三、保荐项目的两名签名保荐代表人填写《问核表》的同时按规定的内容当面誊写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名确认。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问核程序,并签名确认。 五、《问核表》有审核一处、二处审核员暂时保管,在该项目封卷时将原件纳入存档。 六、审核员应对问核情况及问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情况评价表》(附件二)并转发审委工作处。评价结果将作为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考核和评价的依据之一。

附件一: 创业板保荐项目尽职调查问核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专业审慎的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判断并按照专业审慎的原则出具有关意见,而不是简单依赖所引用或间接取得的资料,核查过程的资料应纳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现场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基本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当事人承诺或声明、请有权机构出具确认文件或取得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原始凭证(电子卡)、咨询专家意见、查询央行企业征信系统等核查方式,采取这些方式应当以审慎、恰当、有效为原则。 3、表中所列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备注加以说明。初次问核存在不能当面回答的,应当如实说明并通过必要的补充程序或整改再次确认。

房地产尽职调查操作流程

房地产尽职调查 、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审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 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通常需要花费3-6个月时间。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 完成一个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判明潜在的各种问题、风险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具体来说有三点: 1、发现项目或企业内在价值 2、判明潜在的致命缺陷及对预期投资的可能影响 3、 为投资方案设计做准备 三、尽职调查的方法 1、审阅文件资料 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 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企业实地调查 查看企业厂房、土地、设备、产品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5、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四、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1、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 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2、实事求是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依据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3、事必躬亲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4、突出重点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为本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 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 6横向比较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五、尽职调查的流程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 对于一个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立项一一成立工作小组一一拟定调查计划/汇总资料一一撰写调 查报告一一内部复核一一递交汇报一一归档管理一一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尽职调查小组的人员构成: 项目负责人、财务专家、市场分析专家、法律专家、行业专家、业务专家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工作小组实施尽职调查 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 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六、尽职调查的范围 1、财务尽职调查 1)财务组织 财务组织结构图;年度经营计划、预算的编制、考核;财务分析的体系、报告流程;财务管理模式;内控制度;财务管理系统。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要点 私募基金内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的指引,包括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尽职调查主要内容、档案管理、尽职调查监督。附有尽职调查报告格式。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投资团队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 信、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取得相关 各方的资料,据此形成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的过程。其目的是掌握项目的第一手 材料,确保提交公司风控部和投资决策相关委员会审批的材料真实、简洁、明 晰,为其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 第二条各业务投资团队负责尽职调查工作。每一个项目至少包括一名投资团队 负责人以上人员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项目AB角色双人参与制。 第三条尽职调查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 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以及独立聘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等。具体形式可 为: 3.1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谈; 3.2查阅、收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3.3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3.4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3.5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3.6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3.7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 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用款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人、资金运用项目及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丰泽园项目 尽职调查报告目录 第一章项目区域 (1) 第二章区域市场分析 (3) 第三章项目公司介绍 (3) 第四章项目介绍 (4) 第五章公司财务状况 (5) 第六章融资条件 (6) 第七章风险分析 (7) 第八章调查结论 (8)

声明 本尽职调查报告是由独立完成,真实反应了新泰置业2014年11月30日以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对本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丰泽园项目 尽职调查报告 第一章项目区域 一、漯河市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启于北魏、盛于明清,因淮河的两大支流沙河和澧河蜿蜒全境并在市区相汇,曾以商贸和水陆交通发达而享誉中 原,在明朝永乐年间已是“江淮百货萃,此处星辰罗”的商品集散中心,素有“水旱码头”之称。 今天的漯河,更是四通八达,是国家二类交通枢纽城市。石武高铁、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107国道贯穿南北,漯宝(丰)铁路、漯阜(阳)铁路、宁洛高速横跨东西,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不足一小时车程;安信快

速通道、郑漯城际铁路纳入规划,区位优势更加突出。 漯河市面积2617平方公里,人口260万,下辖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西城区、舞阳县、临颍县。漯河风光秀丽景色宜人,先后摘取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桂冠。 漯河以食品工业发展的卓著成效,培育出了以双汇集团为代表的食品名星企业,是享誉四方的食品名城、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保证体系建设双试点市、全国首家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全省食品工业基地市、全省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 二、西城区 西城区是从目前的源汇区划分出来的新设城区,相当与郑东新区,东起107国道、西至大楼魏东、南起澧河、北至沙河,割区面积为25平方公里。总体定位: 立足中原、辐射中部、享誉国际的21世纪商务休闲都市区、创新服务示范区、低碳生态宜居区以及多元文化特色区。将西城区打造成为漯河市提升城市功能的先导区、体现生态文明的示范区和展现城市文化的魅力区。集商务休闲、行政文化、对外交通、生态居住、滨水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副中心。规划结构为两带环抱、两环绕城、两轴连城、三心辉城、四区成城、水绿交融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416.43公顷,包含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和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0.23%,其他为商业用地和公共配套施用地。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一、基本情况的文件 1.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4.目标企业设立时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5.目标企业最新的组织架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6.目标企业历次修订直至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7.目标企业的发起人协议和/或股东协议。 8.目标企业成立后进行的任何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企业活动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的批准文件、协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法律文件。 9.目标企业的全部工商查档文件。 10.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验资报告。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鉴定资质证书。 12.目标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3.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所开发的项目 1.标的企业所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清单(按照已开发完工项目、开发建设中项目、拟开发项目的顺序统计); 2.项目立项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现状图、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材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复函、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评估报告、审定地价水平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材料及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国土管

尽职调查指引

直接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直接投资项目经理对目标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投资经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投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以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公司经营真实性的过程。 第三条投资经理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经理还应对足以影响公司管理层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可以视情况需要组成项目小组。 第五条项目小组成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项目经理、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交谈;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三)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四)实地察看或监盘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五)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六)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七)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 (八)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九)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税 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广泛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十)取得公司管理层出具的、表明其提交的申请挂牌文件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的声明书等。 第七条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小组应对专业人士的意见进行合理质疑,比照本指引所列的调查内容和方法,判断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是否充分。项目小组在引用专业人士的意见时,应对所引用的意见负责。 对于认为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所基于的工作不够充分的、或对专业人士意见有疑义的,项目小组应进行调查。 项目小组应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八条尽职调查时,项目小组成员应对尽职调查内容逐项分工,明确职责。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尽职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的纸制与电子文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条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三章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调查 第十一条调查公司所属行业是否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范围。

房地产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致: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清单的填写方式: 1.1能够提供清单所指文件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有】,同时提供相应资料。 1.2确知清单所指文件不存在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 1.3确知清单所指文件存在,但不能提供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同时在清单备注”栏中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同时说明能否通过其他渠道协助查阅或获取。 1.4不能确认清单所指文件是否存在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同时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待查】。 1.5公司认为对本目标物业有价值的情况,请公司在清单备注”栏中说明或另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文件提供方式: 2.1提供任何一个文件时,应提供该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该文件的封皮、封底、附件、附图、补充、修改文件、同一文件的不同文字版本。 2.2只请提供文件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以A4纸复印。 2.3提供文件时应在每份文件上以适当方式注明其所对应的本清单序号以及该文件资料的总页数,例如:第17项共6页。 3.清单中有部分文件名称是用加重字体表示的。该等文件是客户极度关注的文件,获取该等文件/有关该等文件的信息对本目标物业交易至关重要,务必提供。如该等文件不存在或不能提供,亦须在清单备注”栏中予以详细说明。

目录 第一类文件:公司文件4 第一类文件:目标物业土地权属相关文件5 第三类文件:目标物业开发建设手续相关文件6 第四类文件:目标物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件7 第五类文件:目标物业经营相关文件8 第六类文件:公司债务文件9 就公司的资产、财产或业务上订立或设立的、或影响公司的资产、财产或业务的所有托管、质权、担保凭证、保证、期权、或信托计划安排或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权利限制的详情和文件,以及其相关的登记文件。9 第七类文件:涉及目标物业的诉讼/仲裁纠纷(含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文件 10 第八类文件:其他相关文件11

尽调工作流程

项目尽职调查 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联营孵化项目尽职调查的流程,结合集团相关制度及特有的投资理念,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尽调发起条件 1、立项批准:项目通过审批(初审或内审)后,由总监发起,经主 席签字同意后方可对该项目发起尽职调查工作; 2、尽调报备:项目尽调批准后,根据工作内容需要,应尽快确定尽 调时间,并将尽调项目名称、尽调地点、预计尽调日期及随行人员 等基本信息告知主管副总裁,并由副总裁助理进行备案。 二、尽调前期准备 1、确定随行人员:根据项目尽调工作需要,由项目主管投资总监确 定项目尽调随行人员;若尽调工作(如内审、终审)需主席参与, 则尽调时间、人员及尽调行程等安排需经总裁办同意后方可确定; 2、拟定尽调事项: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明确本次项目尽职调查的目 的,并将该目的作为目标列举尽调过程中需了解的各类情况; 3、通知项目方: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将确定的尽调行程事项表发 与项目方,并确定项目方接站人员名称、职位、电话及接站时间、 地点、车牌号等; 4、购买车票:根据尽调行程表及与项目方沟通后的结果,购买火车 或飞机票。 三、尽调内容 1、项目相关 包括项目核心技术、产品优势、原材料采购渠道、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项目估值等;

2、项目源公司相关 包括项目源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股权架构、固定资产、相关设备、人员团队、相关资质、业务伙伴、关联交易、涉诉情况等; 3、财务数据相关 包括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固定资产、现金流、负债、应收应付账款、相关业务合同、融资偿债情况、流动比率、同类公司市场价值等; 4、行业背景相关 项目所处行业政策背景、发展趋势、产品可替代性、竞品风险等。 四、尽调后期总结 1、整理尽调资料:包括项目方宣传文字材料、照片、项目宣传视频、 尽调过程中所有会议纪要、尽调内容事项结论等所有本次项目尽职 调查资料,按类别整理归纳至文件夹,并上传至云盘; 2、费用报销:根据财务部门要求填写尽调期间涉及到的各类费用开 销,并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 3、出具尽调报告。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两篇

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两篇 篇一: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两篇 目录 1 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 4 1.1 项目背景 4 1.2 交易结构概述 4 2 融资人资信情况 5 2.1 融资公司基本情况 5 2.2 融资公司经营情况 5 2. 3 融资人财务状况 5 2.4 融资人银行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6 3 项目概况和建设情况 6 3.1 项目基本情况 6 3.2 项目建设条件7 3.3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7 3.4 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情况7 4 项目市场情况8 第 1 页共 46 页

4.1 项目投资环境8 4.2 项目分析及市场情况8 4.3 项目租售情况预测9 5 项目财务效益评估9 5.1 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预测10 5.2 项目资金来源情况10 5.3 项目损益预测11 5.4 项目有关财务效益指标12 6 信托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12 6.1 交易结构安排及信托计划摘要12 7 意见及建议13 8 项目资料13 第 2 页共 46 页

1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 1.1 项目背景 此处简要介绍项目背景情况 例如:【】年【】月【】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省【】市【】地块,地块编号为【】(以下简称“【】项目”)。为【】希望由**信托就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的交付提供融资服务。 1.2 交易结构概述 1.2.1 简要描述本项目的信托结构 融资方式:【贷款】/【股权投资】 融资总成本: 融资人要求信托资金到位时间: 信托期限:【】年 公司收入:其中信托报酬方式收取【】%;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 保管人保管费: 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项目发行计划(适用于集合类项目),详细制定项目的发行计划:我公司私人银行部发行的额度【】万元 第 3 页共 46 页

私募基金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投资团队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取得相关各方的资料,据此形成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的过程。其目的是掌握项目的第一手材料,确保提交公司风控部和投资决策相关委员会审批的材料真实、简洁、明晰,为其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 第二条各业务投资团队负责尽职调查工作。每一个项目至少包括一名投资团队 负责人以上人员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项目AB角色双人参与制。 第三条尽职调查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以及独立聘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等。具体形式可为:1、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交谈; 2、查阅、收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 3、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 4、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 5、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 6、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7、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 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用款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人、资金运用项目及其所属行业、投资顾问等。各投资团队应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五条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当项目资料如有变动,应要求项目方提供书面报告,进一步核实后在工作底稿中重

房地产尽职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房地产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完成日期:【】年【】月【】日) 目录 1.11.2 2.12.22.32.4 3.13.23.33.4 4.14.24.3 项目背景 交易结构概述融资公司基本情况融资公司经营情况融资人财务状况 融资人银行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情况项目投资环境 项目分析及市场情况项目租售情况预测 2244455666778 5.15.25.35.4 6.1 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预测项目资金来源情况项目损益预

测 项目有关财务效益指标交易结构安排及信托计划摘要8101011121 11.1 项目背景与交易结构概述项目背景 此处简要介绍项目背景情况 例如:【】年【】月【】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省【】市【】地块,地块编号为【】(以下简称“【】项目”)。为【】希望由**信托就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的交付提供融资服务。1.2 1.2.1 交易结构概述 简要描述本项目的信托结构融资方式:【贷款】/【股权投资】融资总成本: 融资人要求信托资金到位时间:信托期限:【】年 公司收入:其中信托报酬方式收取【】%;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保管人保管费:受益人的预期收益:项目发行计划(适用于集合类项目),详细制定项目的发行计划: 我公司私人银行部发行的额度【】万元 银行代销:【】万元发行费率:第三方理财机构代发:【】万元发行费率:

1.2.2 项目现状 此处介绍项目现状,包括土地取得方式、价格(包括总价及楼面价格)、土地出让金缴纳进度、“四证”取得的情况、项目公司是否成立等情况 1.2.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共【】万元。 2 3 22.1 2.1.1 融资人资信情况融资公司基本情况融资公司情况 2.1.2 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说明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数量,并简要介绍其背景、成长经历 2.1.3 融资公司控股(大)股东情况介绍(如有)视项目具体情况简要介绍项目公司大股东情况 2.1.4 融资公司税收政策

房地产项目 尽职调查清单

致:公司 关于:贵司配合法律尽职调查项目需要提供的首批材料清单 为配合题述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本次尽职调查项目组律师,我们需贵司配合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具体所需文件、材料及其它信息的初步调查清单请见附件。调查过程中,我们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出具清单,请求贵司提供其它资料。 现就贵司提供初步清单中相关文件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贵司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文件清单所列所有文件请尽量一次性完整地提供。如果贵司认为某些列项没有对应需提交的资料信息,请注明这些项目不适用并简要说明理由。若暂时无法提供,请书面说明。 三、贵司提供的所有资料请注明来源并加盖公章。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时,请尽可能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本。同一类文件请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为避免工作的反复,请务必确保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四、请贵司在收到本清单后尽快向本所提供清单所列材料。 五、为完成本次项目合作的需求,调查内容还包括贵司母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司),请按本文要求一并提供该公司有关附表清单列明的材料和信息。 本次调查工作将在贵司通知备妥清单材料之日起正式启动,请贵司按照本清单尽快准备首批清单所列材料,以便我们及时开展工作。 谢谢合作! 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尽职调查清单 关于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首批) 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其母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的设立及存续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简述(包括但不限于:英文名称及缩写;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日期;住所及其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等) 2.公司设立申请文件、营业执照(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所有登记证照文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包括历次变更、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法定代表人、高管、业务范围、主营业务等变动); 4.公司年审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如吊销、注销等); 5.公司出资情况、验资报告及股东出资证书; 6.公司章程,及所有补充、修改文件; 7.现有全体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名册以及以及前述人员的委任书; 8.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依法应取得的资质、许可、政府批复等; 10.公司成立以来的合并、分立、变更、重大改组、重大投资,参股其他企业等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决议、所履行的法定程序文件,以及这些行为对公司业务、控制权、管理层、经营业绩的影响); 11.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关于其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办事

关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房地产公司收购项目)

说明 本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主要基于全面了解某房地产公司(“公司”)相关法律状况之目的而确定,共包括以下十三个方面: 一、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 二、股东 三、股本及演变 四、资产 五、业务 六、重大债权债务 七、关联交易 八、治理结构 九、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劳动人事 十一、税务与财务 十二、环境保护与质量管理 十三、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请将文件用A4纸复印。 本清单可能在尽职调查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各方意见加以调整及补充。

为使尽责调查完善,本清单要求的某些文件和资料,不一定和公司情况吻合,请在此类事项编号下提示“不适当”或“N/A”。 本清单不同类别中的文件和资料若有重复,提供一份即可。 可能有的材料并无现成的可以提供,故请公司尽快收集、整理和撰写,力求详尽完整。 对公司在资料收集过程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和通力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正文 一、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 1.1 公司目前的投资架构图,请列明每个子公司、子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1.2 公司组织机构图,请列明各个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 1.3 公司、子公司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公司设立、变 更、年检等工商登记资料); 1.4 公司、子公司最新的工商信息单; 1.5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最新的营业执照正本及盖有年检戳记的营业执照副本; 1.6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7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开户许可证; 1.8 公司、子公司的贷款卡; 1.9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1.10 公司、子公司的批准证书(若有); 1.11 公司、子公司外汇登记证(若有); 1.12 公司、子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若有); 1.13 公司、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若有); 1.14 境外子公司、分公司、办事机构的相关批准证书、商业登 记证书、商业注册证书、组织大纲和章程、当地相关政

房地产收购之土地尽职调查方法概述

房地产收购之土地尽职调查方法概述 近年来,政府储备土地招拍挂数量锐减、价格高企,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通过重组、并购、转让等方式获取项目公司控制权,借此获得项目土地进而开发房地产项目。被并购企业出于种种原因转让项目控制权,收购方为了降低法律和财务风险,一般会组织律师及会计师团队对项目公司进行法律及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应的尽调报告,为进一步的经济活动提供依据。笔者结合参与的多起房地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就收购方最关注的土地方面涉及的法律尽职调查程序、方法、内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梳理,以期抱砖引玉,与各位探讨。本文将先从土地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角度做一个概述,有关调查内容等介绍待下一期再做分享。一、从一个案例说起前不久,针对一起房地产开发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事宜,北京二中院认定北京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存在重大过错,给客户造成上亿元损失,判令该所3名合伙人赔偿委托人800万元,同时全额退还100万元律师费,这是国内律师行业迄今为止最高金额的赔偿。“打错一起官司,律师赔得倾家荡产”不再是危言耸听,该案件既为律师执业风险的防控敲响了警钟,也对律师法律尽调的勤勉尽责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法院认定,尽调律师所既没对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状况进行审查,也没对项目公

司是否具有资质等级进行审查,而出具了项目公司拥有项目土地和开发权内容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致使委托方产生了巨额损失,遂出具上述判决。一般来说,房地产并购项目标的额巨大,本案也可以看出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权属状况对于委托方的重要性,而正确的尽职调查方法对于获得真实、准确的尽调结论的必要性。二、调查原则收购方进行并购的最重要目的是顺利获得项目土地进而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此,全面、客观核查项目土地是房地产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最重要、最核心的指导原则,调查人员必须充分核查土地权属证书、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据、完税证明等核心文件并做到一一对应,确保项目土地不存在任何差错。三、调查方法在实践中,为了尽可能全面了解项目公司的真实情况,一般通过以下多种途径获取与土地相关的材料进而撰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公开途径查询委托方基于保密原则,一般会在前期与项目方进行初步接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或者备忘录,获取到项目部分信息。调查人员在接到房地产尽调项目尽职调查第一时间,应当与委托方沟通获取到项目公司及土地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名称、土地证复印件等委托方通常知道的信息,进而通过各种搜索工具、国土管理部门、公开交易场所、被执行人信息网站等查询土地公开信息,如项目公司及土地新闻、招拍挂文件、立项及规划文件、建设信息、行政处罚、执行文件、查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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