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附件5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核安全导则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现行《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2010)、《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HAD002/06-1991)、《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7-2010)自发布以来,在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场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监督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通过多年的核应急工作实践,我国在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场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在上述导则发布后,我国制定和发布了若干与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技术文件,特别是随着2016年《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16)、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提出了与上述导则在某些方面不同或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上述导则存在某些不足。与此同时,国际上对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出了若干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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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核安全导则与我国已发布的核应急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保持一致,更加符合我国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特点,满足核应急工作新需求,同时也尽可能反映国际上相关领域新变化和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了本次导则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国家核应急预案》

三、修订工作思路

(一)适应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面调整三个导则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不适应的内容,借鉴了《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NNSA-HAJ-0001-2017)及《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计划标准审查大纲》(NNSA-0180)中的相关规定。借鉴《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16)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反映福岛核事故后核应急工作新要求。根据《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修订和细化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关于外部自然灾害(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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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地震)应对的技术要求,明确了应急控制中心抗震设计要求。

(三)适当反映我国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的良好实践。三个导则均调整了应急预案审查周期。《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修订了对技术支持中心的位置、运行支持中心、辅助控制室的可居留性要求。《研究堆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调整了对应急计划区的相关要求。

(四)补充原导则中不完整或缺少的内容,如应急行动水平示范表格等。

(五)尽可能统一三个导则的内容和格式。横向对比《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研究堆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互相借鉴调整,使三项核安全导则在内容和格式上尽可能统一。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

(1)引言

在1.1节中,参考核安全法,将全文中的“应急计划”统一变更为“应急预案”,将“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变更为“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制定

由于综合应急演习也属于应急准备工作,因此,调整了2.1.3节的描述,将装料前综合应急演习的规定调整了描述位置,且明确—122—

该演习的类型为场内综合应急演习。另外,根据核安全法的规定,应急预案作为运行申请材料之一,调整了相关描述。即:将“于首次装料前与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一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按本导则的规定,进行装料前的综合应急演习。在首次装料前,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作好全部应急准备”修改为“应急预案作为运行申请材料之一于首次装料前与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一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在首次装料前,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作好全部应急准备工作,并完成装料前的场内综合应急演习。”

由于导则中所提的5个阶段未明确包含核设施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情况,该情况可参照运行阶段,因此,在2.1.4节增加一段“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延续期内的应急要求参照运行阶段。”

由于在附录B中已对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做出详细规定,且以描述性语言而非列表来描述内容更为合适,因此将列表形式给出的内容变更为两段描述性文字,文字描述的第一段简要阐述了应急预案文本中应包括的内容,第二段则对不同阶段相关支持性专题报告的提交给出了明确要求,参照了核安全报告《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计划标准审查大纲》(NNSA-0180)。

为有效解决营运单位应急预案命名及编号规则不统一造成的版本控制问题,本次修订增加了2.2.3节,用于明确其命名和编号规则。即:营运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核电厂(核设施名称)××机组(机组名称)场内应急预案”的格式进行命名,如“××核电厂1-×号机组场内应急预案”。核设施名称指本营运单位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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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简称,如“××核电厂”;机组名称指本应急预案适用的机组名称,数字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6号机组”。由于应急预案为持续修订的执行性文件,为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营运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加注版次信息,版次编号的统一格式从第1版开始,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后延,如第1版、第2版、第3版。每个版次的应急预案在送审时应在封面注明“送审版”。在每个版次的审查过程中版次号保持不变。审查过程结束,得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后,在版本号后增加认可年份,作为正式生效版本,如“第1版-2018”。

为方便营运单位的日常管理,营运单位可按照自身版本控制或质量保证需要为应急预案编号,但仅供营运单位内部使用,不能替代按照上述规则确定的编号。

(3)应急组织

为保证应急总指挥代理人及其替代人具备相应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在3.2节中对其资质进行了规定,即:“应急总指挥代理人及其替代人应具备十年以上核动力厂生产相关管理经验”。

为明确应急总指挥的对于批准进入和终止应急状态的权限,在3.2.2节,将“应急总指挥的责任是统一指挥应急状态下场内的响应”变更为“应急总指挥的责任是统一指挥应急状态下场内的响应行动,批准进入和终止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和场区应急状态。”

对于公众信息组的职责,根据《核事故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的规定:“核事故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发布。按照国家核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后,由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组—124—

织发布;启动Ⅲ级和Ⅳ级响应后,由省级核应急委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因此公众信息组需要相关部门的授权才能对新闻媒体、地方或社会组织的公众代表的信息要求给予响应。同时,根据核安全法,对3.4.7节中公众信息组的职责修改为:“及时了解事故信息;收集公众、社会的反映,以便开展适当的沟通;准备和提供有关资料;根据授权,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准备。”

根据《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关于外部自然灾害(气象、海洋、地震)应对的技术要求,将气象、海洋、地震部门增加到场外应急组织的有关部门中,便于营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为体现福岛核事故后要求的核电集团应急支援内容,增加3.5.3节,营运单位应制定寻求外部力量支援的方案,并将集团应急支援力量作为重要补充纳入营运单位自身的应急准备与响应体系。

(4)应急状态及应急行动水平

保留对4.1.1节中关于4个应急状态的一般性描述,删除4.1.2应急待命基本特征及实例。由于在原导则4.1.2中给出的实例可能并不完善和准确,因此在4.2中新增对于应急行动水平基本特征和制定方法的原则性描述,同时给出四种推荐的识别类及附录E,用于明确应急行动水平矩阵的具体形式。

由于目前在申请许可证时,并不需要提交应急行动水平供审查,因此修改为“在申请首次装料批准书时,应提交应急行动水平及编制说明;在运行阶段,应根据运行经验反馈,对其进行持续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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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计划区

由于国家标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应急准备准则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GB/T17680.1)正在被修订,本导则仍遵循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引用了标准中的描述作为5.2.2节的主要内容,而非直接指向该标准的名称。更改后,表述更加具体,且不易受国家标准修订影响。

根据国家核应急预案和核安全法,增加(应急计划区)“建议值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应急委论证后,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审批”的内容,同时,将5.2.3节和5.2.4节顺序进行调换。

(6)应急设施和应急设备

参考新发布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将6.2节“主控制室通常具有足够的屏蔽、密封和通风,使得在应急期间,工作人员能按所需要的时间在主控制室内进行操纵工作”修改为“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在核动力厂控制室和外部环境之间设置屏障),并向控制室人员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护控制室人员免于受到事故工况下形成的高辐照水平、放射性物质的释放、火灾、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危害”,与HAF102-2016保持一致。

参考新发布的HAF102-201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考虑我国核动力厂现状,6.3节中不再明确要求辅助控制室可居留性与主控制室相同,而是变更为“第6.2.2中的相关要求,如果适当也可用于核动力厂辅助控制室”,与HAF102-2016保持一致。

参考新发布的HAJ-0001-2017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126—

将6.4节中应急控制中心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具体为“与可能的事故释放源有一定距离,并避开主导风向下风向”、“其构筑物应满足一定的抗震要求,并具备抵御设计基准洪水危害的能力”、“与其可居留性及可用性相关的设备应满足地震条件下的可用性”,并给出了附录以详细说明上述要求。

对于备用应急控制中心,则增加了对其位置和参数传输能力的要求,并强调其和应急控制中心至少有一个可用,即:“除非能证明应急控制中心对所有假设的应急状态都能适用,否则应在不大可能受到影响的合适地点设立一个备用的应急控制中心,保证在所有假设的应急状态下应急控制中心和备用应急控制中心至少有一个是可用的。备用应急控制中心应尽量建设在烟羽应急计划区外、烟羽应急计划区边界附近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备用应急控制中心应能获取核动力厂重要安全参数,并保证与场外应急设施之间的有效通信。”

参考新发布的HAJ-0001-2017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根据我国核动力厂现状,对6.5节中技术支持中心的位置给出了指导性描述,即“技术支持中心应与主控制室分开设置,可以设置在主控制室可居留区内,但应不干扰主控制室人员的操作,也可单独建设,或建在应急控制中心内”。同时,对于技术支持中心存在可能不满足事故条件下可居留的情况,明确“当技术支持中心不满足可居留性时,需设置后备的技术支持中心。后备技术支持中心应能实现技术支持中心的基本功能”。更具有可操作性。

6.6节,参考新发布的HAJ-0001-2017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根据我国核动力厂现状,不再对运行支持中心的可居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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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具体要求,但当其不具有可居留性时,应安排后撤位置,删除了6.6.4。同时,对于其位置给出了要求,即“该位置应与可能的放射性事故释放源保持一定距离,避开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以尽量改善可居留条件。

随着科技发展,出现和使用了新的通讯工具,参照NNSA-HAJ-0001-2017更新了对通信系统的描述,在6.7节中增加了对于专用网络的安全防护要求,目前主要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但由于其系推荐性国标,在导则中并未直接引用,代之以“专用网络的防护等级应符合我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法规要求”的描述。

将原导则6.9节“监测评价设施”拆分为6.8节“评价设施与设备”和6.9节“辐射监测设施与设备”,对其功能、仪表和设备及要求进行了拆分。拆分后更加有条理,有利于营运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第九章“事故后果评价”和第十章“应急环境监测”(拆分后的新章节)。该部分内容参考了核安全报告NNSA-0180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计划标准审查大纲。

为进一步强调防护设备的重要性,将原导则中6.11节标题从“防护设施”变更为“辐射防护设施与设备”,并给出了防护装备与器材示例,即“应提供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装备与器材,例如,呼吸防护用的口罩、面罩、配有滤毒罐的防毒面具、稳定碘片、防护衣、帽、眼镜、手套、鞋等。”

参考新发布的HAF102-201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对应急撤—128—

离路线给出了明确规定,即“设计中考虑的内、外部事件或多个事件的组合发生后,必须至少有一条路线可供位于场区内工作场所和其他区域的人员撤离”,可为核动力厂营运单位至少设置2条撤离路线提供指导。

(7)7.8应急照射的控制

原导则附录F所列出的值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以下简称GB18871)不符,因此,不再使用原附录F中的表,改为在7.8.2节中一段引自GB18871的描述。即“从事在7.8.1节所述响应行动时,除了抢救生命的行动外,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剂量保持在最大单一年份剂量值的两倍以下;对于抢救生命的行动,应做出各种努力,将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保持在最大单一年份剂量限值的10倍以下,以防止确定性健康效应的发生,此外,当采取行动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可能达到或超过最大单一年份剂量限值的10倍时,只有在行动给他人带来的利益明显大于工作人员本人所承受的危险时,才应采取该行动。”

(8)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随着我国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及应急演习情景库的开发及应用,考虑到核电机组快速增加,不再明确要求需要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综合演习情景设计进行审查,而是要求营运单位开展应急演习情景库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自主响应能力。但为确保情景设计质量,仍应将其按规定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有需要,仍然应接受审查,据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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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9.2.3节。

由于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负责组织对场内外联合演习的监督和评估,派核安全监督员现场监督的方式已经与现实情况不符,因此,将9.2.6节第一句话更改为“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监督综合演习,对演习进行评估。”

应急预案根据我国核动力厂现状及未来趋势,每两年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全面复审显得过于频繁,且两年一次的修订内容一般并不多,因此建议适当延长审评周期为每五年一次全面修订并提交审查,据此对9.4节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更改为:“营运单位应至少每五年一次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并在周期届满前至少六个月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应急预案如果涉及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行动水平等要素发生重大变更,并可能会对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时,或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修订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9)记录和报告10.2报告

考虑更好的可操作性,在10.2节明确了应急通告的形式,即“首先用电话,随后用传真形式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监督站发出应急通告”。同时,将“电话传真”明确为“电话和传真”,以利于操作,防止误解。

由于每月的天数并不固定,为使得表述更加确切,将10.3节中“一个月内”更改为“三十天内”,有利于执行。

(10)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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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中删除了词条“积极兼容”和“确定性效应”,因为这些名词在当今很容易理解,无需再行解释。

(11)附录B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

B.6应急设施与设备中根据导则正文描述以及核安全法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增加了“评价设施与设备”、“应急环境监测”,删除了“事故后果评价设备”、“公众信息中心”。

B.9中删除了关于应急监测的内容。

B.10中单独描述了应急环境监测的内容,即“描述应急环境监测的内容及安排,包括陆域监测、巡测和海上监测;描述应急环境监测组织机构;描述在事故早期、中期、后期的监测任务和内容;描述监测设施设备的配置(含环境实验室)和点位设置;描述应急环境监测的实施过程和质量保证内容”,其他各节序号依次更改。

B.11明确了需要在该节中“规定应急响应人员的在各应急状态下的启动状态及到岗位置。”

鉴于集团公司核事故应急支援在核事故应急中的重要性,专门增加一节“B.16集团公司核事故应急支援”,用于描述集团公司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情况。后续章节序号随之改变。

B.17将标题从“记录”更改为“记录和报告”,明确“还应描述提交应急准备工作的年度计划报告和上年度的总结报告的安排。”

为方便营运单位编制应急行动水平,细化了应急行动水平矩阵,给出了附录E作为示例表格。

(二)《研究堆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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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则名称

《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修改为《研究堆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保持与核动力厂和核燃料循环设施导则名称的一致性。

(2)引言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将“场内应急计划”统一简称为“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制定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根据核安全法规相关内容和征求意见的反馈,将关于严重事故的描述改为超设计基准事故。2.1.4节,由于文中所提的5个阶段未明确包含核设施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情况,该情况可参照运行阶段,因此,在2.1.4节增加一段“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延续期内的应急要求参照运行阶段。”

应急预案考虑的事故中参照核安全法规相关描述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应急预案的内容中对格式进行了修改,将原各章编号取消,统一描述为一段文字内容。

对支持性技术文件(专题)的提交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增加了应急预案复审时提交修订说明的要求。增加了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要求。补充了营运单位应急预案执行程序清单的要求。

(4)应急组织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简化了文字描述。将属于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响应组职责的条款调—132—

整至相应章节,如第(3)、(6)、(8)条。合并(7)(9)条,对第(9)条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将原3.5节应急响应组中关于应急组织的整体要求内容调整到此节,并对文字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将应急指挥部的负责人统一称为“应急总指挥”。将原3.3节关于应急指挥的权限职责内容纳入本章进行描述。将应急总指挥担当人员的要求和职责按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的规定进行明确。对于运行值班负责人,根据专家咨询会意见,对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的应急指挥做出原则性规定,不再进行细化描述。

对应急行动组的名称给出指导性意见。在专业涵盖中补充工程抢险、公众信息与舆情应对等相关内容。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对各应急行动组的职责分别进行描述。

与场外应急组织的协调标题修改为“与场外应急组织的接口”,简化内容相应描述。

(5)应急状态及应急行动水平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将原4.2-4.5节内容纳入本节统一进行描述。明确应急行动水平的基本特征。参考IAEA相关文件,并结合专家咨询会意见,列出了五类识别类。

对应急行动水平格式进行要求。删除应急行动水平的实例,补充相应示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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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计划区

说明当研究堆存在场外应急状态时,应确定应急计划区的大小。

内容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明确研究堆一般只涉及烟羽照射途经影响。

(7)应急设施和设备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并明确应给出各主要应急设施内应急相关文件、物资、器材的基本配置的要求。

监测和评价设备中增加实验室设备。增加6.6防护装备与器材。

(8)应急响应和防护措施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补充干预原则的内容,并补充应急防护行动的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附录。7.4标题修改为“应急通知”。

将原“评价活动”章节中应急监测相关内容独立为一小节进行描述。补充应急辐射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7.7将标题修改为“运行控制与补救行动”,补充运行控制的相关描述,补充补救行动中关于设备抢修的内容,删除医疗救护相关内容。补充关于制定操作规程或执行程序的要求。

(9)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

(10)应急响应能力的维持

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134—

进行描述。

明确在研究堆首次装料前,营运单位负责对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包括应急指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在研究堆运行寿期内,营运单位对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包括应急指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与他们预计要完成的应急任务相适应的再培训与考核。场区非应急工作人员及外来进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临时外来人员应接受应急事项告知。

明确营运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程序定期、不定期进行复审与修订。

明确营运单位应至少每五年一次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并在周期届满前六个月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批后方可生效。如果涉及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行动水平等要素发生重大变更,并可能会对营运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11)记录和报告

参照《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制度》(HAF001/02/02)和《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7)进行描述。

(12)名词解释

修订关于场区、应急计划区的解释。

(13)附录

附录A参照《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7)补充“研究堆营运单位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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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参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补充“研究堆营运单位应急预案执行程序清单示例”。

附录C补充“应急行动水平矩阵示例”。

附录D补充“通用优化干预水平、食品通用行动水平”。

(三)《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

(1)引言

1.2节范围“适用范围从铀矿冶、转化、同位素分离、元件制造、燃料后处理设施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改成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并优化了相关描述,删除了“对营运单位应急预案的内容及编写格式在附录中提出来比较详细的建议”的描述。将此描述在第2章进行说明。

(2)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制定

由于文中所提的5个阶段未明确包含核设施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情况,该情况可参照运行阶段,因此,在2.1.4节增加一段“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延续期内的应急要求参照运行阶段。”

增加下列描述:

“对于多设施厂址,应制定涵盖各设施的统一的应急预案。

对于运行阶段的应急预案,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复审时,应同时提交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包含所有修订的详细修订说明。”

增加2.2.3节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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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按照“核设施名称+场内应急预案”的格式进行命名。核设施名称指应急预案适用的核燃料循环设施,也可用“××单位民用核设施”概括描述。由于应急预案为持续修订的执行性文件,为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营运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加注版次信息,版次编号的统一格式从第1版开始,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后延,如第1版、第2版、第3版。每个版次的应急预案在送审时应在封面注明“送审版”。在每个版次的审查过程中版次号保持不变。审查过程结束,得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在版本号后增加批准年份,作为正式生效版本,如“第1版-2018”。

为方便营运单位的日常管理,营运单位可按照自身版本控制或质量保证需要为应急预案编号,但仅供营运单位内部使用,不能替代按照上述规则确定的编号。

(3)应急组织

为明确应急总指挥的对于批准进入和中止应急状态的权限,在3.2.2节,将“应急总指挥的责任是统一指挥应急状态下场内的响应”变更为“应急总指挥的责任是统一指挥应急状态下场内的响应行动,批准进入和终止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和场区应急状态。”

为保证应急总指挥代理人及其替代人具备相应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在3.2节中对应急总指挥及其替代人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应急总指挥及其替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核燃料循环设施生产相关管理经验。”

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指挥问题,增加3.3节运行值班负责人,规定紧急情况下在应急指挥部启动前,应急总指挥到岗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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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原3.4节应急行动小组仅给出应急行动组涵盖的职责,编写组参考HAD002/01及目前国内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组织建立的经验,在3.4节中给出了适合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组织示例,包括技术支持组、辐射防护组、事故抢修组、后勤保障组及公众信息组及其职责。同时适应《核安全法》,给出公众信息组职责:“及时了解事故信息;收集公众、社会的反映,以便开展适当的沟通;准备和提供有关资料;根据相关授权,做好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准备。”

(4)应急状态及应急行动水平

新增对于应急行动水平基本特征和制定方法的原则性描述,同时参考核动力厂给出四种推荐的识别类,包括A类(辐射水平或放射性流出物异常)、H类(影响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的危害和其他事件)、S类(系统故障),考虑到核燃料循环设施的特殊性,除上述四种识别类外,还可以事件/事故始发作为初始条件,并将该类命名为E类。

(5)应急计划区

目前我国大多数核燃料循环设施均无场外应急,应急计划区均划定在场区边界处,在审评过程中营运单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此种应急计划区意义不大。根据营运单位运行经验及审评反馈,在5.1节建立应急计划区的一般要求中增加“对于存在场外应急状态的核燃料循环设施厂址,应考虑建立应急计划区。”

在征集意见过程中,部分营运单位建议在“应急计划区”中制定适用于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建立应急计划区的方法,而不是“可参—138—

照国家标准GB/T17680.1《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应急准备准则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编写组接受了该项建议,在5.2节应急计划区的确定中给出应急计划区确定的具体方法。由于国家标准GB/T17680.1《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应急准备准则第1部分:应急计划区的划分》正在被修订,本导则仍遵循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引用了标准中的描述作为5.2.2节的主要内容,而非直接指向该标准的名称。更改后,表述更加具体,且不易受国家标准修订影响。

(6)应急设施和应急设备

增加应急控制中心可居留性验收准则如下:

“6.2.5当考虑涉及放射性物质释放的事故情景(如临界事故)时,应根据工作人员可能受照射剂量的大小确定是否满足可居留性准则。可居留性准则如下:在设定的持续应急响应期间(依具体事故而定)内,工作人员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大于50mSv,甲状腺当量剂量不大于500mSv。

6.2.6当考虑涉及化学危害的事故情景(如UF6事故)时,应考虑化学毒性导致的可能的健康效应。”

通信系统参照《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NNSA-HAJ-0001-2017)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进行描述。增加“保障在应急期间营运单位内部(包括各应急设施、各应急组织之间)以及与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场外应急组织等单位的通信联络和数据信息传输;具有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时在线传输设施重要安全参数的能力;需兼顾防干扰、防阻塞和防非法截取信息等网络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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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依托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设、自行运营维护,覆盖全区14个市、75县及广大乡镇的光缆网络资源优势,在高质量高稳定性地承担有线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的基础上,正逐步发展为以实现全区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为目标,以网络和信息服务为基础,以广播电视业务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积极拓展各类专网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根据各市、县、乡镇的地理位置灵活组网,网络结构以环网为主,少量的支链路为辅,覆盖了全区所有市、县及乡镇;2004年开始我公司下属的各市、各县、各乡镇分公司进行城域网光缆改造,将原来的树型、星型城域网改造成环型城域网,现在已基本完成,并且在市、县城区采用管道路由方式敷设主干光缆,现绝大部分市、县都已实现管道光缆直接连接到市、县委和政府驻地,极提高了业务传送的安全稳定性。使我公司可以提供给用户的光缆资源、光纤资源十分丰富,也可以稳定可靠地为各类信息专网用户提供性好、技术先进的正常使用接入服务。 广播电视信息的重要性决定了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必须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为此我公司在建设光缆网络的同时,创建了一个完整可靠、上下贯通、反应迅速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维护预案,在广播电视光缆网投入运行的多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出色地完成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任务,正常使用各项技术指标、中断率都控制在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围,还多次获得国家广电总局网络中心、广播电影电视局授予的维护先进单位称号。网络应急维护方案如下: 应急维护组织机构 公司主管领导作为全市应急维护管理与调度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公司各个管理部门负总责。广电网络各地区分公司作为项目所在地的具体维护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涉及的光缆网络及该项目系统维护的组织、管理、调度工作,负责光缆故障抢修的指挥、调度和排障工作,负责项目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全网24小时网管监控及24小时值班,设有工程维护部和抢修队。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1.目的 为对公司可能发生的紧急和意外情况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预防和减少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带来的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装置、罐区、仓库及其他工作场所所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事故及人员中毒事故;破坏性的地震、台风、潮汛、暴雨的事故;紧急停水、停电、停汽、停风事故的应急与预防。 3.职责 3.1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负责应急响应时听取汇报、了解情况、作出决策,实施向上级部门汇报。 3.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应急响应时各种救援力量的现场指挥、协调,以及应急的准备和事故的防范。 3.3安监科负责组织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组织紧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事故紧急情况时现场监督、管理和协助“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及事故后事故调查。3.4安监科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培训。 3.5消防队负责紧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3.6保卫处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3.7生产调度科负责向事故现场调度水、蒸汽、电力的保障;随着事故处理工作的进行,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定具体协调装置停工事宜,三废的处置事宜,防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发展。3.8卫生科负责人员的抢救。 3.9质监科负责事故现场的环境监测。 3.10环保科负责环境应急控制方案的审定及实施的检查。 3.11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发生紧急情况应急与响应,事故的控制和消除以及事故后现场保护和处理。 4.应急准备: 4.1消防队应对全公司的所有工作场所制订紧急情况下的“消防灭火预案”,按规范配置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全公司消防泵、消火栓完好,消防道路畅通,队伍备战状态良好,确保及时扑灭火灾和防止环境污染。消防队应每年组织一次消防事故演习训练。 4.2安监科负责全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并落实责任人,组织制订紧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4.3技术处应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指导全公司各装置、罐区、库房等其他工作场所制订紧急情况污染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和会签,防止和减少紧急情况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4设备处应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确保全公司各装置、罐区、仓库等其他工作场所的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完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4.5生产处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要督促各装置、罐区认真执行工艺操作纪律,杜绝跑、冒、窜事故发生,防止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 1、目的 为应对工作中各类异常、非计划、突发的情况,做到事前积极预防、事中有效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在事故已然发生后及时响应、妥善处理,减少损失,消除或降低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 适用于高危操作场景中异常情况、网络安全事故、客户投诉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公司员工在碰到上述情况后因立即通报应急响应小组,启动应急响应流程。 3、组织建设 应急响应小组分三级:区域级、办事处级、公司级 区域级:RPM、接口人、各产品资深人员,RPM为组长 办事处级:工程经理(主任)、质量与安全管理员(QA)、高督,工程经理为组长 公司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安全管理部、技术支援部,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 职责: 总经理、工程经理、RPM分别为公司、办事处、区域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做为应急响应小组组长负责应急响应资源的组织与协调,为应急响应的效果负责。 技术支援部、高督和各产品资深人员负责技术支援,快速响应解决问题与故障,并确定是否申请华为800。 质量安全管理部和质量与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应急响应流程过程的监控、记录和事后组织分析总结。 4、高危操作应急响应流程

启动条件: 在高危操作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异常、计划外或突发事件,如发现违反操作流程规范、人员临时变更、准备条件不足、操作环境突然改变、方案临时更改、用户要求临时更改、计划变更、操作进度和预期差距过大、操作人员感觉对操作无法把控等等情况。 启动人员:

操作人员和高危操作流程中个相关监控责任人。 通报规定: 首先通报区域应急小组组长,如无法联系,可直接通报办事处应急小组组长,如果依然无法联系,可直接通报公司应急小组副组长和组长。 应急响应动作: 接到应急响应请求后,各级响应小组组长首先通报上一级应急小组组长,知会办事处QA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并立即组织相关资源进行现场(或远程)支援(包括不限于人力和技术支援),如果本级应急小组资源不足或处理不了,可上升一级进行处理。 应急响应记录和总结: 由办事处QA或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响应流程执行的记录,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会议,商议改进措施并进行跟踪和效果评估。 注意事项: 工程师在未得到办事处高督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拨打800电话。 5、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施工过程中,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工程事故时应遵守下列流程办理: 5.1现场工程师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给区域经理,区 域经理根据当时上报的情况及时安排处理,避免造成问题升级。

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服务流程

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流程 广东盈通网络投资 20011年07月 目录 第一部分导言 (2) 1.1.文档类别 (2) 1.2.使用对象 (3) 1.3.计划目的 (3) 1.4.适用范围 (3) 1.5.服务原则 (3)

第二部分应急响应组织保障 (4) 2.1.角色的划分 (4) 2.2.角色的职责 (4) 2.3.组织的外部协作 (4) 2.4.保障措施 (5)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实施流程 (5) 3.1.准备阶段(Preparation stage) (7) 3.1.1 领导小组准备内容 (7) 3.1.2 实施小组准备内容 (7) 3.1.3 日常运行小组准备内容 (9) 3.2.检测阶段(Examination stage) (9) 3.2.1 检测范围及对象的确定 (10) 3.2.2 检测方案的确定 (10) 3.2.3 检测方案的实施 (10) 3.2.4 检测结果的处理 (12) 3.3.抑制阶段(Suppresses stage) (12) 3.3.1 抑制方案的确定 (13) 3.3.2 抑制方案的认可 (13) 3.3.3 抑制方案的实施 (13) 3.3.4 抑制效果的判定 (13) 3.4.根除阶段(Eradicates stage) (14) 3.4.1 根除方案的确定 (14) 3.4.2 根除方案的认可 (14) 3.4.3 根除方案的实施 (14) 3.4.4 根除效果的判定 (14) 3.5.恢复阶段(Restoration stage) (15) 3.5.1 恢复方案的确定 (15) 3.5.2 恢复信息系统 (15) 3.6.总结阶段(Summary stage) (15) 3.6.1 事故总结 (16) 3.6.2 事故报告 (16) 第一部分导言 1.1.文档类别 本文档是盈通公司信息技术安全IT技术部用以规范“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服务流程”项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编号:SM-ZD-82221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以及特殊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时的紧急情况。 3.职责 3.1安全处、生产处负责制定重大事故的应急计划。 3.2安全处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3.3安全处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 3.4职工医院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工作。 3.5安全处、工程处、生产处负责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工作。

3.6安全处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并完善本程序。 3.7生产副经理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应急准备 4.1.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任副组长,组员由安全处、生产处、工程处、职工医院等单位组成。 4.1.2事故易发生单位(车间、班组)成立应急队并落实应急措施。 4.1.3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4.1.4安全处负责健全包含有市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通讯联络表,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及健康方面的相关资讯。 4.2应急响应 4.2.1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安全处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经理,同时采取措施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化工企业应急响应中心建设初探参考文本

化工企业应急响应中心建设初探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工企业应急响应中心建设初探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改革开放以来,石 油、化学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石油、化工行业已成为我 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行业,目前我国有28万多家化工企 业,从业人员超过500万人。但同时,石油、化工又是高 危险行业,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化工产品所用的原料、中间 体甚至产品本身,绝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的性 质,生产大多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下进行,经常因处理不 当而发生事故。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已成为生产安全领域 的主要灾害之一。因此建立和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不仅是我国政府同时也是企业亟需解决迫切问题。 目前,我国拟建设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整体思

路是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建设,建立健全20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16个国家化学应急医疗抢救中心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和救援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但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如何有效的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呢?笔者认为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为原则进行企业应急响应中心建设是企业应急救援体系的一个高度集成。中心建设应是在整合现有各种安全报警信息、设施和应急力量等资源的基础上,集网络通信、视频监控、语音呼叫、电子地理信息、数据库及事故仿真等技术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应急响应中心可以对重点区域实时视频监控,同时辅以计算机事故辅助决策和实时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

上海市XXX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了控制和及时处理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消防事故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应急职责、策划、应急原则、应急范围、应急响应等基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的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AQ/WKYG120001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 2.2 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GB/T 24001-2004 idt ISO 14001:2004及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所规定的术语。 3.2 桌面演练:指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的、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运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活动。 3.3 功能演练: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活动而举行的演练活动。 3.4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4 职责 4.1 主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控制,也是启动公司级应急响应指令的授权者。 4.2 安全环保部是应急和响应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4.2.1收集、识别、上报、传达及更新国家或上级部门颁布的与应急相关的法规、标准或其他要求; 4.2.2依照相关法规、标准或其他要求明确公司整体应急预案框架结构、预案编制、评审及演练要求;

4.2.3依照相关法规、标准或其他要求负责完成公司应急预案向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的报备、审批工作。 4.2.4依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的结果,组织公司各单位针对本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及公司级重大危险源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协调各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制公司级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公司级预案的评审、修订、培训与演练工作; 4.2.5指导各单位依照公司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2.6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的建立、评审及演练计划的执行情况; 4.2.7监督、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煤气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及应急通讯系统的运行及使用情况; 4.2.8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组织各单位建立与安全、环保、消防相关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并建立应急物资台账; 4.2.9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应急物资的管理情况; 4.2.10发生紧急情况并启动公司级应急响应后,履行本部门应急职责。 4.3 生产部是公司应急救援信息中心、抢险救援组、运输保障组的组长单位,并具体负责: 4.3.1分别建立上述三个应急救援小组的行动方案,并组织评审、培训与演练; 4.3.2负责事故信息接收、报告,指挥部指令的传达;与气象部门联系并获取相关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各应急救援组和事故单位,确保应急救援顺利进行,应急物资的调集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 4.3.3负责事故初期与夜间处置的临时指挥; 4.3.4负责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调配应急所需的生产物资(包括车辆),提出与生产有关的应急救援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3.5负责依照公司预案编制要求,组织编制公司各类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3.6发生紧急情况并启动公司级应急响应后,履行本部门应急职责。 4.4 机制维修部是公司设备保障组的组长单位,并具体负责; 4.4.1建立设备保障组的行动方案,并组织评审,培训与演练; 4.4.2是火灾报警系统与煤气报警系统与应急通讯系统中相关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上述系统中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上述应急系统能够有效运行; 4.4.3负责公司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协助调配应急所需的设备,提出与设备、设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10 月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二章分 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编号:Q/WK-09-2016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1版,第0次修订 2016年3月2日发布2016年3月2日实施 瓦房店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1.总则 为了识别全公司潜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健康损害及危害,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办公区、工作现场的生产和管理活动中潜在的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响应。 3. 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Q/WK-01-2016 《管理手册》 4.职责 4.1 综合科是公司环境及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4.2各部门负责配合综合科的应急工作。 5.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5.1潜在的、有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 (1)易燃易爆品潜在的火灾及爆炸; (2)化学危险品泄漏; (3)食物中毒; (4)物体打击; (5)触电; (6)作业中毒; (7)地震、大风、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 5.2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5.2.1应急预案的形成 1)公司在制定应急响应时,应充分考虑有关相关方的需求,如应急服务机构、相邻组织或个人; 2)公司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和减少相关的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不良后果; 3)公司在定期测试其响应紧急情况程序时,应邀请有关的相关方参与其中;

4)公司定期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在定期测试和应急情况发生后。 5.2.1.1综合科组织制定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救援预案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5.2.1.2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制定本部的应急预案,上报综合科审批。 5.2.1.3公司各项应急预案要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实施有效。 5.2.2消防工作管理 5.2.2.1公司各部门使用的消防器材执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2.2.2公司各部门要建立防火责任制,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制度。消防教育率应达到100%。按规定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做到人员离开电器电源关闭。 5.2.2.3综合科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检查,检查结果要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受检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3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内容 (1)应急抢救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安排; (2)重大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清单及应急措施; (3)演习项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及相关记录; (4)应急设备及器材的设置; (5)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后的抢救计划、疏散安排; (6)事故报告流程; (7)事故调查处理安排。 5.4事件调查 公司建立、实施并保持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控制程序、相关记录,调查和分析事件,以便: 1) 确定内在的、可能导致或有助于环境事件发生和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 2) 识别对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3) 识别采取预防措施和持续改进的可能性;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办法(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办法(新版)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办法(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做出正确响应,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由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紧急状况的科学、有效、安全作出响应。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安全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1)负责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综合管理制定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对专项应急预案编号进行管理。 (2)负责事故灾难类中的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 (3)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分管的应急预案评审,完善应急预案。

2、生产部(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1)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地震、防汛等自然灾害和厂内铁水运输、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3)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分管的应急预案评审,完善应急预案。 3、保卫部 (1)负责社会安全、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及剧毒、易制毒品、火药爆破的应急管理。 (2)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警戒工作、消防灭火、治安保卫、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等。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分管的应急预案评审,完善应急预案。 4、设备部 (1)负责事故灾难类中的设备事故、技改工程事故的应急管理。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警及信息报告 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预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建立高效协调的预警和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岗位风险评估、预控工作,便于强

应急准备与响应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49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应急准备与响应办法正 式样本

应急准备与响应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4.2.68 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急救援指挥部是集团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 领导机构(以下简称指挥部),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 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 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2 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决定启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应急 处置的统一领导与协调; 2) 研究应急处置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制

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3) 根据抢救工作的需要,调集事故单位以外的抢救力量和资源; 4) 评估事故损失与影响,确定应急处置级别并组织实施; 5) 指导事故单位善后处理工作; 6)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 负责集团公司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建设,指导下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习,并监督实施。 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正副主任由安全监督管理部正副经理兼任。 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分析、评估、传递; 2)根据事故情况和类别,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首页>>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文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行政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文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总体和专项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规章和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文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

【 目录 应急响应原则 (5) 应急处理原则 (6) 应急响应服务 (7) 应急事件的影响程度 (7) 应急事件的影响级别分类 (8) 应急事件的优先级处理 (8) 应急事件响应 (9) "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 (11) 应急响应组织保障 (13) 组织机构与职责 (13) 组织的外部协作 (14) 应急响应流程 (14) 准备阶段 (16) 检测阶段 (20) 抑制阶段 (23) · 根除阶段 (25) 恢复阶段 (27) 总结阶段 (29) 各类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30)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30)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30) 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31)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31) 《 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32)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32) 业务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33) 应急事件响应建议 (34) 应急事件现场处理 (34) 应急事件的事后处理 (35) 应急保障措施 (36) 应急体系完善 (37) 、

随着网络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加强各类设备、系统以及信息与网络安全等方面应对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将是运维项目面临的一 项重要任务。为确保系统及机房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着建立一个有效处置应急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安全体系的目标,将正在发生或已发生事故的损害程度减轻到最低,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应急保障方案。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通过应急事件处置与应急响应机制,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继续运行或紧急恢复,可归纳为3个方面: 紧急事件或安全发生时的影响分析; 应急预案的详细制订;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完善。 1.1应急响应原则 实时原则 " 应急响应服务中心配备了7X24的人员值班机制,保证接受客户在任意时间提出的服务请求。并在接到客户的服务请求以后,在1个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规范性原则 对于每一次应急事件的发生都有严格的事件记录,记录事件处理的全部过程,对于现场处理事件由用户签署认可建议。

应急响应管理规范

应急响应管理规范

历史修订记录

目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 (4) 1.2.适用范围 (4) 1.3.事件分级 (4) 1.3.1.影响度判断原则 4 1.3. 2.紧急度判断原则 5 1.3.3.判断优先级矩阵 5 1.3.4.级别判断原则 5 2.组织机构与职责6 2.1.公司内部组织 (6) 2.1.1.应急总负责人 6 2.1.2.应急指挥小组 6 2.1. 3.应急工作小组 6 2.2.相关外部角色 (6) 3.应急要素与体系7 3.1.事件处置要素 (7) 3.1.1.管理层面 7 3.1.2.技术层面

7 3.1.3.事件归口 8 3.2.分级响应 (8) 3.3.指挥和协调 (8) 3.4.信息共享和处理 (8) 3.5.通讯 (8) 4.运行机制8 4.1.日常检测与预警 (8) 4.2.应急启动 (9) 4.3.事件报告 (9) 4.4.应急调度 (10) 4.5.排查与诊断 (10) 4.6.处理与恢复 (10) 4.7.事件升级 (10) 4.8.持续服务 (10) 4.9.应急事件关闭 (11) 4.9.1.申请 11 4.9.2.核实 11 4.9.3.事件通报 11 4.10.总结改进 (11) 4.10.1.应急工作总结 11 4.10.2.应急工作审核 12 5.保障措施12

5.1.通信保障 (12) 5.2.物资保障 (12) 5.3.技术保障 (12) 5.4.经费保障 (13) 5.5.人员保障 (13) 6.宣传、培训和演练 13 6.1.宣传 (13) 6.2.培训 (13) 6.3.演练 (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用户业务运作所需的基础架构和服务在突发事故发生后的限定时间内能够得到恢复,保证用户业务的运行和服务协议SLA的达成。提高应对应急事件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信息系统风险,减少信息系统故障对生产业务造成的影响,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连续性,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运维项目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应急事件。 1.3.事件分级 根据运维项目所涉及的事件分级考虑要素,将信息系统事件划分为三个级别:I级事件、II级事件、III级事件。

火灾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措施

编号:SM-ZD-85839 火灾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 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火灾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项目部潜在的火险源主要有:生产用明火、取暖用明火、火电焊火花等火灾事故.这些潜在的危险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时间周期长,在冬季使用金属炉明火取暖,突发的可能性很大.经过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确认火灾为重大危险源,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火灾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一、应急准备: 1、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监员为副组长,组员由工号长、技术员、质检员、设备管理员与各班组长组成。 2、对全体职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重大危险源危害教育,事故案例分析,法律法规教育。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检查制度、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强制性规定,防火器材要齐全,符合标准,提高全体职工对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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