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管理办法

货物管理办法
货物管理办法

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以下简称为鉴定机构)所从事的活动,确保鉴定机构所提供的货物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航空运营人根据鉴定而进行载运的货物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第76.93 条(a)和第276.107 条(a)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货物航空运输托运人、运营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试验数据和结论的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对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及国家专项规定的物质进行识别和检测的机构不适用于本办法。

1.3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总局飞行标准司统一管理和监督鉴定机构所从事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并依据各地区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需求,对鉴定机构实行数量或鉴定类别的宏观调节,以保证鉴定机构的鉴定品质。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危险品运输管理室和相关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部门依照授权,协助飞行标准司对鉴定机构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4 飞行标准司对鉴定机构采用认可的方式实行管理。通过对鉴定机构申请人的相关法定文件、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鉴定机构申请人的合法性和技术能力;对各类鉴定所需场地、设备或实验室以及能够确保提供准确可靠的鉴定报告的管理流程进行实际验证,以确定申请人的管理和物质保障能力。对于通过审查和验证并能够满足本办法要求的鉴定机构申请人,飞行标准司将在飞行标准相关网站网页(见附件1)上向社会公布认可,证明其具备向民用航空器运营人提供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的资质。

1.5 发生危险品事件或事故,需要对货物样本进行鉴定或对鉴定结果进行仲裁的,由飞行标准司指定权威机构进行。

2. 鉴定机构的基本条件

2.1 鉴定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地从事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并对

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鉴定机构应当具有或通过正式协议使用与其鉴定活动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

专业技术人员。

2.3 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化学化工专业硕士(含)以上学历,从事化工生产或研究3 年以上;或本科学历,从事化工生产或研究5 年以上。

2.4 鉴定机构应当独立拥有或协议使用实验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所能鉴定危险品类别的需要,实验室的试验人员应具备化学化工或相关专业背景。

2.5 鉴定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鉴定活动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知识,没有触犯国家行政法规方面的记录。

2.6 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并按照常规通信要素提供通信地址和联

系人,在必要情况下,飞行标准司及其委托监督检查部门可以与鉴定机构很快取得联系。

2.7 现行有效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United Nations Recommendation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和国际民航组织文件《危险品航

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Technic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中所规定的危险货物分类试验程序和试验标准是鉴定机构进行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的依据文件而不是其他任何文件。

2.8 鉴定机构应当有一份如何实施本机构管理和鉴定活动的文件或手册,以便对机构的鉴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其中应当有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鉴定活动相适应的质量体系。

2.9 鉴定所用的计量设备应当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认可,并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10 根据业务规模,对可能发生的经济赔偿数额已进行了保险或已贮备了适当数额的赔偿金。

2.11 如设立分支机构,鉴定机构应当且有能力按照本机构的管理程序或手册对其从事的鉴定活动进行管理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2.12 鉴定机构不得从事与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商业活动。

3.鉴定机构资质认可的基本程序

3.1 鉴定机构为货物托运人或民用航空器运营人提供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前,应当作为申请人提前适当时间向总局飞行标准司提交书面申请(通信地址见附件1),书面申请包括一份按照申请表格(见附件2)内容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和下列附加材料:

a.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证认可证明的复印件;

b.各项试验所使用的设备和设施清单;

c.实验室工作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d.至少2 名试验人员通过危险品航空运输基础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明;

e.实施机构管理和鉴定活动的文件或手册;

f.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样本;

g.对鉴定报告签字负责的人员名单;

h.鉴定机构责任保险的复印件;

i.要求的其他材料。

3.2 飞行标准司收到申请表及附加材料后,经审核,认为该申请人暂时还不具备鉴定机构基本条件的,将通知申请人拒绝受理。对于确定受理的申请,飞行标准司将组成审查小组(在必要时吸收地区管理局危险品监察员参加)对申请人的各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对设备、技术人员的鉴定和管理有效性进行现场验证。

3.3 审查合格的鉴定机构,飞行标准司将公布认可,认可包含下列内容:

a.鉴定机构及其分支的名称;

b.允许鉴定的货物危险性类别;

c.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样本;

d.鉴定报告上签字负责的人员名单;

e.必要的其他项目。

4.认可的效力和有效期

4.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凡在此日期前已经从事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的机构,应当在6 个日历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出鉴定机构的申请,通过审查验证,获得飞行标准司的认可。

4.2 货物航空运输的托运人、代理人和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应选择飞行标准司公布

认可的鉴定机构为其提供必要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的鉴定。属于上述所述情况,已经选定鉴定机构为其提供鉴定的托运人、代理人和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在本办法颁布之后可延续6个日历月或根据公布认可的名单重新确认。

4.3 局方监察员在进行危险品事件或事故的调查时,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将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一项调查内容。

4.4 除非飞行标准司取消或鉴定机构书面声明放弃,对鉴定机构的认可期限为2 年。如在认可期满之后鉴定机构欲继续从事鉴定的,应在认可期满前提前至少一个日历月向飞行标准司再次提出申请。

4.5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飞行标准司将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暂停或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

a.从事经认可的鉴定范围以外的货物危险性鉴定的;

b.因鉴定结论错误导致危险品航空运输事件或事故的;

c.试验人员未接受危险品航空运输基础知识培训的;

d.出具虚假的实验数据或鉴定结论的;

e. 从事与鉴定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商业活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f. 飞行标准司认定的其他原因。

5. 鉴定机构的责任

5.1 鉴定机构应设立程序,对申请鉴定的货物样本的准确性进行识别并将所鉴定的货物样本保存适当时间。

5.2 鉴定机构应保证进行试验的依据是最新有效的。

5.3 鉴定机构应保证试验人员接受了与其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合格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试验技能。

5.4 鉴定机构应对鉴定报告所提供的试验数据和结论的准确性负责。

5.5 鉴定机构应将鉴定报告至少保存1 年,并随时提供给飞行标准司查阅。

5.6 对于鉴定机构的分支机构,鉴定机构完全负有使其鉴定活动符合本办法的责任。

6.附则

6.1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航空货物中的化学品已经附有与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且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83-2000(eqv. ISO 11014-1:1994)规定

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写的(见附件3),应按照化学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运输信息进行货物准备和交运。

6.2 对于国外化学品生产厂家提供的MSDS/C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Chemical Safety Data Sheet),比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货物准备和交运。

6.3 对于无法提供上述6.1 和6.2 所述文件或无法证实文件真实性的,以鉴定机构出具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来进行货物准备和交运。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

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定稿)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只是提供部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制作,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此制度一式两份,申请企业及受理单位各保留一份。 深圳宝运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宝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9 日,注册资金为30万元,经营范围是仓储;普货运;提供搬运装卸服务;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汽摩配件的销售。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刘玉政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货品输出货品输出管理办法的应用.docx

货品输出管理办法 第 1 条本办法依贸易法 (以下简称本法) 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第 2 条本办法之主管机关为经济部,其业务由经济部国际贸易局 (以下简称贸易局) 执行。但有关附有著作之货品输出监视业务,由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以下简称智慧局) 执行。第 3 条本办法所称签证,系指贸易局或其委讬之单位签发输出许可证;所称免证,系指免除输出许可证。 第 4 条本办法所称厂商,系指依出进口厂商登记管理办法办妥登记之出进口厂商。第 5 条依本法规定限制输出之下列货品,贸易局应就货品名称及输出规定,汇编限制输出货品表,公告办理之:一本法第五条所指输出特定国家或地区之货品。二本法第六条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输出之货品。三本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但书规定限制输出之货品。四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之战略性高科技货品。五本法第十六条采取输出配额之货品。 输出前项表列货品,除其他法令另有规定或经贸易局公告免证者外,应依该表所列规定办理签证;未符合表列输出规定者,非经贸易局专案核准,不得输出。 第 6 条厂商输出限制输出货品表外之货品,免证输出。第 7 条非以输出为常业之法人、团体或个人,依本法第十条之规定输出货品,应办理签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证输出:一、以海运、空运出口限制输出货品表外之货品,其离岸价格 (FOB)为美币二万元以下或其等值者。二、停靠中华民国港口或机场之船舶或航空器所自行使用之船用或飞航用品,未逾海关规定之品类量值者。三、渔船在海外基地作业,所需自用补给品,取得渔业主管机关核准文件者。四、寄送我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之公务用品。 五、停靠中华民国港口或机场之船舶或航空器使用之燃料用油。六、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纺织业拓展会输出商展用品。 七、输出人道救援物资。八、其他经贸易局核定者。前项但书各款之输出货品,其属第五条或第八条表列货品者,报关时仍应依表列规定办理。 第 8 条免证输出之货品,其他法令另有管理规定者,贸易局得就海关能予配合办理部分之相关货品名称及输出规定,汇编海关协助查核输出货品表,公告办理之。输出前项海关协助查核输出货品表内之货品,报关时应依该表所列规定办理。 第 9 条邮包寄递出口小量物品、旅客出境携带自用物品,依海关之规定办理,不受第五条及第七条应签证规定之限制。第 10 条 出口人输出之货品有商标标示者,应自行查明所标示之商标之权利归属,不得有仿冒情事。出口人应于出口报单上正确申报所标示之商标;未有商标标示者,应申报“无商标”。但经海关查明属外货或退回整修之国货复运出口者,不在此限。 第 11 条输出货品标示之商标,经海关查明与出口报单申报不符者,海关得要求出口人提供该商标所有权人指定标示或授权使用或其他能证明无仿冒情事之文件供查核放行。第 12 条货品之内外包装有商标标示者,适用前二条之规定。第 13 条贸易局对出口货品标示之商标为特别监视者,得建立商标出口监视系统,受理商标权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商标登录并收取费用;其收费原则由贸易局定之,并循预算程序办理。前项商标出口监视系统之执行程序,由贸易局会同关税总局公告之。第 14 条出口人报关输出货品之本身或其内外包装或容器上如有商标,或标示之文字、图形、记号、颜色或其组合在外观上疑似商标,经海关查核与商标出口监视系统登录之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使用于登录同一货品者,依下列方式处理:一、与系统登录之商标相同且未

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书 本人现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安全操作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二、安全学习制度 1、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要坚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坚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3、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学习,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改正。 三、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按期进行车辆的年度检验、技术检测、维护保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等。 2、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好二级维护,有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的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3、车辆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 4、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5、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四、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度。 4、保护好自身安全,积极配和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运输经营业户:(签字) 车号: 年月日

仓储部设备管理制度20171220

平顶山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仓储部设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物流设备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设备资源、调动技术部门员工积极性,提升物流设备管控能力,卷烟配送中心技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仓储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TPM组织机构 (4) 第三章设备管理范围及分类 (6) 第四章设备档案管理 (7) 第五章设备台账管理 (7) 第六章设备维护计划 (8) 第七章设备点巡检管理 (9) 第八章自主维护 (10) 第九章专业维护 (10) 第十章维护验证 (12) 第十一章维护记录管理 (13) 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4)

平顶山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仓储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流设备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流程,提升设备保障能力,降低设备维护成本,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结合物流配送中心设备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流设备管理的目的是在省公司的宏观指导下,通过交流与共享,以物流配送中心设备的实际管理、使用与维修为根本,实现物流设备的采购、修理、维保、利旧、优化、研发。通过定期汇总、更新、上传、共享等措施,实现备品备件、供应商、知识库等信息从传统的手工台账管理向开放、共享的动态管理转变,配合省局物流处搭建适时调整的动态管理网络,从而提高全系统物流设备综合效率,降低设备费用,提升物流设备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物流配送中心在设计、生产、使用、运营等领域可供长期使用且列入固定资产的物流设备,包括叉车、堆垛机等存取货设备、无线射频设备、装卸搬运设备、分拣设备、输送设备、装箱设备、生产经营决策系统(“一号工程”)设备、质检设备及电、气动力设备等物流设备。

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1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3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 、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货物管理办法

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以下简称为鉴定机构)所从事的活动,确保鉴定机构所提供的货物鉴定结论的准确性,航空运营人根据鉴定而进行载运的货物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第76.93 条(a)和第276.107 条(a)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货物航空运输托运人、运营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试验数据和结论的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对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及国家专项规定的物质进行识别和检测的机构不适用于本办法。 1.3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总局飞行标准司统一管理和监督鉴定机构所从事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并依据各地区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需求,对鉴定机构实行数量或鉴定类别的宏观调节,以保证鉴定机构的鉴定品质。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危险品运输管理室和相关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部门依照授权,协助飞行标准司对鉴定机构的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4 飞行标准司对鉴定机构采用认可的方式实行管理。通过对鉴定机构申请人的相关法定文件、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鉴定机构申请人的合法性和技术能力;对各类鉴定所需场地、设备或实验室以及能够确保提供准确可靠的鉴定报告的管理流程进行实际验证,以确定申请人的管理和物质保障能力。对于通过审查和验证并能够满足本办法要求的鉴定机构申请人,飞行标准司将在飞行标准相关网站网页(见附件1)上向社会公布认可,证明其具备向民用航空器运营人提供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的资质。 1.5 发生危险品事件或事故,需要对货物样本进行鉴定或对鉴定结果进行仲裁的,由飞行标准司指定权威机构进行。 2. 鉴定机构的基本条件 2.1 鉴定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地从事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活动,并对

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

山东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 (鲁交运〔2011〕39号)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 专用运输经营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收取报酬或者获 取利益的营业性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本办法所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是指使用汽车通过道路运送普通货物的运输。 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 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 营许可工作。 第四条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包括整车和甩挂运输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第五条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的车 辆应当符合《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的车辆不得兼 具载客功能。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汽车上;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第六条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的机 动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仓储配送管理制度

仓储配送操作管理制度 针对我公司目前仓储配送情况,现制定本操作管理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否则将受到公司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配送操作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是对我公司配送中所涉及调度、司机、仓管员、搬运工、仓储公司、客户进行配送作业时对其管理和规。达到配送作业准确性100%,配送作业准时性100%,配送作业客户满意度100%的目的。 1.1 调度员配送定单调度处理 调度员在收到客户的订单后,根据本公司实时库存量下达送货单,按客户的配送相关要求及配送线路等因素进行车辆安排调度。调度员开出派车单(派车单如附件1),在派车单上记录配送执行车辆、配送目的地、送货单号、货物规格型号数量、通知车辆时间、客户配送到达时间要求、调度员签名、司机签名.(派车单一式两联,一联给车队主管,一联给仓库按单发货) 调度员将送货单及派车单签名或盖章由车队主管在送货单上签收,送货撕下送货单存根联(白色联)将其余联次给车队主管,车队主管再交司机在派车单及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司机拿送货单及派车单去仓库提货,送货时司机须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送达时间并签名,后面相关信息要司机在配送中填写。 1.2 仓库管理员配送单发货处理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送货单及派车单后,对送货单进行审核,及时安排按送货单及派车单的要求发货装车,(注意:仓库发货作业操作管理规定按第二章<<仓库出库操作管理制度>>)。司机与仓库管理员一起对配送单发货验收,对所发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外包装质量按送货单及派车单进行发货确认(发货完毕货物质量由司机负责). 装车完毕,仓库管理员留下派车单,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司机签名确认,司机拿走送货单的其它联次开始运输配送作业。 1.3 司机送货处理

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常烟规字[2006]19号 常德卷烟厂 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服务、效益”的指导方针,加强货物运输管理,规范货物运输行为,确保各环节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我厂货物运输质量,根据运输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相关业务计划管理部门(包括分厂)、常德芙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芙蓉物流公司)、分厂运输部门和其他承运我厂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其他各多种

经营企业对本单位的货物运输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企业经营资质管理 第四条芙蓉物流公司和分厂运输部门要根据《常德卷烟厂经营资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货物运输参运企业的资质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参运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 第三章业务与流程管理 第五条业务范围成品卷烟运输(含回购);总、分厂及品牌输出或直接对外让售烟叶及材辅料(转让)运输;分厂采购总厂控股的多种经营企业材辅料的运输;烟叶仓库之间的烟叶转库运输;采购烟叶、材辅料及设备(零配件)运输或其它物资中运输费用由总厂承担的物资(紧急物资和火车运输物资除外),以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支付但需要我厂派车的物资运输。 第六条运输业务计划管理 (一)卷烟销售处负责下达国内成品卷烟、加工回购卷烟、移库卷烟的运输业务计划。 (二)国际业务拓展处负责下达出口成品卷烟的运输业务计划。 (三)物资采购处负责下达采购烟叶和材辅料的运输业务计划。 (四)物资供应处负责下达厂内转库烟叶运输业务计划,以及转让分厂材辅料的运输业务计划。

(五)设备工程处负责下达采购设备、备件的运输业务计划。 (六)企业管理处负责下达分厂非生产性零星物资,品牌输出、联营加工材辅料的运输业务计划。 第七条计划管理要求 (一)物资采购处有采购烟叶及材辅料运输计划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计划下达给芙蓉物流公司。 (二)设备工程处有设备(零配件)运输计划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将计划下达给芙蓉物流公司。 (三)对总厂转让的烟叶及材辅料运输,物资供应处应根据企业管理处的计划要求和到货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将运输计划下达给芙蓉物流公司;对烟叶的转库运输,物资供应处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计划下达给芙蓉物流公司。 (四)其它临时和零星物资的运输,相关部门要及时将运输计划下达给芙蓉物流公司。 第八条验讫单是运费核、结算的依据,是判定质量事故责任的依据,由发货方发出,承运方和收货方凭此单进行货物交验,各项内容必须清楚、无误的填写。 第九条运输流程管理:流程管理关键在于确认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做好货物手续交接,以便责任追索和考核。 (一)成品卷烟运输流程管理 1.财务管理处开具成品卷烟销售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一式六联。第一联抵扣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记账联留存财

货品管理办法

第六章货品管理制度 1 分公司的货品不得退回总公司,自行调换处理。 2 市场上出现断货,一个品项罚款50元,一个卖场罚款50元,累计罚款。 3 丢货所辖区域负责人按照供货价均摊。 4 货品的日期超过1/3时及时向总公司提交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准备好申请。 5 过期产品按照丢失处理。 6 卖场只能压一单货款,上一单货款没有结清,不再送货。大型超市账期内没有结清款项,不再上货。一切回款合适后方可上货。 促销品、赠粉: 1 送到卖场时必须有收货人签字确认(赠品本、调拨单) 2 卖场的促销品必须依购物小票为核销依据。 3 促销品丢失由负责业务与导购按照标价的1/10均摊。

第三章A 总公司库房管理制度 1 库房商品摆放整齐、干净、整洁。做好库房三区:退货区、商品区、残损区的划分。 2 每月与财务核对库房货品熟练,如有丢失、损坏由库房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盘库当天不能开票出货。 3 对于残损以及退货及时归类。 4 库房的一切日常事务由库管指挥,其他人不得进入库房,每次库房盘点如有货品不够由库管承担,库房重地不得吸烟。 5 公司到货后确保货品数量品项准确无误后方可录入。 6 退回库房的货品谁退货由谁负责处理,库房只是做为周转。 7 出货单为三联单:白联为财务联,红联为客户联、黄联为出库联(送货司机签字)。 8 发货时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无导门店可配最新日期的产品),接到发货单一定要看清楚货物的品项、规格、价格、数量后方可发货。 9 发货时库管人员必须和送货人员当面点清数字并签字确认,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由送货人员负责。 10 库管当日发货数量要和公司开票员当日核对。 11 退换回库房的产品必须登记清楚产品名称、数量、日期、负责人。谁退换回到库房的货由谁负责处理。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一、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行 为。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

(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三)质量信誉考核步骤 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 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 (2)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3)违章经营情况,包括违章次数,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等; (5)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企业稳定情况,包括群体事件次数,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及处理情况等; (7)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及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

货物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队长职责: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控制、督

促统计人员对公司经费的使用及经费回收工作,掌握了解运输市场行情,积极开展经营创收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工作的两个效益。 8、副队长职责:积极协助队长抓好公司的服务、团结、安全工作,抓好公司重点工作的落实:对公司工作向队长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决策。 9、驾驶员职责:服从公司管理,听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不得顶撞领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违章车,不准酒后开车,讲究职业道德。 XX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监督。 二、当好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四、认真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

货物出厂管理制度

货车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物资出厂手续,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需出入公司的各类货物和物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 各类货物车辆凭“临时入厂证”进公司,凭“出门条”出公司,财务部负责“出门条”的签发,门卫负责验证,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 四、办理流程 1、车辆进入公司,先到门卫领取“临时入厂证”,临时入厂证押金20元/个(未带现金者,可凭身份证、驾驶证换取),临时入厂证丢失,押金不退。 2、货物装载完毕后,由发货员填写“出门条”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 3、司机拿“出门条”到财务部,经审核签字,完成审核手续; 4、将“临时入厂证”及“出门条”交公司门卫,经门卫验证无误,退还押金,并开门放行。 五、出门条的管理 1、“临时入厂证”和“出门条”格式由公司统一印制;

2、“出门条”要明确提货单位、司机、车牌号、货物名称、经办人、批准人及日期、并且当日有效; 3、货物出厂车辆必须一车一条; 4、无“临时入厂证”不予装车,无“出门条”门卫不予放行; 5、下班后或夜班出厂的物资车俩,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名后出厂。财务部指定的专人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六、出门条检查和监督 1、出门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混用、损毁、丢失,保存期限为半年。行政部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违规者,处以20元/次; 2、任何货车出门,均应持“出门条”,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无出门条或不接受检查的,门卫人员有权扣留物品,待查明后方可归还。 3、门卫要认真执行《货车出入管理规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严格履行职责。每月门卫将出门条汇总后,交行政部以便查对。对不履行手续者、检查失职者,视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直至辞退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七、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山东中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含普通货运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含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货物运输业务管理操作规程 含(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普货运输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运输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凡公司内参与普货运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业务受理 根椐托运人的承运要求,由受托人员在托运单上正确填写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联系方式、收发货人详细地址、起卸地、托运起运时间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依照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对货物装、卸起点和运输线路进行袜实地勘察,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与方案,在双方共同确认运费、费用结算方式、特约事项、违约责任等运输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后,实施运输前的调度工作。 对大批量、大宗的运输业务,进行商务洽谈,了解货物规格、重量、件数、核算报价及顾客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运输合同。 运输、装、卸准备 所安排的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检测的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手续和证件齐备,行车装备及配套工具齐全的车辆。 提供与货物类别、数量及安排承运车辆等相适应的装卸能力。包括:装卸机械、起重工或人工装卸工员及专用工具。 装、卸作业 装、卸作业前,应付托运单、提货单及其它有关证明,查单、货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对发货单与货数量不符、包装破损、货物受损等应与客户联系,如实签注,作好记录或托运人到现场监交,并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装、卸作业时,应根椐客户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及装、卸地的环境重要任务,严格按货物品质及标识要求作业,做到受载平衡、下重上累、宽高不超、轻拿轻放、不丢不甩、堆码整齐、盖扎严密、不渗不露,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由客户自行装、卸作业的,应指派专人配合客户监装、监卸。对于装、卸作业方式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的,应及时提出更改装、卸作业方式的要求或建议,并应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运行过程 运行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操作规程,正确选择道路、时间、车速;行驶中,做到先让、先慢、先停;根椐货物的装载情况及运行概要求,在遇修路、通过桥梁、涵洞等应按双方约定的要求,先察看后再通行,确保人、货、车安全。 行车中,要随寸检查货物的装载是否位移,检查遮盖油布及捆扎情况,保持货物及时运行中平稳,不移位。 随车的装卸作业人员,要在大厢内留出安全乘坐位置,不在车上打闹和睡卧,保证装卸人员的安全。 交付和结算工作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验收完毕,在托运单上签字验收,交付完成,并及时将托运单返回调度部门。 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机件事故等按公司规定及双方的协商处理、处罚。 凭货物托运单,依据合同的约定,计算、审核运费及各种杂费,开据发票与客户结算。 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增加反恐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我司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一、确保货运物品安全是我公司与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是维护货运物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得要求,将货物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我们公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货物运输安全工作。 二、我公司在收发物品时,将严格要求托运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登记货物和收货人信息,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查验,否则不予受理托运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仓储配送仓库实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仓储配送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和 规章制度,从而提高仓储配送仓库人员、车辆、物资等安全性,确保仓储配送仓库 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管理内容 2..1消防安全管理 2..1.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微波炉等高功率电器设备; (3)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 枪等; (4)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如储存有化学危险品、60度以上白酒的仓库每50平方米配置一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一般仓储仓库每75平方米配置一 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如果设置有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灭火系统 的三种情况的配置数量分别打9折、7折、 5折。 (5)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做到“重点防护,兼顾全局”,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 近的显眼地方,方便拿取使用; (6)消防设施、设备只允许在发生火警或消防演练时使用,平时严禁使用,严禁使用消防栓清洗地面;

2..1.2消防设施维护与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应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制度,仓库安全检查组安排专人每月一次定期对仓库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仓配管理部每季度一 次不定期对仓储配送仓库进行安全巡查; (2)检查内容 ?灭火器:灭火剂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瓶身是否有破损,瓶身、箱体是否积尘、生锈; ?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齐备、完好;消防箱体是否有破损; 消防龙头开闭是否灵活,水压是否正常;是否有锈蚀现象; ?消防标识牌、警示牌:是否被遮挡、覆盖;是否有破损、脱落;是否清晰、完整; ?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外观是否完整,充电过程是否正常;断电时能否启动应急照明;照明亮度是否充足;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消防通道、安全门:消防通道有否被占用或堵塞;安全门是否完好,安全门在工作期间有否上锁; (3)检查时发现的设施问题,要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4)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后,检查人员要在设施、设备的《仓库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以电子档形式上报仓配管理部; (5)仓配管理部不定期对仓库进行全面消防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仓库限期整改; 2..1.3消防培训与演练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的培训工作;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为确保仓库内人身、财产安全,仓库以季度为单位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3)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应邀请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专业人员授课与现场指导,详细讲解火灾应对方法、人员自救、消防器材使用等内容;

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上海双友物流有限公司 关于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运输安全 包括从受理到承运、装载、运输、交付客户、运费结算的整个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公司操作规程执行,包括受理货物的确认、清点、包装等详细检查。 2、驾驶员重点强调项目: (一)、受理与承运 (1)确认托运人法人资格及相关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必要时留存复印件。 (2)确认货物运单内品名、编号、类型、包装等填写是否完整,并检查有无特殊规定。 (3)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货物运输,包括烟、酒、茶、打火机、丁烷气、杀虫剂、樟脑粉、摩丝、发胶、香水、汽油、柴油、炸药、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装载运输 (1)装载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不得离开车辆,负责监装监卸办理。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2)装卸货物在有坡度的地点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车的

有效措施。 (3)装载仔细核对货物数量、外包装是否完整,如有异议,当场提出或拒绝装车。 (4)装载完毕后锁好车厢,并在签收记录上双方签字认可。 (5)严禁超载。 (三)、行车运输 (1)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私拉货物。 (2)中途停车应在正规有专人看护停车场,人离开车辆必须锁好车厢。 (3)运输途中遇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遇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塔等容易遭雷击的地方停车。 (4)行车途中发生货物丢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 (四)、货物交付 (1)严格按照送货单上注明的送货单位送货地点卸货,严禁中途卸货。 (2)认真审核接货人,防止冒接。必须留对方证件复印件,并在托运单上确认签字盖章认可。 二、资金安全 1、必须加强现金管理,保证随车不带大量现金,可以办理银行卡和加油卡。 2、人离开车辆必须锁好车厢,车上严禁存放大量现金、箱包,应随身携带。 3、慎重加油,选择中石化、中石油的加油站加油,避免上当受骗,或者遇到危险。 三、人员安全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商品退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物流中心商品退货操作,确保商品退货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华联超市各直营门店、物流中心、台州华联供销各直营门店。 第三条商品退货途径包含门店直送商品退货、门店配送商品退货、物流中心退货等。 第二章门店直送商品退货 第三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指门店根据商品直送属性,直接将商品退回供应商的退货方式,退货商品范围包括残次品和淘汰品、临保商品 第四条门店直送商品退货流程 1、门店理货员填写商品退调通知单,按单填写供应商名称(编码)、退调日期、商品条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退调原因等内容(一式三联),并在“点验”栏内签字确认; 2、供应商代表根据退调通知单验收退货商品,如有修改,供应商代表和门店理货员双方在 修改处签字确认;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代表在“接收退货人签名”栏内签字确认; 3、门店理货员持退调通知单到办公室交值班店长,由值班店长对退货商品的真实性、准确 性进行抽查后在退调通知单“主管”栏内签字确认;值班店长抽查比率不低于20%;4、值班店长持退调通知单交录单员或直接制作返厂单;集镇、社区店由值班店长或组长制 作返厂单(一式两份); 5、值班店长、供应商代表复核返厂单与退调通知单是否一致,双方均在返厂单(一式两份) 上签字确认; 6、综标超门店由供应商代表持返厂单从门店收货口或进口处离开,门店防损员(专职验收 员)按返厂单对退货商品进行复核,签字确认后放行;集镇、社区店由值班店长持返厂单复核退货商品后亲自送出卖场外。 第五条业务通知退货商品及门店退供应商残次商品,如直送供应商在通知结束时间10天后仍未到门店退货的,由门店上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购销与合作协议商品退调办法负责联络执行;并在3天内回复门店,告知操作办法。 第三章门店配送商品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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