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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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技巧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技巧

案例:李某是从事焚化品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经营了一个月之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他进行税收治理。由于他的经营规模比较小,自己没有建账能力,税务机关对他采取核定征收的治理方法。

当税务人员到该业户进行调查其经营情形时,有一段对话耐人寻味。

税务人员咨询:你的经营情形如何?

该业户回答:本店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500元,水电等费用平均一个月为100元,要紧由夫妻俩支撑着门面,平均月毛收入大约为2 000元。

税务人员咨询:你们的经营盈利情形还好吧?

该业户回答:那个生意确实是不赚钞票!

当税务人员要求他们如实提供经营情形时,他们一再陈述自己不赚钞票,销售100块钞票的物资,只有10块钞票的毛利,也确实是讲,毛利率只有10%。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形,税务机关将业户夫妻的月工资定为500元。

按照业户的申报能够运算出该业户的经营情形:

该业户的月营业额=(500+100+500×2)/10%=16 000(元)

如果按照业户的申报,就应该以16 000元作为计税依据,则:

应纳增值税=16 000/1.06×6%=905.66(元)

由于在一个集镇上经营花圈等焚化品的业户专门少,因而业务可比性不强,而且,对该行业的业务核定也没有权威性的意见可供参考,因此,税务机关在具体核定营业情形时往往是按照业户的自报为基础。

明显,该业户所申报的情形与实际是不相符的。

因为该类行业平常业务量尽管不多,但毛利率大。如果真像该业户所申报的那样,他们真无法经营下去。通过反复核实,税务人员将业户的经营毛利率确定为20%,则调整后的营业额核定为:

(500+100+500×2)/20%=8 000(元)

从而确定该业户的月应缴纳增值税额为:

8 000/1.06×6%=452.83(元)

税收筹划专家认为:如果该业户具有税收筹划意识,针对当地“经营花圈等焚化品的业户专门少,因而业务可比性不强,而且,对该行业的业务核定也没有权威性的意见可供参考”的特点进行适当筹划,适当提升经营毛利率的申报,情形就会发生变化。假设毛利率为50%(比较接近该行业的实际盈利能力),则该业户的月营业额应当确定为:(500+100+500×2)/50%=3 200(元)

该业户的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3 200/1.06×6%=181.13(元)

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应纳增值税额则由905.66元下降到181.13元,两者相差724.53元,两者的差别多么的大啊,况且所得税还没有包含在里面呢!

税务筹划专家进一步指出,如果结合现行政策,为了照管下岗职工和个体工商业户,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差不多下发文件,提升了起征点。按照现行政策,该业户能够免缴增值税呢!

分析点评:

在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进行税收策划,对毛利率的把握和申报往往是专门关键的咨询题。有的人不了解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收的原理,当税务人员来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形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给税务人员道苦经,往往是把自己生产经营的盈利能力讲得专门低,结果倒反而吃了亏。

殊不知,税务机关确定对个体工商业户征税的多少,并不是或者要紧不是以纳税人的毛利来确定的,流转税的核定就更是如此。它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运算出来的。一样的情形下,对纳税人的营业额的核定有五种方法:(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测)算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清产核资盘点库存核定;(4)核实收入凭证测算实际收入核

定;(5)省级税务机关按照当地情形规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其中以成本倒轧法也确实是第2条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营业额的方法是使用得最普遍的。在那个地点,成本和费用差不多上专门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法规规定把握10%的毛利率,但在实际核定税款过程中采纳不多,而按照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估算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毛利率越高,运算出来的营业额越小,毛利率越低,运算出来的应纳税营业额就越大。这在增值税、营业税的核定过程中的原理是一致的。

至于所得税按照现行规定,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一样差不多上采纳简易方法征收。所谓简易方法,确实是按照顾纳税营业额乘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运算缴纳所得税。而更多的地点,只是采纳更简便的方法征收所得税,即按照营业额乘以附征率直截了当运算出应纳所得税额。

由此可见,营业额的确定专门重要,其中毛利率的确定又是十分关键的。而与营业额存在直截了当关系的是起征点的咨询题,如果安排得巧妙,可能收到不征税的成效。

所谓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按照征税对象的数量,规定一个标准,也确实是数量界限,达到那个标准或超过那个标准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那个标准的就不征税。

一样地,各种税的征收都有起征点。国务院和财政部对增值税的起征点的规定是:(1)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其增值税;(2)起征点的幅度:一是销售物资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 00 0元~5 000元。二是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 500元~3 000元。三是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1 000元~5 000元;(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营业额100元。

在那个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只规定了一个相应的幅度,各地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形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

按照以上情形我们就能够发觉,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达到一定的销售数量才需缴税,而达不到就不需要缴税。那个销售数量完全能够由经营当事人自己把握,因此,目前就显现如此的现象:一些夫妻店将原先就不专门大的店面一分为二,改为夫和妻各开一个店,如此,达不到当地规定的起征点,所以也就无需缴纳各种税收了。

与此同时,增值税是以物资销售或是应税劳务作为计税依据的,而营业税则是以有关服务作为计税依据的,如果两者兼而有之,在具体的核定销售额时换算起来就比较苦恼,纳税人往往也能够从混合销售和兼营活动中讨巧,这也是个人从事税收策划一个技巧。

此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存在起征点的税收策划咨询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在具体的征管过程中各地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形,对所属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有具体的规定,如江苏省为960元,这是其一,其二,税法还规定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代征代缴,即实行源泉扣缴的治理方法。然而,就现实的情形而言,这种治理方法还远远没有到期位,这就为那些分散取得收入的人规避税收提供了可能。关于这种情形,税务机关尚感到无可奈何。作为税收策划者也不要回避那个社会现实。在那个地点需要提醒税收策划者注意的是,通过税收起征点来策划税收,从主观上讲,就有规避税收的意思在里面了,本书原则上不作提倡,如果纳税人遇到这种情形,应当慎重从事,如果一旦税务机关从严把握,有关纳税人一定要以良好的态度配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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