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版本演员合同(无经纪公司)

演员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省市县/区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电影);

2.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

3. 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摄制电影的角色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但该等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二条聘用期限

为可调整拍摄期,乙方在此期间与甲方沟通确定拍摄具体时间外,可参与其他拍摄活动。

不得超过1天。请假占用的时间,乙方须相应顺延补拍,酬金不变。如果乙方请假,应当提前5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在3日内给予答复。请假期间,乙方不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各项待遇。

聘用期满,如因非乙方原因未完成相应拍摄工作,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长拍摄周期,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完成该剧拍摄。

第三条工作内容

乙方对此无异议。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表演活动,在拍摄期,乙方应服从导演和制片人的安排,尽职尽责地进行拍摄。

3.乙方同意尊重甲方剧本提供的剧情设计,不擅自修改有关该剧的剧情设计。在该剧摄制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乙方演绎工作,但乙方有权对角色饰演提出合理的建议。甲方、导演、制片人有权对人物台词、剧情做出调整和增删,如乙方所扮演角色戏份增减,则本合同酬金也相应增减;乙方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乙方可以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4.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镜、试拍、拍摄定妆照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

方支付酬金,但需提前【】日通知乙方活动时间、地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宣传计划。

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及有关宣传活动。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筹备期活动不超过_________次,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于该电影演出时,由现场即场收音形式收录乙方之念词对白,如因收录不清晰,亦可以在该电影拍摄中或完成拍摄工作后,安排乙方或他人为乙方在该电影中的戏剧表演进行念词对白的配音,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有最终决定权。如需配音,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但应提前7天告知乙方配音时间安排,并承担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交通、食宿费用。

6.在电影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补拍、重拍、补录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如在后期制作中出现甲方对片长、乙方镜头等作出增删调整,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酬金不再追加或扣减。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下列商业保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于非摄制过程中或虽于摄制过程中但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未遵守剧组管理而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酬金及其他费用

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款项甲方均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3.甲方将根据税务相关规定,作为乙方的扣缴义务人,为乙方扣缴个人所得税,履行纳税义务,所以乙方在最后一期酬金支付时扣除乙方所有应缴税费。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的宣传活动,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及乙方1名随行人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交通、住宿、饮食标准如下:

(1)演员:交通标准(飞机商务舱)、住宿标准(【】星级酒店套房1间)、餐饮标准(4菜一汤)。

(2)随行人员:交通标准(飞机经济舱)、住宿标准(同酒店标准间1间)、餐饮标准(不低于剧组工作人员)。

第五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甲方应负责提供乙方在电影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

4.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满足其宣传推广需求及基于本合同的其他商业需求。

5.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应于全部拍摄工作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7.乙方应为自身树立积极、正面、阳光的公众形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妆容、服饰与言行等),不得出现吸毒、盗窃、嫖娼、出轨、赌博、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以及其他影响乙方公众形象的言论、行为或事由,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或本合同项下拟演绎角色及电影的行为。

8.乙方保证其遵守各个网络平台的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不参与网络谣言的散布,不得违反社会道德及公序良俗,不得有损国家机关及公共事业的形象,不得参与网络黑公关,不得宣传或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或损毁他人名誉等。如有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保证其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出品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保证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保证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与

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4.乙方已知悉,本合同的签署不代表甲乙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而系劳务关系;

5.乙方保证向剧组提供的本人的相关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6. 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且乙方保证不存在阻碍本合同履行的人事、雇佣、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或禁令,乙方不存在任何经纪关系,否则,由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七条特别约定

甲方有权就电影申请评奖、决定参与的奖项,并拥有团体奖项的奖杯和奖金。若乙方因饰演本片而获得国内外各类影视作品展览、评奖中的“演员个人奖项”的,相关奖杯、奖状、证书的原件归乙方所有,奖金归甲乙双方各占50%比例共同所有。奖杯、奖状、证书的原件所有人应给予另一方复制品。

甲方有权进行该电影的广告招商和招揽货币及固定资产实物赞助的签约,并唯一有权确定贴片广告、植入广告、鸣谢、协助拍摄等,该电影拍摄过程中的植入广告等(如有)均由甲方负责统一安排、协调、确定,因与乙方表演有关的广告或赞助所产生的利益,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利益分配方案。

第八条知识产权

1.电影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并享有相关衍生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电影、录影带、影碟、互动电视剧、互动电视、互联网、3G以及未知的所有播放、播送、播映之媒介或媒体等一切权益。

2.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和声音。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擅自利用乙方艺人之姓名、照片、肖像、其他音像资料从事与该剧无关的产品宣传或其他任何用途,不论有偿与否。

3.若电影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方决定。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独家拍摄期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万分之六作为违约金。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7款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甲方应当承担在办理相应商业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4.乙方应时刻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不当言行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导致电影大幅度删减或重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因乙方的任何不实陈述或保证,乙方的违约行为、或因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面临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如行政处罚等)或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采取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等),保证甲方免受上述事由的影响。在该等情形下,甲方就其因此所受损失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如乙方的上述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甲方遭受不利影响及/或公关危机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公众和/或甲方道歉。

6.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则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支付酬金,甲方不再支付后期酬金。

7.若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讨一切因此而引致损失的权利,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收入及支出的宣传费、

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外增加费用、维权费用、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甲方预期利润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得的酬金收入中扣取);有关损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天;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乙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

4. 乙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乙方存在吸毒、盗窃、嫖娼、出轨、赌博、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以及其他影响乙方公众形象的言论、行为,或经甲方独立判断认为乙方存在或涉嫌存在上述行为。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形式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2.甲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三)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自动终止:

1.电影后期制作完毕;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超过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若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摄制电影许可证》及《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最全版本演员合同(无经纪公司)

演员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省市县/区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电影); 2.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 3. 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摄制电影的角色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但该等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二条聘用期限 为可调整拍摄期,乙方在此期间与甲方沟通确定拍摄具体时间外,可参与其他拍摄活动。 不得超过1天。请假占用的时间,乙方须相应顺延补拍,酬金不变。如果乙方请假,应当提前5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在3日内给予答复。请假期间,乙方不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各项待遇。 聘用期满,如因非乙方原因未完成相应拍摄工作,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长拍摄周期,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完成该剧拍摄。 第三条工作内容 乙方对此无异议。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表演活动,在拍摄期,乙方应服从导演和制片人的安排,尽职尽责地进行拍摄。 3.乙方同意尊重甲方剧本提供的剧情设计,不擅自修改有关该剧的剧情设计。在该剧摄制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乙方演绎工作,但乙方有权对角色饰演提出合理的建议。甲方、导演、制片人有权对人物台词、剧情做出调整和增删,如乙方所扮演角色戏份增减,则本合同酬金也相应增减;乙方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乙方可以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4.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镜、试拍、拍摄定妆照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 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 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 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对现有的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了解其需求,沟通对股市行 情的看法,每天将公司的资讯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发给客户,对成交及资产排名靠前的客 户专门将电话、邮箱、生日进行统计,发送生日祝贺和订送生日蛋糕,提升客户满意度。 这样做的,绝不仅仅限于公司层面的品牌树立及满足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就个人层面来讲,这也是一个营销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后续开必能力的体现,因为营销工作的终极目标, 就是要做到能让你的客户为你带来(介绍)新的客户。对现在有客户的培养,最后基本的就 是证券交易软件的正确使用及证券知识的普及,同时要不断的向客户灌输证券市场的风险 意识,客户资产的缩水代表着交易量的萎缩,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将潜在客户发展成现 有客户,将现有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经纪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二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 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演艺、宣传及其他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 LD 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

网红和艺人经纪代理合同模板(全约)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代理方(甲方)地址:邮编: 委托方(乙方)地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 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其他自媒体IP:。 1- 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 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 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 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 1-4 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 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 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1-2 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确认对自己的形象影响和发展定位无误情况下配合执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主播及艺人合同:(通用版)

艺人签约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公司,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公司,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 及到直播、演出、广告、微电影、短视频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像(包装、投资打造、学习培训)有关的活动,由甲方承担全部经纪费用,如若乙方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违约条款,乙方为此支付甲方所有经纪费用人力时间成本赔偿。 二、合同期限 2.为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他签约 后立即生效。

三、合同期间,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内的所有条款。 4.甲方应积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 提高乙方的爆光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人形像。 5.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 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负责赔偿。 6.甲方保证乙方每个月收入保底元人民币(根据结合考察评 判)。 四、合同期内,乙方享有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7.乙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内的所有条款。 8.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工作演艺活动。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与商业 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像展示有关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10.乙方保底:每个月正常休息不超过天。 如若工作不达标,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合法工作调配,否则不予保证最低收入! a、广告模特 b、微电影演员 c、网络主播 d、化妆师

案例分析:演艺经纪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案例分析:演艺经纪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案例:参演《步步惊心》、《唐宫美人天下》走红的演员郭珍霓与经纪人的官司自去年法院立案受理后,双方各执一词,其经纪人向郭珍霓索要50万元转签费及100万元预期佣金赔偿,郭珍霓指出经纪人拖欠各项演艺收入,并未告知其实际应得收入。本案经多次开庭,双方核对账目后,东城法院于近期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经纪合同更符合委托合同的性质,故依据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故其经纪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合同约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之后,如郭珍霓要求转签,应向经纪人支付转签费50万元,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对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权利。 对于转签费的性质,合同中并未解释,双方在庭审中对转签的含义不能达成一致。法院认为,50万元应为解除合同应赔偿给对方的经济损失金额,故予以支持,但经纪人要求100万元预期佣金损失因无合同约定,且双方在解除委托合同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已终止履行,经纪人再要求郭珍霓赔偿其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可获取的佣金,违反公平原则,且缺乏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庭审中,经双方核对账目显示,经纪人尚欠郭珍霓部分演艺收益及广告收益,法院在扣除经纪人为郭珍霓垫付的各项费用后予以调整,判决经纪人向郭珍霓给付演艺及广告收益22.318万元。 (案例作者:黄莹荧) 杨文战律师分析: 艺人与经纪人或经纪公司之间的《演艺经纪合同》,目前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从性质上分析,一般认为应归类于“委托合同”。按《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

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艺人把自己的演艺事务,交由经纪人代为处理,经纪人基于艺人的授权而取得相关权利,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 通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遵守合同,如果有一方擅自提出解约,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一方无单方解约权。 但“委托合同”的性质与一般合同有所不同,委托合同是由委托人把自己的一部分事务交给受托人代为处理,形成合同的基础是双方的彼此信任,一旦这种信任基础消失,合同继续履行下去就没有必要了。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都有可以随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拥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如果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还是要赔偿的。 《演艺经纪合同》中通常都约定有高额的违约金,在这类合同纠纷中,一般争议的重点就在于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应该得到支持。 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约定违约金,但是如约定违约金过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调整。 在诉讼中,如经纪人或经纪公司想得到约定的赔偿,应尽量举证证明自己为艺人的各项付出,及合同正常履行所应能取得的收益。 而艺人方面如果想免除约定的赔偿,最好是能证明是由于经纪人或经纪公司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因其不积极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到,构成违约甚至严重违约,争取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理由,确实因艺人违约解除合同,那么如能证明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和经纪公司的实际损失相比过高,也可申请法院适当调低。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范本(全约)

编号: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乙方直播平台IP:;其他自媒体 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铜陵红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艺人开发工作人员,乙方负责推荐优质主播艺人入驻公司下属公会。甲方负责考核和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向甲方推荐优质艺人,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 2、提成计算方法:甲方按照乙方所招聘艺人为甲方赚取第一个月收益的10%支付乙方相应提成费用,此收益仅包括甲方通过艺人佣金分成所获取的收入。 3、提成支付周期:提成支付日期为乙方所招聘艺人入职后次月月底。 4、乙方推荐的艺人所需的专业表演技能由乙方负责培养及训练,乙方为开发艺人所承担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所推荐艺人需经甲方审核通过,艺人与甲方签订正式《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后方为审核通过。

5、本合同履行对乙方具有唯一性,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签订类似协议以及提供同等性质 的招聘、中介和经纪等服务,一经发现,甲方可以停止支付乙方相应提成。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一式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铜陵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国家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网络主播艺人合同

主播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甲方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 2.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 发展,逐步提升演艺水平、收入和知名度的艺人 3.甲方工作范围:指与乙方通过签约等方式在甲方指定的线上线下 活动进行各种内容的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的合法直播活动。 4.乙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任一合作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指定甲方参 加的线上线下的合法活动。

5.直播间: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获得的个人直播平台。 6.账号: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线上活动时使用的个人 账号。 7.直播天数: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实际天数。 8.直播时长: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时间总计。 9.有效礼物: 特指在符合甲方指定平台公开规则的前提下,可用于 通过兑换等方式获得人民币等现实货币的平台设定虚拟礼物。 二、合作内容 1.基于本合同,乙方签约成为甲方旗下主播艺人,通过甲方指定的 平台进行各种内容的视频、音频直播活动。直播分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 2.甲方利用自身资源对乙方进行培训、推广宣传等方式以提高乙方 知名度。 3.乙方认可甲方对其进行的推广行为系重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同 意甲方或甲方的任一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网名、播出姓名、昵称、平台账号名称等)及肖像(包括真实肖像及卡通形象、虚拟形象等)进行宣传推广。 4.合作形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独家合作(详见本合同第五条)。 三、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2个自然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3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期满后终结本合同,应于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 甲方: 地址: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甲方是一家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乙方具备特定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独家经纪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合约如下: 1、合作内容及期限 1.1演艺事业,包括但不限于 1.1.1 网络演艺,如:在线直播互动,网络电台等; 1.1.2 艺人网络形象设计、包装及宣传推广; 1.1.3 其他为艺人网络在线直播事业而进行的公关事务及幕前幕后一切事务。 1.4 本合约有效期限为【2017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合约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拒绝续约的,则本合约自动延续【2】年,之后依此类推,如乙方拒绝续约,应在本合约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告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2.双方的权利上义务 2.1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2.1.1 各自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与履行本合约。 2.1.2 共同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相互配合,全面履行合约,以实现合约目的。 2.2 甲方权利义务 2.2.1 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线上直播的所有相关合约。 2.2.2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单独或与其他艺人共同为甲方或第三方 从事各项演艺工作。 2.2.3 甲方为乙方进行演艺事业整体规划,形象包装与宣传推广, 并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丶舞蹈丶表演丶形体等 专业训练。

2.2.4 甲方应确保乙方参加训练或演艺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不得 要求乙方做任何违法或危险性演出,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安 排符合业界标准的人身伤亡丶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事宜。 2.2.5甲方为乙方争取合理酬劳及工作条件,并尽力保护乙方之 合法。 2.2.6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收入。 2.3 乙方权利义务 2.3.1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 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 2.3.2 乙方全面服从甲方对其线上直播演艺事业的安排,并保 证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全身 心投入各项演艺工作。 2.3.3 乙方对甲方安排的演艺工作享有知情权,对任何违法或 危险性演出的要求,有权拒绝。 2.3.4 乙方因疾病等突发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甲言安排的演艺 工作,应书面告知甲方,并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 2.3.5 乙方在任何公众场合下,应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 仪,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当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乙方应予改进。 2.3.6 乙方对自身的个人善、情感、生理、心理、社会关系等 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使甲方做出相应安排。 3.收益分配与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统一提供50%的税前分成比例。 2:乙方在直播天数24天,时长60小时同时达标的情况下,甲方根据乙方收益提供额外的责任保底(对时长/天数/收益,任意一项不达标的主播,取消当月保底资格) 3:单次直播半小时为一个有效天,且单次直播不得少于半小时,否则视为未开播 4:乙方须确保直播的真实性、有效性、注重于用户的交流与互动。若直播镜头控制或没有响应超过10分钟,则当次的直播不计入直播

诉讼案例(上腾娱乐-张杰,演艺服务合同纠纷)

一审: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7)静民一(民)初字第2286号(2008年6月6日)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830号(2008年8月19日) 【案情】 原告(被上诉人):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张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系原告主办的2004年“我型我秀”选秀活动的冠军。2004年9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所涉协议),约定被告全权委托原告作为被告的全球独家代理人,负责所有娱乐演艺事业安排。原告为被告就其娱乐事业各方面提供所有服务、建议及指导、艺能的发展及推介、完成及签订有关其娱乐活动的聘用协议、演唱会表演、电影、电视及其他制作演出、灌录录音制品及唱片、参与推广、宣传、广告、销售及其他附带活动。被告必须接受由原告合理安排之一切项目、工作,被告须向原告独家提供一切演艺工作服务。该协议有效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协议还约定,被告将全心全力向原告提供最佳之服务,未经原告同意,严禁被告私自参加活动(包括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否则原告

有权单方没收被告因该活动而获得的全部收入(该收入仍记入被告年收入总额内),并有权向被告索赔原告全部损失。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严禁被告以任何方式与其他任何公司、机构或个人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似或有关的经纪合同及任何形式的合作合同,否则原告有权责令被告限期解决冲突,并可向被告索赔。 2007年4月14日,被告报名参加2007年“快乐男声”活动,同年4月19日,原告收到被告《关于张杰先生与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间演艺代理协议解除及相关事宜的律师函》,称自2006年12月至今,原告既未安排被告参加任何演艺活动,而且对被告就此提出的问题置若罔闻,且原告未获得营业性演出的许可证书,原告的行为严重阻碍了被告的艺术发展,原告的行为已使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原告的上述做法已严重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2007年4月20日,原告委托律师致函被告,双方之问的代理协议书依然有效,立即终止擅自参加“快乐男声”节目活动的行为,要求被告收函后五日内回到原告公司。 2007年5月3日,被告与人娱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演艺经纪合同。原告于2007年11月5日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原告诉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协议规定,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1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网络主播艺人合同(完整版)

主播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甲方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线上合作的火山小视频网络直播平台是国内知名的演艺直播分享平台,致力于平台活跃度进一步提升,与用户、频道共同打造最好的互网娱乐平台。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展,逐步提升演艺水平、收入和知名度的艺人 甲方工作范围:指与乙方通过签约等方式在甲方指定的线上线下活动进行各种内容的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的合法直播活动。 乙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任一合作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指定甲方参加的线上线下的合法活动。 直播间: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获得的个人直播平台。 账号: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线上活动时使用的个人账号。 直播天数: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实际天数。 直播时长: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时间总计。 有效礼物: 特指在符合甲方指定平台公开规则的前提下,可用于通过兑换等方式获得人民币等现实货币的平台设定虚拟礼物。

艺人经纪合同无效案例

艺人经纪合同无效案例(不敢苟同) 2008-01-28 18:03:36| 分类:影视合同|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唐磊诉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合同纠 纷案 原告(反诉被告)唐磊,男,汉族,1978年7月19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 委托代理人居永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韩家胡同11号。 法定代表人胡桂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普杰,男,汉族,1974年4月20日出生,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总监,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沿河西路5号楼6号。 委托代理人郭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唐磊诉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普新纪元公司)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7月29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6年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唐磊的委托代理人居永和,普新纪元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蒋普杰、郭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磊诉称:2004年6月25日,唐磊与普新纪元公司签订《演出经纪合约》,约定普新纪元公司对唐磊在合同有效期内创作和/或演唱的、至多不超过72首(包括“丁香花”)的音乐作品进行表演、录音制作、复制和发行录音制品;对录音制品的权利由普新纪元公司享有;未经普新纪元公司许可,唐磊不得表演、录音制作、复制和发行录音制品或许可任何第三人表演、录音制作、复制和发行录音制品;在合同有效期的第一年,普新纪元公司按照各项收入的40%向唐磊支付报酬;普新纪元公司延期支付报酬的,应向唐磊支付延期金额5%的违约金;合同有效期自2004年6月22日至2007年6月22日。该合同条款为普新纪元公司的格式条款。2004年9月25日,普新纪元公司与广州点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点睛公司)签订《协议书》,点睛公司自2004年9月2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独家复制和发行唐磊创作并演唱、普新纪元公司录音制作的“[丁香花]音乐专辑”[包括“丁香花(弦乐版)”、“落花的窗台”、“我该走了吗?”、“石头爱”、“夏夜”、“浮萍”、“末班车女孩”、“老街”、“丁香花”、“飘散”、“丁香花(伴奏带)”等11首录音制品]的权利。点睛公司依约支付普新纪元公司版税90万元,普新纪元公司应该支付唐磊36万元。但普新纪元公司仅支付给唐磊72 000元,余款至今未付。2005年3月8日,唐磊向普新纪元公司发出《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函》,要求普新纪元公司支付版税未果。同年3月21日,唐磊致普新纪元公司《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普新纪元公司解除合同。次日,普新纪元公司收到通知书。故唐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演出经纪合约》于2005年3月22日解除;2、普新纪元

主播经纪合同范本 主播签约协议(1)—— 最新法律合同

独家主播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方):。 住所:。 乙方(艺人):。 艺名/昵称:,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住址:。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 3.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市区,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视频电商直播平台:指多媒体互动电商直播平台及其下级各子域名等和软硬件客户端,以及该平台对应的无线增值业务。接收终端包含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PAD、手机客户端等接收终端,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以信息网络为传输渠道的终端,如淘宝、蘑菇街、京东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直播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2.演艺事业:指艺人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

的各种活动以及与艺人公众形象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歌曲、参加演出、电视台、广播电台节目主持、访问、演讲;制作复制出版发行报刊、杂志、录音录像制品;接拍广告、担任形象代言人、担任视频直播平台主播等;接拍电影电视作品等。 3.录音著作:指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各种形式下演唱录制之所有录音著作。 4.视听作品:艺人参与的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对艺人演唱会、歌友会、签唱会现场演艺实况的录制作品,艺人的音乐录影(MV)作品。 合同正文 1.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电商直播。线上演艺、视频直播平台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直播、演艺事业提供独家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2互联网演艺、视频直播平台演艺: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在线互联网演艺以及视频直播平台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在线直播)、视频直播平台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下演唱会之互联网直播点播、线上歌友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 1.3 线下演艺: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各类线下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歌友会、签唱会、音乐节、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话剧、音乐剧、儿童剧、戏曲、曲艺、歌舞、主持、模特、剧场、各类晚会等现有的及未来出现的线下演艺活动。 1.4商务经纪: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商务经纪,如广告、企业形象代言、产品代言、剪彩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

最新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签约合同

艺人经纪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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