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军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

党政军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
党政军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

党政军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

公文的每个文种都有固定的适用范围, 制发公文一定要根据内容和需要准确使用文种, 相互不能错用。党政军机关公文的19 个文种中, 除7 种特有文种的适用范围具有不可替代性外, 其余12 种通用、半通用文种的适用范围也并非完全一致。这是因为党政军机关的性质不同, 公文处理中所涉及的对象不同, 因此公文文种在一定范围内也产生了差异性。一、党政军通用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在党政军通用公文文种中, 通报、请示、批复、函、

会议纪要5 个文种的适用范围基本一致, 决定、通知、报告3 个文种略有区别,试加以比较:

1. 决定。是党、国家和军队对涉及到的重大事项与重大行动以及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要求

下级单位以及全党全军必须遵照执行的重要文种。其各自的适应范围为: 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政:“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军:“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或者安排,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者的共同点在于: 都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不同点在于: 国家公文中的“决定”, 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增加了“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党和军队无此规定。在军队公文中,“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主要适用于“通令”文种, 而不宜使用“决定”( 党纪处分除外) 。行政和军队公文“决定”的用途增加了“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

的决定事项”内容, 党的机关无此项规定。

2. 通知。是使用频率很高的下行文。其各自的适应范围为: 党:“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

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政:“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任免人员。”军:“用于传达需要下级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办理的事项, 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在党政公文中, 批转性通知、转发性通知和指示性通知都是一致的。党和国家的“通知”文种还均有正式“任免”人员的功能, 而在军队机关公文中, 正式任免则使用“命令”, 非正式任免才用“通知”。党和军队的通知文种均有“传达上级指示的功能”, 而行政机关的通知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表述。党的机关公文“通知”中还有一项专用功能, 即“发布党内法规”。而政府和军队发布法规和规章主要是使用“命令”, 部分规章文件使用“通知”。

3. 通报。也是党政军经常使用的下行文。其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党:“用于表彰先进、批评

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政:“适用于表彰先进, 批评错误, 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军:“用于表彰先进, 批评错误, 传达重要精神或者重要情况。”在党政机关行文中,“奖惩性通报”和“奖惩性决定”很容易混淆, 因此有必要区分其差异性。

“奖惩性决定”的内容更为重要、严肃, 其所奖惩的人物、事迹或错误更为突出, 且影响力很大, 制发机关通常级别较高,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起到教育和导向作用。相对而言,“奖惩性通报”往往不是很突出, 影响不是很大, 只是在较大范围内一般性地号召大家学习或昭告警诫。军队机关规定对不相隶属机关通报情况使用“函”, 而不是“通报”。

4. 报告。是一种使用频率很高的上行文。其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党:“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

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政:“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 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军:“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 回复询问。”三者比较, 党政机关公文对报告的表述都没有涉及“意见”, 政府机关也没有涉及“建议”, 这是由于党政机关公文都已将“意见”列为正式文种。军队未将“意见”列入正式文种, 所以军队的表述中涉及了“意见建议”。报告中的建议与上行的意见中的建议的主要区别在于: 报告以陈述情况为主, 多数情况下不涉及具体工作意见, 也不要求上级批示。意见虽也陈述情况, 但通常是对某一问题的分析与见解, 不是对情况的综合与归纳, 陈述情况的目的在于给意见提出做铺垫。所提意见均要求批示或批转。不像报告多数情况下无批示或批转要求。

5. 请示。也是一种使用频率很高的上行文。其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党:“用于向上级机关请

示指示、批准。”政:“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军:“用于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事项。”党政军三大类公文对于请示的表述高度一致。但应注意请求批准并非都用请示, 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要用“函”。“请示”和“报告”虽均属报情性上行文, 都是上级机关开展工作的参考或进行答复的依据。但它们的不同点却很多, 一是行文目的不同。报告不求指示, 请示请求指示。二是主送机关不同。

报告可多头主送, 请示仅限一头主送。三是行文内容不同。报告属职权内, 请示属职权外。四是制文时间不同。报告没有时限, 请示必须事前。

6. 批复。是一种党政军公文通用的文种, 也是应下级请示而写的一个文种。其各自的适用

范围为: 党:“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政:“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军:“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党政军三大类公文对于批复的表述也高度一致。在特定情况下, 可用“函”代替“批复”。“批复”与“复函”相近, 其区别: 一是行文方向不同。批复是下行文; 复函是平行文。二是发挥作用不同。批复具有指示作用; 复函具有联系作用。两者有着不同性质和行文关系, 使用时应避免混淆。

7. 函。是我国公文中惟一的平行文。党政军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党:“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

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政:“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军:“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答复问题, 通报情况。”党政军机关对于函的表述有一致之处, 也有明显区别。国家和军队机关表述大体一致,不同在于: 行政机关增加了“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军队无此提法, 但增加了“通报情况”。

党的机关对于函的表述有一个突出特点: 即函适用于党内一切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而不管它们之间是否有隶属关系。

8. 会议纪要。是用简练的文字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概要记载下来的文种。党政军

各自的适用范围为:党:“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政:“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军:“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的行文对象一般也无严格限制, 所以在党政军的文件中并未明确提出行文对象的要求,但一经成为领导机关转发性文件后, 收文单位则必须按“通知”贯彻执行。三者的细微区别在于党的机关使用了记载会议主要精神的提法, 国家和军队机关使用了会议情况或主要情况的提法。情况侧重于纪实, 精神则须加以整理。

二、党政军半通用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党政军机关公文中的4 种半通用文种“意见”、

“指示”、“命令”、“通告”,除“意见”、“指示”两种分别在和政府、党和军队公文中的适用范围基本一致外,“命令”和“通告”在政府和军队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机关行文中, 其适用范围具有明显的差异。

1. 意见。是党政机关新增加的文种。其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党:“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

和处理办法。”政:“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的适用范围较

宽, 就其主体而言, 可以适用于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机关。就其内容而言, 涉及党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方方面面。“意见”的行文方向具有多向性, 既可作为下行文, 提出主张, 阐明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又可作为上行文, 向上级反映情况, 提出处理工作的建议; 还可作为平行文, 提出协商性意见。“意见”的使用具有广泛性。它既不受行文内容的限制, 批示性、建议性、计划性、咨询性等内容均可使用,又不受发文机关级别高低的限制。“意见”的行文效力具有政策性。中央和国家机关下发或转发的“意见”

带有政策性或法律性, 下级机关都应当遵照或参照执行。使用时应将“意见”与“请示”、“报告”、“函”、“通知”等文种加以区分。

2. 指示。是具有指挥性的下行文, 党军公文的行文对象及目的基本一致。其各自的适用范

围为: 党:“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 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军:“用于向下级布置工作, 明确工作原则和要求。”指示的文种功能逐步统一和虚化, 侧重于原则和总的要求, 不涉及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如涉及部署或措施可使用指示性通知。

3. 命令( 令) 。是必须照办不得有误的指挥性下行文的重要文种, 应用于国家政务、军事

指挥等方面。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政:“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军:“用于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 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 部署军事行动, 调动部队, 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 调配武器装备, 任免干部, 授予和晋升军衔, 选取士官, 授予荣誉称号等。”行政和军队机关的命令在公( 发) 布令和行政( 指挥) 令方面的规定是基本相同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政机关“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适用于“命令”文种, 而军队机关公文中,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关于“嘉奖”必须用“通令”的规定,“命令”仅限于军队最高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另外, 军队命令中的任免功能, 在行政命令中是不能完全使用的。行政机关实施任免适用通知。

4. 通告。是国家机关和军队机关公文中同属于告知性的下行文种, 但二者的适用范围却完

全不同。各自的适用范围为: 政:“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军:“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其差别在于: 行政机关的通告适用于一定范围的一般事项。军队机关的通告由于复合了布告的功能, 故适用于向社会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所有事项。

三、党政军特有公文文种适用范围比较。党政军公文中的7 种特有公文各具特色。

1. 决议。是党的公文专用文种。“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议”和“决

定”在行文对象和目的方面是一致的, 二者不同之点在于,“决议”必须是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则是由领导机关作出的。

2. 公报。是党的公文专用文种。“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公报”性质

与“公告”相近, 共同之处在于: 一是公开。主要采取公开张贴或媒体发布形式, 与其他文种基本采取内部行文方式不同。二是广泛。对受众没有限制, 告知人们越多越好。

三是庄重。区别在于:“公告”涉及重要和法定事项, 内容一般十分简要; 而“公报”则涉及重要决定和重大事件, 内容比较详细具体。

3. 条例。是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或批准, 规定某些事项或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等带有

规章制度性质的文件时使用的专用公文文种。“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条例属于法规性公文, 行文时, 以“通知”做“文件头”来加以颁行。

4. 规定。是党的公文专用文种, 属于法规性公文。“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

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行文时, 以“通知”做“文件头”来加以颁行。

5. 公告。属于行政公文专用的告知性文种。“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它的行文对象是面向国内外, 行文的目的是“宣布重要事项”, 所以不常使用,也不能滥

用。“公告”与“通告”有诸多不同, 一是公布范围不同。公告范围广; 通告范围相对窄。二是内容性质不同。公告具有消息性、政策性以及严肃性等特点。通告具有业务性、约束性和法规性等特点。三是作者级别不同。公告的制发者主要是国家的高级机关;通告的制发者上至国家高级机关, 下至县团以上的基层机关均可使用。因此, 应避免二者混用。

6. 议案。是国家行政机关专用的一种向同级人民代表人会, 或常务委员会提请审查事项时

使用的公文。“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议案”按内容的不同, 可分为法律、预算、质询、职务任命、机构设置、罢免、重大事项等。

7. 通令。是军队公文专用的一个特殊文种。“用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宣布

奖惩事项( 不含授予荣誉称号) 。”“通令”和“命令”是两个十分相近的文种, 其不同之处在于: 一是受奖等级不同。命令可以用于对单位或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属于最高奖励等级, 一般由大军区军政首长和中央军委主席来发布实施。而通令所宣布的奖励和记功,属于一般性的奖励等级, 团以

上单位的军政首长都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纪律条令》规定, 发布实施。二是使用范围不同。军队中的命令只限于奖励, 不能用于惩处。而通令对所属部队和机关, 不仅可以用于立功和受奖, 而且可用于惩处。

(作者: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彭文博)

如何正确选用公文文种

如何正确选用公文文种 要拟写一篇公文,我们首先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文种来行文? 对于公文文种的正确选用,国务院于XX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关系确定。 然而据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少数拟文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会出现选用公文文种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现象。为此,笔者结合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作一下探讨。 一、所选文种应当在法定文种之列 根据《办法》的规定,目前行政机关的公文共有13种,分别是: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而“计划”、“总结”、“规划”、“方案”等则不在13种法定文种之列。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例子:某机关一拟文人员就某一项工作起草了一份总结,并拟行文上报给上级机关,标题为“(省略发文机关)关于XX年×××情况的总结”。显然,将“总结”直接上报是不正确的。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一般的处理方法是:选用一个恰当的“载体”来行文。在上述例子中,因行文对象为上级机关,故该文可改为

《关于报送XX年×××情况总结的报告》(该稿还可直接改为《关于XX年×××情况的报告》)。而当行文对象为不相隶属机关时,则可选用“函”来做“载体”。以下如《×××(发文机关)关于报送×××试点工作阶段总结材料的报告》、《(省略发文机关)关于报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发文机关)关于报送×××总结的函》、《×××(发文机关)关于报送XX年度×××需求计划的函》、《×××(发文机关)关于报送〈××בxxx’重点专项规划(草案)〉及编制说明的函》都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由于牵涉到“报送”字样,这里需要提一下另外一个细节,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上海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办发〔1996〕3号)第十一条中的规定:“正文标题中已标明所批转、转发、印发、报送、转报、发布的文件的,不加附件说明,也不标注‘见附件’等字样”。(其他省市是否也有类似规定暂不详。) 二、文种选用应当严格遵守行文规则 关于这一点,笔者可为大家举一个例子:XX年上半年,本市某区因申请建立某产业园区,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某部门行文,在行文时选用了“请示”文种。根据《办法》的规定,“请示”文种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但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简析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在日常的公文写作中,经常有同志文种混用,在这里,结合新颁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简要谈谈常见且易混淆的几种文种如何区别,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希望文秘工作者来共同探讨,以便提高我们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1、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事宜给予批准或明确答复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向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需要批准答复。 2、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报告则不受行文时限,事前、事中、事后皆可行文。 3、请示内容单一,要求一文一事,以便上级及时处理;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皆可。 4、请示中可以反映有关情况,要有请示事项;报告中决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5、本机关难以解决或难以回答的问题用请示;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可解决或已解决的问题用报告。 二、请示与申请的区别 1、申请是因业务或事务需要,按规定完成法律程序向上级或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社团说明理由,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批准的一种事务文书,也叫申请书或申请表。请示和申请都有请求原由、请求事项,但请示是法定公文,申请为专用书信,属于不同文种。 2、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录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 3、请示的行文对象固定,而申请的行文对象不定,请示的内

容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公务或政策问题,写法规范。申请的内容不以系统、部门为限,写法不强求一律,且常以填写有关部门印制的各种表格代替。 4、请示的作者是法定的机关、团体,而申请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机关、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递交申请,有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或提交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等,而请示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5、请示可以带附件,附件是请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 三、批复与批示的区别 批复和批示都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来文所作出的指导性 意见,若分不清“请示”与“报告”,必造成批复与批示的混用。 1、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请示作出的同意与否、批准与否的答复;批示是上级机关或领导者有选择地、主动地就下级来文中的较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作出的指示。 2、批复是法定公文,而批示不属此列;批示多以批转、转发下级来文的通知的形式下发。 3、批复对应的文种只能是请示;批示的对象则有报告、总结、调查报告等。 4、批复的结尾往往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词语;批示则用“望参照执行”、“望依此办理”等。 四、报告与汇报的区别 汇报又称“综合反映”,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或在本部门、本系统内交流情况的一种事务文书,报告与汇报都是陈述性文件,都可以用作向上级反映情况,但它们有如下区别: 1、报告是公文,由法定的作者制成,以机关,团体的名义发出;而汇报一般不作正式文件,汇报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具有法定公文的权威和效力。 2、报告按公文处理程序制作,签发、上报,具有汇报性;而汇报一般作为内部文件刊登在“简报”等内部刊物上,用以推动本

常见公文文种区别

一、决定与命令的区别 1、决定在使用权限方面没有命令那样的严格限制。 2、在表达方面,命令高度简洁,只表达作者的意志。决定则既要表达意志要求,又要阐发一定的道理。 二、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从宣告事项的重要程度看,公告重于通告。公告是郑重地宣布重要的事项,通告是发布应当遵守的事项。 2、从宣告事项的应知范围看,公告大于通告。公告是“向国内外”,范围广;通告则是“在一定范围内”,针对社会某一方面。 3、从宣告事项的发文机关看,公告的发文机关级别高,党的领导机关一般不使用“公告”;而通告则上自中央、下到基层,无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使用。 三、通告与命令、通知的区别 1、通告一般不按隶属系统逐级下达,而是直接面向内容所涉及的全体人员;命令、通知都是按管理或隶属系统逐级下达。 2、通告的告知对象大都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如机关、团体等)。 3、通告的内容是由发文机关以及文中所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命令、通知里的内容,是由受文单位来组织实施。 4、通告的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而命令、通知有涉密问题。

四、通报与通告、通知的区别 其相同之处在于: 1、都是下行文。 2、其事项都是在一定范围内需要周知的。 3、使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 其不同之处在于: 通报和通知都是具有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作用的告知性公文。他们的区别在于: (1)从内容上看,通知的内容是发布、转发和批转文件、安排部署工作的;而通报的内容则是具体的正反典型事例或客观实际情况。 (2)从要求上看,通知是要求办理、执行的;而通报则是要求了解情况和精神的。 (3)从制作时间来看,通知是在事前发文;通报则是事后发文。即事前通知,事后通报。 通告是公布性文件,对外的;通报和通知是单位内部的,有些还需要保密。 (4)从具体写法来看:通告、通知写的是要求,多用祈使句;通报写的是事,多用叙述句。 五、通报与决定的区别 1、目的不同:通报起着教育作用,目的是要下级机关和有关

公文文种

主要文种的写作 一、报告 (一)报告的含义。 报告是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一种上行公文。“报告”中一般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报告的分类 根据报告的不同用途,报告可分为汇报工作的工作报告、反映情况的情况报告、答复上级询问的答复报告、向上级提 出意见和建议的建议报告。此四类报告有时互为交叉,但各类报告的侧重点不同。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为工作报告;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重大事件等是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则是上级问什么则相应答什么;反映当时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建议、办法的则为建议报告。根据报告内容的范围,还可将报告细分为综合性报告、专题性报告。 (三)报告的写作要求 报告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报告事项的前言或起因、报告事项的内容、报告结束语。凡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报喜不报忧。在写作报告时应将报告事项的原因、经过、结果、处理办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写得清晰明确、具体真实,不能似是而非,更不能弄虚作假,既要有概括说明,也要有具体事例、数据;既有综合论述,也有条块分析,有些还需提出建议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参考决策。在写报告时应注意报告的内容要突出事实,主要让事实来反映优劣,不能空洞地写,写问题要具体准确;要反映实质,不能只写表面现象;根据报告的事实提出建议、意见时,应注意不要把这些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事项,要求上级批准或指示。 二、请示 (一)请示的含义及特点 请示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一种上行公文。 请示具有以下特点: 1、请示事项一般时间性都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2、应一事一请示。

常用公文和文种的写法

基层常用的公文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文种有:述职报告、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现结合我局实际,主要讲以下几种: 一、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号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等。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4、变更或撤消性决定。如:《关于撤消xx厂“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二、通知的写法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大多是下行文,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大部分都遵循的要求是:依据—目的—文种承启语—事项—要求。 按《办法》通知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及人事任免通知三种。一些同志在使用通知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标题繁琐。比如出现几个“关于”或“通知的通知”等情况;二是转发和批转性通知的按语部分文字过多或态度不明确;三是要求执行或周知性的通知的引言部分未能表明行文的目的和所依据的事由。因此,我们在拟制通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只使用一个介词“关于”再加事由和通知即可。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在起草层层转发的通知时,要尽量把标题写得简明些。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对各个转发通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可以综合改写为一个新的“通知”,贯穿全部内容或主要精神。二是对非政策性文件,几个转发通知又无新要求的,可以减少中间层次,直接转发。如:关于转发市计委“关于转发省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果改写为:××市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就简明多了。 2.批转和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是针对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而发的,通知成了主件,原公文成了附件,正件、附件一起,组成了批转性或转发性通知。正文包括两个部分:转发对象和批注意见。转发对象要写明被批转、转发的公文名称及原发文单位。批注意见要写明对所转发公文的态度、意见和执行要求。批转性通知的批语和转发性通知的按语,可长可短,应看具体情况而定。有的照批照转,只极为简要地表明态度、作出评价、提出要求。如:“省经贸委《关于1998年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强调重点,在写明态度、评价和要求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转发公文的重要意义或者某一方面的精神,突出加以强调,以引起重视。有的补充完善,对所转发的公文除作出基本肯定外,还就其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作些补充、说明。但一般情况下,批语和按语不易过多,以免与转发、批转文件内容重复。 3.要求执行和周知性通知。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行文的缘由、意义、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4.要根据转发公文的不同情况,恰当使用习惯用语。如表态的“同意”、“原则同意”、“基本

公文写作套路梳理13种(十分齐全-包括法定公文和常用文书)

公文写作套路梳理13种(十分齐全-包括法定公文和常用文书)

公文写作套路梳理13种(十分齐全,包括法定公文和常用文书) 1、命令(令) 命令和令是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文种。此类文件所用范围有限,权威性高,而内容简单,往往只是“某某法规现已经在某级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现予以颁布”,写作难度很低,因此,在写作考试题中极少出现。 【基本框架】原由——内容——要求;原因目的——规定或措施——希望或要求。 2、决定 决定是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文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人口问题做出安排。 【基本框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和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举措;目的——理由——安排。 3、公告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文种。由于指明是向全社会或全世界公告事项,此文种一般只包括标题、正文和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四部分,有时加“特此公告”字样,不须写出收文机关或公告对象的称谓,结构相对简单。 【基本框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背景——目的或意义——内容——号召;

4、通告 通告是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文种。通告的发布有时小于公告,如仅限对国内某一类群体通告事项,一般也无须写出通告对象的称谓,有时需加导语和结语,如“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特此通告,望周知”等。 【基本框架】为什么——怎么办;目的——要求;事由——措施。 5、通知 通知是把需要知悉和遵照执行的事项、情况、要求告知、晓示特定对象的公文文种,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基本框架】告知对象——告知事项——原因理由——落实要求。 6、通报 通报是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文种。主要作用在于学习其他地区、单位、个人的经验,推动工作发展;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了解情况,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通报按用途分为三种: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通报的主体为四部分:事由、分析判断、决定与措施、要求。 【基本框架】事情原由——处理情况——经验教训总结——落实或预防要求 7、议案 议案是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文种。此类文件为政府向立法机关提交审议事项专用,写作考试考查的可能性极低。

浙江事业单位公文写作:正确使用公文文种

浙江事业单位公文写作:正确使用公文文种 公文格式规范(一) 正确使用公文文种 【导语】在了解了公文的基本概念以后,我们接下来学习如何正确选择文种,并对一些易混淆的文种进行区分。 一、文种的涵义 在公文写作和处理中,把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公文归并为同一种,对每一种公文规定了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文种的名称,即公文种类,简称文种。文种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须在标题中标明文种。 二、正确标明文种的作用 1.在公文中正确标明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规范性。 2.为公文的撰写提供方便。《条例》和《办法》都对每一类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法规、规章也对有些公文例如法规、规章、经济合同、法律文书、外交文书等等文种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还有一些文种例如总结、调查报告、启事等等,它们的用途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约定俗成的。而每一种公文的写法,也经过长期实践形成共识逐步规范,有些文种的写法例如事故调查报告等等,还由主管部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写作公文时,正确选择、标示文种,就能了解该文种写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有利于提高写作效率和质量。 3.为公文处理提供方便。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收发文机关处理公文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根据文种名称就可作出相应的处理。例如请示属办件,要及时交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而报告属阅件,一般就无须答复,只需交有关人员传阅。 撰写公文时,务必正确选用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都会损害公文的效用。 三、选择文种的依据 1.选择文种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领导机关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选择恰当的、规范的文种。绝不能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和标准,随意另选文种。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常用公文文种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 (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礼仪基本知识 一、建立基本形象 1、眼神:把眼神放在一个观众上,说完一个意思再转向另一个观众。运用眼角的余光,尽量接触大范围的人群。 2、面部表情:头平视微上扬。动作不应过快。表情投入,加点笑容。 3、手:放松放在左右胸骨最低的地方。双手在体前交叠。 4、简单的迅速的提升自信心、自信形象的方法: 双肩往后挪一寸。收紧后腰肌肉。头往上倾斜5度。吸满一口气再说话。 二、仪态礼仪 站立是人的最基本的姿势,所谓“立如松”是说人的站立姿势要象青松一样端直挺拔。站立是一种静态美,是培养优美仪态的起点,是发展不同质感的动态美的起点和基础。 站立时要直立站好,从正面看,身体的重心线应在两腿之间向上穿过脊柱及头部,要防止重心的偏左或偏右,重心要放在两个前脚掌。 站立的要领: 挺胸、收腹、梗颈。站立要端正,两眼平视,环顾四周,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注意:双手不能叉在腰间,也不可抱在胸前或将手插在裤兜里。在站立时,切忌无精打采地东倒西歪,耸肩勾背或懒洋洋地依靠在墙上或椅子上。 练习: 1、把身体背靠墙站好,后脑、肩、腰、臀部及足跟均能与墙壁紧密接触。 2、把书本顶在头上行走,尽量不使书本掉下来。

常用公文文种 通知

通知 一、通知概述 (一)通知的功用。 在现行公文中,通知属于下行文种,但与其他下行文相比,通知的用途是最为广泛的。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通知既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又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有时通知也可用于平行文。 (二)通知的特点。 1.应用广泛性。 通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功能多样,用途广泛,使用频率极高。其广泛性主要体现在内容、作用、使用范围、使用频率四个方面。 在内容上,通知的内容涉及面广,可以是国家大事,也可以是具体的工作事项。 在作用上,通知的作用和功能很广泛,其“多功能”主要表现为:其一,发布性,即用于发布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其二,指示性,即用于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执行事项的通知;其三,中转性,即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办理和执行事项的通知,亦即通常所谓转发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其四,周知性,即用于周知某一事项的通知。 在使用范围上,通知不受发文机关级别的限制,任何机关、部门都可以使用通知。 在使用频率上,通知约占行政机关下行文总数量的一半以上,使用频率极高。 2.内容综合性。 无论内容大小、综合性还是专题性,都可以发通知,而且篇幅可长可短,通知内容既可以说明一个问题或事项,也可以说明几个问题或事项。 3.指导性。 有些不适宜用命令、决定形式安排、布置工作的,多采用通知,因而通知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4.时效性。 通知有明显的时间要求,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效力。与其他公文相比,通知制发快捷、灵便,它对需要办理事项的时限要求最具体,也最严格,不能提前或拖后。受文机关对需要办理或执行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成。一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几种常用公文文种的区别 (一)请示与报告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是行政机关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种。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将“请示”文种用“报告”文种呈送上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复(答复),这样就容易贻误工作。因此,在撰写“请示”和“报告”时,要特别注意二者之间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二)请示与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可分为商函、询答函、请批函(请求批准函、审批函)。“函”在公文往来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主要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不相隶属的同系统部门之间询问和答复工作;二是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批准有关事项,不能用“请示”或“报告”,应使用“请求批准函”。

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是什么

撰写公文时要正确选定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不仅会给公文的撰写制作带来困难或麻烦,而且会给公文的效用带来损害。选择公文文种要严守有关规范,特别是要严格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公文文种的使用规则。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文机关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发文机关的法定或规定权限;三是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根据发文机关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选择文种,就是要求明确双方间本来的工作关系,选取为这种关系所允许的文种:当双方存在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时,可分别选用下行文种或上行文种;当双方存在的只是平行关系(同系统中的同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之间)时,只能选用平行文种。根据作者的权限选择文种,就是要明确作者的职责、权力范围,选择与之相符合的文种。这是因为有一部分公文文种对使用者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相应地位和权力的机关才能选用。如“命令”是一种领导性公文,但并非一切处于领导地位的机关都可以使用。除军队系统之外,只有那些为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有权发布命令的机关才能使用。如果不按作者的权限选择文种,特别是选用了超越自身权限的文种,就将构成越权行为,公文自然也会因失去法律、法规保护而失效。根据行文目的、要求和表现主题的需要选择文种,就是在相同性质的文种中,选取有助于实现目的和要求,有助于使主题得到正确、鲜明表现的具体文种。在公文文种体系中,有一部分是性质相近或相同但具体用途各异的,它们分别适用于表现不同的公文主题,适用于表明不同的行文目的和对公文阅读、办理、答复、执行等方面的木同要求。如同属上行文的“报告”和“请示”,虽性质相同,但在表现主题、表明行文目的和要求方面却有不同的功用。“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请示”可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回答询问等,但不能表现带请示事项的主题内容; 但不能用于不带请示事项的工作情况汇报。“报告”可提出请求审阅批示或转发等方面的要求,但不能用于请上级允许“自己”去做什么,也不能请上级务必答复;“请示”则可以提出请求上级务必予以指示或答复的要求。

常用的公文种类和格式

常用的公文种类: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 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一条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公文眉首包括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紧急程度、机密等级等内容,一般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 一、发文机关(公文版头)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居中。 二、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件,要标注签发人,置于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四、紧急文件分“急件”、“特急件”两种,标于眉首右上角。 五、秘密文件应准确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眉首右上角。 第三条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内容、附件、落款、附注等。 一、标题置于眉首之下,主送机关之上,居中。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除发布和批转上级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它标点符号。 二、“公告”“通告”“条例”“规定”“决议”“决定”等公文可不标明主送机关,其它公文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一般置于正文内容之上、左端顶格。“决议”“决定”若标明主送机关也可置于文稿尾抄送栏。 三、正文内容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用章、节、条、款、项标明层次。 四、附件名称标于内容之后,成文日期之前。附件一般与主件合订发送,不能合订的应在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文件发文字号,与主件同时发送。 五、文件落款,指正文末尾的发文机关名称、印章和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六、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公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一般不再另署发文机关名称。 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栏、印发机关栏、印发日期、份数等项。 第四条主题词。置于横线之上左端,按主题词表规定标引,词目间间隔一个汉字距离。 第五条抄送栏。在主题词横线之下。抄送单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 第六条印发机关及日期栏。在抄送栏下用横线与抄送栏隔开,左端署印发机关全称,右端署印发日期。 第七条文件份数。标于印发机关及日期栏横线之下,居右。 第八条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为A4 型,并用统一印制的红头公文纸印刷,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容用三号仿宋体。

文秘知识-正确区分一些易混淆的党政机关常用公文文种 精品

正确区分一些易混淆的党政机关常用公文 文种 公文中有的文种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使用时 容易混淆。能否正确选用文种,直接关系到公文质量的高低、表达效果的好坏和公文 处理的方便与否。强调公文文种规范,尤其要注意正确区分一些容易混淆的文种。 (-)决定与决议 决定是领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和决策所使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决议是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的一种下行公文。它们都是带有制约,规范、指挥或指导作用的指挥性公文,在性质、写法上都有许多相似之处。 从写法上看,它们一般都不在正文前写主送机关,而可在文尾抄送栏标明“主送”或者“分送”单位。正文都由行文依据、行文事项和结语三部分构成;都可视内容多 少写为篇段合一式、多段式、总分条文式和分部式结构。但是它们又有以下显著区别。 1.成文过程不同。决定可经会议议论通过,也可由领导机关或机关单位领导审定 签发。而决议成文程序严格,须经全体会议或代表大会例如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才生效。 2.发文机关(组织)不同。各级领导机关及机关、单位领导机构都可以制发决定;而决议只能由有关会议发布,不能以机关、单位的名义制发决议。正因为如此,决议 已不再列为国家行政机关正式公文。 3.涉及内容不同。决定内容多为对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行动做 出安排。因此它可分为部署指挥重要工作的决定(简称部署性决定)、处理具体事项 的决定(事项决定)和表彰处分决定。决议内容多是某系统、某单位、某组织带全局性、原则性的重要决策事项。它可分为部署指挥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专门问题决议。 4.作用不同。决定都带指令性、起领导、指导作用。决议则有多种作用:有的带 指令性,如《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农业的决议》;有的 带说理性,对有关人和事作出评价,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 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有的带号召性,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方针的决议》;有的带批准性,如党代会、人代会对各种工作报告所作的决议。 5.写作格式上签注和落款不同。决议都在标题下加括号签注通过决议的会议名称 和通过日期,正文后就不另标落款了。凡会议通过的决定,也同决议一样签注;由领 导人签发的决定,则在正文后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常见公文种类及范文 一、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1 / 12 -------------------------------------------------- -------精品文档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2 / 12 -------------------------------------------------- -------精品文档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

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如:《转发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转发”为类别词; “信息、安全、政府采购”为类属词; “通知”为文种。 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 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 定的主送单位; 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怎样正确选择公文文种

常用公文写作技巧:怎样正确选择公文文种 在动手写一篇公文之前,首先就是根据行文的目的、内容来确定使用哪个文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错用、混用公文文种的情况,使公文严肃性和效力打了折扣,有时还会引发错误的后果。 本篇经验,根据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分析公文文种的错误情况,和正确选择文种的方法。 常见的错误 1 混用文种。一份文件只能用一个文种。如《关于增设道路隔离护栏的请示报告》就属于把“请示”和“报告”混用。 2 错用文种。一是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的文种用错方向。如移动公司向电信公司发去《关于共建电信线路的请示》,就应该用平行文的“函”。二是相近的文种错用。如《关于命名青年文明号的通报》应该用“决定”,而《关于表彰××见义勇为的决定》则宜用“通报”。 3 滥用文种。比较常见的是很多单位开业、招生、迁址什么的,统统发一个“公告”。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 生造文种。如条例、规则等不适法定公文文种,因此不能独立行文。它们在下发时应该用合适的文种下发:如: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选择正确的文种 1 根据发文的目的选择文种。如:通告、通知、通报都有一个”通“字,然而使用时,它们的用途和范围是不一样的。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2 根据和发文对象的关系来确定文种。如向上级机关行文,多用请示、报告;向下级机关行文,多用通知、批复、意见、决定等,向平级单位或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行文,一般用”函“。 3 根据发文机关的权限来确定文种。如上文说到的公告,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可以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则不能用公告这一文种。 4 文种只能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15中法定公文中选择一种使用,而不能凭空制造,也不能加以合并。

公文种类、格式、写作规范

第一条行政公文 (一)公司常用行政公文的种类: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各单位办理、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4、公示:适用于事先预告员工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事项。 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6、会议纪要(公司级):适用于公司级会议讨论决策经营管理工作及议定事项的记载。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行政公文的格式: 行政公文须套印带有公司/部门全称的红头、按类别编制文号并加盖公司/部门印章(电子版除外)。 第二条文书类公文 (一)公司常用的文书类公文的种类: 1、备忘录:用于对内或对外需协调处理事项的备忘记录。 2、总结汇报:用于日常工作总结、汇报、情况说明及工作方案

等。 3、规章制度:指规范公司及各部门、营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制度、办法、规定、规则、细则、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4、信息简报:用于公司内部交流经验、通报情况等。 5、部门级会议纪要:用于部门或部门之间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的记载。 6、部门工作协调单:用于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二)文书类公文的格式 文书类公文须使用带有公司LOGO标志的文档模版。不得在无公司名称或LOGO的空白纸上书写公文。 第三条公文写作要求 (一)公文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写作应注意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职权范围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企业常用公文文种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常用公文文种 篇一:企业常用公文 最佳答案 一、请写出企业常用的公文文种?(5分) 企业常用的公文文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1.条例。条例可用于组织制定规范的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 2.规定。可作为内部规章制度的名称。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作出规定,如确立活动规则,提出处理问题的准则与规程,明确有关单位或人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对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予以补充等。 3.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4.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5.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

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6、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7.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9.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实践中常用于: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褒扬先进模范事迹;总结并要求借鉴吸取具有较普遍借鉴意义的各种教训;批评具有一定典型性的错误思想、错误观念、错误做法、错误行为;告知性质重要、涉及面较宽的事物的动态、动向。 10.通知。适用于批转有关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波布规范性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11.公告。用于地位较高、影响较大的机关向国内外公开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12.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其具体适用范围与公告基本相同。 13.通告、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14.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实践中主

公文种类及格式

公文知识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六、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十二、意见。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三、函。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四、会议纪要。记载、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1.公文格式的组成 公文格式的组成要素包括: (1)发文机关标识(版头、红头)(2)公文份数序号 (3)密级(4)发文字号 (5)签发人(主要用于请示)(6)标题 (7)主送机关(内发可省略)(8)正文 (9)附件(10)发文机关署名 (11)成文日期(12)印章 (13)附注(此件发至 XX级)(14)主题词 (15)抄送单位(16)印刷机关和印刷时间 印刷用纸和技术要求:用A4型纸(297X210),正文用3号仿宋体,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2.发文字号 编写发文字号原则: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注意:年份不能省略,两边用六角括号;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 3.公文标题 标准式: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 凡是有红色版头的文件,因已表明发文机关,故发文机关名称可省略。 特殊形式: (1)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发文机关+转发文件名+文种,也称转文式标题,用于转发文件。 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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