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 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 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 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 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内部审核过程。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字。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工作底稿目录和索引号,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日后90日内,及时将工作底稿与评估报告等一起归入评估业务档案,并由所在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妥善管理。

第十七条 评估业务档案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于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的评估业务档案,评估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评估机构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已完成归档的评估业务档案删改或者销毁。

第二十条 工作底稿的管理应当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工作底稿不得对外提供:

(一)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查询的;

(二)依法有权审核评估业务的政府部门按规定程序对工作底稿进行查阅的;

(三)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的;

(四)其他依法可以查阅的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操作实务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操作介绍-综合类工作底稿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的介绍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在整个工作底稿中的地位 如果要对一本审计底稿进行审计、复核的话,入手之处肯定为“综合类工作底稿”,综合类工作底稿集中体现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执行结果,是所有审计工作底稿的灵魂、精髓。 (二)综合类工作底稿的分类介绍 综合类工作底稿按照审计执行进程阶段可以分为预备调查阶段等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综合类工作底稿按其编制特点、编制人员等区分,可以分为:

二、综合类工作底稿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综合类工作底稿的特点及其重要性为: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贯穿整个审计过程,脉络清晰,条理分明; (二)客户承诺书、客户声明书类的工作底稿划清审计与会计的责任,明确客户(包括会计 人员)的责任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对客户的行为起到威慑及约束的作用,保证审计基础的真实性; (三)调查了解类的工作底稿,让注册会计师能够迅速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控制环境、关客户承诺、声 明类工作底稿 分析复核类工作底稿 内部流转类工作底稿 审计情况总结 类工作底稿 特殊、重大会 计事项审计类 工作底稿 调查了解类工 作底稿 综合类审计 工作底稿

联交易等会计经营活动,从而帮助注册会计师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 (四)分析复核类、特殊、重大会计事项审计类工作底稿单独归类,既能够提醒注册会计师必须重点关注此类会计事项,按照审计程序指引进行审计,又能够让查看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快速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审计情况总结类工作底稿,既是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归纳汇总,又能够帮助审计工作底稿阅读者比较迅速的了解公司最终审计调整及审定报表情况; (六)内部流转类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小结以及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该部分工作底稿流转于事务所内部,进行三级复核,是保障审计质量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之一,保障审计工作开展的顺利、严密。 三、综合类工作底稿的分类介绍 (一)所有审计程序完成情况的综合类工作底稿 综合审计程序(索引号Z1) 1、底稿主要内容、编制目的介绍: 该工作底稿按照审计执行阶段分段记录审计工作的具体完成情况,详细记录具体每一审计步骤是否完成以及完成的底稿索引。该底稿系注册会计师在完成所有审计程序之后,最终完成的工作底稿;该底稿集中概括记录了所有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 2、编制该底稿时候需要注意事项:

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方法与技巧探讨(一)

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方法与技巧探讨(一) 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简称CPA)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它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和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直接依据,也是评价考核执业CPA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知识水平和行业监管机构检查业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审计工作底稿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实际上是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分析、判断、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通过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把业已收集到的数量众多但又不系统、零散的各种审计证据资料,系统地加以归类整理,从而使审计结论建立在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一、审计工作底稿的现状注册会计师审计离不开工作底稿。但在当前的独立审计实践中,无论就审计工作底稿的设计、编制、归档而言,都存在许多缺陷,严重影响审计质量。1、审计工作底稿设计不规范。按照国际惯例,只要符合独立准则要求,审计工作底稿一般由各家事务所自行设计。为了使会计事务所在设计底稿时符合“准则”要求,准则详细规定了底稿的基本要求、内容、底稿之间的钩稽关系,底稿的复核、分类、整理、归档保管,以及底稿应由符合性测试、截止测试、分析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表等组成。指南也规定了每张底稿应具备十要素: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审计过程记录、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审计结论、索引号及页次、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的事项。这些基本要素构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缺一不可。但实际上许多会计事务所出于成本效益考虑没有或没有完全依据“准则”或“指南”的要求设计、编制底稿。表现为:内容不完整,要素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标识不一致,内容不清晰,结论不明确。只重视实质性测试,没有或即使有符合性、分析性、截止性测试,底稿设计也十分简单,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底稿设计逻辑混乱、标题不当,底稿之间缺乏明确的对应关系。财政部1999年12月22日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三号)抽查100家国有企业中发现有28家事雾所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摘录整理杂乱,格式标识前后不一,勾稽关系不明……。致使审计结论出现偏差,审计报告失实,一些企业重大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未被充分揭示,有的连业务约定书也不全,重要条款遗漏。”可见问题之严重。2、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完整、所附的资料不能相互印证、勾稽关系不明、法律法规引用不规范。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集中在下半年的10月份到上半年的4月份,时间紧、业务量大、外勤工作时间短,而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行业业务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不少会计师事务所迫于内外压力,往往只对重要项目或有问题的项目编制审记工作底稿或在外勤作业后填制底稿,或者只重视审计结果的记录,忽视审计过程的记录填写,出现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结果、审计报告不符或者出现有审计过程而无审计结果、有审计结果而无审计过程的工作底稿。部分审计工作底稿没有审计人员签章,也没有审计组组长复核意见和相关人员签章;在审计工作底稿之间没有建立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没有注明索引号,审计工作底稿印证关系不明,相互混淆,重复取证;有的工作底稿存在只对发现的问题列明定性依据,却没有列出正确处理问题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的问题定性、处理依据的法规已经废止或已经不能适用,个别引用的法规在“法规名称、文号和具体条款”三要素上不齐全,有的定性依据与处理处罚的口径在同一份报告、同一类问题中都不尽相同。致使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低下、审计风险增大。 3、审计取证不充分。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作出审计结论和发表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其反映的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证据。但实际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支持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证据遗漏、充分性不够。有的审计工作底稿描述的问题与所作出的定性结论以及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之间,缺乏相应的审计证据予以支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评价、审计建议中提到的内容,缺乏相应的审计证据予以佐证;二是不相关的资料放在底稿中作为审计证据,引起不必要的歧议。有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罗列过多,如总帐可以说明的问题,明细帐可以不必再作为审计证据;三是有的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2.审计工作底稿构成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通常包括: …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总结 (3)具体审计计划 (4)程序表 (5)客户填报明细表及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6)审定表 (7)调查访谈问询表或记录 (8)分析表及分析程序,如交易和余额分析,重要比率和趋势分析等 (9)核对及计算表 (10)抽样检查表 } (11)询证函回函客户声明或说明 (12)观察及监盘或抽盘记录 (13)问题讨论与沟通 (14)咨询记录 (15)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 % (16)客户文件记录摘要与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这些文件包括:企业法律和组织结构信息,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17)项目组及所内部审批文件 (18)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过程记录,如对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和结果的记录;由其他审计师审计的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所执行的记录;同其他审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方交流的记录等

(19)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于了解会计和内控系统的证据、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结论 (20)其他有助于形成审计结论的资料 ( 关于程序表 本底稿包括的审计程序系标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裁剪审计程序表,审计助理人员根据裁剪后的审计程序表实施审计程序,即不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应当删除,追加的审计程序应当补充至程序表中。 如何选择实施审计程序非常重要,总体原则是质量与效率并重,即执行的程序恰到好处,以最少的工作量获取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程序表中列举的程序执行的详略程度取决于:——风险评估结果 ——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 ; ——重要性 ——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关于明细表 明细表系会计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地位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明细表尽可能填列详细些。对于客户已经编制了明细表的,取得项目经理分拆的本科目明细表,并转换为底稿版;对于客户未编制明细表的,按照项目经理下发的模板填写各科目明细表。 本所“企业填报明细表”单列于工作底稿中,便于审计人员进场前或进场后将该空白明细表提供给审计客户,由被审计单位填报,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 关于审定表 (1)未审数:未审数应确保与被审计单位最终提供的已盖章未审报表数据相一致。 (2)调整数: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如客户已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客户尚未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先假设客户同意调整,再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后,客户不同意进行调整,应修改相关底稿,以与最终审定报表一致。 (3)审定数:根据未审数、调整数的确定而确定。 (4)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事项:即审计调整分录过入,并简要说明错报调整的原因。 — (5)审计结论:审计人员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作的专业判断。就内部控制测试而言,审计结论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对其依赖程

农商行稽核工作底稿操作规程模版

农商行稽核工作底稿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稽核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农商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稽核工作底稿,是指由稽核人员编制、具有规范格式、记录稽核过程、反映稽核发现及其稽核证据的书面文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稽核人员应当及时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以实现 下列目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稽核报告的基础;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稽核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了稽核工作。 第四条对每项具体稽核业务,稽核人员应当将稽核工作底稿归整为稽核档案。 第五条稽核工作底稿包括三种形式: (一)工作记录,记录稽核事项的测试过程; (二)情况记录,记录稽核发现中的问题部分; (三)备查记录,记录稽核组执行稽核项目的主要程序。 按照保存形式,稽核工作底稿可以分为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

第六条稽核工作底稿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格式规范,是指稽核人员应当使用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规定的稽核工作底稿格式; (二)标识一致,是指稽核工作底稿中使用的各种标识,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并说明其含义; (三)内容完整,是指稽核工作底稿的要素齐全,记录的稽核事项前因后果清晰,具有可复核性; (四)记录准确,是指稽核工作底稿中记录的稽核事项、时间、地点、行为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应当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资料如有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五)措词精当,是指稽核人员描述稽核事项,做出稽核评价和结论的用语应当恰如其分、言简意赅; (六)结论明确,是指稽核人员做出的稽核结论有的放矢、指代清楚。 第七条应纳入稽核工作底稿的其他材料: (一)与稽核对象组织结构有关的资料; (二)重要的法律性文件、协议和会议记录的副本或摘录;(三)会计制度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记录; (四)业务分析; (五)重要的比率和趋势分析; (六)稽核程序执行的性质、时间、范围及结果; (七)对稽核人员执行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证据;(八)执行稽核程序的人员、时间; (九)稽核组同有关专家和专门机构沟通函件的副本;(十)稽核对象的陈述函件;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 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 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 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 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关于规范内核审核工作底稿内容与格式的通知(2011 07 15)

关于规范内核审核工作底稿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各主办券商: 为指导和规范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内核工作,明确内核职责与工作重点,规范内核工作的程序与内容,提高内核工作质量,根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内核人员应在对备案文件以及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制作审核工作底稿。对备案文件的核查应包括要求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披露的文件;对项目小组尽职调查工作的核查应以尽职调查报告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为基础。 二、内核人员应对照信息披露规则、推荐挂牌业务规则、备案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必备内容》等,对备案文件的齐备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并要求项目小组进行更正或补充。 三、内核人员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核查时,应采用抽查的方法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的工作记录及附件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是否采取适当的尽职调查方法,是否取得适当资料,调查结论是否适当,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如存在需要补充调查事项、需要补充的工作底稿、需修改或补充

拟披露信息的,应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并要求项目小组进行补充或更正。对影响挂牌条件及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重点关注。 适当的调查方法是指对尽职调查事项开展尽职调查所采取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中规定的及根据内核人员专业判断所认为必要的调查方法。 适当的资料是指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通过适当调查方法所搜集或制作的与被调查项目密切相关的资料。 适当的调查结论是指项目小组采取适当的调查方法并取得适当的资料,根据专业判断所得到的结论。该结论应获得项目小组所取得的适当资料支持,并与尽职调查报告和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披露内容相一致。 四、内核人员应在审核工作底稿(见附件)中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拟推荐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推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是否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附条件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的,应根据补充调查结果、信息披露情况,明确最终是否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 五、内核人员应在审核工作底稿上详细记录其审核工作过程、审核关注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是否同意推荐挂牌。 六、内核会议成员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应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复习进程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 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2.审计工作底稿构成 2.1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通常包括: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总结 (3)具体审计计划 (4)程序表 (5)客户填报明细表及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审定表 (7)调查访谈问询表或记录 (8)分析表及分析程序,如交易和余额分析,重要比率和趋势分析等 (9)核对及计算表 (10)抽样检查表 (11)询证函回函客户声明或说明 (12)观察及监盘或抽盘记录 (13)问题讨论与沟通 (14)咨询记录 (15)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 (16)客户文件记录摘要与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这些文件包括:企业法律和组织结构信息,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17)项目组及所内部审批文件 (18)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过程记录,如对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和结果的记录;由其他审计师审计的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所执行的记录;同其他审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方交流的记录等

(19)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于了解会计和内控系统的证据、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结论 (20)其他有助于形成审计结论的资料 2.2关于程序表 本底稿包括的审计程序系标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裁剪审计程序表,审计助理人员根据裁剪后的审计程序表实施审计程序,即不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应当删除,追加的审计程序应当补充至程序表中。 如何选择实施审计程序非常重要,总体原则是质量与效率并重,即执行的程序恰到好处,以最少的工作量获取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程序表中列举的程序执行的详略程度取决于: ——风险评估结果 ——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 ——重要性 ——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3关于明细表 明细表系会计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地位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明细表尽可能填列详细些。对于客户已经编制了明细表的,取得项目经理分拆的本科目明细表,并转换为底稿版;对于客户未编制明细表的,按照项目经理下发的模板填写各科目明细表。 本所“企业填报明细表”单列于工作底稿中,便于审计人员进场前或进场后将该空白明细表提供给审计客户,由被审计单位填报,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4关于审定表 (1)未审数:未审数应确保与被审计单位最终提供的已盖章未审报表数据相一致。 (2)调整数: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如客户已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客户

(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案例-财务费用.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财务费用 一、会计记录概况 被审计单位TR公司本年度财务费用发生数(未审数)16,270,659.28元,具体数据详见“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索引I8-1-1)。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财务费用的记录是否完整; (二)确定财务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确定财务费用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获取或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核对与总帐、报表发生额及明细帐合计数是否相符 审计人员根据TR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帐的记录,编制了“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索引I8-1-1)。经“三相符”核对一致,未发现问题。 提示:明细项目一般分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技改贴息收入、票据贴现支出、资金占用费、汇兑损益、手续费等。 (二)将本年度财务费用与上年度的财务费用及本年度各个月份的财务费用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1、审计人员将本年“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分月发生额汇总表”与去年进行了分析性比较,形 成了书面记录(索引I8-1),执行这一审计程序的目的在于发现财务费用的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2、一般来说,利息支出(包括票据贴现支出、资金占用费)发生额会占到财务费用的大部 分,应作为审计的重点。 提示: 如被审计单位发生了拆借资金的利息收入、技改贷款的贴息收入等业务,相对较显异常,也容易发生问题,亦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并按会计准则、制度处理。 (三)审查利息支出明细帐,复核借款利息支出应计数 审计人员编制了“长期、短期借款利息检查情况表”(可参阅短期借款审计底稿,索引F1-1),将应计利息支出数与关联科目“预提费用-利息”进行核对,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及关联的往来科目进行核对(索引I8-1-1)。 TR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与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结算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做法,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可以免征营业税?审计人员将此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取证,形成了相应的审计底稿(索引I8-2)。 提示:

稽核管理规定

稽核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稽核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控、规范稽核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业务风险、保障(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稳健运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规定的稽核是指稽核审计部根据公司的安排和内控要求对经营程序和风险控制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稽核工作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稽核工作目标 (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济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保障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三)制止违规违纪、堵塞漏洞、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障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稽核工作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稽核工作要渗透到公司各项业务全过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岗位、人员;

(二)连续性原则:连续不间断地对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稽核; (三)审慎性原则:稽核工作以防范风险、审慎处理为出发点; (四)有效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适时地用数据或文字材料阐述稽核意见。 第三章稽核工作职能和任务 第五条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能 (一)监督职能。通过稽核监督,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管理活动得以稳健实施; (二)检查职能。通过稽核检查,及时发现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差错和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改进工作; (三)评价职能。通过稽核,对被稽核部门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总结推广;促进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反馈职能。通过稽核信息反馈,真实反映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管理活动,并跟踪改进措施执行情况。 第六条稽核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对公司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况 进行稽核;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doc资料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准则制定简介 *第二部分:工作底稿准则内容介绍 *第三部分:参考格式案例介绍 资产评估准则框架体系图

基本准则中有关程序的要求 *第三章操作准则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第十三条评估程序包括八项内容 准则项目开展情况 人员;时间;资料的收集;调研;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反馈意见的收集;再修改 相关问题分析

*我国评估行业缺乏对评估程序的研究与规范 *评估实践发展对规范程序提出更高要求 *评估准则有利于法律责任的界定(行业进入高法律风险阶段) *评估程序准则是评估质量的基础保证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制定基础 *国内外评估程序准则的发展 指导思想 *准确定位 *明确底稿准则与其他程序性准则的关系 *评估准则应解决的问题 *作为准则应达到的程度, *准则制定过程中超前性与稳健性 *与基本准则的协调一致 *工作底稿准则制定的作用及依据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工作底稿准则框架 *准则 *准则讲解 *底稿推荐格式 *管理类工作底稿、操作类工作底稿 *收益法底稿、成本法底稿、市场法底稿 定义

*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程序准则介绍 *总则 *基本要求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签订业务约定书 *编制评估计划 *现场调查 *收集评估资料 *评定估算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工作底稿归档 基本要求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地反映评估业务过程,支持评估结论。*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详略)程度。 *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文档或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基本内容要求 *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稽核审计部业务流程优化方案分析

稽核审计部业务流程优化方案 一、部门目前存在的问题 新公司成立以来,稽核审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到今年6月底,我部已全部完成对公司所属118家营业部的例行审计,在摸清公司家底、遏制违规违纪、揭示风险隐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稽核审计工作也存在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审计效率 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快速反应能力不足 对由于监管环境的变化、业务创新、管理模式变革等原因造成的公司风险分布变化及风险点的转移,没有建立相应的跟踪监控机制。 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没有建立一套快速反应机制,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 ——常规审计项目周期过长 从项目准备到报告送出的整个项目周期过长,大多数项目超过一个月,个别项目甚至超过两个月。一些项目后期制作阶段(包括报告制作与审理)所花的时间超过现场审计时间,个别项目后期制作时间甚至超过现场审计耗时一倍以上。 2、审计质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审计遗漏 自2000年以来实施的二百多个项目中,存在一些虽经审计而未被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应该承认,审计对象有其固有的风险,审计手段有其必然的局限,但审计程序与审计技术方面的合理性与完善性仍是一个值得检讨的问题。 ——审计报告时效性差 由于审计周期过长,审计报告递出的时候往往已经事过境迁,对公司经营管

理的参考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审计评价权威性不强 由于据以作出审计评价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规定有不明确之处,理解上有时又不尽一致,加之没有统一规范的审计评价标准,存在对发生在不同营业部的类似事件,审计评价与审计建议不尽相同的情况。 ——审计成果附加值不高 我们目前的审计报告大多仍止于对单个经营单位的财务、经营数据的罗列以及对其违规违纪事实的简单描述,缺乏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刻探索,也缺乏站在全局高度,对公司整体或某个业务领域的经营情况及风险控制效果的综合分析。 3、审计的广度与深度不够 目前我部仍以营业部为主要审计对象,对总部业务部门的审计基本上限于个别离任审计,对总部管理部门的审计还是空白,审计的范围没有覆盖公司全部的风险点。 已经开展的审计项目基本上属于传统的财务审计范畴,以差错防弊及确定资产的安全性、会计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主要目标。以评价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为主要特征的经营管理审计,目前尚未展开。 4、审计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在上报公司领导的同时,以审计意见书的形式,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下达给被审计单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有关管理部门。但对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意见书以后的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我部目前尚缺乏完整的跟踪程序与监督措施。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以便适时采取措施。 5、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与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完全适应 审计人员一般对营业部的经纪业务较为熟悉,对常规财务审计技术能够熟练掌握。但多数审计人员对非经纪业务(如投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了解不多,对非财务报表审计技术(如工程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与实践经验。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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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二、具体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 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三、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 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四、指导意见 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 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 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 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 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五、其他 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 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 六、废止文件如下: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 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 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 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 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案例介绍—应交税金 一、会计记录概况 A公司(生产企业)应交税金期初余额为-1,736,805.41元,期末余额为-987,058.97元,按照税金的种类设置了若干个明细帐,具体数据如下: 本年度共发生以下事项: 1、6月与B公司签订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的专利技术使用权作价500万 元转让给B公司使用;协议规定B公司于当年的6月30日前向A公司付款500万元。 无形资产转让手续已经办理完毕。A公司所作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0,000.00 2、本年公司销项税账面累计发生额为286,635,348.11元,审计人员向公司获取的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为286,805,348.11元。

3、本年公司进项税账面累计发生额为266,483,095.60元。 4、本年A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502,972,456.20元,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为 172,637,345.03元。 二、审计目标 (一)确定应计和已缴税金的记录是否完整; (二)确定未交税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三)确定未交税金的披露是否充分。 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介绍及相关提示 (一)执行“获取或编制应交税金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帐数、报表数和明细帐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程序 1、向客户索取或编制“应交税金余额明细表”(底稿见索引F9-0-2) 2、复核加计正确并将合计数与总帐、报表数核对相符,标注相应的审计标识。 提示: 如未审合计金额与总帐、报表不符,应查明原因并作更正,并作相应的处理。“审计调整数”与“审定金额”在该项目审定后填入。 (二)执行“核对年初应交税金与税务机关认定数是否一致”程序 执行过程:审计人员取得上年度经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申报表,申报表期末的应交数和客户的账面数一致。(底稿见索引F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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