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沪经贸大办〔2017〕186号

毕业实习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种过渡方式。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⒈毕业实习目的

在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际锻炼,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⒉毕业实习依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并作为必修课取得相应的学分。

毕业实习的安排、组织与管理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依据,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⒊毕业实习要求

学生按学校规定和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参加毕业实习,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

二、毕业实习大纲

⒈毕业实习大纲的制定

各专业要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本科毕业实习大纲。各专业实习大纲须经所在学院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⒉毕业实习大纲的框架

毕业实习大纲的基本框架包括:目的和要求、地点和方式、时间安排、成绩考核、毕业实习指导等。

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具体制定本专业的实习大纲。各专业实习大纲可提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或规定。涉及到具体日期等事项由所在学院确定,可以按学院统一,也可以按专业安排。

三、毕业实习组织

⒈组织领导

学校的毕业实习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实习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分管学生工作总支书记、专业主任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实习的领导、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⒉组织模式

⑴毕业实习实行“学生自主联系落实为主、学校帮助推荐为辅”的组织模式,即学生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为主,学校、学院和专业帮助推荐为辅。学校推荐学生优先进入校、院及各专业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

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就业指导工作实行有机结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可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⒊教务处职责

⑴制定和修订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管理文件;

⑵组织布置毕业实习有关工作;

⑶制定毕业实习大纲框架;

⑷制定毕业实习考核文本材料和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⑸组织检查学生毕业实习情况;

⑹组织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和交流;

⑺管理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受理考核不合格学生的重新学习;

⑻积极做好校级实习基地建立和建设工作,并检查学院实习基地的建立和建设工作。

⒋学院职责

⑴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计划,并于第六学期第十八周前报教务处;

⑵组织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⑶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

⑷确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⑸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学习与交流;

⑹检查学生实习考勤情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⑺组织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⑻组织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

⑼积极做好本学院实习基地建立和建设工作。

四、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职责

各学院应为学生毕业实习配备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应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并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对首次参加实习指导和管理的青年教师,事前应给予必要的培训指导。

⒈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⑴积极联系、推介实习单位;

⑵负责学生实习的专业指导,解答学生有关专业问题;

⑶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并推荐优秀毕业实习报告;

⑷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并提交专业主任审核;

⑸对毕业实习专业指导工作进行总结。

⒉实习管理教师职责

⑴积极联系、推介实习单位;

⑵检查学生实习考勤情况,与实习单位带教老师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实习相关问题;

⑶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实习期间返校学习和经验交流;

⑷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表现优良的学生及时表扬,对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及时通报批评,并按程序和规定处理;

⑸毕业实习结束后,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表现,提出考核意见;

⑹对毕业实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学生毕业实习要求

⒈积极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既可在本市,也可在外省市;既可自主落实,也可申请由学校、学院或专业帮助推荐进入实习基地实习。

⒉在落实实习单位后应将介绍信的回执及联系方法送(寄)交实习管理教师。

⒊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每周按时撰写实习周记。实习期间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汇报、交流和学习(在外省市实习的学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实习结束时认真撰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应对所实习的业务及调研挂钩,内容详实且有创新见解,文字达3000字以上。

⒋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教师的管理,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虚心请教,尊重实习带教老师。

⒌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毕业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造成国家或他人损失,或他人伤害,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纪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⒍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在“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⒎按学校规定于第八学期正常开学时间报到注册。

⒏毕业实习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将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和实习报告交所在学院。

六、毕业实习时间与安排

⒈毕业实习时间累计需达到十周,可安排在第六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或第七学期第十八周至第八学期第八周,可分阶段累计或连续安排。

⒉第六学期结束前,教务处组织布置毕业实习有关工作,各学院及专业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包括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实习介绍信、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等。

⒊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前,各学院、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各项准备落实工作。凡自主落实实习单位确有困难,需要由学校或学院安排实习的学生,须于第七学期第五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尽力推荐安排。

⒋第八学期第九周周二,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提交实习考核材料。

⒌第八学期第九至十一周,各专业及学院评定实习成绩,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七、毕业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⒈学校对学生毕业实习进行考核,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学分见《教学一览》。

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考核,毕业实习管理教师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包括实习大纲和实习安排完成情况、实习和返校的考勤、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实习周记质量、带教老师的评价等)进行考核,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⒊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表现各占毕业实习成绩比例50%。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毕业实习成绩须提交专业主任审核。

⒋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但准许重做一次毕业实习。

八、毕业实习工作总结

⒈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各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安排的落实情况、经验介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⒉各学院应于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前,汇总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后交教务处备案,同时推荐若干篇优秀实习报告以供汇编。

九、毕业实习资料归档

⒈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工作总结以及学生实习有关文本材料(包括实习介绍信回执、毕业实习周记本、毕业实习表现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及电子版)由各学院保存。

⒉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学生的毕业实习材料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资料袋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四年。

十、附则

⒈本管理办法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6级起施行。

⒉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2016年7月第六次修订

上海市为什么要提“城市更新”

上海市:为什么要提“城市更新” 新闻背景:《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将在5月正式实施。以往,人们听到较多的是“城市规划”,很少听到“城市更新”。什么是城市更新?巴黎、奥斯陆等西方城市更新的实践中有哪些值得我国尤其是上海借鉴之处?城市更新与“大拆大建”又有何不同? 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更新,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当城市处于生长期,新区建设是满足空间需求的主要方式;当城市进入成熟期,旧区更新则成为满足空间需求的主要方式。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经历城市更新;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市更新成为西方大城市空间发展的主要方式。在此过程中,主要体现出几方面特点: 1、注重物质环境改造和地区功能转型的有机结合。 滨水地区往往是西方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滨水地区是工业时代的重要产业区位,但在后工业化进程中,滨水地区的航运功能日趋萎缩,码头、仓库和工厂也逐渐衰败。通过城市更新,昔日破败荒芜的滨水地区逐渐转变为居住—工作—休闲一体化的后工业化场所,重新受到居住者、投资者和旅游者青睐,有效提升了所在城市的国际竞争力。 例如,伦敦码头区的主要经验是,植入新兴产业,实现地区功能转型;保存和利用工业建筑遗产,形成富有特色的后工业化景观;确保滨水开放空间的公共属性,塑造宜人的公共活动场所;强调混合用途模式,居住—工作—休闲融为一体;加强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与城市其他地区形成便捷联系。又如,奥斯陆的“峡湾之城”也是世界知名的滨水区更新案例。南部滨海地区曾是传统码头区和工业区。如今,“峡湾之城”已经成为颇有影响力的文化走廊,除奥斯陆的四个主要文化设施——国家艺术馆、当代艺术博物馆、装饰艺术与设计博物馆和国家建筑博物馆从内城迁至此地,还新建了国家歌剧院、蒙克(挪威艺术家)博物馆、图书馆、水族馆和一些私人博物馆。这些大型文化项目塑造了滨海地区的文化品牌,使之成为城市功能转型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奥斯陆的全球城市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城市旧区尽管物质环境日趋衰败,但往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使之成为地区复兴的独特资源,是城市更新中要着重思考的内容。 例如,巴黎作为世界文化之都,是城市更新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成功案例。巴黎的马莱地区曾经富有特色和充满生机,但在19世纪末开始陷入持续衰败的境地。1964年编制的历史文化保护和价值再现规划,使这里恢复街区肌理、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的历史价值,建立与地区历史遗产相结合的文化体验和特色商业,形成丰富宜人的公共空间和步行网络。此外,马莱地区曾经是巴黎的手工业中心,包括珠宝、钟表、高级时装和艺术花卉商店。城市更新高度重视这些传统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传统产业活动继续留存。许多历史保护建筑被改造成为重要的文化设施,包括毕加索美术馆、欧洲摄影师之家、瑞典文化中心、法国国家历史档案馆和博物馆等,加上附近的蓬皮杜国家文化和艺术中心,形成巴黎文化活动的集聚地,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已经成为马莱地区复兴的主要动力。 3、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体现包容性发展。 不断衰败的城市旧区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栖息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体现包容性发展的理念,是西方城市更新中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随着物质环境的不断改善,通常会出现外来的中高收入阶层取代当地低收入阶层的“绅士化”现象,改善当地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成为公共政策的关注焦点。例如,在伦敦码头区的城市再生中,相当部分的公共投资用于当地社区发展,包括建设和修缮社会住宅,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当地居民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再比如,巴黎市政府将马莱的部分街区划为社会住宅区,通过政府补贴、低息贷款和减税的方式,鼓励中下收入阶层能够继续生活在城市中心地区,尽可能维护社会结构的

上海市分类名录细化规定2015版

附件 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 (2015年版) 序号 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别 1 村级及农户自用型灌溉、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灌溉设施等农田改造项目。 2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整理、农田改造、农业种植、大棚种植(不含锅炉)、少量养殖等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3 以家庭作坊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类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要求重新报批。 4 养殖基地标准化改造。 5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的森林资源保护项目。 6 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勘查项目。 7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三级和四级村镇道路建设、村级桥梁建设项目。镇级桥梁原拆原建。 8 道路、公路不拓宽路面且不增加机动车道的改造工程;排水箱涵整治;道路、公路的照明、绿化等景观整治工程。 9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10 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城市天然气管网、人工煤气管网、分流式雨水管网、热力管网、原水管道、污水支管。 11 工业区内供水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工程。 12 居民小区所有管网建设;自来水管网。 13 新建、改扩建分流制雨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污水泵站;改建(且不新增用地)合流制雨污水泵站。 14 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5 居民小区垃圾房;居民小区垃圾压缩站。

16 城镇黑臭河道专项整治;村镇级河道整治(列入村镇以上专项整治计划)。 17 城市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等);场地平整等。 18 公共厕所;绿化、环卫、市政等道班房。 19 不涉及食品加工的小型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不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等小型餐饮场所。 20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软件开发测试、网络公司、服务器中心等信息化项目。 21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法律、财务、金融、商贸等专业服务;租赁、中介服务;贸易、旅游中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婚姻介绍;心理咨询。 22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属微型企业范围的商店、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牛奶零售店、缝纫店、金银饰品加工店、废品回收站、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房、快递店、文印店、不涉及表面处理的字牌店、便利店(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美体、按摩、健身等场所;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批发零售市场。 23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瑜伽、舞蹈、武术等培训;教育培训;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游泳场所(不含锅炉)。 24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宠物店(不含宠物医院)、单纯住宿的旅馆和招待所。 25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中医诊所(不含检验、化验和中药制剂生产的)。 2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项目:汽车美容装潢(不含维修、喷漆)、汽车租赁、非机动车维修(且不含喷漆的)。 27 各类城市管理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标志标牌设立项目。 28 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沪府令71号)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财政、公安、工商、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征收主体与征收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事务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事务所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工作人员培训与上岗)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七条(举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市和区(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外经贸学研字[2010]082号 刘亚签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担负着全面培养研究生的责任。导师的学术水平、学术道德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导师队伍建设是实现高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重要因素。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录取、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整体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导师的职责 第二条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并自觉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求实的学术风气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关心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健康成长,配合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导师要深入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研究生的异常情况并予以积极疏导,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密切沟通。 第四条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下达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和学术专题讲座,指导、检查和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加强研究生学风教育,使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学术作风;引导研究生

开展科学研究,指导研究生阅读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国内外文献资料,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严格指导和审核研究生论文的选题、开题和写作,认真负责和把握研究生论文的质量,协助组织好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第六条审定研究生的外出学习计划、社会调查、参加学术会议、教学实习等,认真检查其完成情况并进行成绩考核,协助做好研究生的综合测评和毕业鉴定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毕业分配工作。 第七条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的经验,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关心本学科(专业)点的建设,为所在学科(专业)点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导师的权利 第八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意见;协助本专业制订入学考试科目,有权参加招收研究生的命题、阅卷、复试等工作,提出录取研究生的自主意见。 第九条参与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所指导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计划。 第十条对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提出论文可否进行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对评选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人选进行推荐,对经综合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提出学籍处理意见等。 第十二条对研究生培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毕业研究生的能力和现实表现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和学院尽量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导师出国进行短期访问、讲学,进行合作研究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和支持导师及其研究生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当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时,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中起指导作用者可以署名。

20150206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办法

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办法 (试行) (讨论稿) 目录 第一条 (目的) (1) 第二条 (定义和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工作制度) (1)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 第五条 (组织实施机构) (2) 第六条 (区域评估) (2) 第七条 (实施方案) (2) 第八条 (规划政策) (3) 第九条 (土地政策) (4) 第十条 (实施管理) (5) 第十一条 (公众参与) (5) 第十二条 (附则) (5) 附: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技术要求(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效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资源,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为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等而进行的各类建设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中心城、新城、新市镇已基本建成区域中认定的城市更新地区,已纳入土地征收范围的旧城改造、工业转型、城中村改造地区,应当按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制度) 城市更新实行区域评估和实施方案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推进实施。 第四条(管理职责) 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制定规划和土地政策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指导、管理、监督区、县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市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有关城市更新的配套政策和标准,依法履行相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上海市-【水资源】

河长,部分区还结合实际探索设立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等3441名,全市所有河湖以及小微水体都有了河长,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开展河湖本底调查,形成“一河一图一信息”全覆盖、无重复、无遗漏的河湖本底数据,编制发布《2016年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横沙岛3.6万名居民喝上青草沙水,全市供水集约化全面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堤防达标、11条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全面完成。老石洞水闸、淀东泵闸、新石洞水闸、友谊河泵闸、华新泵闸泵站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掘石港、南横引河等一系列河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28个排水系统全面开工,其中大定海等9个建成。完成安国路、双辽路、平凉路等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项目。(王永鹏) 【水政】2017年,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4项 水务、海洋审批事项;成立局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 “一事一码”和动态调整。积极拓展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服务深度;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 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推进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498条,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提高至47.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涉水涉海执法力度,共立案1513件,决定罚款4173万元。(陈启亮魏星) 【水资源】 1.城镇污水处理201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709.45万m3,C O D、N H4N和T P3项指标年均出水浓度分别为29.2m g/L、4.5m g/L和0.4m g/L。C O D、N H4N和T P年削减量分别为68.22万t、5.25万t和1.02万t,分别比2016年增长4.5%、5.2%和8.0%。(杨立新) 2.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864条段、1756k m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沿河违章建筑整治350万m3,工业企业整治3316家,畜禽养殖场退养104家,建设污水管网310k m,污染源截污纳管1226个,清理整顿“三无”居家船舶491艘、其他“三无”船舶及废弃船5869艘,完成24座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截至12月底,纳入整治的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公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刘亚涛) 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从立法层面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原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构建完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完成横沙岛和闵行供水切换,全市供水集约化完成,上海百年深井公共供水成为历史。全年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5560万m2,中心城区基本收官,郊区改造全面启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县域(地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海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国家水资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杨立新) 【水务法规和规划】2017年12月23日,《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出台。4—12月,制定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上海市水功能区划》《上海市断 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等20余项规划编制。协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完成中心城区浦西7区、崇明骨干、嘉定、松江、奉贤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编制报批。推进吴淞江工程、青草沙陈行连通管、水厂深度处理等24项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储备。做好苏州河深隧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黄浦江滨江贯通等重大工程协调工作。(陈启亮顾洪祥) 【基本建设】 1.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7年,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心城区排水系统、重点河道和泵闸、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 (试验段)等11项水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69个子项),累计完成投资约117.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 (109亿元)的107.4%。(王洁琼) 2.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12日,长兴潜堤后方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长兴岛东南角,南至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治理工程长兴潜堤,东至横沙通道规划驳岸线,西至现有海塘,北与毛竹圩滩涂整治工程衔接。滩涂整治面积约111.12h m2,库内吹填至+3.8m(吴淞基面)高程,新建大堤总长约3277.07m,工程总投资8.62亿元。 3.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2017年12月21日,浦东机场1号、2号库区滩涂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该工程位于浦东新区中部海塘岸段,北起白龙港顺堤,南至浦东机场江镇河泵闸,并以三甲港水闸出口自然分成1号、2号两个库区。滩 3 3 上海市

上海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本市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工艺、技术或产品,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进行认定(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是指:经认定具备资源综合利用原料、产品(或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或工艺、技术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的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第四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负责本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 第五条申报条件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 (二)所用原(燃)料来源稳定、可靠,数量及品质满足相关要求,以及水、电等配套条件的落实;

(三)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 (五)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六条认定内容 (一)审定申报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或单位是否执行政府审批或核准程序,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审批或核准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料、产品、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认定申报条件; (二)审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是否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范围之内等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审定其综合利用资源来源和可靠性; (三)审定是否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七条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向区县经委或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提供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申报表》。其中:区县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企业,向区县经委申请;市税务三、七分局负责税收征管企业,向市经济信息化委申请。区县经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出初审意见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告。 第八条单机容量在25MW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艺,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综合利用发电工艺,垃圾(含污泥)发电工艺,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沪经贸大办〔2017〕186号 毕业实习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一种过渡方式。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⒈毕业实习目的 在学生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际锻炼,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⒉毕业实习依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培养方案总则》规定,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实习,并作为必修课取得相应的学分。 毕业实习的安排、组织与管理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为依据,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⒊毕业实习要求 学生按学校规定和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参加毕业实习,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 二、毕业实习大纲 ⒈毕业实习大纲的制定 各专业要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本科毕业实习大纲。各专业实习大纲须经所在学院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⒉毕业实习大纲的框架 毕业实习大纲的基本框架包括:目的和要求、地点和方式、时间安排、成绩考核、毕业实习指导等。 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具体制定本专业的实习大纲。各专业实习大纲可提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或规定。涉及到具体日期等事项由所在学院确定,可以按学院统一,也可以按专业安排。

三、毕业实习组织 ⒈组织领导 学校的毕业实习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实习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长、分管学生工作总支书记、专业主任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实习的领导、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⒉组织模式 ⑴毕业实习实行“学生自主联系落实为主、学校帮助推荐为辅”的组织模式,即学生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为主,学校、学院和专业帮助推荐为辅。学校推荐学生优先进入校、院及各专业建立的实习基地实习。 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就业指导工作实行有机结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可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⒊教务处职责 ⑴制定和修订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管理文件; ⑵组织布置毕业实习有关工作; ⑶制定毕业实习大纲框架; ⑷制定毕业实习考核文本材料和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⑸组织检查学生毕业实习情况; ⑹组织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和交流; ⑺管理毕业实习考核成绩,受理考核不合格学生的重新学习; ⑻积极做好校级实习基地建立和建设工作,并检查学院实习基地的建立和建设工作。 ⒋学院职责 ⑴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计划,并于第六学期第十八周前报教务处; ⑵组织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⑶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会,布置实习要求,下发实习材料; ⑷确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⑸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学习与交流; ⑹检查学生实习考勤情况,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⑺组织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⑻组织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件 外经贸学档案字[2009]251号 徐子健签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27号令)和《教育部文书立卷、归档和档案利用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指学校在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衡量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尺度,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学校各级单位应重视档案工作,加强档案意识,发挥档案服务教学、科研和育人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库房建设等各方面对档案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 第二章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一位校领导分管,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规划和领导学校的档案工作。 2、保证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3、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档案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和经费。 4、统筹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2、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对全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档案史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建立和健全档案工作网络,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9、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 第七条根据实际需要,我校分别在学校人事处、财务处和学生处设立教职工人事档案室、财务档案室和学生档案室。各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档案馆指导,行政上受主管部门领导,其职责是: 1、建立和健全分室档案的保管、利用等规章制度; 2、对所属部门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与本档案室有关的档案及资料; 4、开展档案室的开放和利用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具,建立利用效果记录和借阅档案统计制度; 5、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 6、每年3月底前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本档案室上一年度的案卷目录。

上海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 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作原则)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落实区域评估、整体更新的要求,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依法推进试点,实现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注重品质,公共优先。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都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优先保障公共要素,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政策,使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多方共赢。 第三条(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完善配套政策。 第四条(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城市更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技术规范、管理规程,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导城

市更新的实施,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的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协调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定期评估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更新项目依法合规并按计划落实。 第二章城市更新区域评估 第六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要求) 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会同区县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确定地区更新需求,进行地区公共要素评估,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明确适用更新政策的范围和要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 第七条(区域评估的工作规程) 区域评估工作包括基础准备、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审批三个阶段。 (一)基础准备: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启动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依据上位规划,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研究区域发展背景和趋势,确定评估范围、完成资料整理和汇总工作。 (二)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意见征询,就评估区域的发展需求、公共要素建设需求等,征询各方意见,形成区域评估报告初稿。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就区域评估报告初稿出具意见,编制单位据此完善区域评估报告,形成报审稿。 (三)审批:由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将区域评估报告报审稿报区县人民政府,经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并送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 例》的决定 作者: 来源:更新时间:2008-02-03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 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26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规划中的绿(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核新的规划时,应当征求市绿化管理局或者市农林局的意见,并落实新的规划绿(林)地后,按照规划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林)地的总量。” 第二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确需建设而绿(林)地面积达不到前款规定标准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所缺的绿(林)地面积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交纳绿地补偿

费,由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在本地段内安排绿化建设。” 三、第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绿化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将建设工程绿化配套方案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依法向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缴纳绿化建设保证金。” 第三款修改为:“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征求绿化或者林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迁移下列树木,应当报市绿化管理局审批: “(一)胸径在二十五厘米以上的树木; “(二)一处超过五株行道树; “(三)一处超过五十株的树木。” 第二款修改为:“迁移林木或者前款规定以外树木的,报区(县)林业或者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六、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临时使用其他绿地,面积在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绿化管理局批准。” 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四项:“(四)临时使用其他林地,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的,应当经区(县)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的,应当经市农林局批准。” 七、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绿地内不得随意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设置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的,应当与公共绿地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并报绿化管理部门备案。” 八、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按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处以建设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管制暂行办法(2).doc

上海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上海市房产管理局 文号:沪建城[1988]第276号 发布日期:1988-1-1 执行日期:1988-1-1 生效日期:2004-6-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价格构成 第三章价格管理权限及监督、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促进住房商品化,保证住

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批准经营商品房的公司,在上海市范围内建设和出售的商品房价格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价格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商品房价格管理的业务工作。 第四条商品房价格管理应遵循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原则,必须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有利于商品房的发展和推进住房商品化。有利于促进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必须在加强商品房价格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建立竞争型的价格模式。商品住宅价格按规定价格构成因素,确定最高限价,除对一般收入的住房困难户职工,个人购买商品房的价格由有关部门定价外允许商品房开发经营公司,在最高限价下按质论价,按市场供需自行浮动。非住宅商品房价格放开、随行就市,以搞活房产经营,促进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章价格构成 第六条商品房价格构成 一、商品房开发成本 (1)基地开发费:指商品房基地开发中,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的征地费、青苗补偿费、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费、菜田建设费、劳动力安置费、养老社员生活补助费、私房补偿费、动迁房屋建设费、临时过渡房屋搭建费、自行过渡补贴费、搬迁障碍费、临时接水、接电、接煤气费、平整场地费等。 (2)勘察设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居住区规划费、建筑设计费、地质勘察费及施工执照费等。 (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按本市规定的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定额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支付的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设备工程费以及室外围墙化粪池等费用。 (4)街坊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费:指按本市规定的住宅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就业年薪对比差异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就业年薪对 比差异 看到网站上对于考研信息有着铺天盖地的数量,对于时间不多的我们来说这些信息让我们束手无策。所以请有志于考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同学看过来,小编给大家找出一些对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考研相关内容的介绍资料,这些资料都是精心整理出来的,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看看官网并和学生交流一下。希望大家能有效利用,祝大家考研顺利~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就业怎么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不错(虽然比不上北大光华清华五道口),人脉资源也不错(虽然比不上清华五道口和清华经管),出国机会也不少(虽然比不上清华经管、五道口和北大光华)。但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都知道他们的金融经济会计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金融硕士的大潮流是挡不住的,就业是一等一的好,清华五道口和经管毕业生第一年大约20-30万每年,人大的也是在15-25之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预计在12-20万之间,金融硕士就业去向一般是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投行,一行三会,国有大企业的投资金融部门,前景一片光明。已经有毕业的学生,据统计薪水金额大约第一年在12-20万之间,第二年以后的情况得看个人在单位的发展情况了。 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难度怎么样?跨专业的考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金融硕士很火,特别是清华、北大、人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财这样的名校。清华五道口,清华经管,北大光华、人大金融硕士的难度都比较大一些,相比较而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难度就小了,中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的难度相当。这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的整体排名情况。 据凯程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和国贸院内部统计数据得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的考生中几乎100%是跨专业考生,在录取的学生中,也基本都是跨专业考的。对这个现象凯程洛老师咨询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老师,他们说,本身金融学本科的学生,保研的,加上出国的,加上就业的,基本上没有几个来考研的,金融学本科的就业本身就是不错的,不用冒着风险来考研。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金融硕士考试科目里,金融综合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金融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此外,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例如去年凯程全年集训营学员王虎,本科是延边大学化学系,照样考取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此外,金融学和公司理财本身难度并不是很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 特别提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在两个学院招生,金融学院和国贸学院,各招生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0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宁周翔宇陈磊张海霞张红缨魏争梅周之瑜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要求 (2) 3.设计总说明 (3) 4.总平面 (4) 5.建筑 (7) 6.结构 (9) 7.建筑电气 (11) 8.给水排水 (14)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6) 10.热能动力 (18) 11. 工程技术经济 (20) 12.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23)

1.总则 1.0.1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保护类建筑的改建工程尚应遵守有关规定。 1.0.3 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一般分为设计方案审批和设计文件审查两个阶段;设计文件内容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两部分。 1.0.5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1.0.6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需要。 1.0.7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3留学师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3直通车 老师师资 1、黄源深 教授,博士生导师 ①我国高等学校英语教学专家,先后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拉特罗布大学和美国宾州大学任客座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②曾担任中国澳大利亚研究会会长、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外国文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上海翻译家协会副会长等。 ③2002年11月中澳建交三十周年,他与其间中国驻澳大利亚的七位大使一起,分别获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授予的澳大利亚政府勋章。 2、吴金龙 教授,硕士生导师。 ①安徽大学外语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②先后在安徽广德中学、浙江财经学院、上海大学工作,曾任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1999 年起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任教。兼任浙江省会计学教育辅导部委员。 ③1983 年3 月美国Ernst & Whinney 公司进修,1991 -1993 和1997 -1998 两次到日本一桥大学作访问学者。 ④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和国际会计的教学和研究。主讲财务会计、基础会计、会计决策及会计专业英语等课程。近年来在《外国经济与管理》、《国际市场》以及《国际商务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美、德、英三国审计差异研究》等六篇学术论文,出版了《财务一点同》、《香港执业会计师手册》、《财务会计英语教程》三本教材,并主编《现代管理会计学》一书。 3、姚鹏飞 博士,课程负责人 ①华东师范大学英语硕士研究生学位及公共关系管理第二专业证书,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 ②就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目前担任学校全球通用商科人才培养计划全英语实验班课程负责人及大学英语改革学术英语课程负责人。曾担任学校大学英语国家创新实验课程负责人、学院科研助理等职。 ③曾获得首届“外研社杯”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比赛上海赛区三等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质量奖”、“记功”奖励及“校园新星”提供奖。 ④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五篇,其中双核心一篇;参与编写教材、教辅材料及工具书八本(套),其中主编两本;独立承担并完成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并以骨干成员身份参与个级别大学英语课程教改及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近十项,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教授课程包括:综合学术英语、学术英语写作、综合英语读写、综合英语视听说、雅思写作等。 4、凌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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