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1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

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5月26日起至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5月26日

定期租船合同2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代号:“1939年波尔太摩”

2.地点和日期

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

5.船名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

7.船级

8.指示马力

9.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大约)

10.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

11.永久性燃料(大约)

12.船速(节)(大约)燃油消耗(吨)(大约)

13.现在动态

14.租期(第1条)

15.交船港口(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1条)

17.(a)航行区域(2条) (b)经特别约定的除外货物

18.交船时的燃料(载明最低和最大数量)(第5条)

19.租金(第6条)

20.租金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和支付地点,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6条)

21.还船地点或区域(第7条)

22.战争(仅当约定第(c)款时填入)第(21条)

23.解约日(第22条)

24.仲裁地点(仅当约定伦敦以外地点时填入)(第23条)

25.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25条)

26.有关约定的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数

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舶所有人)

签字(承租人)

第二部分“波尔太摩1939”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出)

兹由第3栏所列的船舶所有人和第4栏所列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名见第5栏,登记总/净吨见第6栏,船级见第7栏,指示马力见第8栏,在英国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可装的包括燃料、物料、食品和锅炉用水在内的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9栏,根据建造者的测定,船舶具有的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见第10栏,扣除永久性燃料,其大约吨数见第11栏,船舶在良好天气和平静水域条件下满载航行速度见第12栏,此时消耗优质威尔士煤或燃油的大约吨数见12栏,现在动态见第13栏。

1.租期/交船地点/交船时间

船舶所有人出租、承租人承租本船的期间为第14栏规定的日历数,并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从上午9点至下午2点(不包括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除非承租人接受船舶),在第15栏规定的港口、承租人所指定的船舶能始终安全浮泊并可供使用的泊位交船且将船舶置于承租人控制时起算。船舶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

船舶应在第16栏规定的时间内交付。

2.贸易

本船只能在第17栏规定的地域内,在其能始终安全浮泊的良好和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合法贸易,运输合法货物。

船舶不得装运活牲畜及有害的、易燃或危险货物(如酸性物质、炸药、电石、硅铁、石脑油、汽油、焦油或其他任何制品)。

3.船舶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船舶所有人应提供所有食品和船员工资、船舶保险、甲板和机舱所有物料并支付费用,并且在租期内,维持船体和船机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船舶所有人应为每一舱口提供一名起货机司机。如需更多的起货机司机,或卸载工人拒绝或不允许与船员一起工作,则承租人应提供合格的岸上起货司机并支付费用。

4.承租人应提供的项目

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包括厨房用煤在内的燃煤、燃油、锅炉用水、港口费用、引航费(不论强制引航与否),运河航工、舢板费、照明、拖轮、领事费(但与船长、船员有关的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同时应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费和吨税(除非是因在交船前或还船后所运的货物而发生的)、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和防移板,但船上已备有的除外)、卸载、过磅和理货、交货、舱口检验,供给为其服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因检疫造成的滞留及费用(包括熏舱和消毒费用)。

所有实际用于装货和卸货的绳索、吊货网和特殊吊货索,以及任何特殊工具,包括按港口习惯要求用于系泊的特殊缆绳、钢索和锚链,均由承租人负责。船舶应配备有起货机、吊杆、滑轮和起重能力达2吨的普通吊货索。

5.燃料

承租人在交船时和船舶所有人在还船时应接受船上尚存的全部燃煤或燃油,并按各自港口的现价支付费用。

在还船时,船上剩余燃煤或燃油的数量不得少于和超过18栏规定的吨数。

6.租金

自按第一条规定的起算至船舶交还船舶所有人止,承租人应以第19栏规定的租金,每30天支付租金。

支付租金须用第20栏规定的货币,以该栏规定的方式,无折扣地每30天现金预付。

如果欠付租金,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的营运中撤回,而无须提出任何声明,也无须通过任何法院或其他形式的干预,且不影响船舶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所具有的对承租人的任何索赔权利。

7.还船

租期届满时,承租人应在第21栏规定的`地点或范围内选择一不冻港,以船舶交给他时的同样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星期六在上午9点至下午2点之间还船,但是还船之日不应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

通知

承租人应至少在10天前将还船的港口和大约日期通知船舶所有人。

如果对船舶指定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船舶至航次结束,但以能合理地估计该航次将允许大约在租期届满时还船为限。但是,对于任何超过租期届满之日的时间,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规定的租金率时,承租人应按市场价格支付。

8.载货舱室

船舶所有载货舱室,包括合法的甲板载货容积,除保留船长、船员、属具、船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占用的适当而足够的空间外,均由承租人支配。

9.船长

船长应尽速完成所有航次,并同海员一起给承租人提供习惯性帮助。有关雇佣、代理或其他安排,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因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人签发提单或其他文件,或在其它方面遵照承租人的指示,以及由于船舶证书不规范或货物超载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承租人应向船舶所有人赔偿。船舶所有人对由于货物短缺、混票、标志、包件数、或由于积载不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坏或索赔,均不负责任。

如果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和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时,船舶所有人在收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事实,并在必要与可能时予以撤换。

10.指示和航行日志

承租人应向船长提供各种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和轮机员应对航行日志作完整和正确记录,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

11.停租等

(a)如船舶进干坞或为维持船舶的效能而采取其他必要措施、船员或物料不足、机器损坏、船体受损或其他事故,以致妨碍或阻止船舶工作并持续24小时以上,则对船舶因此所损失的不能立即按要求进行营运的任何时间,应停付租金。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扣减。

(b)如船舶由于天气原因被迫驶往港口或锚地,或船舶驶往浅水港口、河流或有浅滩的港口,或货物遭受意外事故,则船舶的任何延误和/或由此延误而引起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即使此种延误和/或费用、或者两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

12.清洗锅炉

清洗锅炉应在营运期间任何可能的时候进行。如不可能,则承租人应给予船舶所有人必要的清洗时间。如船舶因此停留超过48小时,则应停付租金,直至船舶重新准备就绪。

13.责任和负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适航和适于航次需要,或因其本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交船延误或租期内的延误,以及船上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和延误,即使是由于其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概不负责。船舶所有人对无论是部分或全面的罢工、停工或关厂或禁止工作(包括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所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承租人应对由于违反本租船合同的规定装载的货物或不当或粗心添加燃料、装载、积载和卸载货物,或其他由本身或其雇佣人员的不当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对船舶或船舶所有人的灭失或损失负责。

14.垫款

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在任何港口向船长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所必需的款项,年息仅为6%。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

15.除外港口

船舶不能被指示也无义务进入,

(a)伤寒或瘟疫盛行的任何地区,或船长、高级船员根据法律无义务将船舶驶往的任何地区。

(b)任何冰封地区或在船舶抵达时由于冰冻原因,灯标、灯船、航行标志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走的任何地区,或具有通常由于冰冻原因船舶不能抵达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区。船舶无义务破冰。如果由于冰冻原因,

船长担心船舶被冰封和/或受损,因而认为继续停留在装货或卸货地点具有危险,则他有权将船舶驶往一便利的不冻地点,等待承租人新的指示由于上述任何原因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延误,由承租人负责。

16.船舶灭失

一旦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从船舶灭失之日起停付。如灭失的日期不能确定,则从船舶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到预计的抵达目的地之日止,支付半数租金。任何预付的租金应作相应的扣减。

17.加班

如经要求,船舶应昼夜进行作业,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根据加班的小时数和雇佣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支付给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用。

18.留置权

船舶所有人得因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任何索赔对属于定期承租人的所有货物和转手运费以及任何提单运费行使留置权。承租人得因事先支付但未获得的所有款项而对船舶有留置权。

19.救助报酬

由于对其他船舶的救助和救援而获得所有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的应得份额以及所有法定的和包括根据本租船合同为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支付的租金在内的其他费用,以及损害修理和所消耗的燃煤或燃油后,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分。承租人应受船舶所有人为得到救助报酬及确定其数额而采取的措施的约束。

20.转租

承租人有权转租船舶,但应给予船舶所有人预期通知。但是,最初的承租人始终对本租船合同的适当履行向船舶所有人负责。

21.战争

(a)除非事先征得船舶所有人同意,否则,如由于任何实际的或威胁中的战争行为,战争的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海盗行为或敌对行为、或任何人、组织或国家对本船或任何其他船舶或其货物的恶意破坏,革命、内战、民众骚动或因实施国际法而将使船舶进入危险地区,船舶不能被指示前往或继续驶往任何此种地区或进行此种航次或营运,也不能因实施某种制裁使船舶冒任何风险或受任何惩罚,亦不能使船舶承运任何货物而使其有被扣押、捕获、罚款的风险,或受交战国或交战方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任何方式的干扰。

(b)如船舶驶近或被带往或被指示驶往该种地区或面临上述风险,(1)船舶所有人有权随时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对其在船舶上的利益和/或租金因此可能涉及的任何风险进行投保。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偿还船舶所有人支付的保险费。并且,(2)尽管有第11条的规定,对所损失的全部时间,包括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的伤亡或船员拒绝前往该地区或置于此种危险所损失的时间,租金照付。

(c)如船长、高级船员和/或普通船员的工资、食品和/或甲板和/或机舱物料的费用和/或船舶保险费,由于上述(a)款所述情况或在任何此种情况存在期间而有所增加,所增加的费用应加人租金,并在船舶所有人提交账单时,由承租人支付。此种账单应按月提交。

(d)船舶有权服从船旗国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或任何按照或声称按照该政府授权行事的人发出的有关船舶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港、目的港、交货或任何其他事项的命令或指示,或服从根据船舱战争险条款任何委员会或个人有权发出的此种命令或指示。

(e)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类似战争的行动、革命或民众骚动之中,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除另有协议者外,船舶应在目的港还

给船舶所有人,或者,如由于(a)款规定的情况,船舶不能抵达或进人目的港,则在卸完船上任何货物后,在船舶所有人选择的附近一未封锁的安全港口还船。

(f)为服从本条规定而为或不为任何行为,均不得视为违约。

(g)款供选择,并且,除非根据第22栏另有约定外,否则应视为删除。

22.解约

如船舶未能在第23栏规定的日期之前交付,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船舶未能在解约日之前交付,则如经要求,承租人应在收到此种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其解除合同还是接受船舶的声明。

23.仲裁

本租船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在伦敦(或第24栏约定的其他地点)提交仲裁。船舶所有人指定一名仲裁员,另一名仲裁员由承租人指定,如该两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则以由其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的决定为准。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根据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租金不分摊共同海损。

25.佣金

船舶所有人按根据本租船合同支付的租金,以第25栏规定的费率,向第25栏规定的当事人支付佣金。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少于补偿经纪人的实际开支和其工作的合理报酬的必要数额。如由于任何当事一方违约而全部租金未付,则对此负责的一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

如当事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则船舶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但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经纪人费用

定期租船合同3

(1) 提供约定的船舶。船东提供的船舶必须与合同的规定相符,而且要适合约定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在合同中应注明船舶的耗油量,因为运输中的燃料是由承租方供应的。如果实际耗油量超出合同的规定,租方有权向船方请求赔偿。如果船舶发生故障,船方应负担修理费,船舶因修理而停运24小时以上时,租用人有权停付租用金。

(2) 船舶的租用范围。在合同中应订明船舶的航行区域。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租船人可以指示船舶行驶任何航线,开往任何安全港口。但不能指示船舶驶离规定区域,否则后果应由租用人承担。

(3) 船舶租用期限。船舶的租期视租用人的需要而定,从船方将船舶交给租用人时开始计算。在实践中,只要租用人对最后1次航次的安排是合理的,即使该航次未能在租期届满时完成,也不能算违约,对于超出租期的时期,租方按合同规定的原运费率支付租金。此外,如果船方在规定的日期不提供船舶,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租用人不按时接受船舶,则应照付租金。

(4) 租金。在租船合同中应写明租金的支付方法,一般是以月为计算单位。在租期内不论租方是否实际使用船舶,甚至是遇到恶劣气候致使船舶不能开航,亦要支付租金。如果租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船方有撤船的权利,并可对船上的运送货物行使留置权,但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船方如果接受了迟付的租金,则不能行使撤船的权利;二是如果船方行使了撤船权利,就不能再取得租金,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5) 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关于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条款,其内容主要是规定对船舶的使用及代理或其他事宜,船长应服从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而租船人则负责赔偿因船长听从其指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6) 船方对货物损害的责任。根据普通法原则,船主应承担船舶适航的默示保证。如果船方提供的船舶不适合运载,致使货物受到损失,船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7) 停租和还船。停租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停租船舶的权利,例如,船舶发生故障不能行驶超过24小时以上或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等,还船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归还的船舶应与出租时交与他的船舶具有相同的良好条件。如果船舶受损,租船人应负责修理的费用,但不负责修理期间的租金。如果是船舶在使用中的自然损耗,则不负责赔偿。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1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 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5月26日起至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精选14篇) 定期租船合同篇14 电码代称: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地点)签订船舶说明:兹有_________轮,登记总吨_________吨,登记净吨_________吨,属于_________级,指示马力为_________匹,夏季载重_________吨(包括燃料,贮存物,伙食与锅炉用水),依据造船师之方案,除_________吨之燃料舱外,尚有_________立方尺之袋装或散装容积,在天气良好和水面安静的状况下,满载航行每小时可跑约_________,耗用最好的威尔斯煤约_________吨,或燃原料油_________吨。本轮现正航行。本船东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于本日达成下列协议:注:1.因期租船的经营由租船人负责,故对船舶的性能和是否适合于航行的范围和装运的货物,否则就会给经营带来困难,并增加经营成本。 2.船级是表示船舶的质量,最高级为100ai。 3.夏季载重吨,海洋上的气候,对航海来说,只有夏季和冬季之分。夏季时期和区域。海洋气候比较平和,故载重吨比冬季高。 4.袋装与散装容积:两者都是指船舱的容积。因船舱内有龙骨,袋装货物不能填满其空隙,故袋装容积比散装容积小,一般小5%至10%。 第一条?租赁时间:船东情愿出租,租船人情愿租用本轮共计_________日历月(calendarmonths),从交船并由租船人使用之时起计算。交船必需在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或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2时进

行(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不得交船)。 交船港口:本轮应按租船人之指示,在船舶能平安并保持浮泊之_________泊位交船。本船必需适于载运一般的货物。 交船时间:本轮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就绪。 注:租赁时间可规定缩短或延长若干天,由租船人选择,这样就更敏捷。 其次条?航行及装货范围: 本轮仅能用于合法的贸易并装运合法的货物,航行于优良和平安的港口之间或能使本轮平安并保持浮泊之处。航行范围如下: 本轮不得运载性畜、有害、易燃或危急品(如酸类、炸药、炭化钙、铁矽、石油精、汽油、焦油及其任何制品)。 注:如需装运性畜和危急品,则应将最终一段划掉。 第三条?船东供应事项: 在本轮的服务期内,船东应负责船员的伙食、薪金、各层甲板与机器房内的备品,船舶_____,并保持船身与机件通盘有效。 船东应于每一货舱供应绞车工一人,如需增加绞车工,或装卸工人拒绝或不许与船员一同工作时,租船人应供应岸上合格之绞车工,并负担其费用。 第四条?租船人供应事项: 租船人应负责供应燃煤(包括厨房用煤)、燃油、锅炉所用的淡水、负担港务费、引水费(不论是否强制执行)、水道舵手费、驳艇费、照明费、拖轮费、领事费(属船长船员和水手者除外)、水道税、船坞税、其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是船舶租赁中常见的两种形式,它们在船东和承租人之 间起着不同的作用。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按航次计费的租赁协议,而定期租船合同则是一 种按时间期限计费的租赁协议。本文将对这两种合同进行浅析,以便读者对船舶租赁形式 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航次租船合同 1. 合同内容 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按航次计费的租赁协议。在这种合同中,船东同意按照航次的运 输需求,将船只租给承租人使用,同时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费用。这种合同通常包括租金支付、船舶使用期限、船舶交接和交付、维护和保养、保险等内容。 2. 优势 航次租船合同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使用期限短。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运输需求,灵活 地选择航次租船,不需要长期承担船舶使用权,从而减少了运营成本。由于是按航次计费,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运输需求进行费用控制,更加灵活。 3. 风险 航次租船合同的风险在于市场波动和船舶可用性。由于船只租赁是按航次计费,当市 场运价波动较大时,可能会对承租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船舶可用性也是一个风险因素,因为在实际航次中可能会出现船只不能按时到达或无法提供所需航次的情况,从而影响运 输计划。 2. 优势 定期租船合同的优势在于稳定性和长期经营。承租人在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后,可以长 期稳定地使用船只,而不需要频繁地与船东进行洽谈和协商。由于是按时间期限计费,租 金比较稳定,承租人可以更好地进行经营计划和成本预算。 3. 风险 定期租船合同的风险在于市场波动和长期合同的约束。由于是按时间期限计费,当市 场运价波动较大时,可能会影响租金的成本效益。长期合同也可能会对承租人的经营灵活 性造成一定的约束,因为在合同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条款使用船舶,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 租金支付。 三、两种合同的选择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公司/个人),注册地/住址: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公司/个人),注册地/住址: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定期租船协议: 第一条:租赁船只 1.1租船方:甲方出租并交付船只,乙方承租并使用该船只。 1.2船只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尺寸:__________,总载重量: __________。 1.3船只状态:该船只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专业船只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书。 第二条:租船期限

2.1租船时间:本合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2租船地点: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和付款方式 3.1租金:该船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共计 __________元。 3.2支付方式:乙方至少每月末须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提 供租金收据。 3.3其他费用: (1)乙方在使用该船只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维修费、停泊费等。 (2)如乙方违约,则应按照本合同相应条款支付违约 金。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 (1)甲方是该船只的法定所有人,对该船只享有所有权利。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预先告知乙方的情况下 对该船只进行检修、维修、清洁等工作。 (3)在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终止租赁合同。

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书 (5)

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书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书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订立: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船名)号船只,系该船只的合法所有人/经营权人; 2.乙方有意与甲方签订租船合同,将租用该船只; 3.甲、乙双方在相互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租用期限:本合同租用期为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 ______________止。 2.租船价格及支付方式: (1)租船价格为每航次/天/月/季/年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预付/按月付款等)。 (3)租金支付时间:付款期限为每租用周期开始前的____天,逾期未支付,乙方应自该期限届满之日开始按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____%计算。 (4)租金支付币种: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金额,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3.租船地点:租船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船期间船只必须停靠在该港口。 4.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全称]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全称] 鉴于甲方拥有一艘名为[船舶名称]的船舶,并愿意出租给乙方使用; 鉴于乙方有意长期租用该船舶,并愿意按照以下条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周期(月/年)]个月/年。 二、船舶描述 1. 船舶名称:[船舶名称] 2. 船舶类型:[船舶类型] 3. 船舶规格:[船舶规格] 4. 船舶注册地:[船舶注册地]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总额]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的[支付日]之前支付当期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未付款项的[违约金比例]。 四、使用条件和责任

1. 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按照航行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船舶,并承担一切使用船舶的风险和责任。 2. 乙方应负责船舶的保养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清洁、油漆和修理。 3. 乙方应负责为船舶购买必要的保险,以覆盖船舶在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未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违约金。 2. 若甲方在租赁期间未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违约金。 六、合同解除 1.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2. 若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合同解除日之前实际使用船舶的天数支付租金,甲方应按照合同解除日之前乙方未支付的租金给予退还。 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保守并保密有关本合同的一切商业机密和其他信息,并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此类信息。 八、争议解决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出租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承租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的船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自(起租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租赁天数)天。 第二条租赁船只 甲方同意出租船只的详细信息如下: 船只名称:

船只型号: 船舶登记号码: 第三条租金 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a) 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元人民币; b)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次支付(请在此处填写具体支付方式); c) 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支付期限)。 2.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租金,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 第四条使用权及期限 1.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船只的所有权,乙方作为承租人在该期限内享有合法使用权。 2.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妥善使用船只,并承担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3.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对船只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船只能正常运行。 第五条保险责任 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为船只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船只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 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购买相应的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购

买,并将保险费用追加至租金中。 第六条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船只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与乙方互不承担责任。 2.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详情见附件《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 (此处列出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定期租船合同2篇 关于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2篇关于定期租船合同与航 次租船合同 下面是我编写的定期租船合同2篇关于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供大家阅读。 定期租船合同 1 本租船合同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型的良好船舶________号的所有人。________与________市的承租人____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_____净登记吨____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船舶在________入级,船级为________;袋装容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英尺。按________夏季干舷高度,船舶吃水________英尺________英寸时,载重量约________吨,包括容量大约为________吨燃油的永久性燃料;在良好天气条件下船舶满载时能航行________节,消耗优质威尔士燃煤优质燃油优质柴油约________吨;船舶现处于________。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 船舶在________,于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或码头或地点,交给承租人使用。如无该种泊位或码头或地点,等待的时间按第5条

规定计算。船舶在交付时须作好接受货物的准备,货舱须打扫干净,且船舶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方面适合于货物运输,装备有压载水舱、起货机和具有充分蒸汽动力的辅助锅炉;如未装备有辅助锅炉,则具有足以随时启动所有起货机的其他动力,用于装运包括石油或 其它产品在内的,以适当方式包装的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在英属北美洲、和/或美国、和/或西印度群岛、和/或中美洲、和/或加勒比海、和/或墨西哥湾、和/或墨西哥、和/或南美洲、和/或欧洲、和/或非洲、和/或亚洲、和/或澳大利亚、和/或塔斯马尼亚、和/或新西兰的安全港口之间,但不包括马格德林河、10月31日至次年5月15日期间的圣劳伦斯河、哈德逊湾以及所有不安全港口,也不包括不当季节时的白海、黑海和波罗的海,________根据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按下列条件,从事合法贸易。 1.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

定期租船合同(3篇)

定期租船合同(3篇) 定期租船合同篇一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轮(下称船舶)达成以下协议: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规范须保持与附表所列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上述不符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乙方须保证船舶水密、坚固、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集装箱运输;船壳、机器、设备、海图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船舶持有有效的所有营运所需证书,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上述自航船舶,按船舶证书规定在香港、广东、广西、海南各港口间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得乙方同意。 乙方提供船舶出租,甲方承租本船24个月,租期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算。在24个月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12个月。 交船时间和地点:从xx日至xx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船舶交接确认书为准。

还船时间和地点: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船舶检验。交船检验时间视为甲方时间,甲方支付租金;还船检验时间视为乙方时间,甲方不支付租金。所产生检验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检验人员由甲乙双发共同指定。 甲乙双方在交还船时必须测量燃油,双方应尽可能使船舶在交还船时的存油基本相同,并按交还船时日的香港油价全部接受船上尚存的燃油。油款差额在船舶退租时一并结清。 乙方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舶润物料费、船员生活用品费、淡水费、船舶保险费、船舶维修保养费、船舶备案费用、船舶吨位税、运管费或航道费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 乙方根据船舶证书所列载箱量配备足够的绑扎索具;保证船舶能够提供与冷箱插头数相适应的充足电力,并具有发生故障的合理维修应急措施;保证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货舱可同时安全作业。 甲方的各港代理应协助安排船舶在港口的日常业务,如办理船员上下船签证手续、船员遣返、住院治疗、船舶修理等事项时,乙方必须书面委托甲方,并按甲方代理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船长借支须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安排。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浅析航次租船合同与定期租船合同 船舶租赁是一种主要的船舶运输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输需求和周期,可以分为航次租 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两种形式。 一、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指租赁人与船东签订,以单次航行为合同单元的租船合同。在航次租船 合同中,租赁人只租用船舶完成一次航行,一般情况下按照每载重吨/每海里的价格进行 计价。航次租船合同一般用于单次性、散装货物或大宗货物的运输,适合时效短、交付期紧、货量难以预测的情况,通常不足一个月。 由于航次租船合同运输的特殊性,它有以下几个优势: 1、日期弹性大 航次租船合同没有指定一个特定的运输期,租赁人和船东可以根据各自的运输计划来 协调航次时间,可以提高船东的船舶利用率。 2、灵活性高 航次租船合同对于租赁人和船东来说,变更船期和航线是更加容易的。由于合同周期 较短,航期和货物数量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以时间为合同单元,租赁人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按照固定的时间 租船,这种合同主要面向长时间的运输。定期租船合同每月支付租金,通常根据船东提供 的船舶等级、装载容量、类型以及所需船舶的航程等因素来确定租金。租赁期一般是一个 月到一年,根据双方需求可以短至一个月或长至五年以上。 定期租船合同的优点: 1、高度的预测性 定期租船合同为长期的租期提供了货物的稳定来源。提高了租赁人与船东的经济收益 和风险管理,确保了承运人的运输量,也提高了船东的船舶使用率。 2、与航期有关的价格优惠 因为定期租船合同可以使船东安排长期的运输,所以他们通常会提供更优惠的价格, 这对于运输大量货物的人能带来很大的节省。 因此,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各有利弊,选择哪种方式主要取决于货物的性质、运输需求和周期。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一)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特征: (二)定期租船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转移船舶的使用权,并由出租人配备船员。定期租船合同以租用船舶为目的,出租人须转移船舶的使用权给承租人,即承租人可以按自己的营运目的调度使用租进的船舶。对于船舶,出租人须配备船员,承租人对船员有指挥命令权,船长、船员必须服从。航次租船合同只是由出租人提供约定的舱位,并不是转移船舶的使用权,承租人无权调度使用船舶。 (2)承租人负责营运费用。定期租船由承租人负责营运,而航次租船则由出租人负责营运。因此,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

应负责营运费用,而出租人只负有关船舶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应负担营运费用,承租人只负担支付运费以及约定的装卸费。 (3)租金按租用船舶的时间计算。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的承租人都要支付租金,但二者的计算方法不同。定期租船的租金一般按船舶和所租用的时间计算,而航次租船的租金一般按舱容或者货物的重量计算。 (4)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关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性质,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有财产租赁合同说、货物运输合同说、财产租赁合同与货物运输合同混合说三种不同的学说。我们认为,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一方面,承租人对租进的船舶有指挥调度权,可以按自己的经营目的在租期内调度使用,而不受出租人的制约。这说明承租人对船舶行使了占有支配权。尽管船员是由出租人配备的,但出租人配备船员的目的并不在于占有支配船舶,而是为承租人提供劳务;另一方面,出租人负有维修、保养和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的义务。可见,定期租船合同完全具备了财产租赁合同的特点,应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0719461723.html, 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1) 提供约定的船舶。船东提供的船舶必须与合同的规定相符,而且要适合约定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在合同中应注明船舶的耗油量,因为运输中的燃料是由承租方供应的。如果实际耗油量超出合同的规定,租方有权向船方请求赔偿。如果船舶发生故障,船方应负担修理费,船舶因修理而停运24小时以上时,租用人有权停付租用金。 (2) 船舶的租用范围。在合同中应订明船舶的航行区域。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租船人可以指示船舶行驶任何航线,开往任何安全港口。但不能指示船舶驶离规定区域,否则后果应由租用人承担。 (3) 船舶租用期限。船舶的租期视租用人的需要而定,从船方将船舶交给租用人时开始计算。在实践中,只要租用人对最后1次航次的安排是合理的,即使该航次未能在租期届满时完成,也不能算违约,对于超出租期的时期,租方按合同规定的原运费率支付租金。此外,如果船方在规定的日期不提供船舶,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租用人不按时接受船舶,则应照付租金。 (4) 租金。在租船合同中应写明租金的支付方法,一般是以月为计

算单位。在租期内不论租方是否实际使用船舶,甚至是遇到恶劣气候致使船舶不能开航,亦要支付租金。如果租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船方有撤船的权利,并可对船上的运送货物行使留置权,但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船方如果接受了迟付的租金,则不能行使撤船的权利;二是如果船方行使了撤船权利,就不能再取得租金,但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5) 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关于对船舶的使用与损害赔偿条款,其内容主要是规定对船舶的使用及代理或其他事宜,船长应服从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而租船人则负责赔偿因船长听从其指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6) 船方对货物损害的责任。根据普通法原则,船主应承担船舶适航的默示保证。如果船方提供的船舶不适合运载,致使货物受到损失,船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7) 停租和还船。停租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停租船舶的权利,例如,船舶发生故障不能行驶超过24小时以上或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等,还船条款主要是规定租船人归还的船舶应与出租时交与他的船舶具有相同的良好条件。如果船舶受损,租船人应负责修理的费用,但不负责修理期间的租金。如果是船舶在使用中的自然损耗,则不负责赔偿。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书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书 一、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所属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目的和租船期限 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船只:(船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载货量/乘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船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 租船费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租船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分以下两种: 1.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租船 费用,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租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分期支付:按照下列规定分期支付租船费用: (1)首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租船费用,金额为租船费用的_____%。若乙方未按期支付首付租船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中期付款:租船期间的_______个月后,在每个月的_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船费用的_____%。 (3)尾款:租船期间的最后一个月,在租船期满前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船费用的_____%。 四、租船费用的应付日期及逾期罚金 1.如果乙方选择分期支付,除第一期租船费用外,乙方应按 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租船费用。 2.如果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船费用,则自支付日起计 算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直至乙方全额支付租船费用为止。

定期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 _____ 号的船东 _________ (__________ )与租船人____________ 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船舶规范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这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船舶状况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丁•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第四条租期 船东供租,租船人承担本船_______ 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 日起租。 第五条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范围内(但不包括 ______ ),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 (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 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 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 ________ ,保费即按此计算,

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

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 波罗的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Baltic White Sea Time Charterparty)是一种船舶租赁协议,通常用于规定船东和租船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该合同 是由国际航运法协会(BIMCO)制定并发布的。下面是一份2000个字的波罗的 海白海标准定期租船合同的范本。 合同编号: 双方确认在以下条款和条件下,同意租赁如下船只: 船名: 船东: 租船人: 租期: 货物: 1. 货物类型和负载 本合同旨在租赁的船只(下称“船舶”)适用于运输以下类型的货物(下 称“货物”): 2. 装卸港口 货物的装卸港口是:

3. 租船人的权利 在租期内,租船人有权利: (a) 安排船舶的航行路线和旅行计划,包括确定航行速度和航行时间。 (b) 安排船舶的装卸作业,包括提供必要的设施和劳动力。 (c)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操纵船舶,并掌管船舶的航行和管理。 4. 船东的权利 在租期内,船东有权利: (a) 确定船舶的航行路线和旅行计划,并要求租船人遵守。 (b) 进行船舶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包括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修理船舶。 (c) 确定船舶的装卸作业安排,并有权制定必要的规则和程序。 5. 航行区域 船舶在租期内的航行区域是: 6. 租金 租船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船东支付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7. 船舶的交付和退还

(a) 租赁期限自船舶在装卸港口交付租船人时开始计算,租期到期时租船 人应保证船舶在货物完全卸载后,归还至船东。 (b) 租船人应保持船舶在租期内的良好状态,且应确保船舶的清洁和维护,返回船舶时,应将船舶保持在与接收时相同的良好状态上。 8. 船舶的保险 船舶在租期内应保持有效保险。船舶保险应由船东购买并支付保费。具体 保险条款应按照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定。 9. 押金 租船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向船东支付租船押金。租船押金应在租船起始时 支付,且在合同期限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时应在船舶归还后返还。 10. 违约责任 (a) 租船人如未及时支付租金或押金,船东有权在通知租船人之后立即取 回船舶并终止本合同。 (b) 在租期内,无论何种情况下,如果租船人或其代表人或客户或承运人 或运输方或被授权人违反或未遵守协议或法律或条例或规则或许可或指示或命令,或者船舶因其他任何理由被扣留或滞留或没收或搜查或暂扣或扣押或冷藏 或滞留,或者其他任何情况可能导致船东或其船舶或所运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害 或财产减损或逾期,租船人应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船东因 此所遭受的损失、维修费用、税金、罚款、罚款、利息、律师费用、协调和管 理费用和任何其他费用。 (c) 协议期限届满,租船人未按时将船舶归还,船东有权要求把未归还部 分租金提前支付给船东,并要求租金加倍支付至租船人归还船舶为止,船东还 有权追究租船人的法律责任。 11. 争议解决

定期租船合同书范本(标准版)

定期租船合同书范本 船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与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注:双方可以根据合议适当删减以下条款,如有需要,也可在本合同最后并入附加条款。

第一条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国: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时间: __________;船级:___________;登记港: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载 重量:__________公吨(包括货物和燃料以及不超过_______公吨的淡水和物料); 夏季海水干舷:________米;散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包装舱容: _________立方米;船舶吨位:__________总吨/总登记吨;在良好天气条件下,风力达到包括最大风力蒲福风级______级,船舶满载航速大约为:________节,此时耗油量大约为:_________公吨(燃油)。 第二条租期 上述船东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交船时起算,租期 为________,并在下述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 第三条交船 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交付租船人并使其处于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在船舶交付当时,船东应当为接收货物作好下列准备:货舱打扫干净,船体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个方面适于普通货物的运输。船舶应装备有压 载水舱,同时具有启动所有装货设备的足够的动力。船东应在______天之前 向租船人递交预计交付船舶的日期通知。 第四条交/还船检验 在交/还船之前,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自负费用指定各自的验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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