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PDF

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1]。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 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

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在08版规范中,计价规范把建筑分为六个专业方向(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矿山工程),就像近年来,城市中大兴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很少能在原来的规范中找到相应标准,更多的是行业标准。

而2013新规范中,进行了重新精细化调整,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由此可见,新规范在内容上得

到了很大的扩充,这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结果,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规范在内容上的扩充,专业上的细细划分,使其适用范围更加广阔,这对建筑行业发展也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使市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公正。

三、新规范中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加强

2013新规范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

3.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3]

容及其范围;

3.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发包人应承担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

3.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3.3.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3.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

条款4.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提交书面投诉书)

条款5.3.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条款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条款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这些原条文的变动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5][4]

四、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

在2013版新规范中,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

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现浇混凝土模板由原来按照混凝土体积来提取模板的方式变化为规定的两种编制方式。对于原来的超高施工增加费,新规范将其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此外,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6]

2013版规范中还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新增的9.3.2、9.5.2及9.5.3款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规则与计算方法。规范中的9.3.1款、9.3.3款与

9.6.2款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公式。

20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的3.4.1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此外,5.2.2款的第一条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9.7.2款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可执行性更加强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方因规范中的一些模糊条文而争执不下,这些都是因为责任不明

确,可执行性低下造成的。但在2013版规范中,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此

外,2013版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其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2013版规范的“必须”。

其主要有如下变动:

1、条款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2、条款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条款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条款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条款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

6、条款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7、条款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8、条款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9、条款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

10、条款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11、条款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12、条款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13、条款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新增)。

篇二: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word打印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4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0.15 工程造价

指数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

2.0.16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2.0.17 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0.18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19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20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2.0.21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22 安全文明施工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0.23 索赔

篇三:《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1·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1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4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0.15 工程造价指数

反映一定时期的工程造价相对于某一固定时期的工程造价变化程度的比值或比率。包括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划分的造价指数,按工程造价构成要素划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指数。

2.0.16 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2.0.17 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0.18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19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20 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2.0.21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22 安全文明施工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0.23 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2·

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24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25 提前竣工(赶工)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2.0.26 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

2.0.27 不可抗力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2.0.28 工程设备

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0.29 缺陷责任期

指承包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合同约定的缺陷修复责任的期限。

2.0.30 质量保证金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2.0.31 费用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2.0.32 利润

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

2.0.33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

技术、机械装备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34 规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35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36 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招标人。

2.0.37 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

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3·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39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40 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0.42 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2.0.43 工程计量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2.0.44 工程结算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

2.0.45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2.0.46 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

2.0.47 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同总金额。

2.0.48 预付款

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

2.0.49 进度款

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合同价款期中结算支付。

2.0.50 合同价款调整

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

2.0.51 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0.52 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委托,对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运用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判断和评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也称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3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PDF 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1]。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 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

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在08版规范中,计价规范把建筑分为六个专业方向(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矿山工程),就像近年来,城市中大兴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很少能在原来的规范中找到相应标准,更多的是行业标准。 而2013新规范中,进行了重新精细化调整,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由此可见,新规范在内容上得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xx》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xx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xx版规范)[2][1]。20xx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xx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xx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xx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xx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xx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 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第1页共7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答:招标人可以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但必须符合《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且不能与招标文件中已有的表格重复。在填写“附表”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等。同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附表”的使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措施项目分析表”对相关措施项目进行分析,一般可按照《计价规范》中的表格执行。如需补充表格,则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而《计价规范》中所指的“中介机构”与部令中的规定一致。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联动试车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投标人报价。在描述项目特征时,可以不必全部描述,而可以引用施工图中的相关内容。 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停建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则应考虑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如果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则可以按照暂估量计算工程量。若有施工图纸,则必须计算其工程量,但在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则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版

. 5.1 计价表格组成 封面 工程量清单:封—1 招标控制价:封—2 投标总价:封—3 竣工结算总价:封—4 总说明:表—01 汇总表: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表: 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措施项目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其他项目清单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计日工表: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现场签证表:表—12—8 规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9.14.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 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并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9.14.2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指令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 签证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报告后的48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9.14.3 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中应 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如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签证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及单价。9.14.4 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项,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 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9.14.5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按照现场签证内 容计算价款,报送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9.14.6在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

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发包人签证认可,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9.159.15.19.15.2暂列金额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至第9.14节的规定支付后,暂 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10 10.110.1.110.1.2 预 付 款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 (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10.1.3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 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10.1.4 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5.2.2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 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2.4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 方案按本规范第3.1.4条和3.1.5条的规定计价。5.2.512 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 价计入综合单价;3 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 写;4 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 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5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5.2.6 5.35.3.1 投诉与处理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 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5.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代表人或其委 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234 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5.3.3行。5.3.4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 审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23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下程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诉书提交的时间不符合本规范第5.3.l条规定的;投诉书不符合本规范第5.3.2条规定的; 4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在不迟于结束审查的次日将是否受理 5.3.5 投诉的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5.3.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 查,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人等单位人员对投诉问题逐一核对。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5.3.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定价准确、公正和合理。本文将对GB50500的 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引言 GB50500作为建设工程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定工程量清单计 价的基本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计价方法、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它 的实施可以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定额计算和工程项目投标等环节 起到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 GB50500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它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如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三、计价基本原则 1. 公正性原则:计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个人或组织 的主观意见和偏见。 2. 定额依据原则:计价应基于具体的工程定额,定额的编制和适用 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完整性原则:计价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单,不得遗漏 或重复计算。 4. 准确性原则:计价应准确无误,结果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 情况。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格式、单位和 名称进行编制,确保清单内容准确、明确、完整,并与工程设计、施 工图纸等文件相协调。 2. 工程定额的计算:工程定额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 使用合理的工艺方法和参数,确定合理的工程定额,并确保计算过程 规范、准确。 3.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应精确无误,计算过程中应注 意单位的换算和小数的处理,确保计算结果准确。 4. 工程量计价的规则:工程量计价应按照规范中明确的计价规则进行,包括单位工程的计价、单价的计算、暂估价的确定等,确保计价 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 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程量清单应经过审核,确保清单内容正确、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6. 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工程量清单应经过审查,确保清单的计价依 据准确、合理,符合相关要求。

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计价方式。为了更好地规范计价行为,我国出台了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介绍,并分析其重要意义。 一、概述 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二、关键词 1、工程量清单:指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各个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汇总表。 2、计价:指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定额、标准等,确定各个分部分项的工程造价,并编制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 3、规范: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规范,确保计价行为的合法、合理和公正。 三、资料获取

1、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各个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可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 2、定额、标准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定额、标准等,可参考《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文件。 3、其他资料:根据需要获取其他相关资料,如市场价格信息、类似工程经验数据等。 四、内容分析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规定:包括计价文件的组成、编制程序、编制要求等。 2、工程量计算规则:详细规定了各个分部分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方法,确保计价的准确性。 3、计价方法的选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法,如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等。 4、相关费用的计算:规定了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如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5、计价表格的填写:规定了计价表格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方便查阅和核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X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负责。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 术语: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风险费用:用于覆盖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自然灾害等费用。 工程成本是指承包人在实施建设工程过程中,为达到质量标准而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

2022清单计价规范pdf

2022清单计价规范pdf 广联达计价软件GBQ3.0课程 第1章:业务步骤介绍 1.1工程量清单背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以下简称标准〕自7月1日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大范围实施,伴随清单实施力度深入,我们应该熟练应用软件来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 依据标准精神,工程量清单内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方编制标底,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二者之间现有联络又有区分。标准中给出了二者相关工作和职责。 1.2计价标准中要求业务步骤 标准中要求,招标人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并为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计价格式,供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使用,表现形式为报表格式。投标人要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以综合单价形式表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工程量清单环境下,招标方工作步骤 招标方关键工作就是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工作步骤为: 1.3软件工作步骤 经过上面描述,我们了解了清单环境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业务步骤上不一样,那么招标方怎样利用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GBQ3.0编制工程量清

单,投标人怎样利用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GBQ3.0进行组价,形成综合单价呢? 招标方使用软件步骤: 投标方使用软件步骤: 注意:天津地域没有其它工程清单,而是计日工清单。 经过本章学习,您将学会作为招标方怎样编制工程量清单。 2.1翻开软件新建工程 学习完本节后,您将会自己经过两种方法建立一个工程 2.1.1经过广联达整体处理方案翻开 双击桌面上“广联达清单整体处理方案”图标,翻开以下图: 软件开启后,就进入到软件主界面,经过下面向导界面,您能够建立您工程。 图1.1.2 点击新建向导后,弹出以下图: 图1.1.3 点击新建向导后,在上图中选择“工程量清单”类型,然后点击下一步,出现以下图: 图1.1.4 选择对应清单项选择项和定额选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1.0.1统一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家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 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 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 附录中规定。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2.0.1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 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1 土(石)方工程 1.1 土方工程(编码 010101) 1.2 石方工程(编码 0101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 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算 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 长度计算 项目编码 010102001 010102002 010102003 项目名称 预裂爆破 石方开挖 管沟石方 计量单位 M M3 M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造物 首层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 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 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 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 体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 长度计算 项目名称 平整场地 挖土方 挖基础土方 冻土开挖 挖淤泥、流沙 管沟土方 项目编码 010101001 010101002 010101003 010101004 010101005 010101006 计量单位 M2 M3 M3 M3 M3 M

1.3 土石方回填(编码 010103) 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1 混凝土桩(编码 010201)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 (包括桩尖)或者根数计算 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 量(板桩按接头长度)计 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混凝土灌注桩 010202201 010202202 010202203 M/根 M/根 个/M 接桩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算注: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 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 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 度 3.基础回填: 挖方体积减去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 础体积 (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 构筑物) 土(石)方回填 010103001 M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1版)

2021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1 总那么 1.0.1 为标准建立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立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那么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立工程发承包及施行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立工程发承包及施行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当。 1.0.5 承当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立工程发承包及施行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那么。 1.0.7 建立工程发承包及施行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立工程分局部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其他工程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工程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局部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局部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局部,是按构造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假设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局部,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假设干个分项或工程的工程。 2.0.5 措施工程 为完成工程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平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 2.0.6 工程编码 分局部项工程和措施工程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工程特征 构成分局部项工程工程、措施工程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19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9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JP266L8-68PNN]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 总贝9 1.0. 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 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 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 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 贝9 o

1.O. 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 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 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己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 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丿子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