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

注:此表中的各工种的工资合计金额要与人工费拆分表中第(n)次的金额一致

因第(n)次的金额是申请金额,总包未将人工费发放,所以此表作为第(n)次工程款审批附件时“工资发放时间”、“实发总额”、“领取人签字按手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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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黄色的部分)是空白的,在实际发放时再将空白处补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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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请书

请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申请书 致诏安县政府 暨县领导: 自2014年6月6日开始,本施工班组承接位于金 都工业园区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该项目”)部分施工任务,该项目的承包人为金 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由胡建生作为负责人。 截至目前,由本施工班组施工且竣工的有2号楼、4 号楼、围墙及零星工程,该项目的 1号楼、3号楼 工程也正在由本施工班组进行施工。然而,2015年 11 月 8日,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无故要求本施工 班组终止施工,并强行(如强行掐断施工班组的生活 用电)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 对此,本施工班组认为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 公司及胡建生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 了包括本施工班组在内的参与过本工程施工的农民工

兄弟的合法权益。首先,对于由本施工班组施工完成的工程,金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仅支付了 70(大写:柒拾)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拖欠工程款 50(大写:伍拾)万元(初步估计数额)。其次,由于金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工程余款,导致本施工班组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这严重侵犯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后,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强行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将导致本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生活没有着落、流离失所,极有可能引发不和谐事件。 为此,本施工班组恳求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结算全部工程款给本施工班组,并赔偿本施工班组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同时,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应当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经初步计算,上述款项合计约50(大写伍拾)万元。如果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胡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维护民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为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成立了监管小组, 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由监管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监管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张学军 副组长:赵明 成员:张瑞海董岳张小林宋德臣杨玉亮 监管小组有权对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项目部有权作出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新开工的项目,必须及时缴纳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如发 现未按制度规定办理的工程项目,责令补办好相关手续后,再施工。 3、项目部必须悬挂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工资 支付计量情况、工资支付明细、公司监督举报电话、各市地、县两级举报电话,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 4、项目部必须有劳务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 包合同》,劳务公司与施工班组签订的《劳务承包人责任合同》,劳务公司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并报监管小

组备案。其中《务工人员劳动合同》中必须包括:工资发放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加班工资、特殊工资及津贴标准等。 5、工资支付方式最长期限为月结季清,最好做到月结月清。各队伍必须在每月的5日前,向监管小组提供上月农民工资支付清单。每季度发放一次工资的,需将民工每月工资结算上报监管小组,并每季向监管小组提供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工资发放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透明。 6、监管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各分包队伍必须对工程已完工或中途退场的外部劳务队伍结清农民工工资,否则不予结算、付款。 7、由监管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农民工民主对话会议,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支持,听取农民工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8、对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弄虚作假的分包队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直至勒令退场,对分包队伍拒不整改或对我公司、项目部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监管小组将对分包队伍予以1万-15万元的罚款,并向公司上报、备案,建议在公司范围内不再录用。 济南四建408工程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小组管理措施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小组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相关部门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 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公司,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5、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6、劳务队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队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若工资申请与劳务队伍的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队伍的工资申请;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3日内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公司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7、公司审核依据的内容主要是本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 8、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劳务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进行抵付。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若本人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篇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

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民工上下班刷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的工程部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资料。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进出场门禁卡,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附表2) 4.5、根据合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4.7、公司财务将工程款发放至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和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相结合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的项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4.9、工程结束或民工退场,各分包单位在3日内完成民工工资结算工作,确定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并上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对已完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程结算工作,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比例,支付时间;确定支付金额,且应先保证该工程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见附表3) 4.10、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设置在“五牌一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六、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6.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公路报告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1(2).doc

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1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为规范德保至天等二级公路工程№6标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与建设办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德保至天等二级公路工程№6标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合同段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钢结构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 三、德保至天等二级公路工程№6标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计划合同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其他各业务部门均可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3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交与项目部存档。

五、每月25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 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 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30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30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 七、本合同段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 八、本合同段内的劳务人员工资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劳务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 九、劳务人员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十、项目部财务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综合办负责监督劳务人员的进场情况,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上报新增人员的有关资料,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本合同段内各劳务人员工资计入相应劳务队伍劳务费中,合同部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各劳务协作队伍的劳务费用计算出来并提供给财务部复核,确保工资总额在劳务费总额之内。若有工资总额超过劳务费用的情况,将动用相应劳务协作队伍缴纳

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十六)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为切实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老大难”问题,维护建筑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余姚市劳社保局会同城建部门制定了建筑施工工地劳动用工五项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由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使用统一规范格式;合同期限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为期限;合同中必须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工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劳动纪律及相关事宜;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具真实姓名,具有法人主体的用人单位盖章方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职工花名册制度。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花名册包括工程用工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进工地时间、离开工地时间、合同起止时间等。花名册根据工地人员的进出,随进随建,各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由项目部保存,保存时间至竣工后6个月。 三:考勤制度。要求对工程中使用等各类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使用统一考勤表。考勤可采用分项、班组专业队或项目部统一考勤等方式。考勤表以月为单位,于次月5日前交由项目部统一留存。 四:工资发放和公示制度。规定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在每月5日前上墙公示上月工程应付各类人员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将各类人员工资在建筑施工单位派员监督下由项目部直接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发放单上签名。工资发放单由项目部保存,需要代领的必须办理委托证明。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个月内结清工资。无论工程是否完工,每年春节前工资应全部结清和支付。各建筑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工资发放公示牌,每月定时公示工资发放单,以便劳动者查对。 五:监督和责任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劳动用工五项管理制度落实。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至每个民工手中,严禁以包代管,杜绝由包工头带领现象发生。各建筑施工工地如未按劳动用工上述管理制度执行,发生农民工投诉上访现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项目经理及施工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将记入黑名单,并取消工程所有创优及创标化资格。劳动行政部门将给予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一票否决,情况特别严重的给予媒体曝光,上报省劳动保障黑名单,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总第一章则 促进社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一条 制定本细则。,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第二条 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组织机构第二章 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为加强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第三条 为组长,由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为副组 为成员。长, 安全员和劳务公司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 组长,项目部施工员、第四条按照本细则的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领导工作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农民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职责第三章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 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负责人具体负责农

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建立好农 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项目经理负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监管办法第四章 明确农民工工在工地醒目的位置,第七条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公开举报电话和各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 1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

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 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 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 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 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1、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归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进场验证、考勤、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每月工资发放表及时上报给贵公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的处罚;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公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2、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1

农民工工资发放细则 为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建立运行程序与标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的法律及规章条款 1、经济合同法; 2、劳动法; 3、建筑法; 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5、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二、劳动管辖 凡在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参与施工的农民工一律由银川仁立劳务公司管辖,工作超过三个月的签订简易劳动合同,三个月内的签订临时合同。 三、劳动报酬 各工种按照技术等级及证照和实际水平,参照市场价分别订为综合薪酬和分支分项薪酬,二者取其一,并在签订合同时分别注明,综合薪酬包括了各项保险费,由领受人自己决定缴纳,分支分项需做特别费用及标准的约定。 四、流程 (一)、施工合同签订 1、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出专项条款约定,划分责任,明确各方在工程节点,结算程序,工资比例、工资总额、支付总比例做具体规定。 2、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工程总价或具体工程进行约定。(二)、施工方案 由工程部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时间、比例、数额预算进行编制说明。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仁立劳务公司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合同。 (四)、仁立劳务有限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仁立劳务公司是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公司,仁立劳务公司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逐条落实农民工应尽义务和权益。同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审核身份,简单体检,发放进入现场许可证。 2、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篇一 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避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资的现象发生。我代表我公司对我们投标的工程就农民工资发放问题特向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公司已充分认识到农民工资发放的重要性,中标后在组建项目领导班子的同时组建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资及相关问题专项解决工作组(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该工作组为常设机构,随时负责解决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我们获得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农民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三、在支付农民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我们保证绝不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贵中心有权要求其无条件退场;我公司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如出现滋事事件,我公司负全部责任,并接受贵中心每次10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五、我们保证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及有关事

宜,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 六、我公司为避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建立了农民工资储备金应急机制,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我公司在支付农民工资时,随时接受贵中心及贵中心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质疑做合理解释。 八、若由于我公司未处理好农民工资及与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宜而产生纠纷(如投诉、打架、滋事等事件),由此给贵中心造成恶劣影响或干扰贵中心正常工作,我公司愿接受每次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处罚;贵中心还有权对导致纠纷的事件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支付我公司工程款中扣减,无需征得我公司同意。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xx(公司章) 法人代表:xx(签章) 年月日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篇二 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归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72740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元/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内部建立打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 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公司一直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于段,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 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 市、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是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若中标,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 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 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

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 2%的劳动保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等。同时按月缴纳数额为当月代发工资总额 障事务代理费用,用于建立、接收和保存代理对象的档案,为其办理职业技能培 训与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托管个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移交、代理与劳 动保障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是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在每月5 日前汇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2004]2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及北京市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制定相关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支付民工工资; 1)按文件情神,制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措施。 2)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 3)每期在获得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均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确保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4)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作适当调整,确保及时支付民工加班工资,提高民工的积极性。 5)从每期进度款中抽出5%比例的资金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进度款没能及时划拨时支付民工工资。 6)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民工工资,且民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务承包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我单位将采取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并按合同对劳务承包公司进行处罚。 7)按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民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记录民工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备查。2、民工工资支付的保证措施 1)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 2)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改,提高或降低民工的工资。 3)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docx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根据厅建管处《关于调查统计全省交通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通 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项目部于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6 日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宣传、调查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项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 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 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为副 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 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设立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 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 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 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 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 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 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 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 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 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 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 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1 / 2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要求措施

民工工资拖欠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探讨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常常忽视人这个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劳动者的核心问题——工资的管理存在误区,致使在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中,出现了较为严重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统计拖欠民工工资70% 以上发生在建筑业。 公司近每到年底年前两三个月就开始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对于民工工资发放要提前做好计划,合理安排,要按时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不要出现年前民工因为工资问题到甲方、公司、政府相关机构上访,可是为什么近两年还出现民工因为工资问题上访呢? 我个人认为两方面因素:一、市场因素;二、自身因素 一、市场因素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由于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已是一种趋势。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保证质量、进度目标的前提下,如何控制施工成本成为施工管理的中心课题。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对待这个问题时,没有从自身出发,切实从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加以落实,而是将建筑成本的压力简单分解到包工队,把参与施工的包工队的利润空间逼到底线。而包工队在施工组织、工序、方案等工作节点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工费的亏损。而这个亏损包工头又会将其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最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垫资、让利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同时,建设单位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借建筑单位施工任务缺少达到完成项目的。因此促使许多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开工,施工过程中,一但出现资金供给问题,就会造成建设单位拖欠总包单位的工程款,总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分包单位拖欠包工头的劳务款,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链。这个连环的债务链就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源。 3 、建筑施工客观存在的季节性、流动性、时间性决定了建筑用工的特性,加之降低施工成本的要求,临时用工、周转用工、项目包工等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的基本途径。由于用工的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客观上难以规范用工制度,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度工作时间的确认等。为了回避这些矛盾,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简单地以包代管,试图用单一的手段处理复杂的事务,结果出现了违法违规分包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加之建筑领域劳动力供大于求等因素,使得包工头成为处理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所在,而企业成为被动的主体。鉴于此,包工头出于经济利益的关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身因素(个人认为在我们单位这是主要原因) 1、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对民工工资问题认识不够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首先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农民工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认为只是简单的纠纷。国家《劳动法》中特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pdf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 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 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 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 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 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 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 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 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公司,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5、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 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割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 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6、劳务队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队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若工资申请与劳务队伍的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队伍的工资申请;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3日内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公司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7、公司审核依据的内容主要是本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关于成立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 的报告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包含截至当前的“制度建设、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的相关内容”),业主领导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作,加强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作力度,规范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作的执行程序,有效避免和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提升劳务管理水平,确保农民工工资有效按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群体事件。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积极响应,对我项目部组织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深入调查和现场排查,实事求是反应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一、检查内容: 1、、制度建设方面: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如工资支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应急预案等; 2、用工及工资支付方面:农民工的进场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退场管理等。

二、具体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1、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无欠薪项目部”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 2、制定专职劳工管理员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 3、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如:(1)部分人员无劳务合同及承诺书。(2)考勤管理不完善,无考勤人员签名。(3)短期工的工资支付没有影像资料。 三、问题的整改 1、对没有劳务合同及承诺书的人员进行补签,不填写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2、要求考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其按制度进行考勤的录入。 3、设置专职人员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影像记录。 四、分析与总结 通过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活动,使项目员工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和“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开展”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在今后的施工中,项目部将继续加强劳务管理,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工作的开展,不定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排查。确保从各方面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务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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