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20200515190515)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20200515190515)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20200515190515)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隐患划分两大类,即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在安全检查中能够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小的对人员

安全没有直接威胁的事故隐患。

重大隐患:在安全检查中不能现场落实整改,投资较大,直接影

响人员安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日按规定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尽快整改,及时消除,做到“五定”原则,即定人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经费、定预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验

收备案。

三、各单位自查的安全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公司

安保科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所查隐患由安保科各片区负责人组织检查

验收,安保科集中检查所查隐患由安保科统一检查验收,公司月检、

节假日、季节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所查隐患由公司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上级部门检查所查隐患公司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一般隐患整改方案由安保科与车间共同组织制定方案,由车

间安全员负责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制定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

报公司管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车间负责人负责落实。

五、重大隐患或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被检

查的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

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上报公司。

六、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制定预案,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八、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又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上报公司。

九、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公司管委会

报告,同时制定防范措施或制定预案。重大安全隐患还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十、各单位、各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制度落实,特别

是对隐患督促整改、验收的落实。

十一、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十二、检查及处理情况等,应记录在案,建立隐患排查、整改、

验收台账。

十三、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

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十四、责任追究

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处责任人教育费200-500元。

3、如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

则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

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

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集体财产的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科室。 第二章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合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七条: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第八条: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主

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类别 事故隐患等级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整改措施 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整改目标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一条: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86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Safety Hazards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

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 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 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 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 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 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

十三项安全生产制度

十三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了解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本公司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项工作在基层得以落实。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制定综合安全检查方案,有关部门参加,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由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对本业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生产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在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前夕,根据特区管委会或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应分别由分管业务的领导带队,到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或委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检查。

第六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生产场所、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 第七条安全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到基层单位和生产场所进行检查,获得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为制定政策或措施提供参考。 第八条安全检查的重点对象。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薄弱的单位、经常发生事故的单位、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对重点单位或场所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掌握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要填写检查纪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填写以《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整改的时限,通知受检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要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前的安全,有效控制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小组应将每次检查的情况,书面汇总交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整理汇总报领导阅示。 第十二条妥善保管安全检查的资料。安全检查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福鼎市前岐长顺公交有限公司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983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Model of dynamic security insp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管理职责、任务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治理、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职责 2.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3设备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仪表、建构筑物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4安保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5安保部负责公司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和隐

患治理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7安保部负责公司总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 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 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 . 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4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10、每月由生产管理部组织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11、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12、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制度

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监控与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防控及安全预警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分厂、子公司。 3安全风险分级 3.1.1预警管理分三级管理,即班组级、车间级、厂级。 3.1.2危险预警标准分红、黄、蓝三级。 3.1.3安全风险分析内容包括: 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当月安全生产风险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下月安全生产风险及防控措措施;安全检查、自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安全性评价问题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等内容。 3.1.4预警识别 根据识别D值结果确定重点监控对象实施预警控制。 3.1.5预警确认及发布 班组根据危险源控制确定预警对象并制定控制措施报分厂。 分厂进行危险源识别并制定控制措施报公司安全部。 安全环保部根据上报结果,确定公司预警对象。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 3.1.6预警监督管理 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将危险源的等级实行“分

级管理”,通过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安全部负责监控A、B级;车间负责监控A、B、C级;班组级负责监控A、B、C、D级。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危险程度较高、事故多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重点关键区域及部位的监管工作,设立专职人员定期检查记录,强化监控管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车间和公司报告,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附1危险源清单 附2公司危险源重点监控对象预警表 危险源清单 单位:填表人:时 记录规格:297X210 编制部门:安全部 公司危险源重点监控对象预警表 发布部门:安全部年月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文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文 3.1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2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组织机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实施隐患整改工作的管理机构。5职责 5.1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行政一把手负责,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2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和科室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 5.3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5.4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表制度,按项目和内容逐项填写,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事实准确。 5.5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5.6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奖罚规定,并认真执行。6措施 6.1制定事故隐患日、旬、月检制度。安全员负责每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负责人负责每月安全隐患的排查;行政一把手负责季安全隐患的排查。 6.2每月由安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工作会,重点

研究解决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 6.3隐患处理要坚持四定原则(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确因客观因素整改不完的隐患,企业要说明具体原因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成,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6.4对省、市、县局等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结果上报厂。 6.5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具体做到项目、方案、措施、资金、时间、责任的落实,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相关规定。 6.6安全隐患的检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措施不到位,不准生产。 6.7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谴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8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并做到清淅齐全完整便于获取。 第五篇: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整改监控制度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整改监控制度 一、辖区内各安全责任单位及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四有”,即:有登记台账、有详细情况记载、有监控人员、有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重大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每一位员工在工作当中发现安全隐患都有责任和义务上报至所在车间或部门,任何车间、部门不得隐瞒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或部门负责组织一般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影响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车间或部门应上报至公司考虑停车处理。 第三章隐患整改的程序 第六条各车间对日常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方案,有整改完成时间,有整改责任人。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车间要制定可靠的监控防范措施,并要向安全部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批准。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所在车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必要条件下车间需定应急预案,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进行整改的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车间必须制定监控防范措施报至安全部审核,安全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批准实施。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并由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职能部门,适时延长整改时间。 第九条隐患所在车间整改完毕后,应将整改结果填入《隐患整改回执单》交安全部确认,安全部派人现场验收签字后,由安全部存档,此项隐患整改工作才算完成。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将对车间或部门相关责任人考核1分/次。 第十一条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且没有提前写延期申请说明的,每超出整改期限一天,对整改负责人考核10元/天。 第五章附则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947-92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管理职责、任务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治理、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 职责 2.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3设备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仪表、建构筑物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4安保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5安保部负责公司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

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7安保部负责公司总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76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整改,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国内全资和控股的生产、施工企业。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及分类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大致发生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性质和行业事故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矿井提升运输、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露、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及其它类隐患共15类。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确认与上报 第六条各生产、施工企业,矿、处、厂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汇总后于下月10日以前报送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 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 患也要检查上报。 第七条各生产、施工企业报送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型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整改资金的来源及保障措施 (六)整改目标 (七)事故应急预案 (八)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与整改 第八条各生产、施工企业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 同时必须指定分管领导及专门人员和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其主要 职责为: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情况。 (三)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组织从业人员防范重大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保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成有效。 (五)督促、检查、监督实施重大隐患的整改。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档案,检查指导各单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本标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检查的任务、要求、形式、内容及安全隐患整改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隐患整改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四定三不推”。 (1)四定:定隐患整改负责人,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完成期限,定隐患整改资金来源与落实。 (2)三不推: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部门(车间),部门(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集团公司。 4检查类型和内容 4.1检查类型有 日常检查; 季节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4.2日常检查: 各岗位操作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分管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3 季节性检查: 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根据本厂所处地理、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冻保温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4专业性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4.5综合性检查: 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班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厂级检查(包括节假日)每年不少于4次;车间(部门)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隐患整改 5.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 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5.2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含义和分类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3、按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分为三类。 二、事故隐患排查 1、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2、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三、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查各部门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4、查设备设施副耳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5、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2、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部门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3、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4、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五、事故隐患上报 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按本制度事故隐患分类。 2、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 3、整改措施。 4、整改目标。 六、本制度从指定之日起施行。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管理职责、任务 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治理、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 职责 2.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 作。 2.2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 理工作。 2.3设备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仪 表、建构筑物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4安保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5安保部负责公司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7安保部负责公司总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与健康管理子系统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管理制度

目录 1 管理目的 2 管理责任体系 3 管理流程 4 管理工作界面 5检查与评价 1

1 管理目的 识别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通过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全过程管理,达到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2管理责任体系 2.1公司安健环部安全主管 2.1.1担任本制度负责人。 2.1.2负责贯彻落实本制度,检查、评价本制度执行情况。 2.1.3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性。 2.1.4跟踪督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度。 2.2 发电单位安健环部经理 2.2.1担任本制度执行人。 2.2.2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制订实施细则。 2.2.3监督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度,并定期报公司安健环部。 2.2.4参与本单位重大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2.2.5收集本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提出对本制度的修订意见。 2.3公司下属发电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职责 2.3.1组织本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本制度、识别重大安全隐患,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 2.3.2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审核本制度执行的情况检查报告。 2.4公司下属发电单位各部门(分场)负责人、安全人员职责 2.4.1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制度执行人报告发生的问题或反馈有关信息。 2.4.2识别本部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制度执行人、本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 3管理流程 3.1重大安全隐患的辨识: 3.1.1可能造成全厂停电的设备隐患,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隐患;造成人身重伤及以上的安全隐患。 3.1.2各发电单位、公司安健环部、集团公司及地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中符合电力企业二十五项反措条件的项目。 3.2 各发电单位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对隐患的内容、形成原因、潜在危害性、防范措施、治理方案、责任人、完成时间等项目进行登记管理,并根据隐患的治理进度即时更新。 3.3 各发电单位将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应、整改技术报告、整改后的试验数据报送神东电力公司生产部。 3.4各发单位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在每周星期一十时前传报公司安健环部,报表要求准确、真实,由公司下属发电单位生产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确认后发出。 3.5 公司安健环部对各基层单位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涞源县宝泽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

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签字;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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