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术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适用于全院各临床手术科室。

第二章临床手术分级

第四条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第三章手术医师分级

第五条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土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第四章手术医师分级及准入

第六条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参与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第七条根据手术医师从事专业、职称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 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一)资格准入: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手术分类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手术资格准入: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者;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两级评议通过者。

(三)资格取消:对于同一项手术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取消其该项手术资格。

(三)对取消资格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时,再次经评定获得资格准入。

第五章手术审批权限

第八条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和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一级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二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三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四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5、急诊手术由当班二线值班医师批准,

6、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审批,特殊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将手术分级标准的档次提高或降低。

7、进修、实习医师无手术审批权。

8、未经批准而越级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手术审批程序而自行手术者,由手术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第六章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第九条凡需住院手术的患者,应做好手术前各项检查,明确诊断,选择好手术适应证后,方可决定手术,科室要严格遵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合理安排手术人员。

第十条手术前,负责医师填写好手术知情同意书,患者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

人签署。患者危重急需手术,但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时,由科室或急诊值班医师报告医务科(班外时间报告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手术,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凡住院施行的手术,手术前负责医师都要写好术前小结,并由上级医师阅批后签字。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复杂手术、致残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填写重大(特殊)手术申请单,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此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内容由负责医师记入病历,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医教部(医疗科)派人参加术前讨论。

第十三条手术前1天,手术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由手术室安排手术。

第十四条急症手术,负责医师填写急诊手术通知单,手术负责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手术室或麻醉科应积极主动配合急诊手术,不准无故刁难、推脱或拒绝。

第十五条术前麻醉师必须检查手术患者,如术前准备不符合麻醉要求,麻醉师有权决定延期手术。

第十六条各级医师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进行手术。

第十七条进修医师及实习医生参加的手术,必须有本院医师参加并负责进行指导,手术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本院医师负责。

第十八条参加手术人员要严格执行手术室的各项规定,术前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后,方可手术。对违反制度以及不按无菌技术进行操作的医务人员,护士长有权停止手术,并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九条手术中,术者和助手应密切配合。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患者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患者紧张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台上会诊时,有关人员应随请随到,如发生意外,台上和台下医务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由主刀

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并酌情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有关领导协助处理。手术当中主刀或助手发生意外(如晕倒等情况),由在场的最高职称人员决定替代人员或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缝合前,术者和助手应仔细检查术野内是否有活动出血和异物存留。手术结束,要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患者手术后如病情允许,由手术室护工、负责医师一同送回病房,全麻

或重危患者及麻醉师或手术医师认为有必要的患者,麻醉师应陪同送回病房。手术医师应开好术后医嘱,并向病房值班人员交待注意事项。

第二十二条手术前应由麻醉科会诊,填写麻醉谈话单,由患者本人签字,患者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字。手术后,麻醉医师在将患者送回病房前应与病房医师、护士交待手术、麻醉经过及注意事项,当面测血压、脉搏、呼吸。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补充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31127 【实施日期】 19931127 1993年11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章名】全文 一、关于审批权限问题 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二级乙、丙等以下中医医院审批按原要求执行。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我局将组织必要的抽查复核,抽查结果与原评审结论不符者,将通过复审重新判定其级别等次。 二、关于中医医院级别问题 1(卫生部综合医院与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同步开展的省、市,应严格按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的规定,中医医院的级别与同级综合医院相一致。 2(卫生部综合医院没有开展分级管理评审的省、市,中医医院的级别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中医区域规划,比照其他省市情况,合理确定中医医院的级别。 3(确实具备三级中医医院功能和承担三级中医医院工作任务的地市级中医医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进入三级,按三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审。 三、关于各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必备条件

为进一步强化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的导向作用,各级甲等中医医院除总分达到 规定要求外,在第一评审周期,其门诊中医药治疗率应达到标准,病房中医药治 疗率的得分数分别不应低于应得分的75,。凡此两项指标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全 院总分超过900分以上,也不能评为甲等中医医 院。 以上要求是鉴于试评工作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标值,第二评审周期此标值将 上调。 四、门诊、住院病案检查评分问题 按新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我司已制定了新的中医门诊、住院病 案、住院记录的检查评分办法,自93年10月起一律按新制定的“ “中医医院住院病案检查评分方法” 中医医院门诊病案检查评分方法”、 、“中医医院住院记录检查评分方法”执行。(见《细则》5,12、5 ,13、5,14) 五、关于第一评审周期调整有关指标的说明 1(住院病案抽样方法 (1)在第一个评审周期内,只查最近一个年度的病案。要求检查的病案必须覆 盖四个季度。 (2)抽样的病案必须是原始记录,凡是经过重新整理加工的病案不能入选,如 检查时发现,要按有关要求扣分。 (3)各科疾病分析登记表改为按病人出院先后顺序登记。 (4)住院病案抽查的数量:三级医院抽查300份;二级医院抽查 200份。调整后 的各科抽查的病案数如下表:,,,,,,,,,,, ,,,,,,,,,,,, 科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 内科 100 80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手术医师资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政策 手术医师在本院开展手术应当遵守本规定,手术分级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规范、公平、合理的原则 3.定义 根据《天津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要求制定的我院各级医师分别授权开展不同的手术类别的规定,以确保手术病人安全。 4.流程 4.1 医务科是制定、修订、解释本规定的机构,报《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并对手术医师资质与技术进行管理、监督,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 4.2 根据《天津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甲乙丙丁四类: 4.2.1 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各种手术。 4.2.2 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手术。 4.2.3 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适中、风险低的各种手术 4.2.4 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相对简单,手术技术难度较低的普通常见手术。 4.3 涉及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二、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4.4 各手术科室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临床应用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手术分级目录,报医务科,审核后予以公布。

4.5 医院准予手术医师实施与其手术资质相一致的医疗技术,禁止开展与其资质不一致的手术。 4.6 手术资质认定实行考核审批制。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精神,根据卫生技术资格及受聘职务,确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7 手术医师分级 4.7.1 住院医师 4.7.1.1 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 4.7.1.2 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 4.7.2 主治医师 4.7.2.1 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4.7.2.2 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4.7.3 副主任医师: 4.7.3.1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4.7.3.2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7.4 主任医师: 4.7.4.1 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3年以内。 4.7.4.2 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3年以上。 4.8 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4.8.1 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4.8.2 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4.8.3 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4.8.4 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徐家店中心卫生院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为加强手术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各手术科室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制定本制度。 2.本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理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3.本规定使用范围,全院手术科室。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小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中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高风险手术:上述三类手术中术前有严重合并症的,术后容易出现就纠纷的,24小时内需要再次手术的。 (大中小手术分类详见附页)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小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小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中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中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在副主任医师(无副主任医师由科主任负责)的指导下主持大手术。 (五)副主任医师或科室科主任负责主持大手术, 四、手术审批程序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补充规定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补充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3-11-27 【实施日期】 1993-11-27 1993年11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章名】全文 一、关于审批权限问题 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二级乙、丙等以下中医医院审批按原要求执行。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我局将组织必要的抽查复核,抽查结果与原评审结论不符者,将通过复审重新判定其级别等次。 二、关于中医医院级别问题 1.卫生部综合医院与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同步开展的省、市,应严格按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的规定,中医医院的级别与同级综合医院相一致。 2.卫生部综合医院没有开展分级管理评审的省、市,中医医院的级别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中医区域规划,比照其他省市情况,合理确定中医医院的级别。 3.确实具备三级中医医院功能和承担三级中医医院工作任务的地市级中医医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进入三级,按三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审。 三、关于各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必备条件 为进一步强化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的导向作用,各级甲等中医医院除总分达到规定要求外,在第一评审周期,其门诊中医药治疗率应达到标准,病房中医药治疗率的得分数分别不应低于应得分的75%。凡此两项指标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全院总分超过900分以上,也不能评为甲等中医医院。 以上要求是鉴于试评工作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标值,第二评审周期此标值将上调。 四、门诊、住院病案检查评分问题

按新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我司已制定了新的中医门诊、住院病案、住院记录的检查评分办法,自93年10月起一律按新制定的“中医医院门诊病案检查评分方法”、“中医医院住院病案检查评分方法”、“中医医院住院记录检查评分方法”执行。(见《细则》5-12、5-13、5-14) 五、关于第一评审周期调整有关指标的说明 1.住院病案抽样方法 (1)在第一个评审周期内,只查最近一个年度的病案。要求检查的病案必须覆盖四个季度。 (2)抽样的病案必须是原始记录,凡是经过重新整理加工的病案不能入选,如检查时发现,要按有关要求扣分。 (3)各科疾病分析登记表改为按病人出院先后顺序登记。 (4)住院病案抽查的数量:三级医院抽查300份;二级医院抽查200份。调整后的各科抽查的病案数如下表:----------------------- 科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 内科10080 外科2020 妇科3020 儿科3020 针灸科3020 骨伤科3020 肛肠科2020 眼科20 耳鼻喉科20------------------ ----- 总计300200----------- ------------ 2.关于门诊病案管理要求及检查方法

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手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术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适用于全院各临床手术科室。 第二章临床手术分级 第四条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第三章手术医师分级 第五条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土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第四章手术医师分级及准入 第六条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参与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第七条根据手术医师从事专业、职称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 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一)资格准入: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手术分类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手术资格准入: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者;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两级评议通过者。 (三)资格取消:对于同一项手术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取消其该项手术资格。 (三)对取消资格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时,再次经评定获得资格准入。 第五章手术审批权限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 制度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 法(以下统 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 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 术。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 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 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 年限等,规 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 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 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 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 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 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年月日桂环委字·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境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新、改、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二条《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注意布局的合理性,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使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厂址选择时,应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参加,以便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其经济和技术问题一并作出决定。 第三条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制度。 一、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报批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同时提出。 二、按《建设项目》的设计规模或总投资额计算,符合区计委、建委桂建设字()号文《关于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批权限的通知》)所规定需报区建委(或由区经委)和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都应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征得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并报区环境保护局认可,可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不排或很少排放污染物又无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非工业性项目,如交通、邮电、商业、粮食(不含粮油加工)、文教、科研、卫生、旅游、农林(不含围垦、垦荒、森林采伐)、城建(不含独立的煤气工程)等; (二)在特殊环境保护地区(即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交通、邮电、商业、旅游、文教、卫生等不影响自然景观和不造成环境污染的非工业性项目,并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的; (三)根据项目建议书以及有关技术资料,从宏观上可判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均较少而且毒性低的工业项目; (四)根据项目建议书以及有关技术资料,从宏观上可判断经过技术改造后可使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与数量以及毒性将比原来明显减少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审批权限的通知》中除区建委(或区经委)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以及乡镇、街道企业,原则上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项目所在地县、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多而且在自然环境中不易分解或能在生物体内蓄积以及强致癌的剧毒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二)在特殊环境保护区建设可能破坏自然景观或污染扰民的项目。 在执行前一、二款规定发生争议时,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与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裁决。 四、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项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委托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无为县中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无为县中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分级管理的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按要求在我院注册或上级医院医师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要求履行了手续来我院会诊手术。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以上各岗位时间指在岗连续工作时间)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

酒泉市中医院 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科室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明确各级医师手术操作权限,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甘肃省医院手术分级及审批权限》、《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手术类别(2002年版)》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甘肃省卫生厅有关规章制度,并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及《高风险性有创操作诊疗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微创(腔内)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及手术风险性,把手术分为: 1、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风险较小的普通常见小手术及一般中等手术。 2、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风险中等的各种中等手术。 3、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风险较大的各种疑难重大手术。 4、Ⅳ类或特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风险大的各种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新开展的三类及以上手术。 三、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准入管理

(一)、本院对手术及高风险性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实施准入管理。手术权限的获得本院采取分级授权方式。 1、对手术医师开展Ⅲ类及以下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科主任负责,科主任应依托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做好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其受聘卫生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考评合格予以授权。 2、对开展Ⅳ类及以上手术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予以授权。 3、第二类、第三类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要求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或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4、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5、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至少每三年应组织科室与专家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职称晋升变动不作为主要依据。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人员资质权限考评依据 1、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符合医院《手术分级管理人员资质一览表》及《高风险有创操作人员资质一览表》作为人员准入的基本要求。 2、近三年内开展手术权限范围内最高级别的手术量超过科室同级医师的平均值,且无严重医疗缺陷发生,方可申请开展高一级别手术。 3、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获得专项手术(操作)技能,或取得相关专业上岗证,可获得专项资质授权。 4、经医院或科室培训考核的应有培训、考核记录。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 (二)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丁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

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乙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甲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甲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甲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 (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手术主持者还必须是已获得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丁级手术由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4、甲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高年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热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标准分类、组织机构、环保计划、 设备、监测管理以及保护、防治污染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环保管理。 2 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GBl8485--2001《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 GBl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l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l 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 3.1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2 广泛开展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消除污染源。 4 环境管理标准的分类 4.1 按环境要求分空气标准、水质标准、噪音标准、绿化标准等。 4.2 按管理内容分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划设计标准等。 5 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5.1 建立公司环保领导小组,机构设立在生技部。 5.1.1 环保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各部门和专业负责人为成员。 5.1.2 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内确定l人为环保专管员,负责全公司的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5.1.3 环保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A.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B.审查本公司环保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C.领导并组织本公司的“三废”治理工作; D.检查监督本公司排放的污染物质(废水、烟尘、废渣、废灰)情况,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2 环保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5.2.1 环保日常工作由生技部负责,生技部设专职环保人员。 5.2.2 生技部有关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A.贯彻落实国家的环保法令,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 B.负责编制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环保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C.编制审查环保技术改造方案和治理方案,并督促实施; D.监督“三同时”原则的贯彻; E.负责安排公司内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工作,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提出治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管理制度)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改善和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和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院的设置和分级,应于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壹规划确定。 第二章医院分级和分等

第四条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壹、二、三级: 壹级医院:是直接向壹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壹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之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10等。 第六条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和指导下,壹、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第三章医院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医院评审委员会是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第八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和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且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壹级甲、乙、丙等医院。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手术分级管理与审批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与审批制度 为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等,结合我院实际和现代化医院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本制度所指手术主要包括各种开放性手术、腹腔镜手术、内镜手术及介入治疗等有创操作。依据手术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医师手术权限根据医师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在审核其专业能力后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 年以内(含3 年),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住院医师2 年以内者,可实施一级手术。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 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 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二级手术。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 年以内(含3年),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2 年以内(含2 年)者,可实施二级手术。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 年以上,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2 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三级手术。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 年以内(含3 年),可实施三级手术。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 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可实施四级手术、新技术手术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三、手术审批制度 1、手术审批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术前准备,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其具体分工等。 2、急诊病人需手术治疗者,一般手术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看过病人后方可决定是否手术,并决定手术方案;如遇疑难、危重等情况应及时请示科主任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汇报。 3、一般择期手术或限期手术病人的手术方案须由病区组织术前讨论后,由主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 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 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环保制度细则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5日

目录 一、总则 (3) 二、各级人员职责 (5) 三、废水的管理 (7)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8) 五、巡查制度 (10) 六、环保教育制度 (11) 七、罚责制度 (12) 八、奖励制度 (13) 九、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14) 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15) 十一、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16) 十二、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1.1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清泉,构建和谐环境”的环境方针,达到“固废100%合法处理,废水100%达标排放,重特大环境事故为0”的环境目标,特制定此环保管理制度。 1.2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环境管理应遵守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企业管理的共同原则,同时根据企业环境管理的特点,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2.1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 1.2.2环保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中去。 1.2.2建立和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 1.2.3控制污染以预防为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2.5企业环保管理要同区域环保管理相结合,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企业污染。 1.3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 1.3.1组织污染源调查,弄清并掌握污染状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并定期开展监测。 1.3.2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作为企业生产目标的一项内容。 1.3.3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督促。 1.3.4加强基建工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1.3.5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内的正式员工及未签订合同的非正式员工。 1.5凡在环保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及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医院分级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院分级管理规定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 第二章医院分级与分等 第四条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10等。 第六条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第三章医院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第八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第十三条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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