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不断进取,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主要参考。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分之和构成。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五条德育测评分由德育基本分(18分)、德育奖励分和德育表现扣分组成。

第六条德育奖励分分为突出事迹分和社会工作分两部分组成。

(一)突出事迹分

1、积极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等),事迹突出,受到全国、市、学校,研究生部通报表扬者,分别加3分、2分、1分、0.7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通报表扬者,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通报表扬以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为准,其它表扬,不作为加分依据。

2、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加O.5分。

3、凡在本学期评为市、校、研究生部文明寝室一次,寝室成员分别加0.8分、0.5分、0.3分,但全学期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社会工作分

1、研究生会主席加2分。

2、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学报副主编、班长加1.5分。

3、研究生会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法论》编辑部编委加1分。学生会干事、研究生学报编辑助理加0.5分。

4、团支部委员、寝室室长加0.3分。

其它未列出的干部,比照1一4项酌情加分。

以上四项列出的加分人员,需经学工办审批同意方可加分。

5、凡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研究生,不加综合测评分。

6、兼任数项工作者,只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7、凡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满一学期者,不加社会工作分。

第七条德育表现扣分

(一)凡受校、研究生部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1分、0.7分。

(二)凡受行政处分为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者,一次分别扣6分、4分、3分、2分。

(三)在校、研究生部卫生检查中,拒绝接受检查或被评为“最差”寝室的成员均分别扣O.5分、0.4分。评选最差寝室,应按各级有关规定进行。

(四)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一节扣O.5分。按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0.5分。

(五)德育表现中同一违纪行为应受多项扣分时,以最高扣分为准,不累计扣分。扣分应从德育基本分中扣除,并且不应超过18分。

第三章智育测评

第八条智育测评分由研究生课程成绩分、奖励分组成。

(一)选修课(含任选课和必选课)及补修课不计入综合测评。

(二)考查成绩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0分、50分计,作弊以零分计。

《法律外语》、《基础外语》不计入综合测评,外语除外。

第九条智育奖励分

凡在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均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一)专著类

1、个人专著,计10分。(10万字以上,少于者减半计分)。

2、专著主编,计5分。

3、专著副主编,计3分。(担任学术专著的编辑,其个人加分以该专著的副主编的分值为基数由全体编辑均分。)

4、专著合撰,每章计1分(1.5万字以上,少于者减半计分)。专著未分章节者,每2万字至4万字加1分,不足2万字者,视情况酌情加分。编写教材,分别参照上述标准减半计分。普法类、资料类著作,按以上专著类标准的1/4计分。

以上项目,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计分。

(二)论文类

1、国家一级报刊(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4分(关于刊物级别的认定以学校科研处当年公布的标准为准)。

2、其他报刊包括各部委、高校、报刊(公开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加2分。

3、内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分。

4、凡论文获国家级(如挑战杯等)评比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

分,三等奖加4分,鼓励奖(优秀奖)加3分。

凡论文获市级评比奖项的,比照国家级奖项递减1分。

凡论文获校级、研究生部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优秀奖加0.3分。

5、在专业学会年会上提交的论文,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O.5分,优秀奖加0.3分。

6、收入论文集(公开发表)中的论文,每篇加1分。

7、凡在本校研究生学报《法论》杂志和网络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计分。

(三)非学术性文章类。

凡在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含诗歌等体裁)均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分别加:3分、2分、0.5分;一篇文章同时署名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平分该篇文章应加的测评分;

以上文章均应为4千字以上,少于4千字者减半加分,少于2千字者按以上标准的1/4加分,译文减半加分。

(四) 广播稿件奖。被校广播站采用并播出的广播稿件,一篇加0.1分。

(五) 所有文章署名必须用原名,不能用笔名。

(六)论文或其它文章应提供正本,经核实后方可加分。

以上各项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第四章文体测评

第十条文体奖励分由以下五项得分构成:

(一)学校运动队队员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校级主力队员加1分,替补队员加O.5分,未按要求参加训练者不加分,参加比赛的学生以获得的名次加分,未获得名次者,仍按上述办法加分。

(二)在校级体育、文艺、摄影、美术、演讲及其它校级(正式)文体竞赛中获一、二、三名者,分别加2分、l.5分、1分,获前4一8名者,加

0.5分,在田径赛中破校纪录者加2.5分;参加各部各类竞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1分、0.7分、0.5分。获前4一6名者,加0.3分。凡参加校内各种正式比赛而未获名次者加0.1分。年级活动比照部级活动降一档次计分,按一、二、三等次评奖的比照按一、二、三名次评奖的分值减半计分。(三)在市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5分,获前4一6名者,加1分。在全国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分别按上述办法递加2分。

(四)同类比赛成绩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同类比赛获多项名次者,以最高分为基础分,其余各项减半加分。凡参加集体(如合唱等)比赛项目获得各种级别名次者,个人减半加分。获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称号的比照同级别赛事第三名计分。校园十大歌手比赛进入前十名者加0.5分。

(五) 校运动会方队成员和国旗升旗护旗队员每人加0.3分,参加学校、研究生部组织的其他重大活动的每次加0.1分。

(六) 球类、田径比赛奖励分总分不应超过5分,其它如文艺、棋类、摄影、书法、美术、演讲等的奖励分总分不应超过5分,共计满分为10分。

第十一条文体表现扣分

已报名参加文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

第五章综合测评的实施

第十二条综合测评由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党总支负责指导,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各班实施。本规定未尽事宜,必要时可由研究生部学工办提出,由研究生部党总支共同评议。

第十三条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时间在每学年上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第十四条综合测评采取自我测评,班级组织测评,研究生部学工办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生自评。每个研究生必须按测评的内容按要求填写统一表格,

实事求是地自测,填写各项分数,交班测评小组初评。

(二)班级初评。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长和2名研究生代表共3人组成(研究生代表由班内民主选举产生,选择思想素质好、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研究生)。测评小组的任务是:负责审议、校准各项分数,修正出现的错漏。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若确有错漏,应予更正,测评结果应向研究生公布。

(三)班测评小组应将测评结果报研究生部学工办,由学工办作最后审核。

第十五条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另在其综合测评总分扣1一3分。

第十六条未参加学年全部课程的考试、考查者,不纳入该学年的综合测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适用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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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的来源包括:上级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学校筹资(含社会捐赠)。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三类。全额奖学金授予科研创新潜力大、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科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学科与导师的意见。

第二章全额奖学金 第六条奖励额度及评定比例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学科当年学费标准,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 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不含优秀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得全额奖学金人数),并向国家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招收的研究生适度倾斜。具体的评定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生源情 况和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学院和学科组的意见加以确定。 第七条评定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重点考虑的因素 全额奖学金只能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学科组、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确定奖学金人选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拟录取博士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加权后的排序; 2.拟录取博士生的已有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省部级以上 科研项目情况; 3.拟录取博士生的专业功底、思维能力和学术潜力; 4.外语水平 (二)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 1.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不断进取,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择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主要参考。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分之和构成。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五条德育测评分由德育基本分(18分)、德育奖励分和德育表现扣分组成。 第六条德育奖励分分为突出事迹分和社会工作分两部分组成。 (一)突出事迹分 1、积极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等),事迹突出,受到全国、市、学校,研究生部通报表扬者,分别加3分、2分、1分、0.7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通报表扬者,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通报表扬以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为准,其它表扬,不作为加分依据。

2、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加O.5分。 3、凡在本学期评为市、校、研究生部文明寝室一次,寝室成员分别加0.8分、0.5分、0.3分,但全学期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社会工作分 1、研究生会主席加2分。 2、研究生会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学报副主编、班长加1.5分。 3、研究生会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法论》编辑部编委加1分。学生会干事、研究生学报编辑助理加0.5分。 4、团支部委员、寝室室长加0.3分。 其它未列出的干部,比照1一4项酌情加分。 以上四项列出的加分人员,需经学工办审批同意方可加分。 5、凡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研究生,不加综合测评分。 6、兼任数项工作者,只取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7、凡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满一学期者,不加社会工作分。 第七条德育表现扣分 (一)凡受校、研究生部通报批评者,一次分别扣1分、0.7分。 (二)凡受行政处分为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者,一次分别扣6分、4分、3分、2分。 (三)在校、研究生部卫生检查中,拒绝接受检查或被评为“最差”寝室的成员均分别扣O.5分、0.4分。评选最差寝室,应按各级有关规定进行。 (四)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一节扣O.5分。按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0.5分。 (五)德育表现中同一违纪行为应受多项扣分时,以最高扣分为准,不累计扣分。扣分应从德育基本分中扣除,并且不应超过18分。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以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为前提,着重对大学生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相衔接,采取申报和审核相结合的方法; 3.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甄别、发展激励和导向功能,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4.实施细则力求科学、简单、操作性强,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记实部分 2012级学生评价内容及标准 具体内容评价标准证明材料 (一)思想品德类1.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积极参加者加0.5分/次,组 织者加1分/次 活动主办方提供组织者和 参与者名单以及个人签到 卡 2.业余党校培训,并按期结 业 凭结业证书加1分个人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3.成为预备党员,党员转 正,提交入党申请书 加1分/项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4.长期参加青马工程活动加1分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5.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视情况加2-3分/次个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义务献血4分/次(不得累加)个人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级评定 依据分值表中(一)(二)(三)(四)内容共占85%比重,(五)占15%比重的方法在行政班内排序产生优良等级

实施流程 1、各班学生在秋冬学期和春夏学期结束时填写综合测评表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表格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对班级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项目进行格式以及申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审核结束后,团支书将本班同学综合测评表格汇总,上交至学院素拓部; 3、学院素拓部按照《AA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抽样审查个别学生的综合测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4、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联系学院素拓部; 5、公示期结束,确定最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上报学院。 6、对于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一旦上报学院,不予以处理。 2013级学生审核、认证分值办法 (一)思想教育(上限15分) 1.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表现积极,按期结业者加4分/次。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加4分/次。 2.参加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各类思想教育讲座,不包括面向党团组织内部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2分/次。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园)组织的各种代表大会,积极履行代表义务者加4分/次。 4.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4分/次 5.获得文明寝室或免检寝室、学园级模范寝室、优良学风建设寝室等,寝室成员加3分/次。 6.向学校、学院(学园)积极提供优质稿件者,登载在学园网站刊物、碧水青禾上的加1分/篇;登载在校级网站、刊物上的,加2分/篇。同一篇稿件按级别最高的加分。 7.获得军训一等嘉奖者,加3分/次,获得军训二、三等嘉奖者,加2分/次。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日第2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2010年10月13 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西政校发﹝2014﹞2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第三条各学科、专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制定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二章培养目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造就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校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

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拓宽、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 第三章学制与总体安排 第七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 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科组、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位答辩程序的,取消学籍。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三学年为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及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第九条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至少23学分,并满足下列学术论文要求之一,方可申请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以本校博士研究生名义,在各类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与本人导师合著、排名第二,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独立发表),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学科类CSSCI期刊或者学科类中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价目的: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效地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小学素质教育。 二、评价依据: 新《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学科《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小学)》、《小学管理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评价学生基础学力为主的学科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和以评价非学科素质(体质、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实践、研究、创新、发明等)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 四、评价对象:学校全体小学生。 五、评价方法:

(一)学科基础学力评价方法 学科基础学力评价分为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 1.过程性评价 每学期期末之前,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和特点,分学科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形成的技能进行测评。各学科测评的主要内容为: 语文:测评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普通话等方面的能力。 数学:测评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测评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听读能力、学习方法、学习成果,以及学习的自主性等。 科学:测评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探究精神、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实验、制作、观察、交流与合作等。 综合:测评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即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爱心、责任心、行为习惯、个性品质等。 文体:测评学生视唱、音乐欣赏等方面的能力。测评学生的美术素养,如对名词、术语的理解,并能利用名词、术语和基本的美术语言对艺术作品作简单的评述;理解美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2021年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建

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构建 孙冰,张福军,蒋冰 摘要本文在遵循多维性、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的基础上,从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素质、社会实践与文体素质等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了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并按照“前—中—后”的思路提出了综合测评的实施要点。 关键词研究生; 综合素质; 测评体系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JGXM_HLJ_21331) 作者简介孙冰(1972-),女,山东掖县人,管理学博士,教授,研究方向创新管理、教育管理; 张福军(1983-),男,河北丰润人,社会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蒋冰(1982-),男,黑龙江绥化人,工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教育事业也实现了跨越式的飞速发展,中国已由研究生教育的小国迅速跨入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的行列。作为我国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为了确保研究生培育质量,对其综合素质进行客观、系统的评价是一项必要的管理环节。因此,构建一套科学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是我国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长效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 一、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本文认为,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多维性。即测评内容维度上,要涵盖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素质、社会实践与文体素质等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测评主体维度上,要综合院系评价、导师评价、同学评价和自我评价等多层面评价意见;

测评时间维度上,要体现分阶段、动态性,即连续地、动态地将各阶段的测评结果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以全面反映出研究生的个性和素质。 导向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围绕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从综合素质的基本内涵出发,考查研究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状况。即不仅关注理论课程成绩,还应关注实践能力的培养; 不仅重视智育评价,还应考查德、体、美育的综合发展; 不仅注重研究生的共性发展,还应鼓励研究生的个性张扬。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的设置必须分层次、分类别,将相关性较大的测评指标整合归类,使测评指标体系能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并使测评标准具体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要注意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即在运用定性分析时辅以量化手段,以增强定性分析指标的可测量性; 在定量分析中辅以定性说明,以使量化指标含义更明晰。 客观性。客观性原则要求测评指标体系体现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结合。其中,一般性要求根据高校和学科点的实际情况、研究生的实际素质,按照研究生培养的一般要求,设计出每一个研究生通过努力都可以达到的"测评指标; 而特殊性则要求按照研究生培养的高端要求,设计出少数研究生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测评指标。 激励性。通过与他人的测评结果进行横向比较,研究生可以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通过将历年的测评结果进行纵向分析,研究生也可以看到自身的长处和短板。另外,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通常要作为奖学金评定、优秀表彰、国际交流人选的评判依据,类似的物质奖励或非物质奖励的获取与否,也将对研究生产生直接的激励作用。 二、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构成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笔者从思想道德素质、学术科研素质、社会实践与文体素质等三个方面入手构建了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指标 思想道德素质主要指人在思想意识、道德行为、政治态度、法纪素养等方面具有的符合时代特色的基本品质。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重庆联朗科技有限公司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 一、概述 本文档描述的内容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用户操作说明。 二、学生的具体操作项 ●登陆相关信息 系统地址:http://202.202.80.100/mis 登陆类型:研究生 登陆用户名:学生的学号 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 ●修改密码 学生点击“辅助功能”》“密码修改”菜单,如下图:

进入密码修改页面后,如下图: 学生修改自己的密码。 补充学生学籍信息 学生点击“信息查询与管理”》“学籍信息”》“入学登记信息” 菜单如下图: 进入入学登记信息后,如下图:

注意: 1、页面上的基本信息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如果页面上某 项数据学生无法提供,则在该项填写无。 2、学生上传照片时照片格式为学号.jpg。宽度150PX, 高度200PX。 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工作学习经历”

学生工作学习经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学生把信息填写完成后就把信息提交到所属学院秘书审核。信息提交给所属学院秘书审核后学生将不能修改信息。当学生信息被所属学院驳回时,学生需要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给学院秘书审核。 需要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2010级)需确认自己是否能上传论文。如能上传请上传论文,如果不能上传请核对信息再联系相关老师进行解决。 学生点击“论文与学术活动管理”》“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上传、下载”菜单如下图:

如“状态”栏中有不能上传论文原因1中的描述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图片显示的模块中进行再次申请。 如“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一栏中显示的是“未通过”,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如当前时间不在“限定论文上传时间”一栏中显示的时间范围内,请联系所属学院管理秘书。 学生上传论文时注意:学位论文最大5M,上传格式为*.doc。 如果学生不按照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导致学生学位论文学术不 端行为检测不通过,由学生自己负责。 ●学位申请 学生点击菜单“学位管理”》“学位申请”如下图: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 辛寨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积极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性细则: 一、思想品德(300分) (一)校园文明(50分) 1.到餐厅就餐或参加集体活动时,路队要整齐有序,严禁随意打闹、穿插路队,否则一次扣2分。周五下午放学不按规定路线出入校园的一次扣2分。 2.发现校园内存在不良现象和行为,能够及时制止或向学校领导、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检举揭发者,视情况加1—5分。 3.尊重值班老师,进校时主动问好或致敬。不服从值班老师指挥的一次扣1分,恶意顶撞的一次扣2分。对学校学生会成员的督查进行恐吓、谩骂、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情节恶劣的予以通报批评。 4.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随意带外人入校的,一次扣2分,私自翻越墙头外出的一次扣5分。 5.如果私自带手机进校园,除没收外扣5分,并约谈家长进行教育,让家长把手机带回妥善保管;带随身听、游戏玩具等电子产品或与学习无关的书、报、卡通画等带进学校,除没收外扣2分。 6.在学校与同学进行金钱交易(如买卖手机、食品等),一次扣5分;违规带零食进校园发现一次扣2分,让通校的同学捎带零食进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双方同学3分,从栅栏私自买食物的一次扣2分。 7.自尊自爱,与同学正常交往,严禁早恋,违反一次扣5分。严禁学生私

自乱打、滥打举报电话,有事应先向班主任或学校反映,否则违反一次扣10分。 (二)升旗礼仪(20分) 8.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东张西望、乱讲话者,一次扣2分。 9.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违反者一次扣1分。 (三)请假制度(20分)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2分,提前到校附近聚集的一次扣2分,骑电动车上放学的,每人次扣2分。因事因病请假不能到校,应事先由家长来电话或到校与班主任请假,返校时及时让老师知晓,并补写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11.在学校内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允许后写好假条,班主任签字,并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在校门口警卫室处,出示请假条,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跟随家长离校,并填写出门记录表。不经教师允许离校的一次扣3分。出门前不登记的,一次扣1分。 12.无特殊原因不请假或者隐瞒学校、家长,借故请假逃学的一次扣5分。 (四)课间纪律(50分) 13.校园内应轻声慢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追跑打逗,大声喧哗、吹口哨,讲脏话的一项次扣1分,在教学区内从事拍球,打扑克,下棋等活动的,一项次扣2分。 14.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注意礼让,不得拥挤,推搡者每人次扣2分。 15.末经老师允许,不随便进办公室。未经允许进办公室的一次扣1分。 16.教室内应保持安静,确保同学学习与休息。课间随便串教学楼、串楼层或随意进入别班教室者每人次扣2分。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一次扣1分,不服从执勤班干部管理的一次扣2分。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总则第一章 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实现公共管理学院“人格第一条独立、严禁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人才培养思路,现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评价标准,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将作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各类我院依据本实施细则评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第二条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第三条:奖学金评比分专业进行,各个专业均按20%的比例选取。 第四条测评小组成员: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应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2名,共5人组成。学生代表要求由全班选举产生。 第二章评分原则 第四条评定对象和时间:评定对象为在校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下一测评期对上一测评期进行测评。 第五条评定程序:本人申报,测评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工部备案。第六条评定范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科研能力以及素质拓展三个方面展开。 第七条其他: 1.凡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申报,视同放弃测评。 2.申报加分需出示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 3.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第三章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与单位限额分如下: 第条程课 A分 40( 分)4 课程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0.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学期,分)。35学院可视情况决定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一分值记入( 35分)科研能力分B(第九条 B=B1+B2+B3+B4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 (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跨学院招生的学科专业点,应共同制定或修订培养方案。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专家小组,负责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应当根据学位点所在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以及提高培养质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一)博士生培养方案 1. 研究方向设置要求 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下的三级学科,或者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研究领域,其设置既要充分反映该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又要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

考研复试需要什么考核综合素质

考研复试需要什么考核综合素质 随着考研复试的时间越来越近,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考核综合素质的问题。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考研复试考核综合素质指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如果说初试是对考生应试能力和知识水平的考核,那么复试则是对于综合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专业课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一般情况下,招生院校专业课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高校对于初试参考书往往有指定的要求,但不会指定复试的参考书目。因此,考生在准备复试笔试时,不要抛开初试参考书,可以此为基础,对报考专业有关知识进行拓展,关注专业前沿,在保证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与时政结合,了解所考专业最新的研究趋势。专业面试通常是复试的“重头戏”,是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关键环节。面试一般由5名考官组成面试组。考生进场后当场抽取试题,经过一两分钟的思考后,向面试组老师回答。老师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再进行深一步的提问。面试时考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注重礼仪,保持良好的形象。礼仪往往体现考生的个人修养以及对考研的重视程度等。考生在面试时绝对不能忽视。复试前,考生要注意自己的着装仪表,复试过程中要讲礼貌,注意与考官的眼神交流。其次,放松心态,自信沉着。良好的心态是复试成功的重要保障,沉着自信的回答会给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面试时,

考生不必过于紧张,放松心态,正常发挥即可。最后,保持谦虚诚实的态度。在遇到不会回答的问题时,考生一定要表现出诚实的态度,可以委婉地说“这个不会,但今后会更加深入地研究下去,希望在读研期间通过向您学习给您满意的答复”。切忌不懂装懂,胡编乱造,这样反而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 外语能力考核分为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两部分。大多数学校听力测试都以现有的成型考试为参考,有的学校会以四六级题型出题,有的学校以雅思或者托福题型出题。考生在复习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六级或托福、雅思的听力试题。英语口试,建议考生事先精心准备一段自我介绍,最好达到倒背如流的程度。这不但可以给面试老师一个好的印象,也可以让自己信心大增。自我介绍的时候,考生可以先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如所学专业、兴趣爱好、考研原因以及将来在读研期间的一些计划等。口试前,考生还可准备一些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英文词汇。在口语考试的时候,面试的老师有可能就是未来的导师,会问一些专业课方面的知识。如果考生在专业课方面浏览过一些相关英文资料的话,这个时候就会非常有优势。 一、什么叫调剂 什么叫调剂,就是没考上目标院校,转而争取其它有多余名额院校的复试机会。没考上目标院校的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初试成绩不理想,未入围复试,二是入围复试了,但因差额复试的要求,被淘汰了。而成功调剂需满足三个硬性条件:一是初试成绩达到调剂目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小学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中队辅导员 二、评价操作程序 根据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四个方面的评价。 1、学生自评 (1)根据本人平时表现,结合学生报告手册要求写出自评报告,学生本人确定自评等级。 (2)提供个人实证材料:提供相关的实证材料。包括小学阶段任职情况、参加活动、获奖情况等 (3)将学生个人自评报告和个人实证资料统计表在班级进行公示。 2、学生互评 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自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3、家长评价

家长根据学生在家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价等级。 (五)总评及整理阶段 将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小组评价及总评的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整合。 四、相关要求 (一)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并通过培训明确职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二)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的班级评价小组 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明确职责。了解评价的意义、原则和操作方法。力求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0xx考研复试综合素质面试问题

20xx考研复试综合素质面试问题 2018考研复试内容: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面试意在使学生的综合素养在通过导师与学生面对面沟通的过程中全面的展示出来。这些综合素养包括:继续深造专业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辨别综合事物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除了这些,面对面的接触会留下很多的软效果,攀谈的过程中导师会对你的性格、兴趣、特长、思想道德素质等观察入微,最后会通过这些综合的表现,判定你是否具有再接受培养的潜质,即最后的分数。 面试的内容:在面试之前最好准备一段干练的自我介绍,如果报考研究生专业还是本科专业的延续,内容可以包含在本专业中已经取得的成果和心得,自己的爱好、兴趣等能够迅速让老师锁定你的信息。 在内容的准备上要务实,实事求是,浪漫主义色彩在这里就显得不切合主题了。老师在面试过程中有可能提出的问

题有:为什么报考本专业,读研后在相关领域的短期、长期规划是什么等,这样问的目的主要是想了解你是否清楚自身条件和所要选择的前途之间的关系,对本专业的忠诚度等。 所以,在知道自己初试成绩过线的时候,就在这方面准备一下,未雨绸缪。虽然导师众多,平常心态从容回答想表达的内容就好。接受提问后不必匆忙回答,最好稍加思考,揣摩一下老师提问这个问题的用意,在脑中迅速按照逻辑关系组织答案,切记稳重前行。因为这不仅仅是在考察你的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在考察你在遇见问题的时候,分析问题就、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决定了你在导师门下的去留。 2018考研复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其中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在组织形式上,一般是5名老师参加,其中1名老师为主考官,还有1名为记录人员。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报名时选定了导师的类型,另一种是没有选定导师的类型。前者,导师会直接向考生提问,后者是导师轮流向考生提问,通常是4~5个问题。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通常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

(职业经理培训)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实现公共管理学院“人格独立、严禁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人才培养思路,现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评价标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依据本实施细则评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将作为我院硕士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奖学金评比分专业进行,各个专业均按20%的比例选取。 第四条测评小组成员: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应由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2名,共5人组成。学生代表要求由全班选举产生。 第二章评分原则 第四条评定对象和时间:评定对象为于校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下壹测评期对上壹测评期进行测评。 第五条评定程序:本人申报,测评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工部备案。第六条评定范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科研能力以及素质拓展三个方面展开。 第七条其他: 1.凡于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申报,视同放弃测评。

2.申报加分需出示材料原件且 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 3.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之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章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和单位限额分如下: 第八条课程分A(40分) 课程分=∑(单科成绩×学分)/∑学分×0.4 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学期,学院可视情况决定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壹分值记入(35分)。 第九条科研能力分B(35分) B=B1+B2+B3+B4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获奖学生名单 (共1393人) 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共41人) 民商法学院(12人) 民商法学: 刘玖林唐岑雨付一耀许瀛彪高凡李苗苗骆紫月郭庆敏刘宇娇 知识产权法学: 黄国赛陈伟邓思迪 经济法学院(7人) 经济法学: 邓若翰吴忠奇张丁月祖木莱提·迪力夏提 徐溯赵舒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李龙飞 法学院(11人) 刑法学: 袁汉兴甄航郑自飞熊波全威巍苏桑妮付倩诉讼法学: 王志坚唐昕驰冯科臻王娱瑷 行政法学院(9人)

法学理论: 胡敬阳张晗李东王荣余卢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泽中李昱辰付大峰杨茗皓 人权研究院(2人) 人权法学: 梁阿敏张丽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共1352人) (一)一等新生奖学金(共240人) 民商法学院(87人) 民商法学: 申紫露凌玲吴丽萍许琳格冯婉淇胡苗苗何龙英叶佩吴霞王宇霆徐雅琼蒋艳林郝松梅郭凡邹宝妹贾宇美侯云馨汤玉洁黄鑫邵彤程廖珍莫杨燊陈齐苗周鑫陈静肖雪峰 推免生保留资格3人: 谢钧镝徐小雨蔡茹 知识产权法学: 梁华王芳贺丹周霞赵希刘明月华龙英法律(非法学): 朱道坤郭金亮邹翀李彬彬娄娅吴阳刘念王勇沈枥许珂邓润虹吕春梅朱慧琦王君红彭景吕上钱春雁程希希张红涛李鑫谢涵君

贾国忧杨济华 法律(法学): 程维王洁刘卓敏蒋家琳吴佳游霞陈倩倩郑红赵汉青范艺文周芮赵雪青周诺邱程李杨邹沁松陈雪邹浩瀚李杰李丽纯郑静轩谭健行王婉玉余汶桂袁茂杉江宇洁任锐蔡腾飞经济法学院(21人) 经济法学: 江沁选谭霄罗雨琪蒋昊禹袁露钟俊杰张咪蔡婷婷岳金香李若晗张晓萌彭思贤廖有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余婧邹雯柳姜晓静肖康康 法律(非法学): 周坤琳惠嫦 法律(法学): 陈志南杨心雨 法学院(29人) 刑法学: 张思宇黄亚瑞张嘉艺孙茜李新宇刘梦达李纳郑瑜璐杨俊王歆玥耿腾飞沈婷 诉讼法学: 杜玉琪王铮张玉吴义雅刘宇朱悦肖梦玲陈纳儿苟应鹏姚丹李莹琦刘会琳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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