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一、土地部分

1. 土地出让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出让双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

2. 土地租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租赁双方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使用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土地储务

3.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综字[1999]117号文、冀财综[1999]/100号文、财综字[2002]

93号文、冀财综[2003]85号文、财综[2004]85号文、冀财综[2005]1号文

征收部门:

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市、县政府

征收标准:

5—40元/平方米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区及有关耕地保护工作

4. 耕地开垦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征收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

征收标准:

10—15元/平方米

使用范围:

补充非农业建设所占用的耕地

5.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5]农土字第11号文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使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菜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1-4万元/亩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6. 土地闲置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征收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土地出让金的5-20%,其它的为5-10元/平方米

使用范围:

土地管理业务

7. 征地管理费

收费依据:

冀价经费字[1991]32号、冀价涉费字[1992]134号、冀价经费字[1993]32号、冀价涉费字[1993]189

号、计价费字[1997]2257号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征收标准:

征地费用总额的1.5-4%,其中住房建设按原标准的70%征收

使用范围: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工具、福利费、

借用人员的工资、旅费、业务培训、宣

传教育、经验交流和改善办公条件等

8. 土地出让业务费

收费依据:

河北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冀财综字[1993]1号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单位

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总额或土地租金的2%

使用范围:

土地管理业务

9. 土地登记费

收费依据:

冀土字[1992]24号、中发办[1993]10号、冀价涉费字[1993]189号、冀价经费字[2001]33号

征收部门: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城镇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使用者

征收标准:

(1)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个人5-10元;单位200-4000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个人每证5元(包括农村宅基证);单位每证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使用

特制证的每证20元

使用范围:

土地管理人员培训,检查验收,购置图件资料,印刷费,作业人员从事内外业的补贴,支付交通、

住宿费、临时人员工资等

二、地矿部分

10.矿产资源补偿费

收费依据:

国务院令150号、国务院令222号、财建[2001]809号文、河北省政府110号令、河北省政府令[2002]

16号

征收部门:

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矿业权人

征收标准:

矿产品销售收入的0.5-4%

使用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征收部门经费补助

11.探矿权使用费

收费依据:

国务院240号令、财综字[1999]74号、财综字[1999]183号征收部门:

国家、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探矿权人

征收标准:

第1-3个勘查年度,100元/年.平方公里;从第4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

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使用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征收部门经费补助

12.探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国务院240号令、财综字[1999]74号、财综字[1999]183号征收部门:

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探矿权人

收费标准:

按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

使用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征收部门经费补助

13.采矿权使用费

收费依据:

国务院241号令、财综字[1999]74号;特急财综字[1999]183号

征收部门:

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采矿权人

征收标准:

1000元/年。平方公里

使用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征收部门经费补助

14.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国务院240号令、财综字[1999]74号、财综字[1999]183号征收部门:

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采矿权人

征收标准:

按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

使用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征收部门经费补助

15.勘查登记费

收费依据:

国发[1987]42号文;地发[1987]289号文

征收部门:

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探矿权人

征收标准:

每小证50元、大证100元

使用范围:

业务管理经费、证册印制费、专项设备购置费、专业资料费16.采矿登记费

收费依据:

国发[1987]42号文;地发[1987]289号文

征收部门:

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采矿权人

征收标准:

换证100元、小证年检200元、中证年检300元、大证年检500元

使用范围:

业务管理经费、证册印制费、专项设备购置费、专业资料费

三、海洋部分

17.海域使用金

收费依据:

海域使用管理法、[1995]冀财综字46号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使用固定国家海域从事三个月以上排他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1)海域出让金:海岸工程不低于200元/亩.年;围海造田按临近土地出让价的40%;改变海域属

性、海上人工购造物不低于800/亩.年;海域养殖不低于100元/亩.年(暂缓征收);以旅游为目的

无动力船艇20-40元/艘.年、有动力的5元/马力.年;海上

游乐海滨浴场不低于100元/亩.年;陆源

污染排放区不低于300元/亩.年;开采海底矿藏不低于150元/亩.年;修、拆、造船不低于200元/亩

.年;其它使用海域项目,参照上述条款征收海域出让金。(2)海域转让金:不低于转让增值额的40%。

使用范围:

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调查、海洋科学研究

18.海洋废弃物倾倒费

收费依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财政部[1992]价费字434号

征收部门:

海洋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各类废弃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实体

征收标准:

三类疏浚物在距最近陆地十二海里以内倾倒的5分/立方米,十二海里以外倾倒的4分/立方米;二类

疏浚物在距最近陆地十二海里以内倾倒的7分/立方米,十二海里以外倾倒的,6分/立方米;三类废

弃物0.15元/吨;二类废弃物0.5元/吨

使用范围:

如:倾废监测、倾废区标志的维护、海洋环境评价、海洋污染治理及海洋倾废科研调查管理人员津

贴等海洋倾废管理开支

19.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

收费依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财政部[1992]价费字434号

征收部门:

海洋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各类废弃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实体

征收标准:

采油工业含油污水0.2元/吨水.倍,最低收费额100元;含油水基泥浆0.25元/吨泥浆.倍,最低收费

额100元;含油钻屑0.25元/吨钻屑.倍,最低收费额100元

使用范围:

排污监测、排污区标志的维护、海洋环境评价、海洋污染治理以及海洋排污科研调查管理人员津贴

等海洋排污管理开支

工程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

工程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想知工程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吗?现在,小编给大家的整理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管理费是怎么计算 1.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 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工程项目管理费计算方法 3.差旅交通费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工程: 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精而少的人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于是工程的概念就产生了,并且它逐渐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技艺。十八世纪,欧洲创造了“工程”一词,其本来含义是兵器制造、军事目的的各项劳作,后扩展到许多领域,如建筑屋宇、制造机器、架桥修路等。

建筑工程综合费率怎么计算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项目当地的消耗定额。 (4)确定人材机单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资源供求状况确定,并考虑调价系数。 (5)计算清单项目的工程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Σ计价工程量×(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Σ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费率 利润=(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率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建筑工程综合费率怎么计算 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 (8)核定综合费率 综合费率=(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可见综合费率=(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非全费用) 要是再加上规费和税金,那综合费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清单工程量(全费用) 个人承包50万以下工程管理费怎么算 1、个人承包工程项目的费用计算看与你的甲方谈判的结果:定好数额的单价或总额承包,管理费就已经包括到里面了。 2、如果甲乙双方谈判的单价中不包括管理费:国家建设部及各省、部都有专门定额,其中有一本叫费用定额的,里面会专门说管理费怎么计取的。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一、国家及地区收费标准 1、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要求收费,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适当下浮,具体如下: 附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参照<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黔价经[1999]403号)文件要求收费,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适当下浮,具体如下:

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表 单位:万元 二、个人收费标准 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及合同额而定,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咨询合同价15%至20%,最低每个项目不低于5000元;审核或审定并加盖咨询工程师注册章,每项目2000至4000元,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及合同额而定(以上金额为不含税价,若要提供劳务发票,需单独增加劳务税7.7%)。由于咨询协会尚未下达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印章,故本人现在没有印章在手,可以找行政办公室叶主任盖章,具体费用请分院与其联系。

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一、土地部分 1. 土地出让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出让双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 2. 土地租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租赁双方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使用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土地储务 3.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综字[1999]117号文、冀财综[1999]/100号文、财综字[2002] 93号文、冀财综[2003]85号文、财综[2004]85号文、冀财综[2005]1号文 征收部门: 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对象: 市、县政府 征收标准: 5—40元/平方米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重点区及有关耕地保护工作 4. 耕地开垦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征收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 征收标准: 10—15元/平方米 使用范围: 补充非农业建设所占用的耕地 5.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5]农土字第11号文 征收部门: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征收对象: 使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菜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标准: 1-4万元/亩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6. 土地闲置费 收费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征收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附件: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800—1000元/日 备注: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元/日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00—600元/日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200—400元/日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估算投资 项目 500万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万元—3000万元 备注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 2.5 2.5—5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5 4.5—10 8000元 5.5折 5折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3 不评估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4 5000元 5.5折 5折 估算投资 咨询评估项目 3000万 元-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50亿元 50亿元以上 备注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较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5折 5折 4.9折 4.9折 4.8折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不评估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5折 4.8折 4.8折 4.8折 4.8折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陕国土资发[2014]137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4.08.25 【实施日期】2014.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国土资发[2014]13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精神和《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方案》,现将开展我省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 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国和省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的重要环节。各市、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做好。 二、规划编制的任务和要求 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要突出监督和管理的直接依据作用,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细化落实各类规划区,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区和工程,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 (一)主要任务 1.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结合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资源环境特点,对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内容、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布局方案等目标、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 2.统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批权限,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 3.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提出管理措施,确保上级规划、本地规划有效地实施。形成科学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管理

陕西省国土资源公报

陕西省国土资源公报 (2011年度)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二年九月

陕西省国土资源公报 (2011年度)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二年九月

概述 (1) 1 土地资源 (2) 土地利用现状 (2) 耕地保护 (4) 土地利用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 宏观调控 (8) 2 矿产资源 (9) 矿产资源概况 (9) 地质勘查及油气开发 (11) 矿权管理及开发整顿 (13) 矿产储量 (15) 矿产资源规划 (16) 矿产品产供销 (16) 3 地质环境 (20) 地质环境监测 (20) 地质灾害及防治 (20) 矿山地质环境 (21) 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 (22) 4 国土资源信息化 (24) 5 国土资源管理 (25) 6 2012年工作要点 (26)

概述 概述 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勇破难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国土资源保障水平和违法违规“一升一降”的目标,赢得了“十二五”开门红。 ?服务大局,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保障发展贡献突出; ?恪尽职守,强化管理,严格考核,保护资源成效显著; ?统筹兼顾,积极协调,夯实责任,服务民生不余遗力; ?创先争优,锐意改革,强化基础,系统形象得到提升。

土地利用现状 2011年全省土地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其主要地类面积为: ● 耕地 3987902.88公顷 (59818543.20亩) ● 园地 843096.51公顷 (12646447.65亩) ● 林地 11219303.93公顷 (168289558.95亩) ● 草地 2881229.57公顷 (43218443.55亩) ●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745332.29公顷 (11179984.35亩) ● 交通用地 240497.66公顷 (3607464.90亩) ● 水利设施用地 309647.47公顷 (4644712.05亩) ● 其他土地 335377.98公顷 (5030669.70亩) 1 土地资源 陕西省国土资源公报 2011年陕西省土地利用现状 园地4.11% 耕地19.41% 未利用地4.99% 交通用地0.42% 水利设施用地 0.17%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3.5% 草地10.7% 林地 54.59%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收费标准 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

协业字[1999]45号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石化分会,各工程咨询单位: 国家计委于今年9月10日颁布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这是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第二条“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本规定第十条“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 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其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由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价格主管部门商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日常协调工作,并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1999年1号令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违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主题词:转发咨询收费规定通知抄送:行业部门工程咨询负责单位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运行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国土资源部对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将全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应当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进行评估,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

法供地。二、对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优先发展产业是我省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订的本地产业发展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内容详见附件2。用地集约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 三、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是指在产地对农、林、牧、渔业产品直接进行初次加工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3.四、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

最新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 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单位:万元

注: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 投资万以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万,评估项目建议书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号)。 表 另: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层以下的按~元计算,高层建筑按~元计算,工业建筑按~元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价费字号) 表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的系数。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表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计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陕西省政府致函施压最高法称判决不利社会稳定

陕西省政府致函施压最高法称判决不利社会稳定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0年08月02日07:00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公函发至最高法谁在干预司法(图) 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群体性械斗,此事在当地被称为“7·17事件”。 这次事件源自一起矿权纠纷案,该案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裁定维持原判后,数年得不到执行。今年3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做法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热议,被指“以权欺法”。 目前,此事尚未有最终结果公布。中国青年报又接到读者反映,同样是在陕西省横山县,同样是一起关于矿权纠纷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审理的过程中,却收到一份来自“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函件。 在这份函件中,关于“我省的意见和请求”有这样的表述:“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针对此函件,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等数位国内法学专家认为,该函抛弃了政府在市场竞争中应有的公正与中立地位,有利用国家公器为私人利益服务之嫌。 “将普通民事案件政治化,将经济案件上升为政治事件,并借"影响陕西省的社会稳定"的帽子向最高人民法院施加巨大的政治压力。”上述法学专家呼吁,应“抵制非法函件干预司法”。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函虽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送,实际上是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起草。 合作勘查,发现优质煤储 2003年年初,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的门户网站上,挂出一则关于“联合勘查陕西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资源”的招商引资信息。 该信息透露,西勘院已取得探矿权的“波罗——红石桥矿区”面积共计279.24平方公里,勘查工作投入高达千万元。 看到此信息后,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下称“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进行了接触。2003年8月25日,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书》。 这份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对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联合进行详查及精查。该矿区的探矿权,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备案,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为1500万元。 合同中约定,由凯奇莱公司向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并拥有该勘查项目80%的权益。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是勘查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所产生的利益,由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以8∶2比例分享。 合同注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10年7月30日,凯奇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对记者说,这份合同是有风险的,“勘查投资就跟赌博一样,之前谁也不能确定地下是不是有矿,勘查出来有矿,就赚了;如果没有矿,投进去的就白扔了。” 2004年年底,赵发琦得到的初步数据显示,这279.24平方公里矿区下储藏着优质动力煤近20亿吨。按2004年国内原煤价格估算,赵发琦将身价惊人。 然而,接下来,却发生了一系列令赵发琦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年度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执业情况报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国土资环发[2016]1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6.03.22 【实施日期】2016.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执业情况报告申报 工作的通知 (陕国土资环发〔2016〕15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1]61号)要求,各资质单位需在2016年3月底以前向省厅上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执业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为切实抓好2015年资质年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 驻地在陕的甲、乙、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施工监理资质单位,省外入陕备案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二、年报内容 主要包括八项内容:是否取得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资质能力是否与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条件相符合;是否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延续、注销和重新申请手续;有无超越资质类别、等级从事地质灾害类项目的行为;有无因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行为;有无出具虚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报告的行为;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行为;有无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活动的行为等(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资质单位实行自查申报,同时要求各资质单位务必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资质年报(一式三份)及原件扫描件报送至所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各市局汇总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于4月5日前上报省厅。省厅将根据情况组织各市局一起进行实地抽查。 附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持证单位 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费用控制管理,合理确定项目费用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益,结合集团公司费用控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的所有基地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 3工作原则 3.1项目建设指挥部是项目费用控制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项目管理中心是项目费用控制目标制定、分项费控指标下达、项目建设过程费用监控、费控报告输出的专业管理部门。 3.2经批复的项目费用控制目标未经批准不允许突破。 3.3立足于全过程费用控制,突出事前(限额设计、限额采购)控制,强化事中(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完善事后(工程竣工结算)控制,实行连续、动态监控,确保项目费用在可控范围内。 4名词释义 4.1费用控制目标 是指在估算、概算、预算的基础上所制定的项目建设全过程费用控制应达到的水平,是工程项目在费用控制管理上的奋斗目标。 4.2限额设计 是指按照投资或费用控制目标进行满足技术及相关要求的设计。 4.3 CBS编码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费用控制总目标的一种逐级分解的层次化结构,将工程项目费用控制总目标逐级分解成较易控制的管理单元,以便于项目费用的细化、责任的落实、过程的监控。 4.4项目投资计划 是指以项目为管理对象,依据批复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编制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科学合理地预测未来建设工期内相应时间节点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所需费用的计划。 4.5费控报告

告。 4.6成本复盘 为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运营后客观、合理地评价项目费用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总结项目全过程费用控制管理经验教训,并形成报告。 4.7竣工决算 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投资费用。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终价格,是作为财务部门汇总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主要依据。 4.8项目后评价 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一年后,对项目工程技术效果、经济(财务)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效果等进行分析,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教训,并形成报告。 4.9不可预见费 是指考虑建设期可能发生的因风险因素出现而增加的建设费用。 5职责 5.1项目管理中心职责 5.1.1负责制订与修订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5.1.2结合集团公司费用控制管理要求,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确定项目费用控制总目标,并根据CBS 编码规则对费用控制总目标分解,确定各分项费用控制目标,并落实各分项目标责任归属。 5.1.3负责依据批复的项目进度计划,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依据费用控制报表反馈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5.1.4负责项目全过程费用控制中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和管理,建立项目费用控制基础报表台账,对项目批复概算、费用控制目标、合同金额、实际支付额及变更、签证费用等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阶段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偏差风险进行监控、分析、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1.5负责编制项目费用月、年报、成本复盘报告,并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1.6负责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 5.2设计部门(含设计研究院、企划部门)职责 实行限额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和优化,力求达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5.3基地公司职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收费项目和标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 含义: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者的土地权属情况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进行的外业土地测量、权属调查、定界埋桩和内业面积量算、标绘宗地图、绘制各种图件等项工作而收取的业务工作经费。 收费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第二条“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变更土地登记费。在国家未作新规定之前,变更土地登记的收费办法比照〔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附表一第一项。 收费标准: 1.土地权属调查费:(1)党政机关、团体每宗地300元,2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2)企业每宗地15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60元,最高不超过60000元,开发利用国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标准为7.5元/公顷;(3)事业单位每宗地450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4)城镇居民每宗地2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10元,最高50元;(5)农村居民每宗地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农牧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不收费。

工程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措施 摘要:随着工程项目成本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成本及质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文章论述了实施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程序方法及工作原则。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建筑;施工;控制 近年来,随着施工企业企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加强成本管理,合理的费用支出已成为其增强竞争实力的重要措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资产资金运用和经营管理等变化,给建筑施工成本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具体阐述工程项目管理成本控制的方法。 1 建立成本管理信息系统 1.1 建筑企业工程技术管理 建筑企业是从事建筑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研究技术方案和技术规划等实践活动,进行系统地预测、计划、计算、分析,其目的在于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达到以最少的生产消耗取得最大的生

产成果。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首先应建立成本控制体系;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进行责任成本控制并承担成本风险。招投标工作目前,建筑市场的建筑成本管理不太完善。有的建筑企业为了得到工程项目的施工权而相互压价,导致恶性竞争。因此。探讨如何节约投标费用,进行建筑施工的总额控制,单列科目并按费用性质进行核算。 1.2 项目成本控制限制 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遵循成本最低化、全面成本控制原则、目标管理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工作,应及时掌握和经营部、财务部等其它部门和班组都应精心组织,为增收节支尽责尽职。企业的使用成本管理是提高成本管理效率,保持成本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技术,缩短验收时间,节省费用开支。编制成本计划,合理调整成本统计核算,施工企业实行有效管理需要的成本财务信息。利用成本核算子系统提供的信息不仅是费用开支的依据,而且是成本经济效益评价的依据。系统能够按照各工程当月所领用的领料单计算消耗的材料费,计算输入系统的单位工程的所有领料单,将工日数按不同的用工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按照工时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招聘100人公告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招聘100人公告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6日,是陕西省委、省政府为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解决我省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服务保障而成立的省属公益性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易地占补平衡造地、土地一级市场和建设用地开发、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土地工程科学研究及土地相关产业的开发等业务。 集团内设8个管理机构, 下辖6个子公司、7个分公司和3个参股公司;拥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团队、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五大科研平台。在土地工程研究领域的科研水平和实力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2015年9月,集团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签署了全球产业联盟计划(ILP)协议,正式成为全球产业联盟成员,未来将在集团公司建立麻省理工ILP全球(西安)创新中心。同时集团公司与长安大学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土地工程学院,又搭建了一座国内土地工程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推广的高层次平台。 集团在未来发展中将以“做强国土资源主业,做精土地工程科研,做优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主要任务,逐步成为多元化经营、跨越式发展、专业化分类、规范化管理的大型国有现代化企业集团。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特诚邀以下人才加盟: 一、招聘人数:100人(其中含长安大学定向招聘20人) 二、招聘要求: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基础扎实,踏实肯干,能很快地适应新环境,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一)具体专业要求如下: 1、测绘科学与技术类15人: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10 人;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5人。 2、农业资源利用类12人:土壤学10人,植物营养学2人。 3、土木工程类12人:岩土工程2人;市政工程4人;结构工程4人;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人。 4、农业工程类10人:农业水土工程8人;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1人;农业机械化工程1人。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8人:计算机应用技术8人。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筑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施工企业如何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这是事关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所以建筑企业应树立成本的系统管理观念,将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强调整体与全局,对企业成本管理的对象、内容、方法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研究,实现成本管理的创新,在安全、质量、工期保证的情况下,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任何管理活动都应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现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制,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结起来。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一般都是由项目经理承包或实行经济责任内部考核。不论哪种形式,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利益与风险不对等,权利与义务不对称。有的项目经理权力很大,风险却很小,项目的盈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忽视了财务成本管理的重要性,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包盈不包亏。正是由于这种弊端的存在,可能导致项目的经营者对各项成本不重视,管理不精细,甚至可能出现“黑洞”。而项目的职工由于成本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并无太大关系,也会表现出对成本漠不关心,于是成本管理就成为一句空话,项目利润目标大打折扣。 (二)忽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质量成本”分为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质量预防费用和质量检验费用等四类。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但不能因此把质量与成本对立起来。长期以来,我国施工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习惯于强调工程质量,而对工程成本关心不够,造成工程质量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质量所付出的质量成本,使经济效益不理想,企业资本积累不足;有的项目经理部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质量,虽然就单项工程而言,利润指数可能很高,但是因质量上不去,可能会增加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对企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三)忽视工程项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工期成本”是指为实现工期目标或合同工期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目标是工程项目管理三大主要目标之一,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工程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证工期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我国施工企业对工期成本的重视也不够,特别是项目经理部虽然对工期有明确的要求,但对工期与成本的关系很少进行深入研究,有时会盲目赶工期、要进度,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 (四)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扎实。总结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现象,我们可以看出,基本上的通病表现为管理体制不顺,成本的基础工作做得不够,给企业的成本计划、成本决策等管理带来困难。成本计划、成本决策的实施依赖于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成本原始记录、材料物资计量、验收管理制度等,因为这些基础工作若做得不够,则成本计划、成本决策缺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导致企业作出不当或错误的决策。一般表现在:各项定额管理、原始记录不健全;计量基础工作不到位;水、电、汽等“跑、冒、滴、漏”的现象还很严重;生产用料大手大脚;在

国土资源收费标准

国土资源收费标准 作者:awtx 时间:2014-12-12 国土资源收费标准 一、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 含义: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者的土地权属情况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进行的外业土地测量、权属调查、定界埋桩和内业面积量算、标绘宗地图、绘制各种图件等项工作而收取的业务工作经费。 收费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第二条“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变更土地登记费。在国家未作新规定之前,变更土地登记的收费办法比照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附表一第一项。 收费标准: 1.土地权属调查费:(1)党政机关、团体每宗地300元,2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2)企业每宗地15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60元,最高不超过60000元,开 (3)发利用国有农用地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标准为7.5元/公顷; 事业单位每宗地450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4)城镇居民每宗地2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10元,最高50元;(5)农村居民每宗地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农牧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不收费。 2.地籍测绘费:按照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93〕0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未取得测绘资格的单位和部门不得收费。 备注:土地变更登记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 二、耕地开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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