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住所产权(使用权) 证明

事业单位住所产权(使用权) 证明
事业单位住所产权(使用权) 证明

事业单位住所产权(使用权)证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测绘项目备案证明

测绘项目备案证明测绘项目备案 事项名称:测绘项目备案管理 事项类别: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初审工作,并负责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经初审合格的有关材料。办理机构:服务窗口 申报范围: 1 、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 、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办理依据: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所需资料: 1. 申请报告; 2.《测绘资质申请表》(标准格式网上下载)。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一式三份;单位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原因更名的还需提供申请更名报告; 3. 附件: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 法定代表人、测绘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及个人简历; c.《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所属“工作单位”和注册资格证登记单位均不是本单位的,应提供原单位已经调离的证明,或者经批准的辞去原单位工作的辞职报告复印件; d.当年单位正式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标准格式网上下载); e.经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测绘仪器检定证书; f. 单位主要测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统计表(标准格式网上下载); g.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证明文件; h.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证明文件; i. 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可以反映本单位测绘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 j. 中外合资、合作的测绘单位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k.民营测绘单位需提供本单位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l. 单位住所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或租用合同(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m.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齐全、规范并符合规定形式。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机关确定受理后,验证原件并将其退回申请单位。除《测绘资质申请表》外,其他申报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 承诺期限:自受理后分别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事项重大复杂,难以在上述时限内办结的,经市规划局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不得超过行政许可法设定的期限。

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

杭州—企业住所使用证明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的住所应当具体、明确并相对独立,且同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取得房屋使用权的期限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 (一)产权证明 企业住所的产权证明可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有共有权人的,还需要提交《共有权证》复印件。 2、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复印件。 3、建设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城镇无产权证明的商业用房,可由乡镇以上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地作为经营场地的证明。 5、出租房为有“住宿”经营范围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的,提供宾馆、饭店、招待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房屋性质属军产的,则提供部队房管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7、房屋性质属武警部队的,则提供武警部队颁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二)使用证明 企业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方应是企业);若属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2、属企业无偿提供给分支机构使用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房屋产权属股东(投资人)所有,由股东(投资人)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投资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三)住所文件不一致的佐证 若房屋的“产权证明”标示的地址、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应提交下列之一的证明文件: 1、前述“产权证明”的地名若与实际地名不符,则应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地名办的证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时必须注明原地名)。 2、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出具房屋无偿使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若与前述房屋“产权证明”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则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证明。 3、若实际地址不变,只是更换了门牌号码的,只需提供地名办的证明。(四)配套用房 若房屋的产权属社区配套用房的,则另应提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房屋属服务或活动用房的证明。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社区办公用房及车库等政府规定不得作为经营用房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若房屋的产权属物业经营用房的,则另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物业管理用房交付证明。 (五)一址多照 若申请一址多照,则限于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面积较大且可以分割,分割后有自己独立出入口的房间,提交房东、入驻企业确认独立分割的房产证平面图及该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查看样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 2.单位名称: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 3.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送达纸质申请书的日期。 4.住所:本单位所在地的省、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5.举办单位:举办单位的全称;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指所有发起单位名称。 6.经费来源:按照本单位经费来源情况,选择“财政补助”或“非财政补助”。网上填报“补充经费来源”栏时,国家机关举办事业单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文件选填“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选填“财政补助”或“自收自支”。 7.开办资金:填写举办单位确认用于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资产数额。 8.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名称及账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9.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文件的文号。

10.执业许可证书: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职业技能鉴定等)的,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名称及批准文号(证书号)。 11.机构规格: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2.人员编制: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填写批准的编制数额;非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 13.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14.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 15.分支机构简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6.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业务范围的界定。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00字。 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主要职责任务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需简明反映该单位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目的。 17.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18.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签署意见并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事业单位年检需提交材料》

《事业单位年检需提交材料》 1、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xx年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包括结账前及结账后) 4、xx年底银行余额对账单。 5、固定资产往来明细表。 6、审计报告收费500元。 第二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否则我办将 第三篇: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设立(备案)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设立(备案)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需贴法定代表人近期免冠照片);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住所(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证明:兹有坐落于长沙市望城区 房屋,面积玉米,该房屋暂未办(已办)房产证,不属于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不属于危房,不在征拆范围内,不在长沙市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内,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租赁给作为(企业)的住所使用。 长沙市望城区社区(村委会) (盖章) 20 年月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 3、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关于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存在污染、扰民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诺书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末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年月日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

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格式

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范例 1.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相干变更证明。 2. 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顺次办理. 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够了。 但是,题目就是: 1.这屋子的产权名字是否是公司的名字?假如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这屋子是否是属于住宅性质的? 假如是贸易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能够生效了!另外,假如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往,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弄定他了! 祝你好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干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分(举行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住所证明的基本格式: 住所证明 XXXX(主管部分名称)所属的XXXX (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XXXX。房屋总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为(该单位自有房产/该单位租赁房产/我单位无偿提供给该单位使用)。 (主管部分房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拟设立企业名称 北京领先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县)_____路___号院___号楼____室(门牌号) 房屋提供者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给个体工商户使用

2020年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说明

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说明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相关变更证明。 2.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 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是: 1.这房子的产权名字是不是公司的名字?如果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这房子是不是属于住宅性质的?如果是商业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可以生效了!另外,如果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去,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搞定他了! 祝你好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住所证明的基本格式: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常见问题解答(2019年版)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2019年版) 为方便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我们结合事业单位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省编办《关于对省直事业单位和部分中直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皖编办〔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公布供各单位参考使用。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在五年有效,是否还要每年报送年度报告? 事业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于每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证书有效期内只需报送年度报告,除变更登记、证书补领等情况外不换证。 2、报送年度报告在内容要求及报送方式上有无变化? 如无特殊要求,每年年度报告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所需提交的材料及填写要求不变,仍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上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等全部材料。事业单位只需通过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注意:不是“安徽事业单位在线”网站)首页的“事业单位法人用户登录”(左上角绿色按钮)上传年度报告。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纸质材料自行留存备查即可。 3、年度报告应报送哪些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一年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拍照或扫描)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正式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表格说明见下页) 此表根据《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制定,其原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9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赣州市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 第四条住所是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市场主体的法定地址,是市场主体的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 经营场所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五条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同在一起的,只登记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允许市场主体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备案文本,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己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念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 (二)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 (三)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拥有独立财产或经费的各类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面向社会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 本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过程 第一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事业登记管理局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的材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作出是否接受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在15个工作日依法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到事业登记管理局领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所需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 __复印件或者其他 __明文件;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住所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用证明。) (九)事业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帐户号的备案文件; (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 单位,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事业 单位,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和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 印迹; (四)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工商局有一份“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空白文件的。上面就有一栏是这个。 第一栏是 公司(企业)名称 第二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第三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 第三栏具体内容如下: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备注:在最下面的那一栏“出具证明须知”里的规定: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 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4月

第一部分:宜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 一、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https://www.360docs.net/doc/078884040.html,);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设立登记”链接,进入登录页面,进行用户注册(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申请设立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二)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年度报告: 采用二维码登录: 1、访问“事业单位在线”( https://www.360docs.net/doc/078884040.html,); 2、点击界面左侧上方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链接,打开后点击“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申请证书补领、申请年度报告)”链接,进入登录页面; 3、登录方式选择“图片登录”,点击“浏览”打开浏览窗口,找到电子图片文件所在的目录,并选中电子图片文件后点击“打开”,粘贴二维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后,进入“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领或者办理年度报告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三)二维码发放(由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1、新设立事业单位(未使用光盘)二维码发放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图片密码管理”。 (2)右侧显示“已绑定图片”、“未绑定图片”两个单选框,选择“未绑定图片”按钮。如果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名单,则按钮右侧会出现“创建”按钮,点击后将自动给本级登记管理分配图片(一旦创建成功,该按钮将不再可见,直到有新设立或光盘解绑的事业单位出现)。 (3)点击创建成功后,提供“绑定”操作按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具体事业单位,点击指定事业单位后的“绑定”按钮,将出现绑定确认提示界面,点击“是”将绑定该事业单位。 (4)图片绑定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切换到“已绑定单位图片”并显示该单位的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将图片保存至本地,然后发送邮件或当面用U盘拷贝给事业单位用户。 2、已绑定光盘的事业单位二维码发放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端),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光盘密码管理”,输入查询条件找到具体事业单位,然后点击“解除绑定”,解除光盘绑定。 (2)进入“图片密码管理”界面,选择“未绑定单位图片”,点击创建按扭,输入单位账号查到具体事业单位,进行图片绑定操作。 - 2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1.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__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 备案申请表》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__ 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__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__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__明,是《居民__ 》或者《临时居民__》。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相关变更证明。 2. 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 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 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是: 1. 这房子的产权名字是不是公司的名字? 如果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 这房子是不是属于住宅性质的? 如果是商业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 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 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可以生效了! 另外,如果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去,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搞定他了!

祝你好运! 1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__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 、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 、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__ 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励志天下)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条件

申请工作居住证政策解答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

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 提交注意事项 一、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年度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如实、规范填写: (一)法人登记事项。反映的是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核准的相关事项。原则上,监管信息系统中该内容是自动显示的。 (二)人员编制。填写上年末和本年度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应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填写,未核定的填写0,内部调剂的按实际调剂到位的数额填写,没有调剂到位的填写0。 (三)从业人员。填写上年末和本年度单位的实际从业人数。从业人员是指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正式职工,一般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组成,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当年度是否认真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业务。 根据情形不同,应分别填写: 1、当年度进行了设立登记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设

立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2、当年度进行了变更登记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填写办理的变更事项,如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等)变更登记。 3、当年度进行了证书补领的,应填写:XXXX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证书补领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4、参加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应填写:2013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年度检验的规定,按时参加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且年检合格。 5、当年度办理过以上多项登记管理业务的,应填写:XXXX 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填写相关登记管理业务,如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或年度检验)。 (五)业务开展情况。填写当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已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六)资产损益情况。根据本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收入

设立登记规范指引

设立登记规范指引 目录 1.办理依据 2.申请条件 3.申请材料 4.申请材料要求 5.操作步骤 5.1登陆“扬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5.2登陆“事业单件年检” 5.3进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陆”窗口 5.4进入“申请设立登记” 5.5 进入“注册”界面 5.6进行注册 5.7添加证明材料 5.8拍照上传图片 5.9图片压缩 6.填写说明 7.1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7.2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示范文本 7.3开办资金确认及经费来源证明(设立登记模板)7.4住所使用权证明(设立登记模板) 正文

一、办理依据: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七、八、九、十四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等相关规定。 受理和决定机构。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登记对象。事业单位,即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二、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3)有稳定的场所; (4)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5)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编办发的文只需提供发文编号);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副职主持工作的,必须有文或证明(主管部门盖章);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住所证明; (8)开办资金确认及经费来源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业务范围中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需提交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主体资格证明

主体资格证明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市工商管理局高新分局: 特此证明 2014-1-11 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或下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填写,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指南 1、投资各方签字、盖章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2、投资各方的主体资格证明(中方股东(发起人)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收藏好范文,请便下次访问:)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公司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外商独资公司或外方控股公司;使用外方股东(发起人)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4、公司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5、公司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提示:以上提交文(证)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文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或由翻译人签字。 第三步: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或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到审批机构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许可的,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填报实例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填报实例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 证明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2898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Certificate of residence of public institution

关于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1.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行驶证. (四)相关变更证明。 2. 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 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是: 1.这房子的产权名字是不是公司的名字?如果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这房子是不是属于住宅性质的? 如果是商业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可以生效了!另外,如果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去,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搞定他了! 祝你好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励志天下) (2)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住所证明的基本格式: 住所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作为企业办公住所问题 (一)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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