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各类常见经济合同审核要点

各类常见经济合同审核要点

赠送权威人士发布的《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指南》附后

常见合同的审核范围及重点予以说明,供相关审核人员参考。

1生产采购类:

1.1生产采购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合同:

(备注:上表中年度采购框架协议、设备采购合同日常审核中不可长期授权。)

1.2物料采购类合同:

1.2.1年度框架协议及日常采购合同:

(备注:对于年度框架采购协议需提供经审批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等签批文件。日常采购合同需提交经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单》等文件。上表中财务部门含有结算部门,下同。)

1.2.2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无论是采购还是对外委托加工都需要在采购、委外加工合同中或单独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保证条款。质量保证协议出采购部门、法务和财务进行例行审核外,品控部门还需从专业角度参与审核:

1.2.3采购业务如涉及保密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相应的保密协议的审核应关注以下方面:

1.3设备采购类合同:

(备注:对于设备采购合同,日常审核中应禁止长期审批授权。)

2产品销售类:

2.1产品销售类合同涉及产品销售合同(含**商品材销售长约)、产品质保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等。

2.2产品销售类合同:

2.3对于涉及签订品质保证协议或者售后协议,业务、法务和财务进行例行审核外,品控或售后服务部门还需从专业角度审核:

3工程施工类合同

3.1工程施工类合同主要涉及下列合同:

(备注:日常审核中,除咨询服务类合同及零星工程类合同外,其余合同应禁止长期审批授权。)

3.2基建类合同一般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涉及专业性强,风险较大。对于此类合同,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合同正文通用条款逐一审核,涉及语句定义和合同文件、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与争议、其他。除通用条款的审查外,还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需要、项目具体情况看是否有特殊的控制措施已经在合同中予以了反映。

此类合同在项目公司审核后,还需上报集团采购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及法务部门予以审核。财务和法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商务条款、法务条款进行例行审核外,工程管理部主要进行规范性和技术性方面的审核。集团工程管理部针对工程施工类合同,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备注:此类合同提交集团审核时,需同时提交前期已审核通过的项目策划及招评标文件。)

4其他业务类合同

4.1其他业务类合同涉及物流运输合同、仓储租赁合同、运输保险协议、委托加工合同、模具制造合同、印刷服务合同、工程改造/施工合同(生产性)、维修保养配件采购合同等。部分合同的审核范围及重点举例如下。

4.2物流运输合同:

4.2对于运输保险协议:

4.3委托加工协议:

4.4工程施工及改造合同(生产性质):

5财务金融类合同

5.1财务金融类合同涉及:融资合同(银行借款合同)、银行理财业务合同(保理、贴现等)、委托贷款合同、债权债务重组合同、资产转让合同、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等。日常审核中,此类合同应禁止长期审批授权。

5.2财务金融类合同审核,主要由融资部门、结算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交叉审核合同业务条款,法务审核合同合法合规性。各部门审核中主要应关注:

经济合同法律审核指南

一、目的:

(一)确保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二)从源头上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纠纷;

(三)发生纠纷和争议时从合同上尽可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审核要点:

(一)审“主体”,审对方又看己方,甚至涉及的第三人,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备特定的专业资质和专门许可,还可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和履约能力调查等;

(二)审“方式”,审合同是否需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建设工程发包、市政特许经营、国有资产转让、上市公司收购和政府采购等都可能涉及特殊的签订方式。

(三)审“意思”,审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防止信息传递发生的扭曲或衰竭,要了解合同当事人的最真实的想法,能否满足当事人交易需求,看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是否失真;

(四)审“标的”,审交易标的是否合法,交易标的的交易是否处于受限状态,对标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引用是否到位,尤其是对标的定性分析和定量描述是否全面、精准;

(五)审“支付”,审核支付方式是货币支付还是以物易物,以及单价、总价、价格构成、支付方式、支付步骤、支付期限、账户等是否明确;

(六)审“财税”,合同与税法直接挂钩,税收是合同的成本之一,应当充分评估合同的约定和履行对合同税收的影响;

(七)审“时空”,审核合同履行中支付、给付等时间上的要求(起止、阶段、期限、期日)是否明确,时间衔接是否无冲突,是否符合

法定的期限要求,履行的标的物所在地、提货地、送货地、路线、空间界限或范围是否明确;

(八)审“权利”,审权利是否合理对等无遗漏,尤其是关注是否存在主要权利被对方排除,看有关弃权或豁免条款是否适当,是否遗漏重要关键的权利等;

(九)审“义务”,审义务和责任是否合理对等或无遗漏,尤其是关注义务是否为彼此接受,是否存在责任不合理排除和责任不合理加重的情形,是否遗漏重要的义务和责任,不可抗力条款是否范围适当或公平等;

(十)审“框架”,审合同框架是否对交易主体、内容、方式等进行锁定、交易可能现象的预测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致命的结构遗漏,合同之间或条款之间、章节之间是否协调一致;

(十一)审“特殊”,审核其中的除外条款、例外情形是否严谨,保证、抵押、质押等条款是否严谨,保密、知识产权等特殊条款是否有遗漏,是否存在垄断、不正当竞争或变相商业贿赂,是否违反银行、证券、信托等的特殊监管政策;

(十二)审“风险”,审合同存在哪些风险,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或不可控制的风险,看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能否奏效;

(十三)审“纠纷”,审核潜在的纠纷预测是否全面,违约责任是否对应潜在的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是否可操作,是否足以挽回损失,纠纷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关于诉讼或仲裁管辖的约定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

(十四)审“手续”,合同签订是否取得应有的行政许可、登记或者备案,合同的签订是否按照章程的要求经有关决策机构同意,签字、盖章是否完备,协助、条件提供、交接验收手续是否明晰,授权人签名、授权书内容等是否完整有效;

(十五)审“效力”,看合同整体上能否保证其有效性,合同的效力所附带的期限和条件是否适当;

(十六)审“涉外”,涉外合同往往涉及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需要特别留意和特殊处理;

(十七)审“关联”,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情形,属于关联交易的是否符合关联交易的限制,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交易是否符合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等;

(十八)审“文字”,合同用语要体现专业性和严谨性,审查是否使用确切的词语,数字是否精确,是否有错别字,字句是否有歧义,文本是否美观简洁。

三、审核方法:

(一)事前沟通

审核合同之前,法律顾问应当了解所审合同涉及的业务情况,即合同的签订背景。具体而言包括:

1、合同的签订目的;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市场地位;

3、合同达成的难点。

以上题目,待审合同文本本身无法正确体现,往往需要与合同经

办人沟通后才能明确。而在明确上述内容之前,切不可主观臆断,单凭经验对合同文本的制作目的和所体现的交易状况给予太多评价,防止出现风险确定不当,或制造出更大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点分析

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风险点,而即便是同一类合同在具体到个体业务中也往往风险点和风险程度也大相径庭。产生上述题目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各类交易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其风险也不可能完全相同;

2、同一类交易,由于交易主体履行能力,业务状况等方面的原因也往往凸显出不同的风险状态。

在对合同签订背景做认真的事前沟通后,就要全面分析合同的风险点。首先对合同进行归类定性,从而确定其一般风险,而后根据该交易的交易背景确定其风险真正所在。由此也可以看出,合同审核者平时要对各类合同的一般风险点信手拈来,然后在具体个案中才能结合合同的签订背景对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否则,在合同审核中极轻易顾此失彼,让风险从审核者眼皮底下逃脱监控。

(三)合同的总体性审核

1、首先应审查合同的合法性,避免企业签订本身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可能无效的合同或者本身违法的合同。

2、审查合同结构和基本条款。审查合同结构是否合理、清晰,合同的基本条款是否齐全、充实。

(四)合同条款逐项审核

1、标题

合同标题应当与合同内容所体现的合同性质相一致,使得双方对合同的性质明确无误。此外,合同标题的正确适用还有利于在事后的其他相关合同中引用。

在合同中,为合同条款适当添加小标题有利于清楚表述合同文意,使合同层次更加明了。

2、签约主体

合同主体是合同的最基本内容,保证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为合法主体。因此在审阅合同文本时,要首先查看合同对方的主体合法性问题,是否有签约资格,以避免错误签约;其次看合同主体的名称是否准确齐全无误,是否具有唯一性。

对于法律规定签约主体应当具备某种法定资格的,应当查验该主体的相应资格证书。而查验任何一种主体资格性证书都应当关注以下几点:1)证书名称是否与法律规定的完全一致。

2)证书持有人是否与签订主体名称完全一致

3)签订主体获得该证书的年限及注册号码应予以关注。前者可以看出该签订主体的持证年限,从而作为判定其业务情况的一个角度,后者可以用来查验证书的真伪。

4)鉴别真伪。对于营业执照的查验,除查验真伪及是否与签订主体一致外,还应关注签订主体的经营范围,本合同涉及的交易是否在其经营范围内。尤其签约主体假如经营的是国家规定的限制经营类产品,营业执照应当有所体现。

5)注意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进行审查。一个组织的资信能力是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要因素,一个规模较大、信誉良好、业绩出色的组织同样有可能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而影响其具体项目的操作,从而可能造成缔约方的损失,轻则延误履行期限,重则违约不能履行。因此,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项目或者较大额度的采购等合同,一般要求对方出具履约保证金函,这样才能从资信上促进对方积极履约。另外在后期质量保证期内,要求对方出具质保金保函也是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一般只适用于较大工程项目,涉及金额较多。另外,过往业绩和人员素质也是缔约目的实现的保障之一,对业绩和人员的资料审查应该列入合同关键审查项目之一。

6)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

3、“鉴于”条款

“鉴于”条款的存在意义在于体现合同的签订目的、以及双方当事人基于对某项事实的认知等背景而签订的某合同。其本身往往不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一般不将其作为界分权利义务的根据。但是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条款所提供的合同签订在没有其他证据足以反证的情况下,是给予认可的。当纠纷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该条款证实自己的合同签订目的以及合同签订时的事实认知,从而给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合同的解除、撤销、合同预期利益的确定等方面提供依据。因此,法律顾问应根据上述意义,重点审核该条款内容是否符合其存在意义。

4、合同标的

合同的标的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合同的标的是最能体现缔约目的、合同性质的核心内容,在合同中最好要单独写明“合同标的”这样一条内容,以便让人一看便知合同的大概内容;从法律功用角度讲,通过“合同标的”条款还能够更好地界定合同的性质。对“合同标的”的描述务必要达到“准确、简练、清晰”的标准要求,切忌含混不清。

5、权利、义务条款

1)合同条款并非一定要设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条款。假如其他条款中已经将具体权利义务列述清楚,没有必要再对基本权利义务作出繁琐规定,更何况合同法本身对于各类合同确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已经做了基本规定。

2)规定权利义务条款时,权利条款和义务条款应当分开列述,不要混合在一起,如此轻易导致权利义务题目表述不清,甚至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3)主要措辞,“权利”“义务”“责任”词语要正确适用。

6、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主要指合同业务所涉及的内容,例如产品计量单位、价格、适用的质量标准、产品型号等等。对于商务条款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向合同经办人提出建议明确相应内容的建议,防止因该类条款的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

7、关注“风险转移点”

风险转移点实际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某种行为可以产生某类权利义务的发生点。如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标的完成(运输)方式、保险、付款方式、支付时间、质量保证等。第一要关注的是各风险点是否表述明确,第二风险点的设置是否有利于己方。

8、生效条款

合同的生效条款,一般在合同文本的末尾予以规定。对于合同的生效条款要明确规定,防止出现合同生效题目的争议;另外,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否公道也是应当关注的重点。脱离交易实际或其他不公道的生效条款会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或者产生其他不可猜测的法律风险。

9、合同变更

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合同订立后的变更可能。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工程变更和不可抗力发生的机率非常高,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哪一方承担是一个需要严格界定,又没有相关统一标准的,容易产生纠纷的内容之一,因此对其进行周密的预计和进行详细的约定有利于降低合同的履行风险。

目前合同变更条款已经引起合同经办者的重视,在合同文本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变更合同。”的条款。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书面形式变更的合同有很多种,例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原合同的变更都可以称之为书面变更原合同,无疑最稳妥的合同变更方式是双方通过补充协议书的形式对原合同进行变更。

10、细节

1)数字。数字表述要留有大写的空格。

2)约定采用外币的,应留意约定货币基准日。

3)合同中的称谓应当一致。

4)合同标识在合同中的使用应尽量减少。己方出具的合同,假如带有合同标识,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该合同是由己方出具的格式合同。而法律对格式合同做出了诸多不利于己方的规定。所以合同文本应尽量不要使用本公司合同标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扣划”题目。

合同中假如约定了扣留对方某项资金的约定,应当同时约定扣留的该笔款项的具体用途。同样的道理,假如约定了货物的扣留,应当明确该扣留物的扣留归属及法律性质。实际上一般都是将扣留的钱物作为对方违约后给己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但是假如在合同中不予以明确极轻易产生与“留置”“押金”等法律概念的混淆。

6)时间点

涉及合同履行的各类行为,应尽可能的约定明确的时间段或者时间点。具体选择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但是假如对时间不予明确,在合同的履行中就容易导致各种履行迟延方面的无谓争议,或者诉求无根据的情况发生。

7)合同的页码。

合同文本应当标注页码,同时最好在每页上都标注“共x页”。

11、争议解决方式

(完整word版)合同审核要点简析

合同审核要点简析 春秋战国时代有位名医叫扁鹊,任何疑难杂症到了他手里都能被治好。魏文王曾问扁鹊:“你家兄弟三人,均精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高呢?”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大哥治病,是治于病情发作之前。他在我们一家人还没有显出得病症状的时候,就能发现蛛丝马迹,及时地把病根铲除,所以他的医术再高,名气也传不出去,只有我们家里人才知道;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他总在患者刚刚发病就能及时发现并对症下药,使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大家都知道他能把小病治好,所以他在我们村子里小有名气;而我治病,是治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 扁鹊又说:“我只会在病人病情恶化后把大病治好,从本质的效果来看,远没有大哥和二哥的医术好,因为我并没有及时地发现病人身体的不协调,或者病人还处在小病状态时,就把病治好,病人已经经受了许多的痛苦,自己虽名振天下却对保护病人健康贡献最小。” 打官司是事后救济措施,事后救济的成本和风险要比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成本高得多,比如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执行风险等等。 本合同要点简析以买卖合同(“合同之母”)的结构,分合同首部、正文、附则、附件、尾部、签订时注意事项等六部分进行

简要分析。 对于合同的修改工作,可以建立四个文件夹,包括原稿夹、修改稿夹(可有多个)、发送稿夹(可有多个)、签署稿夹,以杜绝后一稿覆盖前一稿。 ★:重点审核对象 一、合同首部 (一)审“性质”★ 审核合同性质是否界定准确。合同名称应与合同正文内容相一致。 如果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可以命名为“协议书”、“合作协议”或“合同书”、“合作合同”等;如果属于有名合同或者合同中的某些关键字词能够起到确定合同性质作用的,可在合同的“名称”中恰当加入这个关键字词,以体现合同的性质。 注意:有时一份合同书中可能包含多个法律(合同)关系,需要留意并区分审核。 (二)审“编号” 对于使用我方模板的,对合同进行编号,有利于我方对合同进行归档处理,有利于该合同在别的合同、文书中的引用等。 (三)审“主体”★ 审核我方、对方及可能涉及的第三人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专业资质或专门许可(特殊行业),并核查合同主体的年检情况、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

各类常见经济合同审核要点.docx

常见合同的审核范围及重点予以说明,供相关审核人员参考。 1生产采购类: 1.1生产采购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合同: (备注:上表中年度采购框架协议、设备采购合同日常审核中不可长期授权。) 1.2物料采购类合同: 1.2.1年度框架协议及日常采购合同: (备注:对于年度框架采购协议需提供经审批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等签批文件。日常采购合同需提交经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单》等文件。上表中财务部门

含有结算部门,下同。) 1.2.2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无论是采购还是对外委托加工都需要在采购、委外加工合同中或单独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保证条款。质量保证协议出采购部门、法务和财务进行例行审核外,品控部门还需从专业角度参与审核: 1.2.3采购业务如涉及保密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相应的保密协议的审核应关注以下方面: (备注:对于设备采购合同,日常审核中应禁止长期审批授权。) 2产品销售类: 2.1产品销售类合同涉及产品销售合同(含**商品材销售长约)、产品质保协议、

售后服务协议等。 2.2产品销售类合同: 2.3对于涉及签订品质保证协议或者售后协议,业务、法务和财务进行例行审核外,品控或售后服务部门还需从专业角度审核: 3工程施工类合同 3.1工程施工类合同主要涉及下列合同: (备注:日常审核中,除咨询服务类合同及零星工程类合同外,其余合同应禁止长期审批授权。) 3.2基建类合同一般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涉及专业性强,风险较大。对于

此类合同,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项目实施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合同正文通用条款逐一审核,涉及语句定义和合同文件、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与争议、其他。除通用条款的审查外,还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需要、项目具体情况看是否有特殊的控制措施已经在合同中予以了反映。 此类合同在项目公司审核后,还需上报集团采购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及法务部门予以审核。财务和法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商务条款、法务条款进行例行审核外,工程管理部主要进行规范性和技术性方面的审核。集团工程管理部针对工程施工类合同,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备注:此类合同提交集团审核时,需同时提交前期已审核通过的项目策划及招评标文件。) 4其他业务类合同 4.1其他业务类合同涉及物流运输合同、仓储租赁合同、运输保险协议、委托加工合同、模具制造合同、印刷服务合同、工程改造/施工合同(生产性)、维修保养配件采购合同等。部分合同的审核范围及重点举例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一、2018年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3.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 3.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 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广告投放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广告投放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审查合同费用及结算方式,应约定活楚明确。 2、审查投放广告具体内容确认方式,一般约定经广告发布单位审查同意后才可发 布。 3、发生广告延误投放、误放、漏放后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一般约定采用补播的 方式或缺一罚多的补播方式,具体方式可根据广告发布单位发现或被发现上述情况后约定。 4、其他条款可根据双方情况,具体约定,一般无固定格式。

[示范文本]: 广告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甲方标准厂房项目的广告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说明 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提供以下广告服务: 1.企业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 媒体计划及媒体投放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条件及规格,在合同期限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3.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4.向乙方提供广告内容及必要的公司资料。 5.对广告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 6.甲方所支付的款项仅限于本合同所列明的金额,甲方有权拒绝任何未在本合同中列明的费用(见本合同第五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详见附件)。 2.及时提供收款发票。 3.依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制作广告的内容,并在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投放。 4.乙方有权核对甲方的广告内容,依照广告管理条例核对有关证明,如有不符不予发布,但乙方对广告的任何删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 5.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甲方委托的企业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工作。 6.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内容,在东方商厦顶楼电子显示屏上连续投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签约后,本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履行各项条款,任何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若确有一方遇有不可抵抗的客观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需提前30天提出并经双 方同意方可解除。 五、费用 1.VI系统手册设计及制作万元人民币 2.媒体计划及媒体投放万元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 本合同分三次付款。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

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审查哪些要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审查哪些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大量存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不少。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比事后解决纠纷更重要。签订一份好的租赁合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本文将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审查要点。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至少一式两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持一份。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企业签合同财务应审核的五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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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合同,财务应审核的五大要点 企业财务通常被要求参与合同签署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加入财务会签环节。但与企业法务部门的全面性审核不同,财务审核侧重于对合同中涉财条款的审查与核对,具体来讲需要关注以下五大要点。 一、对合同金额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正文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对于框架合同要留意框架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金额上限等。 二、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业规定对于设备类、物资类采购原则上不进行预付款,并按执行进度分批次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比例依据合作商信用等级确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应经过管理层特殊审批后方可进行。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如企业明确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除总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等情形外,合同正文中涉及的收款方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 三、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

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以及包含的税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应通过“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方式进行。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事业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则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报账;合作内容为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广告、宣传、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则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规税控发票。 四、对特殊事项的审核 对租赁类合同,需判断租赁形式是否符合企业资产管理规范,比如某些企业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性租赁;对于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设备,不得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资产;对经营性租赁方式在经济上应具备可行性。 关联交易类合同应审核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额度是否符合企业规定;属于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是否在年度剩余关联交易额度以内。 捐赠、赞助类合同应重点审核交易的涉税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扣除要求,非广告性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涉及押金或保证金条款的合同,应审核押金或保证金收据的开具方式。 五、对印花税的处理 除以上审核内容以外,企业合同财务审核人员一般还负责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工作。根据合同业务性质、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的印花税税目。对于一些特殊项目,还需要出具审核意见,比如对于租赁合同,在合同审批意见中加入“经审核,该合同为经营租赁合同” 等。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1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 大家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逻辑起点,也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代表不同的主体(比如代表甲方还是乙方),意味着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 2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商业逻辑 合同是什么,站在老板的角度,合同就是利益,就是钱;站在律师或者法务的角度,合同是用法律的语言对商业安排进行更为逻辑和规范的表述。每一类合同代表着不同的商业逻辑,也就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条款。 比如,投资协议是叙述投资人之间以及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一个定位,可以极大的让审核者去把握这类合同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核心条款,如投资的金额、投资人的权益占比、投资的前提条件、投资的承诺与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等条款几乎必不可少。 如果是章程呢,虽然也是投资人之间签署,但是它更倾向于投资人之间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等内部运营关系的安排,因此会

有不同的条款安排。 了解了合同的商业逻辑,剩下的就是根据各方谈判的情况,用法律的语言和方式进行逐一呈现和表述,就不会出边。 3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 如果弄清合同的商业逻辑更多关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那么弄清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则是为了更好的根据每一份合同的特殊商业背景和谈判的情况来调整合同,使之更符合各方的商业诉求。 每一份合同都有自己特殊的商业背景。比如,什么样的客户,什么样的参与方,什么样的负责人,什么样的商业安排,他们是怎么谈的,在哪些要点上达成了一致等等。 我要说的是,客户邮件上所展现的信息永远会比实际发生的情况缺失很多重要信息。因此,既要认真看客户发来的邮件,也不能完全只依赖邮件闷头干活。当感觉对背景不了解或不清晰时,务必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商业背景,非常有助于审核者对整个项目的把握和了解,有助于增强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和商业感觉,从而有助于合同审核。 4务必弄清楚合同架构 审阅合同的最常见问题之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容易迷失在条款的汪洋大海中,前后脱节,条款重复,甚至条款

(整理版)审查合同时应当加以注意的审核合同要点

合同审核“八大要点” 一、审主体 签约过程中,公司往往更重视合同内容,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因此,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要严格审查: 1、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 2、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 3、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能够顺利履行合同。 二、审内容 1、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误解或显失公平等等。 2、看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主要条款。

3、最限度地为公司争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对我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衡量,当然是争取更多权利而尽可能地减少义务,并且,对我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要规定相对较轻的违约责任;对对方条款的审查,则恰恰相反,不过,凡事都要有个限度,合同条款还是要建立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否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导致被撤销的。 详述合同重要条款的要求(如标的、付款方式、数量、签订地、工期、交货时间及地点、上线、初验、终验等) (1)合同清单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合同清单的单项金额不等于清单总金额——必须更改; (2)工期、交货时间、地点/目的地及接收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等空白——不得空白,必须填全,并且不得有误。(ISO9000要求) (3)合同内未约定验收期限、验收标准——必须增加。如未增加存在的法律风险:项目完成后局方一直不验收,或者以未验收为理由不支付相应款项。(4)验收标准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什么标准来验收,如约定为双方按合同及需求说明书要求来验收。 (5)合同内的签订日期、签字日期与合同中的相关联日期产生冲突(如合同签订日期为10-9-21,交货日期为10-8-16,交货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冲突)——必须更改(ISO9000要求) (6)清单无单价、数量;我方——必须更改。如未更改存在的法律风险:供货时无法确认供货是否符合要求,容易出现纠纷,且出现纠纷时无明确判定标准,对我方不利。 三、审权限 很多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

采购合同审核要点

采购合同审核要点 篇一: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摘要: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 【合同审查】谈采购合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自年初以来,全国烟草行业按照国家局“三项检查”工作的部署,本着“查改并举、完善制度”的原则,从“制度、决策、运作、监督”的四个环节入手,开展了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三项检查”自查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对物资采购合同审查方面,很多单位不了解合同由谁来审查、审查哪些内容以及怎样审查等,今天笔者和大家共同来探讨一下。 大家知道,合同在物资采购等所有经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尤为重要。 合同审查的主体 由法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物资采购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决策依据。包括决定采购项目的上级批复;党组(党委)会议、局长(总经理)办公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审查项目招投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烟草行业招投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XX]127号),法规部门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法规部门重点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一是审查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投标企业资格。三是招投标的法律程序。四是审查评标是否严格按招标文件评审。 对招标准备阶段的监督。项目的审批是否按照程序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采购项目是否经过审批,经费是否列入预算;招标形式是否与批准确定的形式相符;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经过比选等必要的程序;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含有刻意设定的不合理排他条款,是否经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招标文件及其评分细则是否按程序进行研究并经过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对外发布前是否经过了立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对招标项目编制的工程概算,是否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论证和评估;属于基建技改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约定双方要建立共管帐户、履约保证金,以及明确材料共管机制。 对开标阶段的监督。拟定的开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

合同审核流程与审核表

企业合同审核流程 为规范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企业合同审核流程要求如下: 1、凡属公司生产经营合同(除当期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的零星采购业务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2、合同分类:(1)投资合同、融资合同(2)施工合同(3)分包合同(4)采购合同(5)租赁合同(6)内部承包合同(7)其他合同 3、公司必须组织合同评审,经过洽谈、修改、完善,努力改善合同条件。要求各部门参加、主管领导审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总经理审批。 4、合同评审程序 拟定合同要点并交底—>公司(分公司)公司(分公司)各部门评审(—>分公司将合同及评审意见报公司—>公司各部门评审)—>主管副经理评审—>公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整理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反馈—>公司(分公司)修改合同—>合同洽谈—>洽谈情况及时反馈公司—>最终合同报公司签署意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禁止未经公司进行合同要点审查、交底自行与业主洽谈合同形成正式合同文件后报公司评审的行为;禁止未按公司要求评审合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习惯经济、法律责任。 6、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经济类函件需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出。 7、合同评审的基础资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基础资料:发包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分包或供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招投标文件及询标、评标资料、往来函件等相关资料;成本及效益分析;资金计划及筹措说明(垫资及资金投入较大时需提供此说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评审意见。 8、一般情况下,合同评审时间为自收到评审文件起72小时内完成,加急合同评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合同评审人员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不得以口头代替或只签名不表意见。

合同审核要点总结—25个常见重点问题培训资料

订立合同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和常见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16个审查要点和9个常见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合同履行中容易发生争议和纠纷,风险相对较大。对房屋租赁合同审查,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审查要点] 一、对出租主体的审查 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对方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审查合同时要注意查看合同所附资料中是否有出租人的上述权属证书(各地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名称可能稍有不同,以上名称供参考),主要是看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是否有共有权人及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设立抵押权、是否已经进行其他处分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如果出租人非产权人,而是承租后再转租,还应审核产权人书面同意出租人转租的文件(如属多次转租,应逐次审核前手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文件直至产权人),相关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二、审查合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如承租的房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承租违法建筑等。 三、租赁标的物的准确描述 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房屋所处的准确位置(如门牌号)以及租赁物的概要情况,如承租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楼层等,最好附图说明。 此外,要对租赁物作完整描述,如“不仅包括房屋且包括其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已具备的空调、水、电、供暖设备及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共用面积等)”。 四、租赁标的物用途 在租赁房屋前,应首先核实租赁房屋房产证上所载的用途,做到租赁协议上约定的用途不与规定用途相冲突。 如果房产证上记载用途为住宅,则对于经营用房的承租原则上不予考虑。同时应审查是否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如用于营业、办公或仓储等。

【审核要点】企业签合同会计必须审核的五大要点

【审核要点】企业签合同,会计必须审核的五大要点! 有会计问到,可以教教怎么审核合同不?当然可以啊!企业财务通常被要求参与合同签署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加入财务会签环节。但与企业法务部门的全面性审核不同,财务审核侧重于对合同中涉财条款的审查与核对,具体来讲需要关注以下五大要点。 1对合同金额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正文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对于框架合同要留意框架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金额上限等。 2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业规定对于设备类、物资类采购原则上不进行预付款,并按执行进度分批次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比例依据合作商信用等级确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应经过管理层特殊审批后方可进行。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如企业明确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除总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等情形外,合同正文中涉及的收款方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 3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以及包含的税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应通过“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方式进行。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事业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则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报账;合作内容为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广告、宣传、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则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规税控发票。 4对特殊事项的审核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本人总结审查合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如下,和大家一同交流学 习。第一节、第二节简单引出合同审查目的和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三节重点阐述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第一节合同审查的目的 达到交易目的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二节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鉴于条款 二、合同目的和范围 三、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保证履约条款 四、结算、支付条款 五、知识产权条款 六、保密条款 七、违约责任条款 八、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 九、争议解决条款 十、法律适用条款 合同期限条款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 十三、通知送达条款 十四、合同附件条款 十五、生效条款 十六、合同文本条款

1)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形式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常见问题: 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 (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 行招投标)。 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提示:审查授权委托书,可尽量避免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 主体签订合同,避免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后果。 ) 2、 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 常见问题: 1) 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 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 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 体不一致等。 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3、合同文本形式 要文字准确;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致。 常见问题: 合同结构不完整(如缺少开头、正文、结尾) 合同各方当事人信息不正确(如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 致;当事人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缺漏等。 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如:把租赁写成承包;把借款写成投资) 法律用语不准确(如“定金”错写成“订金” ,“权利”写成“权力” , 使用“大约”、“相当”等模糊词。) 2) 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 4)

起草、审查经济合同要点

起草、审查经济合同要点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 法之行:文化交流、法律风险防范 起草、审查经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 经济合同(Economic contract),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二是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三是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除了上述准备工作外,下列问题值得高度注意: 一、应注意合同的目的性 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实践中,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买卖合同处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处理,结果导致合同名不副实。有的当事人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业相互借贷合同,确要搞成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只有明确合同目的,才能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只有明确合同目的,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一、注意租赁用途的变更 承租人以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后,在租赁过程中不得更改,包括品牌、业态等,此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要求承租人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经营品牌的经营代理权及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对办理时间进行约定,并对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包情形使用违约金罚则。 二、关注签约时公司尚未成立 建议合同注明承租人为***公司筹,并由创办股东签字,要求在规定时间办妥注册手续并补盖公章,逾期未成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其股东继续履行合同。 三、注意有关日期项的调整风险 明确相应违约责任,建议约定出租人经承租人同意,或书面通知承租人后可适当调整交付日,或是模糊约定交付日期,或是在租赁期限上给予顺延,此外双不承担其他责任。 就开业日,因商业项目开业分为项目整体开业和承租人承租物业开业,对整体开业期,若开发商延期,建议约定开业期可顺延,同时租赁期限顺延;或告知

承租人后调整,此外双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开业日与装修期关系 提前开业情况处理,包括就提前开业租金及各类费用如收取。逾期开业情况处理,如适用违约金。 五、租金与物业管理费 租金计算标准明确,数额清晰,表格式约定需详细校对;若长期租赁合同,应注意租赁期限的租金递增。 物业管理费详细列明,并就租赁期调整予以约定。但收取与调整须符合《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其他各费用明确列明,并约定可随市场或有关部门调价而有所调整,同时对履约保证金项、各类押金均有明确表述。 六、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违约责任 1、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有权停水停电; 3、逾期付款违约金; 4、逾期支付超过期限,且经过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取较高解除合同违约金; 5、解除合同后,拒绝撤场搬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天收取双倍租金违约金,并对现场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并不得要求任装修补偿; 6、送达式,寄送合同约定地址,无人接收不影响认定送达。 七、房屋交付 承租人未按通知办理房屋交接下风险转移。时起租赁房屋风险转移至承租人,若承租人未按期办理交接,则通知交接截止日起风险始转移至承租人。 八、装修条款 装修押金约定,装修标准、装修时间予以限制,并注意装修未按照出租人标准下的有关改正、停工、损害赔偿(含出租人与第三人)及装修期延误情况处理及相关责任承担。

合同起草或审核要点

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自然会所差异,如买卖合同与设备安装服务合同性质是不一样的、单纯的设备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包括经营权在内的承包合同也是有差别的、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或居间合同也是需要区分的。对合同的起草或审核而言,首先要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确认或归类,切记起草性质难以界定、无法归类的合同,最好在合同的“标题名称”中直接明确合同的性质。因为只有确认了合同的性质,才能够更好的确认合同的效力及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划分,尤其是对合同约定不明确部分,必须按照《合同法》分则规定的内容去查找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对某一方的不利因素或影响等。 第二点注意合同主体签约资格的有效性。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物业服务管理合同需要物业管理资质、部分外贸或进出口合同需要的行业特殊代理权资质或经营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开发资质、从事药品生产或经营需要药品批号、生产或卫生许可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容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 第三点注意合同标的约定的明确性。合同的标的是最能体现合同性质的核心内容,相当于我们写文章时所表述的文章中心思想。所以,我们在起草合同时,最好要单独写明“合的标的”这样一条内容,以便让人一看便知合同的大概内容;从法律功用角度讲,通过“合同标的”条款还能够更好地界定合同的性质。对“合同标的”的描述务必要达到“准确、简练、清晰”的标准要求,切忌含混不清。如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切忌只写“购买沙子一车”之类的描述;如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切忌只写“按照行业的通常标准提供服务或达到行业通常的服务标准要求等”之类的描述。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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