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业务拓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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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业务拓展论文

【摘要】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富有人群的理财模式从自我管理开始向寻求专业顾问、定制服务、委托管理的方向转变。以信托法律为依据,为高净值的家庭和个人提供全面的资产配置、理财规划、投资管理、财产传承等服务,将是未来信托业务重点拓展的业务领域之一。家族信托有望成为未来信托业务的“蓝海”。

【关键词】财富管理家族信托业务拓展操作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富豪人数不断增加。中国高净值人群投资心态更加成熟、稳健,在投资理财方面的需求更加复杂,“财富保障”、“财富传承”的重要性迅速提升,取代“创造更多财富”成为高净值人群首要财富目标。家族信托这种金融工具,因其对家族财富能进行长远筹划并有效实现风险阻隔,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予以关注和接纳。

一、财富管理青睐家族信托方式

家族信托的产品设计,在国内法律制度框架内可以满足家族企业既保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又能吸引外部投资资本和优秀管理人才,做到基业长青、长远发展。家族信托独具优势在于:

个人信托计划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个人信托计划案例 篇一:集合信托计划案例 集合信托计划案例——上海外环隧道集合信托项目 上海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是当前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该工程位于吴淞公园附近,越江处的江面宽度约800米。越江工程自浦西同济路立交主道路东接口起,向东穿越黄浦江后至浦东三岔港止,全长约2880米。整个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17.34亿元,计划于 20XX年底前通车,20XX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1.1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4%。 20XX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结合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的目的是将多个指定管理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聚集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以资本金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上

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建设与营运,同时获取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的出资以受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原有股东出资和追 加出资的方式进行。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总量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共计人民币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信托期满10个工作日后,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外环隧道项目公司从运营期开始每年可得到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约定的按项目投资余额9.8%的补贴,该补贴率与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同步调整。按规定,资金信托不能承诺保本和保底收益,所以,“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披露,“在现行长期贷款利率水平下,扣除运营费用及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预计本信托计划资金可获得5%的年平均收益率”。此外,该信托计划也具有一定的流通性,信托收益权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可办理转让手续,也可继承。 这是信托业规范后,中国出现的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业内称为“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虽然总规模达5.5亿元,原计划1个多月完成发售,实际上7天时间就销售一空,而且2/3被个人投资者所认购。 爱建信托此次推出的资金信托计划,本质上是一种市政债券性质的金融创新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信托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个人信托的发展

我国个人信托的发展 金融学院 摘要:本文从个人信托的特点及意义入手,主要介绍个人信托业比较发达的美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情况,在分析我国个人信托市场的情况下,提出发展我国个人信托的建议,以作为抛砖引玉。 关键词:个人信托委托人受托人信托财产 个人信托是在欧美国家使用已久的信托商品。其最早源于十字军东征时,广大的庄园及

家产无人照料,而委托教士代为管理的制度。发展至今,个人信托不仅能依照客户的目的,将各种财产权纳入,作最有效的整体规划与处理,也能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碍的家人或挥霍家产子女的生活。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的长足发展,国民的财富也急剧增长,对于已经富裕起来的人来说,迫切需要更多新的、有效的理财方式使他们的财富能够积累下去。而个人信托无疑是一个非常适合的选择。因此,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开发出适合我国国民的个人信托产品是摆在我们信托公司面前的紧要任务。 所谓个人信托,即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为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一般为金融信托公司),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个人信托依设立时间可分为“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生前信托”是委托人在世时所设立,其信托目的包含财产的规划、财产增值及避税考虑。而“遗嘱信托”则是以遗嘱的方式设立,生效的日期是委托人发生继承的事实时,其目的在于遗产的分配与管理。 个人信托将财产的传统“持有”观念改为“规划运用”,即利用专业受托人(即指金融信托公司)以专业管理,集体运作的运用方式替委托人作理财规划,以取代传统单打独斗的理财方法。换言之,个人信托系以委托人的财产权为中心,为其各种不同的信托需求,由受托人提供量身订作的专业财产规划。 我国个人信托市场的分析 1、个人信托市场的外部环境逐渐完善。 信托制度是舶来品,不少人对它陌生,不了解,甚至即使身边存在着实质上的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也很难以信托的法理来认识和处理它。再加上长期以来带有“信托”字样的经营机构长期不规范经营造成声誉低下,甚至破产倒闭,使得人们对信托产生了误解,以至远离信托。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个人财产不断壮大,在日常消费之余开始追求财产的保值、增值,考虑养老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和专业知识去管理自己的财产,即使有也不见得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这就需要值得信赖的个人或专门机构为他们提供理财服务,这实际上产生了信托的需求。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境内外信托关系的增加,需要有信托的法律来加以规范。加上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信托关系较为混乱,人们对信托这一新生事物尚不太了解,也亟需法律来规范、调整。 2、形成我国个人信托市场的内部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如前所述,个人信托是在个人拥有私有财产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以个人的财产权为中心,为其各种不同的信托需求,由受托人提供量身订作的专业财产规划。因此,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和信托原理,个人信托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的三个内部条件就是具备个人信托需求的委托人(包括受益人),信托财产和管理信托财产的信托公司。 四、发展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建议 由于不同的阶层对风险和收益有各种不同爱好,不同的个人对家庭、个人养老计划和公益事业有不同的目标,鉴于对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富裕阶层个人信托市场的分析,建议信托公司开展个人的信托业务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个人信托品种的研究和创新。 如前所述,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信托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个人信托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为个人信托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信托公司可根据不同的阶层设计不同的个人信托产品,针对富有阶层的,主要体现为投资理财和财产规划;而针对普通居民,主要为保障性品种,例如子女的教育信托、养老金信托、储蓄性信托等。要明确发展战略,制定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规划,在努力提高金融理财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突出自身比较优势,实施特色战略,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充分运用信托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满足日益强劲的充满个性化特色的投资理财

个人信托业务

个人信托业务的概念 个人信托是指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以自然人身份的委托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信托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使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业务。 个人信托业务分为生前信托与身后信托两大类。 个人信托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业务:委托人是个人;受益人也是个人(不一定是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或机构。 个人信托的适用主体 在投资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的人 有钱却没有时间理财的人 希望享有专业理财服务的人 想把财产移转给子女而需要进行信托规划的人 希望贯彻继承意旨,约定继承方式的人 家有身心障碍者 家财万贯并想隐匿财产,避免他人觊觎的人 因遗产、彩券中奖、退休等情况而收到大笔金钱的人 目的多样性 累积财富 专业管理 指定受益人 财产规划 规划遗产,造福子孙 个人信托的成立步骤 1.确定信托目的 2.确定需交付信托的财产 3.确定受益人 4.选择受托人 5.签订信托合同 6.转移信托财产 7.受托人履行职务 8.完成信托目的,交付财产 我国的发展前景: 个人财产拥有量大幅增加, 个人理财问题越来越多, 个人财产的管理理念在全面更新。 财产保全:指委托人通过信托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税收规划:通过信托方式来进行财产规划,可实现合法节省赠与税及遗产税的目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很清楚, 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委托后者办理委托人在世时的各项事务。 生前信托的形式是多样的,包括货币资金信托、债权信托、权利信托与实物财产信托等。身后信托是指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之后各项事务的信托。最早出现的信托就是身后信托身后信托确立的形式有三种:个人遗嘱、信托契约与法院裁决,但最主要的形式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812147897.html,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作者:周佳瑶 来源:《当代旅游》2019年第02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收入和财富也不断增长,人们急切需要更多有效的理财方式,从而实现财富的积累,这就促使我国信托公司迅速的发展,对于已经富裕起来的人来说,个人信托无疑是个非常恰当的选择,因此它将在人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则是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个人信托业务进行简要介绍,对其现状进行分析,并指出当前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个人信托业的长远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个人信托;现状;问题;对策 一、个人信托业务的概述及特点 (一)个人信托业务的含义 个人信托是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一种信托业务。委托人(是指自然人)为了对财产进行规划管理,交由受托人(信托机构)依照信托契约执行各项管理运用,将信托财产权如现金、证券、不动产等移转给受托人,使受托人按照信托合约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从而使受益人获得利益或者达到其他特定目的的业务。 (二)个人信托业务的分类 因为个人生命期的限制,所以个人信托业务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两种类别。生前信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在世时各项事务的信托。身后信托是一种委托人提出要求,使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去世以后各项事务的信托。 (三)个人信托业务的特点 (1)目的多样性:积累财富;专业管理;指定受益人;财务规划;规划遗产。 (2)弹性及隐秘性强。 (3)保持财产的完整性。 (4)受托人既要对人负责也要对物负责。 (5)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二、个人信托业务的现状

对我国个人信托理财业务的思考

对我国个人信托理财业务的思考 程爱明 (安徽国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1131) [摘要]在我国随着《信托法》的规范以及对信托公司的整顿,信托业发展迅速。信托理财逐渐进入人们的理财规划 中,成为人们进行财富管理的一种工具。但由于信托业在我国起步较晚,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信托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投资风险,信托行为违法风险,受托人的道德风险。促进我国信托业发展,应加强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建立多层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信用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完善信托立法,加快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避免由于错误理解《信托法》而产生风险。 [关键词]信托理财;信用风险;金融创新[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2-10-10 第2012年第10期(总第408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10,2012Total No.408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10-0110-02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我国《信托法》第二条对 信托作了阐释: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我国,随着中国高净值人群逐渐增多,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旺盛。银行、保险、信托、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不断在财富管理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信托理财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一、我国信托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 (一)信托业快速持续增长 2011年,信托行业实现经营收入4.8万亿元的资产规模,同比增速高达58.25%,300万亿元的利润,行业人均利润在金融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截止2012年2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再创新高,达到5.54万亿元,环比增长4.53%,在2011年底基础上又实现15.18%的增长。其中:大客户主导的“非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1.91万亿元,占比34.51%;银行理财资金主导的“银信理 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 1.77万亿元,占比31.95%;合格投资者主导的“集合资金信托”1.59万亿元,占比28.68%;财产管理信托(非资金信托)0.27万亿元,占比4.86%。数据显示,信托业整体管理资产规模增长迅速,其中单一资金信托规模扩张较快,占比最大;而财产信托规模占比很小,其发展尚待推动。 (二)个人信托服务需求日益旺盛 2011年福布斯富豪榜显示,中国大陆富豪人数从2010年的64人,增加到115人,增幅引人注目,居美国413人之后排名第二。据波士顿咨询集团2012中国财富管理白皮书,中国人可以管理的财富总额已经达到62万亿元人民币。中国高净值人士(600万元人民币可投资资产)可以支配的财富总额也已经达到27万亿元人民币。随着财富总量的增加,个人财务管理的诸多问题不断出现,子女教育安排、投资管理、退休养老等财产事务日益 成为困扰社会公众的难题,而个人信托的独特属性显然 可以在这一领域内发挥有效作用。 此外,在海外信托发达国家,个人信托一直是婚姻财产管理和遗产管理的核心工具。加之人们对信托税收政策理解的不断关注,机制灵活的个人信托需求势必快速增长。 (三)信托金融创新优势明显 随着理财需求的不断旺盛,信托公司通过发挥信托功能优势,设计推出了类型丰富的信托品种,为具有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合格投资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信托理 财服务。如房地产信托、 钻石信托、生猪信托、红酒信托、艺术品信托等创新信托产品纷纷出现。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保险的理财产品,优势十分明显。2011年,信托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9%,远高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二、我国信托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属业务领域 尽管信托公司具有横跨多市场的综合经营优势,但在不同市场都受到主力军的挤压,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分业监管体制下,信托公司受到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不平等对待,如信托证券账户设立、信托PE 上市、参与保险资金的受托管理等。 (二)信托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 有些信托项目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不是信托本身能够避免的。如房地产行业自身的风险。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时间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大、利润回报较高。房产本身既是耐用消费品,又是投资品,在一定市场环境下,还可能滋生投机风险,如果房产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了居民消费承受能力,就可能存在房地产泡沫。如果泡沫达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影响房地产信托。 (三)投资风险 部分信托公司为了上规模、赚快钱而追求高风险业 110--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不足及其建议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不足及其建议 摘要:本文对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特点及供需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 一、个人信托的定义及其特点 个人信托是指自然人(委托人)为了对财产进行规划,将现金、证券、不动产等资产的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再依信托合约管理信托财产从而使受益人获利或者达到其他的目的。其特点主要为:第一,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范围广泛;第二,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第三,个人信托类理财产品具有独特的安全性设计;第四,收益率相对较高。 二、国内个人信托业务供需分析 (1)国内个人信托业务需求分析。据估算,到2015年中国高净值个人投资可达到58万亿元的规模,可为个人信托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数据表明:2013年中国GDP 达到568,845亿元,比上年提高7.7%(依可比价格计算),并且第三产业第一次超越第二产业,同时近几年中国股市的低迷,使人们对个人信托业务的需求量猛增,个人信托业务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2)国内个人信托业务供给分析。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信托企业54家,信托资产的规模有史以来最高达到将近11万亿元人民币。然而从股东构成的角度分析,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各级政府占到了九成以上,私人控股信托企业不足一成。而信托业务的创新尤其是获得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以及赢利模式的革新依赖于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此外,信托企业如果发行新产品,往往需要获得事前的许可,否则以后可能会出现麻烦,这就大大降低了革新的进度。因此,虽然我国的信托行业在供给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潜力。 (3)国内个人信托业务供求综合分析。通过对国内信托业务的供求综合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供求并不平衡,并且是需求大于供给。供给方面需要极大的改善,产品必须多样化,目前行业收入中约88%长期来看不可持续,现有业

浅析我国个人信托的发展

浅析我国个人信托的发展 摘要: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个背景下,仅仅依靠股权类和债券类的金融产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处置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需要有从事财富管理的专业化机构,这就决定了必须充分运用信托机制来完善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个人信托对财产管理来说,增加了投资理财的渠道,保存财产,累积财富,可以进行财产规划,有节税功能。本文通过对个人信托自身的特点、分类客观分析我过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在结合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瓶颈的基础上对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提出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托;市场分析;发展瓶颈;建议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个人信托是在个人拥有私有财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信托最早是从个人信托发展形成的。 个人信托是以各种财产权为中心,将自己名下包含金钱、有价证券、不动产等资产,交由受托人(信托机构)依照信托契约执行各项管理运用,以期达到预定的信托目的。由于个人信托的内容具有高度的弹性及隐密性,委托人对信托的财产亦能保有控制权,透过适当的规划,信托财产将不受委托人死亡或破产等因素影响,同时更可以享有信托机构专业的投资控管,种种优点是其它单一金融商品或服务所难以企及的。 而个人信托业务在欧美国家使用已有百年的历史。英国是信托的发源地。个人信托在英国出现之初,主要是以个人之间的信任、委托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且被作为一种消极的财产转移设计而加以运用。虽然英国信托发展的历史悠久,但仍然保持着历史传统,表现为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无论是早期的信托还是现代的信托,个人受托这个古老的方式仍然在信托业中占较大比重。 个人信托对财产管理来说,增加了投资理财的渠道,还能达成以下特定目的: 1、保存财产,累积财富 经由信托合同将财产权移转专业信托机构,由专业人员依合同内容做有计划的投资管理,可使财产充分发挥其累积效果,不致因财产过早分散或流失,而丧失创造财富的机会。同时,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消。 2、照顾遗族,造福子孙 个人信托取代死后继承,可避免遗产继承的纷争,还可照顾到更多代的子孙。 3、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 个人信托取代生前赠与,可避免子女挥霍财产、分配不公造成的子女纷争、子女依赖心理、子女如无管理能力造成家产缩水贬值。而以信托受益权取代继承权,更可贯彻被继承人的意旨。 4、财产规划,节税功能

论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

论我国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 摘要: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日益成熟,以及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现代金融支柱产业之一的信托业,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次贷危机的逐渐释放,我国国民财富也在持续稳定的增长,对于已经富裕起来的人来说,迫切需要更多新的、有效的理财方式使他们的财富能够积累下去,个人信托无疑是个非常适合的选择。因此,根据我国国情选择和开发合适的个人信托产品,促进信托业的长远发展是我国信托公司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通过对个人信托自身的特点、分类客观分析我过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并从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信托公司自身实力方面对个人信托市场进行分析,在结合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瓶颈的基础上对个人信托业务的发展提出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信托;市场分析;发展瓶颈;建议 一、个人信托 (一)个人信托业务 个人信托业务是指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以家庭才参的转移和处理为目的)。个人信托对委托人而言,本身除有法令的明确保障外,还有其以下信托特点:目的多种多样;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受托人承担的不仅是对信托财产的责任,有时候也要承担对受益人的责任;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可以做到合法节税。 (二)个人信托业务的种类 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按设立方式可以分为合同信托和遗嘱信托,按设立时间分为生前信托和身后信托。 2、财产监护信托 财产监护信托是指利用信托的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主要分为未成年人监护信托和禁治产人信托(该中心托为法律上规定丧失了独立掌握和处理自己财产能力的人设置的)。 3、人寿保险信托 指是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的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者,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者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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