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

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
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

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与机制初探

周伟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全依法决策机制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国家政权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政府的决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乡镇情况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识当前乡镇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特点,探索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合法程序和科学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关键词:乡镇政府;决策行为;现状;机制。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议》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我国在中央、地方、基层这三个不同的决策层次上,乡镇基层政府都处在农村改革的最前哨,具有相当好的信息优势。乡镇基层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主力军;乡镇基层政府的决策是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可以把决策的制定者、决策方案的选择者、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价者、决策的最终受益者高度统一起来,是推进我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础性环节和重要突破口。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把乡镇基层政府看作是上级的“传声筒”、“收发站”、“减压器”,而忽视其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应该拥有也必须拥有独立决策和自主决断的权力、地位和作用。久而久之,有不少乡镇领导干部“一般喜欢‘硬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认为这才是实在的东西,而轻视‘软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认为那是虚无缥缈、可有可无的东西”。贯彻落实党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就是应当如何完善乡镇基层政府的科学决策机制。

二、乡镇政府行政决策的现状和特点

现代我国的乡镇基层政权是一个既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还包括农村的基层组织和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的非常正规的地方行政管理组织系统。乡镇基层政府不仅要具备县市以上的政府组织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如政治权威性、社会服务性、法制性等,还应具有其自身的个性特点如综合性、直接性、执行性、务实性等。目前看来,我国乡镇一级政府现在基本处于一种权力小、责任大、功能弱、效率低、工作任务重的被动施政状态。事实上,“乡镇政府的行政决策主要是针对农村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所做出的政策选择,其政策作用的范围具有区域性,其政策作用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其政策作用的时间具有限时性”,因此“怎样分工,怎样实施民生项目,怎样服务群众”是乡镇政府合理决策、落实责任、考核绩效的三个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特别是全国各地农村的区域地理环境、自然环境条件、传统民族特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千差万别,乡镇基层政府在制定具体的农村公共政策时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变通性,而决不能太死板的套用模式。但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下死命令”的现象十分普遍,经常是县市两级政府长年牵着乡镇的鼻子转,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乡镇基层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所以说,目前我国乡镇一级政府的决策水平总体上处于一种不断下降的趋势。其行政决策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乡镇政府决策主体具有多元性和主导性

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全国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迅速膨胀,乡镇党、政、班子逐步演化成了党委、人大、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等五套班子。此外,还有乡镇共青团、妇女联合会、“七所八站”和内设党政和信访、经济和社会事务、安全稳定民政和劳动保障等4个办公室等。这样就形成了众多的群体性利益团体和多元性的决策主体。显然,这些决策主体在乡镇实际决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尽不相同,但是在以乡镇党委为核心的党政一体化运作的权力结构中,乡镇党委书记成了主导性的力量。从表面看来,只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都会通过乡镇党员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讨

论、决定,然后由乡镇党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只要涉及村庄内部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必须通过全体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然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只要涉及乡镇部门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都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协商讨论、决定,然后由乡镇各个部门分头抓落实。然而实际中,乡镇所有的重大决策事项都是由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的,这种“班子决策”往往让许多乡镇党委书记只凭个人的想法盲目决策,一味地按自己的想法盲目的分配工作任务。这种决策大体可以概括为:“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和“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二)乡镇政府决策内容具有综合性和无序性

目前,我国乡镇工作的内容涉及农村环境、社会经济、传统文化等各个领域,既有党务工作、人大工作、政府工作、民兵工作等基层行政事务,又有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等农村经济管理事务,还有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等基层社会事务,以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等等诸多方面。这样就使乡镇政府的决策内容具有综合性、多中心性、繁杂性、随机性和无序性等等特征。特别是每当上级政府的“中心任务”突然发生了变化,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决策重点也会跟着发生变化,结果是乡镇工作的正常秩序全被打乱。在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下,乡镇基层政府根本做不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三)乡镇政府决策制定和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和政治风险性

从本质上说,本辖区的农民群众是乡镇基层政府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组织和带领当地农民群众办好自己的事情是乡镇工作的全部内涵。乡镇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群众观念,必须从经济上充分去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从政治上去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在实际工作的时候,乡镇领导想要真正做到在任期间就为一方造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我国目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高度集权式的“压力型”体制,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评价还是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人为性,使得许多乡镇领导在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问题上,往往会迎合上级某些领导的个人想法,而顾及不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失;另一方面,乡镇基层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非常不相匹配,没

有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经济实力。

(四)乡镇政府决策监督具有封闭性和滞后性

我国目前农村政治结构是“乡政”与“村治”一体化体制,村庄内部里面发生的事情,能解决的就内部消化,不能解决的就上报乡镇政府解决,乡镇里发生的事情,如果与村级组织有关就开大会一起讨论解决,如果乡镇不能解决就上报县政府,二者之间责任分明,互相协调共同配合解决好每件事情。上级组织对乡镇政府的监督,基本上不会过多干预,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架空”的状态。实际中,到现在为止乡镇一级政府都没有彻底摆脱过去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它具体表现在处理乡村的关系问题上,仍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直接指挥和控制,而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的弹性控制”。所以,乡镇基层政府的决策过程仍然具有封闭性,对其决策实施效果的监督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往往一错再错,矛盾长期积累,事后进行监督时却又积重难返。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科学决策

我国改革和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需要解决的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是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过去的“以经验决策”转变到了现在的“用科学决策”的正轨上来,从以前的“少数人为大多数人决策”转变到“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的正轨上来,切实做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同时也是我们党提出的加快推进政府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最深刻的政治背景与现实根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中国政府的纵向权力调整,从一开始就蕴涵着“行政性分权”与“经济性分权”的矛盾和对立,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规范,导致中央、地方、基层这几个不同层次的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尽管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中央、地方、基层的情况不同,对全国性、地方性、基层单位的内部重大问题决策,应该分别在国家、地方和基层这三个不同的层次上展开。党中央就应该对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省、市、县地方党委应该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地方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只要是下面能办的事情,都应该由下面去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严格有序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还没有完善的决策支

持、咨询、评价、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到目前为止,还有些领导人仍然凭经验拍板决策的做法司空见惯。决策的科学性无法检验,决策的失误不能及时有效的制止,决策出了问题很难及时纠正,等到出现了大问题,才着手去修复漏洞,这时已经悔之晚矣。这种个人主义决策的情况,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完善,也无法健全,我们的经济也得不到到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我们要进行的体制改革,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解决当前这个问题”。

因此,我国现阶段要推进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就必须注重实效,必须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从办得到的办得好的事情做起,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决策机关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馈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以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一)建立民主决策的权责制度

所谓权责制。是针对特定的、事先界定的成果,对你自己和周遭的人所做的承诺和应尽的义务。权责制是组织职权关系的框架结构,也是组织成员特别是高层决策者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1、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决策主体的权力来源于哪里?他的负责对象是谁?乡镇政府民主决策的主体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民主决策的主体则是乡镇政府组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依照我国的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职权,候选人由上级党委推荐。直接选举反映了选民的直接参与程度。“所谓民主最初指的就是直接民主”,不断扩大选民直接参与程度的过程,也就是民主不断完善、成熟的发展过程。由于我国乡镇政府组成人员的候选人由上级党委推荐。而有些地方存在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当选者容易产生感恩思想,在决策程中往往对上负责。不注意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加之个别地方在用人问题上存在着不正之风。出现“跑官要官”现象,这样的人一旦当选。决策的出发点不是“为民”,而是“为己”。热衷于树立个人政绩的“形象工程”,甚至欺下媚上,严重的还出现贪污受贿现象。选举乡镇政府组成人员的民主取向,当选者不仅对同级人代会和上级

政府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同时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不是对个人或少数人负责,他们在决策中具有较强的民主和服务意识,因此,他们首先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

2.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责任制

责任是对应于权力、针对后果而言的。政府重大事项的范围理解尽管表述不一致。但内涵基本上是相同的,如有的将重大事项规定为“重大问题、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资金”;有的则概括为全局性、公众性的重大事项;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责任制体系可以由以下三项制度构成:

(1)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评估制度。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评估制度是指依据是决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方案执行的效果,对决策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的制度规定。评估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和方案实施结果的评估。

(2)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失误的追究制度。所谓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就是由于错误决策导致经济、政治、社会、道义等诸方面的不良后果。决策者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行政、道义的责任。并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应得的处理。为了约束和规范决策者的行为,对决策者的追究必须形成制度,制定相关的法规。因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是一种完全的责任制,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它不仅适应于企业事业单位,也适应于政府部门。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失误的追究制度强化了政府的责任,这种责任更多地表现为法律责任,即由法律明文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进行追究的责任。

(3)乡镇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失误主体的引咎辞职制度。政治学上之所以创造引咎辞职制度,是要求负责领导的官员.对自己或属下所犯的错误或过失,在职责和道德上承担责任。因此。引咎辞职制度是指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决策者,在其直接管辖的职权范围内,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发生了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主动辞去现任职务行为的制度规定。显然,这种制度是建立在政府决策者的责任、行政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者在重大决策中出现了失误.或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在尚未触及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严格的行政伦理道德上公开承认错误或引咎辞职.倘若其本人不愿这样做.则罢免或撤消其职务,并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

(二)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是民主决策的基础。“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政务公开被认为是行政情报(信息)公开,人民具有知情权。政务公开是对决策主体的制约。使决策出发点能尊重和服从民意。政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凡是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事项、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财政财务收支、组织人事,以及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应该公开。”阳光政府”的信息公开.除了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并经法定程序得到豁免的公共信息。都要公之于众。只有决策信息透明,才能把政府和政府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增强了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减少了权力运行的随意性.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确保了权力运行的规范性.维护了权力运行的严肃性。政务公开使决策的民主化有了基本保证,同时有效地防止了腐败。

(三)乡镇政府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作为我党最先进的领导制度、根本的组织原则,完全适用于民主决策。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把这种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就表明:民主集中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适用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国家机构。乡镇政府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决策的根本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在乡镇政府建立民主集中制要完善两种具体制度:

1.乡镇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工作中的具体运用。集体领导就是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实现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不排斥集体领导。乡镇政府实行集体领导,这是由于乡镇长个人的智慧和精力是有限的,而乡镇领导工作又具有极其复杂性所决定的。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工作中。乡镇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相结合.就能保证集体决策的有效性。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有严格的责任制。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制度。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通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以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处理党政关系上。既要避免出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又要防止出现党政完全分离,或在政府领导工作中否认党的领导的现象,努力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

四、健全监督保障体系,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决策的法治化指的是依法决策。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制度进行决策。决策的法治化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民主化和制度化的保障,这是因为,民主决策需要使民主法律化和制度化。行政首长才有可能依法定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充分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才有可能依法定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最后行使决策权,这是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建立民主决策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民主决策的法律体系。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是乡镇政府依法进行民主决策的保障。以《宪法》为根本大法,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为基本法律。在其指导下制订的有关乡镇政府民主决策的专门法规、制度体系。构成了乡镇政府民主决策的法律保障体系。

(二)依法进行民主决策。依法进行民主决策是乡镇政府民主决策法治化的又一重要方面。宪法以及组织法及有关民主决策的法规、制度体系,为乡镇政府依法进行民主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乡镇政府民主决策法治化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决策,

(三)建立决策监督机制。乡镇政府行政决策必须从过程人手,把决策前的调查提案、决策中参与审查、决策后的评议督导结合起来,加强监督主体的力度,提升监督法制化水平,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比如:强化人大审议和追究机制、推行行政决策民主评议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法律监督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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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模式选择 民主政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有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程序法。我国目前行政程序法的状况怎样?如何加强、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应选择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法体模式以及建立哪些基本制度?本文作者就这些问题阐述了有关看法和主张。 一、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现状 我国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监察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行为、控制滥用权力、保护公民权益的行政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我国向法治国家的道路迈出了一大步。 我国行政法的立法虽然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立法来说,仍落后不少,相对于世界法制发达国家的行政法立法来说,更是存在着差距。这种落后和差距的最重要的表现就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很不发展,不仅缺少全国的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而且很少单行的专门行政程序法律文件,行政程序的规定仅散见于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之中。这些规定很不集中,很不统一。而且有的法律、法规有相应的行政程序规范,有的法律、法规则仅有行政实体规范而完全没有任何行政程序规范。在现行几百上千件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较集中规定了行政程序的法律文件仅有下述几件:(1)198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1987年4月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3)1988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4)1990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规章备案规定》;(5)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监察条例》;(6)199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7)1994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订);(8)199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修订)。 分析我国整个现行行政立法和上述载有有关行政程序规范的各项法律文件,可以发现,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特别是行政程序立法,存在着下述问题:(一)重实体,轻程序。 现行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管理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管理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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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中国网 | 时间: 2006-08-02 09:44:16 | 文章来源:法治政府网 作者:杨海坤李兵 内容摘要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应当针对当前行政决策机制改革探索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化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理论认识,并以正确的理论认识指导行政决策实践,最终建立健全保证科学民主行政决策的法律机制。 关键词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律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是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目前已经建立和正在探索过程中的行政决策机制适时总结经验,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理性思考,从理论高度深化认识,从而指导行政决策实践,使之充分体现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首先必须深化理论认识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重大决定的行为。[1]在我国,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宪法、法律,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做出的处理国家公共事务的决定,具体来说,行政决策将形成政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划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件、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行政决策通常具有针对性、目标性、裁量性、优化性、可实施性等特点,[2]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决定行政管理活动的成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3]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化。[4]这些高屋建瓴的意见是指导我们建立行政决策机制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落实十六大报告的重要文件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之一,并进而提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的具体任务,足以说明行政决策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历史经验教训反复昭示,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是源头上的失误,一般而言,它比执行失误具有更大的危害性。[5]行政机关由于其权力行使的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切实转变职能促进乡镇工作和谐发展 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甚至是经营型转变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也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和机遇。如何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是摆在乡镇一级基层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乡镇职能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乡镇职能转变提出了新要求。乡镇机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其职能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乡镇的一些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各种新出现的情况,一些新的职能需要重新增添。 2、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乡镇职能转变。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这就要求乡镇转变传统的粗放农业管理方式,增强规划和经营意识,为农民提供从产前到销售的具体指导和服务,而目前的乡镇职能对此却无具体的要求。 3、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行是乡镇职能转变的助推器。税费改革的全面推行使农民负担减轻,乡镇由原来找农民“收粮催款”,变成向农民发放“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补贴”,由索到予,乡镇工作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 二、对乡镇职能的基本定位。 在一份转型经济国际比较经验的专题报告中,世界银行提出了界定政府活动范围的3条原则。第一,政府应当大幅度减少在社会产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过程中的直接参与职能,除了国防、初级教育等少数例外,应当允许和鼓励企业来承担这些职能。第二,政府应当停止对私营合法商业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同时应当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性,为私营部门发展和竞争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和体制环境。第三,政府应当为社会成员中最需要保护的脆弱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参考这3条原则,乡镇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改进调控和服务经济的方式,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四大职能上,从而建立精简、效能、便民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甚至经营型的转变。 三、乡镇干部的“两个转变”是乡镇职能转变的基础。 乡镇干部必须做到“两个转变”,为乡镇职能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1、转变观念。一要转变计划经济的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二要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民本观念。三要转变自以为是的观念,树立开放的观念。四要转变“人治”的观念,树立民主法制观念。2、转变作风。乡镇应该紧紧抓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一重点,加快干部角色转换,切实搞好服务,以服务架起政府与农民的纽带,实现乡镇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在服务方式方法上,应有4条基本原则:一是服务的指导性。在为群众服务上代办不包办,指导不强迫。二是服务的有限性。应延伸乡镇服务的手臂和触角,加快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三是服务的群众性。真正把群众所想所盼、急需急用作为服务的重点。四是服务的长效性。把服务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使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造服务型政府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工作 乡镇工作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石。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我们提出了“打造服务型乡镇政府,培养技能型乡镇干部”这一口号,为乡镇职能转变工作探索了一些有益经验。 一、依据产业特色,合理设置机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乡镇“七站八所”,使乡镇工作很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为农民提供服务。“条块”分割的工作机构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职能。我们结合实际,打破过去工作模式,突出服务发展职能,对乡镇内设机构进行了重设和理顺,按综合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主导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分类组建了新的乡镇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形成了乡镇机构职责清晰、目标明确、统一管理的新格局。目前牞全区17个乡镇内设机构除垂直管理机构外,全面进行了重新组合,统一划分为党政综合管理和经济社会服务两大块,主要设“一办二所三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农经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过合理调整,全区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60多个减少到110多个。乡镇工作力量已明显集中到产业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服务方面。 二、强化技能培训,力促干部转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既是适应乡镇职能转变和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乡镇改革的重要前提。面对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干部素质与能力不适应的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有关培养技能服务型乡镇干部,建设技能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实施办法,把干部培训作为乡镇职能转变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整合培训资源,筹措培训资金,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农村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目前,全区各乡镇已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方式累计培训干部8000多人次。二是编写实用技术手册。组织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了《乡镇干部实用技术手册》,乡镇干部人手一册。三是组织开展了以农牧、林果、水利、财税、司法、劳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七个比赛项目为重点的乡镇干部服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四是建立以考促学制度。五是实行干部服务技能特长公开制。 三、坚持上下联动,优化干部资源。乡镇职能转变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和关系的调整,必须统筹考虑。为此,我们首先是科学配备领导班子,精减领导职数。全区乡镇领导职数由之前的185名减到140名,乡镇党政班子正职领导由原来的34名减少为23名。精减后的领导班子在班子结构、人员组成、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方面都比过去更加合理。其次是优化组合干部队伍。适应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实行按产业或工作项目将干部编组定岗,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三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机制。四是对在竞争上岗中岗位发生变化的干部实行“三变三不变三鼓励”的优惠政策。即变工作岗位、不变干部身份,变工作职能、不变原职务职级,变分配方式、不变开支渠道,鼓励乡镇干部自担风险、带薪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或承建农业科技示范园,鼓励干部带薪从事民营经济、创办企业,鼓励干部带薪到农村和街道社区担任职务。五是妥善分流富余人员。

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现状分析.doc

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企业失败的原因很多,但重要的一条却是缺乏战略管理。由于缺乏战略管理,使其在战略决策上接连失误。透视我们很多企业,甚至很多企业集团,虽然有战略管理的机构,或由于主要领导人不注重战略管理,或由于战略管理班子自身存在问题,影响了整个企业的战略管理水平,但企业永远做不大也做不强。 中国企业发展战略所回答的经营管理问题 战略是确定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并指出实现长远目标的策略和途径。战略确定的目标,必须与企业的宗旨和使命相吻合。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看,企业发展战略并不神秘,战略是一种思想、一种思维方法,也是一种分析工具和一种较长远和整体的计划规划,与我们通常说的企业长远规划差不离。 一、企业将来发展的方向; 二、企业将来需要实现的目标; 三、企业现在和将来应该从事的业务; 四、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于预定的时间内实现设定的目标; 五、在预定的时间内,企业将变成什么样子; 六、企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 七、风险应该如何加以控制; 八、企业实现目标所需要的战略性资源。 中国企业常见战略管理问题分析 中国企业战略管理整体水平低下,对战略管理的价值认识不够、战略决策的随意性大、盲目追求市场热点,主要类型和表现为如下:

A类型:缺乏长远发展规划,战略变化频繁; B类型:战略决策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 C类型:对市场和竞争环境的认识和分析盲目,缺乏量化的客观分析; D类型:盲目追逐市场热点,企业投资过度多元化; E类型:企业战略计划流于书面报告,没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 F类型:企业战略计划难以得到中高层的有力支持,也没有具体的行动计划。 中国企业的战略制定方式 一、领导层授意,自上而下逐级制定 一般由企业高层领导者讨论并授意秘书或办公室人员草拟整个企业的战略,然后逐级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的要求发展这个战略。这一方式的优点是,领导层重视战略,有时间可以集中精力去思考战略方向。 二、领导层建立制定战略方案的业务单位 由设立企业的、具有一定权威的、赋予平衡各业务部门权力的“企业最高参谋部门”负责制定,或者由企业的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其好处是,业务班子,熟悉本企业情况,了解领导意图。 三、以战略事业单位为核心制定战略 在运用这一方法时,高层管理对各战略事业单位先不给予任何指导,而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战略计划。高层领导只加以检查与平衡,然后确认。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各战略事业单位受到的束缚较小,可根据所在事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出切合实际、有利于竞争的计划。 四、企业与咨询公司合作进行

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在小城镇建设中的思考

十六大提出繁荣农村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目标中,小城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选择。建设和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根本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成于建设,精于管理。小城镇的城镇建设仅仅是基础性的载体,而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的核心应是管理,可以说没有精心的管理,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小城镇建设。可见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对小城镇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正确认识小城镇建设中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识到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理清如何在小城镇建设中加强行政管理,对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政府;行政管理;举措

一、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 (1) (一)有利于加强城乡交流 (1) (二)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力,化解农村深层次的矛盾 (1) (三)有利于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拓宽空间和创造投资环境 (2) (四)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2) (五)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素质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 二、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一)小城镇政权建设不完善 (2) (二)小城镇行政建制与小城镇的规模不相适应 (2) (三)小城镇管理体制与小城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 (3) (四)小城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 (3) 三、小城镇建设中对政府行政管理的要求 (3) (一)行政管理是小城镇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职能 (3) (二)政府行政管理贯穿于小城镇发展的全过程 (3) (三)政府行政管理是保证小城镇发展有序运转的润滑剂 (4) (四)政府行政管理是寻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事半功倍的有效途径 (4) 四、如何加强小城镇建设中的政府行政管理 (4) (一)政府行政管理要全面化,要处理好战略、规划、建设的关系 (4) (二)政府行政管理要规范化,要处理好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的关系 (5) (三)政府行政管理要科学化,要处理好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关系 (5) (四)政府行政管理要现代化,管理现代化是小城镇建设的关键 (5) 五、小结 (7) 参考文献 (8)

政府行政决策失误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政府行政决策失误的成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由“广州亚运免费公交执行仅5日”想到的 【摘要】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失误时有发生,严重浪费国家各类资源,造成不少损失。本文深入分析了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主要有决策者素质和能力不高、决策体制健全和决策技术落后这三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技术运用水平以及决策者道德伦理素养等建议,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伦理化。【关键词】行政决策失误,科学决策,行政管理

目录 前言-------------------------------------------------------------1 1. 行政决策的含义及重要性-------------------------------------------2 2. 决策失误的现状---------------------------------------------------3 3. 行政决策失误的成因及表现-----------------------------------------4 3.1决策者素质方面的原因------------------------------------------4 (1)以权谋私---------------------------------------------------4 (2)随意盲目---------------------------------------------------4 (3)错误绩效观-------------------------------------------------6 (4)缺乏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7 3.2决策体制方面的原因--------------------------------------------7 (1)权力配置不合理,过分集中------------------------------------7 (2)决策系统构建不全,运行不良----------------------------------8 (3)决策程序不规范----------------------------------------------9 (4)责任追究不力------------------------------------------------9 3.3决策技术方面的原因-------------------------------------------- 10 4.克服决策失误的六种防范措施---------------------------------------12 5.结论------------------------------------------------------------14 参考文献-----------------------------------------------------------15

浅谈我国行政裁决制度

浅谈我国行政裁决制度 论文摘要行政裁决愈来愈多的被应用到国家行政管理中,为了构建科学完善的行政裁决体系,本文从行政裁决定义、特点开始分析,总结了行政裁决的问题,探讨完善构建新型行政裁决法律理论,提出建设性的几点具体意见,希望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的法律理论建设和实践操作制度。 论文关键词行政裁决行政管理行政机关 按照传统的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立的原理,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司法机关处理民事纠纷,二者之间是互相独立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效率的追求促使传统的司法理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行政裁决具有技术性强、程序简化、操作快捷的优势,在高速运转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彰显了行政裁决的独特管理手段。所以,国家为了最大效能的实现管理职能,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行政机关处理特定的民事纠纷的权力,行政裁决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了。 关于行政裁决的理论在我国的研究还很薄弱,有关行政裁决的概念,性质,特征等基本问题还没有理论上的统一和完善,而相关的行政裁决法律制度也尚未行之有效的建立,致使行政裁决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当前行政裁决概念 (一)当前行政裁决的概念 行政裁决产生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由行政机关解决特定的民事领域纠纷。因而行政裁决是在不应损害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即纠纷之前的合意),或只能是涉及维权性很强个人不易得到救济的民事领域前提下,法定行政主体实践的一些列具体行政行为。 总之,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当前行政裁决的性质 关于行政裁决的独特性质,目前理论界的研究主要包括: 1.行政裁决实施的主体是依法成立、授权委托成立的行政机关。只有合法的行政主体才能实施行政裁决行为,才能用行政裁决的管理方式履行行政职责。 2.行政裁决实施的基本前提是平等主体间民事纠纷与行政行为的实施有一定关系。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裁决以一定范围内的民事纠纷为特定条件,只有民事纠纷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行政裁决行为。 3.行政裁决的首要程序是先行申请。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当事人的申请程序是裁决行为存在的必要程序和先决条件。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未向行政裁决主体主动申请,行政裁决主体无法实施受理、裁决等行为。 4.行政裁决具有一定的司法特性。行政裁决是以中间人的身份出现的,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仲裁性,突出了绝对的法律效力。此外,这种行政裁决行为中有“不告不理” 等典型的司法程序,所以行政裁决具有司法性。 5.行政裁决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对特定范围的民事纠纷进行仲裁,这种仲裁的行为是具体的、特定的;而且行政裁决内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此可见,行政裁决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2010年以来,江北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市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了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我们在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方面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学法制度,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领导集中学习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经济、土地、城管、规划、安监、卫生等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法中坚持做到学法内容与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学法内容与本职岗位相结合、会上集体学习、交流与会后分散自学相结合。在年中和年末的区政府扩大会议上,还邀请了专家学者以法律讲座的形式,着重就《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涉及社会经济全局的法律法规,对区领导和全区各部门一把手实行了集中辅导,增强了决策者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夯实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二是加大了法制干部学法力度。积极派员参加各类培训、会议,不定期开展部门法制讲座、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的培训会议,采用“上挂”形式,选调部分街道(镇)法制员到法制办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实践轮训,组织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赴先进地区学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先进经验等等,提高全区法制干部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政府部门行政决策质量。 二、完善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 我区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决策程序,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性。一是调查研究。实行行政决策研究论证制,各部门提请区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事前做好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决策前,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社会经济问题,还经过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进行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二是征求意见。实行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在确定每年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时,均通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领导专题调研、街道部门座谈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确定实事工程时,都向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村)代表等社会各界通过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并在有线电视、报纸上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后再进入政府决策程序。三是听证。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制,对

In_【战略管理】加多宝企业战略分析

加 多 宝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11工商一班:袁志科

目录 一、饮料行业概况 二、行业现状分析 三、加多宝集团背景 四、企业走向

一、产品分析 二、价格分析 三、促销方案 四、渠道分析 五、品牌力量 行业背景 一、总体概况 (一)饮料行业的发展 20多年前,可口可乐走入中国,中国人的解渴方式进入了碳酸饮料时代;10年前,当自来水装到PT瓶中,以天然为卖点的纯净水引

领中国饮料行业进入水世界;8年前,康师傅打破了中国人不喝“隔夜茶”的习俗,使茶饮料在中国饮料界引领风骚数年;5年前,果汁的浓度大战与健康饮料概念风行,中国饮料业进入第四波消费潮流;2003年非典时期,红罐凉茶的飘红轨迹让国人为之惊叹,这在中国是饮料发展的一个现阶段浪潮。凉茶既有饮料的解渴属性,又有健康属性,符合消费者的追求,2008年,国内饮料行业的新一轮浪潮则很可能会是受《国际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保护的凉茶。(二)消费者的购买倾向 1、选择饮料种类 饮料市场上百花齐放,然而消费者将如何选择呢?下图1-1表反映了消费者的选择倾向。 由此可见,碳酸饮料仍旧是大部分人的选择。这类饮料的特点是以解渴为主,在功能上比较基础,在价位上也相对较低。同时果汁类饮料也备受消费者的亲睐,果汁类饮料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可见,消费者对饮料的选择正逐渐趋向于健康化。 2、影响消费者购买的因素

图1-2影响购买的因素 由图1.2不难看出,饮料的口味,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最大因素,而品牌是又另一大因素。并有研究发现,消费者的学历与其对品牌及知名度的关心是呈正相关的,因此饮料制造商在宣传与定位上,应重视高学历的人群。同时,饮料的营养成分、价格、保质期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饮料的选择。可见消费者在选购时,更倾向于口味 (三)产品情况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饮料生产量和消费量的持续增长成为可能。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大学生目前对饮料的消费情况:

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 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 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乡镇体制改革乡镇自治基层政府建设村民自治一、我国乡镇 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 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 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 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 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 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 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

行政裁决(1)

浅议行政裁决 李亚利 管理科学系 08公共事业管理班学号:081444021 摘要:行政裁决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文章从行政裁决的基本理论开篇,探讨了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针对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给与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性意见,以期能找到完善我国行政裁决制度的方案和措施。 关键词:行政裁决;基本理论;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完善方案 一、行政裁决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 在我国行政法领域,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由于解释者的角度不同,于是在理论界产生了最广义、广义、狭义三种不同的解说,其外延与内涵也有较大区别。最广义说认为,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某种特定程序,对特定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决定的活动,这种行政裁决除了解决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外,还直接运用准司法程序对相对人实施制裁,提供救济。广义说认为,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的活动,它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一起构成行政行为这一整体。狭义说认为行政裁决仅指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即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目前,第三种学说已成为我国学界的主流,许多教材和法学著作都作出了与此基本相同的表述、笔者对这个定义也表示赞同,认为它比较准确地概括和说明了行政裁决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二) 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2.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以玉屏县平溪镇为例 杨 伟 【内容提要】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与公众有着直接、广泛、密切的联系,承担着广泛的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对地方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及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群众民主意识的逐步增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关 键 词】 乡镇政府 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2级 杨伟 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农村实行农村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新农村的概念,最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提出,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农村”的概念再一次引起农村干部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说,所谓“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①“新房舍”就是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体现节约土地、材料和能源的特征;“新设施”就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新环境”主要体现在生态

中小企业战略管理现状及分析

中小企业战略管理现状及分析 随着学习科学进展观活动的持续深入,按照"活动"领导组的安排,市中小企业局分组深入县区和部分中小企业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同步全市中小企业在进展战略治理模式上存在如此或哪样的缺陷。而今由西方国家引起的金融危机正席卷全球,各国贸易封锁日趋加重,我过东南沿边沿海地区贸易出口型企业近半数纷纷关闭过听产,内陆中西部地区专门象朔州依靠煤炭工业“一枝独秀”的能源型都市,同样受到了严肃的冲击和考查。面对危机,我市中小企业必须持续加大战略谋划和战略治理,才能更好地镇定应对,迎接挑战,从而持续地提升战略治理的能力。 一、中小企业战略缺陷和根源 1、中小企业的战略缺陷的特点 一是认识不高,意识淡薄型。许多企业认为,战略是国家经济的一部分,是政府的情况,企业专门是中小企业只有是国家经济的一个小分子,只要一发经营,按照政府的要求做就足够了;还有企业认为战略是大型企业和国有垄断企业的专利,中小企业连生存都成咨询题,还讲什么战略。 二是经济不够,能力不足型。许多企业差不多认识到战略治理的重要性,还制定了企业的进展战略、经营战略或者叫长远规划、近期目标,但是由于缺乏能力和体会,使战略反反流于形式,并没有经企业竞争力带来预期的成效。

三是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型。调查发觉,最典型的确实是奶站建设。一个,全村养奶牛不足200头,产奶牛不达120头,产奶量前后不达5000斤,全村就有4个奶站,什么古城站、蒙牛站、伊利站、雅士利站。形成了站多奶少,狼多肉少,恶性竞争的哄战局面。 四是机专营、依靠政策型。 五是投资不够,先天性营养不足型。 六是科技含量低,租放经营型。 七是矿产资源型。 2、中小企业战略缺陷产生的根源 我国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系并与国际接轨过程应运而到社会的认同和重视。由于县最初由社队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中小企业改变而形成,构成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小,涉及的创业广泛、地理布局分散、科技含量低、短平快项目多,因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弱、投资风险高、成低、进展空间窄等,一但遇到挑战或政府性调整总有部分或相当部分企业要倒下,确实是更根源来讲要紧是中小企业缺乏战略支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企业的进展依旧如此。 二、中小企业如何战略治理 任何企业,只有在生产经营中讲究战略,才能够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以生存,同时持续进展壮大。我市中小企业若想取的长足进展,必须持续提升战略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中小企业战略的制定与选择

浅谈乡镇行政管理

浅谈乡镇行政管理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乡镇政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对乡镇政权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等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本文针对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弊端以及采用的改革措施作了初步的分析。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接着分析了我国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并分析了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进一步改革我国农村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 【关键词】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政府在我国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过去,我们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和农村的支持,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但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强化,农村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并没能很好地分享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皇粮国税”,给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带来了深刻变化,使得乡镇政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对乡镇政权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等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共和国政权大厦的基石,它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要靠乡镇贯彻落实,事关全局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之休戚相关。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面对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现实,乡镇行政管理中有许多问题急待解决。作为一名乡镇工作者,对此深有体会。工作的实际需要迫使自己就现代乡镇行政管理去思考、去研究。本文《现代乡镇行政管理研究》,分乡镇行政管理及其特点、当代乡镇行政管理现状、优化乡镇行政管理的原则与对策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乡镇行政管理作为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具有执行性、直接性和不完整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和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暴露了当前乡镇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政不分、党委权利过分集中;人浮于事、管理方式陈旧;机构条块分割,政府职能被肢解;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责任错位;财政体制不完善、乡镇财政举步维艰;人民代表大会功能柔弱,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政府与村委会矛盾加剧,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等等。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传统体制、行政环境的影响和队伍素质、法制建设的不适应。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 我国农业税费的全面免除于与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使得农村工作的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乡镇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农村税费改革 农业税费改革从2000年以安徽省为试点单位,并逐步扩大到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山东等16个省份。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

行政决策管理现状分析

行政决策管理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大量应用和社会民主、文明程度的提高,现代决策的理念、技术和方式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经验决策被科学决策取代,个人决策被民主决策取代。所有这些变化,必然呼唤科学、有序、完善的行政决策来保证。因此,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便成为必然。 【关键词】行政决策;问题;原因 行政决策简而言之就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事物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决定的过程。行政决策以问题为起点,就问题本身而言,它所研究的是如何有效的解决问题。可以这样说,一个国家行政决策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该国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拿我国行政管理来说目前我国行政决策的效率比较底下,行政决策机构不完善,行政决策本身缺乏合理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随着我国加入WTO行政决策迫切需要与国际接轨,我国目前的决策体制的弊端不断显现,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行政决策机制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行政决策现状的分析,通过四年来我对行政管理各课程的学习,总结出对我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的建议,争取使我国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纳入合理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来。通过本文的写作使大家了解到我国现有的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以及其对我国未来行政管理发展的影响,并根据现阶段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促进行政决策顺应国际要求并且合理健康地发展。 一、行政决策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级决策层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 (一)决策观念有了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决策观念的转变,中央政府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鼓励软科学研究,结合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起新的决策理论,形成支持科学决策的知识体系;二是普遍进行干部培训,以普及决策科学为重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强化决策者的科学决策意识和技能;三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宏观决策中注重对决策方案进行多方论证,把决策科学化付诸实践。当今的许多重大决策,如三峡工程建设、农村改革与发展、沿海开放、价格体系改革等都是在集中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权衡利弊,最终决策的。 (二)决策制度逐步完善。决策制度的完善既包括建立健全属于决策体制内部的具体制度,也包括从制度层面上改善决策的大环境,如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权力下放等。许多重大的基建、技改项目一般都要先经过有关专家组或专门机构审查、评估,再由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制定了议事规则,对同级政府提请审议的议案有明确的审议程序和时限,以前极少有过的“否决”现象,现在则时常可以见到。大量的行政事务,过去长期由党委包揽,现在则由政府决策,还政于民,随着各级决策层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决策制度日趋完善。 (三)决策辅助机构开始建立。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就普遍恢复或建立了政策研究机构和信息处理中心,为决策层提供信息收集、咨询建议以及方案论证等,以此来辅助决策。另外,由于网络和计算机的普及化,信息的流通越来越通畅,社会上的各种信息、调查、咨询机构也纷纷出现,加入了辅助决策的行列。 (四)决策手段走向现代化。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一批新兴理论为决策行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推动决策科学向高层次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为科学决策开拓了更广泛的信息渠道。问卷调查、模型分析等方法也在决策过程中普遍采用。 二、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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