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的环保政策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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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的环保政策及法规

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的环保政策及法规

编撰单位: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经济组时间:2008/10/03

目录

章节页码壹、前言﹒﹒﹒﹒﹒﹒﹒﹒﹒﹒﹒﹒﹒﹒﹒﹒﹒﹒﹒﹒﹒﹒﹒﹒3

貳、策略性及架构性之环保政策或计划

ㄧ、永续发展策略﹒﹒﹒﹒﹒﹒﹒﹒﹒﹒﹒﹒﹒﹒﹒﹒﹒﹒﹒﹒5

二、与环保有关的永续发展措施﹒﹒﹒﹒﹒﹒﹒﹒﹒﹒﹒﹒﹒﹒7

三、「永续消费、生产及永续工业政策」行动计划﹒﹒﹒﹒﹒﹒9

四、整合性产品政策﹒﹒﹒﹒﹒﹒﹒﹒﹒﹒﹒﹒﹒﹒﹒﹒﹒﹒﹒

10

參、与废弃物回收有关之环保法规

ㄧ、WEEE指令&RoHS指令﹒﹒﹒﹒﹒﹒﹒﹒﹒﹒﹒﹒﹒﹒﹒13

二、废电池指令﹒﹒﹒﹒﹒﹒﹒﹒﹒﹒﹒﹒﹒﹒﹒﹒﹒﹒﹒﹒﹒17

三、废弃汽车指令﹒﹒﹒﹒﹒﹒﹒﹒﹒﹒﹒﹒﹒﹒﹒﹒﹒﹒﹒﹒18

四、包装及包装废弃物﹒﹒﹒﹒﹒﹒﹒﹒﹒﹒﹒﹒﹒﹒﹒﹒﹒﹒19 肆、与产品安全符合性有关之环保法规

一、REACH规章﹒﹒﹒﹒﹒﹒﹒﹒﹒﹒﹒﹒﹒﹒﹒﹒﹒﹒﹒20

二、新玩具指令﹒﹒﹒﹒﹒﹒﹒﹒﹒﹒﹒﹒﹒﹒﹒﹒﹒﹒﹒﹒27

三、新化妆品指令﹒﹒﹒﹒﹒﹒﹒﹒﹒﹒﹒﹒﹒﹒﹒﹒﹒﹒﹒﹒

29

四、新建筑规章﹒﹒﹒﹒﹒﹒﹒﹒﹒﹒﹒﹒﹒﹒﹒﹒﹒﹒﹒﹒﹒

31

五、其它﹒﹒﹒﹒﹒﹒﹒﹒﹒﹒﹒﹒﹒﹒﹒﹒﹒﹒﹒﹒﹒﹒﹒﹒

34

伍、与节能有关的环保法规

一、EuP指令﹒﹒﹒﹒﹒﹒﹒﹒﹒﹒﹒﹒﹒﹒﹒﹒﹒﹒﹒﹒﹒﹒

35

二、能源之星节能标章﹒﹒﹒﹒﹒﹒﹒﹒﹒﹒﹒﹒﹒﹒﹒﹒﹒﹒

37

三、其它﹒﹒﹒﹒﹒﹒﹒﹒﹒﹒﹒﹒﹒﹒﹒﹒﹒﹒﹒﹒﹒﹒﹒﹒

38

陸、与国际环保公约有关环保法规

一、蒙特娄议定书﹒﹒﹒﹒﹒﹒﹒﹒﹒﹒﹒﹒﹒﹒﹒﹒﹒﹒﹒﹒

41

二、巴塞尔公约﹒﹒﹒﹒﹒﹒﹒﹒﹒﹒﹒﹒﹒﹒﹒﹒﹒﹒﹒﹒﹒

43

三、京都议定书﹒﹒﹒﹒﹒﹒﹒﹒﹒﹒﹒﹒﹒﹒﹒﹒﹒﹒﹒﹒﹒

45

柒、其它(自愿性标章规范)

ㄧ、环保标章:﹒﹒﹒﹒﹒﹒﹒﹒﹒﹒﹒﹒﹒﹒﹒﹒﹒﹒﹒﹒﹒51 二、永续性消费及生产套案草案﹒﹒﹒﹒﹒﹒﹒﹒﹒﹒﹒﹒﹒﹒54

捌、欧盟如何因应环保对经济的冲击

一、新产业政策﹒﹒﹒﹒﹒﹒﹒﹒﹒﹒﹒﹒﹒﹒﹒﹒﹒﹒﹒﹒57

二、领导市场倡议﹒﹒﹒﹒﹒﹒﹒﹒﹒﹒﹒﹒﹒﹒﹒﹒﹒﹒﹒59

三、降低对中小企业的冲击﹒﹒﹒﹒﹒﹒﹒﹒﹒﹒﹒﹒﹒﹒﹒62 玖、结论﹒﹒﹒﹒﹒﹒﹒﹒﹒﹒﹒﹒﹒﹒﹒﹒﹒﹒﹒﹒﹒﹒﹒63壹拾、附录:拓销欧盟市场之重要经贸信息网站﹒﹒﹒﹒﹒﹒﹒65

壹、前言:

由于多数非市场交易未并入国民生产毛额计算,如家庭主妇的贡献未纳入加项;环境污染未纳入减项。因此,传统国民生产毛额所代表的物质数量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国家的国民福利,国际社会亦自70年代开始产生国民福利净额的观念(New Economic Welfare, NEW或称Measure of Economic Welfare, MEW)。在环境保护方面,由于空气、水资源、土壤等具有公共财之非排他性(non-exclusive)1,政府有必要采取相关管制措施,以避免环境公共财遭少数人破坏。此外,一般分析家均认为环境污染的影响是非线型,而是在毒害程度达到一定的临界点(critical mass),对环境及社会经济的冲击才会爆发、急遽扩大,如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气候变迁及其衍生的各种天灾。是故,政府更应采取预防、改善措施,以有效监控、维护环境,提升国民福利。

环境破坏或污染事件虽启发了社会的环境意识,惟早期环境污染或环保观念有其地域特性,尤其「不要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导致多数政府的环保工作长久以来只着重在自身境内的末端污染防治(包括水、土壤、空气及噪音等污染防治工作),管制对象亦只针对污染源,实施相关排放管制措施(如污水、有害气体之排放)。直至科学家发现地球的臭氧层受破坏、温室效应与天灾(或生物多样性遽减)的因果关系后,环保观念不再局限于地域性,促进各国际环保公约或协议的产生,如京都议定书、蒙特娄议定书、巴塞尔公约等。而在管制对象方面,由于国际贸易活动越趋频繁的趋势下,有形商品透过跨境交易所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及环境破坏等问题,亦使环保管制对象逐渐延伸至产品整个供应链体系2。

1环境污染造成公共财的耗损无人可避免,例如工厂排放废气、废水所造成之污染,则当地居民将全部受影响。

2科技提升虽有助于改善产品效能,惟产品设计如未将环保因素纳入考虑,但却加速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

近年来,欧盟推动的各项环保政策,如REACH、WEEE、RoHS、EuP等规章、指令,不仅对内加强本土环境的保护,对外亦形成贸易壁垒,提高市场进入障碍。但是,环境保护产生外部成本内在化之后,对欧盟境内企业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搜集欧盟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之相关资料,并汇整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之环保法规3,同时试拟相关建议以供我业者及相关机关参考。惟环保法规所涉领域相当庞杂,而本组对环保之知识有限,因此,本文仅就欧盟环保策略性政策及架构性计划、与废弃物回收有关之环保政策、与产品安全符合性有关之环保法规、与节能有关的环保法规、与国际环保公约有关的环保法规、自愿性环保标章规范、欧盟如何因应环保对经济的冲击等章节概略分述介绍。至与保育有关的环保规范(如华盛顿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本文主要从商品贸易角度探究欧盟的环保政策及法规对第三国贸易之可能影响。此外,鉴于我业者拓销欧盟市场常面临技术性贸易障碍(TBT)问题,本组谨另汇整我商拓销欧盟市场可能需要之市场信息、法规数据、关税数据等查询工具以及各会员国使用之标示语文等,供我商参考运用。

3与产品安全有关之符合性标准规范(如欧盟的New Approach法案)非本文讨论重点。

貳、策略性政策及架构性环保计划

在介绍个别环保规范前,谨对欧盟「永续发展策略」、「环境行动计划」、「永续消费与生产及永续产业政策之行动计划」等架构性或策略性之重要环保政策及计划,先作概要说明,俾期对「与产品有关」的欧盟环保法规作全面性的探讨。

一、永续发展策略(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SDS)

欧盟执委会于2007年10月22日通过永续发展策略(SDS)之第一份实施进展报告(progress report)4。依据该报告,欧盟SDS之七大项优先领域及预定目标包括:

(一)气候变迁及清洁能源:为控制气候变迁及其成本对环境及社会产生之负

面影响,欧盟气候变迁及能源整合政策拟达成下列目标:以1990年之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基准,于2020年前降低20%;于2020年前改善能源效能20%;再生能源于2020年达到能源总使用量之20%;生质燃料(biofuels)于2020达到运输燃料总量之10%。

(二)永续运输:为确保运输系统符合整体经济、社会需求,并降低可能之负

面冲击,欧盟拟达成下列主要目标:结合气候变迁政策,汽车之二氧化碳排放量于2008/9年达到每公里平均排放量降低至140克,并于2012年降低至120克;以2000年为比较基准,于2010年降低道路意外死亡率50%。

(三)永续消费及生产:推广永续消费及生产模式,其目标包括:绿色政府采

购(GPP)于2010年达到目前表现最佳会员国之水平;提升环境科技及生态创新(eco-innovations)在全球市场的市占率。

(四)自然资源之保护及管理: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并避免过度开采,主要目标

包括:于2015年达到Johannesburg计划之标准(包括渔产品之最高产量限制);于2010年终止生物多样性之流失;于2015年达到联合国之

4参考数据来源: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eussd/及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policyreview.htm。

全球森林四大目标;减少废弃物并加强自然资源之有效使用。

(五)公众健康:推广公共健康保护,相关主要目标包括:改善食品及饲料法

规(包括食品标示规范);加强推广动物健康及福利标准;与WHO、OECD 及UNESCO合作(如疾病预防策略);落实化学品登记管理指令(REACH),以确保有害化学物质(包括杀虫剂)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及环境。

(六)社会包容(social inclusion)、人口统计及移民:于2010年降低幼儿贫穷

(child poverty)情形;于2010年增加妇女及年长者在劳动市场之参与率并同时增加移民人口之就业率;降低全球化对劳工之负面影响。(七)全球贫穷及永续发展之挑战:推广全球永续发展政策,主要目标包括:

落实Johannesburg宣言之承诺;对外援助金额于2010年达到国民所得毛额(GNI)之0.56%,并于2015年达到0.7%。

二、环境行动计划(Enviornment Action Programme, EAP):

欧盟在扩大背景下,为同时解决现存之环境问题及未来欧盟与全球永续发展等问题,欧盟执委会已于2001年1月24日采认第六个环境行动计划(the Sixth Community Enviornment Action Programme, 6EAP)草案,并续于2002年7月经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核定通过第1600/2002/EC号决议。欧盟6EAP计划暨落实永续发展策略(SDS)之具体措施,谨另摘要如后:

(一)环境行动计划四大优先领域暨目标:

(1) 因应气候变迁:自2008至2012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8%,并推动

全球排放量于2020年减少20至40%。

(2) 保护自然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完成Natura 2000自然空间保护网,订

定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案以及土壤保护政策等。

(3) 环境与健康暨生活质量:制定化学品之风险管理制度、订定减少杀虫

剂危害风险之策略、维护境内水质量、降低噪音以及维护空气质量等。

(4) 自然资源与废弃物管理等:透过整合性产品政策(integrated product

policy, IPP),增加回收并避免产生废弃物。

(二)推动6EAP之相关计划:欧盟执委会于2007年完成6EAP期中审查报告,欧盟未来将持续落实上述四大优先领域之相关计划,协助欧

盟工业成为全球生态技术(ecotechnologies)之领导者,如:推动

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之气候变迁政策、持续推动2006年之生物多

样性行动计划、针对汽车及工业排放采取相关管制措施、落实化学

品登记管理指令(REACH)、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及废弃物管理相关计

划以及草拟「永续性消费、生产及永续工业政策」行动计划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ction plan)。

(三)未来挑战:执委会亦提出下列未来应面临之挑战:(1)加强国际合作以寻求支持欧盟全球环保政策。(2)改善环保政策与其它产业政策之

整合性,如能源、运输、工业政策、农业、渔业、对外关系政策以

及研发政策等。(3)加强市场化工具,以有效达到环保政策之目标,如运用财税政策。目前执委会即协助会员国将劳工之税务转移至环

境保护税5。(4)改善现行法规,使环境法规更有效率。

5鼓励会员国降低劳工税赋,并同时课征环保税,以稳定国家税赋收入。

三、「永续消费、生产及永续工业政策」行动计划(Action Plans on Sustaina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and Sustainable Industrial Policy, SCP Action Plans)6

目前的消费型态及生产方式已造成环境破坏与污染,不仅能源及原物料之供应无保障外,日益遽增的消费量亦抵消尖端科技改善产品效能之环保效果。再者,产品供应体系又分散全球各地,且未来2050年全球将再增加30亿人口,因此,如何改善气候变迁与维护能源供应安全等议题,必须全球共同朝向「低碳经济」努力,方能达成。此外,欧盟亦体认「生态创新与环保科技」系未来经济成长之主要动力,因此,执委会于2007年8月上旬拟订「永续消费与生产及永续产业政策之行动计划」。

该行动计划暨未来政策之主要目标包括:(1)发展欧盟成为「气候变迁及低碳」经济体﹔(2)促使自然资源、能源及原物料得以永续性且有效使用﹔(3)采取源头管理思维,将有害物质及危险原物料自产品之生产及设计过程中排除。其规划施政重点包括下列方向:(i)创新杠杆(leveraging innovation):促进低碳及能源效能技术之发展与商业化﹔(ii)更好的产品(better products):由于产品对环保影响约有80%在产品设计阶段已决定,因此须加强推动重要产品之生态设计,包括采用市场化工具(措施),如财税政策。(iii)更精致且干净之生产(leaner and cleaner production):降低资源之使用可促进公司之竞争力,因此未来将协助生产者改善资源效能,推广生态效能技术,并透过再回收、再使用及再制造之方式,以避免资源浪费并减少废弃物。(vi)更明智的消费(smarter consumption):由于消费行为系影响环保问题之主因,因此,未来将运用各种措施改变消费习惯(如产品标示或绿色政府采购),以发展为永续消费型态。(v)全球市场(global markets):透过国际或双边协议以宣传、推广使用环保科技,并经由产品生命周期之环保观点,发展产品之国际环保标准,以期提升欧洲企业拓展全球市场之竞争力。

6http://ec.europa.eu/enterprise/environment/sip.pdf

四、整合性产品政策(Integrated Product Policy, IPP)7

(一)背景:

以往与产品有关之环保政策多偏重在污染源之监控,例如工业排放及废弃物管理等,近几年欧盟盼透过以市场导向,同时兼顾产品之竞争性及社会/经济成本,厘清所有最终消费产品暨产品生命周期对环境之影响,俾订定改善产品环境绩效之政策措施,并建构永续发展之整体策略。

欧盟执委会于1998年12月筹组「整合性产品政策(IPP)」工作小组,邀集产、官、学、消费者及环保团体,共同研商构划IPP之架构。此外,欧盟于2001年Gothenburg部长理事会重申永续发展系欧盟经济发展之基本目标之一,并将环保纳入「里斯本议程(Lisbon Agenda)」,执委会爰续于2003年6月通过「整合性产品政策」通知文件8,以期透过IPP进一步厘清并量化所有产品及服务业(例如服务业之包装材料)对环境之影响。

基本上,IPP系透过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配销、使用至废弃等各环节,全面评估产品生命周期对环境之影响。欧盟IPP「从摇篮到坟墓」之观点有如同欧盟食品卫生法规之「从农场到餐桌」之概念,即不仅要求业者自律实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HACCP),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亦融合HACCP理念,厘清产品各环节之可能危害关键点(例如工业产品之有害重金属或食品之有害物质及药物残留),再制定管制危害关键暨关键控制点(CCPS)之标准及监测程序,以全程有效监控产品不会危害环境或人体健康。此亦是欧盟制定环保法规(如REACH、WEEE、RoHS)之逻辑思维,即从产品之供应链体系,厘清产品各环节之可能危害关键点,并予以监控。

(二)推动落实IPP程序:

欧盟推动IPP主要区分为下列三阶段:

7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ipp/home.htm

8文件编号:COM(2003)302final: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ipp/ippcommunication.htm

(1) E IPRO(Environmental Impact of PROducts)分析产品之环境影响:

从产品之生命周期,研究分析欧盟境内消费使用之产品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者。因IPP原草案尚未厘清各产品对环境之影响暨界定改善环境影响较具潜力之产品别,执委会爰续2005年5月完成该阶段之评估工作。

依据该评估分析报告,其分析方法主要采用投入产出(IO)分析及生命周期分析(LCA),调查产品类别共478项,其中约有280项属最终消费产品,另又区分消费品以食品、饮料、私用交通工具及家居产品(建材)等占70至80%之环境影响。此外,该分析报告亦另将该产品类别简化为22项,以作为评估降低环境影响之成本分析。如排除食品、医药及餐饮及发廊服务业,透过该等产品类别改善环境影响所需成本依递减排序为:汽车修护及服务、服饰成衣、家用暖气设备、照明设备、家用洗衣机、冰箱、杀虫剂及农业用化学品、汽机车、新建筑、其它家用电器设备、其它娱乐用设备、电话及通讯设备等。此外,该分析报告亦将环境影响因素区分为下列8大类,俾据以分析并量化各产品类别之影响情形:非生物性资源耗损(abiotic depletion)、酸化(acidification)、生态毒性(ecotoxicity)、温室效应(global warming)、优养化(eutrophication,指水体生态之营养物质增加致使水中溶氧耗尽)、人体毒性(human toxicity)、臭氧层耗损(ozone layer depletion)、光化氧化(photochemical oxidation,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与氮氧化物结合所形成之化学光雾)。(2) I MPRO(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 of PROducts)改善产品之环境影

响:该阶段主要系为界定有何方法得以改善产品于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

(3) P olicy implication政策意涵:该阶段执委会将针对相关产品采取相关政

策措施。

(三)IPP推动方式及对我商可能之影响

由于IPP结合环保与产业,涉及层面相当广,尤其以源头管理思维,无论产品之环保设计或废弃物之回收,其个别产品之IPP计划是否能顺利

推动,不仅须加诸生产者对环境之义务,亦需仰赖所有利益关系者(stakeholder)共同推动。因此,欧盟推动手机产品(mobile phone)及庭园座椅(teak garden chair)之导引计划(IPP Pilot Project)9即邀请所有stakeholder共同参与,俾凝聚共识,促使业者以自愿承诺方式加强改善产品对环境之影响。据悉,由Nokia主导之手机导引计划(IPP Pilot Project on Mobile Phones),其stakeholder成员包括:手机制造业者Nokia、Motorola 及Panasonic;零组件制造商Epson、Intel及AMD以及政府机构(包括执委会)、研究机构、通讯营运商(如France Telecom)、资源回收业者、NGO 及消费者团体等。

IPP系以产品为导向,透过产品生命周期、市场机能并结合利益关系者之参与,落实个别产品与服务之环境绩效。由于目前完成之手机导引计划系由欧洲领导厂商Nokia主导,未来个别产品之IPP计划纵使对个别产品未制定强制性环保标准规范,惟因该等计划系由欧盟领导业者所推动建立之自愿性协议,其更严谨之环保标准对第三国供货商,或因生产供应链关系10、欧盟的绿色政府采购政策等因素,产生相对的影响。

9该计划之相关环保法规包括:RoHS指令、WEEE指令、新电池及蓄电池指令、REACH规章、废弃物运输规章【电子废弃物含贵重金属,该等贵重金属不属有害物质,应列为绿色产品(green-listed)】、EuP

指令、GPP(透过绿色公共采购Green Public Procurement,以强化绿色产品之市场需求)。

10以Nokia主导手机Pilot Project为例,我商若非Nokia之OEM或ODM合作厂商,则未来加入Nokia 绿色供应链的难度更加提高。

参、与废弃物回收有关之环保政策及法规

欧盟执委会环境总署估计欧盟每年约有13亿吨废弃物,且其中约有4,000吨属有害废弃物。此外,依据OECD分析报告,欧盟自1990至1995年每年废弃物的增加率约10%,无论该等废弃物透过焚化或掩埋处理,均对环境产生相当的危害。OECD更估计欧盟2020年的废弃物将较1995年增加45%。欧盟体认废弃物危害环境的影响,针对废弃物管理拟订:(1)避免产生废弃物(如减少包装)、(2)提高废弃物回收及再使用比率、(3)最终废弃物之处理改善与监控(如掩埋场的管理、焚化炉的排放管制)等三项原则,并订定WEEE、RoHS等特定规范,以降低废弃物对环境之影响。ㄧ、WEEE 指令及RoHS指令11

(一)报废电子电器设备(WEEE) 指令

欧盟为管制电机、电子产品在制造以及废弃阶段对环境影响,爰陆续公告电机电子产品之有害物质限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d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ment Directive, RoHS(第2002/95/EC号指令)】以及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WEEE(第2002/96/EC号指令)】。欧盟RoHS指令所规范产品包括:大型家电用品、小型家电用品、信息及电讯设备、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电子及电器工具、玩具或娱乐运动设备、自动贩卖机等,欧盟WEEE指令则比RoHS指令多管制医疗器材、监视及监控设备二大类产品。

依据WEEE指令第9条原规定,在2005年8月13日前售予工业、贸易或公共部门(即非私人家庭)使用之电机电子设备,其原生产者须负担该等产品日后之回收处理费用,经公告第2003/108/EC号修正指令后,改为:(1)倘该等废弃设备由原生产者以功能相同之新的相同设备或新产品替代,

11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weee/legis_en.htm

则回收处理该废弃设备之费用仍由原生产者负担,惟会员国得规定非私人家庭使用者负担此部分或全部费用。(2)倘该等废弃设备并未依以上方式获得替代,则其回收处理之费用仍由原非私人家计部门之使用者负担。(3)在不违反该指令情形下,生产者与非私人家计部门的使用者得订定回收费用分担之协议。至有关私人家庭之WEEE回收,每年每一居民应达4公斤。此外,会员国应确保该指令附件1A及1B所列产品之制造商,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达到每一单位产品平均重量70%至80%之回收利用率,其组件、材料及所含物质之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率应达每单一产品平均重量之50%至80%。

(二)限制电子电器产品使用有毒物质指令(RoHS)

欧盟于2003年2月13日公告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依据该指令第4(1)、(2)条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欧盟境内市场销售之电子电器产品不能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及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及溴联苯醚(PBDE)等6项有害物质12,惟指令附件所列之使用情形不受此限。此外,依据RoHS指令(2002/95/EC)第5条规定,执委会必须征询利益关系者意见,以修定附件之豁免清单13,并于2010年6月底前(RoHS生效4年内)完成豁免清单之检视,以评估豁免项目有无替代材料。

12单一均质物料(homogeneous,无法以机械方式拆解之均质物料)所含该等有害物质之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1%;所含的镉,最高浓度不得超过重量的0.01%。

13截至2008年5月底,执委会已公布之豁免项目计有下列32项:

1. 每个圆形荧光灯管之汞含量不含超过5毫克

2. 每个直型荧光灯管之汞含量下列含量:- 卤化磷酸盐/10 mg- 正常寿命的三磷酸盐/5 mg

- 长寿的三磷酸盐/8 mg

3. 特殊用途之直型荧光灯所含的汞。

4. RoHS指令附录未列出之其它灯管所含的汞。

5. 阴极射线管、电子零件及荧光灯管玻璃所含的铅。

6. 使用铅作为合成物料,如含0.35%铅的钢铁、含0.4%铅的铝、含4%铅的合金铜。

7. - 高融点焊锡之铅(铅于焊料超过85%者);

- 使用于服务器、储存与储存数组系统、应用于切换与讯号传输与电信通讯网路管理之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所使用焊接合金之含铅;

- 电子陶瓷零件(例如压电(piezoelectronic)装置)之含铅

8. 镀镉及镉合物以及91/338/EEC指令限制范围以外的镉镀层中的镉

9. 防止冷藏器之碳化钢冷却系统生锈的六价铬

9a. 于聚合物中使用之十溴联苯醚(Deca-BDE)

9b. 青铜轴承外壳的的铅

(三)未来发展及对我商可能产生之影响

由于WEEE及RoHS在欧盟法规分类中均属指令(Directive),会员国必须再订定国内法规,以落实该等指令14(欧盟执委会负责监督会员国立法及执法是否符合指令要求),惟非所有会员国皆完成国内立法,且已完成立法之会员国有关产品实际检测、登记、参与回收体系的办法等攸关厂商营运之实务作业法规仍不明朗,如该等产品涉及跨越会员国国境后之回收责任与回收办法亦不明,对制造与出口商在产品设计、生产及建立与管理经销、回收上造成极大困扰。

10. 上述9a、3、7(2)及登泡之豁免适用,执委会将优先检讨。

11. 使用于顺应针连接系统(compliant pin connector systems)之铅

12. 使用于热传导C-环模块(thermal conduction module C-ring) 中作涂层材料之铅

13. 使用于光学和过滤玻璃中的铅及镉

14. 微处理器针脚及封装联接所使用的含有80-85%铅的复合(含有超过两种组分)焊料中的铅

15. 倒装芯片(Flip chip)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联接所用焊料中的铅

16. 管状白炽灯硅酸盐涂层灯管中的铅

17. 专业复印设备用的高强度放电灯中作为发光剂的卤化铅

18. 当放电灯被用作含磷仿日晒灯(例如BSP)、或重氮复印、平版印刷、捕虫器,以及含磷化学和含磷食物加工过程的专业灯时(例如SMS),放电灯中的荧光粉触媒剂的铅(铅含量1%以下)

19. 紧缩节能灯中作为汞的特定成分中PbBiSn-H及PbInSn-Hg中的铅以及作为辅助汞合金中PbSn-Hg

中的铅

20. 液晶显示器中焊接平面荧光灯前后基片用玻璃中的氧化铅

21. 高硼硅酸盐玻璃涂上的珐琅质(瓷釉)中的铅及镉。

22. 用于光纤通讯系统,以稀土铁石榴石晶体制成的法拉第旋转器中作为杂质的铅。

23. 点距不超过0.65 mm,由镍铁或铜引线框所制成的组件(连接器除外)所用的表面含铅处理。

24. 通孔盘状及平版积层陶瓷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

25. 电浆屏幕(PDP)及薄型平面发光屏幕(显示器)的构件所用的氧化铅。

26. 紫外线黑灯管(BLB)玻璃外罩所含之氧化铅。

27. 在大功率扬声器(125分贝或以上)中作为转换器焊料之铅合金。

28. 使用于合并冷冻装置装碳素钢冷却系统的六价铬腐蚀防护薄膜(适用于指令2002/96/EC的第三类产

品,信息及电子通讯设备)。豁免直至2007年7月1日。

29. 在第69/493/EEC号指令附件1第1、2、3及4分类定义下之水晶玻璃所含的铅。

30. 在大功率扬声器(100分贝或以上者)作为固定转换器音圈之镉合金焊料。

31. 无汞平面荧光灯之铅焊接材料(用于LCD显示器或工业照明)。

32用于氪气及氩气雷射管窗户组件制造之密封材料氧化铅。

14以比利时为例,比利时分别于2004年订定「防范EEE产品使用有害物质」皇家法令,并于2007修订「环境及健康保护之永续消费法规」,该等法规虽规定:违规者将处以8天至3年监禁刑期以及160欧元至400万欧元罚锾【注:另依据比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如业者未提供标示信息,即EEE产品未标示者,将罚6欧元至250欧元。有关强制回收产品之最新清单,可至比利时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机构RECUPEL 网站查阅:http://www.recupel.be/recupel/pdf/list2008_en.pdf】,惟比利时迄未落实相关惩处措施。为进一步厘清比国RoHS指令实施情形,本组曾于2008年8月下旬洽询比国联邦卫生、食物链安全及环境事务局(RoHS指令主管机关),获称,该局2007年为完成「Support to a RoHS inspection Campaign in Belgium」报告,曾进行相关调查,当时曾查获部份产品未符合RoHS规范,惟未对违规业者惩处(采取与业者合作方式,取代相关惩处措施)。该局虽尚未正式执行市场监督暨查验,惟告称将于2008年近期内再次进行市场查验,届时不符标准产品之供应业者(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会受罚。

此外,在RoHS指令方面,欧盟执委会于2007年委托柏林生态研究中心(Oko-Institut)针对RoHS指令进行咨询调查,俾重新检视该指令。由于该中心于2008年4月提议将四溴双酚-A(Tetrabromobisphenol-A, TBBPA)及十溴联苯醚(DecaBDE)等溴化阻燃剂(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s)列为应受管制的有害物质15。倘若该等溴化阻燃剂基于研究报告指称之因素16,而列入RoHS管制物质,虽目前无科学实证,但已符合REACH法规「释放风险」的定义。因此,未来溴化阻燃剂(BFRs)不仅须受RoHS浓度限量之规范,且可能被列入REACH之高关切化学物质(包括CMR、PBT、vPvB),而须向欧盟化学管理局ECHA申请许可方得以使用在产品。此将对我电子产业影响颇巨。

再者,目前欧盟执委会正检讨如何修定RoHS指令17(注:据悉,新修定草案将于2008年11月底或12月初公告),相关重要建议包括:(1)扩大适用产品范围:约束产品不仅于电子电器产品;或初步先增加WEEE所规范的医疗器材、监视及监控设备二大类产品。(2)对EEE产品增加有害物质管制清单18,并给予特定豁免使用条件:例如增列REACH所规范的受高度关切物质(SVHC)19。倘若RoHS新修定指令采取上述修定建议,未来下游产品制造业者将产生极大的负担。

15豁免清单之第9a项(聚合物中使用之十溴联苯醚)系未来执委会将优先检讨之项目。

16Oko-Institut调查报告指出(该报告第65页: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weee/studies_rohs2_en.htm),电子电器产品所使用之溴化阻燃剂(BFRs)主要有PBB、PBDE及TBBPA,该等物质自塑料品溶出或气化之后,仍存在于室内灰尘或空气中;尤其PBDEs有致癌、破坏甲状腺、神经失调等可能。

17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index.htm

18欧盟现行RoHS指令管制之有害物质仅有铅、镉、汞、六价铬及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及溴联苯醚(PBDE)六种。

19欧盟化学总署ECHA已于2008年6月30公告第一批受高度关切物质(SVHC)清单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包括HBCDD阻燃剂16种http://echa.europa.eu/consultation/authorisation/svhc/svhc_cons_en.asp

二、电池及废电池指令

欧盟于2006年9月26日公告第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取代原第91/157/EEC号「含有特定危险物质之电池及蓄电池」指令,以调和各会员国对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之管理规范,降低对环境之影响。其主要规范包括:

(一)要求电池生产者(包括进口商)2009年9月26日之前须建立回收制度,并向主管机关登记。

(二)自2008年9月26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规定之电池:(1)汞含量超过电池总重0.0005%之电池或蓄电池﹔钮扣型电池(button cells)之含汞量亦不得超过2%﹔(2) 镉含量超过电池总重0.0005%之可携式电池或蓄电池。

(三)会员国应于2012年9月26日之前达成25%的回收率(collection rates依据当年度回收量除以过去三年电池平均销售量);并于2016年9月26日达到45%

(四)为提高废电池及废蓄电池之回收与处理,会员国应于2010年9月26日达到下列最少回收再使用比率(minimum recycling efficiencies):(1)镍镉电池及蓄电池75%、铅酸电池及蓄电池65%、其它废电池50%。

(五)2009年9月26日前须落实附件II之标示规范及标示豁免规定。

三、欧盟废弃汽车指令(Directove on End-of-life,ELV指令:2000/53/EC20)

欧盟废弃汽车指令已于2000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各会员国须于2002年4月21日前订定国内法,以达到下列目标:(1)自2006年1月1日起,每年每一辆报废弃汽车的平均重量的再利用率应达到85%以上,其中,材料回收比率应达80%以上;(2)自2015年1月1日起,该等再利用率及回收比率应提升至95%及85%。此外,2003年7月1日上市后之车辆(包括材质及零组件)如含有铅、汞、六价铬,其同材质物料之浓度不得超过0.1%;如含有镉,则浓度不得超过0.01%。惟ELV指令附件II所列之材质及零组件不受此限,得以豁免。

由于科技发展,部分汽车材料及零组件已可以避免上述4项有害重金属,因此,执委会曾陆续公告更新ELV指令附件II之豁免清单。最新修订豁免清单系2008年8月23日公告第2008/689/EC指令。有关该清单之详细内容(包括豁免截止期限,如电动车电池所使用的镉为2008年12月31日),请径上网查阅:http://eur-lex.europa.eu/JOHtml.do?uri=OJ:L:2008:225:SOM:EN:HTML。

20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elv_index.htm

四、包装废弃物指令(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Directive, PPWD)21

由于减少包装废弃物不仅有助减少污染物排放至水及空气,亦可减少掩埋场及焚化炉之兴建22。因此,欧盟陆续于1994、1997年公告理事会第94/62/EC号指令(PPWD)及执委会第1999/177/EC号决议,以管制包装材料。该等规范除规定包装材料含重金属之浓度比率,亦要求会员国必须达到一定的回收比率。

为加强落实PPWD,欧盟执委会续2005年2月18日公告第2004/12/EC号修定指令,要求各会员国须于2005年8月18日前落实该

「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可再生利用率(recycle)修定指令,并达到下列目标:(1)

之目标自25%提升至55%;(2)供发电用之废弃物回收率(recovery)亦将自50%提升至60%。欧盟执委会评估该修定指令之新目标将有助于欧盟整体减少0.6%温室气体之排放,亦约当节省近5亿欧元(以2001年之二氧化碳排放当量成本计算)。有关该修订指令要求各会员国达成目标之年限、回收率、可再生利用率详细情形,请另参阅下列表格:

21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waste/packaging_index.htm

22尤其在成本效益评估,包装废弃物之每公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平均成本已自12欧元提升至23欧元。

肆、与产品安全符合性有关之环保法规

一、化学品方案REACH

为达保护环境及维护人体与动植物健康的目的,欧盟执委会根据「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2003年10月通过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规章草案,续于2006年12月通过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1907/2007号规章之立法,并自2007年6月1日起生效实施。该规章将在11年内分阶段对年产量或年进口量达1公吨以上的化学品,要求生产或进口业者就其成份、特性、安全使用与管理等信息,向新成立之欧盟化学品总署(ECHA)所设中央数据库进行登记(registration),对人体及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风险进行评估(evaluation),并要求具高危险性之化学品【包括CMR、PBT、vPvB等受高度关切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须先向ECHA申请许可,在获得核准(authorization)后,方得生产销售、使用。

(一)REACH主要规范23:

(1)依据REACH第5条(no data, no market)规定欧盟制造业者或进口商之产品属第6、7、17、18、21及23条所规范应注册之物质(包括在产品及制剂中的物质),则必须完成注册方能在欧盟境内制造或销售。(2)现有化学物质(phase-in substance),须在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完成预注册【注:非现有化学物质(non phase-in substance或称新化学物质)则须在REACH规章生效ㄧ年后,即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注册】。如业者依据规定完成预注册,在该物质完成正式注册前不仅可以参与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ubst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Forum, SIEF),且得依其物质之进口量、使用量或制造量享有3至11年之注册过渡期。

(3)依据REACH法规第6(3)条规定,制造商或进口商所生产或进口之聚合物(polymer),如含有2%成分(依重量计算)之单体(monomer),

23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hemicals/reach/reach_intro.htm

中国环保产业的现状前景与对策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数据库浏览中国商业报告库中国资讯行提供 正文显示: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环境保护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19991207 【文献出处】经济研究参考 【标题】中国环保产业的现状.前景与对策('99文献)(7766字) 【副标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岳颂东 【正文】 环境保护产业是以防治城乡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品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环保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至今发展仅仅20年,分析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展望环保产业发展的前景,克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完善环保产业振兴的政策体系,将使我国环保产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特征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1月--6月为期半年的调查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除西藏、宁夏、海南以及台、港、澳地区,以下同)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9090个(企业单位7617个,事业单位1473个),其中专业单位5995个,占单位总数的66%,兼业单位3095个,占单位总数的34%。职工总数169.9万人,其中企业单位148.5万人,占职工总数的87.4%,事业单位21.4万人,占12.6%。环保产业拥有固定资产720.1亿元,其中企业单位620.9亿元,占86.2%,事业单位99.2亿元,占13.8%。环保产业年产值521.7亿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59.2亿元,占总产值的88%,当年实现利润58.1亿元,占销售收入的12.6%。调查显示,从1989年到1997年8年间,我国环保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新兴产业,具备了初步的产业规模,对我国的环保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产业纵向与自身相比,发展是不慢的;但是横向与其他产业相比,其发展则呈现如下几个特征: 1.产业的总量规模依然不大,发展潜力十分看好。 1997年环保产业年总产值为521.7亿元,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这对于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十分严重的我国来说,确实不是很大。另外,在全国7617家企业中,固定资产小于1500万元的小型企业占90%左右,大中型企业占10%左右,即便在总量规模不大

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的环保政策及法规

欧盟与产品或产业有关的环保政策及法规 编撰单位: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经济组时间:2008/10/03 目录 章节页码壹、前言﹒﹒﹒﹒﹒﹒﹒﹒﹒﹒﹒﹒﹒﹒﹒﹒﹒﹒﹒﹒﹒﹒﹒﹒3 貳、策略性及架构性之环保政策或计划 ㄧ、永续发展策略﹒﹒﹒﹒﹒﹒﹒﹒﹒﹒﹒﹒﹒﹒﹒﹒﹒﹒﹒﹒5 二、与环保有关的永续发展措施﹒﹒﹒﹒﹒﹒﹒﹒﹒﹒﹒﹒﹒﹒7 三、「永续消费、生产及永续工业政策」行动计划﹒﹒﹒﹒﹒﹒9 四、整合性产品政策﹒﹒﹒﹒﹒﹒﹒﹒﹒﹒﹒﹒﹒﹒﹒﹒﹒﹒﹒ 10 參、与废弃物回收有关之环保法规 ㄧ、WEEE指令&RoHS指令﹒﹒﹒﹒﹒﹒﹒﹒﹒﹒﹒﹒﹒﹒﹒13 二、废电池指令﹒﹒﹒﹒﹒﹒﹒﹒﹒﹒﹒﹒﹒﹒﹒﹒﹒﹒﹒﹒﹒17 三、废弃汽车指令﹒﹒﹒﹒﹒﹒﹒﹒﹒﹒﹒﹒﹒﹒﹒﹒﹒﹒﹒﹒18 四、包装及包装废弃物﹒﹒﹒﹒﹒﹒﹒﹒﹒﹒﹒﹒﹒﹒﹒﹒﹒﹒19 肆、与产品安全符合性有关之环保法规 一、REACH规章﹒﹒﹒﹒﹒﹒﹒﹒﹒﹒﹒﹒﹒﹒﹒﹒﹒﹒﹒20 二、新玩具指令﹒﹒﹒﹒﹒﹒﹒﹒﹒﹒﹒﹒﹒﹒﹒﹒﹒﹒﹒﹒27 三、新化妆品指令﹒﹒﹒﹒﹒﹒﹒﹒﹒﹒﹒﹒﹒﹒﹒﹒﹒﹒﹒﹒ 29 四、新建筑规章﹒﹒﹒﹒﹒﹒﹒﹒﹒﹒﹒﹒﹒﹒﹒﹒﹒﹒﹒﹒﹒ 31 五、其它﹒﹒﹒﹒﹒﹒﹒﹒﹒﹒﹒﹒﹒﹒﹒﹒﹒﹒﹒﹒﹒﹒﹒﹒

34 伍、与节能有关的环保法规 一、EuP指令﹒﹒﹒﹒﹒﹒﹒﹒﹒﹒﹒﹒﹒﹒﹒﹒﹒﹒﹒﹒﹒﹒ 35 二、能源之星节能标章﹒﹒﹒﹒﹒﹒﹒﹒﹒﹒﹒﹒﹒﹒﹒﹒﹒﹒ 37 三、其它﹒﹒﹒﹒﹒﹒﹒﹒﹒﹒﹒﹒﹒﹒﹒﹒﹒﹒﹒﹒﹒﹒﹒﹒ 38 陸、与国际环保公约有关环保法规 一、蒙特娄议定书﹒﹒﹒﹒﹒﹒﹒﹒﹒﹒﹒﹒﹒﹒﹒﹒﹒﹒﹒﹒ 41 二、巴塞尔公约﹒﹒﹒﹒﹒﹒﹒﹒﹒﹒﹒﹒﹒﹒﹒﹒﹒﹒﹒﹒﹒ 43 三、京都议定书﹒﹒﹒﹒﹒﹒﹒﹒﹒﹒﹒﹒﹒﹒﹒﹒﹒﹒﹒﹒﹒ 45 柒、其它(自愿性标章规范) ㄧ、环保标章:﹒﹒﹒﹒﹒﹒﹒﹒﹒﹒﹒﹒﹒﹒﹒﹒﹒﹒﹒﹒﹒51 二、永续性消费及生产套案草案﹒﹒﹒﹒﹒﹒﹒﹒﹒﹒﹒﹒﹒﹒54 捌、欧盟如何因应环保对经济的冲击 一、新产业政策﹒﹒﹒﹒﹒﹒﹒﹒﹒﹒﹒﹒﹒﹒﹒﹒﹒﹒﹒﹒57 二、领导市场倡议﹒﹒﹒﹒﹒﹒﹒﹒﹒﹒﹒﹒﹒﹒﹒﹒﹒﹒﹒59 三、降低对中小企业的冲击﹒﹒﹒﹒﹒﹒﹒﹒﹒﹒﹒﹒﹒﹒﹒62 玖、结论﹒﹒﹒﹒﹒﹒﹒﹒﹒﹒﹒﹒﹒﹒﹒﹒﹒﹒﹒﹒﹒﹒﹒63壹拾、附录:拓销欧盟市场之重要经贸信息网站﹒﹒﹒﹒﹒﹒﹒65

2020年环保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2020年环保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 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欧盟进口规定

欧盟进口规定 欧洲联盟由西欧15个发达国家组成,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爱尔兰共和国、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及英国。欧盟所有成员国采取一致的贸易政策,让货物自由进口,只在少数情况下才要求进口货品办理进口签证手续,例如要符合有关的欧盟贸易协议条款,以及配合个别进口国的需要。 根据欧盟的《技术协调新方案》,某些产品须符合特定的品质标准,详情可参考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814284913.html,/。该指令适用于玩具安全、机械、电磁兼容性、电讯终端设备、活性移植医疗装置、医疗装置、非自动秤重设备、建筑产品、防爆炸电气设备、低压电气设备、简单压力容器、个人防护装备及气体用具。合格的产品须附有CE标志,以示符合标准。该标志由制造商或进口商贴于产品上,以自我申报形式确认产品合格。 厂商必须注意遵守欧盟的产品责任法。该法律的保障范围是消费者通常预计不到的产品缺陷,并规定产品在欧盟的销售者及产品的制造商均须负法律责任。 由1998年5月1日起,香港已完全不受欧盟的普及特惠税制优待,但若干类源自中国内地的产品在欧盟仍享有普及特惠税制的关税优惠。不过,经香港付运的中国内地产品必须附有「未再加工证明」,以示没有在香港作进一步加工,始能享有这项优惠。「未再加工证明」由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发(电话:25031988)。 产品输往欧盟须缴纳有关的进口税(通常施加于进口产品的到岸交货价(CIF)),另外须按不同进口国的规定缴付增值税。以标准增值税税率来说,奥地利是20%;比利时是21%;丹麦是25%;芬兰是22%;法国是20.6%;德国是16%;希腊是18%;爱尔兰共和国是21%;意大利是19%;荷兰是17.5%;葡萄牙是17%;西班牙是16%;瑞典是25%;英国是17.5%。 欧盟对源自中国内地的木质包装材料所藏的光肩星天牛虫实施紧急管制。由1999年6月10日起,所有从中国内地付运(包括经香港转运)的货物均受这新措施影响。 欧洲委员会提交了建议草案,准备修订有关禁止使用含偶氮染料的《欧盟指令76/769/EEC》。该建议列出应禁止使用含偶氮染料的产品,包括服装、寝具、毛巾、鞋履、钱包/皮夹、公事包、椅套、玩具等。修订该指令,标志欧盟在取缔含偶氮染料,以及含偶氮染料成份超过规定标准的产品方面,迈进一大步。该指令建议采用德国的测试方法。现时禁止进入含有偶氮染料产品的欧盟成员有:荷兰、奥地利及德国。 欧盟公布其环保标志计划有进一步发展,现适用于219种产品,尤其规定鞋履、纺织品及个人电脑必须附有环保标志。出口商如有意销货往环保标志计划的成员国,必须敦促供应商严格遵守欧盟的环保生产方法,以符合领取环保标志的资格。对于本港出口商来说,产品付运往欧盟之前,宜查明产品的制造方法是否符合环保标志准则。如想取得受环保标志计划管制的产品组别详细清单,请浏览欧盟的网站,网址:http://europa.eu.int/comm/dgs/environment/index_en.htm。 在环保方面,厂商还须遵守《包装及包装废料指令》。该指令订明一般的废料回收和循环再造标准。输往欧盟的产品应尽量减少使用包装物料。 欧盟指令确立产品责任的原则,规定如产品有缺陷,引致消费者受到损伤,过失在于生产者。此原则适用于所有农产品和含活动式部件的消费品。受产品缺陷伤害的消费者,有权在其察觉受伤害、得知产品的缺陷及生产者的身份之日起计3年内,追讨赔偿。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和零售商均须对损害负责,给予受害人赔偿。 由2000年7月1日开始,欧盟委员会即时禁制以动物进行测试的进口化妆品。此外,欧盟亦会于指引实施的三年后禁止所有对化妆品用料成份以动物进行的测试。 欧盟互联网网址:http://europa.eu.int/index.htm 欧盟委员会法律及官方刊物 (EUR-Lex-theEuropeanUnionLawandOfficialJournals) http://europa.eu.int/eur-lex/en/index.html 欧洲专利局 (OfficeforHarmonizationintheInternalMarket(TrademarksandDesigns) Website: http://www.oami.eu.int/en/default.htm

环保产业发展趋势

环保产业发展趋势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数据库浏览中国经济新闻库中国资讯行提供 正文显示: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环境保护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 【文献出处】国际商报 【标题】中国环保产业发展趋势(1077字) 【副标题】一丁 【正文】 “九五”期间我国经济基本保持了7%的增长速度,预计“十五”仍将以较快速度增长。今后5年,我国环保产业将在现有基础上以不低于15%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5年,我国环保产业产值将突破1400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4%。其中环保产品500亿元,环境服务500亿元,与环境有关的建设400亿元。 “十五”后,我国环保产业将以不低于12%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其总产值将超过2500亿元,约占当年GDP的2%。其中环保产品的总产值达到800亿元,环保技术服务体系的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与环境有关的建设体系总产值达到700亿元。 根据我国“九五”环境保护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求,从解决21世纪我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出发,今后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城市污水治理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及各类监测设备,及其相应的高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积极发展环保服务市场和环保资本市场。 水污染治理方面,急需草浆造纸黑液全套治理技术,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治理技术、湖泊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 空气污染治理方面,需要大型燃煤电站脱硫技术和中小型工业锅炉简易实用的脱硫技术和设备、袋式除尘和静电除尘高新技术、汽车机内净化及尾气净化的有效处理技术。 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城市垃圾需要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处理技术和管理经验;工业固体废弃物需要资源综合利用和有害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施。 在自然生态保护与恢复方面,需要生态技术、水土流失治理技术,生态恢复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 环保产业发展的另一个重点就是环境监测仪器。将开发各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及数据传输系统,大的烟尘、烟气排放口,污水处理出水口和重要水质监测断面实现在线监测,以及数据采集处理和通讯网络等。

欧洲环保标准

1.何谓欧洲环保标准 有关环保的话题灸手可热,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欧洲环保标准,尤其以欧I、欧Ⅱ标准出现的频率最高,那什么是欧I、欧Ⅱ标准呢?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吨这类车辆为例,在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31日这个阶段,必须达到排放标准的限值为: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以上便是我们平常所提到的欧洲I号标准。到2004年1月1日后,这个标准又有所提高,汽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2.2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5克/公里,柴油车一氧化碳不超过1.0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7克/公里,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08克/公里,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欧洲II号标准。如果仅考虑排放量,执行欧Ⅱ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比欧I标准减少30%到50%。而欧洲Ⅲ标准是目前欧洲、美国正在实施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污染排放标准。据专家介绍,我国实行欧洲标准的影响: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就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汽车排放从欧Ⅱ到欧Ⅲ,不是像欧Ⅰ到欧Ⅱ那样简单,提升幅度大了很多。欧Ⅲ排放标准比欧Ⅱ在NEDC和燃油蒸发排放检测项目上的内容有所变化,欧Ⅲ标准中增加了低温HC/CO排放检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测和在用车排放检测。从欧Ⅱ到欧Ⅲ执行不同的排放控制技术,欧Ⅱ排放标准只要求三元催化器及发动机改进措施两项,而欧Ⅲ排放则还包括改进的催化转化器涂层、催化剂加热及二次空气喷射。可以看出,欧Ⅲ排放控制技术要比欧Ⅱ复杂和困难得多。欧洲汽车排放标准见表1。 表1 欧洲汽车排放标准

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但粗放型发展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目前,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8.5%,而消耗的钢材占46%,煤炭占45%,水泥占48%,油气占10%,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量位居世界前列,我国原油、铁矿石、铝土矿、铜矿等重要能源资源的进口依存度超过50%。此外,我国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占国土面积的55%,其中,重度脆弱的占19.8%,极度脆弱的占9.7%。根据《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0》,我国“生态足迹”(维持一个国家或地区生存所需要的以及能够吸纳人类所排放的废物、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地域面积,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的自然生态影响的一种测度)增加的速度远高于生物承载力的增长速度,人均“生态足迹”已是生物承载力的2倍,“生态赤字”正在逐年扩大。可见,我国长期粗放式增长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压力,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能源资源、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问题更趋凸显。我国已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至45%。根据经验计算,碳排放量是能源消费总量的2.5倍左右。按此推算,若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为50亿吨标煤,则碳排放量将达到125亿吨(2010年全球碳排放约为320亿吨,目前发达国家提出到2030年将全球碳排放控制在300-320亿吨以内)。应该清醒地看到,依靠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局面已经难以为继,迫切要求我们把资源环境压力释放的过程转化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过程,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不仅资源环境难以承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也难以得到根本扭转。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节能减排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一、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其中,节能产业中包括节能装备、节能产品和节能服务,环保产业中包括环保装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中包括资源循环利用装备、资源循环利用

环保行业发展趋势

环保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整体将保持增长态势 一、行业整体将保持增长态势 1、水资源与环境危机是推动行业成长的内生动力 【慧聪环保网】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尽管近几年国家环保投资总额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水资源与环境问题仍然十分严峻。 (1)我国淡水资源量呈下降趋势 尽管我国淡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量却比较贫乏,根据《联合国世界水资源开发报告(Ⅱ)》的统计数据,2005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且,近两年我国淡水资源总量有所下降,已由2005年的28053亿立方米减少到2007年的25255亿立方米,人均淡水资源量也从2140立方米降为1911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我国已属于中度缺水地区。 而且,由于我国地下水长期超采,不仅造成了水位急剧下降,水源枯竭,而且还引发了地面沉降,管网漏损率增加。据建设部2006年的统计,全国已形成160多个地下水超采区,年均地下水超采量超过100亿立方米,造成地面沉降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严重。 (2)水体污染现象依然严重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2008年2月),2008年2月,全国地表水污染现象依然严重,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监测的七大水系(含国界河流)183条河流的370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1﹪,Ⅳ、Ⅴ类占23﹪,劣Ⅴ类占26﹪。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劣Ⅴ类水体比重较2007年底提高了2.4个百分点。 资源不足和水质污染等因素带来的水资源短缺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安全,也给工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据统计,全国有3.2亿人用水不安全、7000万人饮水困难,每年因缺水影响粮食产量150亿~200亿千克、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一些污染严重的河段已经鱼虾绝迹,渔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可见,水资源危机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垃圾围城现象广泛存在 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固废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末,我国设市城市6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只有460座,年处理垃圾9438万吨,占城市垃圾清运量的62%,尚有近5800余万吨生活垃圾未经处理排放;工业固废

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基础知识 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3.《水污染防治法》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4.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手段,调整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下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财政支持。 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1.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

求公众意见。 2.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5.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6.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7.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一)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

浅析我国环保设备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环保设备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摘要】作为21世纪新兴产业之一的环保设备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本文介绍了我国环保设备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环保设备产业合理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环保产业;发展;对策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瞩目的几大问题之一。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长、资源的过渡消耗、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已经严重阻碍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成为了世界各国的政策趋势。所谓环保产业是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产品生产、经营销售、资源综合利用、信息服务、建设工程等活动的总称。环保产业分为三个方面:环保设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环保设备产业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子产业。我国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环保设备产业的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我国环保设备产业现状 (一)我国环保事业现状 2010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2009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比2009年增加1.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79.8亿吨,比2009年增加6.9%。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238.1万吨,比2009年减少3.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20.3万吨,比2009年减少1.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7%,比2009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量2185.1万吨,比2009年减少1.3%。烟尘排放量829.1万吨,比2009年减少2.2%。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比2009年减少14.3%。氮氧化物排放量1852.4万吨,比2009年增加9.4%。 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亿吨,比2009年增加18.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6.2亿吨,比2009年增加16.9%;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4亿吨,比2009年增加14.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5.7亿吨,比2009年增加20.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比2009年减少29.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6.7%,比2009年减少0.3个百分点。 全国共统计了城市污水处理厂2881座,比2009年增加689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2.9%,比2009年提高9.6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我国环保事业正稳步向前发展,但是环保形式依然严峻,环保事业的发展需求依然迫切。 (二)我国环保设备市场发展分析 我国“十一五”期间环保投资计划达到14000亿元,在我国的环保投资中,环保机械占据着重要地位,环保机械制造业未来空间广阔。根据我国环保机械设备“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环保设备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将在15%以上,2020年要达到2400亿元。2011年我国环保机械制造业总产值将达到500亿-600亿元人民币,年增长为12%-16%,与我国环保产业的年复合增长率及环保机械“十一五”规划相比,增速虽不快,但在未来两年里提升空间却很大。 2011年10月,我国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近期公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

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从十三五规划可以看到,环保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将越 来越重要,不仅要求其自身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还肩负供给侧改革的红线作用,对其它产业进行调控。 经过十二五的治理,四项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均实现了持续下降,完 成了十二五的减排任务,取得了一定的环保成果。2015 年:1)COD 的排放量为2224 万吨,且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下降;2)氨氮的排放量为230 万吨,且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下降;3)SO2 的排放量为1859 万吨,每年基本以4%左右的速度下降,而收关年2015 年下降速度高达5.84%;4)NOx 的排放量为1852 万吨,十二五刚开始治理,当前的下降速度还处于上升趋势,收关年2015 年下降速度高达10.89%。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可以看到,我国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量,呈 现上升趋势,2014 年达到9576 亿元;近年占GPD 的比重维持在1.5%左右,较2001 年提升约0.5 个百分点。发改委、环保部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 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提出目标,十三五绿色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远高于CDP 的增长目标,为经济增长注入动力。 城镇化的推进,为水务行业持续带来增量空间。1)我国城镇人口2015 年达到7.71 亿,近年城镇人口增速维持在3%左右;城市建成区面积2015 年达到5.21 万平方公里,近年面积增速维持在4-5%。2)城市供水总量在2015 年达到561 亿立方米,同比增速为2.5%;县城的供水量达106.9 亿立方米,增速有所下降,仅为0.56%。3)城市供水管网长度在2015 年达到71.0 万公里,同比增速为4.87%;县城的供水管网长度为21.5 万公里,同比增速达5.39%;通过管网建设,

欧盟RoHS标准条款

RoHS指令标准 一.术语 WEEE1: 欧盟关于‘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3年2月13日公布)指令规定---纳入循环回收的电子电气产品有10大类145种产品. RoHS2: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于2003年2月13日成为欧盟正式法律. RoHS指令规定限制使用: 铅、汞、六价铬、镉、多溴二 苯醚和多溴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有8大类123种. EuP3---- 欧盟制定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 ISO/TR14062:20004---促进产品发展的环境因素指南. 二.规范 1. WEEE所规范的电子电气设备如下: ◇大型家用电器 ◇小型家用电器 ◇信息技术及通讯设备 ◇消费类电子电气设备 ◇照明设备 ◇电子和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医用设备(所有植入的和被感染的产品聊外) ◇监测和控制器械 ◇自动售货机 ★要求欧盟成员国在2005年8月13日前, 欧盟各成员国要将此指令转换成各国法律/法规, 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的回收系统、收费(生产商责任)系统开始运作; 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要有分类收集的符号标识, 生产商还要对自身产品的废弃物负责.并要提供资金保证. 2. RoHS所规范的电子电气设备如下: ◇大型家用电器 ◇小型家用电器 ◇信息技术及通讯设备 ◇消费类电子电气设备 ◇照明设备电子和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自动售货机 ★要求2006年7月1日开始,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六价铬、镉、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其中镉限量指标100ppm(0.01%),另五种限量1000ppm (0.1%)任何企业出口欧盟的产品都必需符合以上的限量要求, 并且要展示相应的文件, 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会被拒绝进入欧盟市场. 3. 2006年12月31日开始,人均回收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不少于4KG. 2006年12月31前,各个产品组的回收率、再利用率的目标如下: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指出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标签: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前景展望 1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十二五”以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5%,形成委托承包、BOT、BOO、TOT等多种商务模式,然而,市场竞争力依然偏弱。 目前节能环保产业已基本已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但资金短缺问题依然突出。政府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其中,2015年治污总投资占GDP 的1.28%,达到8800多亿元。然而,大量中小节能环保企业欠缺融资能力,资金短缺严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显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每年接近3万亿元,其中政府的出资比例只占10%~15%,超过80%需通过社会资本解决,绿色发展融资需求缺口依然巨大。 技术水平虽有提高,但创新能力依然不足。我国节能环保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专利申请数量由2010年的三万多件上升至2014年的七万多件。但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环保产业企业中仅有11%左右的企业开展研发,这些企业的研发投入仅占销售收入3%左右,远低于欧美15%~20%的水平。而且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影响到节能环保产品的大规模产业化。 2节能环保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偏小,产品知名度偏低 目前节能环保企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大型企业很少,大多数则是中小企业,一些大型企业的经营也非常有限。节能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及标准化程度低的现象普遍存在,技术含量高、经济附加值高的相关产品短缺,国际竞争力差。 2.3技术开发能力不足,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大多数节能环保公司的研究和设计能力较弱,传统技术在节能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发展中仍占主导地位。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节能环保技术的发展不能与企业生产联系起来,科技成果转化滞后,造成环保产业缺乏市场竞争力。

2020年环保政策盘点

2020年环保政策盘点 2020年1月1日起,有多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生效,小编对此作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国家级相关文件 0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0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 2019年11月12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完善了鉴别程序,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修改了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 0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2019年11月13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优化技术要求,完善鉴别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0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提出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断和处理,确定了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

适用于所有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在投入运行之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05 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脱氮生物滤池系统的定义和术语、脱氮生物滤池组成系统及工艺流程等。 省市相关文件 01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夯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委托把关原则。2020年1月1日起,未满足《补充要求》,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再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664-2019 2020 年1月1日起,所有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执行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详情参见标准原文)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_ 2373-2018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北京先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资料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0814284913.html,/info/2016-09/13725.html 节能环保产业最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巨大,2015年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快速。 一、产业基本情况 1、产业规模 据估算,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产品销售收入约4700亿元,环境保护服务营业收入约4900亿元,合计约9600亿元。2015年环保装备销售收入增长10%~15%,环境服务业增长超过20%。总体来讲,增速较往年有一定的下滑。 2、区域分布 我国环保产业的分布与经济发展的水平基本保持一致,“一纵一横”特点明显,“一纵”即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已初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主要产业聚集区,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北京、上海等省市已成为我国环保产业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发展策源地;“一横”即沿长江流域的中西部地区,主要是重庆、四川、湖南、湖北等省市,产业发展的增速明显,正在逐步形成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第二梯队”。 3、领域分布 201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比重下降明显,环境服务业快速发展,环境服务业的产值首次超过环保装备制造业。污水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三大领域,产业发展相对成熟,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相对有所提升。 4、供给能力 环保装备和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在除尘、烟气脱硫、城镇污水处理等领域已形成世界规模最大的产业供给能力。 5、市场特点 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环保技术装备基本满足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环境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从业企业得到发展壮大;环保产业部分领域投资过热的风险值得警惕;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变化使得环保企业税负加重;企业并购现象明显增加,国企进军环保行业的进程加快。 二、技术水平发展情况 1、水污染防治 据先略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节能环保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显示:至2015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达到13,784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5.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0%,提高了0.8%。 上市企业作为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的主力军,具有融资能力强、政府资源好、

ErP 欧盟产品能耗标准

ErP 欧盟产品能耗标准 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 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最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rp指令属于CE标志要求,如果投入欧洲市场的产品属于CE范围,则应携带CE标志。此外,一些权威性的国外认证机构能够提供ErP标志做市场推广使用。 EuP欧盟在环保方面的最新指令。(up till 2007) EuP能耗产品(“Energy-usingProducts,简称EuP”): 是指依靠能源输入(电力、石化及再生燃料)才能操作,以及那些用来发动、运送及测量该能源的上市产品。这还包括单独耗能的部件成品(dependant part),以及用电产品内的部件(incorporated part)。 ErP认证是欧盟国家对产品能耗认证要求。ErP认证也叫EuP认证。 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制定能耗产品环保设计要求框架的指令(以下简称ErP/EuP指令)。 ErP认证作为集成产品策略(IPP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的潜在可能性,涉及其各个阶段相关人员,对各种产品确定责任和提供开放式工具)框架的一部分,考虑了产品在整个生命循环周期对资源能量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ErP指令还同时对理事会(关于新的燃气或使用液体燃料热水锅炉能效要求的指令)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关于家用电冰箱、冷冻柜及其组合件能效要求的指令)及(关于荧光灯镇流器能效要求的指令)进行了修订。自公布起20日(8月11日),(EuP指令)正式生效,并规定会员国应在 2007年8月11日前完成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

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与对我国的建议

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及对我国的建议近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但粗放型发展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目前,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日本的8倍、欧盟的4.5倍。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8.5%,而消耗的钢材占46%,煤炭占45%,水泥占48%,油气占10%,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量位居世界前列,我国原油、铁矿石、铝土矿、铜矿等重要能源资源的进口依存度超过50%。此外,我国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占国土面积的55%,其中,重度脆弱的占19.8%,极度脆弱的占9.7%。根据《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0》,我国“生态足迹”(维持一个国家或地区生存所需要的以及能够吸纳人类所排放的废物、具有生态生产力的地域面积,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的自然生态影响的一种测度)增加的速度远高于生物承载力的增长速度,人均“生态足迹”已是生物承载力的2倍,“生态赤字”正在逐年扩大。可见,我国长期粗放式增长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压力,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能源资源、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问题更趋凸显。我国已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至45%。根据经验计算,碳排放量是能源消费总量的2.5倍左右。按此推算,若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为50亿吨标煤,则碳排放量将达到125亿吨(2010年全球碳排放约为320亿吨,目前发达国家提出到2030年将全球碳排放控制在300-320亿吨以内)。应该清醒地看到,依靠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来

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局面已经难以为继,迫切要求我们把资源环境压力释放的过程转化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过程,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不仅资源环境难以承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也难以得到根本扭转。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节能减排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一、世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其中,节能产业中包括节能装备、节能产品和节能服务,环保产业中包括环保装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中包括资源循环利用装备、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及再制造。(一)节能产业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世界能源展望2009》报告,从2010-2020年,全球节能投资将达1.999万亿美元,2020-2030节能投资达5.586万亿美元。2008年出台的《美国能效市场容量:展示节能的完整前景》报告称,到2030年,美国节能产业市场将达到7万亿美元规模。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节能产业的投入,欧盟计划在2013年前投入32亿欧元用于环保汽车及智能化交通系统等的研发,英国专门成立国家低碳技术投资公司,发展低碳工业、汽车等节能产业。节能产业主要包括节能装备、节能产品和节能服务三个部分。 一是节能装备。全球节能装备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而且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1)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 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 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 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 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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