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信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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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行上海分行代销信托产品浮亏事件:

1销售时间:2011年3月

2代销产品: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信托为信托公司,证大投资为投资顾问具体负责信托资金的投资管理)

(定向增发的股份有一年的限售期,3信托产品投向: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也就说一年后才能在市场上卖出),或用于受让其他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股权收益权

4投资门槛:300万

5 LI前产品业绩:账面浮亏超过30%

6纠纷焦点:建行员工当初有误导客户嫌疑,向投资者给出了口头承诺:该产品虽不属于保本型产品但收益是绝对可以保证,个别客户经理宣称预讣年收益能达20%,而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客户也未仔细阅读合同,想当然以为产品没什么风险且收益理想,当产品出现浮亏想提前结束合同(合同规定提前结束合同的条件是“信托H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全体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受益人大会终止”),要求银行兜底这些都是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的。

总结: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代销人员,必须对产品风险点有足够的认识,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业绩;定向增发项LI是买一级半市场的股票,只是参与的价格比同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略低,而且流动性差要锁定一年,具体盈亏要看二级市场股票走势。

二、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代销信托产品违约事件

产品名称:中鼎财富二号股权投资计划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

项目规模:7000万通商国银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1500万;向有限合伙人募集5500

万期限:12月收益率:50万13%、100万14%、200万15%、300万以±16%普通合伙人: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华夏银行

项口方介绍: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2010年

12月与一汽大众奥迪品牌签署经销商品牌意向书,计划于2012年6月1日建成开业。面积约80余亩。根据厂家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其中展厅、车间实际投资需6500万元,二手车展厅和员工宿舍讣划投资1500 万元,建店讣划投资总额在80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展厅落成之后将是奥迪品牌在南部区(10省)首家多层城市展厅。风控:1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投资计划提供本息担保,以确保投资金额安全退出,2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100%股权抵押给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该项LI涉及的4S店3000万元保证金及优先转让收益抵押给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纠纷焦点:转眼一年过去,产品到期,资金的实际使用人魏辰阳已被河南郑州警方控制,产品无法兑付。

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

注册资金:5600万。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发担保)于2006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3. 2亿元。通商国银法定代表人是魏小琛,是魏辰阳的妹妹,魏辰阳旗下通商担保曾在2011年10月曾出现数亿“理财”窟窿,无法向投资者兑付本息。2012年4月,魏辰阳乂因操纵关联账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而遭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中发投资担保公司(下称中发担保)12月4日对记者表示,河南省郑州市警方已对中鼎系列入伙计划的资金实际使用人魏辰阳立案。中鼎系列四期入伙项LI所募集的1.19亿元未按合同用于相关项LI,魏辰阳涉嫌诈骗,担保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一般来讲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不可盲LI追逐高额回报而忽视产品风险;有限合伙(LP)项LI风险相对较大,容易被募资放挪用;如果募资人涉嫌诈骗,担保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有担保未必就万无一失,况且担保方若实力不济也可能出现担保危机;

三、中诚信托有关振富集团30亿的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中诚一一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

成立时间:2011年2月1日

期限:3年

产品类型:股权信托

预期年收益率:9. 5%

托管银行:工商银行,为工行山西分行销售。

规模:30亿

投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用于该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振富能源拥有五座煤矿(含一座过渡保留矿井),一座洗煤厂,其中三座煤矿处于技改状态,计划整合完成后振富能源将形成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

关于振富集团:从山西小城柳林发家,是一家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王于锁出资500万元,占10%,王平彦岀资4500万元,占90%, 二人为父子关系。成立于2010年7月,下设山西紫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县振富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振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子公司。

纠纷焦点:中诚信托公告,振富集团2012二季度有三起诉讼案件,均因帐外民间融资所引发。实际上,也就是民间高利贷。王平彦已被当地警方控制,身上背负的债务可能高达50亿元,而父子俩在柳林本地十余年创下的基业,也早已停工多时,太原

等地公司是否运转正常暂未得到证实。吕梁市公安局将其定性为非法集资,也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涉及总规模为41293万元。这将影响产品的兑付。

公开报道显示,该集合信托讣划融资方振富集团早年便已有民间融资问题。从多年前开始王家父子便涉足民间借贷,信托成立时,有巨额高利贷债务。此外,振富集团拥有五座煤矿(含一座过渡保留矿井)和一座洗煤厂,但除内蒙古煤矿已办理股权过户及质押手续,“其余煤矿LI前尚不具备股权质押条件”。而振富集团并购的核心资产之一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涉及持续多年的采矿权纠纷,曾经发生过流血事件,LI前为止权属仍然不清。口前振富集团旗下大部分矿业都停产。

后续处理:鉴于振富集团可能破产清算,不排除引入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而与工行关系密切的华融资产可能成为首选。

总结:

1、矿产信托风险不一定低,一般说来,矿产信托有三大风险:首先,矿产项目资产估值较为复杂,尤其是对矿产品位、矿产储量等的认定,即便是专业评估机构,对其估值的差别也较大,项LI本身价值不确定。其次,矿产资源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如当前受到节能减排等因素影响,部分小矿还存在着被合并或被收回的政策风险。最后,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矿场将被停业整顿,可能导致信托不能按期退岀项目。非但如此,在实际操作中,矿产项□还有以下情况需要引起注意:笫一,

部分矿产权属不明,无法落实资产质押、股权过户等风控措施。其二,部分矿产业主社会关系较复杂。

2、重视民间借贷对信托的风险。这种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调查的时候核实具体债权债务数量比较困难。二是一旦民间借贷风险先爆发,民间债务人先起诉,在没落实抵押质押的情况下,信托计划将会比较被动。

3、如果发生不能到期兑付的情况,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尤为重要。

4、股权入资,所以其清偿顺序将在职工工资、税务、银行和民间债权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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