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保温防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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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保温防火规定

建筑外保温防火规定(详细)

2010-01-19 15:58 来源: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网进入论坛点此收藏

为加强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有效防止外保温施工中的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作出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

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第三章屋顶

第八条

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第九条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第五章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三)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部分:术语 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 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4、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中央空调风管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研究

中央空调风管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研究 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的提高,引起中央空调风管保温材料的讨论,是否有必要把难燃B1级提高到不燃A级,有没有合适中央空调风管的A级防火保温材料,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难燃B1级保温板不会延燃 目前市场上采用保温材料的中央复合空调风管有: 一、玻镁复合板风管,采用难燃B1级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泡沫板两边复合玻璃纤维增强氯氧镁水泥。 二、聚氨酯铝箔复合风管,采用难燃B1级聚氨酯泡沫板保温,泡沫板两边复合铝箔。 三、酚醛铝箔复合风管,采用难燃B1级酚醛泡沫板保温,泡沫板两边复合铝箔。 四、彩钢板保温复合风管,采用难燃B1级聚苯乙烯、聚氨酯或酚醛泡沫板,泡沫板两边复合彩钢板。 通过分析试验数据,得到如下信息: 一、有机泡沫类通风管道的材料性能不能达到A级。 二、玻璃棉复合风管尽管以无机玻璃棉为主要材料,但若要满足风管的强度要求,需要增加黏接剂用量,有机黏接剂的增加影

响玻璃棉的热值和毒性。因此,本次试验中的样品未能达到A级要求。 三、机制玻镁复合板风管整体防火性能非常好,结果完全满足A级要求。该复合风管虽然同样以聚苯乙烯泡沫为保温芯材,但是泡沫未直接暴露在火焰中,尽管泡沫板热值达30MJ/kg,但泡沫板两面的镁水泥热值很小,仅为1.8MJ/kg,该机制玻镁复合板风管完全满足GB8624-1997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A级(复合夹芯)材料的要求。 根据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对复合风管燃烧性能试验结果分析,除了机制玻镁复合板风管为不燃A级,聚氨酯复合风管、酚醛复合风管、聚苯乙烯复合风管均为难燃B1级。难燃B1级泡沫板受卤元素阻燃剂影响,从燃烧指标和现象分析,泡沫板在火的作用下燃烧,离火自熄,泡沫板本身不会延燃,可以达到阻止火灾蔓延的作用。

外墙外保温防火的三大误区

外墙外保温防火的三大误区 1115重大火灾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大楼外墙所使用的大量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是导致大火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一时间,墙体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问题再次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央视大火、济南奥体中心大火、上海胶州路大火近年来,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有关的火灾频繁发生,这也使得在我国建筑外保温系统中广泛使用的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等可燃性材料频频受到关注。随着节能标准的逐步提高,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等可燃性材料的防火安全性问题将更加凸现。那么,如何才能科学、有效地防止因外墙保温材料引发建筑火灾,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外墙外保温防火应避免三大误区。误区一:严格按照欧美标准进行分级和规范 据了解,目前,欧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思路是对保温材料和系统燃烧性进行分级,不同的系统对应应用在不同防火等级的建筑物上。对可燃材料保温系统严格而明确地规定了其应用高度,基本上都是规定在22米以上只允许使用不燃材料外保温系统,22米以下可使用可燃材料外保温系统,即使在22米以下使用时,当聚苯板厚度较厚(如德国超过100毫米)时,或对防火提出更高要求时,要采取一定的构造防火措施,如用不燃材料在门窗洞口做防火构造,并设置防火隔离带等。 该专家认为,如能严格采用欧美分级标准及相关规定也是比较理想的,但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不容许的。该专家指出,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外墙保温的研究已经近半个世纪,在基础理论、实验研究、实验室测试指

标与实际工程应用对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而且从他们的出发点看,重点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的。因此,如能直接采用也是比较理想的,但中国的现状也必须加以考虑。中国目前墙体保温大量采用有机可燃保温材料(EPS、XPS、PU等),十分缺乏质量过关的不燃保温材料如矿(岩)棉板,而且由于中国大部分建筑是中高层,如果完全按照欧美国家标准规范执行,将有机保温材料限制在22米以下,则有机保温材料将严重过剩而不燃材料又供给不足,会严重影响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误区二:解决施工阶段的火灾隐患即可解决外保温防火问题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现有外保温建筑工程发生火灾大部分为施工现场火灾导致,而使用中的外保温建筑工程火灾案例很少,解决施工阶段的火灾隐患即可保证外保温的防火安全性。

2020年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年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本节简单介绍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的基本原则、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分类、各种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其燃烧特性。 一、基本原则 1.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2.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筑外保温材料 (一)外保温材料分类 从材料燃烧性能的角度看,用于建筑外墙的保温材料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以矿棉和岩棉为代表的无机保温材料,通常被认定为不燃材料;二是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为代表的有机-无机复合型保温材料,通常被认定为难燃材料;三是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括EPS板和XPS板)、硬泡聚氨酯和改性酚醛树脂为代表的有机保温

材料,通常被认定为可燃材料。具体见表2-10-8。 表2-10-8各种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及导热系数 材料名称胶粉聚苯颗粒浆料EPS板XPS板聚氨酯岩棉矿棉泡沫玻璃加气混凝土 导热系数 (W/(m?K)0.060.0410.0300.0250.036~ 0.0410.0530.0660.116~ 0.212 燃烧性能等级B1B2B2B2AAAA (二)外保温材料的燃烧特性 1.岩棉、矿棉类不燃材料的燃烧特性 岩棉、矿棉在常温条件下(25℃左右)的导热系数通常在(0.036~0.041)W/(m?K)之间,其本身属于无机质硅酸盐纤维,不可燃。在加工成制品的过程中,要加入有机粘结剂或添加物,这些材料对制品的燃烧性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常仍将它们认定为不燃性材料。

建筑外保温防火规定

建筑外保温防火规定(详细) 2010-01-19 15:58 来源:万华聚氨酯合成材料网进入论坛点此收藏 为加强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有效防止外保温施工中的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作出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 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防火等级及保温材料相关内容

耐火等级、防火等级及保温材料相关内容 一、耐火等级是针对建筑物,分为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二、防火等级是针对建筑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型,B1级难燃型,B2级可燃型(也称阻燃型),B3级易燃型。 (1)现场简易检验方法:B1用火机基本不能点燃,最多萎缩;B2能点燃,但火源离开就熄灭。 (2)B1级、B级主要技术参数 B1级: 1、烟密度实验,用z801建材烟密度测定仪来测试,标准要求烟密度等级≤75。 2、氧指标试验,用m606b数显氧指标测定仪来测试,标准要求氧指标(OI)≥28。 3、可燃性试验,用z803建材可燃试验装置来测试,标准要求60s内燃烧长度≤150mm且无燃烧滴落物燃烧滤纸。 4、单体燃烧试验,用z806单体燃烧试验装置来测试,标准要求燃烧增长率指标(FIGRA)≤120W/s,火焰横向蔓延长度(LFS)<试样边缘,600s时的总放热量(THR600s)≤15MJ。 B2级: 1、氧指标试验,用m606b数显氧指标测定仪来测试,标准要求氧指标(OI)≥26。 2、可燃性试验,用z803建材可燃试验装置来测试,标准要求60s内燃烧长度≤150mm且无燃烧滴落物燃烧滤纸。 3、单体燃烧试验,用z806单体燃烧试验装置来测试,标准要求燃烧增长率指标(FIGRA)≤750W/s。 三、EPS 与 XPS 的外墙外保温体系比较 1、经济性:XPS导热系数比 EPS小,且具有高热阻、低线性、膨胀比低的特点,其结构的闭孔率达到了99% 以上,形成真空层,避免空气流动散热,确保其保温性能的持久和稳定,相对于 EPS 80% 的闭孔率,领先优势不言而喻。实践证明 30mm 厚的 XPS 保温板,其保温效果相当于 50mm 厚 EPS 保温板,120mm 厚水泥珍珠岩。所以为了达到相同的保温效果, XPS 的保温厚度可以比EPS 薄 30% 左右。但由于XPS的价格是EPS的2倍左右,所以 XPS 的经济性还是不如 EPS 。 2、热稳定性:XPS 的变形量为 1.2% 左右,而 EPS 的在 0.5% 以内,所以使用 XPS 板的建筑外保温系统外面的保护砂浆和涂料易开裂。而 EPS 有很好的耐候性和在温度变化时的尺寸稳定性。原因分析: EPS 一般是常压下自由发泡的,然后又经过中间熟化、模塑(终发泡)、大板养护等过程,其间经历时间达数天之久,其孔结构基本是圆形的、孔间融合也比较好,所以整体尺寸稳定性较好。而 XPS 几乎是在瞬间发泡的,由于是由高温高压下突然变为常压,发泡过程很难控制,如果后面冷却不好,急冷也会引起应力集中; XPS 在发泡的同时,又受整平机的挤压,使其基本上只能在长度和宽度方向上膨胀,因此,其内部孔结构是梭形的,这种梭形孔的尖端在受到外力作用(如温度应力等)时会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试验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试验 外墙外保温防火先行 建筑外墙保温是建筑节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核心是保温材料。不同类型材料的导热系数差异较大,导热系数越小,其保温隔热性能越好,一般来说,有机保温材料热工性能要优于一般无机保温材料。 与世界各国一样,目前我国保温材料大多采用有机高分子发泡保温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硬质发泡聚氨酯等,虽然相应的产品标准都对其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但限于目前应用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条件,其本质上仍属可燃材料,材料自身的阻燃性能指标尚不能完全满足建筑防火安全的要求。 “外墙外保温系统”是指依附于建筑外墙上、位于建筑主体结构外墙外侧的系统,对建筑起保温作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又可采用粘贴、喷涂、浇注和机械锚固等多种施工方法,但保温材料是直接附着在基层墙体上的,外部的装饰材料可以是涂料、面砖、石材、金属板材等,也可以做成带龙骨的幕墙保温系统。系统都是有基层墙体作为支撑的,没有基层墙体的全幕墙系统暂未列入研究内容。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针对不同类型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取科学适度的防火构造措施(例如设置防火隔离带、加厚防火保护层)可以满足建筑成品整体构造防火安全的要求,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火情不会蔓延。 因此,完善外保温系统的整体构造应作为提高我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安全性能的重要途径。 防火评价试验先行 对外保温系统进行防火安全性能评价是以试验为基础的,采用的试验模型应能够表征系统在实际火灾中的状态,试验结果应客观地反

映外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性能。只有选择正确的试验方法,才能客观、科学地评价外保温系统防火安全性能。

从试样尺度划分试验方法的类别,包括小尺寸试件试验、中尺寸试件试验和大尺寸模型火试验。小尺寸试验主要是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检验;中尺寸试验可以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检验,也可以针对具有某种构造的外保温系统进行检验,但所涵盖的系统构造往往十分有限;大尺寸试验可以对整个外保温系统的所有构造进行检验。 对于外保温系统整体构造的防火安全性能或火焰传播性,主要采用大尺寸模型火试验进行检验。目前在我国有试验基础的大尺寸试验方法有两个:一是美国的UL1040:2000标准,目前国内通称为“墙角火试验”;二是英国的BS8414-1:2002标准,目前国内通称为“窗口火试验”,也是国际上采用的针对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试验方法。 墙角火试验以美国的UL1040为代表。试验时火源位于试验模型的墙角,试验模型和试验结果更适用于内保温。窗口火试验以英国的 BS8414为代表,试验时火源位于试验模型底部模拟窗口的燃烧室内,试验模型和试验结果更适用于外保温。 为了将BS8414-1:2002标准转化为适合我国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的试验和评价方法,2008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申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工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的编制任务。经过几十次大比例窗口火的试验研究,确立了非等效采用英国BS8414-1:2002的编制原则,目前已进入报批阶段。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试验方法》规定的窗口火试验中,试验模型模拟垂直的建筑面由主墙和与之垂直的副墙构成。外保温系统安装在建筑面上。试验模型底部燃烧室的开口模拟实际建筑中楼层的窗口或洞口,点燃的木材或燃气的火焰从窗口溢出,模拟房间内发生轰燃

外墙保温防火规范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公安部外墙外保温防火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 定》 行业:建筑装饰信息来源:中国建材第一网发布时间:2011-02-12 打印转发关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分析 摘要:我国最近发生了几起与外墙外保温系统有关的火灾事故,这引起了人们对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问题的重视和关注。提高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该限制使用有机类保温材料,谨慎使用有机无机复合的保温材料,开发和推广使用无机类保温材料,设置无空腔、防火隔断和防火保护面层的防火构造,加强施工过程防火管理,制定合适的外墙外保温防火技术规范。 关键词:外墙外保温防火保温材料 1.引言 最近,我国发生了多起与外墙外保温系统有关的火灾事故,如2008年7月27日的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火灾、2008年10月10日的哈尔滨“经纬360度”大厦火灾和2009年2月9日的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北配楼火灾等,着火物质都是有机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问题也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建筑节能的实施,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我国将得到更大的推广应用,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 2.1 合理选择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的选择是提高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的核心。我国建筑外墙保温所用的材料主要为聚苯乙烯、聚氨酯、发泡橡胶等有机材料。这些有机材料耐热差,易燃烧,燃烧时释放大量热量,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能够加速大火蔓延;同时有机材料在火灾时会发生熔缩,产生燃烧滴落物,引起瓷砖脱落,可能造成二次火灾和二次伤害;外保温发生火灾时还可能对建筑主体结构产生破坏。 所以最好不要使用有机保温材料,特别是在高层建筑和公共建筑。尽管有机保温材料可以进行阻燃处理,但是对阻燃效果的评价仅

仅限于对材料小试样的评价,并不能反应实际的火灾情况;阻燃材料不等于不燃,在火势较大的情况下,主要由碳氢等元素组成的有机材料,经过阻燃处理后仍会燃烧;阻燃的成本比较高,加上材料燃烧性能的检验比较复杂,阻燃材料的质量难以保证;阻燃剂并不能减少有机材料在火灾中的产烟量,自身还可能产生烟雾和有毒气体。若要使用有机保温材料,也要采取下文所述的防火构造处理。 应该大力推广使用无机类保温材料,如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和自保温系统等,岩棉、玻璃棉价格比较高,不一定适宜大面积推广,且技术尚未成熟。相比之下,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防火性能和经济性能都好,值得推广,不过要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确保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的保温性能和力学性能,此外,还应该加强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无机保温砂浆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保温装饰板等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显然要好于有机保温材料,不会造成火势蔓延,但不能认为其防火性能一定符合要求,应该通过试验测试其燃烧性能,经过燃烧性能评价后方能使用。如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中,若有机保温材料的比例过大,复合保温材料仍有可能引发火灾,并发出浓烟和有毒气体。此外,系统的保温性能还与保温层的厚度和保护层的厚度有关。 除了现有的保温材料外,我们还应该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耐火的新的外墙外保温材料和系统,如各种复合外墙外保温系统等[2]。 2.2 采用防火构造 若不能选择防火无机保温材料,就必须考虑一些构造措施,提高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整体防火安全性。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无空腔构造、防火隔断和防火保护面层[3]。 (1)无空腔构造。 有机保温板与基层墙体之间或与装饰面层之间如果有空腔存在,将在火灾发生时为燃烧提供氧气,在火灾发生后提供烟囱通道,加速火灾的蔓延。因此,无空腔做法可解决空腔带来的火灾危害。所以在

[2009]46号文(外墙保温以及防火)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2011-04-21 17:19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 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发布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编者语】党中央国务院温总理对央视火灾的引发之源是非常重视,火灾发生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导致惨重的损失教训,不能再继续以往作法再做作下去,9月25日由公安部与住建部联合下发公通字[2009]46号文给我建筑全行业设计制造企业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

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文件,此文核心是解除只考虑建筑外保温而不考虑外墙装饰不防火的作法让它一去不复返!一句话:如果没有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证,还谈得什么价值贵贱之分。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保温(防火)材料 一. 基础文件 1). 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3.2 符号与缩写 ΔT 温升[ K] Δm 质量损失率[%] F s 燃烧长度[mm] FIGRA 用于分级的燃烧增长率指数 FIGRA0.2MJ 总放热量门槛值为0.2MJ的燃烧增长率指数 FIGRA0.4MJ 总放热量门槛值为0.4MJ的燃烧增长率指数 LFS 火焰横向蔓延长度[m] PCS 总热值[MJ/kg或MJ/m2] PCI 净热值[MJ/kg或MJ/m2] SMOGRA 烟气生成速率 Ti 持续燃烧时间[s] THR600s时间为600s时的总放热量[MJ] TSP600s时间为600s时烟气产生量[m2] CF 临界热辐射通量[kW/[m2] m/由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最少数量的试验获取的一组连续参数结果的平均值 m 按7.3中规定程序获取的一组连续参数结果的平均值,其用于燃烧性能分级C 材料产烟浓度[mg/L] Y 材料产烟率[%]

4燃烧性能等级 制品燃烧性能等级和其燃烧性能的对应关系在下列表格中列出: 表1是关于除铺地材料以外的建筑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其燃烧性能的对应关系; 燃烧性能为某一等级的制品被认为满足低于该等级的任一等级的全部要求。 表1 建筑材料及制品(铺地材料除外)燃烧性能分级

附录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2)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 公消[2007]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警官培训基地,公安部天津、上海、沈阳、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已于

外墙保温防火规范

第一章大凡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 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 2级。当采用B 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 2级。当采用B 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 2级。其中,当采用B 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 1级。其中,当采用B 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 2级。其中,当采用B 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 1级。其中,当采用B 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0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发布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第三章屋顶 第八条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级

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级 建筑行业突然屏息的“65号文”,是公安部消防局在上海、沈阳等地发生几场火灾后,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的。该文件规定,自2011年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管一律从严,其中最具杀伤力的一条是:“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按照现行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A级为不燃材料,属无机保温材料。然而就目前市场上看,A级保温材料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只有玻璃棉、岩棉板、泡沫玻璃、玻化微珠几种。而目前在用的,只有岩棉板和玻化微珠。但与A级保温材料相比,大受市场欢迎的则是有机保温材料。这种被定性为B级的保温材料,分为三个等级,B1级是难燃,B2级是可燃,B3级是易燃。 目前我国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温材料主要是由EPS(模塑聚苯板)、XPS(挤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三种有机泡沫塑料制成。此前,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发生大火之后,同年9月25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曾联合下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这份文件被业内称之为“46号文”,其中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并在建筑领域一直沿用。这次“65号文”明确:“在新标准、规定未发布前,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执行,或将通不过消防验收。最严消防令,吓倒一片保温材料生产企业。 建筑物外墙一旦使用了防火不达标的有机保温材料,无异于埋下了长久隐患。不可否认,有机材料在节能减排方面确实比无机材料好,但是在环保方面却比后者逊色。有机保温材料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46号文件全文)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公通字[2009]46号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发布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消防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 公安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700份) 公安部办公厅2009年9月28 日印发 承办人:沈纹张磊校对:马恒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墙体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划分

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划分 1、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几乎不发生燃烧的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难燃类材料有较好的阻燃作用。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类材料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等。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2、外墙保温材料可根据防火等级进行划分 1.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岩棉、玻璃棉、泡沫玻璃、泡沫陶瓷、发泡水泥、闭孔珍珠岩等 2.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特殊处理后的挤塑聚苯板(XPS)/特殊处理后的聚氨酯(PU)、酚醛、胶粉聚苯粒等 3燃烧性能为B2级的保温材料: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PU)、聚乙烯(PE)等 无机保温砂浆的特点和优势 1、东远无机保温砂浆简介 东远无机保温砂浆是一种用于建筑物内外墙的新型保温节能砂浆材料,以无机类的轻质保温颗粒作为轻骨料,加由胶凝材料、石粉、抗裂添加剂及其他填充料等组成的干粉砂浆。 2、东远新型无机保温材料-玻化微珠 东远玻化微珠为不规格球状结构,其外壳封闭,但又具有微孔结构,其表面呈玻璃化态。具有轻质、绝热、防火、耐高温、耐老化、吸水率低等显著特点。 3、东远无机保温砂浆的特点和优势 1)东远玻化微珠无机材质作为主要的节能材料,其强度高、吸水率小,克服了传统的膨胀珍珠岩材料吸水性大、易粉化、在料浆搅拌中体积收失率大、易造成产品后期保温性能降低和空鼓开裂等现象。 2)玻化微珠作为无机类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不燃,弥补了聚苯有机材料的防火性能差、高温产生有害气体和抗老化耐候性低、施工中反弹性大以及易受虫蚁噬蚀等缺陷。 3)玻化微珠保温砂浆为单组分保温材料,质量稳定可靠,粘结性好,早强快干,施工周期短,施工质量易得到保证,这些特点都大大降低了保温系统的成本,减少施工工序和劳动强度

关于外墙保温防火规定、规范的几点说明

关于外墙保温防火规定、规范的几点说明 本说明梳理了公安部消防局和建设部针对保温防火问题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暂行规定、规范,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公安部和建设部46号文件 2009年9月28日,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46号)(附件1),其中规定整理如表1:

二、公安部消防局65号文件 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 号)(附件2),其中规定: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三、国务院46号文件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附件3),其中第七条中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 四、建设部16号文件 在国务院下发46号文之后,建设部紧随其后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文)(附件4),其中要求:严格执行46号文。建设部已经放开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

五、公安部消防局305号文件 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号)(附件5),

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有哪些_

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有哪些? 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要求有哪些? 目前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有下列要求: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时,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4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不大于54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且建筑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其他楼层不应小于5mm;应在每层采用高度不小于3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除住宅建筑外的其他建筑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 2.不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且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应在每层采用高度不小于300mm 的不燃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时,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当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两侧应采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且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应在每层采用高度不小于3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 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三、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无空腔的结构保温一体系统的建筑外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品标准、施工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且其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四、建筑的屋面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 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小于10mm的不燃材料作防护层,并采用宽度不 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将屋面和外墙分隔。屋顶防水 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五、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各类建筑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 避难层,应采用A级保温材料; (二)其他建筑、场所或部位,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 B1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且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六防火隔离带应采用A级无机保温材料,并沿楼板位置设置。防火隔 离带与基层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且应与外墙保温同步施工。 七、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B1级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 材料覆盖; (二)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 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 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三)不得直接在B1级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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