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2017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2017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经营管理,实现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运输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室由一名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运输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生产经营部是集团公司旅客运输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⒈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及修订公司客运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不断提

高客运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⒉负责组织运输市场调查和客流预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信息,制定运输发展规划和班线发展计划。

⒊负责制定运输经营模式和方案,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时健全和完善车辆集约经营、承包经营管理办法,调整推进运输经营结构,建立与运输市场相适应的经营结构体系。

⒋负责客运班线开发工作,主持运输业务洽谈,签订运输协议,确定经营方式。

⒌负责与行业管理部门及省内外运输企业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办理客运班线的新增、变更走向、起讫点调整、增设途中站点等业务手续。

⒍负责执行国家运价政策,做好客运票价管理。

⒎负责站务管理,做好客运售票点的合理分布工作。

⒏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提高客运经营管理人员总体素质,负责企业信用考核、运输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⒐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运输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平衡公司整体运力分布,定期召开经营业务例会,交流总结经验,部署生产任务。

⒑负责组织节假日、应急事件等重点运输任务。

⒒负责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及客运产品的营销工作,不断提高客运生产效益和效率,配合做好微机售票、网上售票、微信售票、邮政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客运车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站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站场设施建设,根据“安全、优质、有序、畅通”的原则,做好客源组织与疏散、营运车辆站内管理,按“三优、三化”标准,为旅客和班车经营者提供优质站务服务;负责处理与旅客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与纠纷。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客运车辆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客运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车辆更新、更换、到期线路经营权重新配置等业务手续;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运输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确保营运车辆的车况和服务设施符合营运标准,配合客运站做好客运服务“三优、三化”工作,把旅客安全、及时、快捷、舒适地运送到目的地;负责处理旅客纠纷,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效益。

第三章客运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生产经营部负责集团公司客运班线资源的归口管理,相关客运公司负责客运班线的经营管理。

集团公司的客运班线资源是指各客运公司现已开行的客运班线、已领线路牌暂未投入车辆开行的存量客运班线、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暂借参、控股公司开行的客运班线、省际包车以及在参、控股公司中所占的班线份额。

第八条客运班线开发

⒈客运站、客运公司负责定期对客运市场进行调查,根据运输市场需求,提出拟新增客运班线开发意向,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

⒉生产经营部对拟新增客运班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制定论证方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办公会议审批。论证方案中应包括拟开发客运班线的客流调查、经营方案、进站方案及经济效益分析。

⒊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办公会议审批后,由生产经营部会同相应的班线开发客运公司与意向对开公司签订班线发展意向。

⒋生产经营部负责线路申报、投标、班车票价核定等手续的办理。

第九条班车接纳

经运政管理机构审批的客运班车,客运站方可接纳,并与进站车辆签订班车进站协议书。外公司车辆凭生产经营部的发班函,本公司车辆凭归口管理客运公司的发班函,由客运站落实发班工作。

第十条班时核定及班时变更程序

1.班时核定由客运站与客运公司进行班车时刻意向确定,由各客运站负责具体实施。

2.班车时刻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变

更的,经营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客运公司、客运站提出班时变更理由和要求,相应的客运公司根据运输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经客运站按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并报生产经营部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班线经营状况确认

客运新开班线开行4-6个月内由生产经营部会同财务部、客运站、客运公司对班线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确认。客运站、客运公司要经常开展对重点班线经营状况的效果评价,各客运站必须对新开班线、重点班线的班次运量、实载率、经营状况进行汇总统计,于每月5日前上报生产经营部。

第十二条客运牌证管理及派车单制度

1.集团公司各类营运牌、证由各客运公司负责使用和保管。

⒉各客运公司要建立、健全营运牌、证管理制度,规范营运牌、证的登记、使用、缴销等基本程序,落实专人进行台帐登记,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各类牌证的年审、换证工作。

⒊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派车单制度。派车单主要内容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姓名、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站、中途停靠点、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驾驶员填写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第十三条客运票价管理

⒈客运票价由运价、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等组成。各客运站班车票价均由生产经营部统一测算报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班车运价,由经营者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票价,但下浮不得低于营运成本。鼓励经营者根据客流量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灵活、差异化的票价。客运站发售、预售班车客票,至少提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票价。

⒉客运班线里程、车辆等级、运价费率及燃油附加费等变更,由生产经营部报批新票价;客运站负责新票价的公示及旅客解释工作。

⒊客运站所售票价必须在相关部门核定票价范围内,司乘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票价。

⒋旅游包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承托运双方根据车辆类型、车辆等级、包车里程、使用时间等商定。

第十四条客运经营基础台帐管理

1.为提高客运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指导客运的经营和决策,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客运经营基础台帐,并加强和完善客运经营基础台帐管理工作。

2.生产经营部根据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健全各类基础台帐,主要有:

①营运线路、里程、班次台帐;

②营运车辆票价汇总台帐;

③各类运输协议汇总台帐;

④节假日运输流量日报表汇总台帐;

第四章客运站管理

第十五条客运站应根据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设施、人员、岗位。

第十六条经营直达运输的客运站应设置专用候车室、发车位、检票口,配备专职服务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乘车环境,符合《浙江快客服务体系标准》要求。快客候车室内必须重点完善的服务设施有:冷暖空调、影视设备、旅客意见簿、饮用水、一次性纸杯、舒适座椅、绿色植物、花卉、报刊杂志、“绿色通道”、综合服务箱等。

第十七条站务人员基本要求:

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礼貌待客,仪容整洁,服务周到,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旅客给予优先照顾。

⒉遵守车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爱岗敬业,热情服务。

⒊能用普通话开展工作,会简单的外语和哑语,懂地方方言,语言文明,用语规范。基本掌握本站及集团公司客运业务情况,

熟悉本站班车起讫点城市的车站、有关交通工具运行中转情况和风土人情、名胜古迹等情况。

第十八条客运站的收费项目及规定:

⒈根据《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及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车站可收费项目有: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费、行包运输代理费、车辆清洗清洁费、车辆停放费、班车脱班费、退票费、送票费、行包装卸费、行包保管费、小件物品寄存费、旅客站务费等。其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和交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⒉客运站开展延伸服务,需增加其他收费项目的,由客运站书面报生产经营部,经与财务部会商,报集团公司业务、财务分管领导同意、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十九条站务作业要求:

⒈售票作业:

①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统称实名制管理)。

②各售票厅应公布售票时间、售票员工号、车票发售情况和车型等级,售票员根据旅客需要公正售票;各客运站要开设必要的机动售票窗口,旅客购票排队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③售票员在售票时应做到“三问一唱三交待”。三问:问到达站名、问乘车时间、问购票张数;一唱:收进金额;三交待:交待开车日期、时间,交待张数,交待票价总额和找回金额。

④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售票时应当由购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⑤客运站对实行实名制管理所登记采集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应当依公安机关的要求向其如实提供。对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涉及视频图像信息的,自采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对实行实名制管理所获得的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车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⒉行车检票:

①行车检票实行条码检票,门对门上车。行车检票坚持排队检票、领队上车、安全宣传、旗笛指挥、正点发车、单证核对无误。

②行车检票要做到“三看一唱五注意”。三看:一看起站名、二看客票种类、三看票面车次、日期;一唱:唱到达站名;五注意:注意旅客有无异常神态,以便及时重点照顾或处理,注意旅客行包是否超过规定,注意旅客有无夹带危险品、限运物品,注意旅客持用优待票者是否符合规定,注意检查开行车辆是否持有门检合格证。

⒊行包托运:

①行包托运原则上要求随客同行。行包受理、保管、装卸等作业应按程序依次进行,交接手续齐全,责任明确。行包受理前,车站要向旅客宣传托运行包注意事项,进行危险品检查;行包保管要求做到分线堆码整齐,行包票签悬挂位置正确;行包装卸上软下硬,先远后近,文明装卸,严禁超高、超宽、超长和超载。

②行包运输必须按规定计价、计费,单证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行包收费计算公式:行包运费=行包计费重量×行包费率×运距。

第二十条车站优质服务管理

⒈站容要求:

①车站内外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地净;墙壁无尘土和蛛网;地面无痰迹、烟蒂、废物;饮用用具应经常消毒;厕所清洁卫生、无蚊蝇;站内经常消毒,无异味。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卫生标准》要求。

②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排放整齐,干净整洁;各项服务标志醒目,符合公司整体形象策划要求。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商业柜台数量适度。(设在候车室内的商业柜台面积不超过候车室面积的10%)

③车站美化、绿化良好;站场无垃圾、无积水;车辆进出有序、停放整齐;旅客进出站流程合理。

④车站要加强经营秩序管理,站务作业公开、公平、公正,

站内无拉客、搭货现象。

⒉仪容要求:

①站务人员应当统一着装,衣帽整洁。

②站务人员实行挂牌服务,佩带服务证(牌)上岗,淡妆、微笑服务。

⒊车容要求:

①车站要建立车辆清洗台,并经常检查、督促经营业主保持车厢内外整洁。

②客运站应设立专职门检岗位,对经营班车进行安全门检和出站门检,凭门检合格证上客,确保车辆设施、设备齐全完好,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十一条客运站要加强对进站车辆的管理,强化车辆动态监督与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发生违章行为的车辆,各客运站要视情节轻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车属单位。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制订票务中心系统应急预案,各客运站要结合实际制订“票务系统”应急预案,确保集团公司售票系统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能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减少损失。

第五章车辆经营管理

第一节公营班车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对公营班车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管理,根据客运市场变化,健全并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加快车辆经营结构调整,注重企业文化宣传,以最大程度地满足旅客的乘车需求为服务宗旨,树立“苍南交运”品牌。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部负责公营班车发展的统一规划,并做好集团公司内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和管理,配合各经营单位及时与相关营运协作企业进行业务联系。客运站、客运公司要认真做好旅客售票、候车、乘车、途中就餐、上下客等各个运输环节的工作,为旅客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确保公营班车的经济效益和车辆综合利用效率。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部根据运输业务需求做好集团公司所有公营车的选型工作;指导各客运公司直达车辆的更新工作,保持车辆新度系数,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建立健全车辆更新机制,对退下来的公营车辆实行转入普通班线、省际包车处置,如需公开拍卖或转让的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经营公营班车的客运公司应确保正班、正点,配备一定的机动运力,在车辆抛锚、路阻等突发情况下,安排机动运力顶班、驳班。因车辆检测、维修等情况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客运公司应提前三天向相关客运站提出停班意见,公营车连续停班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审核,业

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客运公司必须切实掌握公营班车的发班、到站旅客配载、途中车辆运行安全、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身体状况、道路和天气等状况,制定应急预案,对公营车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鼓励客运公司对道路状况好、客流量集中的班车进行快客改造。并要求严格履行承诺条款,做好延伸服务,营造温馨乘车环境。

第二十九条司乘人员服务标准:

⒈发车前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的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⒉服从客运站管理,在站场内不随意停放车辆,严禁私自拉客、揽货,自觉接受客运站稽查监督。

⒊严格执行车辆运行作业计划,营运牌证齐全,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行程间隙休息,无旅客漏乘,做好旅客的服务工作,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严禁与旅客发生纠纷。

⒋旅客上车时,司乘人员应当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语言亲切,有问必答,对携带行李包裹的旅客,要主动帮助他们把行李放入行包厢内,并按规定贴好行李标签。

⒌途中严禁上客或装载行包,不私收旅客钱物,损害旅客利益、扰乱客运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

⒍遇到特殊情况应妥善处理,积极保护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保护现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⒎车到终点站,礼貌送客,及时打开行包厢,指导旅客按行李标签对号取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例行检查和维修,按规定停放车辆。

第二节普通班车管理

第三十条为加强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客运班线实际,对部分班线采用委托经营方式。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委托或租赁经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要为经营车辆的正常营运提供服务和方便,切实帮助广大业主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第三十二条委托经营车辆的经营管理费由客运公司按规定测算后实施。委托或租赁经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变更标的,所属客运公司需按规定做好变更的衔接工作,报生产经营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委托经营工作由集团公司授权各客运公司管理,并由客运公司负责与经营业主签订《客运班车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合同所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的内容、形式执行。

第三十四条新增客运班线由集团公司视客运班线效益预测等因素确定经营方式,日常管理由客运公司负责。客运公司在

委托授权经营时,要认真对受托人的经营管理水平、服务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客运公司要加强对班车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司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班车必须进站经营,服从客运站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设点组客、违章搭客、组货及超载经营。对经营违章被运管部门查扣车辆,要严格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客运公司要加强对经营业主和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爱车例保与事故防范工作,不开疲劳车、带病车,坚持文明行车,优质服务,遵纪守法,确保行车安全,维护“苍南交运”品牌信誉。

第三十七条客运公司要加强对经营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班车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按时维护、车况良好。

第三十八条客运公司要加强对经营车辆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杜绝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情况的发生,确保客运生产的稳定发展。如在协议期内车辆因故暂时停止行驶,应参照浙江省运管局《关于简化道路客运行政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运…2016?58号文件内容执行。由经营业主因素造成客运班线停开超过三个月的,集团公司将视情直至收回线路委托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客运班线经营期限

⒈以普通班线上报的客运班线,委托经营年限以运政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年限为准,客运班车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一年一

签。

⒉以直达班线上报的,经运政管理机构审批的客运班线,委托经营年限以运政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年限为准,客运班车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一年一签。如遇上级运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必须实行“公车公营”的情况下,经营业主需无条件服从集团公司安排,统一进行改造。

⒊客运班车实载率达到改造要求的普通班线,在经营期限内,集团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经营业主必须无条件服从集团公司安排。

⒋普通客运班线已经营多年,因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集团公司在重新获得经营权后,如无计划对到期客运班线进行“公车公营”,由原经营者续签委托经营协议书。

第三节包车客运管理

第四十条为拓展旅游包车客运市场,扩大道路运输市场的占有率,满足游客的乘车需求,集团公司授权客运公司负责省际包车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经营包车客运的客运公司要严格执行《关于启用浙江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规定,认真落实省际包车网上申报工作,逐步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旅游包车驾驶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十二条经营包车客运的客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加强对旅游客运班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知识教育培训。

第四十三条包车客运企业应当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相关服务质量投诉和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十四条经营包车客运的客运公司主动与各旅行社联系,积极组织旅游(包车)客运业务,要完善和提升运输全过程的旅游服务工作。

第四十五条经营包车客运的客运公司要积极与各旅游景点所在地的旅行社、宾馆及其它企业开展合作,形成服务联合体,在服务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标准,做好组团、地接工作,为旅客出游提供“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

第四十六条经营包车客运的客运公司要经常对旅游包车车辆的安全、技术装备进行检查和运输稽查,使旅游客运车辆做到车容整洁、装备齐全、定期维护、车况良好,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标准的,不得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四节出租汽车经营

第四十七条出租汽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经营部积极配合出租公司做好出租车新增运力的前期市场摸底、调研工作,对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合理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室办公会议审核后,由出租公司按照政府部门及投放部门的要求落实材料申报工作。

第四十八条出租公司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出租汽车管理等制度。

第四十九条出租公司通过设立单车信用考核、驾驶员诚信考核奖励,规范承包车辆及驾驶员经营行为。

第五十条出租车日常业务管理由出租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向社会承诺的服务,降低有责投诉率、道路运输违法率、安全行车违法率、交通治安违法率等指标。

第五十一条出租公司应进一步提升驾驶员服务水平,规范经营管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形象。

第五节城市公交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经营部应当关注国家“公交优先”等有关政策出台与变化,争取落实有关“公交优先”政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全面发展。

第五十三条公交公司应强化公交优化观念,不断适时提出

线网、站点、服务等优化方案,逐步优化完善城市公交体系。

第五十四条公交公司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区域发展规划以及群众的合理建议等内容,做好线路开辟、调整等前期勘察、摸底工作。对线路开辟、调整后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合理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材料。生产经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线路开辟、调整进行论证,并将结果提交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交公司呈报县有关部门审批。

第五十五条由于交通管制、城市建设、重大公共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等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正常运营的,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线路运营的变更、暂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第五十六条公交公司负责线路的票务管理工作,票价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实行。

第五十七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运营服务协议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营间隔、首末班次时间、车辆数、车型等组织运营。应当按照线路特许经营协议要求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第五十八条公交公司负责营运线路各项信息的汇总、统计及立档工作、以便日后分析和参考。

第五十九条公交公司根据节假日运输管理要求,节前要认真分析历年假日运输客流特点,结合实际状况做好节假日运输工作方案。

第六十条运营企业利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广告设置不得有覆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营标识、妨碍车辆行驶安全视线等影响运营安全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运营车辆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

第六章节假日客运管理

第六十二条节假日客运是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

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部节假日运输管理要求:

⒈作好节前客流预测分析工作。根据历年节假日运输客流特点,结合实际,预测节假日客流情况,制定节假日运输工作方案。

⒉指导和督促各客运站及时与运管、对营单位的联系,协调集团公司内部各客运站、客运公司之间运力的合理组织、加班车辆的营运牌证申领工作,提前布置班车加班准备工作。

⒊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深入客运生产一线,掌握各客运站、客运公司节假日运输动态,检查节假日班车加班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节假日客流的变化适时调整加班投放计划,不断满足旅客需求。

⒋落实节假日运输信息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集团公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模板(对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有意续约,乙方和甲方应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合同期届满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条:委托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负责将货物完好无缺地从甲方指定接货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目的地(门到门服务)。 2、乙方在与甲方业务交往中所有单据、函件应表明乙方身份,乙方使用的托运单及物流凭证等单证应加盖乙方公章或者营业站点的业务章。 3、乙方提货时经核对无误后须在甲方仓库送货单上签字,自签字之时起视为乙方已接到该笔货物。

第三条: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双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委托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的运输费、保险费、送货费。 2、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经双方盖章的《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提高价格。 3、每月的物流费乙方于次月3号提供上月物流费用明细报表,甲方需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乙方次月10号前开具上月物流费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款到乙方指定帐户。对于双方确认的差异,双方约定可以在后续月份的物流费用中进行相应调整。 4、双方相互确认的对账清单须经指定业务联系人签字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在结算时应提供全国统一可以抵扣的运输业发票(一式两联),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 5、如果甲方在乙方的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通知乙方进行发票修改,付款期限顺延。 6、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客户签收的合格回单给乙方结算运费。 甲方应采用支票或汇款方式付款,乙方指定付款账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运输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自从托运人处接收货物开始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为止的全程运输服务,对于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损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保证聚美瑞五金机电城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做到文明经营和文明服务,促进市场繁荣,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望大家互相监督实施。 一、全体业主及进场经营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二、弘扬社会商业道德,诚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及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三、保证持证照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许可证件,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时缴交铺位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偿服务费。 四、遵守关于保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展示、宣传冒充或假冒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许经营、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自觉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拉接电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商铺和仓库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随时接受市场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超负荷电器,警告后继续使用的,管理方有权对该商户停止供电并没收相关物品。下班离开时必须关闭铺内所有电源。必须与聚美瑞五金机电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严格按市场规定时间营业。市场开闭市时间9:00~18:00(特殊情况,提前报物业,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商户开闭市时间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不得

迟到、早退,闭市时应配合退场,保安进行巡场检查。 七、为维护大多数商家利益及市场整体形象,各商户必须遵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未经市场同意,不得擅自关门停业,如因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向管理方申请。市场管理方有权对商户营业时间进行考勤,凡未请假,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五天不开门营业者,管理方有权对自营商户进行处罚;承租户视为自动弃租处理。 八、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若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商户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商铺前不得摆放货物。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范标准,服从市场管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在商铺门口摆放。凡违规摆放,经管理方通知整改后,拒不理睬、不配合的,市场管理方将采取强制措施将货物清理出场,货主领取货物时,需支付人工搬运费及保管费。 十、加强停车场秩序管理。凡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市场相关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阻碍交通。违规停放第一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市场相关部门可采取拖离、锁闭等强制措施。 十一、任何商户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否则管理方有权强行拆除,造成外观影响,公司有权制止并处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广告牌设置和张贴者承担。如确有需要,可向公司提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商户可向公司申请内外部广告位,有偿使用。每位商户对自己铺位屋顶的广告位具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十二、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卫生、秩序、安全)制度,维护铺内、门前的

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标准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供暖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及《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年月日至次年月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017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运输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经营管理,实现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运输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室由一名副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运输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生产经营部是集团公司旅客运输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⒈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及修订公司客运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不断提

高客运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⒉负责组织运输市场调查和客流预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信息,制定运输发展规划和班线发展计划。 ⒊负责制定运输经营模式和方案,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时健全和完善车辆集约经营、承包经营管理办法,调整推进运输经营结构,建立与运输市场相适应的经营结构体系。 ⒋负责客运班线开发工作,主持运输业务洽谈,签订运输协议,确定经营方式。 ⒌负责与行业管理部门及省内外运输企业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办理客运班线的新增、变更走向、起讫点调整、增设途中站点等业务手续。 ⒍负责执行国家运价政策,做好客运票价管理。 ⒎负责站务管理,做好客运售票点的合理分布工作。 ⒏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培训,提高客运经营管理人员总体素质,负责企业信用考核、运输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⒐负责协调公司内部各运输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平衡公司整体运力分布,定期召开经营业务例会,交流总结经验,部署生产任务。 ⒑负责组织节假日、应急事件等重点运输任务。 ⒒负责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及客运产品的营销工作,不断提高客运生产效益和效率,配合做好微机售票、网上售票、微信售票、邮政售票等多种售票方式的管理工作。

物流货运合同

合作协议书 托运方(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承运方(简称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方应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部《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对其相关产品进行货物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为承运人﹐负责为甲方指定委托的货物提供货运服务. 2﹑乙方同时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货物查寻﹑跟踪服务。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的货物准确、及时、无误的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交的出货安排计划来承运货物,须准时到指定地点装货,甲方如追加计划需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装车要求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货,如乙方未按计划时间到达甲方装货或未按正常时间到达客户处造成迟到,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将甲方的货物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在预定的时间内将托运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路上发生不可避免的问题及政府行为的,在半小时内须将情况汇报给甲方,否则将造成客户停线索赔的50%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按甲方的指令将从客户处回收的包材及车架带回指定地点,如未经允许不带回货物,甲方将适当扣减运费。乙方需对所有经双方核准后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物及回收包材的毁坏、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附加额由双方协商决定,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无权对所托运货物享有留置权。 5、甲方在每次托运货物时,需及时准备好相关放行手续,必须在装好货物后1小时内放行。 6、乙方不得与甲方任何人员发生除公司业务外的任何经济关系(包括行贿、参股、拿回扣等),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经济制裁或解除合同。 7、乙方的车辆必须经甲方核准后方可出入甲方工厂进行运输业务,并保证经双方核准的所有车辆可随时承担运输服务(包含包材回收)。 以上条件如有特别情况发生时,乙方必须及时反馈给甲方,在得到甲乙方的指示后并按照甲方的指示执行。 8、乙方车辆入、出甲方工厂及收货方工厂,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收货方的相关制度,不得对甲方人员及收货方人员有任何不合作或无理取闹甚至进行人身威胁的事件,一经发生,不论原因如何,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且有法律依据的:(1)营业执照(2)注册合法车主及其关系(3)车辆年检证行驶书(4)车辆承运货物责任保单副本(应有货物保险)(5)道路运输许可证 10、在甲方需要时,乙方须提供货物在承运过程中的所有搬运和装卸服务(包括到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市场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经销商在经营过程当中应当遵照执行本办法中的所有规定,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在制定本办法中,市场坚持采用“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与我市场的经销商共同将我市场的经营秩序管好、搞好。 第四条:市场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凡在我市场内进行经营、经销以及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的,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市场内的各经销商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的工作,不得以自己的意志肆意妄行,损害他人的利益。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市场将依据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市场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入驻须知 第八条:装修注意事项。 市场内各种户型装修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房屋的结构,尤其是承重钢梁及墙体。不允许做任何改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例如挖门、做展厅)必须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对房屋内的楼梯、厨房、卫生间做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对房屋内的水路、电路进行改动时,需报花旗国际市场工程部维修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防止发生危险。 特大户、大户不允许在货场内擅自建房间。在室外做蓄水池时,须报工程部批准,防止破坏地下管线。 标准户型装修时,对房间墙体不允许做任何私自拆改。 装修材料要存放在室内或自己的货场内,不允许占用市场内的公用道路及他人场所存放物品,或进行施工作业 装修垃圾要及时、自行清理,道路及货场内不允许存放任何垃圾。如果装修垃圾需由市场代为清理,市场收取相应的费用。 各装饰装修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无消防设备而进行施工的单位,经市场查出后将勒令停工,待消防设施到位后再进行施工。 第九条:户外广告制作事项。 为了使市场内的广告统一,整齐,营造出统一协调的经营环境。花旗国际市场内各商户户外广告,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尺寸进行制作,(广告设计由各商户自行决定)。 第十条:货场遮阳蓬的搭建。 市场货场遮阳蓬均由商户自行建设,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满高4米,必须为轻钢结构。 遮阳蓬制作完毕后,均不得在上面做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匾。 第十一条:用水、用电事项。市场内统一供水、供电,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以下事项: 约用水,节约用电,杜绝浪费。 禁止乱拉临时线,禁止使用电炉等危险性电器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标准版).doc

房屋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9月6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第三条网络货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承担运输服务质量责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网络货运管理应当公正、公平、便民。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网络货运管

快递服务合同2017版

快递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北京红喜云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 送。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每天下午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 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 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货物,乙方不予派送。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的运输情况,乙方将专门设立客服一名对异常件进行处理, 并第一时间以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最终处理方式(重新投递或退回 甲方指定仓库)。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 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 .经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 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个工 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不足按照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 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长()╳宽()╳高()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 每月日前,乙方提供上月日到当月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个工作日内 给予回复确认。 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 票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65853

清远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农副产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市场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场开办

第五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市场开办者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五)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五)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情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发[201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委托人范围、资质和准入条件,以及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评估,及时改进。 第七条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 (二)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附件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修改说明及管理 使用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式样及内容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见式样1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对经许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者或大中型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其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管许可X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经营范围、证件有效期、核发机关、核发日期”等内容。X 交运政许可X字1号,其中第一个“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个“X”为地市的简称, 1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及地址、变更记录、检查(考核记录。“证件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四年,经营者应当在到期前十日内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分支机构及地址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发机关盖省级或地市级、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专用章。变更记录是记载经营者变更的

商品车运输合同模板范文

大江大河物流有限公司商品车运输合同 万能通用模板 ()业务 签订地点: 2019年07 月

商品车运输合同 托运方(甲方):大江大河物流有限公司承运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633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行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大江大河物流有限公司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693银行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商品车公路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公路轿运车运输的方式,将甲方提供的商品车采用零公里运输方式运往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1.2乙方承运按甲方要求指定的业务线路份额,具体详见《价格表》,包含线路、承运比例、价格等其他相关内容。 二、运输作业的流程以及要求 2.1 业务的启动 2.1.1乙方应为合法成立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等,且前述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均经年检有效并交甲方备案。 2.1.2本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乙方司机须与乙方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年检有效;按主机厂要求须取得由其发放的特定证件的,乙方司机应当取得,并须随身、随车携带备查。 2.1.3承担具体运输任务的乙方车辆必须技术状态良好,无故障隐患,并经交通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乙方应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使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1.4乙方应使用合法注册、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形尺寸、质量等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具有货运运输资格、受过安全驾驶及运输质量等专业化培训的司机,并为每辆运输车配备司机、副司机各一名,防止司机超负荷疲劳驾驶。 2.1.5乙方应将参与运输的车辆及司机相关资料申报至甲方备案,如有变更事项乙方需在15日内通知甲方。 2.2业务的运营 2.2.1乙方需按照附件二《零公里分供方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全程作业。 2.2.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客户运单及服务运单准时提取商品车,根据客户运单及服务运单逐项清点、认真检查,验收无误后装车;如商品车与客户运单及服务运单的相关内容不符,经甲方确认,乙方有权拒绝装车。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规范阳光佳园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居民购物环境,根据《大港油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公共秩序、人员要求、交易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所属农贸市场的管理。 2 职责 2.1 生产计划科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2 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问题的整改。 2.3 财务资产科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收费标准,规范票据使用,监督收费行为。 2.4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交易行为、安全管理、经营收费等日常管理工作。 2.5水电气公司负责对农贸市场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管理内容 3.1 经营范围 管理处所属农贸市场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日用品、肉蛋类、水产类。严禁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纪经营活动;严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严禁经营活禽、饭店等项目。

3.2 市场准入 3.2.1经营户进入市场经营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商铺(台位)买卖或租赁合同(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明(身份证、暂住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3.2.2经营户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或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防火责任书。 3.2.3经营户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办理用电申请。需装修的商铺经营户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协议,严格按协议要求规范装修,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3 管理制度 3.3.1市场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等,健全商户档案、收费管理台帐。 3.3.2市场应建立投诉管理制度,设立投诉管理机构,公布投诉电话,跟踪投诉处理情况。 3.3.3市场应建立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警示制度,并建立经销商违规退出制度。 3.3.4市场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对市场内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注册,按照检定周期要求,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3.4 公共秩序管理 3.4.1市场出入口设立导购图、公平称等服务设施,场界牌、标志牌、摊位线(号)清晰明显,公平秤、监督箱、消费者投诉台齐全并设专人负责。 3.4.2市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统一、规范、整洁完好,无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堆等现象。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xxx 法人治理委托管理办法 服务单位: vvvv 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九月

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vvv区域集团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4) 第三章职能管控线 (6) 第四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的整体利益,完善xxx与各子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体现“治理+管控”的基本原则,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确立xxx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xxx对各单位的治理与管控在实现形式上各有不同,两者相互配合,构成一个严密的管控体系。 第二章法人治理线 第三条 xxx与各单位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各单位的重大决策应由各单位执行董事依法作出。 第五条对于xxx与各单位之间的治理线,运行程序如下: (一)xxx对各单位重大事项的管理和监控,先通过内部程序进行,由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重大事项议案报xxx派出执行董事; (二)派出执行董事上报xxx有关职能中心; (三)由xxx相关职能中心将议案报xxx有关专业委员会审议,并经xxx 董事会通过; (四)xxx外派执行董事将xxx的决议传达给子集团; (五)最后进行贯彻实施,实现xxx对各单位的合法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以上公司治理线运行提及各单位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车辆运输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车辆运输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860车辆运输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Vehicle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驾驶员日常驾驶和交接物资操作及流程,保证物资以及人员运输的安全、及时、准确、高效。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的行为及流程,提高车辆运行安全和质量,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对外形象。特此制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驶公司和使用公司车辆的全体员工。对车辆提货、配送、用车、及物资运输交接的管控。 3.车辆运输管理: 3.1车辆使用管理: 3.1.1供货商、客户、往来单位备忘录管理: A、营业、采购部常用车部门使用车辆人员应将各个供应

商、客户、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提货业务联系。 B、各个部应将常往来的客户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配送部门详细地址、签收人、注意事项等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出车业务联系。 C、管理部人员应收集各个部门的常用车路途记录,将固定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车计划。 3.1.2派车计划管理: A、用车最好提前1天申请,如事情紧急应按办事情的紧急程度先后安排。应根据营业发货,纳品等业务、采购业务、行政用车或其他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等。综合考虑制定次日好行车路线。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B、根据行车路线,综合线路的路况、发货物资的数量、重量、体积,以及其他用车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配备人员制定当日的派车计划。(紧急情况特殊对待) 3.1.3发车准备管理:

物流快递运输合同书-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流快递运输合同书-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枣庄致宏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从2017年月10日起至U 2018年1月11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 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 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六、赔偿责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 3、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 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市场经营部管理制度

市场部规章管理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守公司的规章和管理制度 2.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 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 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4.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 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5.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6.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7.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 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二、市场经营部管理制度 1、工程预、决算工作是公司管理重要环节、直接涉及公司经济效益的好坏、资金和材料的周转、职工收入的多少,必须师傅重视。内容分工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经济师把关审核,市场经营部负责实施,其余各部门协助配合。 2、积极主动掌握工程价格信息,汇集、整理、发放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定额和资料信息。 3、组织公司内部造价员的业务学习,学习定额管理知识和市场价格信息,互通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统一意见,搞好工作。 4、对于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要求,提出实施意见,并安排落实。 5、负责投标预算的编制,但阶段性投标任务多,工作量大,可临时借人参加编制,但借人必须经总经理或经营副总批准实施。 6、搞好工程预决结算工作,并对初稿进行审核,参与工程结算的洽谈工作,对结算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 7、组号投标工作的造价内部交底工作,主要内容为:招投资料,明确造价

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关于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投资建设的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委托经营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 ,面积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就其投资建设的江都区智创梦工场的定位、经营、招商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提升被委托项目的盈利水平。 第四条委托事项 占地:***** 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全面运营甲方所建江都区智创梦工场场地,进行定位、招 商、运营、规划、宣传。 (2)甲方承担铺位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会务人员工资、新办公室装修费 用,以及乙方入驻之前的经营债务。 (3)乙方承担乙方运营人员工资、营销费用、软件系统费用、广告费用。乙 方不承担甲方债务。 (4)乙方成交的会议室出租业务,提成为每场租金的40%。 (5)乙方成交的办公场地出租业务,提成为每月租金的30%。 第五条运营期限 1.委托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止于年月 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维护江都区智创梦工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第七条经营收入的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平方米税前_________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年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年度第一个月的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将年度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 _________银行以划拨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作为储备金。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_________(时间)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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