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一、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

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

计和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

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

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

及时恢复原状。

化验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化验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员工上岗前要到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确认没有岗位职业禁忌症者方能上岗工作。

2、在岗员工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向员工告知体检结果。如果查出员工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必须及时调换相应的岗位。

3、所有上岗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原油、溶剂油或其他毒性化学物质操作时,要佩戴耐酸碱橡胶手套、防毒面具等相应的防护器具。

4、化验室操作人员的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应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

5、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打开通风设施,保持化验室内通风,正确运用通风橱,通风橱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6、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工作2小时到安全区域休息15-20分钟。

7、使用或接触高毒物的化验室要悬挂高毒物的告知卡,

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及工程分析.

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识别及现场调查 王耀祖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卫生工作基本任务之一。把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来的过程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其目的在于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存在形式、存在浓度(强度)危害程度等,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以及研究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控制措施等提供重要依据。 因此,识别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灵魂”,是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前提。 下面就通过机械制造、焊接工艺、表面处理三大行业的现场调查,以提高对这三大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能力。 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是各种工业的基础,机械制造水平是国家工业化水平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机械制造工业涉及范围广泛,飞机、轮船、机车、汽车、各种类型机床、纺织机械、发动机以及五金机械等等的制造统称为机械制造。 机械制造的基本生产过程概括为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和装配等生产工序,见图1: 图1机械制造工艺流程 从机械制造工艺流程图可看出表面处理和焊接工艺也属于其中,由于这两个行业的特殊性,下面将另行阐述,在此不再复述。 一.铸造 (一)铸造基本工艺。见图2. 图2 铸造工艺流程 铸造用砂(型砂)品种很多,常用的是石英砂、黄砂,其次为长石以及少量的云母、铁的氧化物、硫化物和碱金属氧化物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三)几种特种铸造工艺 1.压力铸造,是将液态金属在一定压力下快速注入铸型,并在压力下冷却凝固获得铸件的方法基本工艺流程如图3 图3压力铸造工艺流程 2.离心铸造,是将液态金属浇入旋转的铸型中,在离心作用下成型,凝固的铸造方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4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文件 xx【2016】010号 关于颁发本公司《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规定。望公司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 发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执行时间:2016年07月19日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四川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与本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 一、易发职业危害的作业项目 1、地下管线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一)、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 1、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前应由作业人员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由安全检查人员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入地下管道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认手续。 3、在施工区周边要设立围挡或护栏,同时设立安全警告标志。 4、一旦发生管道破裂,有毒、有害气体溢出,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疏散周边人员,封闭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个人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用具。 2、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个人体检,符合条件者方可从事地下管道的作业。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连续加班作业,进行轮换作业,保证合理的膳食和充足的睡眠。 (三)、对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安全检查 1、检查对从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检查安全交底的可操作性。 3、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4、检查从事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佩带齐全、有效。 5、检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有无遇险自救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6、对以上检查范围内如发现问题,一律采取“先停工,后整改”的原则,进行逐项跟踪复查落实,直到存在的问题解决完为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撤人,封闭现场,后研究补救措施,绝不允许冒险蛮干的情况发生。 2、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护 常见行业指机械制造业、焊接作业、电镀业、塑料业、制鞋业、印染业、造纸业、家具业、水泥业、电池业等,这些行业或多或少 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文对这些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预防措施。 1.机械制造业 机械制造工业生产过程一般包含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 金加工、装配等工艺,此外还有冷作、焊接、切割、电镀和油漆等 作业。 (一)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粉尘。铸造车间将熔化的金属浇注于预先制备的砂型中,冷却后即成铸件,此过程称为铸造。铸造车间所用原料,如砂、陶土、粘土、煤粉等均含有一定数量的游离二氧化硅,在制砂、造型、打箱、清砂过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粉尘产生。机械加工车间使用砂 轮旋磨刀具等也可散逸粉尘。砂轮主要由刚玉和金刚砂制成,其含 有游离二氧化硅较低。电焊过程也有一定量的粉尘产生,其粉尘成 分主要是氧化铁,其它成分视所用焊条的品种而异,如使用锰焊条时,空气中可含有氧化锰等。工人长期接触上述某一种粉尘均可能 发生尘肺病,如铸工尘肺、磨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高温与热辐射。锻工车间的基本生产过程是先将钢坯件或钢锭送入加热炉中,加热至800-1200℃,取出后,大件用蒸气锤、空气锤或液压机等锻打成型,小件可用手锤锤打成型。锻工车 间的加热炉、干燥炉,熔化的金属及热的铸件,热处理车间的加热 炉和盐浴槽等,均为热源,在夏季均为高温作业,锻造过程也产生 大量的热辐射。铸造生产中的熔炼炉也是高温作业。 (3)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二种气体主要产生于铸造车间。铸造生产过程中在化铁、浇注、烤型和干燥等 过程中均可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锻造炉也可产生大量的一氧 化碳和二氧化硫。 (4)氧化锌和氧化铅。在铸铜时,因铜合金中含有铅和锌,在化铜过程中产生氧化锌和氧化铅的烟尘。 (5)甲醛和氨。在用脲醛树脂做型芯粘结剂时,能产生甲醛和氨。 (6)苯、甲苯、二甲苯。油漆,其涂饰方法有刷漆、浸漆和喷漆等。喷漆是将涂料与稀释剂混合后放入喷枪罐内,以2-4个大气压的压缩空气将其喷到零件表面,以防止金属表面生锈。油漆,

(完整版)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 、职业中毒 a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池,油漆、喷漆等 ) 。 b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焊)。 c、硫化氢中毒 ( 下水道作业工人 ) 。 d、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e 、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f 、二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g 、汽油中毒 ( 驾驶、汽修、机修等 ) 。 h 、氯乙稀中毒 ( 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 2 、尘肺 a 、水泥尘肺 ( 水泥库、装卸 )。 b 、电焊工尘肺 ( 电焊、气焊 )。

3 、物理因素职业病 a 、中毒 ( 露天作业 )。 b 、局部振动病 ( 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 。 4 、职业性皮肤病 a 、接触性皮炎 ( 中国漆 )。 b、电光性皮炎 ( 紫外线 ) 。 5 、职业性眼病 a 、化学性眼部烧伤 ( 酸、碱、油漆 ) 。 b 、电光性眼炎 ( 紫外线、电焊 ) 。 c 、职业性白内障 ( 含放射性白内障 ( 激光)) 。 6 、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声聋 ( 铆工、校平、气锤 ) 。 7 、职业性肿癌 a 、苯所致白血病 ( 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 。 8 、其它职业病 a 、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 ( 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 b 、金属烟热 ( 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 。 c 、职业性哮喘 ( 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主要危害次要危害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依法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职业病的防治原则】 (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职业病的分级预防】 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的预防,应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其原则有:①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②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③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同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20页)

目录 ※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及预防 ※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 ※噪声的危害及预防 ※生物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一、什么是生产性粉尘 有些企业在进行原料破碎、过筛、搅拌装置等过程中,常常会散发出大量微小颗粒,在空气中悬浮很久而不落下来,这就是生产性粉尘。 二、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 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明显增高。 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被溶解吸收,引起铅、砷、锰等中毒。 另外,粉尘还会堵塞皮脂腺使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黏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 三、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尘肺病隐匿性比较强,早期没有明显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会出现气喘、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咳痰、不能平卧等症状,最典型的症状是呼吸困难。 四、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 1.技术措施 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之一,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避免接触粉尘。

湿式作业:如果用湿式碾磨石英或耐火材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如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 2.卫生保健措施 接尘工人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的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工人还要按规定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 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 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 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

编号:SM-ZD-38130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粉尘防护措施 包括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脱离粉尘作业时还应做脱尘作业检查,个人防护: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 发现疑似矽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转送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防护措施 加强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三)高温中暑防护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时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对热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尽量布置在车间外面;②采用热

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④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⑤使工作地点易于采用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墙(板),使热空气沿隔墙上升,经过天窗排除,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⑥热成品和半成品应及时运出车间或堆放在下风侧。 2、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尤其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通过门窗和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但对于高温车间仅靠这种方式是远远不够的。②机械通风:a.采用局部或全面机械通风或强制送入冷风来降低作业环境温度;b.在高温作业厂房,修建隔离操作室,向室内送冷风或安装空调。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问:避开最高气温,轮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设立休息室,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从分的睡眠和休息 (四)噪声防护措施 1、首先要控制噪声源,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减少职业性危害因素。 4、定期组织项目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五、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部的职业危害共分为六大类:生产性粉尘、缺氧和一氧化碳、有机溶剂、焊接金属烟雾、高温和噪声。 1、生产性粉尘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混凝土的拌和。混凝土的凿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 在建筑物地下或狭窄空间通风不畅情况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 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复习过程

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二) ------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一、有机溶剂类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有机溶剂多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同类者毒性相似,如氯代烃类多具有肝脏毒性,醛类具有刺激性等。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有笨、甲苯、二甲苯、二氯乙烷、正己烷等。 (一)苯 染料、合成橡胶、农药生产中,以及油漆制造、建筑喷漆、制鞋厂、家具厂、箱包加工厂,是苯中毒高发领域。 苯会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患有血液系统疾患、肝肾疾病以及哮喘患者均不宜从事苯作业。 急性苯中毒症状:轻度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兴奋、欢快、步态不稳,重度时烦躁不安、幻觉、震颤、抽搐、昏迷、心律不齐,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甚至死亡。 (二)甲苯、二甲苯 甲苯、二甲苯的生产多从煤焦油或石油裂解产生,在工业上主要用于油漆、涂料、胶水的有机溶剂,也可制造糖精、染料、药物和炸药等。 生产中甲苯主要通过呼吸系统、皮肤吸入人体,对皮肤、黏膜、染料和炸药等。 甲苯、二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较严重,吸入后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黏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疱疹等。重度甲苯重度后,或呈躁动不安、哭笑无常的兴奋状,或呈嗜睡、木僵等压抑状,严重的会出现虚脱、昏迷。长期

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皮肤干燥、皲裂、皮炎等慢性中毒症状。 (3)二氯乙烷 二氯乙烷在工业上被用作化学合成、工业溶剂和黏合剂,金属件的清洗剂,纺织、石油、电子工业的脱脂剂。 二氯乙烷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接触可出现头晕、头痛、烦躁、乏力等症状,伴有流泪、流涕、咽痛、咳嗽等黏膜刺激症状。 轻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患者还有步态蹒跚、嗜睡、意识模糊、朦胧或晕厥现象,恶心、呕吐等肠胃道症状或有轻度肝、肾损害。 重度中毒会出现意识模糊,如出现谵妄状态、昏迷等,可伴有肝、肾损害。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消化道症状。可致皮肤脱屑或皮炎。 (四)正己烷 正己烷主要作为有机溶剂,常用于印刷、电子等行业的清洁工作,如清洗印刷机械、液晶显示器、手表表面的油污等。 正己烷可经呼吸道、皮肤和黏膜进入机体,引起中毒,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短期麻醉,但无后遗症。长期接触能引起多发性周围神经炎,从接触到发病一般是几个月到几年。 高浓度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刺激症状和头晕、麻醉等。 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手足发麻、疼痛、触觉减退,进一

职业病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矿设专人负责各职业病危害点的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矿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预防控制措施: 1、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湿式凿岩,杜绝干打眼,是减少粉尘的重要手段。

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

×××公司职业危害分析及控制办法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 生产性毒物主要职业危害及其控制办法 4.1生产性毒物的来源 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其产生来源则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可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其形态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烟雾等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主要氨、甲醇、等。 4.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作用的影响因素 毒性是指一种物质侵入人体体表或体内某个部位时产生伤害的能力。一种物质所能产生的伤害作用的程度,不仅与它固有的伤害性质有关,而且也与其侵入人体的路径及速度相关。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影响取决如下:(1)物质的数量或者浓度;(2)暴露时间;(3)物质的物理状态,如粒径;(4)物质与人体组织的亲和力;(5)物质在人体体液中的可溶性;(6)物质对人体组织及器官攻击的敏感性。 4.2.1生产性毒物进人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是通过3种主要的途径吸收进入人体,这3种途径是:

(1)呼吸道:这是最常见最重要的途径。凡呈气体、蒸汽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都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肺泡总面积很大(约50—100米’),肺泡壁很薄(约1—4微米),肺泡又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所以肺泡对毒物的吸收极为迅速。通常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越高,毒物粒子越小,毒物在体内的溶解度越大,经呼吸道吸收的越多。毒物经呼吸道吸收后,可不经肝脏转化、解毒即可直接进入血液循环中,分布于全身。 (2)皮肤:有些生产性毒物可通过无损伤的皮肤及皮脂腺进入人体。通常毒物的浓度越高,脂溶性越大,污染皮肤的面积越大,皮肤吸收的量也就越多。高温、高湿的环境条件,可促使毒物经皮肤吸收。尤其当皮肤有损伤或患病时,毒物更容易经皮肤进人体内。毒物经皮肤吸收后,同样也不经肝脏转化而直接进入血液循环。(3)消化道:在生产环境中毒物经消化道进人体内的不多见。但由于经毒物呼吸道吸入时有部分贴着鼻咽部和口腔而被吞下;另外不良的卫生习惯(车间进食等),也可使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经消化道进入体内的毒物,大多经肝脏转化、解毒后才进入血液循环。 4.2.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1)职业中毒: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三种病型。急性中毒: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问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多数由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慢性中毒:慢性中毒指长期小量毒物进入机体所致。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的。亚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短时间内有较大量毒物进人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2)带毒状态:接触工业毒物,但无中毒症状和体症,尿中或其他生物材料中所含的毒物量(或代谢产物)。(3)其他职业病。(4)致突变、致癌、致畸。(5)对生殖功能的影响4.3生产性毒物控制措施。 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自动化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径。尽可能以

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 84号 《XX电厂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已经于2016年3 月28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 3 月 28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职业危害治理 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蒙东能源公司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要求,逐步改进和完善我厂职工的工作环境,提高接尘、接高温、接噪音、接毒(酸碱等)、接放射线等员工(包括合同用工、临时工等)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电厂所有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环保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计划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监察部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工会办主任、供热管理中心主任、综合管理中心主任、离退管理中心主任、燃料管理中心主任、机化分场主任、锅炉分场主任、电热分场主任、燃料分场主任、发电一分场主任、发电二分场主任、供热分场主任、除灰分场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 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 成员: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安全监察专责、环保监察专责、劳动保护专责。 3.环保监测站 站长:生产技术部主任 副站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成员:生产技术部节能环保专工、化验班全体成员。 第三章职责与规范 第四条领导小组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全厂职业危害治理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防治职业病危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确保全厂职工(包括临时用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享受职业卫生保护权。 4.确保全厂职业危害设备治理、职工体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等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由矿长负责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疗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的个体防护设施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特种作业和常见职业危害的预防

特种作业和常见职业危害的预防 1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超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含水质化验)作业;(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工作。 2职业病的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引起的疾病。引发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包括10大类共115种,即职业中毒(铅、汞中毒等56种;尘肺矽肺、煤尘肺等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性皮肤病、肿瘤等11种);物理因素职业病(放射性疾病、高原病、航空病等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等3种);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等8种);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职业性耳、鼻、喉病3种(噪声聋和铬鼻病);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 易患职业病的就业者有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纺织工人、炼钢工人等。矿山、纺织厂、化工厂、农药厂、制革厂等通常是很容易诱发职业病的地方。各种尘肺病则是最主要的职业病,70%以上的职业病与此有关。 3预防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预防法》中规定: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成立的时候应当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除此之外,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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