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目???次

1 总?? 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由水利水电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0.2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3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5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着影响的部位。

2.0.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3 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单位工程按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

(1) 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以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结建筑物分别列为单位工程。

3.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 枢纽工程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SDJ249.2-6-8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划分分部工程;渠道工程和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分部工程。

(2)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 枢纽工程按照《评定标准》的规定划分。《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确定单元工程。

(2) 渠道工程中的明渠(暗渠)开挖填筑单元工程、衬砌单元工程按渠道变形缝或结构缝划分。当渠道设计流量小于30m3/s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100m,当设计流量不小于30m3/s时,单元工程长度不宜大于50m。渠道建筑物视其规模大小划分单元工程:大型渠道的建筑物可按《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中型渠道建筑物按设计的组成部分划分,以每一主要组成部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

(3) 堤防工程根据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单元工程,土堤按填筑层、段划分,每个单元工程填筑量以1000-2000m3为宜;堤防中的大、中型建筑物可按照《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

3.3项目划分程序

3.3.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的确定,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4 工程质量检验

4.1基本规定

4.1.1计量器具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4.1.2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质量资料复核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4.1.3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建设(监理)单位应有相应的质量检查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4.1.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应符合《评定标准》的规定。量的名称、量的单位和符号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1.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4.2质量检验职责范围

4.2.1永久性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1) 施工单位应按照《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全面进行自检,并作好施工记录,如实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 建设(监理)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复核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机构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制度。抽查结果应及时公布。

4.2.2临时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及评定标准,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参照《评定标准》的要求研究决定,并报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3质量检验程序

4.3.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程序。

4.3.2施工准备检查。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4.3.3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按《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中间产品与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3.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4.3.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施工记录,并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自己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记入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4.3.6施工单位应按月将中间产品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报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汇总后报质量监督机构。

4.3.7工程外观质量检验。单位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4.4质量事故检查

4.4.1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者,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4.4.2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由建设单位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4.3重大质量事故,由建设单位会同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监理、试设计、运行管理及施工单位共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并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核查。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

4.4.4质量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合格标准。

4.5数据处理

4.5.1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应符《合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l027-91的规定。

4.5.2数据保留位数,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试验规程及施工规范的规定。计算合格率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4.5.3数值修约应符合《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的规定。

4.5.4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2) 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规定。

(3) 操作应准确无误。

4.5.5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严禁伪造或随意舍弃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结论。

4.5.6单元工程及工序检测成果按《评定标准》规定进行计算。

4.5.7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合材及其他原材料的检测数量与数据统计方法按现行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4.5.8砂石骨料、土料、石料、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件(块)等原材料及半成品检测数据统计方法应符合《评定标准》(一)和(七)的规定。

4.5.9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同一标号试块组数n≥30时,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有关条文执行。

(2) 同一标号试块组数30>n≥5时,按照《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有关条文执行。

(3) 同一标号试块组数一般不应少于5组。当少于5组时,可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有关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条文执行。必要时可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检验。

5 工程质量评定

5.1评定标准

5.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依据:

(1) 《评定标准》和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4) 工程试运行期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1.2.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评定标准》执行。

5.1.2.2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 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3) 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5.1.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1.3.1合格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3.2优良标准:

(1)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1.4.1合格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5.1.4.2优良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 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5.1.5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5.1.5.1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5.1.5.2优良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为优良。

5.2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5.2.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复核。

5.2.2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5.2.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核备。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核定。

5.2.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2.5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5.2.6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见附录C。

附录A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XX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关于印发2014年XX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XX学校评聘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一)、评高级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 1、中专以下学历 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6年(2014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以及不在岗上班的(符合国家法定休息的除外)4.2017年9月30日前不在岗不在编人员不参评。 (二)、评一级教师没有市级(含市级)及以上级别出课证(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不参评。 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 1、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6.12.31日 2、任职年限: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分截止到2016.12.31日 3、班主任: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科任教师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1分 4.论文与著作: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 5.公开课: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6.竞赛类: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7.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基本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1.高学历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 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 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 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前。 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 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 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 5、遇依据方案评比得分相同者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学校考核总分居前者优先晋级。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 试行办法

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为进壹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肯定和激励员工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发展和贡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且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坚持专业/技能能力导向,兼顾业绩考核结果,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考核评定的紧密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宝电器从事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产品检测、品质控制、工艺工程、信息技术、技术管理、财会、审计、采购等关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编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称评定结果和岗位工资挂钩。所有经公司任命的经理级之上管理人员均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职位的职种划分及专业涵盖范围请参照《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四、管理权限 4.1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为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成员有公司领导、资源支持中心领导和公司某方面的资深专家等组成。 4.2评委会下设若干“职称评定小组”,负责对不同职系、不同职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员若干人,成员由评委会委员和不同职系、不同职种、不同专业的关联人员组成。 4.3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日常办事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规则办事,决定对下列几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聘任指标15倍接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表决。 1、资历记分:从评为受聘职称后每一年记3分。 2、教龄记分:每一周年记2分。 3、骨干教师记分:被评为全国、省、市、学校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记 4、3、2、1分;被评为上述相应层次学科带头人,分别记 5、4、3、2分(凭证只记一次分,不按年加分)。 4.职务加分:校级正、副领导每年分别记6、5分,中层正、副主任每年分别记4、3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记3分,处室干事、备课组长每年记2,工会小组或学科仪器保管员成员每年记1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其他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班主任每期记15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语、数学教师教双班者每期记05分 5、出勤记分:每年出全勤给5分,迟到、早退每年1—5次,记4分,迟到、早退每年在6—10次以内者给3分,事假3天或病假10天之内(含)给4分,出现旷会、旷课现象的不给分,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其他情况每年给2分(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6、评优记分:获国、省、市或学校党政、表彰的“三优(三先)”、优秀(先进)教师(含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加4、3、2、1分,其他主管部门实行单项表彰的分别记3、2、1、05分,(同年同一系列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记分、不同系列得奖可以累积加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 7、考核记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以前名次(含)记5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30%之间名次(含)记4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30%名次至考核合格者记3分(此项按学期累计加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规定可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0、教学成绩记分: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语最低与最高不能相差(含)6分、数学不能相差(含)8分,否则低者记0分。在年级班平均分1分(含)以内记5分、低于者再以2分为标准依次减1分。体艺学科专任教师通过考核小组评分分优、合格两等,其中优者(占20%)按语、数学教师的平均得分记分、合格者教师(80%)相应减1分。规定无法比较成绩的,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1、教学素质记分: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试(如计算机考试、“三字一画一话”测试、理论、业务考试等)成绩合格者记2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规定免考者记2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 12、教学比赛记分:承担全国、省、市或学校主办的教学比赛(优质课、课例、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一等奖分别记7、5、3、1分,获二、三等奖者各依次减半记分,承担校级公开课每节记1分(开放日上课不计)同一项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承担萍师附小大讲堂讲座者每次记2分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牛店小学 为切实搞好我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之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根据教师职称评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考核。 2、切合教育教学实际,使考核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3、以硬性条件为主,尽量减少人为因素。 4、粗线条考核,不追究细枝末节,做到操作性强、导向性强。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武秋季 副组长:丁伟峰 组员:郭全治谷亭秀张爱菊曾海玲段小六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学历、学位。 依据集团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专科学历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有学位加1分。 2、教学质量。 根据办学的需要,从平时教学质量和中考成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平时教学质量符合学校要求20分;中考成绩按

分局前8名计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8名1分,第8名以后的不得分。 3、教学奖励情况。 此项指教师除讲课以外的各种奖励,不含荣誉称号。分基本得分和获奖加分两个方面。基本得分为10 分,即愿意和已经参加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就能得10分;获奖加分按实际获奖的级别、名次得到应得分数,具体办法是: A、教师本人获奖按下表考核: B、指导学生获奖按教师本人获奖得分的1/2计分。 4、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A、承担了学校的公开课、教研课,可得基本分10分。 B、讲课质量加分按下表考核: 5、论文、论著情况。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论文,得基本分10分。发表的论文论著按刊物的级别考核,按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累加。分局级刊物1分,省级刊物3分,国家级刊物5分。如果是合著,

内部管理制度78779

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本公司设立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下设三个部门,业务部、财务部和综合办。 (一)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业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业务管理具体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进行市场、客户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保管,支付当金; 2、负责制定《评估标准书》; 3、负责开发新业务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与典当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公司的业务技能培训; 6、负责公司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直接责任: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完善和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负责公司与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资金的筹集、调度、控制、使用; 7、定期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8、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9、负责对公司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纳税事宜; 11、负责编制统计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综合办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办公场所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3、负责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范设施; 4、负责制定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 5、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7、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库房管理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目???次 1 总?? 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由水利水电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0.2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3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5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着影响的部位。 2.0.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3 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_1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 案正式版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 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

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 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目录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 财务公开制度 (3) 财务管理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 (6) 社员管理制度 (6)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10) 议事决策记录制度 (11)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12)

晨融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

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合作社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公开制度。 1.实行财务人员理财和社员理财相结合,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财 务收支情况,原则上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一年四次。 2.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策情况,盈余分配 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大额支出经由社员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然后经理事会集体研究 决定。 4.财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合作社财务。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层次体系文件 Q/RL 30801-1/0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2003-07-28 发布2003-08-01 实施 限公司发布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生产的总成产品和零部件的审核,按照公司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相关规定,判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文件和顾客要求,找出缺陷,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和把质量进行持续改进,使之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降低成本和提高顾客满意度。 2、范围 产品审核适用于瑞立集团公司各事业部(气阀厂、液压件厂、电器厂、液压泵厂、仪表厂、

汽车电子科技公司、基础厂、产品协作部)所生产的总成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检测。 3、定义 产品审核就是通过独立部门(质量管理部)对最近生产的总成产品/零部件进行随机抽查检验,判定是否与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法规及顾客的特殊要求相符合的检验工作。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每月30日负责收集、整理外部质量信息投诉和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信息,并 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根据各事业部提交的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低的质量问题,编制、审批《月产品审核计划表》。 4.2 质量部根据《月产品审核计划表》组织实施产品审核工作,并记录、评审,发放产品审 核结果报告或《不合格项纠正(预防)措施计划表》到各事业部。 4.3 各事业部(责任单位)负责对产品审核的不合格项(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 防措施,并按措施计划组织实施,将制定的改进措施在要求完成时间内报质量管理部。 4.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责任单位上报的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验证 结果不合格,责任单位必须重新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4.5 质量管理部可以根据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或公司领导指示,临时组织实施产品审核。 5、工作规定和内容 5.1 产品审核事项的规定 5.1.1 功能:根据顾客要求、标准、图纸中所规定的产品使用性能和指标参数。 5.1.2 外观:产品表面技术要求(如表面清洁、无划伤等) 5.1.3 包装:包装盒、型号标识、合格证等是否与包装物样本相符。 5.1.4 尺寸:根据顾客提供的图纸或公司技术文件中选择重要的装配(安装)尺寸。 5.2 产品审核缺陷分级规定 5.2.1 严重缺陷/关键缺陷(用A表示):产品丧失功能或顾客提出申拆或索赔。 5.2.2 重要缺陷/主要缺陷(用B表示):严重影响产品功能,会引起顾客的不满或抱怨的缺陷, 顾客可能会提出申诉。 5.2.3 一般缺陷/次要缺陷(用C表示):不会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一般顾客不会发现,对那 些要求极高的顾客会提出抱怨。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5.3 产品审核缺陷加权数的规定 5.3.1 严重缺陷/关键缺陷(A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10分。 5.3.2 严重缺陷/主要缺陷(B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5分。 5.3.3 一般缺陷/次要缺陷(C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1分。 5.4 准备产品审核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甲 方 工 程 部 管 理 制 度 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部门职责 1、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 2、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 3、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从设计各 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 4、收集工程技术信息,包括开发规模、开发性质、畅销户型、经济指标、新 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建立工程技术动态信息库,为开发项目提供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 5、负责跟踪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优化设计。 6、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7、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调整、优化设计); 8、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资产计 划、合同计划。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 9、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 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0、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产值报表,并报执行副总、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 11、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移交办公室归档。 12、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执行副总审定后通过计划会 进行讨论。 13、每周向执行副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工程部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 协助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 3、负责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 4、负责申请规划总平条件,取得规划总平批准图; 5、负责方案设计的报批,申请《建筑设计红线图》;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审,并提出修改 意见; 7、负责施工图的审图,报批工作,并领取施工图审批结果; 8、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招标条件及要求。 9、审核工程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10、负责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环卫、水电、防雷、市政、统计、 档案、质检、安全、劳保、燃气的报建报批工作; 11、与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确定工作相互配合的要求; 12、负责工程报建工作,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提出修改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 修改要求; 15、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6、组织制订年度开发项目生产计划报公司审定,并根据公司审定后的年度生 产计划,组织项目部制订月度生产计划;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 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 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 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 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 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 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 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 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 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 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

安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方案

安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方案 1、保安员基本素质要求 1.1目的 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2范围 公司所有保安员工。 1.3基本要求 1.3.1仪表 1.3.1.1帽子要整洁,头发经常修剪,不能留长发,保持整洁,整齐,上岗前要梳理。 1.3.1.2服装要保持清洁,平整,上岗前要系好纽扣,工作牌佩带端正。 1.3.1.3指甲经常修剪,不准留长指甲,不允许留长胡子。 1.3.1.4上岗前要将皮鞋擦一遍。保持鞋面清洁,光亮,上岗一律着黑色皮鞋,穿深色袜子。 1.3.1.5“十不准” 不准衣着不正;不准披发蓄胡;不准举止散漫;不准歪斜依靠;不准脱帽解扣;不准挽衣袖卷裤腿;不准翘腿蹬足;不准弯腰抱膝;不准捧杯叼烟;不准挖耳剔牙。 1.3.2站姿 1.3. 2.1上岗进行中要着装整齐,不准将帽子拿在手中,步伐平稳。

1.3. 2.2站姿要保持全身正直,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准依靠任何东西。 1.3. 2.3不准持对讲机天线甩动。 1.3. 2.4双臂双手可垂直侧放,前握或后握,不准抱臂,不准攀扶建筑物、树木等可依物。 1.3.3纪律 1.3.3.1有自我约束能力,不违章,不违纪。 1.3.3.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1.3.3.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替、换班。 1.3.3.4上班前和下班后不酗酒,工作时间严禁抽烟、吃东西。 1.3.3.5按工作内容要求开展工作。 1.3.3.6在岗时严禁嬉笑、打逗、聊天、脱岗、窜岗,应做到九不准: A、不准违抗命令; B、不准仗势欺人; C、不准滥用防卫工具; D、不准泄露机密; E、不准介入公司或个人经济纠纷; F、不准向公司赊欠借贷; G、不准窜岗、脱岗、旷工; H、不准睡觉和聊天; I、不准酗酒赌博。 1.3.4工作态度 1.3.4.1仪表端庄,衣着打扮要整洁,给业主美的感觉,使人感到亲切和蔼。 1.3.4.2语言谦逊,在接待宾客过程中,语言力求文雅、谦逊、准确,做到:“不讲庸俗低级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的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2017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 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评、聘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 1、任教龙岗小学得1分,任教华城小学、张庙小学得2分;任教土山小学得3分,任 教斗镇小学、青岭小学得5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教师自愿参 加支教。支教1-2年得5分,具体支教时间、支教地点由中心校办公室安排(职称兑现后 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 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 扣0.1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 查学校日志。(请假情况由所在学校校长出具证明并签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 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文及以上,其他为省级)、省 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 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 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 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长丰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长丰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 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提供的证 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评、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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