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专业介绍

工程造价专业介绍
工程造价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工程造价确定、管理和控制的能力;具备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同时要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和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通过学习,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必备的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文化基本知识;

(2)具有数学、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3)具有正确识读专业施工图和参与图纸会审的知识;

(4)具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设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5)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的能力;

(6)具有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和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能力;

(7)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的能力;

(8)具有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

(9)具有较强的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文件和控制造价的能力;

(10)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造价确定、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11)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工程素质和较强的岗位技能,获得工程建设造价师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装饰等专业的估价能力、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学生毕业后主要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建设行业相关部门从事工程造价、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基础、英语Ⅰ(1)。

(2)选修课:英语Ⅰ(2)、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1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1)统设必修课:建筑制图基础、工程经济、工程造价基础、建筑材料、建筑构造。

(2)选修课:建筑构造实训、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建筑结构基础、建设法规、建筑设备、建筑制图基础实训。

3.专业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2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估价、建筑工程估价实训、安装工程估价、安装工程估价实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2)选修课:建筑测量、装饰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实训、装饰工程造价实训、建筑财务与成本核算、工程审计、计算机造价软件应用实训、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装饰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选修课程:科技文献检索、“四新”讲座、专业证书课程、高新技术基础等。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为毕业实践,统设必修,共10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6学分;

专业课:25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综合实践:10学分。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之和为62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50学分。

五、课程说明

(一)必修课

1.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本课程1学分,课内学时18学时,开设一学期。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是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本、专、一村一的所有专业开设的一门统设必修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接受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的学生在进入专业(课程)学习之前,了解和熟悉远程教育新的学习环境,建立与远程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新的学习理念,了解并尽快适应远程教育教与学的方式,掌握基本的学习技能,逐步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为导向,从学习者如何完成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的专业学习任务的角度,让学习者学会如何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一个专业的学习,同时描述国家开放大学基本的学习方式,说明国家开放大学的学习环境,解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平台上基本术语的涵义,使学生能使用学习平台的基本工具辅助完成学习活动,并且了解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相关事务与管理规定。使学生初步具备利用现代远程技术在国家开放大学进行学习的能力。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本课程课内36学时,2学分。开设一学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是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特别是十八大报告精神,为培养电大学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而开设的公共必修思想政治理论课。

本课程文字教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安排了“导论”加十一章的结构。分别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过程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总依据、总任务、发展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祖国完全统一构想和新时期外交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和领导核心等内容。

3.英语Ⅰ(1)、英语Ⅰ(2)

本课程6学分,课内学时108学时,开设两学期。

本课程为公共英语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掌握1 600个左右的常用词汇(包括入学时要求掌握的600个词)和若干相关的常用词组及基础语法知识;能够听懂发音清楚、语速较慢的教学用语和日常生活用语,并能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交谈;能够读懂所学词汇和语法范围内的故事、短文及通知、便条等;写出简短的私人信函,或用便条转达具体信息。

4.高等数学基础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函数,极限与连续,导数与微分,导数应用,不定积分和定积分及其应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获得一元函数微积分的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常用的计算方法,使学生初步受到用数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训练。

5.建筑制图基础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制图的基本知识,正投影,投影变换,立体的投影,立体表面的交线,组合体的投影,轴侧投影图及图样画法等。

6.建筑材料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各种常用建筑材料的基本知识;建筑材料的主要技术性能和标准;常用材料使用和保管方法。

7.建筑构造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的组成,常见构造做法,建筑结构的构造要求,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的识读。

8.建筑施工技术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主要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9.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流水施工,网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策划与组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10.工程造价基础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概论;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计价;计价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等。

11.建筑工程估价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费用划分;建筑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建筑工程造价程序;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程量清单合价编制。

12.安装工程估价

本课程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安装工程费用划分;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安装工程造价程序;安装工程清单项目设置;安装工程量清单合价编制。

13.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方法,商务标、技术标的编制方法及开标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的方法和策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等。

14.工程经济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资金的时间价值,建筑技术经济评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分析,预测和决策技术,价值工程等。

(二)选修课

1.建筑测量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与直线定向,测量误差基本知识,施工测设的基本方法,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等。

2.建设法规

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法规的形式和颁布情况;常用法规的主要组成内容以及建筑许可、发包承包、安全质量、建设合同等法律法规知识。

3.装饰工程造价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装饰工程费用划分;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装饰工程造价程序;装饰工程清单项目设置;装饰工程量清单合价编制。

4.市政工程造价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市政工程费用划分;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市政工程造价程序;市政工程清单项目设置;市政工程量清单合价编制。

5.建筑设备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设备技术的基础知识,建筑设备设施的功能,建筑设备施工的工艺和方法,设备施工图的识读。

6.装饰施工技术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等。

7.建筑财务与成本核算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①建筑财务知识:货币资金及应收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流动负债及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②成本核算知识:工程成本核算;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期间费用和利润、利润分配等。

8.工程审计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审计概述,审计方法,审计证据,审计分析,预算审计,决算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等。

9.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本课程共3学分,课内学时54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等。

10.建筑结构基础

本课程共4学分,课内学时72学时,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力学基本知识;建筑结构基本知识;地基与基础基本知识等。

11.工程造价控制

本课程共2学分,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实施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12.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本课程共2学分,开设一学期。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范围和方法。

13.“四新”讲座

介绍建筑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

(三)实训实践

1.建筑制图基础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投影的基本知识和建筑施工图的识读与绘制。

2.建筑构造实训

本实训2学分,它与建筑构造课程相配合。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构造、建筑工程图的识读。

3.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计算机基本原理,Word、Excel、PowerPoint的应用。

4.施工组织设计

本实训2学分,它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课程相配合。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流水施工方法、网络计划技术;施工现场平面图等。5.建筑工程估价实训

本实训3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建筑工程造价文件。

6.安装工程估价实训

本实训3学分。

主要内容:编制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安装工程造价文件。

7.装饰工程造价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编制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和装饰工程造价文件。

8.市政工程造价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市政工程造价文件。

9.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编制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招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合同。

10.计算机造价软件应用实训

本实训2学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造价软件、招标投标软件的应用。

11.毕业综合实训

本实训10学分。

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图和工程的相关要求,综合本专业所有相关知识,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和商务标)组织评标定标,签订相关工程合同。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专科)教学实施方案

一、专业教学特点

1.学生特点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由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构成,其中在职职工主要为从事土建类行业的相关人员,学生毕业后主要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建设行业相关

部门从事工程造价、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课程体系及特点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组成;理论课程体系中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拓展课。

(1)公共基础课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高等数学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基础课

理论课程:建筑制图基础;建筑材料(A);建筑构造;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建筑设备;装饰施工技术。

实训课程:建筑制图基础实训;建筑构造实训。

(3)专业课

理论课程:工程造价基础;建筑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审计;建筑财务与成本核算;建设法规;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

实训课程:建筑工程估价实训;装饰工程造价实训;安装工程估价实训;市政工程造价实训;计算机造价软件应用实训;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毕业综合实训。

(4)拓展课

应用文写作;科技文献检索;建筑测量;建筑结构基本知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建设监理。

对于没有配套实训环节的课程以文本教学为主,旨在使学生掌握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基础知识,在教学内容上应突出知识性和应用性。对于配套实训环节的课程应注重文本教学和实操性教学相结合,并突出实操性的特点,注意使学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二、专业教学准备

(一)条件准备

1.师资

(1)省级电大

省级电大应配备1名专业负责人,每门统设课程至少配备1名课程责任教师,每门省开课程应配备主讲教师和至少1名课程主持教师。至少应有2名以上同类专业毕业或从事3年以上同类专业教学的专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及3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2)教学点

教学点至少应有1名以上同类专业毕业或从事2年以上同类专业教学的专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专职教师应有本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及2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2.实验、实训条件

配备相应的开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能实训的条件,包括至少1名接受过培训的实训教师,能进行工程造价管理专业职业技能实训的多媒体、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良好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

3.教学基本条件

省级电大和教学点应配备适应开放教育学习使用的各种硬件支撑条件,包括:视听教室,多媒体、网络和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讨论和辅导教室等;其次是要有教学及管理的软件支持条件,包括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比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与办法、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配备教务管理软件、全套教学资源,并与中央电大及其他教学点之间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

(二)教学文件准备

1.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

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是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学生的需要制定的实施性教学文件。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包括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1)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内容结构与中央电大编制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相同,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统设课程与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非统设课程可在中央电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2)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专业师资,教学设施,入学教育安排,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教学支持服务的具体安排,教学检查与评价的安排等。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编写(制)教材和其他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大纲说明、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三个部分。

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中央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省级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

3.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包括统设课程(含统设必修课程、统设选修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和非统设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前者是依据统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制定的实施性教学文件。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各章节教学内容及具体要求,已配置的教学资源及获取渠道,课程教学模式建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导学、自主学习与助学安排,平时作业与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及要求,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方式,形成性考核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终结性考试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等。

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均由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制定,由省级电大教务处在开课前发布。

4.课程考核说明

每门课程均提供课程考核说明,它是对考核对象、方式、内容、要求、试卷标准等具体说明,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以及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进行编制。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的考核说明分别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教学部门编制。

(三)教学资源准备

根据中央电大教学资源建设规划,选聘专家担任课程主讲、主编,建设统设必修课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主要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网上资源和网络课程。

省级电大非统设课程,应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特点,选聘有关专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进行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整体设计,组织教材建设,优化媒体组合,提高教学效果。

(四)师资培训

1.师资培训

师资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远程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设计、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支持服务、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师资培训采用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中央电大主要负责组织省级电大的专业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培训,省级电大负责组织省级以下电大的专业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培训及其他培训。开课前,中央电大将组织全国电大系统开展新开课程的师资培训,各省级电大及教学点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培训。省级电大也应加强对辅导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既可以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2.教研活动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组织的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个专业每学期不少于1次。地市级电大和教学点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业或课程的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应有计划地进行。教研活动安排原则上于开学前在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上发布。开展教研活动的前两周,教研活动组织者在电大在线平台上公布教研活动的内容及要求,以便参加活动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教研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提倡开展网上教研活动。

三、教学环节与要求

教学过程的落实是开放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电大在教学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入学教育

新生入学,应认真组织好人学教育,切实上好“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课,使学习者对远程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要求与方式、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的实施与组织、综合实践教学的要求、学习支持服务等有基本的了解,同时应培养学习者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利用网络获得信息和学习支持服务的能力。

(二)远程教学

1.广播电视教学

中央电大根据资源建设规划建设统设必修课的音像教学资源,并通过卫星将音像教学资源传输到各教学点,各教学点通过卫星接收设备接收下载音像教学资源,或组织学生收看,或刻录成光盘供学生使用,或转换成流媒体挂在网络上供学生点播。

2.网络教学

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的有关教学文件、课程设计方案、课程辅导文本等在新课开出前提供在网上相应的专业和课程中,新开课程、滚动课程每学期网上有相应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期末时有相应的辅导。省开课程也应安排相应的网上教学,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在线交流、自主学习与个别化教育的环境,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积极参加网上教学活动。

(三)面授辅导

各单位的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应选择学生方便的时间安排到校集中讲解、答疑。集中面授辅导除针对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适量讲解和答疑以外,更应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机会和指导。提倡辅导教师采用案例、任务驱动教学方式进行辅导以及实训,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授辅导不提倡系统讲授,应指导学生使用录像教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四)作业与考核

1.平时作业

按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进程表的要求,各门课程应至少安排4次平时作业。

统设必修课的课程作业由中央电大统一安排,地方电大可视当地学生的学习情况补充少量作业,其他课程的作业由地方电大责任教师安排,可以通过网络或辅导教师等渠道加以布置。由地方电大落实本地区的平时作业工作,并组织作业批改。

2.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课程考核的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为主,同时注意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形成性考核

平时作业的成绩即为形成性考核的成绩。中央电大教学部门负责设计统设课程形成性考核方案,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设计非统设课程形成性考核方案。省级电大和地市分校分别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布的形成性考核方案制订实施细则,增强形成性考核的可操作性。

教学点负责形成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地市级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成绩初审,省级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成绩复审,并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中央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的指导和抽查。

形成性考核的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由教学点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一般应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远程开放教育要求和相关规定,掌握课程形成性考核的要求。其成绩由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按形成性考核方案或实施细则的有关标准评定。

(2)终结性考试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负责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终结性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命制。采取命题组命题的方式。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说明,结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者特点,设计考试内容以及试卷的题量、题型、覆盖面和难易程度等。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负责组织统设必修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和统设选修课程及非统设课程在本地区的统一考试。

四、教学评价与检查

1.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包括学校的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活动、教学过程管理及教学工作绩效等评价。

中央电大负责全国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评价,省级电大负责所在地区开放教育的教学评价。

2.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职责履行情况;计算机网络及远程教学设施和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开发、配置和使用情况;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及实施情况;课程实践环节的设计及实施情况,综合实践环节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等情况;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方式及开展情况;教学全过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考点设置、考试组织实施及考风考纪情况等。

教学检查要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书面材料检查与实地考察、网上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电大制定教学检查制度,负责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安排的教学检查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组织实施。

3.教学反馈

教学反馈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多向信息交流的过程,是优化教学过程,实现教与学和谐统一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通过教学反馈可以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方法获得的情况,也可以检验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从而根据反馈信息随时调整教学进程,促进学生的发展。

各级电大的教师应该可以通过E-mail、BBS论坛、电话、QQ或MSN等手段及时回复学生的问题,与学生交互,了解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4.巡教巡考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各教学点单位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教学过程落实情况、考试情况和毕业论文的组织安排。

五、教研活动

本专业在电大系统中建立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土木(水利)工程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专业教研中心组的职能是:交流沟通各地方电大的教学情况,互相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研究本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法,指导本专业的教学。

条件成熟的课程建立系统课程大教研室,开展课程教研活动。

六、修业年限与毕业

(1)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有效。

(2)本专业学制两年,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3)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是76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

七、关于毕业证书

1.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毕业要求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毕业证书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申请毕业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申请表》。

(2)省级电大于每年6月15日前将当年1月以前(含1月)、11月30日前将当年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数据上报中央电大。

(3)中央电大于每年6月15日前向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11月30日前向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4)中央电大每年7月将当年1月、每年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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