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异常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异常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异常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文件编号:RC/ZJW11-2017

版本/版次:A/0

制定部门:品质部

发行日期:2017-4-28

总页次: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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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文件未经许可“严禁翻印”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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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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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审核批准

2017-4

首次发行全部A/0 9 -28

1.目的:

为确保IATF16949体系文件运行有效,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细化、改进工作;确保公司下达各项质量目标如期完成。对来料、

制造、检验、物料周转、交货等过程中出现的混料、漏工序、尺寸不良、外观不良、

违规操作等质量问题进行考核,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责任,特制定此考核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质量处罚条例适用于全部员工。

3.相关定义:

3.1混料:指要求为同一规格的物料中出现其它物料(现品票有标识而箱内有多种物料

与实际要求的产品不符的情况)。

3.2错、漏加工:错加工指已加工件的结构与产品实际结构不符,经返工后仍然不能符合产品实际结构;漏加工指漏工序或工序加工中没加工完整,经发现返工后可以符合产

品要求。

3.3尺寸不良:所加工产品与产品图纸或工艺尺寸要求不符。

3.4外观不良:是指产品加工后出现毛刺、批锋、压痕、压伤、划伤等等表面不良现象。

3.5螺纹质量问题:指螺纹孔通规不通、止规不止、乱牙、孔内砂眼超规、深度不合格、

螺孔缺保护等。

3.6一次交验不合格:生产依据流转卡进行报检,流转卡上所记载的数量为一批,经过

工序检验员检验,不良数量占本批总数的10%及以上为一次交验不合格。

3.7一次交验合格率:计算方法为一定时间段内合格交验总次数除以总报检次数*100%。

3.8漏检:漏检指生产制程加工产品时已经出错,经过检验确认仍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

质量事故;或经工序检验点确认但实际同批次内还存在10%以上的不良品遗漏到下一工

序的质量事故。

3.9物料评审:在物料出现异常或存储超过保质期而生产或市场又急需物料时,由品质部门或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并向销售部门提出重新评审,由销售部门重新评估并作出最

终裁决。产品物料评审单流程:生产/批准发现质量异常(品质开单)→责任部门回复原因分析→生产副总确认→技术部制定返修对策(判定结果)→品质部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验证→销售部对产品质量异常作最终判定(如产品判定结果为报废时销售部可

不做判定)→总经理对以上判定作最终审核批准;

4.缺陷定义:

4.1致命缺陷(CR):有危害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

4.2主要缺陷(MA):丧失产品的主要功能,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尺寸不良、

漏加工、压伤、毛边毛刺等)。

4.3次要缺陷(MI):不影响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轻微的外观瑕疵)。

4.4模具异常:当模具发生异常时对产品及本身的造成的不良(如:模具缺损、松动、

老化等)对会使产品产生主缺陷的不良现象。

4.5设备异常:调试设备的状态是否按照设备的管理值进行设定,当设备设定值与规定

值有差异时,需立即报上级或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并立即停止生产。

5.职责

5.1生产员工:负责按照产品图纸、工艺卡、生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格执行生产

首检、过程自检、互检,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组长汇

报。

5.2.检验员:负责按产品图纸、工艺、检验SIP检查验收产品;严格执行首件三检制

度,加强巡检,配合生产做好工序控制,防止产品批量超差、批量报废。对来料、生

产制程、出货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信息联络单>>、<<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对不良品进行标识隔离并及时向班组长、主管汇报。

5.3.班组长、主管:负责组织落实、完成本部门班组的质量目标,负责对本班的质量事故进

行初步分析;负责对本部门班组质量完成情况优秀的员工提出奖励申请。

5.4品质部:负责受理各部门的质量奖惩申请及审查。

5.5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对奖惩申请的批准。

6.奖惩考核细则

6.1进料控制

6.1.1进料检验时,IQC未按要求收集相应的检验报告及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确认(电镀

报告、材质报告、可靠性测试报告、ROHS报告、合格供应商清单中无此供应商等情况)

影响产品交货的或质量投诉,处罚责任人30元/次。

6.1.2IQC在来料检验时错漏检,导致来料批量性不良流向制程,每批次予以处罚30

元/次(包括未按要求进行可靠性测试验证).

6.2.3IQC检验不及时造成生产延误(根据产品检验项目计算出单件产品所需要时间*

检验数量=检验所需时间,检验时间自接受报检开始计算,实际检验完成时间超出检

验所需时间则视为检验不及时),予以处罚30元/次.各检验点的检验不及时同样按此

方式进行处理.

6.2制程控制

6.2.1首件检验合格,后续量产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在规定巡检频次时间以内:

作业员承担100%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产品报废,给予作业员处罚30元/次;在规定巡检频次时间以外,检验员负有漏检责任,承担70%责任,作业员承担30%责任.给予检验员处罚30元/次,作业员处罚20元/次。如果造成产品报废,处罚按该批材料

费的20%-50%比例分摊;对于批量性的质量问题班组长及主管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

给予30-100元的处罚。

6.2.2作业员没有送检或经检验(首检、巡检)确认不合格仍继续生产的,一般给予作

业员处罚30元/次;若因此造成报废损失,作业员承担100%的责任,同时直接责任管理人员处罚20元/次;作业员不送首检,检验员有权制止,应及时予以上报,及时上报给予检验员20元奖励,不上报制止给予检验员处罚20元/次。

6.2.4首件确认时调机员或操作员错误报检(如加工侧面报检正面、计划要求加工为 1.1

版,而实物生产为 1.0并以1.0版报检),调机首件中存在欺骗行为的(如:第一次首件

送检不合格后,调机员更换程序后以复检形式送检,造成了检验员的误判。)每发现一次予以处罚50元/次,如果因此而造成批量报废,调机员负主要责任,检验员负漏检责任.

按三七开分摊报废物料的20-50%的材料费.

6.2.5经首检合格,量产过程中如擅自修改工艺参数(程式、刀具、工艺参数—配比、

材料、浓度、温度等),对违章者予以处罚20元/次;如果因此而造成产品报废承担

100%的责任。

6.2.7故意将不良品放入合格品中送检,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予以处罚50-100元/次

(特别是对于调机产品及未加工的产品等不良现象),或者为了逃避质量责任故意将

不良品私自处理(如:分割成碎片或隐瞒不报),如证实其行为属实,将从严处罚,对责任人予以处罚50-100元/次,同时如果是报废品还将按材料费的100%进行负激励;如果非故意造成,但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的(如检验发现有混料不配合挑选返工),给予

责任人处罚50元/次。

工序发现前工序批量性不良(加工及漏检等失误),处罚前工序责任人20-50元/次,若因此产生批量报废,前工序检验员承担70%的责任,作业员承担30%责任;当责任人无法找出时直接处罚责任班组长;如果是由于技术问题导致不良,由技术责任人承担20-50%原材料费用,此情况由品质部呈报公司经理酌情处理。

6.2.9检验员判定该批物料不合格,经评估不予以接收.生产部门不及时配合返工

(修)予以处罚责任主管50元/次,对于返工(修)物料检验员复检时同样问题又重复出

现,对责任人员予以处罚20元/次,第二次返工(修)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以此

类推.

6.3奖励制度

7.附则

7.1员工主动自查自纠,将发现的不良品主动上报处理,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

减免处罚或从轻处罚(按材料费的30%)。

7.2所有质量事故若改善不彻底再重复发生的,如果确认属于安排不当或缺乏

责任心,那么所在部门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逐级处罚。

7.3凡是判定制程一次交验良率不合格,经确认属实,如果班组积极配合并立

即处理,经过复检合格,此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不纳入班组考核。

7.4下列情况不在处罚的范围之内

7.4.3为了鼓励员工积极配合班组长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单件或少量报废(由于工作责任心及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报废情况),允许采纳班组长的建议给予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但是此情况只允许每人每月2次;连续两个月都有免于负激励的员工,第三个月不允许再次申请免责处理。如果班组长建议加严处罚则

按原材料费的100%及相关加工费进行处罚。

7.5为了鼓励质量事故责任人主动对不良物料进行及时抢救和维修,将损失降至最低,能及时将不良品予以修复经检验复检合格,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视情况

可以免除经济处罚或从轻处罚。

*以上所有奖惩考核都将直接通知责任人和责任班组,对于批量质量问题的调

查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根据客户或总经理要求执行。对所有

处罚有异议允许申诉,如果处罚有误必须书面向当事人澄清并给予更正。所有

奖罚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部汇总交财务部,在下月的工资中体现。

8.本规定2017年05月3日起实施,以前的有关质量奖惩的文件、办法同时

作废。

9.本《质量奖惩考核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品质部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本《质量奖惩考核管理规范》由品质负责解释和修订。

10.相关表单

10.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10.2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10.3

质量问题责任与处罚规定

质量问题责任与处罚规定 为了规范明确各岗位职能责任制,建立适宜的日常工作跟进不到位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明确各岗位应承担的责任,保证产品质量适宜性和有效性维护质量管理的正常运行。通过对所发生的不合格事分析原因,采取按岗位职责进行处罚,以达到生产质量监控的目的。 现作出如下责任处罚规定: 一、直接处罚: 质量问题发生后由质量部或本部门下一个作业工序、车间管理人员立即发现,对责任员工进行直接处罚。针对发生错、漏、返质量事件追溯直接责任人,针对所有错漏反等问题实行相互监督,实行一奖一罚机制,按照下一工序就是上一个工序的客户的原则,对上一个作业的工序进行检查,奖励发现问题的人员,处罚直接责任人。出货至客户端投诉错、漏、返质量问题的追究厂内最后一个工序责任人(处罚范围:主管以下人员。) 二、间接处罚: 质量问题发生在厂内、个人操作由质量部GP12人员、入库、出货检发现,责任由生产部门承担。质量问题发生在客户端,经质量部未发现的,责任由质量部承担(处罚范围:部门或部门负责人。) 三、跨部门处罚: 发生生产质量问题,流通多个工序未能发现,质量部巡检未能发现,生产车间未能发现,后经其它部门或后工序发现,经过的车间或工位一律受到相应的处罚,质量部主管与生产部负责人受监督不到位相同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

质量问题,车间当班负责人要如实及时上报出现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和不良数据。并填写《质量异常纠正报告》,提前与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质量问题发生后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扩大。) 1. 首件确认OK,对在生产过程中2H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还在本车间流通经质量部检验发现,造成质量问题的经济损失由生产车间承担并自行无偿返工,超过2H以上批量不良的由质量部巡检与产生不良操作人员共同承担无偿返工。 2.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巡检发现后知会生产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不及时处理,造成不合格产品流转到下车间工序发现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间承担。 3.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并及时上报质量部,由于质量部未能及时处理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质量部承担全部责任。 6. 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部作出了处理纠正方案,但车间未能按照方案进行返工、修复,生产车间承担主要责任。 8. 对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与责任部门承担比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实用版

YF-ED-J576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 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 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 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

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精)

供应商来料异常管理流程 1. 目的: 规范来料产品的异常处理流程控制,提高来料合格率。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外购零部件及外包加工件。 3. 职责与权限: 3.1生技部:负责检测治具的制作。 3.2质量中心:负责来料异常的提出、分析、处理。 3.3生产部:负责来料异常协助处理。 3.4研发部:负责来料异常的分析、处理。 3.5生管部:负责确认来料品上线使用时间。 3.6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与供应商的纠通取得异常的处理。 4. 名词定义: 4.1不合格:未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 4.2 A类: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4.3 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4.4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5、异常处理流程控制 5.1 IQC依据检验指导书、封样、评估报告等资料检验,发现来料品不满足质量要求。 5.2 IQC将自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工程师、部门主管核对确实为不合格品。 5.3 IQC 立即填写《供应商异常矫正单》进行处理。 5.4 质量中心主管主导组织针对异常讨论,参与人员:采购、PIE、质量中心经理、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厂部厂长及其相关人员。 6、异常分类: 6.1 外观不良:表面有划痕、水印、字体不清、表面气泡、砂眼、黑点、缺料、油污、毛刺、变形、色差、氧化及电镀层脱落、标识规格错误、无料号贴纸、无出厂检验报告等。 6.2性能不良:尺寸与图纸不符、适配过大,过小、色温,波长,亮度不符、电压,电流不符等。 7、异常处理方式 7.1将不良品返回供应商进行返工、返修、报废等。

质量检验处罚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质量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日益俱增的要求和减少工作中出现问题后无制度可依的执行局面,本着有奖有罚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整个流程和控制。 3. 实施细则 3.1 公共条款:本条适用于各部门或各工序对细则以外的处罚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下表原则进行处罚。 3.2 造成客户投诉的,质量检查小组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对存在过失的(技术、生产、采购、质量、仓库)人员进行责任鉴定,按比例7:3实行分配,负主要责任的占70%比例,给予责任人每次事件损失金额30%的罚款,最高罚款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3.3 对开具的处罚通报有疑问或歧义者可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找部门主管/经理到质量部门澄清。如有情况属实还是要进行申诉、澄清或是辩解的,按无理取闹处理,在原开具的通报上加倍处罚。 4. 技术设计细则 4.1图纸设计错误(不含新产品开发设计),发现一次对设计人员罚款20元, 审核人员罚款10元。 4.2确认图制作错误,每次对制作人员罚款20元,审核人员罚款10元。 4.3ERP录入错误、BOM遗漏、差缺的每次对ERP输入人员罚款20元,审核人员罚款10元。 4.4出现问题需要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进行分析处理,但技术部不派人员的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 4.5造成较大损失的,从4.1~4.4条按公共条款3.1执行处罚,责任7:3分配,负主要责任占70%比例。 5. 采购细则 5.1 合同订单手续齐全,而采购部门无故推迟采购时间的,每次对采购员罚款20元。 5.2 采购订单发放不及时,造成对交期有影响的,每次对采购员罚款20元。 5.3 采购下单错误或是传递的图纸、技术要求、条款等有错误,每次对采购员罚款20元。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发现的制程品质异常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拉线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品质部: 4.1.1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必要时,其他部门也可提出); 4.1.2异常原因分析部门(必要时,技术部协助予以分析); 4.1.3主导现场小组讨论解决制程异常问题,并做全程跟踪; 4.1.4改善成效之追踪及稽核。 4.2生产部: 4.2.1 改善措施的填写与实际改善工作的执行。 4.2.2 协助现场小组解决制程异常问题; 4.2.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3 技术部: 4.3.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3.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4 设备组: 4.4.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4.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5 采购部: 4.5.1 相关来料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5.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6 PMC部: 4.6.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6.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5. 规定内容 5.1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见附件。 5.2 制程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 5.2.1在制程中出现下述品质不良问题,应开出《品质异常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5.2.1.1来料不良(物料缺陷); 5.2.1.2制程中发生混料;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 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 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 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 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

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XXXXX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 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范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品质异常 产品品质异常:

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制程异常 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职责 质控部: 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其它部门: 在问题涉及时负责问题的分析、措施的提出及执行。

工作程序: 进料品质异常: 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异常成立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采购/生产管理部门。采购接《品质异常处理单》后1小时内转责任供应商。 供应商需于4小时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4小时内与相关人员确认清楚,必要时到现场确认。 供应商必须在《品质异常处理单》要求的期限前回复完整的改善方案。 SQE针对供应商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供应商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QC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执行。 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制程品质异常: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2)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5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20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5、责任划分 5.1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 检验科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 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 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文件的准确性、交期负责。 5.6 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7 销售送检人应先对文件确认产品型号规格后,方可送企管部检验。 5.8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6.1来料: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5%(每月)

产品质量异常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文件编号:RC/ZJW11-2017 版本/版次:A/0 制定部门:品质部 发行日期:2017-4-28 总页次:9页 制定审查核准文件状态 受控 受控文件未经许可“严禁翻印”违者必究 修订记录 NO. 修订 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页次 版本/ 版次 总次 页 修订审核批准

2017-4 首次发行全部A/0 9 -28

1.目的: 为确保IATF16949体系文件运行有效,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细化、改进工作;确保公司下达各项质量目标如期完成。对来料、 制造、检验、物料周转、交货等过程中出现的混料、漏工序、尺寸不良、外观不良、 违规操作等质量问题进行考核,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责任,特制定此考核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质量处罚条例适用于全部员工。 3.相关定义: 3.1混料:指要求为同一规格的物料中出现其它物料(现品票有标识而箱内有多种物料 与实际要求的产品不符的情况)。 3.2错、漏加工:错加工指已加工件的结构与产品实际结构不符,经返工后仍然不能符合产品实际结构;漏加工指漏工序或工序加工中没加工完整,经发现返工后可以符合产 品要求。 3.3尺寸不良:所加工产品与产品图纸或工艺尺寸要求不符。 3.4外观不良:是指产品加工后出现毛刺、批锋、压痕、压伤、划伤等等表面不良现象。 3.5螺纹质量问题:指螺纹孔通规不通、止规不止、乱牙、孔内砂眼超规、深度不合格、 螺孔缺保护等。 3.6一次交验不合格:生产依据流转卡进行报检,流转卡上所记载的数量为一批,经过 工序检验员检验,不良数量占本批总数的10%及以上为一次交验不合格。 3.7一次交验合格率:计算方法为一定时间段内合格交验总次数除以总报检次数*100%。 3.8漏检:漏检指生产制程加工产品时已经出错,经过检验确认仍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 质量事故;或经工序检验点确认但实际同批次内还存在10%以上的不良品遗漏到下一工 序的质量事故。 3.9物料评审:在物料出现异常或存储超过保质期而生产或市场又急需物料时,由品质部门或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并向销售部门提出重新评审,由销售部门重新评估并作出最 终裁决。产品物料评审单流程:生产/批准发现质量异常(品质开单)→责任部门回复原因分析→生产副总确认→技术部制定返修对策(判定结果)→品质部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验证→销售部对产品质量异常作最终判定(如产品判定结果为报废时销售部可 不做判定)→总经理对以上判定作最终审核批准; 4.缺陷定义: 4.1致命缺陷(CR):有危害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 4.2主要缺陷(MA):丧失产品的主要功能,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尺寸不良、 漏加工、压伤、毛边毛刺等)。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76-72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范本

word整理版 XXXXX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1.0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0范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3.1品质异常 3.1.1产品品质异常: 3.1.1.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3.1.1.2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1.1.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3.1.1.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3.1.2 制程异常 3.1.2.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3.1.2.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3.1.2.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3.1.2.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3.1.2.5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4.0职责 4.1质控部: 4.1.1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4.1.2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4.1.3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4.2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4.3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4.4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4.5其它部门: 在问题涉及时负责问题的分析、措施的提出及执行。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1.品质异常处理原则 1.1 异常的判定严格依据检验标准签样执行,超规格产品不可私自放行。 1.2 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逐级上报处理。 1.3 异常物料须及时标示,隔离并追溯。 1.4 及时追踪异常结果,依据PDCA和特裁单等方案执行 1.5 非特殊异常处理以不影响生产线生产和出货时间为原则。 2.异常处理的一般流程 2.1 异常确认: 2.1.1不良资讯和样品的收集(不良总数、不良比例、发现不良的时间/位置、 产品料号/生产日期、批次)。 2.1.2 依据检验标准和签样,结合实配结果判定不良是否属实。 2.1.3 不良品及嫌疑品的追溯标示和隔离。 2.1.4 依据不良比例和不良类别决定是否开单处理。 2.2 原因分析及对策拟定: 2.2.1 异常属实则需分析异常产出和流出原因。 2.2.2 判定异常责任单位(本制程,前制程,供应商,工程单位,客户) 2.2.3 责任单位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包括所有不良嫌疑品处理,不良改善 对策) 2.3 异常物料处理: 2.3.1 依据会议决议,异常单,主管认可的其他处理意见对不良品级嫌疑品进行 特裁重工或报废处理。 2.3.2 异常品处理监督执行。 2.4 改善对策执行及确认: 2.4.1 确认责任单位改善对策是否予以严格执行并标准化。 2.4.2 确认改善对策执行后异常改善效果。 2.4.3 效果OK则结案,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异常处理过程QC工作要项 3.1 发现异常:

3.1.1 异常主要分为产品异常和制程异常 产品异常常指产品各特性(外观,尺寸等)超出管控标准(IS签样) 制程异常主要是制程要素不符合管控要求(人,机,料,法,环) 3.1.2 日常产品检验和制程稽核过程中发现以上异常状况须将异常详细信息予 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发现时间,地点,生产日期,批次,数量,比例)。 3.2 确认异常: 3.2.1 异常确认前必须详细了解产品的判定标准和签样要求。 3.2.2 有必要重新测量和送检的予以重新检测。 3.2.3 异常判定可参观现场相关人员描述和个人经验常识。 3.2.4 对超规产品的嫌疑批次予以扣留隔离。 4.反馈异常 4.1 个人可以判定的异常及时确认并知会责任部门改善跟进处理对策和结果,异 常信息当班次下班反馈给领班知悉。 4.2 个人无法确认和处理的异常须立即反馈领班和责任单位QE协商,QC关注异 常处理进展并给必要帮助。 5.跟进异常处理 5.1 跟进异常处理人员(生产,工程,QE)尽快分析并给出合理处理方案,(需 经主管签核)即可。 5.2 依据处理方案对不良品进行重检处理。 5.3 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和改善效果确认并反馈给领班。 6异常结案 6.1 针对发生异常的项目需列入重点关注并加严检验。 6.2 连续追踪查核异常改善并无再次发生则予以结案。 6.3 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方案及对策。

产品质量违法行政处罚依据

1、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标注内容不符合标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 法律依据;《查处食品标签XX行为规定》第三条:“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的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㈠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任何一项的; ㈡食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完全,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四条基本原则的; ㈢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的六条基本要求之一的。” 2、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分装)日期、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品类型等,标注不符合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通报批评、罚款 法律依据:《查处食品标签XX行为规定》第四条:预包装食品标签有下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五的罚款;

㈠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称的地址、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㈡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任何一项的; ㈢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末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 ㈣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指XX、澳门、XX)名,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质期任何一项的。 3、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XX生产、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XX所得、吊销相应证、照 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XX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XX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X X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XX所得的,并处没收XX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教学文案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 定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 1.目的 1.1 以现场质量控制为重点,以规范、强化工艺为手段,建立制造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1.2 实行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 出现质量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4 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1.5 在产品质量考核上实行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1.6 把实行质量否决权作为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1.7 鼓励和大力支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和进行质量攻关。 1.8 坚持好的产品质量是制造者的荣誉。大力倡导第一次就把产品做好,努力追求生产过程零缺陷。 1.9 为公司运营提供奖惩依据,做到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范围,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质量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 批质量事故

3.1.1 成批报废数量在半小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成批返工半成品、成品数量在1小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 3.1.2 售后反馈或退回同一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数量大于等于 50 件。 3.2重大质量事故 3.2.1 出厂产品批大于等于 500 件退货; 3.2.2 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3.2.3 损失金额大(大于等于 2 万元); 3.2.4 给用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3 一般质量事故 3.3.1 除重大质量事故外,够不上批质量事故的其它所有质量事件。 4.职责 4.1 品管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发布。 4.2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售后质量投诉进行追踪调查,并有权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4.3 外检负责对采购的生产物资及模具进行及时检验并按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4 巡检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品质进行管控及监督。 4.5 铸造部及机加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及工艺纪律要求操作,各相关数据记录真实有效。 4.6 终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 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 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1?33操作、检修、巡检、记录不真实,不认真者。 1?34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通知维修工处理者。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1.0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以及顺利完成产品交期,特制定本制度。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质量活动范围。 3.0定义 3.1轻微质量事故:产品在本公司本工序,数量大于2件,小于20件,最大尺寸小于300MM 的工件。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质量问题。 3.2一般质量事故:指产品在公司内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并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 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50件小于200件;报废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在客户处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 3.3重大质量事故:因质量问题: 3.3.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3.3.2批量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50件) 3.3.3批量报废;(报废金额大于1000元) 3.3.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3.4特大质量事故:因质量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4.0责任划分 4.1各生产员工应对所加工、装配、包装的产品质量负责。 4.2检验员应对经检验(首检、巡检、终检、出货检验)的产品质量负责。 4.3工程、工艺人员应对设计工艺文件、工装夹具的质量负责. 4.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质量负责。 4.5副总经理对公司负有质量监督权,部门管理人员对各部门负有质量监督责任。 4.6送检单位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检单位 承担80%责任。其它责任部门承担20%责任。品管部检验员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处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2%.品管部承担80%责任。其它责任部门承担20%责任。 若不良率低于2%,生产部门承担80%责任,其它部门承担20%责任。 4.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副总经理裁决。 5.0 质量指标: 5.1制程: 一次送检合格率≥98% 5.2来料: 一次送检合格率≥99.5% 5.3出货: 一次送检合格率≥98%

品质异常处罚办法2

重大异常处罚办法 一、客诉异常处罚办法 (1)客诉异常不良率100%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大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小过一次; (2)客诉异常不良率5%以上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小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客诉异常不良率0.5%-5%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警告一次。(4)客户投诉有轮胎炸胎或不熟、顺层等严重影响质量的产品,外观能检验出的,出货检验员、成品检验员、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外观不能检出的,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二、出货检验员检出不良处罚办法 (1)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各记大过一次,车间班长、主任、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各记小过一次; (2)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5%以上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小过一次,车间班长记警告一次; (3)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0.5%-5%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警告一次。 (4)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检查出明显不良品,外观能明显辩别的,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分别处罚10元/条。外观不能明显辩别的

但能判属制造原因引起的,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比如:不熟、顺层等),成品检验员口头警告,操作工处罚10元/条,相应生产班长及过程检验员分别处罚5元/条 (5)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间检查出明显不良品,若没有盖检验章的,则相应硫化工和成品检验员分别处罚20元/条 三、成品检验人员检出不良品处罚办法 (1)成品检验员检查出硫化后成品轮胎,不良品一楼ATV按5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三楼滑板车轮胎及电动车轮胎按3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硫化工自检出来的可以减半处罚。 (2)技术或生产等人员发现使用的半成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作业员记大过一次,相应班长、主任和过程检验员分别记小过一次,生产部经理和品管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一次按不良品处罚,并口头警告。 (4)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二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警告一次。相应班长口头警告。 (5)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三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小过一次;相应班长记警告一次。 (6)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94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

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 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 XXXXXXXX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 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1.0目的: 规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0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3.1品质异常 3.1.1产品品质异常: 3.1.1.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3.1.1.2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1.1.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3.1.1.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3.1.2 制程异常 3.1.2.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3.1.2.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3.1.2.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3.1.2.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3.1.2.5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4.0职责 4.1质控部: 4.1.1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4.1.2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4.1.3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4.2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4.3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4.4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4.5其它部门:

公司产品质量处罚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程序和要求,做到质量问题有章可 循,有法可依,确保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产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3、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赔偿产品因返修或报废产生经济损失的30~50%。 产品在加工中发现质量问题,经鉴定无法返工决定报废者; 产品在加工中违反操作工艺规程或野蛮操作,如敲、砸、甩而造成产品报废的责任者,如态度恶劣的,是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赔款; 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已发现有明显错误不及时请示纠正而继续加工造成报废者;或正确的产品图纸、工艺,未经请示讨论而个人私自更改所造成报废者; 产品因下料、图纸或工艺错误导致产品报废者; 由于制造、技术、采购、质保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造成产品质量报废,则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产品报废后改用其它规格产品,未增加生产成本处罚50元,增加生产成本的赔偿产生的经济损失; 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返工返修后达到产品要求的(发货前),赔偿返修产生的成本; 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返工返修后未达到产品要求,又因材料、交期等原因公司作让步放行的(发货前),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产品按报废处理,在经济损失的30%-50%的基础上降低50%; 因上述原因造成产品退货者按报废处罚,相关人员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巨大,扣款比例在处理时酌情降低,可减免50%; 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比例可按30%执行,一年之内再出现质量问题每次提升处罚比例10%; 相关人员对造成产品的报废相互扯皮、推诿,不愿承担责任,而暂时又无法分清责任者,经裁决,每人承担经济损失的25%;对已明确责任仍无理抵赖者,加重赔款比例至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迅速而有效地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异常状况,把异常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品质异常。 3.定义 3.1品质异常:本办法所指的品质异常是指上工序的人员、设备、物料、作业方法和环境等 因素影响到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交期或有潜在质量风险的突发状况。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初步分析与控制及品质制程人员异常的解决;品质异常应急措 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实施;协调各部门处理品质异常及生产计划的调整; 4.2质量部:负责生产异常应急措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效果确认与跟进。品质异常的解决; 4.3技术工艺部:负责技术工艺异常的解决; 4.4设备科:负责工具、设备问题的异常解决。 5.管理流程 5.1当出现品质异常时,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现场分析与初步判定并做初步控制: 5.1.1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5.1.2立即对现物、现事进行查看分析; 5.1.3立即推出暂行处理措施,以防事态的扩大; 5.1.4 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或自身能解决但需停产4个小时以上时,及时通知生产部。必要 时生产部部长在收到通知后亲临现场处理。 5.2 经当班负责人初步分析及确认,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分析确定为本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 则转交责任部门处理; 5.3 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异常信息后立刻赶到生产现场对异常进行初步分析。如部 门负责人不能到现场应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场。 5.3.1异常主导处理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会同各部门领导在短时间内制定出应急措施: 5.3.1.1 质量异常:由质量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 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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