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院内的学生事务,促进学生的全面

发展,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组织法规,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必

须遵守。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协

调和处理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反映学生意见,代表学生权益,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和部门。

第二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

务管理。

第三条:部门包括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组织部、志愿

者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职能和工作。

第四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

期为一学年。

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出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和决策。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课程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习科研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有权组织并策划学生文化节、迎新晚会等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体验多元文化。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有责任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有义务促进学生会与其他院系学生会和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学生间的交流和合作空间。

第四章:会费与经费管理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会员每学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学院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筹备。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应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第五章:选举与任期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应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第二条: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三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废止

第一条:对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需经学生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投票通过,并经学院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条:对章程的修改应进行公开征求学生意见,确保章程的符合学

生的利益和需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或修订,以修订后的章

程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的其他事项由学院学生会根据需要进行详细制定和解释。

以上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为学生会的组织和发展提供

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生权益的实现。学院

学生会应按照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为学生群体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院内的学生事务,促进学生的全面 发展,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组织法规,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必 须遵守。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协 调和处理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反映学生意见,代表学生权益,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和部门。 第二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 务管理。 第三条:部门包括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组织部、志愿 者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职能和工作。 第四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 期为一学年。 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出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和决策。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课程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习科研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有权组织并策划学生文化节、迎新晚会等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体验多元文化。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有责任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有义务促进学生会与其他院系学生会和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学生间的交流和合作空间。 第四章:会费与经费管理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会员每学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学院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筹备。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应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第五章:选举与任期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应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第二条: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监督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明志学院学生会是明志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明志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明志书院团总支和坊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在院领导、老师与全院学生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它的工作宗旨是,实现并完善所联系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依据《坊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主要内容是: 1.团结带领明志书院全体学生,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号召、决定、指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围绕校、院中心工作,或根据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文体竞技、能力建设、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等适合青年特点且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3.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上级组织和广大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开展与其它校、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组织或督促全体会员学习、宣传、维护本《章程》,并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本会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凡承认本《章程》的明志书院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专业、年级,均可自动成为明志书院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本会成员的权利是:

1.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权力; 2.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3.有权对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批评。批评无效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4.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5.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五条本会成员的义务是: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 2.积极参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 3.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 4.学生会干部还必须做到入会为公,作风民主,品学兼优,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此原则指导下,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和它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简称“学生会主席团”或“主席团”)。 第七条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本会全体成员。全体成员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中包括换届选举。学生代表大会的比例原则上根据当年学生队伍的总规模确定。 换届选举前,上届学生会主席团要写出任期内的工作总结,同时负有协助上级组织推选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责任。 新一届学生会的产生步骤为:先经过有关程序,竞选推出后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初步进行内部分工,然后在团总支指导下进行其他职位竞选。具体的学生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筹备学生会的组织程序、提案征集与表决规则等另行制定。 第八条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由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修改本章程及本会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高等院校学生会章程

高等院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大学生自己的组织机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其他工作。 第二条: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建设做规划贡献。 第三条:任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开展组织工作,增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即时方针准确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教师的希望和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变为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联合行动;同时通过各种唯有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婚姻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中所建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的整体利益和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 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 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促进两个素质重点项目。 (四)指导和相互配合各年级学生会组织工作开展工作。 (五)配合工程学院做好教学、纪律、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六)工程学院发展同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学生会的联系 和交流。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权利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常设领导机 构是“主席团”,组成人员是学生会董事会主席、副主席、部门主要 负责人主要就及各年级学生会董事会主席。 第五条:院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等职能部门,下级组织是各年级学生会。 第六条: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 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开会讨论主席团会议; 2. 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干部人选; 3. 及时向立即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团省委接受团委 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学院学生会是在XX学院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群众组织,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坚持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校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院各系学生会及兄弟学校学生会之间

的友好往来。 第三条本会承认《学生联合会章程》,为XX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XX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取得XX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4、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XX学院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是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在阳泉学院委员会、校团委直接领导的大学本科、专科学生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同学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持久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成为热爱祖国,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做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跨世纪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法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协助学校共同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三)引导和组织同学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等课余和校外活动, 拓展学生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努力为同学服务,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四)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五)发展同国内外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沟通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第二章会员及会员的权力与义务第四条: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专科学生会的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休学和留校查看处分期间者除外); (二)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举报的权利; (三)有通过学生代表提案方式对学校各项工作向本会提出意见、建议以及要求本会转达学校的权利; (四)有要求本会提供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本会各种组织的权利; (五)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义务; (二)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三)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文体活动,全面发展的义务; (五)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并支持本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的义务; (六)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第七条:会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本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展现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自主管理的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本学生会 为全体学生自愿组织,在指导下,行使学生自治、参与管理、维护权益的 权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代表组成,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学 生自治权。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持。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对学生会的干部进行评议和监督,审议章程的修 改和决策的合法性。 第三章职权和职责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主 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必须努力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各类会议,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2.负责受权职责范围的计划、组织和落实;

3.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 5.组织学生社团和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推荐和监督学生代表在学校各级会议中代表学生,发表学生意见; 7.审查和核准学生会相关制度、决议及活动方案; 8.落实学生自治,开展各类民主监督。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须签署《学生会 章程干部守则》,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四章选举和任命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公开投票和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选举时间、选举程序、选举管理办法均须广泛公示,并保证公正、公平。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按比例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团 员需经多数票选出。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应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 第五章活动和职责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社团展示、科技创新等。活动内容和计划应当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学 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会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竞赛、讲座、志愿者活动以提 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为了加强学生自治,维护学生权益,提升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的组织和工作,并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衔接。 第三条学生会负责人 学生会设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主席团负责全体会员的管理和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学生会会员 学生会的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每名学生皆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 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召开,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

为了细化学生会工作,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 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 每个部门设部长一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九条组织活动 学生会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类校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运动会、讲座、演出等。 第十条倡导文化 学生会要积极倡导校园文化,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提升学校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 学生会要负责校内信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包括通过校报、校刊或学 校广播等媒介进行传播宣传。 第十二条维护权益 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发声机构,要积极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倾 听同学们的建议和诉求,提出合理的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服务 学生会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促进学 生成长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生议事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学生会设立学生议事会,由各班代表组成,就学校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年度计划 学生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 学生会负责人要定期向全体会员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情况,汇报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七条组织选举 学生会负责人要按时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保证学生会的连续性和稳定运行。 第十八条文件管理 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文书化和档案记录。 第五章规范行为 第十九条准则和原则 学生会在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遵守学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篇一」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XX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X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 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 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自主创新,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 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XX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半年。 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本会通过,则退出本会。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处,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生活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网络部,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副职部长一名,

学生会总章程范文

学生会总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和完善学生组织的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制度,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我校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形式 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在校学生组成,其下设常务委员会、部门、专项委员会等,实行集中决策、分工负责。 第三章学生会权益与职责 第四章选举与选拔 学生会成员通过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程序产生,实行民主、竞争、选拔、定点的原则,选举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学期。 第五章学生会组织架构 学生会主要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专项委员会等组成。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负责决策与协调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管理与操作。各部门和专项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并按照学生会总章程制定具体的章程。 第六章会议制度 学生会设立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会议制度。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决策重大问题,选举主席团成员。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及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讨论和决定日常事务。

第七章会费与物资 学生会成员应每学期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学校应提供学生会所需的必要物资。 第八章学生会指导教师 学生会设立学生会指导教师,由学校指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强、关心学生,善于指导学生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并对学生会进行指导。 第九章学生会的活动与服务 第十章评奖与表彰 学生会应建立评奖与表彰机制,对于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章纪律与惩处 学生会应制定纪律与惩处条例,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行为准则的学生会成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二章附则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学生会应在各部门、专项委员会等下制定相应的章程,与总章程相互补充。本章程实行通过多数票通过的方式进行修改。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学校学生会是XX学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接受XX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XX学校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系学生会和全校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XX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XX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XX省学生联合会和XX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和XX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和指示,团结带领全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在校团委指导下,构建校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

环”团学组织格局,充分发挥学生会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社团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外围延伸手臂功能,表达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践行“爱满天下”的校训; (四)加强与省学联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和交往,交流经验、探索新时期学生会工作的最佳方法,促进学生会工作。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依照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取得XX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及宗教信仰,均为我校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学生会章程【范本模板】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 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 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 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 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 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 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 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 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 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5.5 其他部门:学生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具体职责由学生代表大会 决定。 六、学生会的权益和义务 6.1 权益:学生会享有依法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的权益,有权向 学校提出建议和要求。

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的目标是为了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组织能力,培养学生的领导才能和综合素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追求学术进步、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 第三条学校学生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协商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全体学生,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组织和权限 第四条学校学生会按照学校的组织结构,设立主席团、常务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代表会等组织形式。 第五条主席团是学校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职务组成。 第六条常务会是主席团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部门是学生会内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由负责人和相应的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事务。 第八条班级学生代表会由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向学生会反映各班级的需求和问题。 第九条学校学生会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提出关于学生权益和福利的建议,代表学生维护合法权益; 2.组织校园文化和活动,丰富学生的学校生活;

3.改善校园环境,提升学习和生活的质量; 4.承办学生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5.协助学校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选举和任期 第十条主席团和班级学生代表会的学生代表由全体学生普选产生。 第十一条主席团的主席和副主席由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一 学年。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需要,由主席团在全体 学生中选拔产生。 第十三条班级学生代表会的学生代表由各班级自行举行选举,代表的 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会议和工作 第十四条主席团会议和常务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班级学生代表会议由班级学生代表会主席召集,每学期至少 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主席团和常务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各项决议。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在常务会和 主席团会议上向全体学生代表报告工作。 第五章组织的权益和义务

校学生会章程

校学生会章程Establish noble character. On the morning of October 2, 2022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福建医科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学联和福建省学联的团体会员,执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 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会员积极加强学习,拓展素质,全面发展; 2、代表和维护广大会员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会员服 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会员的联系,协助和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 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4、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台湾及港澳学生的 联系,树立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六条本会聘任校团委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凡取得福建医科大学学籍的大学本科和高职专升本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 督,提出建议和意见权利;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会员,在察 看期内不享有此项权利; 3、享有在本会内寻求帮助和保护时平等对待权利; 4、享有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 本会章程;

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直接领导和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实现伟大目标需要坚韧不拔的努力,校学生会紧密团结在院党委、院团委周围,谦虚谨慎,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不断夺取新的进步,不断为科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条校学生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秉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针,认真开展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等活动,努力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同学们服务师生的阵地、锻炼才干的舞台、展示形象的窗口、增进友谊的家园,为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搭建良好平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根据委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委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其他学校的联系。树立科院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出主席团,对校学生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校学生会各部门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会邀请院团委曹子童书记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参加校学生会笔试、面试合格并在秘书处备案的学生均为校学生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有义务服从组织安排参与工作,各委员转至其他部门或者退出校学生会、转至其他学生组织的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不得少于1000字),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同意。 第七条委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4、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 信息与工程部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与工程部学生会是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以全心全意辅助老师,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培养 全面发展的人才,增强系部的凝聚力为目标;代表系部全体学生的 利益,是联系系部老师和学生的重要桥梁。 第二条立足同学,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健全校园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工 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引导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的 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强烈的集团荣誉感,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班级、系部的关系。 第四条全体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把个人意见带进学生会工作中,不得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一)学生会干部设置: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纪检部、生活部、文宣部,各部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二)在任期内,主席团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意见和其本人表现,提出 劝退不称职人员和增补新人员的建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以及领 导和老师讨论通过。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工作职责:

1、经常找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成员思想建设,充分调动 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察。 4、学生会主席团对团总支负责,接受学生会及系部学生的监督。 (二)部长和副部长的职责: 1、配合主席团的工作,完成各项分配到本部门的工作。 2、带领本部门人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上起带头作用。 3、负责本部门的建设工作及与成员的沟通工作。 5、副部长应协助部长的工作,负责好分担的工作,部长不在时,负责该部的工作。 6、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接受学生会及全院学生 的监督。 (三)纪检部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工程部早、晚自习的考勤工作。 2、负责做好我系部学生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我系部学生正当权益。 3、负责早、晚自习期间教学区和班级的纪律,确保安静、有序 进行。 4、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生活部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我系部教室卫生情况,展开卫生评比工作,掌握各 班卫生的负责人和值日情况。 2、每星期定期检查大扫除及公益劳动。 3、每天中午检查外卖、泡面。 4、课间检查吃游食。

大学学生会章程

XXXX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X大学学生委员会,简称XXXX大学学生会。英文全称为XXXXXX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为NMUSU。 第二条 XXXX大学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XXXX大学学生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助力引领同学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XXXX大学学生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的统筹指挥,校团委的具体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第六条 XXXX大学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

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努力为学校广大同学服务。 (四)引领学校广大同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学校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党和国家战略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取得XXXX大学学籍的在校本预科生,承认XXXX大学学生会章程,均为XXXX大学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XXXX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校同学的成才成长服务,培养和造就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开展和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合作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六)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工作。 (二)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及时与汇报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