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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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研究生会

研究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研究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广大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合理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正当权益;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服务学校的建设发展,服务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并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生社团联合会是面向全校学生,并引导全校社团和社团成员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服务于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于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为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以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并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相关工作的,校团委直属公益型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负责全校注册青年志愿者的报名注册、服务考评、档案资料管理等事务,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达到提高广大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的目标,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五)青年传媒(集团)

青年传媒集团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校园媒体运营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关注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弘扬校园精神为理念,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为要求,努力实现服务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学校共青团工作、服务全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根本宗旨。承担有武汉大学特色的青年工作和校园文化的新闻报道、资讯采集检索和成果展示等武大团委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武大团委机关报《珞珈青年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承担武大团委的网上宣传阵地武汉大学未来网的建设、维护和内容更新;承担武大团委音、视频教育服务平台----未来网络电视台的节目规划、策划、制作以及校内活动视频的采集、编辑和上传。

(六)学生团委副书记联席会

学生团委副书记联席会是由全校学生团委副书记组成,面向学生团干开展培训联络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培训联络、协调发展”为宗旨,培养学生团委副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训练他们的社会工作能力;联络学生团委副书记的工作,交流理论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协调认识上的差异,促进思想统一;增强学生团委副书记的工作活力,促进各分团委(团总支)

工作的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团委副书记个人的进步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学生团委副书记作为学生干部骨干和兼职共青团干部的作用。

(七)大学生文化艺术协会

大学生文化艺术协会是由全校各种文化艺术类校级学生组织联合组成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负责以“校园文化活动超市”为基本运作模式来规划设计、统筹安排和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全年各类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各校级文化艺术类学生组织相关活动的整体规划、协调和总结评比,全面打造“珞珈文化”品牌,以加强对全校范围内各类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整体规划,强化对各种文化艺术类校级学生组织的业务指导。

(八)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

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贯彻“笃实、拓新、知行合一、谦和团结、追求卓越”的会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带领广大学生自觉研习政治理论,深化政治理论认识,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引导、服务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升政治理论成果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热情和政治理论水平,全面推进大学生政治理论研习社团的建设向高层次发展。

(九)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

青年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关注青年发展、引导青年成才为宗旨,以培养青年正确就业创业观念、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为目的,通过组织举办“青年就业发展论坛”及其它就业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子树立正确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素养和就业能力;通过组织举办“青年创业发展论坛”及其它创业教育活动,培养青年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激发青年的创新潜能,增强青年的市场竞争意识,提高青年的创业技能、水平;通过组织举办“青年成长发展论坛”系列活动,转变从“成品包装”入手的传统观念,从“产品设计开发”入手,为青年大学生提供人生规划与职业发展导航与咨询,帮助大学生科学合理规划人生。

(十)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及相关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倡导科技创新、投身社会实践”为宗旨,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联接校园与社会,沟通学生和市场;通过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和培养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通过社会实践,提高我校学生参与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与水平;激发广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增强大学生的市场竞争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积极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在大学生中掀起发明与创新的浪潮;广泛团结和组织在发明与创新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大学生艺术团

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全校艺术特长生和部分热爱艺术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艺术普及教育和艺术实践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以“弘扬民族文化,倡导高雅艺术”为宗旨,承担校内外各类大型艺术比赛、演出任务;打造“周末艺苑”等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品牌,着力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十二)团校秘书长联席会

团校秘书长联席会是面向各分团校学员开展团校学习、交流、培训和联络工作的校团委直属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促进武汉大学各分团校之间的学习和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以整体加强和推进武汉大学团校建设;以各分团校为阵地依托,以培养和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负责协调组织各分团校的课程设计、师资安排、学员管理、考核评比以及发展规划等日常工作;开展理论研究,为团校发展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服务。三、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任免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位居本班中等以上。其中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任职前,必修课(指选课)无不及格记录,其他校团委直属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任职前,所有必修课(指选课)成绩合格(无重修未过现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

(二)选拔及任用程序

1、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以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应分别依照《武汉大学研究生联合会章程》、《武汉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分别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党委批准,任期一般为两年。在届满前因特殊原因需要任命其他学生担任上述职务的,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产生,并报校党委批准。

2、其它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可以根据各学生组织工作实际,采取公开招聘或学院推荐的方式产生。有院系分会的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应逐步过渡到通过一定形式的民主选举形式产生主席团的工作模式。

3、所有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任用前必须经过团支部民主测评合格;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用前均需征得有关学院团组织的签字盖章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学生干部任用审批手续。

4、所有校级组织换届集中于每年3月至5月期间完成,校团委于6月以团字号文件对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校党委发文任命的除外)统一任命。

(三)管理及考核测评

1、学生干部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生干部任职单位的主管部门自行安排。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应结合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及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重点考核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专业学习情况等方面,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考核成绩是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先进个人评比的重要依据,是学生干部参与年度综合测评的重要指标。

2、校级学生组织应本着财务状况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校团委的定期审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财务状况还应接受常代会监督、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其他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应接受社团(理事会、分会)成员代表的监督。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在离任前,需作任期内经济责任报告。

3、每一届校级学生组织应做好干部管理的档案归档工作。换届后,需及时向校团委组织办

上交各学生组织主席团及部长任职名单及相关工作材料,并进行存档。其他材料由各学生组织自行归档。

(四)免职撤职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社会工作的;

2、因临近毕业不能继续担任社会工作的;

3、因为学习任务较重不能继续担任社会工作或在职期间学习成绩达不到任职条件的;

4、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社会工作的。

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撤职: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理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

3、违反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后屡教不改的;

4、活动或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不符合学生组织经费使用要求,财务状况不公开透明,经济责任不清晰,且情节严重的;

5、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四、附则

各校级学生组织的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本规定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籍贯

院系年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个人

简历

奖惩

情况

年度学习情况

有无不及格现象

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意见

本年度学习情况是否属实: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平均绩点

团支部人数:

民主测评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团支书签字:

年月日

院(系)团委(团总支)意见

团委书记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企业组织管理办法

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公司组织体系的科学和规范,根据本公司的文化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的目的是为工作服务,必须贯彻效率原则,指挥统一,逐步达到部门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人事相谐的目的。 第三条:机构编制应围绕工作任务进行,实现计划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岗位设置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第四条:机构设置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工作需要和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机构设置提倡一个机构,多项职能,严格控制机构增长。 第五条:机构设置由行政人力部做预备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另设置机构。因工作需要非设不可的,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解决,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撤消。 第七条:公司管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数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核批准,由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管理人员一经任命,由总经理考核成绩;对不服从和接受总经理工作安排的人员,可以建议董事会免职。 第九条:机构设置后,应明确各所属部门的工作职能,优组建管理组织和配备人员,制定部门工作职责,编制组织结构图,明确分工,理顺关系。 第十条:机构编制组成文件含以下相关的系列文件。 一、组织结构图(含人员定编定岗表及关键岗位)。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岗位工作职责规范。 三、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四、机构资金来源和必要的设施情况(人力成本及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经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增加人员编制,各部门按职责、岗位分解工作任务和实施工作绩效管理,落实到人。做到以编定岗,以岗定员。 第十二条:行政人力部负责机构的编制工作和监督各部门岗位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分解、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其他所有人事制度均作为本办法补充文件和附件文件,效力等同。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为严格全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字[200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因毕业、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校内异动)。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均应开具党员证明信;超过六个月,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均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递,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在其派遣单位确定后,指派专人在学生离校前、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集中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将介绍信交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部)领取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凡超过规定期限六个月且与学校党组织无任何联系的党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毕业后留校且在原教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应及时到本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报到,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应及时将其安排到新的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留在学校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的,由本人从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校党委组织部,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新的单位报到。 四、党员在校内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变更工作或学习单位时,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先由本人在原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到新工作或学习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项目策划组织管理办法

项目组织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法。本方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差不多治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治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治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治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托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治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差不多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治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治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依照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依照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

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 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中型以上标准者为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5、达不到小型及以上标准者为特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下房屋建筑工程;⑵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⑶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⑷单项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毕业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由外省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等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见附件1)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代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由省内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

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持有效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新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先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方能接收组织关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党委要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父母亲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自传等。 (2)对存在发展材料不齐全、发展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新生党员材料,应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处理审查后的材料。 <1> 对于异地(不在其所读中学)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备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均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入党发展材料作废。 <2> 缺少入党申请书的,需查明原因,若本人确实没有写过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不承认其党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腾飞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五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财务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行政部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特勤人

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总经理助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 - 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以下是一则组织管理制度范文,如果大家想要做好员工管理等工作,可以参考以下这则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职责、编制,除《公司章程》及其它另有规定外,依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四条公司设下列九个中心、一个控股子公司及一个全资子公司: 行政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 审计部证券投资部营销中心:销售部、外贸部 采购中心技术中心: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生产管理中心:彩印包装制造部、医药包装制造部、食品包装制造部、包装材料制造部、设备动力部 第五条公司在必要时可设置各种委员会或专门办公室。 第六条公司组织机构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营生采技财人行证审销产购术务力政券计中管中中中资中投部心理心心心源心资中中部心心100%70%销外彩医食包设技质河广售贸印药品装备术管北州部部包包包材动部部埃永装装装料力卡新制制制制部永

包造造造造新装部部部部新有材限料公有司限公司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第八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中心:负责公司的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绿化、环保等工作;负责员工卫生健康防护、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车辆管理、房屋财产管理、厂区环境清洁及维护、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部门间的协调;负责商标管理、各种证件的办理;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考勤、工资审核、员工保险、人事档案的管理、员工的考评、员工的解聘;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各部门、分、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起草,并督促、协助工作计划的完成,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督促下属公司、部门制定与公司相一致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内部刊物的编制;负责一些具体事务的督查。负责对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 第十一条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体系;负责编制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一)由我校转至校外单位 、由我校转至常州市外单位 () 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授权代开),开至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以下简称全国直转党组织,名单附后);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全国直转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由我校转至常州市内单位 () 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可在常州市范围内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以下简称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名单附后);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由校外单位转入我校 、由常州市外的单位转入我校 () 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将本人组织关系转至全国直转党组织; () 由全国直转党组织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 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持开至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 、由常州市内单位转入我校 () 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将本人组织关系转至常州市直转党组织; () 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由常州市直转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级(机关)党委、党工委、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做、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学校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和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比赛)。学校鼓励提倡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竞赛,严格限制非政府组织的竞赛。 第二章竞赛级别及类型 第三条技能竞赛级别分为校级技能竞赛、市级技能竞赛、国家级技能竞赛三个级别。 (一)校级技能竞赛是指各系(部)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各类全校性学生技能竞赛,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至次年的1月内进行。 (二)市级竞赛是由重庆市教委、市人社局和市级相关政府部门或全国性竞赛分赛区组织的面向全市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三)国家级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直接主办,面向全国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第四条学校重点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市级及以上的技能竞赛项目,如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全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

第五条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的技能竞赛由各系(部)向教务处申报审批。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的审批和管理。 第七条承办竞赛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二)受学校委托作为承办部门或作为组织部门负责制定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三)受学校委托负责承办或组织校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四)负责确定赛前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学生技能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第八条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教务处根据技能竞赛文件要求,按照学校专业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竞赛承办部门,并协助其选拔竞赛选手和制定竞赛培训实施细则。在经费预算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承办部门组织与实施培训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工作。外出参赛时视比赛要求原则上各项目组只能外派领队或指导教师1-2人。 第九条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具体实施。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竞赛项目申请,同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竞赛经费与培训管理 第十条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学生技能竞赛,该经费由教务处与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竞赛项目教师和学生差旅费参照学校相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参赛报名费参照竞赛主办单位竞赛通知列支;竞赛准备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增添及耗材费、图书购置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批后采购,增添设备及耗材按规定纳入学校资产,购买图书实行图书馆入库后借还。

武汉大学自荐信范文

武汉大学自荐信范文 尊敬的武汉大学招生办老师: 您好! 我叫XXX,今年17岁,是XX市XX中学高三X班的一名学生。 一直以来,我成绩优异,团结同学。从高一起多次获得“三好学 生”“学习标兵”等称号,这些荣誉是老师、学校对我自身努力的 一种肯定。在这些荣誉的鼓励下,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谋求全面 发展,提高学习及综合能力,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说到学习,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我能够将精力倾注于学习,一心一意,不被周围环境所打扰。正是由于这一点,我 总能保持高效率的学习。我并不是一味的与其他同学拼时间,而是 注重时间的充分利用,让有限的时间得以延伸,实现最高的利用效率。学习的高效性帮助我合理的安排作息时间。在取得成绩的稳固 与提高的同时,维持良好的生物钟。 当然,我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学习,还有自身综合能力的培养。从高一起,我就一直担任班里的宣传委员,每当各种节日来临之际, 我都会亲自进行版面设计,然后再和绘画写字好的同学一起办板报。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班的板报每次在年级的综合评比中总 能得到好评。除此之外,我还是学校魔术社的一名社员。我积极参 加社团活动,表现优秀,并多次在学校开展的“社团展示周”活动 中代表社团在其他年级和班级表演。这些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高中 生活,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我的综合能力。 在高一了解各个高校之初,武汉大学“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便深深吸引了我。“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就事业当 以此为训,“弘毅”和“求是”又是学习中所必须具有的坚毅刚强 的品格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而“拓新”则是当今时代发展所必 需的动力来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校训,武汉大学作为一个历史

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办法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体系与管理文件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总公司与各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组织管理,更高效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 第二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有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职能机构。 第三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六条经营层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营层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七条职能部门的设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职责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机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职位说明书、绩效考核办法和

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不断梳理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重点关注: 1、董事会是否按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是否严格认真地执行股东大会的所有决议;是否合理地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2、监事会是否按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在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时,是否能够对其提出罢免建议或制止纠正其行为等。 3、经营层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否能够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目标等。 4、在重点关注过程中一经发现问题,将及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第十条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进行内部职能架构的优化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对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不清晰的,应当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

大学学生会学生活动管理办法

XXXXXX大学 XXX学院学生会学生活动管理办法 XXX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活动管理办法 一、部门职责 策划组织各类活动,如迎新晚会、铁大诗词大会等;同时管理学院啦啦队。 二、主要活动 1、迎新晚会 (1)活动策划 晚会主题及意义:欢迎大一新生、融合师生情谊、展示学院特色,同时锻炼同 学的组织应变能力。开展本次迎新晚会,为的就是让新生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机 械学院的活力与和谐,从而激发新生对学校和学院的自豪感。且通过这次活动, 让同学们认识更多的朋友,加快适应大学生活的速度。 晚会形式及内容 节目不限、形式不限,以歌舞为主,内容尽量贴近主题。 晚会面向对象 本次晚会以机械学院学生为主、面向全校学生。 邀请学校领导。 (2)活动宣传 宣传:主要由宣传部干事负责宣传,主要有海报、展板和微信宣传方式。 展板宣传: 要求:展板设计形式应体现热情、青春活力的基调。 数量:两张展板(三张一开纸大小) 展出地点:XXX流动摆放。 学二,综餐门前宣传: 要求:宣传活动分别在晚会前两天期间进行。 (3)活动前准备 海报宣传:由宣传部负责出2张海报,1条条幅。其中海报于演出前三天贴于 校内、外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1条条幅悬挂于教学楼前。另外,文艺部干事 必须定时地检查海报有否被撕毁,若被撕毁应及时补贴。 节目筛选:晚会前一个月进行多次节目筛选,确定节目名单,在XXX院和大礼 堂进行多次彩排,确保演出时节目的顺利、流畅。筛选晚会节目:包括歌舞类, 短剧类,才艺展示类,等。另有领导、嘉宾的节目展示。准备游戏环节的游戏, 例如观众互动赢取奖品。

选择主持人:主持人数量在6个左右(包括歌舞和游戏主持)。由同学或老师推荐 和选节目时候的观察,择优选拔形象气质佳,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 和责任心都强的学生。组成风格和组成方式不限。主持人用语必须经过审查。 节目单制作:在晚会的前两周,制作好节目单,(份数以所邀请的嘉宾人数为依 据)。节目单派发给到场嘉宾。 拍摄工作:选派人员负责晚会现场的摄影工作(主要控制当晚拍摄的内容、方式,晚会现场的整个过程不漏拍,拍摄角度多样)。 晚会当天场地负责:包括节目负责人,场地布置负责人,晚会幻灯片负责人,灯 光负责人,音响负责人,晚会结束后清理场地负责人等。 注意事项: 第一,节目甄选通知应当提早安排,让同学们由充足的时间去排练,使得我院 的迎新晚会的演出效果更加出色。 第二,节目组在选取节目时,要以舞台效果好、观赏性强为指导原则。选取的 节目种类要多,例如歌曲、街舞、小品、魔术等。节目结构紧凑、观赏性强。 晚会前应组织多次彩排,对节目进行指导、改正,加强节目的整体效果。 第三,前期对晚会的工作进行详细的分工,充分调用本部人员和借助兄弟部门 人员,制定详细的计划,让晚会准备工作顺利的进行。 第四,审核节目时现场组织应考虑全面,注意现场秩序,彩排时间通知要及时 到位。合理安排彩排时间,尽量避免与上课时间冲突。 第五,演员要按时到场,不随意离开,在结束后将演员的服装尽快收回。 第六,组织好观众的退场工作,并保持会场内卫生,晚会结束清扫会场。 2、XXX第一届诗词大会 (1)策划 活动主题: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 活动宗旨:力求通过对诗词知识的比拼及赏析,带动全民重温那些曾经学过的古诗词,分享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从古人的智慧和情怀中汲取营养,涵养心灵。 活动对象:XXX全体学生 参赛形式:以组队形式参赛,每组3人,需有队长一名、队伍名称一个。 注意事项: 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期间参赛人员不准使用手机; 确保对参赛选手通知到位; 确保比赛现场的设备完好可用; 保持活动进行的顺利性; 确保活动现场的纪律和卫生。 主办方:XXXXXX学院 (2)宣传: 线上:在XXX、微博、与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进行宣传,并且在QQ空间 里进行大量转发,让同学们可以大范围了解此次活动。 线下:分别由XXXXXX学院在中午十二点到一点时间段 在XXXXXXXX门口进行宣传。由同学们一遍遍的读宣传语以及通过展板等 向同学们宣传与展示此次活动。 (3)过程:

武汉大学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新版出国用)59

武汉大学研究生成绩单 Wuhan University Graduate Student’s Transcript 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层次:学制:年 学年学期School Year 课程名称 Course 学分 Credit 成绩 Grade (供2004级至2007级同学使用,打印时此句红色提示请删去) PS: The Graduate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has used Ten-point grading scale since 2008. 96-100= A+; 90-95= A; 85-89= A-; 80-84= B+; 75-79= B; 70-74= B-; 67-69= C+; 63-66= C; 60-62= C-; 0-59= D. (供2008级和以后的同学使用,打印时此句红色提示请删 去) Tel: (86) 27 Fax: (86) 27 E-mail 1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 核实人: Registrar: 研究生院院长: Dean of the Graduate school: 制作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注意事项: 1.无论实际学习时间是几年,2004级及以后的硕士生学制均为两年,2004级以前的硕士生学制均为三年,博士生学制均为三年。硕博连 读生若把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成绩都制作在一张成绩单上时,学制填五年。 2.课程名称、学分和成绩都对照中文成绩单正确填写,中文成绩单中所有课程都要填写在中英文成绩单中,课程名称要求中英文对照。 成绩单列表的行数若不够,可以添加;若有多的行,请删去,确保不留空行。整张成绩单尽量控制在一页纸上。 3.成绩单末尾部分关于计分制的说明,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用的保留。 4.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不需要所在学院盖章,带上盖有学院成绩章或档案馆公章的中文成绩单原件即可。 5.成绩单办理时间:每周二下午和周三下午(14:30——17:00),办理地点:研究生院202室。 2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一、部门核心职责 填写说明: 请描述本部门在公司层面所承担的核心业务方面职责、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及对所负有的主要管理、协调职能。 (一)职责一: (二)职责二: (三)职责三: (四)职责四: ………… 二、部门组织架构 填写说明: 请绘制本部门组织结构图(现有班组或模块、下设岗位)及人员配置编制。部门可根据自身对部门核心职能的理解提出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编制设想,具体设置及标准待人力资源部完成“三定”工作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确定。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二)岗位编制

三、各相关岗位工作说明书 填写说明: (1)请对部门设置的每一岗位职责进行描述或归纳,例如xxx部经理岗位、xxx部xx主管岗位、xxx 部xx专员岗位等。您可以对相关岗位职责归纳也可以描述核心工作内容。 (2)结合部门专业要求,请您对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提出标准或要求,您所提供的标准或要求不作为现阶段招聘或人员配置依据,具体标准及要求依据“三定”后报经领导批示文件为准。 岗位工作说明书

四、需要建立的制度(规定、流程、办法)(可只填名称) 填写说明: 请结合公司要求,考虑您所在部门业务模块需要出台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办法),例如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会议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等,以及您部门内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例如招聘流程、财务报销流程等。 (一)公司层面制度 1、 2、 3、 …… (二)部门层面制度 1、 2、 3、 ……

示例:集团人力资源部(仅为形式示例)一、部门核心职责 职责一:负责集团成熟人才及所需大学生后备人员招聘管理工作; 职责二: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工作; 职责三:新开分店班子搭配; 职责四:负责集团干部考核与选拔工作; 职责五:负责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职责六:负责集团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引导、培训管理工作; 二、部门组织架构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二)岗位编制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 二、转接操作步骤 三、转接要求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臵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臵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臵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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