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一、民兵训练行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民兵训练正规化建设,建立正规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部队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训练实际,特定如下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听到起床哨音后,参训人员立即起床(队值班员应当提前10分钟起床),迅速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每日均出早操,每次时间为30分钟。早操内容为队列训练或打扫卫生;雨天早操内容由队值班员临时通知。所有参训人员(包括小值日)均应出操,特殊情况经队领导批准。

听到出操哨音后,各班、区队应迅速集合,跑步带到队集合场,向队值班员报告。队值班员整理队伍,查清人数,向队首长报告,由队首长或队值班员带队出操。

3、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队值班员或队首长检查全队的内务卫生。每周不定期组织2次内务卫生评比,由队领导、各区队长和各班副班长参加。评比结果张榜公布,作为各单位评先的依据。

4、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听到开饭哨音后以区队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或指定位置),由队值班员整队,按照队值班员宣布的次序依次进入食堂。就餐时保持肃静。就餐

后自行洗好各自碗筷离开饭堂。

5、操课。操课前,根据科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哨音后,迅速集合整队,查清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教学器材,带到课堂或训练场,并向授课教员报告。

授课时要认真听课,精心操练。要严格遵守课堂、训练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得抽烟。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尤其是在射击和实弹射击时,严防武器装备丢失、损坏等事故。

室内通常每小时休息10分钟,野外作业,根据情况由教员掌握休息时间。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返回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6、课外活动。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通常安排自由活动或视情组织文体活动,自由活动只能在营区内或是营区划分范围内活动。确需外出办事,须报队领导批准,就寝前必须归队。

7、晚自习。晚自习通常组织观看新闻联播、军事教学片和自习。

8、晚点名。每周日晚进行点名,由集训队统一组织。点名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学习训练及生活讲评、宣布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等。

9、就寝。队值班员在吹熄灯哨前15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哨音后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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