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Passenger Coach Station

JGJ 60-99

主编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1999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24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3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的要求,由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 JGJ 60-99,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99年10月10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站址和总平面;

4.站前广场;

5.站房设计;

6.停车场;

7.防火设计;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计算方法;

2.多层候车;

3.建筑设备设置标准。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兰州小稍门外65号邮政编码:730030)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交通公路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章竟屋罗永华吴永明程万平史国忠

1总则

1.0.1 为保证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的质量,使汽车客运站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客运站的建筑设计。

1.0.3 汽车客运站的建筑等级应根据车站的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建筑等级划分

1.0.4 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1.0.5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2.0.3 发车位 Seat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指符合旅客上车条件的停车位。

2.0.4 站前广场 Plaz Before The Station

供旅客进出车站集散用的广场。

2.0.5 停车场 Coach Parking Lot

车站内停放待发客车的场地。

2.0.6 站房 Station

指车站内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和驻站办公等主要建筑用房的总称。

2.0.7 行包装卸廊 Package Transportation Corridor

指用于装卸行包的廊道。

3站址和总平面

3.1站址选择

3.1.1 汽车客运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交通要求;

2 与城市干道联系密切,流向合理及出入方便;

3 地点适中,方便旅客集散和换乘其他交通;

4 具有必要的水源、电源、消防、通信、疏散及排污等条件。

3.2总平面设计

3.2.1 汽车客运站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站前广场、站房、停车场、附属建筑、车辆进出口及绿化等内容;

2 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流线简捷,应避免旅客、车辆及行包流线的交叉;

3 布置紧凑,合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与周围建筑关系应协调;

4 应处理好站区内排水坡度,防止积水。

3.2.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级汽车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三、四级站宜分别设置;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宽度均不应小于4m;

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应设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并应有隔离措施;

3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距公园、学校、托幼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应小于20m;

4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保证驾驶员行车安全视距。

3.2.3 汽车客运站站内道路应按人行道路、车行道路分别设置。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主要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2.5m。

4站前广场

4.0.1 站前广场应与城市交通干道相连。

4.0.2 站前广场应明确划分车流路线、客流路线、停车区域、活动区域及服务区

域。

4.0.3 旅客进出站路线应短捷流畅;应设残疾人通道,其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 的规定。

4.0.4 站前广场位于城市干道尽端时,宜增设通往站前广场的道路;位于干道一侧时,宜适当加大站前广场进深。

5站房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 汽车客运站的站房应由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及驻站、办公等用房组成。

5.1.2 站房设计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客流、货流安排合理,有利安全营运和方便使用。

5.1.3 汽车客运站的候车厅、售票厅、行包房等主要营运用房的建筑规模,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算。

5.1.4 一、二级站的站房设计应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设施。三、四级站的站房设计宜有方便残疾人的设施。

5.1.5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站房建筑应有防寒设施;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应采取隔热、通风、降温措施。

5.2候车厅

5.2.1 候车厅使用面积指标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人1.10m2计算。

5.2.2 候车厅室内空间应符合采光,通风和卫生要求。采用自然通风时,室内净高不宜小于3.60m。

5.2.3 一、二级站候车厅内宜设母婴候车室,母婴候车室应邻近站台并单独设检票口。

5.2.4 候车厅内应设检票口,每三个发车位不得少于一个。当检票口与站台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得大于1/12。

5.2.5 候车厅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5.2.6 候车厅室内空间处理应采取吸声减噪措施。

5.2.7 候车厅应设置座椅,其排列方向应有利于旅客通向检票口,每排座椅不应大于20座,二端并应设不小于1.50m通道。

5.2.8 候车厅内应设饮水点;候车厅附近应设男女厕所及盥洗室。

5.3售票厅

5.3.1 售票厅除四级站可与候车厅合用外,其余应分别设置,其使用面积应按每个售票口15m2计算。

5.3.2 售票厅应设于地面层,不应兼作过厅。售票厅与行包托运处、候车厅等应联系方便,并单独设置出入口。

5.3.3 售票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售票窗口数应取旅客最高聚集人数除以120;

注:120为每小时每个窗口可售票数。

2 窗口中距不应小于1.20m;靠墙窗口中心距墙边也不应小于1.20m。

3 窗台高度不宜高于1.10m,窗台宽度不宜大于0.60m。

5.3.4 售票窗口前宜设导向栏杆,栏杆高度宜为1.20m~1.40m。

5.3.5 售票厅除满足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外,宜保留一定墙面,用于公布各业务事项。

5.4售票室和票据库

5.4.1 售票室的使用面积按每个售票口不应小于5m2计算。

5.4.2 售票室室内地面至售票口窗台面不宜高于0.80m。

5.4.3 采用计算机售票时,售票室地面应有防静电措施。

5.4.4 一、二、三级站应设票据库,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m2。

5.4.5 票据库应采取防火、防盗、防鼠、防潮措施。

5.5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和小件行包寄存处

5.5.1 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一、二级站应分别设置;三、四级站可设于同一空间。

5.5.2 一、二级站可设行包装卸机械和传输设施。

5.5.3 行包托、取受理处柜台面距离地面不宜高于0.50m。

5.5.4 行包托、取受理处应有可关闭受理口的设施。

5.5.5 行包托、取受理处与行包托、取厅之间的门,宽度不应小于1m。

5.5.6 行包库房及小件行包寄存处必须具有防盗、防鼠、防水、防潮等设施。

5.6站台、行包装卸廊和发车位

5.6.1 汽车客运站应设置站台。

5.6.2 站台设计应有利旅客上下车、行包装卸和客车运转,站台净宽不应小于2.50m。

5.6.3 发车位为露天时,站台应设置雨棚,雨棚净高不得低于5m。

5.6.4 站台雨棚承重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距不应小于3.50m;

2 柱子与候车厅外墙净距不应小于2.50m;

3 柱子不得影响旅客交通、行包装卸和行车安全。

5.6.5 汽车客运站可设行包装卸廊,其长度及开口数应与发车位相适应。

5.6.6 行包装卸廊宽度不应小于3.60m。

5.6.7 行包装卸廊应高于客车,与车顶行包平台相对高差不宜大于0.30m。

5.6.8 行包装卸廊的栏杆应考虑承受向外水平推力时的整体构造强度。

5.6.9 行包装卸廊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0m,车位处应设推拉门,宽度不宜小于1.20m。

5.6.10 行包装卸廊与站场间应设简捷的垂直交通设施。

5.6.11 客流不得通过行包装卸廊。

5.6.12 发车位地面设计应坡向外侧,坡度不应小于5?。

5.7其他用房

5.7.1 问讯处应邻近旅客主要入口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2,问讯处前应设不小于8m2的旅客活动场地。

5.7.2 一、二级站宜设计算机控制室,其地面应有防静电措施。

5.7.3 无监控设备的广播室宜设在便于观察候车厅、站场、发车位的部位,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2,并应有隔声措施。

5.7.4 调度室应邻近站场、发车位,应设外门。一、二级站的调度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三、四级站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

5.7.5 一、二级站应设医务室。医务室应邻近候车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

5.7.6 站内应设供旅客使用的通讯设施。

5.7.7 旅客使用的厕所及盥洗台除应按表5.7.7计算其设备数量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前室,一、二级站应单独设盥洗室;

2 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良好通风,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应防止异味串入其他空间。表5.7.7 厕所及盥洗设备指标

注:1.男旅客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60%计;

2.母婴候车室设有专用厕所时应扣除其数量;

3.大便器至少设2个。

5.7.8 一、二、三级站应设到站旅客使用的厕所。

5.8驻站用房

5.8.1 公安、海关、检疫、邮电等部门的用房可按有关部门需要设置。

5.8.2 公安用房应与候车厅、售票厅、值班站长室有较方便联系,室内应有独立通信设施。

5.8.3 海关、检疫用房的布局应有利于各方面工作联系,并有各自单独出入口。

5.8.4 邮电业务用房位置宜邻近候车厅。

5.9附属建筑

5.9.1 汽车客运站附属建筑应有维修车间、洗车台、办公室等,其内容和规模可根据站级及需要设置。

5.9.2 维修车间应按一级维护及小修规模设置。维修车间场地宜与城镇道路直通,并与站场有隔离设施。

5.9.3 一、二级站旅客出站口处应设验票、补票室。

6停车场

6.0.1 停车场容量应按交通部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筑要求》JT/T 200-95的规定。

6.0.2 停车场的停车数大于50辆,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总数不超过50辆时可设一个疏散口。

6.0.3 停车场内的车辆宜分组停放,车辆停放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0.80m,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6m。

6.0.4 发车位和停车区前的出车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6.0.5 停车场的进、出站通道,单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双车道净宽不应小于6m,因地形高差通道为坡道时,双车道则不应小于7m。

6.0.6 停车场应合理布置洗车设施及检修台。通向洗车设施及检修台前的通道应保持不小于10m的直道。

6.0.7 停车场周边宜种植常绿乔木绿化环境及降低周边环境噪声。

7防火设计

7.1防火

7.1.1 汽车客运站防火及疏散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7.1.2 汽车客运站的耐火等级,一、二、三级站不应低于二级,四级站不应低于三级。

7.1.3 站房的吊顶及闷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等构造不应采用易燃及受高温散发有毒烟雾的材料。

7.1.4 各级汽车客运站的停车场和发车位除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必须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体积超过5000m3的站房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7.2疏散

7.2.1 候车厅内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7.2.2 候车厅安全出口必须直接通向室外,室外通道净宽不得小于3m。

7.2.3 候车厅安全出口净宽不得小于1.40m,太平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设锁,不得设门槛。如设踏步应距门线 1.40m处起步,如设坡道,坡度不得大于1/12,并应有防滑措施。

7.2.4 候车厅内带有导向栏杆的进站口均不得作为安全出口计算。

7.2.5 楼层设置候车厅时,疏散楼梯不得小于两个,疏散楼梯应直接通向室外,

室外通道净宽不得小于3m。

7.2.6 安全出口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及事故照明设施。

7.2.7 候车厅及疏散通道墙面不应采用具有镜面效果的装修饰面及假门。

8建筑设备

8.1给水排水

8.1.1 各级汽车客运站应设室内外给排水系统。

8.1.2 一级站宜设置汽车自动冲洗装置;二、三级站应设汽车冲洗台。

8.1.3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一级站旅客盥洗间应有热水供应。

8.1.4 站场污水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下水系统。

8.1.5 汽车客运站及停车场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的有关规定。

8.2采暖通风

8.2.1 采暖地区的一、二级站应采用热水采暖系统;三、四级站可采用其他方式采暖。

8.2.2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8.2.3 候车厅、母婴候车室、售票厅的散热器应有防护罩。

8.2.4 候车厅、售票厅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其新风量人均不应小于8m3/h。电瓶充电间应有机械通风系统,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0次/h,排风量2/3上排,1/3下排。

8.2.5 厕所应有机械排风系统,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0次/h。

8.2.6 严寒地区的一、二级站候车厅、售票厅主要出入口宜设热风幕。

8.2.7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的一、二级站候车厅、售票厅宜设空调。

8.3电气

8.3.1 一、二级站用电负荷应为二级,三、四级站应为三级。

8.3.2 汽车客运站照明可按工作照明、站场照明、事故应急照明、疏散照明、清

扫照明系统进行设计。

8.3.3 各级汽车客运站各类房间及场地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照度标准值

注:照度标准值(lx)分低、中、高三级,按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选择,通常应取中间值。

8.3.4 售票窗口应设局部照明,局部照明照度值不应小于150lx。

8.3.5 一、二级站的候车厅、售票厅、行包托取处及主要疏散通道应设应急照明,其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度的10%,通道及疏散口应设疏散指示照明。

8.3.6 候车厅、售票厅及站场照明应按使用功能要求进行分区控制。

8.3.7 站内照明不得对驾驶员产生眩光。

8.3.8 站台雨棚不应设悬挂型灯具。

8.3.9 站内应设通信、广播设施。一、二级站宜设计算机管理系统。

8.3.10 客车进出站口宜装设同步的声、光信号装置,其灯光信号必须符合交通信号的规定。

8.3.11 站场具有一个以上进出站口时,应用文字和灯光分别标明进站口及出站口。

8.3.12 汽车客运站防雷及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规定。

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Passenger Coach Station JGJ 60-99 主编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1999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24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3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的要求,由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 JGJ 60-99,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99年10月10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站址和总平面; 4.站前广场; 5.站房设计; 6.停车场; 7.防火设计;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计算方法; 2.多层候车; 3.建筑设备设置标准。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兰州小稍门外65号邮政编码:730030)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交通公路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章竟屋罗永华吴永明程万平史国忠 1总则 1.0.1 为保证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的质量,使汽车客运站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客运站的建筑设计。 1.0.3 汽车客运站的建筑等级应根据车站的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建筑等级划分 1.0.4 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1.0.5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2.0.3 发车位 Seat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指符合旅客上车条件的停车位。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 JGJ60-99 第1章总则 第2章术语 第3章站址和总平面 3.1站址选择 3.2总平面设计 第4章站前广场 第5章站房设计 5.1一般规定 5.2候车厅 5.3售票厅 5.4售票室和票据库 5.5行包托运处、行包提取处和小件行包寄存处 5.6站台、行包装卸廊和发车位 5.7其他用房 5.8驻站用房 5.9附属建筑 第6章停车场 第7章防火设计 7.1防火 7.2疏散 第8章建筑设备 8.1给水排水 8.2采暖通风 8.3电气 附录一本规用词说明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的质量,使汽车客运站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客运站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 建筑等级划分表1.0.3 第1.0.4条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第1.0.5条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 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第2.0.2条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第2.0.3条发车位Seat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指符合旅客上车条件的停车位。 第2.0.4条站前广场Plaz Before The Station 供旅客进出车站集散用的广场。 第2.0.5条停车场Coach Parking Lot 车站停放待发客车的场地。 第2.0.6条站房Station 指车站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和驻站办公等主要建筑用房的总称。 第2.0.7条行包装卸廊Package Transportation Corridor 指用于装卸行包的廊道。 第3章站址和总平面 3.1 站址选择 第3.1.1条汽车客运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34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如何进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是汽车客运站进行 安全经营的前提和保障。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直接关系 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出 行,放心承运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发展的方向。 为此,我进行了一些浅层次的安全管理措施探讨。 在进行安全管理时,首当其冲的是要进行安全管 理知识的宣传。当安全知识深入到人心是,一种安全 常识便潜移默化的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这样会大大 减少汽车客运站危险隐患的发生。除了对汽车客运站 的员工和司机进行宣传时,还要对人民群众进行宣

传,这样可以让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规避风险。客运站可以利用黑板报、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张帖标语、挂横幅、广播播放安全语、悬挂卡通警示图、车站小报的安全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并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喊安全口号,学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使每一位员工心中安全明灯常亮,脑中安全弦常绷。 “无规矩,不成方圆”,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规范,难免不发生安全隐患。若想要少发生甚至不发生安全隐患,必须是在规范,严格的制度下。有了规范的制度,员工们才可以去遵守,领导才有尺度去进行合理的赏罚,人民群众才能对汽车客运站成功营运有信心。因此,客运站应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200-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汽车客运站 Passenger transport stati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衍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听,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统计年度 Statistical 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设计年度Design 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发车位数Number of seats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咋的停车位数。 3 车站类别 按车站规模分为 a) 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 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 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 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 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 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d) 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a) 公用型车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全方位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b) 自用型车站:隶属于运输企业、主要为自有客车和与本企业有运输协议的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4 车站主要功能 运输服务功能。 运输组织功能。 中转、换乘功能。 多式联运功能。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 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 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 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1.4 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 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 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 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 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 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3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3篇 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 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 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汽车站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汽车站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汽车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 范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Passenger Coach Station JGJ 60-99 主编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1999年12 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24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3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的要求,由甘肃省 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 JGJ 60-99,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公路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99年10月10日 1 总则 1.0.1 表1.0.3 建筑等级划分 1.0.4 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汽车客运站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证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的质量,使汽车客运站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客运站的建筑设计。 1.0.3 汽车客运站的建筑等级应根据车站的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4 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1.0.5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 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2.0.3 发车位Seat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指符合旅客上车条件的停车位。 2.0.4 站前广场Plaz Before The Station 供旅客进出车站集散用的广场。 2.0.5 停车场Coach Parking Lot 车站停放待发客车的场地。 2.0.6 站房Station 指车站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和驻站办公等主要建筑用房的总称。 2.0.7 行包装卸廊Package Transportation Corridor 指用于装卸行包的廊道。 3 站址和总平面 3.1 站址选择 3.1.1 汽车客运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交通要求; 2 与城市干道联系密切,流向合理及出入方便; 3 地点适中,方便旅客集散和换乘其他交通; 4 具有必要的水源、电源、消防、通信、疏散及排污等条件。 3.2 总平面设计 3.2.1 汽车客运站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站前广场、站房、停车场、附属建筑、车辆进出口及绿化等容; 2 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流线简捷,应避免旅客、车辆及行包流线的交叉; 3 布置紧凑,合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与周围建筑关系应协调; 4 应处理好站区排水坡度,防止积水。 3.2.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级汽车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三、四级站宜分别设置;汽车进站口、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30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本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本 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 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 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汽车站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汽车站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汽车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汽车客运站方案文本设计说明word版本

说明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 建设地点 1.2 项目名称 1.3 建设单位 1.4 工程地址 1.5 建筑物性质及设计规模第二章设计依据及原则 2.1 设计依据 2.2 设计原则第三章规划篇 3.1 规划定位 3.2 规划结构与布局 3.3 道路交通规划 3.4 绿地景观规划 3.5 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章建筑篇 4.1设计要求 4.2 内部功能设计 4.3 外部造型及风格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1.2 项目名称:恒岳汽车客运站 1.3 建设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建设厅 1.4 工程地址:本工程基地位于大同市城区西北角,城市红旗广场的北侧,东接云城旅馆,北面与大同一中相邻,西面与华林新天地购物商场隔街相望, 规划用地面积约36000㎡。 1.5 建筑物性质及设计规模:建筑物性质为交通类的公共建筑,属于城市二级汽车客运站,总建筑面积为8383.08㎡,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505 2.75㎡, 二层建筑面积为3330.33㎡。 第二章设计依据及原则 2.1设计依据: (1)甲方提供的地形图; (2)现有的规划设计条件; (3)有关国家及省级设计规范及规定; 2.2 设计原则: (1)坚持现代性与高起点的原则

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进行规划设计,结合当今比较前沿的先进交通类建筑片区进行规划设计理念与成果表达,通过规划的设计手法建设成为最具特色的城市片区。 (2)坚持“品牌性”的原则 以建设大同市最具特色的公路汽车站片区为目标,设计有鲜明的时代感与超前性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树立品牌形象,使其成为该市的一个地标,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强调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在规划设计中以提高人们的出行为始发点,在规划设计中应用先进的理念,配套完善的服务设施,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建立高效的道路安全系统,同时注重步行系统的建构与静态交通的安排,创造一个布局合理,流线明确快捷的现代汽车客运枢 纽。 (4)坚持“绿色生态”的原则 充分利用基地现有的条件,合理规划基地内的道路与绿地的配置,同时在场地周边种植各种乔灌木,鲜明突出“阳光、空气、绿色”的生态主题。精心塑造生动和谐的旅客活动空间与交通流线空间,敲掉绿化空间与旅客活动空间的融合,形成层次分明、高低错落、富有特色 的建筑景观和天际轮廓线。构筑地域特色和现代气息并重的城市交通站场。 第三章规划篇 3.1规划定位:该基地位于城市西北角,是大同市连接其他城市和县镇的交通枢纽,是大同市的一个门户,对该市的风貌起着代表性的作用,规划设计 定义为中高档,规划风格定义为简约现代,概括起来就是: (1)中国风 ----简单现代,轻盈透明,坐落云城,大同市的精品雕塑 (2)园林生态化

长途汽车客运站设计设计说明

长途汽车客运站设计设 计说明第一章建筑设计说明 一、概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某市公路交通客运量成倍增长,原有客运站的规模及运送旅客的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现拟在该市中心边缘接近火车站附近选址,新建一座长途汽车客运站,总用地面积约23585平方米,主体二层。 基地位于城市干道与环城公路交叉口,西去火车站为1km,地势平坦;规模为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为3000人次,日发车量80辆,停车场驻车40辆,该站的规模按三级客运站的要求进行设计。科学、合理地组织客流、车流和货流的进出站路线,确保旅客安全、快捷、方便地乘车。 二、设计依据 1.《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60—99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5-87 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8.任务书提供的设计地形图三、总平面设计 在该建筑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建筑与周边的环境协调,使建筑与周边环境结合默契,形成优美的生态景观。 结合市政绿化用地设置站前广场,站前广场为2400平方米,成为防止旅客进出车站人流过大,对城市交通造成阻碍的缓冲带。硬质广场为旅客进入主站房的主要集散广场,休闲广场为旅客及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地。 在交通组织设计上进出口道路分别设在主站房西侧,使进出车辆互不干扰,车辆在车站内的行驶线形更加合理,更为流畅。室外停、发车场用地设置北面,洗车台、安检台及检修车间按流程进行线型布置,设在停车场东侧。 基地内建筑可四面环行,符合总平面的消防要求。 四、建筑设计 建筑形体上突出简洁明快,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风格,立面,空间张驰有度。 1.平面设计 结合现有场地条件及相临道路环境,将主体置于场地前区,同时退出充足的场地以结合城市绿地设计。单体在沿主干道方向衍生将建筑主体融合于整体场地环境中,同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一) 人员聘用管理 1、聘用申请流程 1.1各部门需聘用人员时须提出申请, 列明条件、拟任职务(或拟上岗位)、 拟定报酬等项目, 呈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 <https://www.360docs.net/doc/0a19120038.html,/Article/>批准。聘用副站长及(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程序将由总公司另行规定。 1.2由办公室公开进行招聘并协同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 2、聘用人员入职程序 2.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 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 (一)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写员工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寸相片3张(彩色);

(四)体检表; (五)学历证件及复印件, 职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2.2新进人员按顺序逐项办理下例手续: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证; (二)领取考勤卡并熟悉其使用规定 (三)领取工作服(视工作需要); (四)领取物柜钥匙, 或办公桌钥匙、文具等(视工作需要); (五)视情况引导参观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3 办公室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填人员覆历登记表, (二)登记办公室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如是管理人员, 即发布任职(任命)通报; (四)填制薪资通知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核、发工薪; (五)收齐新员工应缴资料, 建立个人档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 3.1原则上管理人员、职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期满考核合格者, 方得正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 可缩短试用时间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585-51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xx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200-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车站”)的术语和定义、车站类别、主要功能、站址选择、设施设备、级别划分、建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汽车客运站的规划、没计、建没和站级验收。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际准 2.1汽车客运站Passengertransportstation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衍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听,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2.2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Averagepassengerdeliveryvolumeperdieminayear 设计年度车站平均每天始发旅客的数量。 2.3统计年度Statisticalyear 车站筹建年度或核定级别年度的前一年。 2.4设计年度Designyear 车站建成投产使用后的第十年 2.5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gatherpassenger 设计年度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内、每天最大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并非指一年中客流高峰日内客流最高时刻聚集在车站的旅客人数。 2.6发车位数Numberofseatsofdeliverypassengervehicle 车站同一时刻发出客运班咋的停车位数。 3车站类别 3.1按车站规模分为

a)等级站:具有一定规模.可按规定分级的车站; b)简易车站: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C)招呼站:道路沿线(客运班线)设立的旅客上落点 3.2按车站位置和特点分为 a)枢纽站:可为两种及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且旅客在站内能实现自由换乘的车站; b)口岸站:位于边境口岸城镇的车站; c)停靠站:为方便城市旅客乘车,在市(城)区设立的具有候车设施和停车位,用于长途客运班车停靠、上下旅客的车站; d)港湾站:道路旁具有候车标志、辅道和停车位的旅客上落点。 3.3按车站服务方式分为 a)公用型车站: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全方位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b)自用型车站:隶属于运输企业、主要为自有客车和与本企业有运输协议的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车站。 4车站主要功能 4.1运输服务功能。 4.2运输组织功能。 4.3中转、换乘功能。 4.4多式联运功能。 4.5通讯、信息功能。 4.6辅助服务功能。 5站址选择 5.1车站站址应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 5.2车站站址选择还应符合下列原则: a)便于旅客集散和换乘,尽可能地节省旅客出行时间和费用,减少在市内换乘次数。 b)与公路、城市道路、城市公交系统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站场衔接良好,确保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 c)具备必要的工程、地质条件,方便与城市的公用工程网系(道路网、电力网、给排水网、排污网、通讯网等)的连接。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业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策、法令,>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业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业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 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 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 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 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 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 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业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业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车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路客运工作人员>装式样和业务标志》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业 务证(牌)上岗,对旅客热情有礼,举止端庄大方。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对运输经营者要一视同仁,统一编排车站运行班次,安排售票。接受运输经营者的监督。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运价>策,按规定票价在售票 口售票,并采取多种售票业务方式,方便旅客。

客运站建设标准

1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表 表1 站场等级 项目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简易 A类 B类 C类 A类 B类 C类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 10000 5000 3000 5000 3000 2000 2000 300 100 — 最高聚集人数(≧,人) 900 550 360 550 360 250 250 60 30 —占地面积(≧,m2) 36000 18000 10800 20000 12000 8000 10000 1500 —— 场地设施站前广场面积(≧,m2) 1100 660 430 660 430 300 250 ★★★ 停车场面积(≧,m2) 13100 7700 5400 7700 5400 3900 3800 1100 560 300 发车区发车位(≧,个) 17 10 7 10 7 5 6 2 1 1 面积(≧,m2) 2040 1200 840 1200 840 600 720 180∕240 90∕120 ★ 发车位宽度(m∕个)≧★★★ 车轮限位装置● ● ● ● ● ● ● ★★★ 落客区及旅客出站通道● ● ● ● ● ● ● ★★★ 建筑设施

站房 候车厅(室)面积 (≧,m2) 900 550 360 550 360 250 250 60 30 ● 其中:重点旅客候车室(区) 50 30 30 30 30 30 ★★★★售票厅 (≧,m2) 购票室160 100 60 100 60 40 60 ● ● ● 售票室63 45 33 45 33 27 33 ● ● ● 综合服务处(≧,M2) 问讯 20 20 10 20 10 10 8 ★★★小件 寄存 33 25 20 25 20 15 ★ 行包托运处 (≧,m2) 50 50 50 50 50 25 ★★★★ 调度室(≧,m2) 30 30 30 20 20 20 15 ★★★ 驾乘休息室(≧,m2) 50 30 20 30 20 15 20 6 3 ★ 站务员室(≧,m2) 105 55 40 55 40 30 30 20 10 ★ 治安室● ● ● ● ● ● ★★★★ 广播室(≧,m2) 10 10 10 10 10 10 ★★★★ 无障碍通道● ● ● ● ● ● ● ● ● ★ 残疾人服务设施● ● ● ● ● ● ● ● ● ★ 饮水室(处)● ● ● ● ● ● ★★★★ 和旅客厕所男厕(≧,m2) 70 50 37 50 37 30 30 18 8 ●女厕(≧,m2) 83 55 40 55 40 35 35 20 8 ●

汽车客运站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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