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

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教学3号)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五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学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投档时,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五)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六)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九)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

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十)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各类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相关工作。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九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办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学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20%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

明两校联合培养。

第七章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二条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

4+0模式,在学校雷丁学院就读。

学校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学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就读。

学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学校艺术学院就读。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136号)),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025-***-*****

招生传真:025-***-*****

电子信箱:*****

招生咨询QQ群:***-*****91

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监督电话:***-*****

招生监督邮箱:*****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

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4月

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江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

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之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共管理硕士(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南京信息工程招生简章2023年级

一、招生简章概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学与工程为特色,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为目标的高等学府。2023年级的招生简章旨在对即将报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及其家长提供详细的招生政策、考试要求、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等信息。 二、招生政策 1. 招生对象:本招生简章适用于全国所有普通高中毕业生,欢迎具有对信息技术及相关领域浓厚兴趣和优秀学术成绩的考生报考。 2. 招生计划:本次招生计划共招收本科生XXX名,其中理工科专业XX名,文史类专业XX名,艺术类专业XX名。 3. 录取方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采用综合评价录取制度,考核重点包括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多方面因素。 三、考试要求 1. 报考要求:考生需认真阅读并遵守招生简章要求,确保参加高考并填报本校志愿。 2. 高考科目:本校要求考生至少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高考,并根据专业要求考虑是否参加其他科目。 四、专业设置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该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 电子信息工程: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坚实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 知识,扎实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应用知识,能够胜任电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等领域工程技术管理、科研开发等工作。 3. 软件工程:该专业培养具备系统地掌握软件工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 知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编程能力和软件开发实践能力,能独立从事 软件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五、培养目标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期望通过专业化的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支持,培养 具有国际竞争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毕业 生将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广泛的知识结构,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和创新精神,能胜任信息科技行业的研发、设计、管理、交流等工作。 六、报名流程 1. 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简章要求,按照规定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 行报名。 2. 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确保志愿填报顺利、准确。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及家长需认真阅读招生简章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可交流招生办 公室或相关学校冠方全球信息站。

最新2023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最新2023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学院介绍 艺术学院(原名:传媒与艺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5月,下设四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和美术系)两办(学院办公室、学生办公室)一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开办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艺术与科技、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六个本科专业。其中,动画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3+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获批江苏省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 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涵盖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中国画、油画、雕塑)、广播电视(动画、影视编导、播音主持)3个专业领域的8个专业方向。 依托学校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博士点,培养文化遗产与传统工艺方向博士研究生,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以设计学为主体(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美术学与影视学为两翼的学科布局。 学院是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合作基地、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筑彩画)、江苏省科普产品研发基地。 报考对象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3.已知晓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和了解国外学习阶段的生活费情况的考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专业成绩 我校只认可各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文化成绩 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录取 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四)同分排序规则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艺术类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

1997年南京气象学院招生简章

1997年南京气象学院招生简章 以下是我写的关于1997年南京气象学院招生简章,仅供参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学校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蝉联全国第一。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199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考生。 二、招生计划 1997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

据报考人数确定)。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拔尖创新培养专业、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 四、报名条件 1.具有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2.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0%(含); (2)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或

江苏:徐州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1年实行)

江苏:徐州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1 年实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代码、办学性质、办学地址。 学校全称:徐州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地址:徐州工程学院丽水路校区(中心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徐州工程学院三环南路校区(城南校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18号。 第四条徐州工程学院位于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省徐州市。学校办学肇始于1959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试点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程学院。对在规定

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徐州工程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江苏省内各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徐州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徐州工程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

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是招生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累计加分一般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

湖南:潇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南:潇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湖南:潇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院全称:潇湘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湖南代码:4708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学院简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的湖南省娄底市。学校底蕴深厚、交通便利,占地面积530亩,总建筑面积18万余平方米,校内环境优美,建有*****平方米的图书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的田径场、可容纳一万人的体艺馆、现代化标准的4D食堂、全新学生公寓、汽车实训大楼、电子信息技术和机电实训大楼,还拥有47个专业实训室、45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双师型教师16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0余人,在校学生9200余人。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五个二级分院。开设有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空中乘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民族传统体育、表演艺术等30个专业,其中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群已立项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另形成了信息技术、现代商贸服务、学前教育与军体教育三大校级

产教深度融合的特色专业群。2019年6月份,潇湘职业学院院士专家服务站顺利通过娄底市认定,是湖南省为数不多的拥有院士专家服务站的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大学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还与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湖南等省内外500多家企业达成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与华为集团、一汽大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浙江舜宇集团、苏宁易购、比亚迪、深圳华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集团、太平洋旅游与酒店集团、大汉达美汽车集团、大汉华美达酒店、湖南康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智业有限公司、湖南“电将军”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汽大众、南京天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赢合科技有限公司等40多家大型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实行“订单式”培养,实现毕业生零距离就业。学校曾荣获湖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和娄底市就业先进单位。 六、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6、认可各省制订的高考加(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评面试85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评面试85分 一、高校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 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蝉联全国第一。 二、综评概述 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该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21年6月13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开考,共有6000余名考生参加考核。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形式 此次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重点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招生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

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侧重选拔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这些要 求是统一的高考试卷很难考出来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综合评价就是用“无数把尺子”来衡量、评价人才。 (3)具体而言,就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要将学生的创造能力、 想象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心理发展等方面都要纳入评价范围。 3、综合评价招生分数占比 在考生的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考核成绩占比为25%。 4、录取方式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计划,面试考核合格后,且高考成绩等相关要求达到江苏省相应要求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大气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等39个专业择优录取考生。 三、综合评价招生热门专业 2021年刚刚设立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腾讯实验班)、通信工 程(华为实验班)和传统的与中国科学院大学的联合培养专业等比较受到追捧。在今年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中,腾讯班实验班计划为4人,华为实验班班计划为4人,国科大的联合培养计划是28人。不少家 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9月进入上述专业深造学习。 热门专业简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2国际本科招生简章(重磅发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2国际本科招生简章 (重磅发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2国际本科招生简章 项目介绍 英国德蒙福特大学“2+2”国际本科出国留学项目 ·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英国德蒙福特大学(De Montfort University) ·招生专业方向:软件工程、人工智能、金融与经济 ·项目课程描述:项目分两个学习阶段。学生前两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进行英语强化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可得到英国德蒙福特大学学分豁免。学生顺利完成规定课程,达到雅思6分(单项不低于5.5)或托福64分(阅读不低于13,听力不低于12,写作不低于21,口语不低于18),进入英国德蒙福特大学继续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得德蒙福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国际班学生或同等学历者; ·报名要求: 自主招生 ·学费标准:国内学费:60000元/年; 国外留学期间执行国外大学的学费标准。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5日 ·报名材料: ●项目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或证明 ●高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申请英语笔试免试者) ●雅思或托福成绩单1份(申请英语笔试免试者) ● 1寸证件照3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方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扫码报名/至招生办公室现场填写完整报名表,线上线下相结合。 ·入学测试: 水平测试由两部分组成,英语笔试、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英语笔试: (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最低本科控制线; (2)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150分制)或80分(120分制); (3)雅思成绩达到4.5或托福成绩达55分以上者。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共管理硕士(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只有大气科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只接受报考定向),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10天内(11月10日之前),考生必须填写并提交《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院网

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精选5篇)

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精选5篇) 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精选5篇)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今天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更多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相关内容推荐↓↓↓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整治工作方案 幼儿园大班有趣的亲子活动方案 团队的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教师优秀团队评选表彰方案 慈善爱心公益的学校活动方案 学校招生宣传的活动方案【篇1】 一、招生计划背景概述: 1、学校简介: 2、当前,随着初高中阶段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教育这个特殊市场的逐步建立,各类职校之间,还有普通初高中之间以及职校和普通初高中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之间的竞争尤为突出,为了争抢生源,每到招生季节,就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市场营销是一种管理过程,即将品质优良的商品以适当的价格和最合理的渠道提供给消费者的科学的有系统的活动。

职业学校的招生活动也可以说是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将“教育”商品销售给学生,但这种销售不是一次性交易,而是与顾客长期持续的服务过程,学生对产品的消费要达到一定的时间,最后实现消费的目的。职业学校招生活动过程是在“教育”商品真实质量的前提下的营销活动:发现有就读意愿的学生,与之沟通,挖掘其潜在需要,唤起就读欲望,通过系列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及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最后达成学生就读的目的。 所以说招生营销活动应该是一个管理过程。当前对职业学校来说,应该了解和实施这种管理过程,包括相应的营销手段的组合应用,而更重要的是对招生工作中营销理念、新的思维的认识,摆正和确立招生工作的地位及从全局上把握招生工作。 二、在学校招生工作营销理念及运作手段的管理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顺序及层面。 1、市场调查及目标市场的确定市场调查是招生营销活动的第一步,指以科学的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各种有关资料,以了解营销目标及其需求,使主管人员能更有效地设计、执行和控制各项营销活动。职业学校可从教育部门获得有关生源的各种数据,如人数、毕业意向、家庭状况、现有及潜在需求,进行研究分析。或用分层调查法,以学校为单位,分为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诸个层面,以访谈、问卷方式,收集、分析各种信息,进一步接触实质情况,如生源数减少或增长原因,就读学生层次及相关需求,生源校对职业学校印象及学生选择学校就读的主要考虑等,可为学校提供较为客观的材料,以供决策参考。 由分析结果建立目标市场,所谓目标市场,是指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分辨出能为之有效服务的细分市场,以利发挥优势。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场慨念以学生类别,学校和区域为主,如职校校学生主要以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生为对象,再进一步细分为学业成绩中下及家景较为一般,而分布于学校影响力能及的某一区域内的学生,以及确定生源丰足的客户大校及一般学校,从而将招生工作中人力、物力资源集中于这一目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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