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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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分级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负责人向技术组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概况和一般性交底

③、工程特点设计意图

④、施工方案的确定

⑤、施工前的准备工程

⑥、施工注意事项,包括基础规格要求、喷浆强度以及与以往巷道在支护上的区别等注意事项及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⑦、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

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技术组向技术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3、施工员向班组长交底,主要利用下达施工任务单的时候进行分项工程操作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二、技术交底的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

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

量与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均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完成后应由技

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交底记录必须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

4、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必须由参加操作的所有人员签字。

5、技术员、质检员均参加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文件,对于大堆材料(石子、砂)可有复检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加强进厂的管理。

2、进场材料必须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无问题后方可入库。

3、所有原材料进厂后,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在见证下,按规范要求数量取样送实验室进行复检。待复检报告出来后,证明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用于施工中。

4、对于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当时清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要在原材料上悬挂“不合格”标识牌,并及时清退出场,严禁用于工程上。

5、原材料进场后,要在堆放处挂标识牌,标明进场时间、检验状态和产地、规格,严禁将过期、失效及无产地的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施工牌板制度

1、各施工工地必须遵循国务院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和规章,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以规范场容,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2、井口的项目管理牌板应该包括施工单位、开工、竣工时间、巷道设计工程量等。

3、各巷道的施工标牌:

⑴巷道名称、工程量、性质、用途、施工单位

⑵安全纪律牌。

⑶防火须知牌。

⑷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⑹施工总平面图。

⑺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4、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人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咼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咼标志。

建筑材料试验及施工检验制度

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件,器具进场验收。

①、水泥:同一厂家、同强度等级、同品种散装水泥500t,袋装水泥2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吨数按一个检验批验收,验收方式:检查出厂合格证,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实验室检验,合格后经监理认可方可使用。

②、钢材: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厂时间不大于60t为一个检验批,验收方式: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实验室检验,合格后并经监理认可,方可使用。

③、砖: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150万块为一个检验批,进厂后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实验室检查,合格后经监理认可方可使用。

④、砂、石子: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为一个检验批,进厂后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实验室检验,并经监理认可,合格后使用。

⑤、半成品、成品、建筑构件、器具进厂后,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认可。涉及结构安全的预制构件等的外委制作,选定厂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文件,予以审查,认可后签订相关合同,并在生产过程中,邀请监理工程师现场考察,进场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二、工艺性检验

1、砼: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进行开盘鉴定,用于检验结构砼强度的砼试件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试块制作时由监理见证。试块制作组数:同一配比每班次且不大于100m3取样不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每200m3不少于一次。每次取样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

条件养护试块组数据实际需要确定。混凝土到龄期后送实验收室检验。

2、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钢筋焊接方式为电弧焊、闪光对焊、竖向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接头一般采用直螺纹连接方式。接头检验按每不大于300个为一个验收批,焊接接头进行外观检查合格,现场监理见证取样后送实验室检验。

3、砌筑砂浆: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砂浆。应制作一组试块,制作时应由监理见证,到龄期后送实验室检验。

4、地基处理、回填土碾压至规定次数后,通知监理和试验室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层施工。

三、施工检验

(一)、工序检验

班组自检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二)、隐蔽工程检查

1、重要的隐蔽工程如地基验槽,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涉及到安全和功能项目的检验沿应通知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合格后经监理认可方可进行隐蔽。

2、一般的隐蔽工程检验由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

3、所有的隐蔽工程都必须形成记录,有关人员的签字齐全。

(三)、施工预检

1、测量放线:施工测量技术员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定位放线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员、质检员进行复核,符合要求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2、模板、预留孔洞、予埋件、皮数杆、施工缝留置结构吊装等工程的预检,应由项目技术员、施工员、专职质检员、组织相关班组进行预检。合格后进行方可进入下一施工工序。

3、重要结构的模板、设备基础等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

四、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通知有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记录。

五、观感质量的检验

工程完工后,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对工程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验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制度

1、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的依据是:

(1)、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同

意的施工技术措施中的标准。

2、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中的原材料检验制度见技术检验制度,以下只涉

及施工检验。

3、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项目部内部对施工质量实际班组自检验。工地复检和项目验收,即三级验收制度。

(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对设备、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施工结束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行处理,自检不合不报检,经班组长复核无误后交工地质检员检查、验收。

(2)、工地复检,工地质检员对班组提交的质量自检技术记录和实体质量进行复查。

(3)、项目部技术组负责审查工地提交的质量检查验收单、技术交底和复查签证文件,并进行验收、签证。

(4)、未按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不得转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得隐蔽

(5)、对各级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关班组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重大问题应做好记录留存。

(6)、不同工种接续施工的项目要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7))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评定施工质量等级。

(8)、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时,应及时返工处理;分部及单位工

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决定处理办法。返工重做的施工项目,可重新评定。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1、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故事后,项目部首先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工长或施工班组长,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

还应要求施工班组长采取防护措施。当出现倒塌事故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相关部门,12小时内必须上报主管部门。重大事故5 日内上报主管部门。一般事故每月集中上报。

2、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3、在事故调查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制订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4、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5、在质量缺陷处理完结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帮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计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依照《质量手册》,对检验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 特编制如下计量器具的管理及检验制度。

1、检验和测量装置按其是否需要与国际或国家的测量标准保持量值溯源关系分为强制检定和内部标准两类。

2、强制检定的范围有水准仪、全站仪、经纬仪、钢尺等,内部检定范围有:盒尺、皮尺、靠尺、水平仪、试模等。

3、强制检定的范围由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和项目部依照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统一建立台帐,内部检校装置只在项目部由机管员建立台帐管理。

二、计量器具的检验制度:

1、设备租赁公司和分公司每年12月25日前对各自的检验和测量装置制定下一年度的《检测装置周期计划》。

2、对属于强制送检的装置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或有资格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对内部校准的装置按如下《检测装置内部校准管理规程》执行,且填写《检测装置内部校准记录》。

3、检验和测量装置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检定或校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①、新购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

②、在用计量器具已达到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

③、经检修后的检测装置。

④、长期闲置停用的检测装置,拟启封使用时

⑤、对其准确性有怀疑时。

4、检验和测量检定/校准后,取得的检定证书或形成的记录由装置的所有

单位保存,其复印件应随同该装置一起保管。

5、检校周期:强检器检校周期1年,内部校准的器具周期6个月。

6、计量器具内部校准管理规程:

①校准内容:刻度是否清晰,不得有变形折损,锈蚀等损失和损坏,

有三种情况属不合格,应按报废处理。

②检校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组组长,质量检查员。

三、靠尺自检自校规程:

①自检靠尺的清洁,清理尺上的污垢,灰浆水泥杂物,保持器具的整

洁卫生。

②自检自靠尺的损坏程度,在自校时,必须检查靠尺的指针是否垂直,

若发现的检测尺显示不垂直,应进行调整,调整方法用一根1米标准铝方管安装在墙上调垂直后,把检测尺靠在标准铝方管上,用螺丝刀调节“ 2”,螺丝制止指针“ 0”为止。

③自校水准管气泡是否居中,如发现不居中可按以下方法校正,将检测尺放在标准水平物体上,用螺丝调节水准管螺栓,使气泡居中即可。

四、水平仪自检自校规程:

①检校项目:(1)外观(2)工作面平面度、直线度(3)水平仪各工作面的零位误差。

②检校前将水平仪和检定工具清洗干净,放在平板上检校工作应在稳固的

工作台上,无振动及热影响的条件下进行。

检校要求和检定方法: 外观:

1、要求:水平仪工作面不应有砂眼、气孔、裂纹、划伤碰疤、锈迹等缺陷,非工作面不应有脱漆、锈迹等,水准管的下部应透明,管壁上的记得线应清晰、均匀,不应有脱色现象,管内液体应洁净无沉淀。

2、工作的平面度、直线度

工作面不允许呈凸形,使用中的水平仪工作面允许有不大于3mm的

塌边现象。

3、及时调整工作面的零位误差。

五、砂浆试模检验规程:

1、总则

本规程系用于新购及使用中的砂浆试模的检验。砂浆试模系同于按

GBJ203检验砂浆强度试块专用试模。检验周期为半年。

2、技术要求

1>试模的所有外表面应光洁、无毛刺、无粘砂,无划痕等庇症。

2>试模组装后,内、外表面及紧固件应做防锈处处理。

3>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耐用性,在组装和成型试件时不得产生变形。试模侧板能正确定位,整个试模必须连接紧密,侧板、端板和底板面应具有足够的定位面,拆下的零件应具有可换性。

4>试模内部采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和深度尺进行测量。试模两相对侧板内表面的距离用游标尺对称测量。其高度应在每边长上取三个点用深度尺对称测量

5>垂直度采用精度为0级必刀口直角和塞尺测量。试模侧板各相邻面的垂直度,在其高度1/2处测量。侧板与底座上表面的垂直度,应在侧板长度方

向1/2处测量。

6>试模内表面和定位面的平面度,用刀口平尺和塞尺测量。

7>外观检验,应在明亮处目测。

8>试模应按批抽样检验,批量划分,按同规格、同材料的试模每50个为一批,不足50个亦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两个试模进行检验。

9>在抽取样品中有一个不合格,则加倍抽取,如检验仍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判为不合格。

10>所有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为合格品。

六、混凝土试模检验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的或使用中的混凝土试模的检验。

(一)总则

混凝土试模系用于按GBJ81—85测试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和GBJ82 —85测试长期及耐久性实验制作试件用模具。检验周期半年。

(二)技术要求:

1、混凝土试模应由铸铁或钢制成,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平整光滑,并

不应有任何砂眼或缺陷。

2、试模五个内表面的不平度,每100mm不超过0.05mm。

3、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士0.5度。

4、标准钢板直尺量程300mm。

5、角度规:量程180度,分度值0.05mm。

6、游标卡尺:量程300mm,分度值0.02mm。

7、塞尺:150mm。

8用感观检查,用第1条要求。

9、用游标卡尺,测量每边长度及直径,其值应符合第2条要求。

10、用钢板直尺与塞尺,测量试模各内表面的不平度,其值应符合第3条要求。

11、用角度尺测量各相邻面的角度。

12、必须有检查记录。

过程三检制度

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作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成品保护制度

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 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

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以集团公司和省档案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为依

据,档案排列存放有序,分类编码准确,做到科学管理。

二、保持档案存放的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对收进、移出、利用和销毁情况做到有统计、有登记、帐务相符,符合国家规定。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对损坏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便于迅速准确地查找档案。

六、应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档案,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分级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负责人向技术组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概况和一般性交底

③、工程特点设计意图 ④、施工方案的确定 ⑤、施工前的准备工程 ⑥、施工注意事项,包括基础规格要求、喷浆强度以及与以往巷道在支护上的区别等注意事项及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⑦、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 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技术组向技术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3、施工员向班组长交底,主要利用下达施工任务单的时候进行分项工程操作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二、技术交底的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 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 量与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均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完成后应由技 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交底记录必须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 4、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必须由参加操作的所有人员签字。 5、技术员、质检员均参加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文件,对于大堆材料(石子、砂)可有复检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加强进厂的管理。 2、进场材料必须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无问题后方可入库。 3、所有原材料进厂后,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在见证下,按规范要求数量取样送实验室进行复检。待复检报告出来后,证明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用于施工中。 4、对于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当时清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要在原材料上悬挂“不合格”标识牌,并及时清退出场,严禁用于工程上。 5、原材料进场后,要在堆放处挂标识牌,标明进场时间、检验状态和产地、规格,严禁将过期、失效及无产地的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煤矿煤矿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xx煤矿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随着xx煤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后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和规范我矿单项、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动态管控,有效防范单项、零星工程事故发生,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现就我矿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出钱”的原则。 3、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4、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申请,经营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5、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本专业能够解决或已经解决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单项、零星工程。

二、单项、零星工程范围 矿各类计划、会议、文件、现场确定、安排或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构成独立核算、需要单独确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编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需要按单项工程实施管理和考核,在执行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执行本制度。如作业计划确定的安装、撤除、水仓清挖、巷道维护工作,矿安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操作基本程序 1、专业或单位提出申请; 2、经营管理科审批并提出预案; 3、交技术科、分管矿领导审批,并经矿会审,形成会议纪要; 4、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 5、申请单位、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科和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 6、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措施,审批后进行施工; 7、安排工作时,需提前一个班在任务单上注明施工地点、作业人数、工作量,跟班干部(班长)持当班任务单参加进班会,矿调度室进行登记,施工负责人下井前,持审批单及相关措施到安全信息站登记备案,施工措施必须带到现场,开工前、收工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检查时间:每月的10、20、30号八点班。 二、参加检查的单位及人员: 参加检查的单位包括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技术 科、保卫科、调度室、办公室及采掘区队。 三、组织及检查形式 由工程质量检查组组长安排检查工作。指定检查小组 负责人和记录员,指定路线、区域检查。地面由矿办公室 组织有关部门检查。 四、具体要求 1、每个检查日的早上七点三十分,各检查人员在调度 室集合,工程质量检查组副组长负责点名,并安排检查路 线,对无故不参检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通报全矿;

沿途检查中掉队或退出的罚款100元/人。 2、各检查小组由负责人按指定路线组织检查,不得分开。 3、采掘修队队长在各自的工作现场陪同检查,其他队队长跟随检查,否则罚款50元。 4、现场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的减半处罚,限期整改的全额处罚。 5、凡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罚款的,对该组汇报人员罚款50-100元/次。 6、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现场解决的,由各小组组长指定专人解决;现场无法处理的,提交工程质量检查组研究解决。 7、各小组查出的问题,由记录员做好记录,由组长在当日的工程质量检查会上通报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会后报生产科,不报者,罚该组组长50元/次。会后,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 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 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 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 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 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 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 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xx煤矿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规定 随着**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后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现就新安矿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出钱”的原则。 3、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4、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申请,经营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5、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本专业能够解决或已经解决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单项、零星工程。 二、单项、零星工程范围

矿各类计划、会议、文件、现场确定、安排或不是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构成独立核算、需要单独确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编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需要按单项工程实施管理和考核,在执行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执行本规定。如作业计划确定的安装、撤除、水仓清挖、巷道维护工作,矿安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 三、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操作基本程序 1、矿年初或月度计划; 2、专业或单位提出申请; 3、经营管理部审批并提出预案; 4、交主管矿长审批; 5、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 6、申请单位、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经营管理部和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 7、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措施,审批后进行施工; 8、经营管理部和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监督; 9、竣工联合验收; 10、工程月度或完成月份结算。 四、单项、零星工程操作基本要求 1、制订计划 各专业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计划。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现行各专业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法规以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五条具体规定 1、集团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负责制,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具有一票否决权。 2、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 3、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贯彻执行

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与督查管理。 4、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人员,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监控管理。全部施工方案应按规范编制,并履行审核程序。 5、项目部应按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质检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监控工作。 6、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1)各工程项目部应依法组织施工,凡需进行分包或使用劳务的,应按集团公司颁布的《相关方控制程序》和《供货方控制规定》对其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经工程监理的总监审查认可签字;对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包队伍,必须坚决清退。

(2)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报送开工报告手续,各项目部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3)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每一工序实施前,逐级进行详细的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分项工程工艺标准组织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操作班组应及时做好工序自检、互检,施工员应做好专业检查,质检员及时抽查各分项工程质量,及时核定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质检员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员、工长、班组长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并将质检评定结果交质检员及时核定,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地基及基础土方验槽(坑)、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以及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门有要求的其他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随着红泉煤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收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力度,规范零星工程的验收程序,保证我矿零星工程规范、有序进行,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我矿具体情况,现就砂墩子矿井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3、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工程科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临时性接续工程、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4、业务部门要严格依据工程科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全面细致”地确定零星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对单项、零星工程实施管理要遵循“用人最少、效率最高、质量最好、安全最优”的原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质量管理,提高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的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全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质量第一责任者,各级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3.生产技术部是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结合生产技术部人员少,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对矿内各采掘工程实行设计、质检、监理分片包干负责制,即指定专人负责某一区域采煤或掘进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除每月二次的全矿性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外,还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重大问题必须汇报或请示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矿主管领导。 4、在全矿建立一个完善的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各采掘单位和外委施工队必须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和保质量为自觉行动。外委队必须“三证齐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否则

不准承担本矿工程。已进入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5、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煤炭部2010年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评定标准》、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采掘队和从事大柳塔矿井巷工程的外委队和个人。 第二章、采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采煤队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二、生产办生产组采煤工程师负责全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配合采煤队解决采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三、《大柳塔矿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主要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修定而成,综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顶板管理(此项总计15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100mm/m(按采高计算)。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每点得0.5分,共计5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三十一、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零星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邹军 副组长:张礼发郭庄张言语傅阳全 成员:各专业副总,调度所、安监处、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及各生产一、二线及辅助单位和地面车间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零星工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所,调度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零星工程界定 零星工程一般是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地面车间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临时性工程。 所有零星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1.列入矿《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零星工程,由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下发联系单,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 2.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 3.时间紧迫必须应急抢险施工的,可不填写申请单,不编制文字措施,但必须有3人以上(其中要有1名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文字记录,由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并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4.零星工程内容及范围:

(1)更换支架立柱、运输机溜槽、齿箱等大型零部件(含地面); (2)采煤工作面拉移变、泵站; (3)移挪无极绳绞车机尾,更换无极绳绞车钢丝绳; (4)斜巷移挪耙矸机; (5)施工及拆除封闭墙、避难硐室、风门,装卸及转运风门、木料、水泥、黄沙、瓦石、砖等材料; (6)主要大巷冲洗巷道; (7)隔爆水袋的安装和拆除, (8)抽放管路的运输、安装和拆除; (9)钻机的移挪、安装和拆除及采区内部运输钻机; (10)井下局部地点顶板冒顶、片帮、脱皮、掉浆、底鼓的修护; (11)三岔门、四岔门等特殊地点的临时支护和加强; (12)做绞车、皮带机基础等; (13)打起吊、吊挂眼等; (14)斜巷捕车器、煤仓蓖子的安装和拆除; (15)其他临时安排的杂活及其他安装和施工(外委单位零星工程施工由相关单位负责监管,施工单位向监管单位“一班三汇报”,如生产技术部安排的物探、打钻等)。 (三)四步工作法 1.填单 临时性零星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1),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时间、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等。 2.告知 《零星工程申请单》填写完毕,经分管矿领导或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由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通防科、经营管理部及相关影响单位签字。

矿井基建煤矿工程科管理制度

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部 工程科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工程科: 目录 干部值班例会管理制度 1、科、队干部必须按规定执行轮流值班制度,不得他人替代,在值班期间,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离开或需要下

井,必须向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请假,否则按脱岗论处。 3、值班干部要按时参加科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好本单位的班前班后会,及时了解重大安全生产信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隐患的问题,及时安排,协调解决。. 4、工程科科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基建安全会议,工程科全体人员参加。基层队组每班班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5、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当班的遗留问题要交代清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赌博,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6、每日交班时,各队组接班干部以及班长、施工员必须到调度室挂上岗牌。 7、值班期间出现脱岗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下井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强化井下现场全过程安全基建管理,转变职工作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基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科、队领导必须按矿规定完成下井指标,科级领导每月下井不能少于16天,其中中班或夜班8个,抓“三违”不少于3个。 2、各施工队队长下井不少于18天,技术员不少于15天,其中中班或夜班8个。 3、科、队领导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完成规定指标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并请有关矿、科领导批示方可生效。 4、科、队干部下井必须保证质量,井下时间不少于矿上规定,跟班

时必须与工人同进同出。 5、领导下井必须首先排查隐患,检查工作面工程质量,查出有隐患时,必须跟班处理,不得提前出坑,现场查出的“三违”或认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查出责任者,出坑后认真填写信息卡。. 6、科、队领导所抓“三违”人员,要当面向违章人员说明违章情况,对“三违”人员处罚要严格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执行,并报安全科处理,不能私自处理。 工程科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强化现场管理,实现隐患排查的制度化、程序化,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基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例会由科长主持,召开安全例会时要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两会可以同时召开。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重大隐患事故和一般隐患事故。前者上报煤业公司,后者由矿上协调施工队、监理单位,并组织人员解决。 3、科队领导下井首先要排查隐患,对隐患要立即组织处理,否则不准开工。 4、施工队接到隐患通知书后,队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到有关科室进行隐患认定并签字,必须落实整改时间和负责人,认真整改事故隐患。隐患到期解决后,要及时到有关科室进行事故隐患处理消项。 5、每周召开的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施工队要认真总结本队本周内出现的各类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同时要安排好下周本队工作面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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