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的,是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结构交铺地段轨行区范围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区间管理单位的划分

第四条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称调度中心,组织机构图如下),调度中心主任由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中心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业主代表、轨道监理、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其中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为第一副主任,负责调度指挥中心的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调度员由区间管理单位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组员为本铺轨标段内各土建和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生产副经理。调度指挥中心在区间管理单位设置调度所,负责本标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担任调

度室主任负责与指挥中心调度所的协调联系工作。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与区间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区间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内的管理和总体协调。

第七条 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统筹规划

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已铺轨区间施工计划和申请,合

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站在全局的角度,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与区间施工

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第八条 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区间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由

调度中心主任 调度中心副主任 调度员 轨

道施

部 各土建项目部 运输设备安装调试项

部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项目部

区间管理单位将该协议分别送交轨道施工监理单位和地铁公司工程处审核备案。

第九条调度中心应及时地传达落实工程处有关轨行区施工的指令,组织召集各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管理协调会,协调解决轨行区管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调度中心负责受理及审批进入区间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提报的天窗施工计划。

第十一条调度中心对相互影响的施工计划及交叉作业要进行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各施工单位的施工。

第十二条调度中心对于影响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施工计划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否则不予安排施工计划。

第十三条调度中心每日20:00前安排好次日行车计划(0:00~24:00),并及时下达各施工单位。对于计划变更的要及时通报相关施工单位,并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调度中心要对所管辖区间进行检查,并有权监督检查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对于轨行区运输及交叉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调度中心有权要求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上报西安地铁公司工程处处理。

第十五条区间管理单位要将每周的区间管理周报上报工程处,及时反映区间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

位。

第十六条区间管理单位要根据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保证区间管理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区间管理单位配备的区间专职巡查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专职区间巡查人员须按防护人员规定着装,带齐防护用品,配备电台和手机相互联系,并由左线向前方的车站巡视,在前方区间巡查人员处签认、通报报左线巡视情况(下同),然后由右线返回到原出发车站,记录好右线巡视情况,使整个线路形成一个可联系和贯通的安全网(铺轨顺序有变时,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巡查路线及方式)。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区间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和垃圾,发现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及时清理或装袋在线路两侧堆码整齐并定期清理,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立即通知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立即下达命令,在侵限物未清除至机车车辆限界以外前,禁止向该区间发出列车。

(2)检查所处区间的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轨道上有无杂物,并及时处理。

(3)对于破坏区间施工成品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其单位并向上级汇报。

(4)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守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通报,要求施工单位

立即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和人员。

(5)如发现违章,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区间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八条调度中心成员及区间管理单位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应添乘轨道车对轨行区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区间管理单位检查人员有权核实施工单位区间登记和注销的一切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和上级领导,待施工单位查清原因并办理规范的施工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

第二十条区间基本照明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进入各区间施工应编制区间施工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安全措施等),并书面报调度中心;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必须设消防器材,必要时设专人看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各施工单位从车站进入区间施工必须事先进行请点,经区间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施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各设备安装单位必须遵守“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有责任做好其他单位及本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时,按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第五章场地管理与队伍准入

第二十七条所有施工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线实行队伍准入进场制度,进场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胸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各参建单位进场组织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各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完善经监理、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部室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且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已完成,方可办理进场许可单,未办理进场许可单的,不准其进场施工。

第二十九条区间施工计划实行月报批制度,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将经监理、业主代表批准的下月施工计划申请报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根据计划申请统一协调安排;进入区间施工期间每天下午16:00前必须与铺轨单位确认次日的施工计划,经认可后方可施工。晚于22日提报的计划申请将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在进入区间施工前,须向调度中心登记进洞时间、地点、人数等,作业完毕出洞后进行销点登记;每天施工完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出现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等情况,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有权终止后续的施工计划直至其整改完毕,并由相关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每个施工单位在区间施工完后必须由区间管理单位检查并签认《退场许可单》后方可退场;区间管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第六章设备(或材料)进场

第三十一条由于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区间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对于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及其他专业施工的前提下,报送设备进场许可单到调度中心,经相关方同意后方可进场,存料单位应制定相应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置隔离及警示标识并派专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守防护。

第七章区间施工程序

第三十二条凡须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包括中断邻线行车)的施工及组织有交叉作业的施工,应于施工前一天16:00前将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等内容的施工计划报调度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第三十三条在已铺轨区间,区间管理单位应指派相关人员认真核实进场施工计划与调度中心下发的施工计划无误后,方可允许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如非遇紧急情况或临时计划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计划已审批完毕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清查人数后,以书面形式向调度中心进行销点,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施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人数和工机具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

第三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施工计划的可

行性,如遇本单位施工项目与轨道运输产生矛盾和问题时,应提前派工程协调员与区间管理单位进行协调,并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取消已审核批准计划,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调度中心。

第三十六条施工人员在进行本单位的施工任务时,要认真保护好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由于轨道道床浇注的混凝土有凝固期,各施工单位不得在未凝固的道床上进行施工,不得破坏、污染道床。

第三十七条装卸货物和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得野蛮装卸及搬运,做到文明施工。

第三十八条在车站和区间严禁吸烟,严禁涂写乱画;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或装袋在线路两侧堆码整齐定期清理,不得有碴土或油污,无施工遗弃,无安全协议规定范围之外的工机具,人走场清,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施工作业环境。

第三十九条轨道线路形成后区间应无侵限物品,轨道上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停留。

第四十条凡进入区间施工(包括线路下部分和线路上空的作业),如果有可能影响正常行车,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计划申报书中要求的内容,切实执行防护措施,堆放物品不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并设置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一)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包括中断邻线行车)的施工;

(二)在轨道线路上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

(三)在区间作业,人员、物品入侵地铁机车车辆、轨道车及轨道平板车等限界的施工;

(四)除区间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使用动车(包括手推平车,单轨车等等)在线路上的施工;

(五)在站台上进行的施工但施工过程中有人或物入侵机车车辆限界;

(六)其它影响轨道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行的施工。

第四十一条在未封闭行车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号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界物品。

第四十二条防护装置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距离到能满足防护要求为止,设置方位必须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得遮挡。鉴于地铁施工的特殊性、必须应在施工作业区两端都进行防护,具体要求如下:

(一)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下洞施工时必须先登记,出洞后要进行注销;

(二)防护员在出发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作用良好;

(三)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的施工对列车运行的轨道、线路造成影响,已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号志,停车后通知列车的司机和车长,并做好记录;

(四)防护员必须是专职防护,必须坚守岗位;

(五)施工人员和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后,当防护员撤除防护,如直接将红色号志去掉,司机将认为区间线路良好,以正常速度通过;

(六)如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的,必须在每个施工点设置防护员防护,跨区间施工的无论施工点间距多少,都必须设防护员防护;

(七)施工单位不得超出已批准的范围施工。

(八)防护工作要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则,防护一旦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防护装置;

(九)防护员手持防护号志防护,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能随意在线路中走动,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显示防护信号。

(十)防护员严禁随意使用红色防护号志。在不影响行车或不中断行车的情况下,防护员严禁将红色防护号志设置于线路上;在施工中断或结束时应及时撤除防护,区间严禁出现无人看管的防护号志。

第四十三条二号线原则上严禁使用手推小平车等轻型车辆,如因施工需要必须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报调度中心同意,且遵守以下规定:

(一)手推小平车和单轨车的使用必须提前到调度中心办理好《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经调度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小平车在使用时必须遵守《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中规定的运行区段、时间,指定的施工负责人必须跟随车辆现场指挥。

(二)手推平车等的使用必须派专人在两端防护,防护距离100米。

(三)手推平车使用完毕后不得停留在线路上。

(四)手推平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保证小平车随时能够撤出线路。

第四十五条施工计划申报表填写要简练、准确,专业术语规范。

①、开工日期栏填写开工日期并注明可变更范围;

②、施工线路栏填写施工占用的线路(左线或右线);

③、施工区间栏注明是在某站至某站的区间施工;

④、施工地点栏注明施工的具体位置;

⑤、安全防护措施栏要说明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影响行车的主要问题以及预防和防护措施。

第四十六条经调度中心批准在未封闭行车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黄红色防护灯,在轨道车接近防护地点30米时,必须一度停车,待施工人员清理完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后,方准缓慢通过。

第四十七条在未封闭行车区间进行影响行车施工交叉作业,或在封闭行车区间进行的施工,在区间施工时应在线路中心插设移动停车信号牌(红色灯光)或防护人员手持信号(红光)的方式进行。

第八章违章处罚

第五十条区间管理单位如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违章施工,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调度中心,通报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造成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对于施工单位人员在洞内吸烟的,一次性处罚50元,不戴安全帽或随地大便一次性处罚100元,并记录现场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通报施工单位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在已铺轨区间内施工单位人员着装不齐,无反光背心,防护人员无防护用品,区间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区间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取消该单位当日施工计划,同时视为施工单位领导失职,报调度中心通报施工单位负责人,并报监理处理。

第五十三条区间各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没有保护好其他专业的成品,视为施工单位领导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肇事单位承担。

第五十四条凡发生区间施工单位在区间施工时机具、材料乱放,入侵

机车车辆限界;区间施工无防护用品、防护措施;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私自跨越股道影响行车或导致中断行车;以及因物品侵限与轨道车和平板车挂碰等情况,均视为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区间管理单位有权视情况报其监理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调度中心处理。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计划施工。

第五十五条对于区间管理人员提出的区间施工单位违反区间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取证,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按规定处理或上报调度中心。

第五十六条区间管理单位工程列车运行必须严守限速要求,并做好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添乘工作,一旦发现超速运行的,每次处罚500元,并列区间管理单位领导责任,报监理工程师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协商后报被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处批准,以补充管理办法的方式执行。

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北京地铁9号线施工单位较多,工程路线较长,工程运输与施工交叉作业组织工作难度大。为解决各单位施工互相干扰、互相制约的矛盾,合理组织交叉施工,创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工程运输条件,有效利用工程列车配合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产,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特制定《北京地铁6号线工程轨道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1条北京地铁9号线全线的工程列车指挥及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

第2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第3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设在轨道施工项目部,负责全线的列车指挥和影响行车的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工程列车编组、接发、动力设备整备、施工设备(材料)运输及工程列车的检修等任务,全天24小时值班。

第4条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北京地铁9号线区间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提报计划,计划分为月计划、旬计划和日计划,计划内容须包括施工时间、区段、人员、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等内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须仔细审核计划内容,并统筹安排各项施工。施工计划取得

批准后,须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超时超范围和无计划施工。未经批准,施工单位的机具,材料、人员等不得进入轨行区。违反规定时,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裁,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责。

第5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施工计划,有权拒绝审批,待申请单位整改到符合要求后再行审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施工计划包括:

①违反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

②违反运输作业安全协议的运输作业计划;

③计划的施工内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施工计划;

④施工计划填写不规范、安全注意事项不详、安全防护措施不明确的施工计划。

第6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在轨道工程施工、行车组织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违规、违纪、违反安全协议、违反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要求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向调度中心通报情况,请求处理,并停止审批其施工计划。

第7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要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安排行车计划,有效利用轨道运输的有利条件配合各施工单位的工作。

第8条调度员要根据审批过的作业计划,于每日20时前编制完成次日行车计划。特殊情况的临时计划可随时安排,但严禁无计划行车。

第9条区间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行车组织和指挥工作的检查。相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每周应跟车添乘,熟悉线路及运输情况,及时调整行车组织工作。

第10条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调度中心同意后,纳入行车计划中统筹安排实施。

第11条需要使用工程列车进行施工配合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与轨道施工单位签署相关的协议,并于每日16时前将次日的用车计划按照运输计划申请书的格式填写规范,报调度中心审批。

第12条在区间运行的工程列车的车长要积极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及时报调度中心责令其整改。

第13条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联络员以书面形式向调度中心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调度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和施工的相关计划。

第14条施工单位在使用动力车在线路上卸料或使用区间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必须按照调度中心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

第15条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由卸车负责人向车长交待注意事项并组织卸车。

第16条材料物资严禁在车列运行过程中卸车。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

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指挥中心调度所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第17条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无侵限物品后方可通知车长开车。

第18条在地铁线路进行的一切影响轨道施工、影响正常行车(包括邻线行车)的施工作业,凡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的行车事故或技术设备损坏等责任事故,责任为施工单位:

①、违反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

②、违反施工计划申报规定的;

③、违反运输计划申请规定的;

④、违反施工要点登记、销点登记规定的;

⑤、违反施工防护规定的;

⑥、堆放物品侵入车辆限界;

⑦、作业中不按照行车指挥单位要求整改的;

⑧、其它违章作业影响安全的。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防护规定

一、防护的目的和重要性

北京地铁9号线施工单位较多,工程路线较长,各单位施工互相干扰、互相制约,工程运输与施工交叉作业组织工作难度大。有效、标准、规范的施工防护是确保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的有力保证,是地铁轨道施工和地铁行车组织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二、防护必备品

1、红灯和黄色闪光灯;

2、电台:至少三部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

3、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

4、具有夜光效果的防护服:用于保护防护员和所有施工人员,在隧道内使司机和车长能够看见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

5 、防护员记录本、计时工具等。

三、防护的具体方法

1、地铁施工条件较差,行车指挥较难,防护工作对施工的安全尤其重要。地下线防护时,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原则上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

护。

2、防护的过程:

防护员接到防护任务后,携带必备工具和物品,和施工人员一起到达指定的施工地点。防护员按照要求选好防护地点,一律使用红黄灯。防护员必须在面对来车方向的右侧设好防护后,施工人员才可以进行施工。为保证地铁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本办法规定:

(1)如果施工的区段不允许列车通过,则防护员必须设置红色号志。要求所有工程列车接近防护区段前必须一度停车,待施工完毕并清理施工现场后,由调车组人员检查确认防护区段满足安全行车条件时,再指挥列车慢速通过。

(2)如施工对列车影响较小且允许通过,则防护员设置黄色号志。为降低施工干扰,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可通过电台和口笛提前通知前方施工人员有列车接近,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撤离到机车车辆限界以外,并将使用的工具、机具等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

(3)防护员在施工人员和施工所带的物品没有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前,不能撤除红色防护号志,当防护员确定施工人员和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后并经调车组检查确认后,防护员方可撤除红色防护号志,改为黄色防护号志,示意列车减速通过,如防护员确定线路上的施工已不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则可撤除黄色号志,示意列车正常通过。防护员确定列车已通过施工区段后,重新设置好防护,施工人员才可以继续施工。

四、手推小平车的使用和防护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

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有无破坏轨行区施工成品的行为;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20150302新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同时有

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 (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 (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 各线路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轨行区作业管理,全面负责轨行区作业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建由BT项目公司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轨行区作业调度室; (二)指定轨道工程承包单位或其他承包商作为轨行区管理单位,并提供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轨行区作业管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三)建立轨行区全封闭管理所需要的物理隔离系统,包括车站轨行区防翻越护栏及门禁、联络通道隔断门和通往其他地铁线路的通道封闭门; (四)指定和授权车站地盘管理单位或轨行区管理单位核查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 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 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 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 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 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 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日期:2017年10月08日0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牌 0 第二章编制依据、原则、目的 (1) 一、编辑依据 (1) 二、编制原则 (1) 1、安全第一的原则 (1) 2、合理布局的原则 (1) 三、编辑目的 (2) 四、适用范围 (2) 第三章建立计划调度室 (2) 第四章轨行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4) 一、安全教育及交底 (4) 二、落实轨行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4) 1、项目经理 (4) 2、项目技术负责人 (5) 3、安全主管 (6) 4、施工负责人 (6) 5、防护员 (7) 第五章轨行区安全防护措施 (8) 一、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8)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8)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8)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9) 3、电气防火措施 (9) 4、使用与维护 (10) 三、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10)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1)

五、“三宝”及临边的投入 (11) 六、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2)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保证措施 (12) 八、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3) 九、轨行区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14) 十、施工队的防护设备 (15) 十一、紧急情况处置 (16)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6) 第七章轨行区安全薄弱环节的措施 (17) 一、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 (18) 二、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9) 三、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9) 四、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19) 五、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20)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 号线BT工程9202 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 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 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 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 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

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 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臵相关资源, 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项目公司: 为解决地铁建设铺轨工程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编制了《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一○年八月二日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 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 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 1.轨行区领导小组 (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 (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 (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 (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 (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 (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 (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

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7)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9) 第四章计划管理 (10)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0)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2)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8)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29)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0)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1) 第七章附则 (31)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 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围(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

9号线轨行区间管理办法细则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

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的,是北京地铁9号线轨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9号线轨行区间结构交铺地段轨行区范围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区间管理单位的划分 第四条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称调度中心,组织机构图如下),调度中心主任由北京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中心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业主代表、轨道监理、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其中区间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为第一副主任,负责调度指挥中心的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调度员由区间管理单位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组员为本铺轨标段内各土建和设备安装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生产副经理。调度指挥中心在区间管理单位设置调度所,负责本标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担任调

度室主任负责与指挥中心调度所的协调联系工作。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与区间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区间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内的管理和总体协调。 第七条 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由区间管理单位负责,统筹规划 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已铺轨区间施工计划和申请,合 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站在全局的角度,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与区间施工 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第八条 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区间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由 调度中心主任 调度中心副主任 调度员 轨 道施 工 项 目 部 各土建项目部 运输设备安装调试项 目 部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项目部

轨行区作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为武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安装工程,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区施工前,首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学习,以及轨行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3、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 5、进入轨行区作业时严格遵守《轨行区间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及轨行区管理单位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6、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以及轨道两端设置安全防护人员。 7、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

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8、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9、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10、轨行区作业,特别是深入到区间隧道远区,原则上不允许单人独自行动。必须配置联系工具,便于及时沟通信息。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973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轨行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本工程为苏州地铁1运输号线弱电系统的一部分,涉及轨行区或临近轨行施工作业和设备安装,而轨行区的作业施工安全又是地铁施工中的重中之重,为此,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展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1、轨行区的范围为站台的下面全部行车线路区域,包括区间内的隧道区域。 2、进入轨行作业之前,必须安轨行作业规范要求请点,批准后按给点的时间段,批准的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和设备的安装。未

经批准,任何人严禁进入轨行区,更不用说作业施工、设备安装。 3、经批准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作业区的两头必须设立红色灯光警示标志,配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和通讯联络工具。 4、在轨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有反光标志安全防护背心或马夹,必要时应身挂流动的红色小警示灯具。 5、施工作业、设备安装,严禁将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轨道中心,不允许施工作业人员在区间轨道上长时间停留休息。 6、进入轨行区作业前,施工负责应明确讲清楚,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自身安全防护避难措施。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围(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围。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围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2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

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 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 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 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

前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总结了国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室为工程处;第二阶段是短轨通后,试运营前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轨行区管理办法

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2018年6月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 第三章计划管理 (10)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 第五章防火要求 (16) 第六章罚则 (17) 第七章附则 (18) 第八章附录 (18)

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 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 1.地下线轨行区: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 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 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 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期)_最新版

市轨道交通集团 (工程施工期)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期轨行区围(以下简称轨行区)各阶段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任何活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施工期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市轨道交通集团和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机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成立,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以下简称调度室),轨行区工程施工期阶段由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及各申请单位组成,并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 第五条地铁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由轨道交通集团安委会、工程管理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六条工程施工期领导小组架构:

组长:国利 常务副组长:江涛、明德 副组长:林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佳明 组员:慧明、王璐、高秀岩、孟昆鹏、健、吕大桅、俞士峰、理贵、国伟、庆波、马国田、满韵玲、王振中、景刚、伟、郭红波。 第三章施工期轨行区管理 第七条工程施工期阶段轨行区是指由土建单位交付给铺轨单位的所有工程部位,轨行区管理围包括: (一)车站: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 (二)隧道:整个隧道部空间; (三)高架:车站及区间。 第八条本阶段进入轨道交通轨行区围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机构分工与职责 第九条各部室分工为: 安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协调轨行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铺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道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长沙 目录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长沙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范围内(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轨行区管理组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各车站实行地盘商管理模式,各地盘商、驻地监理有权检查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前言 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结了国内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 (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内各股线路;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 (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 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 2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03-36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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