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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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有效监测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xxx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xxx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风险监控,是指以信贷管理系统群(C3)预警监控系统为基础操作平台,综合运用各类有效信息,对信贷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审核发布、处置反馈、控制评价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信贷风险监控遵循规范管理、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有效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信贷风险监控范围涵盖信贷客户本外币贷款、贴现等表内信贷业务,贷款承诺、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信贷风险监控内容包括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表现为客户、品种、行业、区域等方面的风险及其组合。

客户信贷风险作为信贷风险监控的主要内容,是指客户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担保措施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偿债能力和履约意愿下降的风险。品种、行业、区域信贷风险,是指由于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特定品种、行业或区域信贷资产收益和安全的风险。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第六条信贷风险监控工作由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实施。总行和一级分行信贷管理部应设立专职监控部门,履行信贷风险监控职责。

第七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信贷风险监控标准和流程;监测分析信贷风险,审核发布风险信号,实施风险控制,评价处置结果;总结报告辖内信贷风险及监控情况;考核下级行信贷风险监控工作。

第八条客户部门按照客户分层管理原则负责信贷风险的处置反馈。客户经营行(含个贷集中经营机构,下同)负责制定和实施风险处置方案,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反馈处置结果;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含一级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制定或审核风险处置方案并督导风险处置。

第四章风险信号分级与管理

第九条信贷管理部门通过信贷风险监测分析,根据风险影响大小、预计损失、危害程度、紧急状况等因素,对监控发现的风险信号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信贷风险信号从高到低依次设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其中红色、橙色、黄色风险信号是风险预警信号,蓝色风险信号是风险提示信号。

(一)红色风险信号是指影响恶劣、预计损失严重或对信贷资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风险信号。红色风险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贷款逾期超过90天;或有信贷资产形成垫款;客户被取消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等。

(二)橙色风险信号是指影响程度较大、预计出现损失或直接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风险信号。橙色风险信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本金未按时到位或资本金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过程中或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经我行同意,擅自处置押品等。

(三)黄色风险信号是指影响程度一般,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一般风险信号。黄色风险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过期;个人贷款风险分类形态向下迁徙为次级类;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等。

(四)蓝色风险信号是指可能对我行信贷资产产生不利影响的提示性风险信号。蓝色风险信号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展期;客户或其主要关联方发生体制变更;法人客户授信即将到期等。

第十一条信贷风险信号管理要求

(一)对于红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控实质性损失,原则上实施清收退出政策,存量信用只收不放。

(二)对于橙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原则上实施主动退出政策,存量信用收多放少。

(三)对于黄色风险信号,需采取安全性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原则上实施维持性政策,审慎办理授用信业务。

(四)对于蓝色风险信号,应加强监测和分析,注意其可能的不利变化。

第五章监控流程

第十二条信贷风险监控的基本流程是:监测分析信贷风险,审核发布风险信号,处置反馈信贷风险,评价风险处置结果。

第十三条监测分析信贷风险

信贷管理部门综合利用各类内外部信息渠道,对风险信息进行汇总、分类、计量和判断,及时获取风险信号。

总行信贷管理部对各级各类风险信号的特征进行描述和归纳,制定信贷风险预警(提示)指标,并根据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和完善。第一批信贷风险预警(提示)指标见附件1、2。

第十四条审核发布风险信号

(一)发布方式。

风险信号发布分为系统自动发布和人工发布两种方式。系统自动发布是指C3预警监控系统按照内设指标,自动发布风险信号。人工发布是指监控人员通过C3预警监控系统手工发布,或者以《信贷风险预警通知》(内容要求见附件3)形式纸质发布风险信号。

(二)分级审核。

系统自动发布的风险信号不需审核,按照C3预警监控系统预先设定的规则直接发布。人工发布的风险信号,红色、橙色、黄色的由发布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后发布,蓝色的可由信贷风险监控人员直接发布。

(三)预警发布。

信贷管理部门对红色、橙色、黄色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风险处置要求,对蓝色风险信号及时提示,从风险信号获取到发布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所有风险信号的发布,均主送客户经营行客户部门,抄送(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对于人工发布的风险信号,发布行信贷管理部门可选择发送其他层级信贷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

(四)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红色和橙色风险信号,在风险预警解除前,发布行信贷管理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冻结授信、停止办理用信、限制信贷业务受理、上收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反馈信贷风险

(一)处置信贷风险。

客户经营行收到风险信号后,对红色、橙色和黄色风险预警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蓝色风险信号是提示性风险信号,可不做处置和反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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