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讲

合同责任专题

?张某在中山公园附近有一栋高级别墅,徐汇区的李某有意购买,两人缔约磋商。

1、李某去张某家查看房屋时,因楼梯有瑕疵,张某疏于告知,致使李某跌落地上受伤。问:李某有权请求张某赔偿损失么?请求权的基础是什么?

2、甲与乙多次谈判商议,定于某日下午在某律师事务所订立契约,并即付款办理登记。甲于该日上午电告乙,不拟出售该房。乙为购买该房,多次支出费用,往返路费,为支付价金,并向银行贷款支出利息。乙能否请求甲损害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

?含义: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背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担的注意义务,并给善意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因信赖所受到的损害。

?理论基础:基于诚信原则,缔约当事人之间应对彼此负担一定限度的注意义务。否则交易关系将暴露在外,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因一方过失导致契约不成立、无效的,仅指契约不发生履行效力,并非无任何效力。此时,应发生善意信赖的保护效力。

故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发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缔约过失本基于诚信原则而生,属于广义的附随义务。但是,近世立法多对缔约过失责任加以规定,此义务已转化为一项法定义务。

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

◆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之中

◆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的注意义务:

如保护、照顾、通知、协助等注意义务。

◆造成他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订约费用,准备履行所需费用或者丧失订约机会的

损失。)

◆义务违反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情况。如违反保护义务,致侵害相对人的人身或所有权。还有任意中断缔约。

?损害赔偿请求权:

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所需费用、丧失缔约机会的损失等。因契约履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即所谓履行利益,系违约责任之范

违约责任

?概念: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特征:

1、以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2、具有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

3、主要具有补偿性(即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为己任。)

4、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形态

?预期违约

1、明示违约(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合同。)

2、默示违约(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

?实际违约

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履行等。

?特殊情形

双方违约、第三方行为造成违约(当事人承担责任,第三方不承担责任。)等。

参看图示1

思考题: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是否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前者是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失而造

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违约责任是因当事人违反了合同义务引起的,必然有合同的存在。

?从责任的性质上和责任形式上来说,缔约过失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可以由当事人约

定,其责任形式是赔偿损失;而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其责任形式除了赔偿损失外,还有违约金和实际履行等。

?赔偿范围上,缔约过失责任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为期待利益的损失包括

履行利益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从损害赔偿的性质上来看,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法律上一般没有特别的限制,而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受到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即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下案例。

?某年,司法局通知张律师必须于当年9月30日之前向司法局申请换领新的律师执

业证,逾期将不予受理。由于张律师业务繁忙,一直未能去司法局办理申请手续。

直到9月29日,张律师准备去办理申请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没有近期证件照片。于是张律师到李某开设的照相馆拍摄照片,并要求李某30日上午必须交付照片。张某为此支付了20元。30日上午张律师来取照片,李某告知照片照坏了。如果原意可以重照,如果不愿意可根据行规按照照相费用10倍的价金予以赔偿。张律师不同意,因为没有照片将导致其明年无法正常执业,照相馆应赔偿其明年一年的业务收入。经查,张律师近三年的业务收入都在100万以上。

?问题:照相馆应承担何种额度内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案例

?200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订了一份买卖20吨某型号钢锭的合同。每吨1万元,合

同总价款20万元,乙公司应当在2000年9月1日前向甲公司提供钢锭。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向乙预付10万元,其余价款见货付清。甲向乙交付5万元定金。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钢材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乙与甲协商加价,但甲不同意。履行期届满后,乙未向甲交付钢锭。

急于使用钢锭的甲公司不断派人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因此支付2000元。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于2000年11月1日将合同履行完毕。2000年10月6日,乙公司交付了10吨钢锭。2000年11月1日,钢锭价格上涨到了1.2万元/吨,甲公司几次催促,乙仍不履行合同,甲公司只好从丙公司以1.2万元/吨的价格购进10吨钢锭。

p93

问:1、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返还多少定金?

?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3、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多少损失

?4、甲公司在请求乙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后,能否要求乙再支付违金?

?5、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是多少?

合同的解除的种类

?A.约定解除权:

a.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b.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B.法定解除权: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径直解除合同;迟延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不经催告径直解除合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f.其他:

解除权的行使

?解除权的行使限制:

?a.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消灭。

?b.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c.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

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解除合同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损害赔偿。

?(一)持续性合同:效力指向将来,不溯及以往。

?(二)一次性合同:效力溯及以往,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见图示2)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

无效的合同

?含义: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

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

?种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无效之后的法律效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

可撤销合同

?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人通过行使撤销权

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特点:

?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须由当事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在未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

?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撤销合同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显示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权;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后果

?a.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

款的效力。

?d.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返还财产。

效力待定的合同

?概念: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类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表见代理

?指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

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使该行为发生有权代理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Case: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采购电视机,乙发现丙公司的VCD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

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与空白合同与丙签订了购买VCD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

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

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

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

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005年卷三

?25.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

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B.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C.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无权处分行为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

权的,该合同有效。

2002年卷三

?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履

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

发生在双务合同之中。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对抗他方当事人的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与抗辩权不同,前者是一种对抗行为,后者是一种实体权利。

?基础:双务合同之中的对待给付关系。

?合同抗辩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而非权利否认的抗辩;合同抗辩属于阻却的

抗辩,而非灭却的抗辩;

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含义:双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无先后次序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

付以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合同法66条

?成立要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双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

?效力:对抗对方所行使的请求权,使自己的履行合法延期。

先履行抗辩权

?概念: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要件: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3、先履行方未履行

或未适当履行义务。

?效力:对抗对方所行使的请求权,要求对方先履行债务。

不安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

行能力的情形时,得终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合同法68 69

?构成要件:

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一方应先履行且债务已届履行期

3、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其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其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其三,丧失商业信誉;其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它情形

4、后履行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未提供担保

?效力:在后履行一方未提供适当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在合理期限内,既未回复履

行能力,亦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图表3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l.无名合同是指( B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 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B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B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B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D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B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 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 ) A.清偿 B.清偿抵充 C.代为清偿 D.抵销 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C )

普法讲座之合同法知识讲座

普法讲座之合同法知识讲座 合同法是我们企业生产经营中重要的法律法规。从企业最基本的价值来看,生产产品是为了销售。企业前期的采购物料以及生产行为,都是为了履行最终的销售合同来进行的。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的全部生产经营行为,都可以视为在运用合同法的行为。所以,合同法应当是每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必备的法律工具。今天,我们关于合同的讲座分为五个部分。 一、合同的概念。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见到多种合同类法律文件,如合同书、协议书、备忘录、意向书等等。面对形式繁多的法律文件,很多同志产生了一种认识,即只有合同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而所谓协议书、备忘录等就没有法律效力,其记载的条款就可以不予重视,甚至可以违反这些条款。鉴于实务中产生的这种现象,我们有必要对什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进行再次的认识和强调。 首先,衡量一份合同类文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并不是看这份合同采用了何种形式,而是看这份合同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所以,名为合同书的,不一定有法律效力;而名为备忘录的,也未必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要使一份合同类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权利义务明确的条款,二是要有具体的交易标的,三是要有违约的处理方式,四是签字盖章形式上合法,五是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我们在商业谈判经常见到的备忘录为例,一份备忘录,如果只是记录各方会谈

中的意见和分歧,那么该备忘录只能证明各方开展了会谈的事实,而不能作为合同来履行,也就没有约束各方的法律效力;反之,如果该备忘录将会谈各方已经达成共识的具体条款记录下来并加以确认,实质上是一种补充性质的合同附件,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所以,我们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对合同形式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误认为协议、备忘录这些法律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就可以随意签字;另外,还要根据商务谈判的内容,选择使用何种合同形式。 二、合同目的。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各单位重视的条款基本是价款、履约期限、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违约责任等几个条款,往往会忽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即合同的目的。在法律部审查的合同中,50%以上的合同对签订合同的目的没有提及或语焉不详。其实,这个被大家忽视的细节往往会引发较大的法律风险。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因签订合同目的不明确而导致经济损失的真实案例。 一家食品加工厂,接受了某家食品贸易公司的订货,要赶在中秋节前生产一批月饼。这家食品加工企业便立即向一家面粉厂采购加工月饼所需的面粉。在双方采购面粉的合同中,对合同目的没有做明确的约定,仅仅写了一句“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面粉”。在这份面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面粉厂由于其自身原因发生了违约,逾期30天向食品加工厂供应面粉,也就造成了食品加工厂无法按时向订货的贸易公司按期交货。贸易公司在追究食品加工厂违约责任后,终止了订货合同。食品加工厂承担了较高的经济损失,

合同法答案

合同法B卷答案 一、选择题 1-5 BBBBD 6-10 BCABC 11-15 CADBA 16-20 CBACB 21-25 BBCDB 二、多选 1 、A C E 2 、A C 3 、ABC 4 、A B C 三、案例 1-3 A B D 四、简答题 1、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 (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2、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 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 第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五、论述题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 它具体表现为:①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②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③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 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④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 六、案例 1、合同未成立。因虽协商一致,但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未成立,只可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含签约谈判的花费和准备工作支出费用。 1

[法律课堂]《合同法》(五)合同究竟由谁签资料讲解

[法律课堂]《合同法》(五)合同究竟由 谁签

精品资料 大家好,现在我们开始合同法讲座的第五讲。 第五讲,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这个案例会给我们引发出来两个有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天这一讲主要讲解的问题。 这个纠纷里面,涉及到两个合同法上的问题。第一个当时双方约定说,如果找到了牛就把牛还给李老四。如找不到牛的话,那就赔他一千五百块钱。这样一个约定,怎么来判断它的性质,它有什么样的效力就是说能不能做这样的约定,法律保护不保护这样的约定? 第二个问题,王老五他不是这头牛的主人,可是他擅自把它牵到市场上,把它给卖掉了。而赵六,他又不知道这头牛还不是王老五的。他也支付了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他现在有没有义务,把这头牛还给李老四?如果还给了李老四的话,那他这个损失怎么办,他这个两千四百块钱找谁去要?他要是找王老五,王老五说我牛都给你了,你自己愿意还给别人那管我什么事?他要不回来这个钱怎么办?这样两个主要问题。 我们首先来探讨第一个问题,关于合同的附条件。我们反复强调过,合同的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签合同的时候,不仅仅是说你跟谁订合同,订什么样的合同,什么时候订合同,你完全自由协商。包括在订合同的时候,是不是对合同附加一些限制,附加一些条件给它,都是允许的。合同法上讲附条件,实际上有两种类型。 一种,我们就称之为附效力条件。所谓附效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当中附加一个条件。等这种条件出现的时候,合同法上叫做成就的时候,那么这个合同的效力才会生效,或者才会失效。如果说双方只是签定了合同,合同成立了,但是如果条件不成就,合同就不生效,它这个效力被抑制住了。这称之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也称为附延缓条件的合同。另外一种情形是相反的,合同成立了,并且马上就生效了。但是一旦某种条件成就,合同就自动的失去效力,我们就把这种称为附失效条件,有的也称为附解除条件。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张三跟李四签了一个租赁合同。张三愿意把自己的一间房租给李四,李四也愿意租。租金也谈好了,租期三年。但是,张三跟李四在这个合同里面有很清楚的一个条款约定。张三说,如果张三的弟弟,他弟弟现在在国外留学,但是这三年中的任何一天如果他回来了,那我必须把这个房子给我弟弟住。李四说那也行,我们先签这个合同的,他也同意了,所以张三李四签了这么一个合同。那么这个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它就生效了,然后李四可能也住进去了。张三也开始收房租了。过了六个月张三弟弟回来了,张三就对李四说说,咱们约好了,你看只要我弟弟回来咱们这个合同就失去效力。你就得搬出去,我得给我弟弟住。这就是一个叫做附失效条件的合同。这个条件一旦成就,不需要我们再来协商什么的,也不是我单方解除合同,这个合同自动失去效力,只要双方愿意可以这样来约定的。这就是所谓的附效力条件。法律允许当事人附条件,它的这种条件,法律对它有要求。不能说什么条件都可以附的,法律(允许)所附的条件,它有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能够是一个有效的条件,法律才能保护的条件。 1 2 3 4 5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合同法第二讲

合同责任专题 ?张某在中山公园附近有一栋高级别墅,徐汇区的李某有意购买,两人缔约磋商。 1、李某去张某家查看房屋时,因楼梯有瑕疵,张某疏于告知,致使李某跌落地上受伤。问:李某有权请求张某赔偿损失么?请求权的基础是什么? 2、甲与乙多次谈判商议,定于某日下午在某律师事务所订立契约,并即付款办理登记。甲于该日上午电告乙,不拟出售该房。乙为购买该房,多次支出费用,往返路费,为支付价金,并向银行贷款支出利息。乙能否请求甲损害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 ?含义: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背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担的注意义务,并给善意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因信赖所受到的损害。 ?理论基础:基于诚信原则,缔约当事人之间应对彼此负担一定限度的注意义务。否则交易关系将暴露在外,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因一方过失导致契约不成立、无效的,仅指契约不发生履行效力,并非无任何效力。此时,应发生善意信赖的保护效力。 故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发生。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缔约过失本基于诚信原则而生,属于广义的附随义务。但是,近世立法多对缔约过失责任加以规定,此义务已转化为一项法定义务。 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 ◆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之中 ◆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的注意义务: 如保护、照顾、通知、协助等注意义务。 ◆造成他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订约费用,准备履行所需费用或者丧失订约机会的 损失。) ◆义务违反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情况。如违反保护义务,致侵害相对人的人身或所有权。还有任意中断缔约。 ?损害赔偿请求权: 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所需费用、丧失缔约机会的损失等。因契约履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即所谓履行利益,系违约责任之范 违约责任 ?概念: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特征: 1、以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2、具有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 3、主要具有补偿性(即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为己任。) 4、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形态 ?预期违约 1、明示违约(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合同。) 2、默示违约(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1) 1、王五对于李四发出的邀约于7月1日发出了承诺的信函,该信函李四于7月4日收到,7 月5 日才拆阅,则该承诺于(7.4 )日生效。 2、张丹枫酒后对陈友谅戏言,如果陈再能喝下5斤70度白酒,张丹枫的5座城池则归陈所有。该戏言为邀约。(错)判断并说明理由答:纯属戏言,不具有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 3、甲乙为兄弟,甲借给乙人民币3 万元,约定年息800 元。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AC )A 有偿合同B 无偿合同C 单务合同D 双务合同 4、甲、乙订立一试用买卖合同,约定甲交付洗衣机给乙,乙试用 2 个月以决定是否购买, 试用期从6月1日到7月31日。乙于7月29日将洗衣机卖给周某。问:甲乙的买卖合同有无成立,为什么?答:成立。因为乙在试用期内处分洗衣机的行为视为他已经同意购买洗衣机。 5、东江江畔某县城,甲为一建筑公司,乙为一专事挖河沙的公司。9 月5 日,甲、乙签订一买卖河沙的合同。合同约定:(1)甲买乙河沙120 车;(2)每车河沙价180 元。问,合同能否成立? 答:能。类似本案约定不明的情况,可以补充协议的,合同成立有效。 (2)设例一中双方关于“车”的约定不明,甲主张是东风大卡车的车皮,乙则认为应当是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的车皮。双方遂发生纠纷。据查,农用车车皮的河沙价格在145-165 元之间,而东风大卡的价格则在270-320 元之间,你认为“车”指什么车,依据什么解释原则?答:农用车。目的解释。 6、张三与李四于见年3 月8 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张三出国定居,乙可搬进居住。问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为什么?答:成立,但不生效。因为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7、设例6 中合同约定,若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赁给乙居住。问这一合同是否成立、生效?请问“若甲父死亡”是期限还是条件?如何区分期限和条件?答:是期限。期限一定会到来,而条件则具有或然性。 8、李谷向裁缝“天下第一剪”刘淇定做一件唐装,刘淇承揽后忙不过来,经李谷同意交由学徒钱真设计并制作。钱真无经验,加工成一类似麻袋状的旗袍。问:李谷能否请求钱真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钱真不是合同当事人。 9、张飞在雨中见赵子龙坐骑飞奔,速度甚快。曰; 吾能有此神驹,足矣!子龙闻听兄长如是 说,便将自己的马赠与张飞。出外途中,雷电交加,马受惊狂奔,将行人安琪儿撞翻(之所以该马在雨中神速,是由于此马有易受惊吓的习性,子龙未告知张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 A 应由赵子龙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张飞承担责任 C 应由赵子龙与张飞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赵子龙承担主要责任,张飞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2) 1 .穆念慈卖鞋,5 元一双。杨康说,4 元卖吗?穆答:卖。杨说,来一双。后杨主张只是口头说说,该合同没效力。问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D )。 A .合同成立 B .合同未成立 C .口头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D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 请简述合同的形式。答: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 .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ABCD)。 A .政府采购合同 B .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 .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 .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请问招标公告及商业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答: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数量及价格确定,或者含有含有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思,即可认定为要约。

第10讲 第二部分合同法(二)(2012年新版)

3、承诺的生效 (1)承诺生效时刻的确认 《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例】如果法律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形式、订立程序均没有特殊要求时,()时合同成立。 A、要约生效 B、承诺生效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D、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界至 【参考答案】B (2)承诺期限的计算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 (1)承诺超期 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2)承诺延误 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例】2009年2月10日,某装修公司向某建材公司发出一份购买地砖的要约,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

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9:00。为了保证工作的快捷,要约中同时约定了采用特定的电子邮件方式作出承诺。某建材公司接到要约后经研究,同意出售地砖,且于2009年2月20日8:30给装修公司发出了同意出售地砖的电子邮件,但是装修公司所在地区的网络出现故障,直到当天下午13:00才收到邮件,此承诺()。 A、有效 B、无效 C、视为有效 D、若要约人未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则该承诺有效 【参考答案】D 5、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注意: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是承诺却只可以撤回,而不可以撤销。 【例】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是()。 A、要约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销 B、若要约指定了有效期,则应在该有效期内作出承诺 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D、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参考答案】A (三)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注意理解各种合同标的的类型,数量和质量的区别,价款和酬金的区别。【例】下列各项中不可以成为合同标的的是()。 A、合同当事人可以有效支配的物质财富 B、合同当事人提供的服务 C、土地所有权 D、合同当事人提供的智力成果 【参考答案】C (四)掌握合同的形式

梁慧星:合同法讲座(绝对经典)

梁慧星:合同法讲座(绝对经典) 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梁慧星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世远博士 (1999年5月25日、26日) (梁慧星教授:) 同志们,现在开始讲课。我先介绍怎么讲。这个课按照高院的安排是两天时间,着重讲合同法的总则部分。因为总则部分在一部法律当中是最重要的,全面地了解了总则部分,对我们去了解分则是至关重要,并且了解了总则我们再去学分则也就容易了。还有一个理由呢,就是分则部分它比较具体,有些非常技术化,在这里讲也有困难,讲起来比较枯燥,从学者的角度来说呢,也不见得讲得那么好。所以,着重是讲总则。由我和另外一位同志两个人来讲,我讲今天。这个另外一位同志,叫世远,是我带的博士,他已经毕业两年,取得博士学位已经两年,在我所在的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从事民法研究。他是研究合同法的,因此对这个法律比较了解,在这个法律的某些部分,是委托他起草的最初的草案。他明天讲,我今天讲。这个课是这样,同志们手上有一个释义,我基本上按照这个条文来讲。如果是新的条文、虽然是旧的但在这次立法过程中作了重要的修改,我就详细讲。如果这个条文基本上是原来的,原封未动,这样的条文我就不讲。当然有一些容不适宜于讲的,也会省略。同志们的书上讲到了有关于立法的过程、立法理由和立法指导思想,在那个书上都有介绍,我在这里不专门地讲。我在讲条文的时候,有的时候顺带要讲到立法的理由和立法指导思想。 第一章:一般规定(合同的目的、适用围、原则) 下面就正式开始,请同志们看第一章。第一章的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容是规定立法目的,第二部分容是规定调整围,第三部分就是基本原则。立法目的在第一条,这个条文当中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这个立法目的的规定,同志们马上会想到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的第一条,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明文表述为保障计划的执行。而我们现在这个合同法的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丝毫没有提到保障计划的执行,这反映了本法是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制定的,反映了不同的体制的差别。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社会的经济生活,从生产、流通、分配,一直到消费,都是按照所制定的计划来执行的。那个指令性计划对一个企业的生产安排得非常具体,生产多少产品,生产什么,什么规格、型号,生产出来卖给谁,乃至价格等等都已经作了规定。消费领域也是一样的。每个月消费多少粮食,这些粮食是大米多少,杂粮多少,都是预先给你安排的。因此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之下,指令性计划的完成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完成了、执行了经济计划,那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就能正常运转。计划经济体制,就是靠指令性计划来指挥、来安排、来执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没有这样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呢?没有。在1998年7月初在北京开了一个专家讨论会,讨论《合同法》草案。会上,立法机关的负责同志介绍,他说在1997年我国按照指令性计划来安排的商品是11种,1998年按照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的商品在10种以下。这一点就说明了,我们现在这个市场经济中,商品的种类至少在数万种,好多万种的商品仅仅10种以下是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可见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商品交换,它没有一个指令性计划,更不用说劳务的流通、服务的提供。商品的流通,劳务、服务的提供,这些都完全是按照合同来进行的。当事人自愿地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来完成。这些合同得到了执行,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就能够正常运转。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什么最重要?合同最重要。市场经济是靠合同关系来连接、来保障执行的。因此,一些经济学家说市场经济社会是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项选择题 1.【答案】A 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 项。 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 项正确。 (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 (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第五讲合同的履行

第五讲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合同履行概述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正确地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实际履行是合同履行中的本质要求,但它不是绝对的,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无须实际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又称正确履行或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履行合同。适当履行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扩张,它是判断当事人的履行是否正确的标准。 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还应当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合同法中规定的通知、协助等义务,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4. 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同原则,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讲求经济效益,维护对方的利益。这一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债务中,既要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他人的利益和国家、社会的利益。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履行的主体履行主体,就是履行合同债务和接受履行的人,即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与合同的性质相符合,第三人也可代替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即被称为“涉他合同”或“第三人合同”。涉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 (二)合同履行中关于合同条款漏洞补缺的规则 1、当事人协议补缺 2、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补缺 3、根据法律规定补缺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3、根据法律规定补缺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合同法6 1条.6 2条之规定) 注:合同条款漏洞的存在一般不应影响合同的成立? 例如,甲学校与乙服装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为学生定做学生服1000套。双方约定开学前5 日钱货两清。服装厂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甲学校以资金困难为由,请求乙服装厂先提供服装,待开学向学生收取服装费后再结清酬金。服装厂拒绝了学校的请求,双方发生纠纷。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 6条) 1、概念: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公司合同法讲座(讲稿)

二○一一年北京泰拓法律培训系列 主讲: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肖疆律师 课程目标 促使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对承办合同(包括:谈判、起草、履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操作技巧有所了解和掌握。 帮助合同承办人提效减负。 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课程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合同基础法律知识 主要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及方法。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注意要点。 第三部分:现场讨论。(时间:约30分钟) 一、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 (一)概述 合同,也叫契约、合同书、协议(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规避 1.合同主体要求 合法注册的商事主体:公司、分公司、个体户、非企业组织、个人。 注意: (1)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是没有签约资格的。 (2)合同主体名称应当与公章或营业执照一致。 (3)经办人应持代表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并需要与其公司核实身份。 2.合同的内容要求 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 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和地点、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 (1)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合同中要把标的物的情况写清楚。如要加工某个产品,就要写清楚产品的名称、规格、外观尺寸、颜色、光洁度以及内在的技术要求等。除了使用文字说明以外,有些还需要精确、清楚的图纸来表达。 (2)质量主要是指:合同要求标的物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比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通常标准等。 (3)标的物的数量要准确,准确的数量包括数字和科学的计量单位。不仅要使用双方合意的计量单位,还要确定好计算方法,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4)标明价款的时候,要写清楚单价和总价。如果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进行预算变动,比如装修合同,要约定发生增项、减项时,应该怎么计算单价和总价,这些都要有个说明。 (5)履行期限是对合同当事人义务完成的时间要求,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重要因素。期限应该是明确的。最好能用日历上的日期来确定,只要到这个日子,就应发一封函来催,来主张权利。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要准确到某省某市某区某路某号院内。履行方式双方要协商出具体明确的方式。 3.合同的形式要求 (1)口头形式(具有不确定性,一般用于可即时履行的合同情形) (2)书面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鉴证、公证、登记、审批。 一般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注: QQ、MSN、电话录音有效但不可靠; (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应按照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支付违约金(应明确约定对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比例和计算方式,同时约定我司解除合同的条件及合同解除时对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

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不承担该保证责任 D、丙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7、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 B、医院 C、企业 D、残疾人联合会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第11讲_合同法(2)

大题精讲 【大题5】(2015年)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

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20年之内的部分有效,超过的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问题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问题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大题6】(2014年) 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合同法试题与答案

合同法 一、单选题 1 、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 、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 、收养合同 D 、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 、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 、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3、根据《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 金紧缺,要求 A 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 A 公司拒绝。 A 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 、后履行抗辩权 D 、抗辩权 【正确答案】 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 、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 、撤销权 D 、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甲借款给乙 1 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 1.5 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确的是()。 A 、丙应承担 1.5 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责任 C 、丙不承担该保证责任 D 、丙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乙追偿【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7、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 、学校 B、医院 C 、企业 D 、残疾人联合会【正确答案】 C 【您的答案】 8、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违约时,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式是()。 A 、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 、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 、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1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合同法(第二讲) 第1页 第二讲 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1.要约的成立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14条) (2)具体要求 第一,内容具体确定(主体、标的、数量);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 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辨析—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合同法15条) (1)区分规则 第一,法定区分 第二,一般规则 (2)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发布者“愿意受约束”的,为要约; ——商品房广告,若对房屋和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3) 考法: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3-8)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疑编号506255020101]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广告构成要约的情形。本题中甲公司发出的商业广告包 括主体、标的、数量,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乙公司在广告发布后第5天 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的行为构成承诺,合同已经成立。在广告有效期内甲公 司的车已经全部售完,甲公司构成违约,故本题选A 。 3.要约的效力 (1)要约的生效 生效时间:到达主义(合同法16); (2)要约不生效:要约的撤回(合同法17) 第一,效力:阻止要约的生效; 第二,条件:先于或同时于要约到达。 (3)要约失效:要约的撤销(合同法18、19) 第一,效力: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 第二,条件:后于要约(但在承诺通知发出前)到达。(合同法18条) 第三,例外: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A.承诺通知已发出(合同法18条); B.明示不得撤销(合同法19条); C.规定承诺期限(合同法19条);

合同法答案

合同法 1. 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 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B)。 A. 无行为能力的人 B.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完全行为能的人 D. 控制行为能力的人 2.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A)。 A. 要约和承诺 B. 意思和表示 C. 起草和抄写 D. 协商和谈判 3. 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B)。 A. 司法秩序 B. 公共秩序 C. 通行秩序 D. 重要秩序 4.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为(C)。 A. 相对人接到要约之时 B. 相对人尚未接到要约时 C. 相对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 D. 相对人接到要约尚未了解内容时 5. 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A)。 A. 到达主义 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 双方约定 6. 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A)。 A. 合同成立之前 B. 合同成立之后 C. 与合同成立同时 D. 双方约定 7.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B)。 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8.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C)。 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9. 招标公告在一般情况下为(B)。 A. 要约之准备 B. 要约之邀请 C. 要约 D. 承诺 10. 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公司以货币投资,乙公司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公司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公司向甲公司 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B)。 A. 完全有效 B. 完全无效 C. 可变更可撤销 D. 效力未定 11.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 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B). A. 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 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 合同已成立,但须返还已履行部分 12.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 以上都不是 13.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B)。 A. 为自始无效合同 B. 为效力未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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