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括饭店、招待所,下同)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以单间或标准间为主。到市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90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40元,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80元。

市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依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报销。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伙食费用给予的适当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到市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80元;到市内各县(市、区)出差,按误餐补助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市外地区出差期间在出差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80元。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工作人员到市内各县(市、区)出差,单位未安排公务车辆的,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第十六条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参加会议和培训期间由举办方按规定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五章与会、外派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到梅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和培训班,市内交通费和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前款有关规定报销。会议和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由举办方按照会议费管理规定统一开支。

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或经物价部门批复同意的强制性培训项目外,市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凭会议或培训通知、审批文件及住宿费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差旅费。

第十八条到梅州市区以外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支援工作的人员,在途期间的费用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到梅县区单程满35公里以上的基层单位实(见)习、挂职锻炼和参加支援工作参照执行。

援藏、援疆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梅州市区以外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被市直单位

选调(抽调)到市直单位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的,按以下规定报销差旅费:

(一)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的费用按基层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补助标准回原工作单位报销。

(二)在市直单位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伙食补助费20元,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市直单位报销,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市直单位在市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内开支。

梅县区单程满35公里以上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被市直单位选调(抽调)到市直单位挂职锻炼或开展专项工作参照执行。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在“差旅费”支出经济科目中统一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

第二十一条市直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支出,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

(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二)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三)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四)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

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超过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差旅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下级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

第二十五条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提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市直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具体规定,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非驻梅州市区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所在地区物价水平,在市定标准上限内合理确定本单位差旅费开支标

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差旅费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部分,同时废止。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 第六条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

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 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满足三乐公司员工日常出差工作的需要,规范对差旅费等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三乐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三、适用时间: 从规定签署发布之日起开始适用实施执行至年末 四、职责履行: 1、三乐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本规定的制订、调整与实施; 2、三乐公司所有机关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和生产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贯彻和执行; 3、公司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监督并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五、具体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 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天数、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所需的差旅费额度,按流程上报各级主管领导(C层以上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转财务总监审核到财务部借支费用; 每次差旅费借支(含票费)的最高额度B层(含准B)不能超过6000元,C层(含准C)不能超过4000元,其他层级不得超过2500元; C层以上高管出差,一律要向办公室和总裁办陶思娜处备案,并说明公出事由和目的地,便于总裁办统一管理,并及时向CEO汇报。公司E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差,一律向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备案,便于统一管理,并及时向三乐公司总经理汇报。 2、出差返回公司后,借款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销出差费用;在未将上次借款核销之前, 不允许借支新的差旅费,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出差人员应尽量自行到交通部门售票窗口购买车、船、机票,如委托中间机构购买的, 其订票费最高每张不得高于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买票的最高不超过30元,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出差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

出差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控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三、出差审批程序。 3.1 公司员工出差,须事先详细填写《出差申请表》,并需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必要时报总经理批准; 3.2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 4.1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出差天数,出差往返具体时间,交部门经理审核,凭出差申请表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最后将《出差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4.2 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 5.1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的凭证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有关手续; 5.2 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申请表》,签字确认往返时间后,出差员工方可凭《出差申请表》及其他必须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5.3 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5.4 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

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 5.5员工差旅费预借标准,由部门经理估算签批。 六、差旅费审批权限 6.1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领取; 6.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领取。 七、差旅费标准 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7.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票据,所有报销需要提供正规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书,由部门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7.2 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差旅补助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 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201_年 ______ 月 ___ 日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企业形像,提高外出办事工作效率,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公司现对差旅费标准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条件,经总经办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请各部门遵照执行。现将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适用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西施世家服饰有限公司所有人员。 2本规定所涉及的城市等级分类: 2.1一类城市(4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2二类城市: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重庆、天津、杭州、青岛、大连、宁波、济南、哈尔滨、长春、厦门、郑州、长沙、福州、乌鲁木齐、昆明、兰州、无锡、南昌、贵阳、南宁、合肥、太原、石家庄、呼和浩特。 2.3三类城市:除一、二类城市以外的市、县、区。 3本规定所涉及的职别分类: 3.1总经理 3.2副总经理

3.3部门经理、主管 3.4其他人员 4差旅费各项报销标准: 4.1住宿及市内交通费标准: 说明:在一类、二类城市的郊县、郊区出差时,按递减一级城市标准执行。 4.2生活补助标准:生活食补统一标准为每天40元。 4.3长途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5报销规定细则: 5.1差旅费报销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事业祝福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规章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规章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1 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报: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范使用票据,严密审批环节,堵塞各种管理漏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到外地所发生的车船、宿费、补助费及其它零星费用,属差旅费报销范围。 第三条员工出差旅费报销标准按本标准执行,任何部门无权擅自提高标准,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实行部分包干制,即车船费、宿费不超过规定标准凭票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费实行包干。 第二章报销标准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或享受总经理待遇人员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市内交通可乘坐出租车,其费用按实报销。 2、宿费:其费用按实报销(无补助费)。 第六条公司副总经理或享受副总经理待遇人员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飞机普通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市内交通可乘坐出租车,其费用按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营销公司 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编号: 版本: 修订: 编制:销售管理部 审核:杨思白 审定:姚立强 批准:邓晓南 会签:王剑锋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 日 实施日期:2012年2月1日

营销公司2012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汽有限营销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管理。 三、管理职责 1、销售管理部 1.1为差旅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1.2负责出差人员差旅费用的登记; 1.3负责差旅费用预算的监督审核工作。 2、各销售公司、各部门 2.1负责提报月度差旅费用的预算; 2.2严格执行差旅费用的预算及相关标准; 2.3出差前必须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需借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4出差后必须如实、在标准范围内报销差旅费; 2.5销售公司负责市场一线人员差旅票据的审核把关。 四、管理规定 1、出差审批 1.1后勤出差人员因公出差前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差申请报告》(附件1),经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领导签字,报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签批后的《出差申请报告》交至销售管理部备案。未办理出差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1.2市场业务人员由各销售公司根据规定,安排出差及返回时间。

3、出差工作汇报 3.1除市场业务人员外,所有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填写《出差工作汇报》(附件2)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附件3),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出差工作汇报》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2市场业务人员出差回公司后提报出差期间《市场巡回表》(附件4),加盖走访经销商公章原件,并向本销售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部长)汇报工作,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市场巡回表》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3经签字审阅后的《出差工作汇报》(复印件)统一报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备案留存。 五、差旅报销标准 1、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 1.1 交通费 1.1.1原则上部长级以上干部出差可以乘坐飞机,其它员工出差只能按乘坐硬卧火车的金额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须在《出差审批单》或《出差工作汇报》中单独特殊说明并经营销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销。 1.1.2后勤人员出差到以下地区或城市可以乘坐飞机: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福建。 1.1.3市场一线人员从北京往返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海南可以乘坐飞机;从北京往返福建、广西、广东机票价格在七折以下可以乘坐飞机,如超出7折及以上乘坐飞机,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1.1.4出差人员往返机场、车站,乘坐地铁、公交车票予以报销。订票费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1.1.5下级必须随同上级领导出差的,可以乘坐与上级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并按上级领导的标准报销。 1.1.6符合上述乘坐标准规定的,交通费按票面金额实报实销;高于乘坐标准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1.1.7票据丢失的一律不予报销;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1.1.8出差地在北京地区的,原则上后勤管理人员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营销公司市场一线人员属地出差的,按标准的1/3报销(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费);在北京地区出差,家在外地居住的,按标准报销,其往返远郊区经销商和用户驻地的交通费按标准凭票报销。 1.1.9自驾车: ①单程超过500公里不允许自带车; ②单程500公里以内的,据有效凭据报销出差期间的过路过桥费,报销的总加油费不得超出火车票金额,且北京地区加油票不予报销。 1.1.10卡车、越野、轻客销售公司市场一线人员、集团销售公司军车服务经理回公司开会期间,家不在北京的,开会期间的补助标准按照90元/天/人(包含分公司经理、业务经理)。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红色、橙色级)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飞机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乘坐高铁车票价格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

2018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差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差旅费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工程或公务、商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和市内交通费等。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部门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差旅费管理原则 第六条出差是指员工到常驻地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开展商务工作及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各项业务活动,包括:调研、检查、培训、参加会议、验收、参观、走访客户、工程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

(一)城市间交通费 1.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一般情况下可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机票价格超过原价八五折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未经批准自行乘坐飞机的费用与火车票费用(普通火车硬座或高铁二等座)差价部分由个人负担。乘坐飞机人身意外险已由单位统一购买的,出差时不再报销。 如遇紧急任务或业务需要等特殊情况,需乘坐高铁动卧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凭发票和行程单,经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出租车或网约车费用:①出差到较偏远,交通不便利的地方;②应急售后服务,应急投标、应急技术交流等紧急商务、事务;③到达目的地公共交通已停止运营;④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出行。 4.乘坐普通火车,自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同时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订本制度。 二. 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全体员工。 三. 详细内容: (一)员工出差的原则性规定 1、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从离开原驻地开始,去目的地工作,到最终返回原驻地期 间发生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各项支出。 2、员工出差前应通过公司KMS提交“出差申请流程”(暂时不能上KMS的用纸质单据填写), 详细填写出差事由、目的地、时间和期限等,经部门经理审核、直属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员工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即可),方可办理借款、报销差旅费等事项。差旅费报销单必须附上经过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不予报销。 3、因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出差申请手续的,需经部门领导口头批准,但出差回来后必须补 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原驻地后更改出差目的地的,公司将不承担其费用。 5、员工借款执行上笔不清下笔不借的原则,借款时需详细说明借款的原因和预计归还或报销 冲借款的时间,同时必须预先在出差申请中制定差旅行程计划表(见附件1),并在备注栏填写每段行程的工作内容,例如培训场次、人数,或具体到哪些销售点,拜访哪些代理商等等, (出差申请借款在“出差申请流程”审批完后会自动触发借款流程,无须另外创建借款流程)。 6、条件允许当日能回不回者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特殊情况需报上级主管批准。 7、出差回公司(长驻地)后,应在一星期内在MKS上提交报销流程并将纸质单据交给会计(暂 未上KMS的按线下流程报销)。 8、差旅费报销时,必须链接“出差申请流程”(暂未上KMS的需附纸质出差申请),同时注明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 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自1996年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1996)承市财事字第93号】以后,至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局)级有关待遇的,在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后,继续保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因受交通条件限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发此项补助费。

差旅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差旅费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差旅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桑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企业形像,提高外出办事工作效率,本着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公司现对差旅费标准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条件,经总经办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请各部门遵照执行。现将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适用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西施世家服饰有限公司所有人员。 2本规定所涉及的城市等级分类: 2.1一类城市(4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2 二类城市: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重庆、天津、杭州、青岛、大连、宁波、济南、哈尔滨、长春、厦门、郑州、长沙、福州、乌鲁木齐、昆明、兰州、无锡、南昌、贵阳、南宁、合肥、太原、石家庄、呼和浩特。 2.3三类城市:除一、二类城市以外的市、县、区。 3本规定所涉及的职别分类: 3.1 总经理 3.2 副总经理

3.3 部门经理、主管 3.4 其他人员 4差旅费各项报销标准: 4.1住宿及市内交通费标准: 说明:在一类、二类城市的郊县、郊区出差时,按递减一级城市标准执行。 4.2 生活补助标准:生活食补统一标准为每天40元。 4.3 长途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5报销规定细则: 5.1差旅费报销规定: 出差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凭有效单据在限额内报销,超标部分自付;无住宿发票、发票被认定不合格的均按标准60/天报销住宿费,相同性别两人出差,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3条因公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并按权限审批。因会议、学习、培训出差的须附相关会议、学习、培训通知。 第4条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差:董事会、监事会发起人→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集团高层领导出差:高层发起人→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3.中层及员工出差: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出

差时间超过2天:→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4.员工因公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集团部门发起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审批→集团业务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传阅→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区域公司、子公司出差审批流程参照集团总部出差流程自行制定。因公出国或出境由集团领导审批。 第5条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机票定购手续;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差人员须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回来及时报到。 第6条出差中途改变路线和延长时间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7条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三章差旅费构成、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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