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

电子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

《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第六条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国家授时中心的标准时间。本细则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数字证书

第七条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电子交易活动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均必须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电子签名,确保交易过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保密性。

第八条电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文书采用数字证书(CA)签名加密的数据电文方式记录,任何数字证书(CA)持有人

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所做的操作具有法律效力,并对所做的操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方交易主体持所需材料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其提供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办理数字证书(CA)。

第三章电子交易程序

第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申请有关信息,进场交易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基本信息;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四)政府采购计划表;

(五)电子交易平台所需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受理项目进场交易申请。

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平台提供的编制工具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开标、评标场地预约申请。

第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受理场地预约申请,并分配开标、评标场地。

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场地情况完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编制,使用数字证书(CA)签名后提交发布。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发布。

第十六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安排项目见证服务人员,见证服务人员对电子化开、评标活动进行见证和服务。

第十七条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等文件)。

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文件。质疑文件应包含质疑的内容及有关依据。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答复,如质疑处理涉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修改的,应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发布补遗公告。涉及到开评标时间修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新的开标、评标场地后,再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第二十条潜在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平台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

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第二十一条潜在投标人应制作一张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内容应与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因内容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保证金及所相应的标段(包件)进行确认。由于潜在投标人未在开标前进行保证金确认所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数字证书(CA)签名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并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正确无误。

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打印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

第二十四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

协议。电子交易活动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义进行,即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CA)编制投标文件、提交交易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数字证书(CA)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参加开标会议。

第二十六条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进行现场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保证金确定情况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表。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第二十八条电子评标应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进行。原则上,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

第二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使用个人数字证书(CA)进行签到,并签订评标工作电子承诺书。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使用个人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对评标报告进行数字证书(CA)签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电

子交易平台上自行打印评标报告。

第三十二条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中标通知书发送中标人,并按照评标报告内容,填写提交中标公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发布。同时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

中标公示应包含以下信息:

(一)中标、成交投标人名称;

(二)中标、成交投标人地址;

(三)中标、成交价;

(四)采购预算;

(五)中标、成交标的情况;

(六)评审专家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第三十三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介发布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合同公告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打印。进场交易证明应当载明电子交易活动的主要情况并进行防伪标注,电子交易平台应提供开放的进场交易证明防伪查询功能。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归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行政监督平台是各级监察部门、财政部门、综合监督部门在线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电子化平台。

财政部门可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登录行政监督平台,在线实施交易过程管理、交易异常处理、开评标实时监控、交易过程回放、信用管理、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处理结果通知通报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因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中断和故障等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开标的,由投标人提供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采取光盘现场导入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见证。

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在质疑期限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回复不满意的,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十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组织重新评审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出重新评审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重新评审场地后组织实施。重新评审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重新公示评标结果。

第四十一条在电子交易活动过程中,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电子交易平台软件开发商、数字证书(CA)服务商、相关银行及其它参与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电子交易平台应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防范未授权操作,保证交

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2017年5月15日起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 电子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交易,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 《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39号令)、 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参与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的,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在线完成全过程交易的活动。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

第三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对电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为电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第六条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国家授时中心的标准时间。本细则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数字证书 第七条各方交易主体在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并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电子交易活动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均必须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电子签名,确保交易过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保密性。 第八条电子交易活动中的各项文书采用数字证书(CA)签名加密的数据电文方式记录,任何数字证书(CA)持有人

(完整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 建 设 方 案 湖北兆友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

目录 1 项目概述 (4) 1.1建设背景 (4) 1.2建设目标 (4) 1.3项目建设内容 (5) 1.4项目建设意义 (5) 1.5项目实施范围 (6) 1.6项目建设依据 (8) 1.7建设原则 (9) 2 业务需求分析 (11) 2.1需求综述 (11) 2.2建设工程交易 (11) 2.3政府采购 (16) 2.4土地交易 (21) 2.5产权交易 (26) 3 应用系统建设 (30) 3.1外网门户 (32) 3.2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40) 3.3综合管理系统 (43) 4 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子系统 (51)

4.1总体功能设置 (51) 4.2预警纠错 (52) 5 项目预算及进度 (53) 5.1项目预算原则 (53) 5.2项目建设预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实施周期 (54)

1项目概述 1.1 建设背景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治理资源交易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公共资源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陆续展开,但在我区进展不快,现有的交易平台还处于各系统管控之中,不符合规范要求。 我区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系统建设参差不齐,且都有各自成熟的系统,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了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网上运行、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增进交易透明度,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现代化、信息化有形市场,因此急切希望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1.2 建设目标 XXXXXX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行政管理理念,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和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诚信档案库、商品行情库、社会代理机构信息库、交易历史数据库等,实现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和合理利用。实现建设交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土地交易管理、产权交易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1.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注: 1.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表中所列项目,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7〕6号)》执行。 2.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目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目录项目的具体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1.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

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省级及郑州市本级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市级(不含郑州市)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市级(不含郑州市)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1.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省级及郑州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市级(不含郑州市)和县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1.4.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发展、脱贫攻坚等政策目标。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

湖北省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

湖北省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实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是指因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 (一)只有唯一供应商的,主要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一家供应商; (二)公开招标等方式失败后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三)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且升级改造经费小于原开发经费; (四)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五)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要求,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同意的; (六)经财政部同意,中央统一公开招标要求跟标的; (七)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八)采购特定不动产的; (九)采购特定产品作为教学、研究对象的;

(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十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或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级有关部门批准,且经财政部门认可的需要采购本省企业产品的项目,该产品在本省内只有唯一供应商的。 第五条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一)自然灾害; (二)社会突发事件; (三)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时,必须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由采购人提出申请,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批准。 采购人应当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属于第四条(一)、(二)、(三)、(七)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在审批采购方式时应当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其中属于第四条(一)、(三)、(七)情形的,由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属于第四条(二)情形的,由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 第八条专家组应当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当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参与项目论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应当将专家论证意见书面通知采购人。 专家成员名单、论证时间、论证地点在专家论证意见公布之前应当保密。 专家论证经费由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第九条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应当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内容、供应商、拟成交价格、专家组成员名单、专家论证意见、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涉密除外)。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应在采购前予以公告,公告期内没有异议的,可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属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的情形,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予以公告。

最新招标会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演讲 讲话 致辞

招标会领导讲话(精选多篇) 第一篇:招标投标管理局治庸、治懒、治散领导讲话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工作及实施方案 9月30日,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以“治庸、治懒、治散”为主题,以五个“五”(即“五公开、五个好、五项制度、五不要、五不让”)为载体的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会上,局领导带领大家针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纷纷结合实际,自我剖析,对如何整治庸、懒、散各抒己见。 会议上总结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引导作风转变。在全局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对思想上自甘平庸,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不注重学习和知识更新,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不尊重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和领导安排的工作应付了事;办事拖拉,不能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组织纪律涣散,执行上级决定不自觉、不积极和不主动;对纪律规定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得力、遵守不严格;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等或

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作风漂浮、粗心等“庸懒散”问题作出专项整治。 二是以明察暗访为手段强化监督问责。按照“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考核”工作要求,每月由局督查室对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纪律作风、学习培训、廉政建设、规范服务及群众评议情况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促进全局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不定期对单位值班情况、工作时间到岗到位情况、重点工作安排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电话无人接听、接听人员态度生硬、回复不及时、工作制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以突出为民,秉持以“心”为出发点的服务态度。官员要想不庸、不懒、不散、不贪,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为民请命、为民造福。人民是我们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但是,心中有民,才能为民。心中有民,也便有了积极工作、尽职履职的动力之源,也就不会让人用鞭子在后面抽,“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也便会烟消云散。反之,如果心中无民,没有了动力,也就不可能做到真心为民、真情惠民、真诚利民,当然,也就很难使各项工作顺乎民情、合乎民意、赢得民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及解答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及解答 目录索引 一.IE浏览器设置 二.插件安装(设置)问题 三、招标文件下载 四.企业入库 五.关于新系统无法转PDF问题及无法签章问题 六.文件制作 七.文件上传 八.业务(技术)相关电话 注:2019年9月9号之前办理的CA锁属于旧锁,2019年9月9号以后办理CA锁或延期的属于新锁,按照锁的新旧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的驱动或制作工具。

一.IE浏览器设置 1、运行环境要求 1.1 操作系统要求: Win7/Win 10 下均可运行,建议使用Win7 版本。 1.2 浏览器要求:必须使用32位IE浏览器,版本支持IE 11及以上版本。 1.3 办公软件要求:OFFICE办公软件与WPS任选其一,但不能同时安装。 1.4 驱动要求: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新锁】品茗驱动2019-9-9安装包,解压并安装;安装前需关闭电脑的杀毒软件以及其他证书软件。 2、Internet选项/IE设置 为了系统相关插件能正常加载,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IE 浏览器配置。 2.1信任站点以及安全级别设置 打开桌面上的品茗驱动,点击加入信任站点以及设置安全级别按钮,并重新打开IE浏览器。 2.2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 (1)点击ie浏览器右上角齿轮图标; (2)选择Internet选项 (3)选择隐私-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把对勾去掉即可。如下图所示:

2.3兼容性视图设置 (1)点击ie浏览器右上角齿轮图标; (2)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 (3)点击添加按钮,把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添加到兼容性视图网站中 2.4品茗驱动 打开品茗驱动 加入信任站点和设置安全级别各点一下

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与监督,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向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二00二年七月十五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与监督,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争议、纠纷或者供应商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而引起的投诉。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投诉的管理,并接受上一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受理供应商投诉的机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以便供应商投诉。 第六条供应商投诉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供应商投诉应有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虚假、恶意投诉以影响政府采购的正常工作。 第二章投诉受理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事项的投诉应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一)投诉供应商的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二)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三、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市州县)财政厅(局)下达的鄂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3.; 4.; 5.。 五、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九、开标地点: 联系人: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行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四、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依据湖北省(市州县)财政厅(局)下达的鄂财采计〔〕号计划函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3.; 4.; 5.。 五、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九、开标地点: 联系人: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行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年月日

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科研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改善科研工作条件主要是指为了实现科研成果所做的改善各类基础性条件的建设工作,它取决于科研单位为实现科研成果而形成的特有的能力条件,而单位为了拥有或达到特有的科研条件,又要不断进行科研条件建设工作,最终使得科研单位的科研条件符合科研成果所需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我院不断重视科研条件改善工作。在科研工作条件改善方面行政处十三五的目标主要是改善我院科研的硬件条件,硬件条件是基础,硬件条件做的好,才能使得软件等各方面条件得以发挥。 我院国有资产存在闲置的现象,盘活我院闲置国有资产是改善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关键,几年来行政处根据院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盘活了我院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杜绝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但是仍然存在一部分未盘活的资源,行政处“十三五”期间将以继续盘活我院闲置资产为目标来开展产业工作。 “十三五”期间,盘活我院闲置资产的工作还将继续推进,首先可以利用市场手段来经营。对经营性资产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进行挂牌竞价租赁,实行阳光交易。牢固树立市场导向,对常年闲置资产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并形成常态,经市场调研和论证再面向市场。物尽其用深度开发,通过对原有闲置资源进行改进,使之成为具有新的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盘活我院闲置资产可大大提高资产优良率,提高我院的竞争力与社会接轨的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迎接“十三五”改革的各项挑战。 政府采购工作是保障科研工作硬件条件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提供科研所用的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搜索引擎等必不可少的工具。 “十三五”规划,国家强调要建设廉洁型政府,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从廉政建设角度看,实施采购制度有利于使政府采购行为置于财政、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全方位监督的机制当中,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中动作。我院政府采购办公室设置在行政处,在“十三五”期间行政处将继续执行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工作,厉行节约。对须进行政府采购的物品,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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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18 作者:浏览次数:9 字号:[ 大中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部署,现就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各地在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问题:各类交易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市场资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市场职能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违法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有些交易市场存在乱收费现象,市场主体负担较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责不清,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剧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亟需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以解决。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报告编制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报告编制项目)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06055号函的要求,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报告编制项目”以分散采购的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 项目名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报告编制项目; 3. 项目编号:HBSF-ZC-2020-043;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内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报告编制,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9月30日; 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授权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表(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简明操作手册 (2010年1月) (参阅《管理系统“采购业务”流程图》) 一、“预算录入、计划申报”操作步骤 【采购预算录入】 ——准备好“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文档(每个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采购单位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采购预算录入” ——点击“新增”,录入相关内容,点击“保存”。如需修改,点击“操作”栏的“修改”。 ——点击“操作”栏的“上传文档”,按提示上传“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或数码拍非公开招标照电子文档 ——勾选预算条目,点击“提交”按钮 ■预算录入注意事项 1、年初采购预算数据由省财政厅采管处统一导入,其他资金由采购单位自行录入。 2、一笔采购预算分多次采购时,只需录入一次。 【采购单位经办人计划申请】 ——经办人登录系统,点击左栏“计划申请” ——点击“新增” ——选择“其他采购”,点击“下一步”按钮 ——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 ——点击“选择预算”按钮,在预算列表中点选预算条目,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本次使用金额确认”,输入本次使用金额,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如果准备申请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则输入“非公开招标理由”(本次采购预算10万以下可输入“未达集中采购限额”,10-50万元可输入“未达公开招标限额”,其他情况酌情填写) ——如果采购项目不多,可点击“添加项目”逐条填写;如果项目很多,建议事先在Excel格式的《底表》中录入,以便一次性导入管理系统。●《底表》请在采购网首页左栏中下载。 ——如需导入《底表》,点击“导入项目”按钮,按提示导入。 ——将项目内容补充完整,点击“保存”按钮 ——点击“操作”栏下的“打印审批表”(可将页面设置为“横向”直接打印网页) ——审批表签字盖章,扫描或数码拍照(文件尺寸不要超过500Kb) ——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操作”栏下的“上传文档”,输入审批表左上方的“打印单据号”,点击“查询”按钮,再点击“上传文档”按钮,按提示上传扫描或数码拍照电子图片文件

2020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 线上培训考试及答案

1单选题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及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下方表述错误的是: A、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B、价格扣除方式应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D、当某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属于小微企业时,价格扣除可以累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促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明确,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判断题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电话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多选题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评审报告应由谈判小组编写 B、谈判小组负责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11-03-10 09:09:18 来源: 昆明日报(昆明)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 昆政办〔2010〕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政府采购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统一管理、集中交易、全面监管的原则,结合昆明市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采购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市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为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四条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监办)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昆明市财政局负责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计划管理、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的审批,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市交易中心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及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受市招监委委托对政府采购专家信息库进行维护、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信息系统、保存政府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场内政府采购活动秩序。 本办法适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应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

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说明 采购人注册采购计划申报采购计划审批采购计划查询采购合同备案

目录 一、采购人信息管理 (3) 1.1采购人注册 (3) 1.2采购人登录 (8) 1.2.1使用口令方式登录 (8) 1.2.2使用电子钥匙登录 (9) 1.3个人信息维护 (11) 1.4采购人信息维护 (13) 二、采购计划管理 (13) 2.1采购计划申报流程 (13) 2.2采购计划申报 (14) 2.1.1新增采购计划 (14) 2.2.2录入采购计划基本信息 (14) 2.2.3修改采购计划 (18) 2.2.4删除采购计划 (18) 2.2.4提交采购计划 (19) 2.3采购计划查询 (20) 2.3.1查询采购计划 (20) 2.3.2查看采购计划明细及审批记录 (21) 2.3.3打印采购计划申请表 (21) 三、采购计划审批 (22) 3.1主管单位审批 (22) 3.2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 (23) 四、合同备案管理 (24) 1起草合同 (24) 1.1采购人起草合同 (24) 1.2供应商起草合同 (29) 2合同备案查询 (31) 3合同备案提交 (32) 4 合同信息查询 (33) 4.1合同信息查询 (33) 4.2支付申请表打印 (33)

一、采购人信息管理 1.1采购人注册 ●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b14305096.html,/henan) ●在左上角的?会员登录?处点击?立即注册? ●进入角色选择页面,页面如下

●选择?采购人?角色,进入?注册须知?页面 ●勾选?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注册须知?,点击?下一步?,进行采购人信息 录入(带?*?号项为必填项)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2020年度水工建筑物维修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2020年度水工建筑物维修项目) 依据鄂采计(2020)-02191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2020年度水工建筑物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评审工作已于2020年5月7日结束,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2020年度水工建筑物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HBS/YJJH/2020/01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HBS/YJJH/2020/01 (2)项目名称: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2020年度水工建筑物维修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水工建筑物维修 (5)数量: /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参数和要求 (7)采购预算:159.8万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4月22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0年5月7日 2、评标地点: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田焱山、段波涛、余红枚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湖北宜正乐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197号顶琇国际城C区10栋/单元27层商33号 成交金额:159.2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水工建筑物维修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 联系人:戈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编:430070 电话(略) 电话(略) 联系人:任俊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及管理说明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及管理说明 一、公告用户范围: 1、云南省省级和各州(市)、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 2、由财政部认定甲级代理资质和云南省财政厅认定乙级代理资质的各代理机构。 3、由各级财政部门授权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二、用户单位须提交《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权限申请表》(见附件),由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三、用户单位须遵守下列条款: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发布内容的法律责任。 (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不能发布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无关的信息公告。 (三)遵守公告标题格式:招标编号 + 招标内容简述 例如:YNZZ20081102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四)遵守公告有效时限的规定: 1、公开招标公告有效期不少于20日(“公告有效期”应选在开标日)。 2、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有效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有效期”应算足7个工作日)。 3、公开招标更正、补遗、答疑等公告:须在开标日15日前发布(“公告有效期”应选在开标日)。

4、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告有效期”应算足7个工作日)。 (五)代理机构应正确选择“公告所属行政区”,分清采购单位属于省级管理单位还是州市管理单位。 (六)已发布的公告不得随意修改,如有对重要内容的修改,应发布正式补充、补遗或更正公告。 (七)信息公告须经负责人签字方可发布。 四、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收回信息公告发布权限,所有后果由用户单位自行承担。 五、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信息公告的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员应经常浏览本级信息公告,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内容应及时纠正。 六、信息公告栏目分类规定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公告发布及管理操作指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资料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 息化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解决方案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官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运用信息技术,将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集成,提高工作效能,构建信息监控机制,实现运行过程动态透明,建成一套面向不同用户,与实际业务和应用基础相适应,集工程项目业务的流程管理、招标文件公告编制审批、收费、专家管理、评标、信息发布、查询统计、监督等功能,安全可靠、稳定高效、操作方便、可扩展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实施,最终实现四个目标: 1、全程无纸:标书全电子化,即大大加快信息的流动速度,又提高社会效率;同时节约大量纸张,实现交易过程的“绿色环保”。 2、全程共享:实现场地、网络、服务机构等资源共享;评标专家信息共享;投标单位诚信记录共享;中标信息共享。 3、全程受控:全方位规范化网上备案、监管、监察。流程固化并预先定义;全过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可溯可查;关键节点自动预警提醒;违规行为自动监控,及时纠正。 4、全程安全:结合基于PKI技术的数字证书技术,对交易过程进行

安全保护;基于CA的身份认证;标书加密签名;使用多方密钥开标;数字文件投标远比纸质文件投标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一、总体设计 整个系统平台架构包括:公共服务系统(中心门户网站)、项目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及网上开评标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及监管监察系统。 结构如图所示: 二、功能建设 1、公共服务系统 公共服务系统是整个系统的门户和对外服务的窗口,起着重要的信息交互作用,它既是交易管理政务公开的窗口,也是各类相关单位网上报送

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河南省省级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实施网上商城采购、电商管理及商品信息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上商城,是指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网上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利用电子商务手段,通过数据接口由电子商务供应商提供商品,实现采购人日常零星商品在线选购。 第四条河南省财政厅确定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电商准入规则和交易流程,负责网上商城监督管理。 第五条网上商城采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和最低价优先原则,严禁超标准采购。 第六条网上商城商品管理及采购行为应当落实促进节能环保、购买本国货物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章商品及价格管理

第七条网上商城实行品目目录制。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由省财政厅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本着“标准通用、市场可买、货源充足”的原则确定并公布。 第八条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河南省财政厅根据采购人采购需求和管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网上商城商品库由河南省财政厅会同生产厂商、电商等共同维护。 商品库商品信息应根据国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网上商城商品价格由入围电商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维护,但商品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电子商务平台官网报价。 第十一条采购人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的价格应符合《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有关规定。 第三章电商准入管理 第十二条网上商城实行电商承诺准入制。符合准入条件并承诺遵守准入规则的电商可申请加入网上商城。(电商准入条件和规则见附件)。 第十三条河南省财政厅依据准入规则审核电商申请材料。审核发现以下情形的应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准入规则的,审核通过;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准入规则的,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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