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工程编号:

编制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甲级

院长: 姚本伦高级工程师

分管副院长:陶其中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副院长:黄德清高级规划师

总工程师: 张敏高级规划师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三所

所长:赵华中城市规划师

副所长:姜莘高级规划师

高平城市规划师

主任工程师:施强城市规划师

工程负责人:吴建国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吴建国

周瀚章助理规划师

凌翔见习规划师

审核:施强

审定:张敏

协编单位: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八年八月

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年)文本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废物箱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垃圾转运站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粪便处理厂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基层环境卫生机构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环卫道班房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对策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合肥“”空间发展战略,实现合肥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实施,确保城市各项环卫设施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特编制《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主要是“”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城镇密集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以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号令);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

、国家和地方的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规范标准;

、合肥市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年;

、远期~年。

第五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区内建设,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把合肥市建设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第七条规划原则

、统一协调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和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的原则,方便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努力创造生态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统一。

、合理布局、适当集中的原则,以产业政策和设施设置标准为依据,全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立足中心城区,发展外围城市组团,兼顾周边乡镇,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同时改善。、科技兴业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技术,保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提高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

、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投资多元化,加快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环卫管理法制化。

第八条规划目标

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实现总体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先进,管理科学高效,构建与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近期(年)目标

()进一步规范垃圾袋装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

()将现有设施改造与新增设施建设有机结合,按规范要求逐步实施,力争环境卫生设施基本满足城市需求;

()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通过环卫装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垃圾收运车辆“全密闭、压缩化、高运能”,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污水渗漏,降低垃圾在收运过程中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大力发展节水型公厕,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新建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达到以上;

、远期(年)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善,满足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发展的需求,达到国内同等城市的先进水平;()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力争达到;

()完善城市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继续完善公厕布局,提高公厕建设与管理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型公厕;

()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建成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在市区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宜划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届时具体应按合肥市政府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执行。

第十条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近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远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以公共厕所规划建设为重点,采用独立式与附属式相结合,活动式为补充的建设方式,坚持小型化、精品化、生态化、景观化相结合,有效地保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外围组团的工业、仓储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沿路按以下间距设置:主、次干道为~米;支路~米。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布点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近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现状保留座,新增座。

、远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其中,新增座。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位置要求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公共厕所应与垃圾转运站建设相结合,今后凡新建或改建垃圾转运站都应同时建设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应与公园绿地、加油(气)站、公交首末站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前言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合肥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南京大学方案

南京大学方案从城市发展机遇与挑战、城市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全球化时代的合肥、可持续人居环境营造、城市空间拓展与重构、重要基础设施与开发时序、城市空间形象策划等七个方面对合肥城市发展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对问题的应对与解决进行分析。现将方案要点摘要刊登如下。 一、城市发展机遇与挑战 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给合肥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使合肥市面临严峻的挑战,提高城市竞争力是合肥市的必然选择。 (一)全球化,WTO和新经济 合肥要加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首先要改变地处“半边缘”地理区位的现状,强化与长江三角洲,尤其是上海、南京的区际联系;利用土地和劳动力价格便宜的比较优势,将资本流、技术流、信息流和知识流通过不同的“管道”,从核心国家(如日本、美国等)经过长江三角洲尽快导入合肥市区,应从长江三角洲的外围向核心积极靠拢,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之中。(二)长江下游地区的城市竞争 长江下游“T”型结构是合肥发展的依托。综观中国区域经济格局的演变,在21世纪前20年,将形成以长江流域崛起为标志的新的区域经济格局。长江作为国家生产力布局的一级轴线,众多南北支流和交通干道使东西南北经济形成一体。合肥作为省会城市,依靠经济发展迅速的长江下游地区的“T”型结构的顶点,拥有许多发展机遇。 (三)长江三角洲城市连绵区的带动 合肥是距离长江三角洲城市连绵区最近的省会城市,连绵区的发展无疑对合肥市产生影响。近年来,长江三角洲除继续保持中国最大的经济核心区外,城市发展也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以上海为中心,形成一批经济实力强、社会发展水平高、投资环境优越的城市群。区域城市化进程加快,向巨型大都市连绵区发展。随着合肥到芜湖高速公路,宁西铁路的陆续通车,将进一步缩短合肥与上海、南京的距离,使合肥尽快融入其中,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竞争。(四)南京大都市区的合作与竞争 南京都市圈是以南京市区为中心,其范围包括周边100公里左右的地区。随着宁合高速公路和合芜高速开通,合肥与周边主要城市的联络都在2小时以内,宁西铁路已经在建,合肥有望成为长江三角洲、上海与西北地区联系的门户和节点。合肥与南京联系的便捷,意味着区域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本、技术、劳动力、信息和知识等)的流动更加容易,争夺更加激烈。如果合肥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加快自身发展,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失将更为严重。事实上,随着南京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合肥的出口商品集装箱、航空客运市场,文化、医疗卫生等消费市场都不同程度地被周边城市夺走,苏皖六城市打造的“南京都市圈”必然造成对合肥传统经济腹地的挤压。 (五)合肥城市发展优势 从全国城市发展现状看,合肥市已跻身于中国城市综合实力五十强。作为省会城市,合肥已成为安徽全省的公路交通中心,随着“312”国道和“206”国道在合肥交汇,合宁、合芜等高速公路,合铜、合宣高等级公路的兴建,宁西铁路的建设,合肥还将成为三条国家重点干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专项规划(2019修改版)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为东阳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739 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与《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一致,由于现状已经是2018 年,因此本专项规划为2019年修改版。 二、规划对象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对象:东阳市城乡环境卫生及工程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固体废物等。 (二)规划目标: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置科学体系,配备先进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环卫作业实行机械化、精细化、市场化,环卫管理实行网络化、规范化、智慧化,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事业现代化。 三、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经预测:2020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1444.5吨/日,2035年生活垃圾收集量约2248吨/日;2020 年东阳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51.29万吨,2035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含渣土的量)约为74.28万吨;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12.5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162吨/日; 2020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150吨/日,2035 年中心城区与横店镇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320吨/日;2020年东阳医疗垃圾约1592吨,2035年东阳医疗垃圾约3300吨;2020年东阳市全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2100万平方米;2020年中心城区需要清运的粪便量为14.25吨/日,2035年为7.8吨/日。 四、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一):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议结合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大件垃圾处理和污泥处理等项目,建设东阳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内近期主要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厨余垃圾处理厂。 (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现状不再扩建,东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作为应急生活垃圾处置场,同时处理焚烧飞灰。为此,对第二填埋场适当扩建,扩建面积约4000平米,库容约4万立方,作为飞灰填埋需要。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建议在城东街道泉坞坤山坳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规模2200吨/日,一期规模1650吨/日,二期550吨/日,占地约120亩。 (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 建设规模为近期100吨/日,远期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200吨/日,远期30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为节省用地,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结合工艺特点进行合建,占地约25.8亩。 (五):建筑垃圾消纳场 规划在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吴宁街道均新设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六):污泥处理项目 规划建议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置。 (七):可回收垃圾分选中心 规划进一步提升设施设备和增加分选中心布点。规划建议中心城区设置一处综合分选中心,并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八):大件垃圾处理项目 规划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位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并考虑。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招商引资工程,加大合肥工业园区建设的力度和进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权责结合”的原则,建设合肥现代化新型工业园区,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已编制规划并经批准的工业 园区。工业园区包括蜀山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工业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供水、污水、雨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卫、消防、公共交通和绿地等设施。 第二章规划要求和建设目标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园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141”战略发展规划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明确园区内各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总量、建设时序等要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目标为:与园区产业开发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协调,与整个园区

建设同步,保证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到位。 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第五条工业园区道路建设标准 (一)、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用“方格网状”路网结构。规划道路按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60—80米,双向八到十车道,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45—60米,双向六到八车道;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0米,双向四到六车道,支路18米—24米,双向二到四车道。园区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和建设。 (二)、工业园区道路用地占园区总用地比例10—18%。 (三)、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规划确定的园区道路交叉口,沿道路红线转角切点位置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米范围,向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米范围及立交路口向连接道方向延伸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方向出入口。具体见《工业园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最小距离控制一览表》。 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立交桥匝道入口应大于50米,距离交叉口应大于80米。 表1 工业园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最小距离控制一览表(米)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工程编号: 编制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甲级 院长: 姚本伦高级工程师 分管副院长:陶其中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副院长:黄德清高级规划师 总工程师: 张敏高级规划师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三所 所长:赵华中城市规划师 副所长:姜莘高级规划师 高平城市规划师 主任工程师:施强城市规划师 工程负责人:吴建国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吴建国 周瀚章助理规划师 凌翔见习规划师 审核:施强 审定:张敏 协编单位: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编制日期:二○○八年八月

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年)文本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废物箱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垃圾转运站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粪便处理厂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基层环境卫生机构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环卫道班房规划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对策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合肥“”空间发展战略,实现合肥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发展目标,积极落实《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的实施,确保城市各项环卫设施的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特编制《合肥市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主要是“”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城镇密集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以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号令);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 、国家和地方的其他法律法规与相关规范标准; 、合肥市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年; 、远期~年。 第五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合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区内建设,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城乡环境卫生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推进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把合肥市建设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第七条规划原则 、统一协调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和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的原则,方便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努力创造生态良性循环的人居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的统一。 、合理布局、适当集中的原则,以产业政策和设施设置标准为依据,全面推进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立足中心城区,发展外围城市组团,兼顾周边乡镇,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同时改善。、科技兴业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技术,保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提高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 、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投资多元化,加快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环卫管理法制化。 第八条规划目标 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实现总体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先进,管理科学高效,构建与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近期(年)目标 ()进一步规范垃圾袋装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 ()将现有设施改造与新增设施建设有机结合,按规范要求逐步实施,力争环境卫生设施基本满足城市需求; ()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通过环卫装备的升级换代,实现垃圾收运车辆“全密闭、压缩化、高运能”,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污水渗漏,降低垃圾在收运过程中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大力发展节水型公厕,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新建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达到以上; 、远期(年)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完善,满足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发展的需求,达到国内同等城市的先进水平;()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力争达到; ()完善城市日常保洁系统,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以上; ()继续完善公厕布局,提高公厕建设与管理标准,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型公厕; ()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以上; ()建成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在市区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宜划分为可回收物、可燃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届时具体应按合肥市政府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执行。 第十条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近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远期(年)按平均每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公斤推算,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约吨日。 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以公共厕所规划建设为重点,采用独立式与附属式相结合,活动式为补充的建设方式,坚持小型化、精品化、生态化、景观化相结合,有效地保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第一节公共厕所规划 第十二条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主城区和滨湖新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外围组团的工业、仓储区按每平方公里设置~座公共厕所的标准,沿路按以下间距设置:主、次干道为~米;支路~米。 第十三条公共厕所布点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近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现状保留座,新增座。 、远期(年)共设置公共厕所座;其中,其中,新增座。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位置要求 、公共厕所布局宜统筹各个功能区,以求面的平衡;结合各条道路设置,以求线的平衡;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公园等重要公共设施优先布置。 、公共厕所应与垃圾转运站建设相结合,今后凡新建或改建垃圾转运站都应同时建设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 、公共厕所应与公园绿地、加油(气)站、公交首末站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

合肥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办法

合肥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办法 城建档案是保证工程质量并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工程日后改建、扩建、维护及灾后恢复的重要依据。下文是合肥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使我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工作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合肥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含道路、桥梁、铁路、人防、地下管道、地上杆线、河道等工程)的,必须按下列程序申报和审批。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规划管理部门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领取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建筑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按下列程序核发: (一)建设单位持计划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选用地意向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选址申请; (二)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规划要求,会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查勘,提出二个或二个以上选址比较方案; (三)市规划管理部门审议选址方案,大型建设项目报市政府或省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发给建设单位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核发: (一)建设单位持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地形图和规划用地布置图,向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二)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土地、环保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联合办公室有关人员,现场查勘规划用地。市测绘部门实地测定用地位置和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臵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臵。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臵。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臵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臵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新合肥五大规划方案

新合肥五大规划方案 方案1 新合肥构建“1331”新格局 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规划方案认为,新机遇、新起点和新使命使得未来新合肥的发展令人充满期待。并提出远景规划形成合芜马铜中心城市群,根本上改变安徽区域联系离散的格局,从而令合肥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长三角。合肥应在长三角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使自己从“中部增长极”变身“长三角第四极”,实现从一个新兴的工业经济强市迈向长三角继沪杭宁之后的又一中心城市。 合肥作为长三角门户型交通枢纽城市、水绿交融的历史名城和唯一拥有大湖的省会都市,该方案对合肥的建议是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三角第四极和生态宜居的大湖名城。该方案还提议合肥城市规划应从“141”都市区空间战略提升到“1331”市域空间战略,强化城市与

巢湖的共生联动发展,实现“城湖联动,多元发展”。同时还提出了“两城映十镇”的合肥旅游新格局。 “1331”市域空间战略 方案提出“城湖联动,多元发展”战略,意在强化城市与巢湖的共生联动发展,完善和提升都市区空间功能结构,实现由“141”都市区空间战略提升到“1331”市域空间战略。其中,首个“1”是指优化提升中心城区,“3”是指创新发展巢湖、庐江和长丰三个城区,另一个“3”指打造空港新城、庐南循环重化基地和巢北产业新城三大产业增长点,最后的“1”指建设环湖一体新型城乡空间。 打造“南淝河通风廊道” 基于巢湖保护流域化、生态化和城市功能多元化、品质化的理念,方案将以合肥城区大量增加内城和滨水公共绿地,形成以“三环九廊”为骨架的湿地绿带网络,强化服务职能和优化产业布局。传承和发扬环城公园的精彩,打造“园城一体、城水交融”的生态宜居都市。 依托湿地绿带网络,以“老城中心、新城CBD”双心引领,串联拓展和优化提升商务办公、休闲游憩、科技研发、创意产业、文化展示、高端会展等多种复合功能空间,形成服务职能密集的南北两扇。 方案着重提出保护“南淝河通风廊道”,建议在南淝河和十五里河绿廊及其两侧,布局CBD商务中心,公园总部基地,钢铁厂遗址创意文化区,滨湖CRD,南淝河文化、科研、服务外包产业区,大学及科技研发区,徽派文化展示园,科学岛,低碳生态住区等重要功能空间,建设成为合肥最具生态美景和人文魅力的“名片空间”。 重组产业空间形成都市区东西两翼产业新城。东翼以职教城为依托,壮大新站、整合双凤,突出承接产业转移;西翼则以大学城为纽带,组合高新区与经开区,突出自主创新。 “两城映十镇”旅游新格局 对于未来合肥旅游发展规划,方案认为环巢湖地区大湖风光悠旷,温泉资源优质,皖韵村庄独特,可以通过功能和空间的创新利用,构筑“两城映十镇”旅游新格局。 “两城”指的是合肥主城和巢湖市,“十镇”指的是环绕巢湖周边的三河、白山、盛桥、槐林、散兵、中垾、烔炀、黄麓、中庙、长临河等十镇。在合肥中心城和巢湖城的辐射带动下,把三河、白山、散兵、中垾、中庙、长临河建成六个特色旅游小镇,把盛桥、槐林、烔炀、黄麓建成四个田园风貌小镇。在发展时序上:近期在都市区带动下,重点优化中庙、三河,打造长临河;中期在巢湖市带动下,重点发展中垾、散兵。

环卫专项规划文本

中国·长春市 长春市主城区东部片区环卫工程专项规划 The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lan ofEastDistrictPingdingshan (2011 - 2020年) 文本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长春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环境卫生发展预测 (3) 第三章环境卫生发展战略规划 (5) 第一节环境卫生发展战略目标 (5) 第二节环卫管理体系规划 (6) 第三节环卫经费管理规划 (6) 第四节环卫管理制度规划 (7) 第五节环卫市场管理规划 (7) 第六节环卫数字化建设规划 (8) 第七节环卫队伍建设规划 (8) 第八节环卫科技发展规划 (8) 第九节环卫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9) 第四章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0) 第一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规划 (10) 第二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0) 第三节建筑垃圾处理系统规划 (11) 第四节粪便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五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12) 第六节长春市垃圾处理远景展望 (12) 第七节长春市垃圾综合管理远景展望 (13) 第五章垃圾转运系统规划 (15) 第一节长春市收运模式规划 (15) 第二节长春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 (15) 第三节收集设施规划 (15) 第四节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规划 (16) 第五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划 (17) 第六章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9) 第一节公共厕所 (19) 第二节环卫车辆停车场 (20) 第三节环卫工人作息点 (20) 第四节洒水车供水器设置规划 (20) 第七章环卫机具规划 (21) 第一节道路清扫机具规划 (21) 第二节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1) 第三节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四节粪便运输车辆规划 (22) 第五节洒水(冲洗)车辆规划 (22) 第六节其他环卫车辆规划 (22) 第七节环卫机具需求汇总 (22) 第八章环卫设施投资建设规划 (24) 第一节环卫设施投资估算 (24) 第二节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25) 第九章实施保障和效益分析 (27) 第十章附则 (28)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 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 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 规划编制重点 1. 根据大佛山市区划调整和区域综合交通条件的变化,结合珠江三角 洲良好的发展机遇,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和大佛山市域内的定位和职能;进一步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大良、容桂、伦教等三街区各自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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