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论证报告要求-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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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财政预算金额

申请表编号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专业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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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0] 3954 省直政府采购编号:HNSZZFCG—2010— P019 买方: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卖方:湖南网威科技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工程或服务类内容(以下栏内容为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延伸扩展增加)

二、付款 1、付款单位: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单位、采购专户) 三、交货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省工商局机关 四、货物、工程或服务类标准 1、卖方提供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2、卖方在质保期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执行。 3、卖方所交付的(附属或格式、备件)应按照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五、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随合同一起提交验收单一份交湖南省直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处理完后个工作日内,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六、货物、工程或服务类交付与售后服务 1、卖方在交付后天应负责项目最终完成所有工作程序,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对买方人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2、的质保期内,应在按投标承诺小时内上门服务。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格式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模板

******采购项目 需 求 论 证 报 告 采购人:****** ****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论证方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行政级别:县级 2、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4、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论证方式:本项目拟采用第种方式进行需求论证(在以下3种方式中选择) 备注: 1、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小于300万元、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采购项目,适用第1种论证方式。 2、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300万元以上、小于1000万元,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适用第2种论证方式。

3、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省级1000万元以上、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采购项目,应当在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适用第3种论证方式,并在政府采购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容主要包括采购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论证事项、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等。 二、论证专家组成 (一)论证时间:****年**月**日 论证地点:****** (二)论证专家组成:根据《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成立了由人组成的论证小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三)论证专家组成员 三、专家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意见

论证专家签字: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政府采购合同 XXXXXXXXXXX系统—第X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朔政采公XXXXXX号项目采购结果,依据采购文件和乙方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设备条款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2、合同价格包括材料购进、设备制造加工、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检验、运输、验收、提供相关服务以及税费和利润等所有的费用。 三、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且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货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2、设备及材料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总体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依据《朔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报告》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 四、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乙方需交纳合同款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乙方为本合同所涉及货物、服务的直接责任人。乙方在供应货物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错误而导致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时可由履约保证金抵顶支付

部分或全部。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完工; 2、交货地点:XXXXXX 六、交验与施工 1、依据设备装箱单,甲乙双方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甲乙双方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乙方需将所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配件、随机工具、图纸资料、使用许可证及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等一并交予甲方。 5、进口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设备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 6、项目实施中,在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先行自检合格后,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详细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7、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各项指标符合技术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填写《朔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报告书》;若上述期间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2]6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也还存在着评审程序不够完善、工作职责不够明晰、权利义务不对称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加强评审工作管理,明确评审工作相关各方的职责,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和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评审职责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要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要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解释采购文件,组织供应商澄清;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要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评审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财政部门反馈。省级以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所有投标或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评审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或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或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规定直接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起草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模板

X X X X X X X X X X 供货合同 (编号:XCZX200X-XXX)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XX月 中国西安

供货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鉴证方就甲方所需货物,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鉴证,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 二、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二)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及其它费用。 (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三、款项结算 (一)所有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XX%。即人民币(大写)(¥)。

(二)留合同总价的X%,作为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等问题,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五)结算方式:由乙方与采购人结算,发票开采购单位,到采购单位办理付款手续。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约定) 五、交货条件: (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六、运输 (一)运输由乙方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等。 (二)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保证按期交货。 七、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执行下列条款: (一)保证技术指标先进、质量性能可靠、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三)具有良好的外观,适合安装场所的使用。 (四)自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1、免费保修X年,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内,同一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两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可以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X小时(工作日),解决问题不超过X小时(工作日),对问题较大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在X日内免费提供替代产品,确保正常运行; 2、XX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3、XX至XX天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选择换货。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进行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单位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区财政局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本规定所称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区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机构。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平等、诚实信用、节约支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五条采购人要加强本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除尘滤布明确项目采购责任人,落实采购工作领导责任制。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采购人应派负责纪监工作的人员参与评标监督工作。第六条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第七条采购人应遵守《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第八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公平公正对待潜在供应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合理要求,应保证采购信息的充分公开。采购人在采购文件或提交的用

户需求书中不得指定特定供应商,不得列入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列入单一品牌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他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如项目特殊需指定品牌的,应向区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必要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采购人有责任就采购需求方面协助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答复。第九条采购人办理立项后,需变更采购内容的,应取得区财政局同意。第十条一般情况下,采购人进入评标现场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对一般设备类项目的需求进行陈述,如需要特别陈述的,应形成文字说明交由主持人宣读。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采购人应作答。采购人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公正评审的言论,不应在评审现场讨论问题。采购人如有违规行为,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区财政局依法取消采购人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第十一条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对不同的采购项目,应科学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评审方法,细化评审标准,量化评审因素;采购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废标或者终止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及时通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二条区政府采购中心是区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区级的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完善电子化采购工作,建立供应商库和价格平台,其内部应遵循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制约机制。第十三条供应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本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欢迎阅读 政 府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

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2、交货安装时间和交货地点 2.1交货安装时间: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3 4 5 6 7 (1 (2 (3 8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0.3%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10.3、乙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需在个工作日(特殊设备另行约定,最长不超过日)内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时限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2.1、向莆田市涵江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 13.2 13.3

政府采购程序规范

政府采购程序规范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1) 第二章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程序 (12) 第三章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 (17) 第四章政府采购询价程序 (21) 第五章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25)

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自行采购的,比照本程序组织公开招标活动。 二、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或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事宜。 三、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招标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或批复、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投标须知、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 采购项目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可组织审核专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专家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专家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抽取项目评标专家时,将审核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审

核招标文件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评标工作。 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发布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并予以保密,记录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按公告要求审核相应资质,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答疑及修改 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采购人同意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七、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 对__________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 )的询价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的项目和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列表附后) 2、合同的价款和支付办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3.1本合同从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到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止。 3.2其他要求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4、违约的责任 4.1未按期履约的违约责任 4.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 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履约期还是不予延长履约期,甲方同意延长履 约期的,延期履约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的合同款中扣 除。延期履约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按迟交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 延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分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__ %。 4.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期按时足额履约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_________________ 天,乙方应按迟交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履约 的违约金。逾期履约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履约达 第2页共4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辽财采2008 88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辽财采〔2008〕886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有关采购代理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和范围,努力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开招标已经成为实施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健全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和环保产品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创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和评审方法、标准等方面,明确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的具体规定,科学设定评审因素及其分值、价格优惠幅度等支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1)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可以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10%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对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在技术评标项中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给予投标价格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2)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可以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5%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加分;对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在技术评标项中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给予投标价格3%—5%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3)对于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自主创新、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健全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为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发挥积极作用。 二、合理设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理设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设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或利用投标许可、注册登记等手续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投标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具体情形包括: (1)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资质条件或者强制性认证,不得作为资格条件; (2)规定项目业绩或者案例作为资格条件的,要与采购项目的规模、性质等相适应,且不得以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业绩或者案例作为强制性资格条件; (3)代理商参与投标要具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以下同),授权书、承诺书要具有广泛性和一致性,特别针对某一采购项目的授权书、承诺书不得作为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XXXXXX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计划号/备案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XXXX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由技术协议予以说明,技术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整,即¥ 0元;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随即在1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如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安排验收时间。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如货物经乙方 5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元,人民币大写:整。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原则,这是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 ?物有所值原则(Value for Money); ?推动国内竞争和促进产业发展原则; ?防腐倡廉原则; ?支持政府其他政策的原则。 此外,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是己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必须遵循的两个重要原则。 (5)政府采购的程序 国际经验表明,各项采购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也不论涉及多大金额,都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一个项目的完整采购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确定采购需求; ?预测采购风险; ?选择采购方式; ?资格审查; ?执行采购方式; ?签订采购合同; ?履行采购合同; ?验收; ?结算; ?效益评估。 在以上10个阶段中,前6个阶段构成合同形成阶段,后4个阶段构成合同管理阶段。

(6)政府采购的方式 ?按招标范围划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和限制性招标; ?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划分为:招标性采购和非招标性采购; ?按采购规模分类划分为:小额采购方式、批量采购方式和大额采购方式; ?按运用的采购手段划分为:传统采购方式和现代化采购方式; ?按招标所经历的阶段划分为: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7)政府采购的分类 ?按采购对象的不同划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三类。 ?按供应商所在地域划分为:国际性招标采购和国内招标采购。 前者的适用条件是:采购实体所在国家或地区已加入国际或区域性政府采购协议,按协议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性招标采购的;采购实体所在国家或地区虽未加入国际或区域性政府采购协议,但国内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后者的适用条件是:采购实体所在国家或地区未加入国际或区域性政府采购协议,凡是在本国或地区能够组织生产或承建并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项目:或采购实体所在国家或地区虽已加入国际或区域性政府采购协议,但预期国外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明显不感兴趣,或国外供应商在国内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的。 ?按采购手段的先进性划分为:传统采购方式和现代采购方式。 传统采购方式是指依靠人力完成整个采购过程的一种采购方式,如通过报刊杂志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实体和供应商直接参与每个采购环节的具体活动等。适用于网络化和电子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现代采购方式也称网上采购或电子采购,是指主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来完成采购过程的一种采购方式,一般通过因特网发布采购信息,网上报名、浏览、下载标书和网上投标等。适用于网络化和电子化程度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按招标阶段的不同划分为: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单阶段招标采购是指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提交包括技术标和价格标在内的投标文件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般招标采购均属单阶段招标采购。两阶段招标采购指采购方在不可能拟定有关货物或工程的详细规格,或不可能确定服务特点的情况下,要求供应商在第一阶段提交不含价格的技术标,在第二阶段提交最终的技术标和带报价的投标书的采购。其适用条件是:大型复杂或技术升级换代快的高新技术产品和特殊性质的工程。 ?按政府采购的集中程度划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半集中半分散采购三种方式。 在规定限额以上或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应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在规定限额以下或采购目录

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说明(格式)

附: 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说明(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你单位执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现将有关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提供如下,请抓紧编制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和价格 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等资料可参考附件:“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一览表”提供,如有图纸等其他资料应一并提供; 对采购项目设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商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即对采购项目只能设定具有共性的主要技术标准或参数等,其他的、次要的或者个别特有的技术标准或参数等,只能作为评分因素考虑;(提示:对投标人则必须要求明确其所投的项目品牌、型号,并提供该项目应有的技术标准或参数等证明材料)。 如果有特殊需求,可组织专家论证,以达到统一、规范的目标,并书面承诺至少有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满足其技术需求(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对综合性采购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拆分项目招标与否。 采购项目的价格是指预算价(也称控制价),预算价的公开时间可设定开标前或开标后。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说明:采购法等已明确的基本资格条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范本中提出。如对综合性项目,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能过于苛刻和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以扩大竞争,提高采购成功率,象注册资金和经营业绩等不要作为资格要求,而应作为评分因素。 对特殊项目或法律法规等有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如专业条件、国家安全及保密等规定。 三、评标方法、标准 说明: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评标方法,具体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是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招标文件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招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中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主要有: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__ 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 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 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 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___ 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 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小理和不能调编辑按不最新最热。\标准模板 四、安装完毕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 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 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______________ 采招办和 _________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 __________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 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货物类(汽车)项目名称: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合同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及附件 附件一货物详细配置清单(后附) 附件二交货批次、交货数量及交货时间(后附) 附件三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见投标文件) 附件四验收方法(后附) 附件五现场安装环境要求(后附) 附件六售后服务方案(后附) b.合同专用条款 c.合同通用条款 d.中标通知书 e.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 f.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 2、采购内容 3、合同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金额):

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份。 6、合同终止 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买方:(公章)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采购合同文本Array 4

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验收工作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机关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申购者、采购者。工程材料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工程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员组成。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1、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组长牵头组织。 2、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须请专家或专业测评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以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审查验收。根据标

的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的进行检测试验或演试,检查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以及了解人员培训情况。验收的情况应在验收报告单上进行记录,有偏差的须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小组要对验收结果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并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验收不允许采取抽查形式。 5、验收报告单与合同、发票为支付合同款项的必备依据。 6、发现问题应通知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履约,不能及时纠正应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备案与归档 各经办处室将采购合同、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等资料成套及时归档,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档案为从采购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四、监督与责任追究 1、主动接受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为验收的责任主体,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建设单位不能免除自身主体责任。 3、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单位或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1)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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