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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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序号职务姓名岗位证书编号备注

1 安质部负责人邓鹏辉质检员032013037

2 安质部部员张志坤质检员032013035

3 / 王宁质检员Z1309093

4 / 林北岭质检员Z1309087

5 / 曾红阳兼职质检员/

6 / 张玲玉兼职质检员/

3.4检验人员职责和权限

3.4.1职责

1)熟知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能熟练、严格的按照检验要求和规定进行检验;

2)必须掌握各工序,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做好各阶段的检验工作;

3)认真检查每一道工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半成品的每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对每道生产工序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

4)所检项目必须符合标准,若有超标,查明原因,并立即通报岗位操作工进行调整,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求操作工返工处理,并对不合格项目加大检测频次,待此项目质量稳定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检测频次;及时将质量异常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

5)维护和妥善保管在用量具和测量设备,使用前进行校准,以保证其准确度,发现偏差及时调整或送修;

6)对个人的错检、漏检和误判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7)对不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或记录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8)严格区分“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不能出现误检、漏检现象;检验合格后督促操作工将产品放入对应的合格区,检验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标识。

9)在检验过程中若出现批量质量事故或质量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给质量负责人,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不良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共同参与品质管理。

3.4.2权限

1)有权对所检出的少量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

2)生产过程中巡检时发现重大不合格时,有权作出中止生产决定;

3)在生产过程检验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车间停止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汇报;

4)有权对产品不合格原因、纠正和改善措施提出自己的建议;

5)有权对各工序各类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有权对生产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班组和个人进行教育、处罚;

6)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处置及各类质量问题的处理具有决定权;

7)有权对干涉、干扰质量检验工作的任何部门和个人进行教育、处罚。

3.5 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工序班组自检、互检、专检人员专检的质量检验制度。

3.6 相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是产品检验的依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经同意修改的标准和图纸,应有修改通知,在修改的标准和图纸上,须标明修改内容、日期、修改签章。

4、工序检验制度

4.1检验原则

1、在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上,以工序交接检查为轴线,以《生产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和《企业内控标准》为标准,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2、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后,所属班组应自检,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放行至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人员对上道工序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上到工序质量不合格,应退回上到工序返工或返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转入下道工序)。

3、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须有监理工程师签认。重点核查特殊过程,双块式轨枕预制的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及特殊过程明细表如表4-1。

4、各级检验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处理纠正,对于不合格工序厂专职质检员(或技术人员)有权责令责任班组进行即刻整改,返工、返修后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主要工序质量检查记录填写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已经完成的工序检查记录应及时存档。

6、本制度规定钢筋桁架、箍筋、模具、钢筋组装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振捣为专检工序。

表4-1:双块式轨枕预制的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及特殊过程明细表产品品种关键工序关键控制点特殊过程备注

双块式轨枕混凝土搅拌

1.投料计量误差

2.搅拌时间

3.混凝土稠度

/

混凝土灌注

1.混凝土下料量

2.振动时间

3.振动频率

4.混凝土清边

混凝土灌注养护工序

1.养护温度

2.养护时间

3.混凝土强度

/

4.2模具工序检验4.2.1模具日常检查

模具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模具日常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内容包括外观、平整度。

4.2.1.1外观检查:

1)模具光洁无锈蚀,标识牌醒目易见无损坏;

2)表面无凹坑和毛刺,无焊缝不严密,无焊接烧伤模具壳体的现象;

3)套管固定件无缺损,无螺丝松动;

4)定位轴完好无损坏,钢筋桁架安装槽口位置准确,固定夹弹簧等配件完好;

4.2.1.2平整度检查:

1)同一承轨槽承轨面平整度<1/300mm,检查工具:钢板尺;

2)一根轨枕承轨槽相对平整度<0.35,检查工具:扭曲度检测仪。

4.2.2模具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内容包括长度、宽度、厚度、承轨部位尺寸以及模具间高度偏差等。具体见表4-2。

表4-2 模具定期检查记录表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 74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主控项目1 材料质量和结构第3.4.1条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模具安装质量第3.4.1条

稳固牢靠,接缝紧密,不漏浆,

接触面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 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第3.4.5条/

4 拆模时的各部温差第3.4.5条/

—般项目1

(㎜)

承轨部位顶部宽度232±1.5

2 高度170±1.5

3 承轨槽底脚距套管中心距71.2±0.5 4

两承轨台面相对扭曲<0.35

承轨面平整度1/300

两承轨槽外侧底脚间距离

1889.8

+0.75,-0.5

轨底坡(100mm范围内) ±0.25/100

5 钢筋桁架上弦槽底距轨枕顶

面距离

103±1.5 6 保持轨距的两套管中心距 1515.6±0.75

7 模具长度 2261

+2,-1

8

模具宽度

314±1.5

4.3钢筋桁架检验

钢筋桁架采用电阻点焊焊接成型机械加工,箍筋可采用钢筋网焊接成型机械加工,钢筋焊接的工艺、参数、质量、验收等应符合JGJ18的规定;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敲击能脱落的浮皮、铁锈等应清理干净;钢筋的加工在常温下进行,按照设计图检查尺寸,并以不损害其材质的方法加工,钢筋弯折应利用机具一次成形,不得进行回复操作;钢筋组装和预埋件安装结束后,应按设计图检查确认其位置和间距,并填写检查记录。钢筋桁架的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3的要求。

表4-3 钢筋桁架的尺寸偏差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项别

允许偏差值(mm )

日常检验数量

1 钢筋桁架上下弦间距 B

2 ±2 每班三次,每次2榀

2 钢筋桁架长度 B2 ±5

3 钢筋桁架宽度 B2 ±2

4 波形筋位置及扭曲 B2 ±2

5 波形筋翘曲 B2 ≤2 6

开焊或松脱

A

不允许

全检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轨枕混凝土工序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见表4-4。

表4-4 sk-2型轨枕混凝土检验表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频次 检验方法 1 水泥质量 科技基[2008] 74号第3.3.2条 1次/每批 试验报告 2 细骨料质量 科技基[2008] 74号第3.3.3条 1次/每批 试验报告 3 粗骨料质量 科技基[2008] 74号第3.3.3条 1次/每批 试验报告 4 外加剂质量 科技基[2008] 74号第3.3.5条 1次/每批 试验报告 5 拌合物用水质量

科技基[2008] 74号第3.3.4条

1次/每批

试验报告

表4-4 sk-2型轨枕混凝土检验表

序号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频次检验方法

6 原材料称重允许偏差《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第6.4.1条

1次/每批

拌合站生

产记录

7 砂石含水率测试《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第6.4.2条

1次/每班

施工配合

8 增实因数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 3次/每班混凝土施工记录

9 入模含气量科技基[2008] 74号第3.4.4条1次/每班混凝土施工记录

10 入模温度科技基[2008] 74号第3.4.4条3次/每批混凝土施工记录

11 混凝土养护《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第6.4.8条;科技基

[2008] 74号第3.4.5条

1次/每班养护记录

12 标准养护试件取样、留置和混凝土

强度等级

科技基[2008] 74号第4.6条5组/每班,C60

混凝土施

工记录

13 同温度水池养护试件取样、留置和

混凝土强度等级

科技基[2008] 74号第4.6条2组/每班,C60

混凝土施

工记录

14 试件取样、留置和混凝土弹性模量科技基[2008] 74号第4.6条7组/每班混凝土施工记录

4.5中间工序检查

双块式轨枕预制采用环形生产线,其生产工艺包括模具检修清理→喷涂脱模剂→安装螺旋套管→安装桁架钢筋→安装挡浆夹→混凝土浇筑→蒸汽养护→翻转脱模→扣件系统安装→调运移转存储等程序。每道工序质量和成品轨枕的各项质量指标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做好轨枕预制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各工序质量检查如表4-5。

表4-5 工序质量检查表

序号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检查要求

检查

方法

检查

频次

备注

1 模具

清理

模具平整

光滑无杂物。

1.按工艺步骤要求清理;

2.不存在锈斑、油渍及混凝土

等杂物;

3.不能用利器敲击模具。

目测

每班

3次,

每次

2模

2 喷涂脱

模剂

喷涂均匀

适量,无沉积。

1.按技术交底要求喷涂;

2.模具内不能有沉积的脱模

剂;

3.喷涂全面,不留死角。

目测

每班

3次,

每次

2模

3 套管螺

旋筋安

1.套管螺旋

筋共用中

心线;

2.套管与模

具密贴。

1.按技术要求拧紧螺旋筋与套

管;

2.套管与螺旋筋的中心线不能

出现明显偏离;

3.套管定位轴不能出现断、歪、

目测

量测

每班

3次,

每次

2模

表4-5 工序质量检查表

序号

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

频次

备注

松现象,套管与模具的缝隙不能大于0.25mm 。

4

钢筋组装安装

1. 钢筋上弦在同一面上;

2. 箍筋位置符合要求。 1. 按施工图要求安装和组装;

2. 同一轨枕钢筋桁架下弦在一

个面上;

3. 箍筋固定件与箍筋焊缝不能冲突。 目测

量测

逐模检查

5

砼浇筑振捣

1. 下料量符

合轨枕厚度要气; 2. 振捣时间控制在150s 。 3. 入模温度5-30℃。

1. 下料量刚好与模具上沿相平;

2. 布料2/3后开始振捣,时间控制在150s ;

3. 入模温度要求在5-30℃。

目测

量测 每班3次,每次2模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轨枕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混凝土养护可采用蒸汽养护或自然养护。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采用覆盖进蒸养通道形式进行蒸汽养护,拆模后进行自然养护。当环境温度高于25℃,可以直接采用自然养护;采用自然养护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立即进行,覆盖混凝土保湿膜。

2、采用蒸汽养护时,养护分为静停、升温、恒温、降温等四个阶段实施,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流程见表4-6。蒸养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升降温速率及恒温温度,以避免轨枕体内外温差过大或恒温温度过高而导致的温差开裂,结构变形等。各阶段温度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4-6 蒸养温度控制

阶段 说明 备注

静停 约2-3h 、温度保持>5℃

在升、恒、降温过程中,轨枕混凝土芯部与表面、表面与环境温度差异均不超过15℃。

升温

轨枕混凝土在浇筑完2-3h 后开始进升温区,升温

8~15℃/h

恒温 恒温约5h 左右,养护温度≤50℃,轨 枕芯部混凝土温度应控制在55℃以内

降温

降温速率在8~15℃/h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各工序完成后由本工序作业人员按照《企业内控标准》及《生产工艺细则》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在进行施工前,应对上道工序进行交接检验,交接检验不合格应退回上到工序返工或返修;交接检验合格后,进行本工序施工并自检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

3、专职质检员对相关工序进行抽检。如专检人员检查不合格,应通知相应工序作业人员对不合格项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经专检人员复验无误后放行,专检人员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5、成品检验制度

5.1质量要求

为了加强双块式轨枕成品质量的内在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为云桂铁路制造出高质量的优质产品,特制定成品检验制度。

双块式轨枕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 型式检验

5.1.1.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1) 双块式轨枕批量投产前;

2)双块式轨枕正式生产后,每三年一次:

3)在正式生产过程中,如材料、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4)长期(半年以上)停产又恢复生产时;

5)当用户有要求时,可按要求进行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的型式检验。

5.1.1.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原材料及预埋件检验报告、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混凝土碱含量;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冻性;混凝土电通量;预埋套管抗拔力。

5.1.2出厂检验

5.1.2.1成品出厂前由质检工程师组织检测人员、试验人员对每批成品轨枕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混凝土抗压强度和预埋套管抗拔力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5.1.2.2成品轨枕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及检验规则

1)安质部负责轨枕预制工序和成品轨枕质量检验,试验室负责对原材料、混凝土性能进行检验试验,未经检验的轨枕不得出场。

2)轨枕要按批检验,同一班次、相同材料和生产工艺制成的轨枕为一批。

3)双块式轨枕应按生产班次检验,同条件生产的不大于1000根轨枕为一批,外形尺寸每批抽检10根,外观质量应逐根检查。

4)预埋套管抗拔力从外形外观质量抽检合格的轨枕中抽取3根,每根抽取1个套管进行试验。

每批检验2组混凝土脱模强度,5组28d混凝土抗压强度,每15天进行一次弹模试验。

5)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要求见表5-1。

表5-1 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要求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项别允许偏差

(mm)

每批检查数量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外形尺寸

1 钢筋桁架上弦距双块式轨

枕面距离

B2 ±3 10根20根

2 双块式轨枕长度 C

4

10根20根-2

3 各断面高度 C ±10根20根

4 承轨部位双块式轨枕顶部

宽度

C ±3 10根20根

5 保持轨距的两套

管中心距

配WJ-7

扣件

B1

2

10根20根

-1

配WJ-8

扣件

B1 ±1.5

6 同一承轨槽的两

相邻套管中心距

配WJ-7

扣件

B1 ±1 10根20根

表5-1 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要求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项别允许偏差

(mm)

每批检查数量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配WJ-8

扣件

B1 ±0.5

7 预埋套管轨槽面120mm深处

偏离中心线距离

B1 2 10根20根

8 预埋套管的凸起高度B1

10根20根-0.5

9 承轨面表面平整度B1 1/150 10根20根

10 两承轨面间相对扭曲B1 <0.7 10根20根

11

WJ-8

扣件

两承轨槽外侧底脚

间距离

B1

1.5

10根20根

-1

同一承轨槽底脚间

距离

B2

1.5

-0.5

承轨槽底距套管中

心距离

B2 ±1

轨底坡(100mm范围

内)

B2 ±0.5

12 承轨部位表面缺陷(气孔、

粘皮、麻面等)

B2

长度≤10

全检20根

深度≤2

13 其他部位表面缺陷(气孔、

粘皮、麻面等)

C

长度≤50

全检20根

深度≤5

14 承轨面与挡肩裂纹、轨枕侧

面与横截面平行的裂纹

A 不允许全检20根

15 A 不允许全检20根

16 双块式轨枕菱角破损和掉

C 长度≤50 全检20根

其中:a)A类检验项目:不允许;

b)B1类检验项目:单项项点数的超偏率不大于5%;

c)B2类检验项目:单项项点数的超偏率不大于10%;

d)C类检验项目:单项项点数的超偏数之合不大于C类总项点数的10%。

6)尺寸和外观质量判为不合格的轨枕,允许对该批轨枕逐块检验,以确定其可用性。检测不合格的双块式轨枕应在两端用黑色油漆标出两道横线,线宽不小于20 mm。

5.1.2.3混凝土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满足轨枕R28天强度不得低于产品设计强度等级C60,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GB/T50081-2002的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采用标准差未知法,由5组或5组以上组成一个验收批。

5.1.2.4预埋套管抗拔强度

成品轨枕达到28天强度后,对其进行预埋套管抗拔力的试验,每批抽检3根,每根轨枕各抽取1个套管进行试验,试验后检查其周围是否有可见裂纹,允许有少量砂浆剥离。预埋套管抗拔力应不小于60KN。

5.1.2.5检测轨枕产品质量的各种检测器具、检测方法、检测项目、项点及内容,必须符合质量检测标准;

5.1.2.6双块式轨枕顶面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部位印压轨枕型号、钢模型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5.1.2.7混凝土抗冻性应满足D300的要求。

5.1.2.8混凝土的电通量应小于1000C。

5.1.2.9混凝土内总碱含量不能超过3.5kg/m3。当骨料具有潜在碱活性时,总碱含量不能超过3.0kg/ m3。混凝土中氯离子总含量不能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

5.1.2.10预埋套管抗拔力应不小于60kN,试验后其周边混凝土没有可见裂纹,靠近预埋套管处允许有少量砂浆剥离。

5.2检验方法

双块式轨枕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见表5-2。

表5-2 双块式轨枕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

类别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名

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1 预埋套管抗拔力 A 暂行技术条件3.5.6

≥60kN

暂行技术条件第

4.9条

用抗拔仪施加荷载至60kN

静停3min后,目测预埋套管周

边混凝土没有可见裂纹,靠近

预埋套管出允许有少量砂浆剥

离。

抗拔仪

2 混凝土脱模抗压

强度

A

暂行技术条件3.5.2

≥40MPa

暂行技术条件第

4.6条

按GB/T50081-2002的规定进

行。

2000kN压力

试验机

3 混凝土28d抗压

强度

A

暂行技术条件3.5.2

符合标准要求

暂行技术条件第

4.6条

按GB/T50081-2002的规定进

行。

2000kN压力

试验机

4 标识 A 暂行技术条件第6.1

在规定位置压出型

号、钢模编号、制造

厂名、制造年份等

暂行技术条件第

6.1条

目测/

5

承轨面与挡肩裂

纹、双块式轨枕侧

面与横截面平行

的裂纹

A

暂行技术条件3.5.1

不允许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目测/

15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

类别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名

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6 预埋套管内堵孔

A

暂行技术条件3.5.1

不允许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目测/

7

保持轨距的两套

管中心距(1-3或

2-4)配WJ-8扣件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1.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游标卡尺测量最

外侧两套管的间距,该读数减

去套管上表内孔直径实测值。

2000mm游标

卡尺或专用

孔距测量仪。

8 同一承轨槽两相

邻套管中心距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0.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游标卡尺测量同

一承轨槽两相邻两套管中心

距,该读数减去套管上表内孔

直径实测值。

500mm游标卡

尺或专用孔

距测量仪

9 预埋套管距轨槽

面120mm深处偏

离中心线距离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2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目测预留孔的歪斜程度,

对偏差较大者,用专用孔斜测

量器测量。

专用孔斜测

量器

10 预埋套管凸起高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0.5~0.0)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利用深度游标卡尺

伸入套管下沉部分,直接读取

数据。

深度游标卡

11 承轨面平整度B1 暂行技术条件3.5.11mm/150mm 暂行技术条件第量测;利用钢板尺侧面,钢板尺,塞尺

16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

类别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名

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条 4.1条紧靠承轨面,用塞尺测量其缝

隙宽度。

12 两承轨面间相对

扭曲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0.7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将扭曲检测仪架在两承

轨面上,用塞尺测量4个支点

与承轨面间的缝隙宽度。

扭曲检测仪,

塞尺。

13 两承轨面外侧底

脚间距离

B1

暂行技术条件3.5.1

+1.5mm

-1.0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大轨距检测仪的两测

脚紧贴两外侧底脚,然后读书,

测脚总宽度计入总测量距离。

专用大轨距

检测仪

14 钢筋桁架上弦距

轨枕顶面距离

B2

暂行技术条件3.5.1

±3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先将轨枕端部与钢筋桁

架根部混凝土清除干净,将

300mm钢直尺竖放在轨枕端部

平坡上,将150mm钢直尺侧面

紧贴轨枕端面,并立于桁架上

弦筋上,两尺相交处读取数据。

深度尺或钢

直尺

15 同一承轨槽底脚

间距离

B2

暂行技术条件3.5.1

+1.5mm

-0.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小轨距检测仪的两测

脚紧贴两外侧底脚,然后读书,

测脚总宽度计入总测量距离。

专用小轨距

检测仪

17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

类别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名

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16 承轨槽底脚距套

管中心距离

B2

暂行技术条件3.5.1

±1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专用量具检测,测量

方法同上。

专用底脚距

套管中心距

检测仪

17 轨底坡(100mm范

围内)

B2

暂行技术条件3.5.1

±0.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把坡度尺放在轨枕

承轨槽上,把坡度尺在轨枕预

埋塑料套管之间,利用塞尺测

量坡度刀口与轨枕承轨面的缝

隙宽度。

专用扭曲与

坡度检测仪

18 承轨部位表面缺

B2

暂行技术条件3.5.1

长度≤10mm

深度≤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先目测后量测

钢板尺,深度

19 双块式轨枕长度 C 暂行技术条件3.5.1

+4mm

-2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在轨枕两侧沿轴线

直接测量两个轨枕混凝土块外

侧间的长度。

3m钢卷尺

20 各断面高度 C 暂行技术条件3.5.1

±3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测两承轨部位中心

截面,将厚度尺滑爪紧贴轨枕

顶面,移动测尺,使固定爪紧

靠轨枕底面,读取测尺读数,

专用厚度尺

18

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

类别

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名

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

检验前应清楚底面残渣。

21 承轨部位顶部宽

C

暂行技术条件3.5.1

±3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用钢板尺分别测两

承轨部位中心截面顶部宽度。

钢板尺

22 其他部位表面缺

C

暂行技术条件3.5.1

长度≤50mm

深度≤5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先目测后量测

钢板尺,深度

23 双块式轨枕棱角

破损和掉角

C

暂行技术条件3.5.1

长度≤50mm 暂行技术条件第

4.1条

量测钢板尺

19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1、轨枕顶面按设计规定的位置压出下列标识:产品型号、钢模编号、制造厂名、制造年份。

2、轨枕厂对每批经检验判定合格的双块式轨枕附具质量合格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工厂名称、双根式轨枕型号、批号、双根式轨枕数量、检验结果、制造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3、不合格的双根式轨枕在两端用黑色油漆标出两道横线,线宽不小于20mm。

5.4成品枕存放

5.4.1、双块式轨枕存储流程:

轨枕脱模完成→轨枕外形外观检查合格→轨枕打包→轨枕存放→轨枕养护。

5.4.2、轨枕的存放要求

1)堆放轨枕的基础采用水泥稳定层,地基承载力能够达到承受轨枕自重的压力,地面要求平整、无沉陷。

2)轨枕采用平码堆放,轨底朝下,每层码放轨枕4根,堆放层数为8-10层。层与层之间轨枕承轨槽内侧用2根100mm×100mm的方木隔开,方木置于上层桁架钢筋的波谷位置,上下支承位置对齐,轨枕底部用2根100mm×100mm的木方垫底。

3)轨枕应按批次分别存放。

4)双块式轨枕长期存放时,可采取用棚布遮盖等措施,外露钢筋锈蚀严重的不得出厂。

5.5运输和装卸

5.5.1场内运输采用叉车运输。

叉车只适用于轨枕的短距离运输(几百米)。轨枕混凝土的最小强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 / 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 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 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 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 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交管期阴: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 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 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 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保管期限: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保管方式、条件: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档案室环境要适 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 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 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 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第九条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精品文档

检验科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文本

四棉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时间:地点:负责人: 质控人员: 一、检验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 (一)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急诊检验 1、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合作单位服务协议;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定期网络通报细菌耐药、临床标本菌种分布(1次/季度);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4.15.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临床合理性建议、新项目设置合理性及急诊检验满意度调查表(2次/年);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急诊项目报告时间对外公示(急性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三证齐全;分子诊断项目(外送);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方法学验证及评价记录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步骤;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置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科主任负责、记录、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警示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oc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检验原始资料及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各种检验原始数据资料保存,再现整个检验过程,向客户提供准确、清晰、客观、明确的检验报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与检验相关的样品来源记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报告质量的管理。 三、职责 (一)检验所负责检验原始记录、检测数据录入,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适用时)。 (二)业务所室负责样品来源记录、样品送检记录、检验报告评价的编制、打印和校对。并负责现场检测报告(底稿) 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 (三)质管科负责对检验报告书的审查、签章。并对所有与检验相关的记录、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四)授权签发人负责检验报告的签发。 (五)务业所室负责各类相应检验报告的发送及发送登记。 四、报告记录程序

(一)本中心检验报告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名称本中心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检验报告》; 2、本中心名称和地址; 3、检验报告的序号和每页编号及总页数; 4、委托人或受检企业的名称; 5、检测用样的名称、状况; 6、接收检测样品的日期和检验的日期; 7、所使用的标准或使用的非标准方法的明确叙述; 8、对检验报告的内容负责人员签字及签发的日期; 9、各项检测的数据应明确提出最终检测结果及国家标准规定值; 10、若为送检,应声明此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11、各种性质的检测报告,均使用中心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二)检验报告的工作流程 1、检测人员收到样品后应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范操作,一丝不苟地做好原始记录,正确无误地运算,及时地录入检测数据或者出据检测报告;检验结束后,应将记载过程和结果的原始记录交相应检测人员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差错,复核者应通知检测人改正,然后重新复核。检测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检验原始记录要求见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044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适用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制度内容 2.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2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5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2.7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8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2.9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10公司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永久保存,无条件向劳动者提供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历次检测结果;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2.11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广乐T2标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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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标准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 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一)、工作职责 各工区资料员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所在工区的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一工区资料员:杨俊;二工区资料员:何可乐;三工区资料员:姚战。 资料分工(含纸质资料和电脑录入系统资料):自营部分资料由项目部相应工区部门负责完成;第一、二、三工区非自营部分资料由相应施工班组自行完成。 (二)、工程资料的具体范围 本项目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脑系统录入资料(业主提供系统软件)。纸质资料为手工填写;电脑录入资料由业主专人负责安装并培训。工程资料内容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汇总、首件验收申请表、检验申请批复单、交工验收报告、中间交工证书、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技术总结以及图像资料(包括关键工程、隐蔽工程、业主领导、监理及项目领导现场检查、需要申请变更的工程等重点内容)等。(三)、检查频率 总部质检室负责检查工程资料工作的总体安排,质检副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质检室副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或两次现场资料抽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资料文件的归档,是否根据进度完成录入系统软件。 (四)、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要跟施工进度统一完善。 2、工程资料内容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字迹清楚,图画整洁,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本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通过查验出厂检验记录,第一,可以及时发现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的不合格食品,或发现虽有检验合格证,但安全状况明显有问题的食品,防止将不合格食品作为合格食品上市销售,损害公众身体健康;第二,出厂检验并记录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当发现食品出现问题时,通过查找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可以迅速找到是哪些购货者购买了该批食品,有利于实施食品召回;第三,食品生产者日后如果与购货者因为食品安全、质量等发生法律纠纷,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是重要证据。 2、职责: 质管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口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质管科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4、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验员、检验人等。 5、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机械安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 资的检验验收。 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 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 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 三期办职责 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监理单位职责 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 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 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 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检验记录、化验报告书管理规定.doc

1目的 明确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单的填写及其存档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4.2检验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全面记载,是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 来源,因此一定要保持它的正确性、严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4.3检验记录要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填写,记载检验过程的一切原始数据和现 象,其中包括鉴别试验、测试数据及演算过程、结论意见、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并签章。 4.4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是决定物料、中间产品是否流入下道 工序,成品是否出厂的依据。因此填写检验报告单时,检验依据必须明确,检验结论必须清楚,并有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签章、质监科科长审查和部门签章。 4.5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必须按品种分类、以批号顺序装订,同时检验报告单 还需编号,建立检验台帐,并归档专人专柜保存。不得外借,内部查阅要登记并及时归还保管人。 4.6成品检验报告书为一式3份、中间体为2份、物料为2份,分别交仓库或车 间,另一份质监科存档,仓库、车间也要设专人保存检验报告。 第2页/共2页 4.7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须按批号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方可 销毁。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质监科三年 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检验原始记录质监科三年 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物料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成品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QF-01-005-00 检验原始记录

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原料选购 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厂长同意的,一录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采购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和卫生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必须有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处理。 5、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进车间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垛堆放。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设备,对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9、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器具,与生产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10、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11、车间专门设置消毒剂、洗涤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生产过程。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食品生产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FL-QP-10 版本编号: A/0 实施日期:2020.8.1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生产、储存、发货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储存、放行等过程控制。 3定义 产品:指包装后已入库成品。 批:以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日期连续生产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文件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监督;化验室及时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检测评估不合格的产品通知相关部门追溯扣留,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负责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扣留,并跟踪处理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成品留样和送检样品(微生物和理化);依据过程质量及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放行或扣留的意见,并跟踪执行。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制造;执行质检部提出的不合格品处理决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决定。 成品库:负责过程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并做好标识和记录。负责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处置并记录,便于追溯。 5产品检验、入库 5.1产品和半成品入库 5.1.1在线质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记录,产品在线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每班次留样。产品在线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2办理入库,按照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品项分区域存放. 5.2产品转移 在当批产品入库24h后方发货。发货员在发货单上详细记录发货产品的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和车间代码)、数量、发往地、车牌号,以便于产品的追溯。 5.3产品检验 质检员依据化验室的取样要求对当批产品在线取样。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品到化验室检验,在样品袋上详细标注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等项目,化验室根据各生产部登记的产品品类,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报验产品的理化、微生物进行检验,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化验员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负责。

【食品安全】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2.1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品控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检验室具备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检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检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检验室保存好检验记

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检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成品库管员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生产部库管员严格按照营销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生产部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出库日期等内容。 4.4生产部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现场材料管理职责,规范材料/设备确认、进场验收、合同实施、款项支付、材料档案管理等。确保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达到合同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验收条件。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开发项目所涉及的“三甲”材料/设备。 3职责 3.1采购部职责 3.1.1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对材料/设备商进行信息收集、归类,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周期编制采购计划。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考察。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的编制并发起会签流程,对材料样品的封存。 3.1.3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材料/设备资料收集、存档。材料款项的申请与支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材料/设备商进行评价。 3.2工程部职责 3.2.1根据图纸及规范要求向采购部提交“三甲”材料/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以配合采购部工作。 3.2.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提交采购申请,参与对供货商的考察,采购合同进行评审及会签。 3.2.3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对工程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的款项支付,参与采购合同的评审。 4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流程 4.1材料采购部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应明确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 4.2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根据现场进度情况提前15天提出材料/设备进场需求的申请(申请期限要在采购合同规定供货期内),经部门领导审批后递交到采购部。如不能在合同要求其内材料/设备进场,同样也需向采购部书面申请顺延供货,注明顺延期限及供货日期《材料/设备(延期)进场申请表》。 4.3采购部收到采购申请后及时与供货商联系,确定具体到货日期并通知工程部。如不能按要求时间供货,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工程部,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安排。 4.4货到现场前10日内采购部要求供货商进行现场勘查,会同工程部就装卸地点、运输通道等现场实际查看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应协商出有效可行的方案。(大件物品需吊装的要求供货商编制吊装方案,审批) 4.5货物安全卸入合同指定(甲方指定)位置后采购部组织工程部、供货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合同规定的相关质量条款、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验收标准(如有封存样板参照样板)等,并检查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质量保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仓库验收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仓库验收管理制度 仓库是储存、保管各类物资的重要部门,仓库物资验收、管理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经营管理的需要,达到经营管理服务的目的。 第一条验收范围: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 第二条验收及保管职责范围 划分存货的验收权和保管权,并分别授权于不同的人员,明确界定各自的工作职责,验收员主要负责识别存货的质量并清点数量,仓库保管员主要负责对进仓物资的日常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验收、保管内部牵制制度。 第三条验收程序: 一、验收人员 物资验收均须由验收员、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双方验收员必须严格把关,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 二、核对价格 1、验收员应首先核对送货发票(或送货单)上写明的供货单位的名称与地址,以避免错收和接受并未订购的货物。 2、其次是核对价格,若价格高于“请购单”上的价格,验收员应询问供应商提价的原因,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财务部;若价格低于“请购单”的价格,验收员应仔细检查货物质量,质量合格,方可按此价格接受这批货物。 三、检查质量 1、根据“请购单”或采购规格标准所描述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如质量不符规定要求,验收员有权当即退货。 2、鲜活原材料验收要点: 1)蔬菜类:新鲜度、嫩老度、沥干水份、去除泥土及枯烂部份,注意蔬菜的品种、产地。2)肉类:新鲜度、色泽、气味、冻肉去冰,注意肉猪的种类。 3)水果:新鲜度、色泽、单只瓜果重量是否符合厨房使用标准的要求,注意单个分量标准并均匀,对西瓜等水果有必要时还应剖开检查,如发现白瓤不甜等现象应马上退货或降价处理。 4)鲜活水产:按规定的规格标准、沥干水份、去容器重量及容器内水份;检查海鲜存活程度,身上鱼鳞受损等情况。 5)冻水产:拆包后检查冰量是否超标,去除多余冰块,检查规格大小、质量是否与原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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