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定额(2017)(土建)定额说明书及解释

江西省新定额(2017)(土建)定额说明书及解释
江西省新定额(2017)(土建)定额说明书及解释

省2017年定额

总说明 (2)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15)

第三章桩基工程 (20)

第四章砌筑工程 (26)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2)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48)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53)

第八章门窗工程 (55)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60)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64)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67)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70)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75)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78)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84)

第十六章拆除工程 (89)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92)

附录一模板一次使用量表 (99)

附录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107)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计算规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5.综合工日单价建筑工程每工日按85元、装饰工程每工日按96元计算。

八、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整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7.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8.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9.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消耗量定额。一次使用量和摊销次数见附录。

10.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

11.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O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1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材料预算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1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带括弧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

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

5.机械台班单价按《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增值税版)计算。机械台班价格的组成项费用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以室地(楼)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基准面。

3.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垂直运输费,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结构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装饰工程执行单独装饰工程垂直运输项目。

十一、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十二、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外,均按单层建筑檐高20m、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编制,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多层建筑物在6层(不含地下室)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的工作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

十四、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工程计量时其准确度取值规定如下:

1.以“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 “m3” “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其他取整数。

十七、本定额注有“××以”或“××以下”及“小于××”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及“大于××”者,则不包括××本身。定额说明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mm”为单位。

十八、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50353-2013)的规定。

十九、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 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

江西省新定额(2017)(土建)定额说明书及解释

省2017年定额 总说明 (2)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 (15) 第三章桩基工程 (20) 第四章砌筑工程 (26)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2)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48)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53) 第八章门窗工程 (55)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60)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64)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67)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70)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75)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78)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84) 第十六章拆除工程 (89)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92) 附录一模板一次使用量表 (99) 附录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107)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计算规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定 额 解 释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 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江西省200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 七、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并按照本费用定额计算程序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取有关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八、本费用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按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计取费用。 九、本费用定额所列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共六项费用,是不可竞争性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计取和上缴。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投标报价时单列设立,计入总价,但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对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江西省04建筑工程定额说明(下)

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下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 ┌──┬──────────┬───────────────────────────┐ │项目│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 │││名称│薄板│中板│厚板│特厚扳│ │板材│宽≥3×厚││││││ ││├──────┼────┼────┼────┼─────┤ │││厚度(mm) │≤18 │ 19~35 │ 36~65 │≥66│ ├──┼──────────┼──────┼────┼────┼────┼─────┤ │││名称│小方│中方│大方│特大方│ │方材│宽<3×厚││││││ ││├──────┼────┼────┼────┼─────┤ │││宽×厚(cm2) │≤54 │ 55~100│101~225│≥226│ └──┴──────────┴──────┴────┴────┴────┴─────┘ 六、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七、弹簧门、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定额所附五金铁件表均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仅作备料参考。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江西新定额解释重点摘要-建筑精编版

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 重点摘要 1、新定额涵盖专业 《房建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2017版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仪器仪表台班定额》、《混凝土、砂浆配比》。 2、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 3、园林定额仍然使用《2006版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其余老定额废止。 4、2017版定额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 件的工程项目,计价办法仍按照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2017年新定额人工基价,建筑、安装、市政、园林85元/工日,装饰96 元/工日。 6、材料(机械)预算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7、综合脚手架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是按照一个整体工程(建筑、装饰)考 虑的,如遇到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8、新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GB/T50353-2013》。

房建与装饰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基底和边 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2、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 ≤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0.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3、满堂基础底板垫层底以下加深的槽坑,按槽坑响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 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4、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5、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 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6、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 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7、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 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8、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9、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第三章桩基工程 10、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 方工程”泥浆罐车运淤泥流砂相应项目。 11、钻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 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入岩

定额解释

一、定额问题解释及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煤气)问题解释及说明: 1.什么时候可套用工艺管道部分? 2.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应套哪一项? 3.管道及铁构件除锈什么时候可计取?轻锈、中锈、重锈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4.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刚性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执行定额时如何选择? 5.消火栓管道安装是否套用室内钢管(焊接)?支架套用什么管道支架? 6.水幕系统管道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 7.预制钢筋混凝土井的砌筑安装的定额项目如何执行? 8.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的点数都包含那些控制点? 9.热熔管道中的管材损耗量、管件含量、管件价格与实际均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0.给水若采用PPR管材时,预算定额管接头零件的材料单价与实际使用的螺纹管件价格相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1.定额编号25-35,组合式空调机组,重量大,安装只给了人工费,但是在施工安装中发生了机械费和垂直运输费及相应的辅助材料费,如何计算? 12.定额编号25-33风机盘管安装中,因重量不同、型号不同、尺寸不同,有的尺寸特别大、特别重,可不可以调整人工费? 13.U-PVC管道DN150~DN300的安装,套用什么定额? 14.水过滤器安装应如何套定额? 15.采暖定额中是否包括管道冲洗? 16.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采暖导管高度超过3.6m,本建筑层采暖立、支管及散热器安装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7.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消防环管、喷淋水平导管高度超出3.6时,本建筑层内的消防管道以及消火栓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8.法兰水表安装定额中是指带旁通管及止回阀项目,可实际施工一般情况下都不带应如何扣减?有时拆换也只换表时(不换门)怎么套用此项定额? 19.管道安装中,钢管(焊接)项目DN40mm~DN100mm安装中,未考虑压制弯头材料和安装?

180415_江西定额解释说明

问题集 1、高层建筑增加费中的层数与高度如何确定? 答:建筑物只要符合高层建筑增加费要求的高度与层数中最高的一个条件就可按此标准所对应的费用计算。 2、在估价表中,水平和垂直运输距离如何界定? 答:A、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取定为100米。 B、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取定为300米。 C、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实际运距与定额取定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D、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外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3、直联式、非直联式风机和泵安装定额中,是否包括设备电动机的安装? 答:均已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的安装,不得另套定额。 4、轴流风机、离心风机安装在第一册和第九册定额中都有,可否任意套用其中的定额?答:不可以。套用定额时按不同的工程套用相应的定额。 5、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估价表》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 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电梯电气安装、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电机安装执行第 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的电机安装定额子目,其电机的检查接线和干燥、调试执行本册估价表。 6、对1KV以下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定额应如何执行? 答:在民用工程一般住宅、学校、办公楼、商店、旅馆等在每个用户内的配电板(箱)上虽装有磁开关、 漏电保护器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了,不需要安装单位和用户自行调试 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则一律不计取调试费用。调试定额一定要按照计算规则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而且 需要提供调试报告、甲方(或监理)的签证,方可执行。 7、接地网的调试定额该如何执行? 答:根据计算规则的解释,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 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

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造价工程师]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第1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问题:本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 回答:1、本定额取消原定额的第七章“空气压缩设备安装”、第八章“乙炔发 生设备安装”、第九章“蓄势站设备安装”、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和第十一 章“制冷设备安装”,将容器、构件等方面的内容全部编入第十一册“工艺金属 结构”和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两册内。将原定额其他各册中的压缩机、风 关、泵全部纳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 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2、将原定额的第十二章“20吨以内锅炉设 备安装”纳入第十四册“热力设备”。3、原定额第六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仍保留在本定额内,编排为第十二章。4、原定额第十一章“制冷设备安装”中 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5、 原定额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中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 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6、原定额第四章“通用机械及试验机械安装”, 分别编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将“试验机械安装”编入本定额第一章“其他机床安装”;将“柴油机及柴油发 电机组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7、取消原 定额第五章“起重输送设备安装”,分别编入本定额的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和第七章“电梯安装”等 四章中。8、本定额的补充规定:(1)制订不能利用厂房内桥式起重机时的降 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2)制订本定额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详见本 定额说明)。(3)制订超高系数及降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4)编制“风机”和“泵”的拆装检查定额(详见本定额说明)。0iU6hH。 问题:本定额的使用范围

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2007-10-22 阅读323次 请问一下,定额中电缆试验,故障点检测。是以什么依据计算的?泄露试验是以什么为依据计算的? 故障点检测是在泄漏试验耐压失败的情况下进行,耐压失败说明电缆绝缘有漏点,通过故障点检测可以找出绝缘漏点。泄漏试验是电缆必做的项目,故障点检测是在泄漏试验耐压失败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问:电力电缆25mm2及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的数设如何套定额? 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10~25mm2的三芯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敷设按35mn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4~lOmm2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3;4mm2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18。单芯(双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7。电缆头制安的费用亦按相应定额乘以上述系数计算。未按电缆头标准制安时,只能按焊(压)接线端子套定额。其他见定额说明。 2、关于整体设备、分段制作设备、分片制作设备的区别? 整体设备制作指设备制作在制造厂完成后,设备为整体,且内件完整,到工地经检验或试压后可直接吊装就位的称为整体设备。如换热器,中、小容器和长度小于20m、直径小于3.8m 的塔和容器、反应器。由于其形体较小,除特殊建设地区外(如运输条件差的内陆、边远山区),一般均为整体制作并以整体供货。 分段制作设备是指当容器的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时,整体制作后搬运、移位已不方便,这时应采取分段制作。“段”是将壳体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段制造。运至现场后,分段设备须进行组对、焊接、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吊装就位。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的容器、反应器、塔类等,一般均采取分段或分片制作。 分片制作设备是指直径大于3.8m的大型容器、塔器等由于整体制作法和分段制作法都不便于供货时的运送,需采用分片制作的方法。分片制作即设备在制造厂下料、将要制作的整个设备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片制造。制造完成后,以成片的半成品供货。因此,分片制作的设备在运至现场后要进行片的拼装、组对成形,然后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作为整体设备吊装就位。 (2)关于定额的套用 如为分片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片制作、分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分段设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江西省定额解释

江西省定额解释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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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1定额与2004定额的差别两者的计价方式不同,2001与2004的消耗量不同 计价方式分两种:定额计价及清单计价 自03年7月国家要求实施清单计价以来,某些省份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相应的地方定额改编,使之与清单计价规范相对应以利于工程计价,但大部分省份还是沿用03年以前定额,江苏省应该在03年后有颁发新的定额吧但不管定额与清单有无对应,计划利润、管理费及税金(企业所得税另计)等仍要计价,清单细目与定额细目的区别在于前者一般包括范围更广(依据计算规则),往往一个清单细目可能包含几个定额细目内容,而所有这些定额细目的这类费用也必然需综合至该清单细目中,定额改编(与清单相对应)原理也是如此。所以不管是哪种计价方式,这些费用的计取都不可能取消。你所反映的工程结算中还仍计算计划利润之类且用到以前定额,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国家颁的《计价规范》过于笼统和门类不全,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它往往并不能完全囊括一个工程项目所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清单未能反映的问题则只能借助以前的定额进行取费了。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房修定额解释说明

房修定额文字说明 一、总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和附属设备修缮工程、翻修工程、加固工程、随同房屋修缮工程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和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2.本定额不包括各种建筑材料、构件、配件检测和实验; 3.本定额施工作业面高度:室外墙、柱高度按3.6m以内考虑,室内墙面、平顶按净高3.6m以内考虑,如实际超过上述高度可计取脚手架费用,零星修缮工程可按项目定额用工增加20%安全工时,其项目不再计取脚手架费用; 4.本定额中已包括200m以内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水平运输及建筑物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5.运距计算口径和超距增加人工按下列规定: a.工地以单位工程(施工段)为计算单位,平面运距按材料堆放、仓储、垃圾堆放或混凝土、砂浆搅拌处至单位工程内建筑物中心的平均距离计算。垂直按室内设计地坪土0.00至屋面檐口或楼层高度计算; b.施工水平运输按平均超运距计算,每超过50m按人工消耗定额增加1%计算,以此类推; c.垂直运输超过20m以上的过程,其超过部分按超高部分预算工日分档增加垂直运输超高降效人工。 d.增加降效人工系数表:30m/11% 45m/13% 60m/18% 75m/24% 90m/27% 105m/30% 120m/33% 135m/37% 150m/40% 二、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不包括修复拆除部分或部位; 2.本定额均以人工拆除; 3.拆除工程已包含一般安全措施,如采取特殊措施(如护栏、户网、坡道)或必须搭设脚手架施工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土方工程 1.开挖地槽、柱基的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处理流沙、设置挡土板及其他排水设施,如发生工、料、机按实计算;

江西省2004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4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人工挖土方、 淤泥、流砂 (2)山坡切土 (3)人工挖沟槽 (4)人工挖基坑 (5)人工挖孔桩挖土方 (6)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空孔 土方 (7)回旋钻孔灌注桩空孔土 方 (8)修凿混凝土桩头 (9)支挡土板 2.机械土方 (1)推土机推土方 (2)铲运机铲运土方 (3)挖掘机挖土方 (4)场地平整 二、石方工程 1.人工石方 (1)人工凿石 (2)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2.机械石方 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三、土石方回填 1.土方回填 (1)回填、打夯 (2)基底钎探 2.机械碾压 (1)原土碾压 (2)填土碾压 四、土、石方运输 1.人工运土、石方 (1)土方运输 (2)石方运输 2.机械运土石方 (1)装载机装运土方 (2)自卸汽车运土方 (3)推土机推碴 (4)挖掘机挖碴自卸汽车运 碴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 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 混凝土桩 (2)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 钢筋混凝土方桩 (3)静压锚杆桩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 3.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2)复打灌注混凝土桩 (3)回旋钻孔灌注桩 (4)长螺旋钻孔灌注混凝土 桩 (5)人工挖孔桩 二、其它桩 1.沉管灌注砂(碎石或砂石) 桩 2.灰土挤密桩 3.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喷 粉桩) 三、地基处理 第三章砌筑工程 一、砖基础 二、砖砌体 1.实心墙 2.空斗墙、空花墙 3.填充墙、贴砌砖 4.围墙 5.砖柱 6.其他 三、砖构筑物 1.砖烟囱、水塔 2.化粪池、检查井 四、砌块砌体 1.砌块墙 2.多孔砖墙 3.空心砖墙 五、石砌体 1.石基础 2.石墙、柱 3.地沟 4.护坡 5.其他 6.红条石 六、砖明沟、混凝土管道铺 设 1.砖明沟 2.混凝土管道铺设(平接 式,管长1050mm)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 混凝土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 二、现浇混凝土 1.基础 2.柱 3.梁 4.墙 5.板 6.其它 三、预制混凝土 1.桩 2.柱 3.梁 4.屋架 5.板 6.其它 四、构筑物混凝土 1.贮水(油)池 2.贮仓 3.水塔 4.倒锥壳水塔 5.烟囱 6.筒仓

江西省建筑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

总说明 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江西省200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江西省200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说明 默认分类2010-01-20 10:30:49 阅读24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 七、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并按照本费用定额计算程序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取有关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八、本费用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按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计取费用。 九、本费用定额所列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共六项费用,是不可竞争性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计取和上缴。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投标报价时单列设立,计入总价,但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对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3、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等。 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估算。 材料购置费为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计划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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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机械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 普氏) 分类表"。 2、挖土方地槽( 坑) 以及运土方, 不分干土、湿土均执行本定额。 3、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土石方工程中, 施工期间工作面内发生的雨水积水排水费用, 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 其它排水费用, 按实际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 按实挖体积, 人工乘以系数1.35, 先挖后支不增加系数。 2、挖桩间土方时, 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中, 人工挖孔桩间挖土, 其人工乘以系数1.10; 桩径大于600mm的桩体积应予扣除。 3、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 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4、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 不分明炮、闷炮, 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线导电起爆编制的, 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 雷管应换算, 数量不变。扣除标准中的塑胶质导线, 换为导火索, 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石渣, 铲运机铲运土, 上坡时, 如果坡度大于5%时, 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2、汽车、人力车, 重车上坡降效因素, 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标准项目中,

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土方90%, 人工挖土方10%计算, 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标准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人工部分为石方时, 工程量按实计算, 套用相应石方开挖定额, 不另乘系数。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 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 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0,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5。 5、推土机( 或铲运机) 推( 或铲) 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 按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7。 6、本消耗标准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水、积水编制的, 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 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另外, 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 发生时另行计算。 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石方, 合并在土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8、汽车运土、石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 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 如需要铺筑材料时, 另行计算。 9、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土石方, 自然地面以下超过6.0m深, 采用机械挖土、装土、装渣、自卸汽车运输, 按相应项目( 仅指挖土且运距在1KM以内项目) 乘以系数1.20。工程量按超深部分计算; 计算运距时, 以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水平距离计算。 10、桩基土石方外运, 按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按实。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计积计算( 另有注明者除外) 。如为松散土方者, 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二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 三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25; 四类土折松方乘以系数1.30。 二、平整场地及辗压工程量, 按下列规定计算: ( 一) 、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厚度超过±30cm时, 其全部土方工程量按挖土方相应定额计算。 ( 二)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 以平方米计算。 ( 三) 、建筑场地原土辗压以平方米计算, 填土辗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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