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疼痛的分级评定标准及护理原则

10-6疼痛的分级评定标准及护理原则
10-6疼痛的分级评定标准及护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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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常用护理诊断和护理措施

常用护理诊断名称 知识缺乏心输出量减低活动无耐力有感染的危险生活自理能力缺陷体温过高清理呼吸道无效气体交换受损组织灌注量改变便秘腹泻有皮肤完整性受损的危险疼痛潜在的误吸潜在的窒息潜在失用综合症有受伤的危险体液不足有体液不足的危险体液过多吞咽障碍尿潴留口腔粘膜异常体温过低躯体移动障碍睡眠型态紊乱营养失调焦虑恐惧排尿异常功能性尿失禁反射性尿失禁压迫性尿失禁紧迫性尿失禁完全性尿失禁舒适度改变语言沟通障碍 活动无耐力:个体在进行必需的或希望的日常活动时,处于生理上或心理上耐受能力降低的状态。 清理呼吸道无效:个体处于不能清理呼吸道中的分泌物和阻塞物以维持呼吸道通畅的状态。1)咳嗽无效或不咳嗽:2)无力排出呼吸道分泌物; 3)肺部有啰音或痰呼音;4)呼吸频率、深度异常;5)发绀。 (1和2为必要依据) 便秘:1)每周排便次数少于3次;2)排出干硬成型的粪便;3)排便时费力;4)肠蠕动减弱;5)肛诊可触及粪块。 【护理措施】 1、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量 ①监测并记录病人的进食量 ②按医嘱使用能够增加病人食欲的药物 ③根据病人的病因制定相应的护理措施及饮食计划 ④鼓励适当活动以增加营养物质的代谢和作用,从而增加食欲 ⑤防止餐前发生不愉快或痛苦的事件;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2、体液不足 ①评价病人体液不足的原因和达到液体摄入量的方法。 ②记录出入量 ③监测血浆电解质水平、血尿素氮、尿和血浆渗透压、肌酐、红血球压积、血红蛋白。 ④密切观察患者病情,考虑是否呕吐、腹泻、高热、插管、引流管引起的液体丧失。 3、便秘 ①多吃含纤维素丰富的食物及水果 ②鼓励每天至少喝1500~2000ml的液体(水、汤、饮料)。 ③鼓励病人适当的活动以刺激肠蠕动促进排便。 ④要强调避免排便时用力,以预防生命体征发生变化、头晕或出血。 ⑤病人排便期间,提供安全而隐蔽的环境,并避免干扰。 ⑥交待可能会引起便秘的药物。 ⑦指导病人进行腹部按摩辅助肠蠕动将促进最佳的排便型态。 ⑧向病人解释长期使用缓泻剂的后果。 ⑨记录大便的次数和颜色、形状。对儿童、孕妇、老年人,根据不同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

(完整版)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医院临床科室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一)特级护理 1.特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一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二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三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护理规章制度意义1、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医院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保障医院的动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查对制度,分级护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可降低护理风险。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护士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医院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护理管理的中药内容,是开展护理工作的准则,是保证病人接受治疗,护理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护理工作的法规性和强制性的依据。护理分级制度再次完善的背景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的需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需要等级医院评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通知明确规定: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关于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还是由医师确定的问题,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规定可以是医师,也可以是护士,但无论是谁来确定,都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使护理的级别与病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重要意义:它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护理

级别的综合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是护理人员依法实施护理的依据。它不仅能客观界定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自理能力以及对护理的不同要求,同时也能够反映护理工作的责任、技能、风险与量的多少。它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这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科学的护士岗位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也同样是保证 与持续优质护理的内涵提高的基础与关键。护理分级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护理分级: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 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自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日常生活活动:人们为了维持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Barthel指数: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0—100 自理能力依据采用Barthel(巴塞尔)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活动(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

分级护理培训内容

分级护理培训内容 时间:2017年8月22日培训人员:全体护士主讲人:罗金娣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四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特级和一级用红色标志,二级用黄色标志,三级可不做标识,患者床头卡上标注相应的护理级别。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2)重症监护患者。(3)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格监护病情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生命体征。(2)制定护理计划,详细记录病人的病理变化。(3)认真细致的做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需要时协助更衣和指甲护理。床上洗头周一次。生活部分自理者,协助完成。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加强眼部护理,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根据病情,给予平卧位或半卧位,保持患者舒适体位。(4)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5)观察病人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消除抑郁。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症病人、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病房,随时观察患者喘促,咳嗽等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2)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需要时协助更衣和指甲护理,床上洗头,周一次。生活部分自理者,协助完成。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咳嗽无力咳嗽困难者要协助排痰,定时翻身拍背,体位引流排痰,必要时吸痰。(3)指导患者注意安全,防止病人受外伤,按照方便病人使用原则,将常用物品固定位置放置,活动的空间不设障碍物,避免病人绊倒。(4)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告知患者起居有常,注意四时气候变化,防寒保暖,积极寻找过敏源,预防哮喘复发。(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一)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病人。(二)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病人。 2.护理要求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pdf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 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 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 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 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 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 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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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护理有关试题42918

疼痛护理有关试题 一、单选题 1、以下描述正确的是(B) A 疼痛有双重含义,痛觉和病理反应 B 疼痛有双重含义,痛觉和痛反应 C 痛觉是个体的客观体验 D 疼痛是人体最强烈的的应对策略之一 E 疼痛史机体对有害刺激的适应性反应 2、以下痛觉感受器分布最为密集的是(D) A 皮肤 B 肌层 C 肌腱 D 角膜 E 内脏 3、属于非阿片类镇痛药的是(B ) A 吗啡 B 布洛芬 C 盐酸羟考酮 D 哌替啶 E 芬太尼 4、不推荐用于长期的癌痛治疗的给药途径是(E) A 口服给药法 B 直肠给药法 C 经皮肤给药法 D 舌下含服给药法 E 肌内注射法 5、患者,李某,男52岁,有“冠心病史”2年多,近一周因工作忙、加班后出现胸前区压榨样疼痛,其原因是(D) A 物理刺激 B 心理因素 C 温度刺激 D 病理改变 E 化学刺激 6、张某,男,19岁,大一学生,因准备期末考试,连续4天挑灯夜战后,出现剧烈的头痛,以下不属于其疼痛原因的是(A) A 身体组织受牵拉 B 情绪紧张 C 疲劳 D 睡眠不足 E 用脑过度 7、患者,刘某,肝癌末期疼痛,护士给该患者镇痛治疗,需要对其疼痛治疗前后效果测定对比,最适宜的评估方法是(C) A 面部表情疼痛评定法 B 文字描述评定法 C 数字评分法 D 视觉模拟评分法 E Prince-henry 评分法 8、患者,陆某,男,阑尾炎切除术后第一天,主诉伤口疼痛。以0~10数字评分法为例,以下护理措施正确的是(A) A 其疼痛程度≤5分时,护士可选择护理权限范围内的方法止痛,病报告医生 B 其疼痛程度≥5分时,护士可选择护理权限范围内的方法止痛,病报告医生 C 其疼痛程度≥5分时,护士应报告医生,给予有效止痛药物 D 其疼痛程度≤6分时,护士可选择护理权限范围内的方法止痛,病报告医生 E 其疼痛程度≥6分时,护士可选择护理权限范围内的方法止痛,病报告医生 9、护士给一个三叉神经痛患者镇痛药后评估其镇痛效果(采用4级法),患者告诉护士“疼痛有些减轻,但仍感到明显疼痛,睡眠仍受到干扰”。正确的判断是该患者疼痛(C) A 完全缓解 B 部分缓解 C 轻度缓解 D 无效 E 有效 10、患儿,5岁,左下肢骨癌住院。为准确地评估其患肢的疼痛程度,护士最好选用的评估工具是(A) A 面部表情疼痛评定法 B 文字描述评定法 C 数字评分法 D 视觉模拟评分法 E Prince-henry 评分法 11、患者,张某,男,54岁,胃大部切除术后第二天,针对该患者术后疼痛护理的措施,不妥的是(E) A 术前教会患者深呼吸 B 病情稳定可给予半坐卧位 C 可按压伤口后在咳嗽 D 影响睡眠时可酌情使用镇痛药,并报告医生 E 马上使用阿片类止痛药 12、患者,方某,女,58岁,诊断“肩周炎”,下列适合该患者的镇痛方法是(E) A 口服布洛芬 B 湿热敷 C 自控镇痛泵 D 针灸 E 经皮神经电刺激疗法 13、患者,黄某,男,28岁,不明原因急性腹痛,护士判断该患者的疼痛程度为“甚痛”的依据是(C) A 似痛非痛 B 疼痛轻微,范围局限 C 疼痛明显、较重、心跳加快 D 疼痛剧烈 、痛反应强烈E 疼痛明显、心跳减慢 14、患者,刘某,男,胃癌末期住院,入院后采用吗啡口服给药镇痛。用药后主要不良反应不包括(C) A 便秘 B 恶心、呕吐 C 血小板减少 D 直立性低血压 E 低血压眩晕 15、患者,陈某,女,46岁,子宫全切术后第二天,患者诉说腹部疼痛,针对该患者疼痛护理措施,错

7.《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7.《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分级护理要点和原则

分级护理要点和原则 分级护理要点 一、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三、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六、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分级护理原则 一、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眼科分级护理原则(清晰整齐)

眼科分级护理原则 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老年患者伴全身慢性疾病者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入抢救室,24小时专人护理(来不及搬运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的 病人,可就地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并记录生命体征。填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准确测量出入量。 3.根据患者病情,做好优质护理服务照顾病人,正确实施基础护理 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 4.保持病室环境安静.舒适.整洁.安全。 5.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疾病相关的护理健康宣教和指导。 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眼部恶性肿瘤,眼眶手术后全麻未清醒者,眼球穿通伤,双眼包

扎,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1小时巡视患者,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眼眶手术后按时 监测光感,观察眼部及全身病情变化,询问所需。 2.根据医嘱,及时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卧床休息,按疾病要求采取正确卧位。 了解患者心里状况,给与精神鼓励。 4.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时,做好晨晚间护理照顾病人,正确实施基 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预防并发症,保持患者功能体位。 5.患者生活部分自理时,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生活上 给予必要的协助和照顾,实施安全措施,预防并发症。 6.保持病室环境安静.舒适.整洁.安全。 7.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疾病相关的护理健康宣教和指导。 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手术后病情稳定,但需多卧床休息的患者,如白内障摘除术后. 抗青光眼手术后.角膜板层移植术后.眼球摘除术后.玻切术后. 视网膜脱离复位术后.眶部手术等。 2.急性虹睫炎.角膜溃疡等眼部症状较轻者。 3.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

急诊病人分级

附件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分级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及其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按《指导原则》规范地进行诊疗活动。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三、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

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

分级护理原则及要求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分级护理原则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护理_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详]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 护理规章制度意义 1、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医院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和损失降 低到最低限度。 2、保障医院的动作有序化、规化,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查对制度,分级护 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可降低护理风险。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护士能预测到自 己的行为和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医院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是护理管理的中药容,是开展护理工作的准则,是保证病人接受治疗,护理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护理工作的法规性和强制性的依据。 护理分级制度再次完善的背景 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的需要 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需要 等级医院评审的需要 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 通知明确规定: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还是由医师确定的问题,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规定可以是医师,也可以是护士,但无论是谁来确定,都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使护理的级别与病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重要意义: 它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护理级别的综合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是护理人员依法实施护理的依据。 它不仅能客观界定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自理能力以及对护理的不同要求,同时也能够反映护理工作的责任、技能、风险与量的多少。 它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这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科学的护士岗位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也同样是保证与持续优质护理的涵提高的基础与关键。 护理分级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护理分级: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自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护理常见护理问题与护理措施

骨科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 一、护理问题:疼痛 护理措施: 1、观察、记录并汇报疼痛性质、部位、程度、起始和延续时间、发作规律、伴随症状及诱发因素。 2、减少疼痛刺激:①教会病人咳嗽或深呼吸时,用手托住伤口。②当伤口固定过紧过松时,适当调整。③伤口疼痛及时换药观察。④病人需要活动、翻身时,固定好受伤或手术肢体。 ⑤寻找减轻疼痛的姿势与体位。⑥及时变换体位,减轻固定体位引起的不适、压迫。⑦去除刺激物。⑧转移性话题、抚慰、按摩以分散对疼痛的注意力。⑨争取家属和亲人的支持和配合。 3、减轻疼痛:①配合医生针对病因治疗。给予有效抗生素控制感染;解除血管痉挛,改善组织缺血状况;及时通畅引流或冲洗;使用镇痛药(包括癌症末期治疗)。②心理方法:耐心听取患者的诉说,给予同情,解释诊治与疾病的必然过程,有针对性疏导病人心理。催眠与暗示,以分散注意力,减轻焦虑与不适。③物理方法:局部外用药涂抹,热、冷敷,理疗、针灸、按摩等。 二、护理问题:焦虑/恐惧 护理措施 1、入院时做好入院宣教,主动热情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交流,介绍病区环境、经管医生、责任护士等,让患者及家属尽快融入环境中,以消除陌生感。 2、主动与患者家属接触、沟通,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在生活上给予患者细致的照顾,耐心详细介绍特殊检查、治疗护理的意义及配合要点,争取家属的支持及患者的积极配合。 3、做好心理护理,使患者树立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1)心理支持法:①充分理解患者的心情,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倾听患者的诉说,释放内心的痛苦,正确引导患者,使患者面对现实;②对于病人的想法,护士给予相应的分析与解释,缓解其焦虑情绪;③给予积极暗示,介绍同病种、已恢复的患者与其交谈;④多与病人聊天,转移注意力,让他感觉到自己并不孤单。 (2)认知疗法:①鼓励患者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②发现问题后,我们可以说“如果你能够配合我们进行各项检查与护理工作,相信一定能够取得好的结果”。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完整版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二、一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根据患者生活能力,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使患者清洁舒适。 三、二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四、三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分级护理原则和要点

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及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

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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