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监理部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严格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原规划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差错。若施工图纸与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监理部将协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分析、研究、审议和澄清。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报告业主并提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申请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及业主有关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准用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的监理鉴定意见。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抽样,或监督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发准用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时,先由提出方报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理由、部位,涉及的工程量、工艺流程等进行技术核定,再由监理工程师商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接到变更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重大变更须经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报原审图机构审查。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履行报批程序。设计变更,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工程档案。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将指令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三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设计等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止水施工、混凝土浇筑及主要设备、金属结构的关键安装工序等)、关键施工时段等实行旁站监理。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

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藏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的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施工单位返工整改合格后,再补充验工计价。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监理部报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处理。事故处理完成后经监理部复核,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9)监理会议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业主组织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职责;明确监理程序,并就监理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交底、解释。

2)监理碰头会。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集监理部成员,小结上阶段监理工作,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任务与要求,讨论总结监理工作情况及近期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提出监理工作改进意见,协调监理内部工作关系等。

3)监理例会。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主持召开所有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听取施工单位报告当月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实施措施,核查上期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问题,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和其它问题,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

4)专题会议。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技术、程序等各种问题,不定期在施工现场召集参建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10)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协同施工单位采取果断措施,抢救受险人员和设备,消除危害或制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总监理工程师接到通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紧急事故;

3)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文字、照片、录像)工作,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调查结果,审核施工单位的紧急情况处理报告,分析判断紧急情况发生的原因,确定进一步处理的措施,判定责任方和责任范围,正确处理索赔。

(11)爆破专项管理制度

1)依据《爆破安全规程》和《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爆破器材进行规范化管理;

2)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作业规程、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爆破前,施工单位应将有关爆破地点、时间、信号、警戒距离,以及责任人员信息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附近设置明显告示;

4)爆破后,督促施工单位对通风、瓦斯、拒爆、残爆等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

(12)审查复核制度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认可或退回修改重新报审;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并督促完善;

3)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以及工地试验室资质;

4)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对脚手架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

5)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业主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13)质量整改制度

1)监理通知单。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意见。

2)工程暂停令。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施工,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业主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工作规范)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制度如下: 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 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 3.设计委托合同; 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兴隆岗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制度 1、镇机关干部平时上班,必须严格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周一和周五早签到后,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安排部署近几日的工作及学习任务(8.10时准时开会)。 3、工作时,不准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未安排下乡任务时,离开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及下村,应到秘书室签到备案,并填写人员去向表。 5、下乡期间,各办公室服务部门应当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业务,把值班表上墙,便于检查。 6、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影响办公。 (二)签到制度 1、日常上班签到: 平时,原则上我镇机关干部(包括下派驻我镇政府院内

的各站办所人员)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8:00—8:1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3.20—13.3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晚下班16:00—16:10,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但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活动的,到主管领导签条,并到镇考核办备案。 2、学习、会议、劳动签到: 学习、会议、劳动时,所有的机关干部必须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会议上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月底进行抽查,不做笔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查岗制度 1、上班时间,镇考核办对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劳动进行点名,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考勤。 2、下乡期间,干部下乡实行抽查制度,由镇长带队,几个片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位的,按旷工处理,结果列入考勤统计当中。 (四)值班值宿制度 按兴隆岗镇政府值班值宿制度执行。 (五)公务活动考核制度 因工作需要有在镇内有公务活动的,需要到考勤办备案。(六)请假制度。

《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苏州市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各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2011年《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并结合我公司监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公司《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标准》。 1.2 本标准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是公司对现场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的依据,也适用于各分部开展内部检查,以及项目监理部进行自我评定。 1.3 本标准包含了8张评价用表: 表A:《项目监理机构前期筹备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B:《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C:《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D:《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E:《施工合同管理单项评分表》 表F:《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 表H:《受检期内监理项目情况一览表》 2 评价程序 2.1 评价工作流程图

2.2 技术部负责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每四个月组织一次,一般为每年的4月、8月、12月份。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监理部在一个年度内应参加两次考评。 2.3 由技术部安排每次考评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受检项目监理部、检查组组成、考评范围和要求等,并提前一周将检查计划发给检查组成员和受检项目监理部。考评范围的确认按下表执行:

2.4 受检项目监理部在收到检查计划后填写“表H:《受检期内监理项目情况一览表》”,在检查组进场时提交检查组,该表作为检查记录一并交技术部备案、统计。 2.5 检查组按照计划安排和相应的单项检查表进行检查,对监理合同中未委托监理的工作范围与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进程中尚未涉及的监理工作,可按合理缺项处理。 2.6 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当场评分,做出单项评价等级和综合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填写在“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中,受检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评价结论上签字,有异议的,应积极向检查组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7 在检查中若发现受检项目监理部工作中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或存在较多的不符合项时,检查组应及时指出整改项并提出整改要求,记录在“检查情况清单”中。检查组应尽可能协助受检项目监理部对整改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纠正措施。 2.8 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项,受检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在规定期限(一般两周)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公司技术部,整改结果将在下一次检查时接受复查,复查情况填入“表G:《项目监理部工作评价表》”中。 3 单项评分表评价方法 3.1 各单项评分表满分分值为100分,实得分是相应单项评分表中各评价项目应得分减去扣减分之值。 3.2 评分标准分为:符合、不符合、部分不符合三类。不符合者按扣分值全部扣分;部分不符合者,可在扣分值的范围内酌情扣分。 3.3 单项评分表中用“黑体”标注的内容为重要评价项,属于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隐患的内容,此项内容有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项评价为不合格,检查组应在“检查情况清单”中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和处理意见;用“▲”号标注的内容,为次重要评价项,关系公司或个人不良行为等内容,此项内容如不符合要求,该评价项内容为不合格。 3.4 评价项目有合理缺项时,该单项评分表实得分按下式计算:

监理机构制度

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监理的作用,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实现工程各项监理目标,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监理工作制度。 1、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组织结构 公司质量体系职能分配: 1.1总经理 1.1.1公司法人代表,主持全面工作; 1.1.2贯彻执行与监理服务相关的法令、法规、方针、政策;

1.1.3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颁布实施《质量手册》,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完善、实施和改进负决策责任; 1.1.4任命管理者代表,明确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1.1.5定期主持管理评审,对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和持续效性进行评价; 1.1.6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 1.1.7批准质量策划、合同评审、人员招聘和设备采购; 1.1.8批准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 1.1.9批准《监理大纲》《监理合同》。 1.2业务副经理 1.2.1协助总经理工作; 1.2.2负责公司监理业务工作; 1.2.3分管工程部; 1.2.4负责组织《监理合同》的评审; 1.2.5负责批准监理服务回访计划,督促、检查回访计划的实施。 1.3管理副经理 1.3.1协且总经理工作; 1.3.2负责公司企业管理工作; 1.3.3负责组织人员招聘; 1.3.4负责组织人员培训。

1.4总工程师 1.4.1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 1.4.2分管技术部; 1.4.3负责组织质量策划; 1.4.4负责组织技术文件的审核和各类规范、标准的有效性确认; 1.4.5负责审核检测仪器购置计划。 1.5办公室 1.5.1协助管理者代表开展质量工作; 1.5.2对质量体系运行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检查和验证; 1.5.3参加合同评审; 1.5.4负责文件和资料管理; 1.5.5负责人员招聘和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 1.5.6负责办公设备采购、库存保管和管理; 1.5.7负责建立本部门质量记录,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管理。 1.6工程部 1.6.1协助业务副经理开展监理业务管理工作; 1.6.2分管各项目监理部,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和监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对监理服务严重不合格项进行评审及处理,对监理服务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检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样本

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 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 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和 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 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 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并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 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 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上, 签署审查意见; 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修改和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 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过后,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 表》, 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不经监 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 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二、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 并相互介绍各 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 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施工单位做监理交底;

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 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 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设计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的规定, 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图纸审查 , 否则不能进行图纸会审; 3、施工图纸未经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 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施工单位现场 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会议; 6、设计交底的内容有: 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 中有关注意事项; 7、由施工单位分专业的向设计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 题; 8、对监理机构书面和施工单位口头提出的问题, 有设计单位或与会各方共同 研究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 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 否则无效) , 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 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 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开工∕复工报审表》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 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监理部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严格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原规划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差错。若施工图纸与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监理部将协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分析、研究、审议和澄清。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报告业主并提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申请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及业主有关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准用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的监理鉴定意见。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抽样,或监督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发准用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时,先由提出方报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理由、部位,涉及的工程量、工艺流程等进行技术核定,再由监理工程师商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接到变更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重大变更须经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报原审图机构审查。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履行报批程序。设计变更,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工程档案。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将指令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三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设计等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止水施工、混凝土浇筑及主要设备、金属结构的关键安装工序等)、关键施工时段等实行旁站监理。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公司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核。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下属单位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但要严格考勤纪律。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 机关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00; 第五条考勤方式 公司机关考勤以考勤机指纹登记为主,人工不定期抽检考勤辅助相结合。 第六条指纹登记 员工在上、下班,外出办事、外出返回均应进行指纹登记。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准耽误下一次上班时间的指纹登记。 第七条指纹登记时间

上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7:10-8:10; 上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1:30-12:00; 下午上班指纹登记时间:13:40-14:40; 下午下班指纹登记时间: 17:50-18:00; 第八条上、下班纪律 超过工作时间10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10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第九条外出纪律 员工因工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主管以上请示,主管不在值时,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无法在下班时间赶回签退的,应在事后填写《员工外出汇报单》。 员工因私外出办事时,须向机关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一个月内请假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的,扣减一天考勤。 第十条请假纪律 员工出差、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员工出差前,须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请事假、病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须填写《员工请(销)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部门部长级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论。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员工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达20分钟。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或当月累计擅自离岗时间达20分钟。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次,给予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所

目次 1 总则 2术语 3评价内容 4评价方法 5单项评分表评分方法 6评价等级 附录A 监理机构与人员单项评分表 附录B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C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D 工程竣工验收和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附录E 监理资料和信息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F 安全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附录G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总表

1 总则 1.0.1 为科学地切合实际地评价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工作质量和履约能力,促进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国家和江西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理规范,联系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符合和履行的法定 条件和职责,必须建立和执行的监理工作制度, 必须开展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对监理工作产生的必要效果和成果以及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的专项要求,提出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本所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 以及在此基础上 对项目监理机构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作质量的自我检查,也可用于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活动。 1.0.4 本标准提出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监理机构与人员、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 理工作、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和监理服务期监理工作、监理资料与信息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理工作的评价,今后可根据监理工作责任和要求的增加,相应增加专项的评价内容;各单位和部门也可根据总的评价模式,结合项目实际, 增加相关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以求监理工作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和提高。 1.0.5项目监理机构履约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项目监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 织机构。 2.0.2 注册监理工程师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 按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3 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 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4 江西监理工程师(专业) 经过监理教育培训,取得了江西省监理工程师 (专业) 从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审证,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5 江西监理员经过监理教育培训,取得了江西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并通 过审证,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0.6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 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7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8 旁站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实施细 则的要求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和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0.9 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2.0.10 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协助建设单位依

监理项目部内部管理规定

监理项目部内部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保证监理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项目部是经业主核准,公司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由工程技术人员、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条监理项目部在实施监理工作中以国家标准规范为准绳,以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为依据,以旁站、巡视等为手段,以科学检测为基础,按“六位一体”、“高标准、讲科学、不解怠”要求,依托业主,服务业主,公正、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监理工作,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监理项目部的工作期限是从业主通知进场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的工程全过程的监理任务。 第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的负责人,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是监理项目部的主要任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依据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建监理站,主持监理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确定监理站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4、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站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8、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9、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0、调解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2、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4、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15、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第七条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代表监理站同现场专业工程师一同参加变更设计现场会议纪要的签认,并将资料交办公室存档。 3、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公布稿)

苏建函建管〔2011〕75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升监理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月1日起,凡申报创建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的,将依据《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对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项目监理机构须依据本评价标准,对相应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监理企业须对项目监理机构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组织专家对整个项目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的,上报省厅考核。 附件: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页脚内容1

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十月 页脚内容2

目录 1、总则 2、评价程序 3、单项评分表的评价方法 4、评价等级 表A 项目监理机构前期筹备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B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C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D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E 施工合同管理单项评分表 表F 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单项评分表 表G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总表 页脚内容3

1 总则 1.1 为加强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7]16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1.3 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从而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6个单项,分别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前期筹备工作、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使用时,可根据委托监理的范围、工作内容、监理责任以及工程进度的不同,组合部分单项或全部单项,也可以调整各单项和各细目的评价内容。 页脚内容4

监理工作制度x

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4.工程停工复工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见证取样试验制度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工程计量和工程进度款签证制度 8.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9.费用索赔审批制度 10.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11.工程竣工报验审核制度 12.工程临时延期和最终延期审批制度 1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14.监理工作联系制度 15.监理用表的填报和档案管理制度 16.国家规范和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方应参加图纸会审。 2.在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应通过建设方向设计院提出。 3.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之前应了解如下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要求以及采用的设计规范和确定的抗震等级。 <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4.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方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设计方应予以答复或会后在会审纪要上答复。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纪要应由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单位在统一表格上分别会签存档。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由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 2 报项目监理部。 2.总监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总监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方。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内容做大变更时,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应报送单位技术员负责人审查,必要时应与建设方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总监应该负责及时审批。 2.工程开工条件: <1>开工报告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迁占征地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附件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1 —

《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修订说明 1、为加强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能力,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我省监理工作实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1年10月颁布的《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 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评价与考核。 3、本标准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包括了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监理服务情况、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内容,从而形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4个单项表,总分为400分,分别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150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150分)、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50分)、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工作评价表(满分50分)。 4、单项评分表中用“▲”标注的内容为重要评价项,属于必须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此项内容检查时如不符合要求,则该单项评价表的评价项目为不合格,即该评价项目考核实得分为0分;其他项检查时,如发现评分标准中监理此项工作未做,则此项分数全扣,得分为0,如此项工作有缺陷,可酌情扣分。 5、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评价等级根据评价得分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评价得分率在90%及以上且每张单项表得分率均不低于85%为优秀;得分率在80%及以上、90%以下且每张表得分率均不低于75%为良好;得分率在60%及以上、80%以下的为一般;得分率低于60%的为差。—2 —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现场监理办公工作,提高监理服务形象。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1、监理机构计划批准后十天内,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工程部、 总工办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工程部负责本处监理工程师职业保险费用。 三、办公设备: 1、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 2、监理机构二人以内,配置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有线电话一台、传真 机一台、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3、监理机构每增加三人,增设计算机一台、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4、监理费60万元以上的项目,配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一部; 5、监理机构成员必须每人一套桌椅,每台计算机一套桌椅; 6、办公场地有条件的增配小型会议台一套、挂图架一套、接待条椅一套; 7、配备饮水器一套; 8、监理机构成员必须自配传呼机,总监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 配手机。通讯费按规定补助; 9、市政工程须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现场办公室形象: 1、办公室面积一般不宜小于40m2; 2、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完成办公室布置; 3、图纸、安全帽摆放整齐; 4、办公室门口挂标识牌; 5、采用公司统一宣传用语; 6、上墙图表:总平面图、晴雨表、进度控制图、监理机构框图、岗位职责、 旁站监理制度、工程例会制度、原材料取样送检制度、监理工作流程图等; 7、以上及其它布置内容的摆(挂)设要求参见《工地现场监理办公室形象策 划》; 8、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组织监理机构成员每日清扫办公室; 9、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文件分类、放置有序; 10、禁止将有关技术(经济)签证单、设计文件(变更)、隐蔽验收签证单、 工程联系单等重要工程资料随意放置。 五、办公安全、保卫: 1、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安全; 2、办公室无人时,离开办公室须随手锁门、关电; 3、样品室钥匙由专人保管; 4、办公室须装设防盗设施。

机关考勤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修订) 2013年5月16日机关支部制定考勤管理办法以来,机关工作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将本办法修订如下: 一、公司机关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以前,签到表由机关支部统一印制,相关部室考勤负责人负责收集、保存,并于当天上交机关支部。 三、原则上要求机关全体员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四、各部室建立《外出登记台账》。因公外出或因私外出一天以内,需本人事先登记外出时间、事由,员工及中层副职外出由部室负责人审批;部室负责人外出由主管领导审批,并于考勤日上午8:00前通知考勤负责人,由其在签到表上备注。特殊情况下,可先向审批人报告,事后补签。否则视同违反劳动纪律。 五、因私外出、请假,需本人事先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严格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关手续:一般员工当月累计三天以内的事、病假,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批;中层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于休假首日上午8:00前报机关支部备案,由支部通知考勤负责人,

由其在签到表上备注。否则视同违反劳动纪律。紧急情况,可由部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代填《员工请(休)假审批表》。 六、机关考勤由机关支部负责组织相关部室负责人,在前日公司值班领导监督下具体实施;部室考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监督到位。机关全体员工要严肃认真对待考勤,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填写签到表、休假审批表和外出台账,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对考勤负责人、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七、机关支部将会同当日考勤负责人,采取工作期间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以支部存档考勤签到表、各部室《外出登记台账》和支部存档《员工请(休)假审批表》为凭,否则视同违反劳动纪律,并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八、上述办法已由机关支部委员会于2017年9月20日讨论通过,即日起实施。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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