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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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储备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以下简称动态储备粮)是指通过动态轮换实现常储常新的省级储备粮。动态轮换是指在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根据省有关部门下达的动态储备粮承储计划,自主选择轮换时机进行轮换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动态储备粮的计划、收储、轮换、财务、动用、退出、监督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动态储备粮粮权属于省人民政府,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五条动态储备粮管理遵循确保安全、自愿承储、市场运作、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管理知识)中央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

附件: 中央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储备粮库 1、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 2、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 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4、中央储备粮天津东丽直属库 5、中央储备粮天津蓟县直属库 6、中央储备粮天津大港直属库 7、中央储备粮天津宁河直属库 8、天津市津港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 9、中央储备粮天津武清直属库 10、中央储备粮沧州直属库 11、中央储备粮衡水直属库 12、中央储备粮霸州直属库 13、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 14、中央储备粮高碑店直属库 15、中央储备粮邯郸直属库

18、中央储备粮定州直属库 19、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 20、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 21、中央储备粮兴隆直属库 22、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 23、中央储备粮涿州直属库 24、中央储备粮保定直属库 25、中央储备粮景县直属库 26、中央储备粮辛集直属库 27、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 28、中央储备粮张家口直属库 29、中央储备粮泊头直属库 30、中央储备粮肃宁直属库 31、中央储备粮石家庄直属库 32、中央储备粮武邑直属库 33、中央储备粮冀州直属库 34、中央储备粮深泽直属库 35、中央储备粮高邑直属库 36、中央储备粮大名直属库 37、中央储备粮永年直属库 38、中央储备粮武安直属库

41、中央储备粮磁县直属库 42、中央储备粮馆陶直属库 43、中央储备粮曲周直属库 44、中央储备粮魏县直属库 45、中央储备粮深州直属库 46、中央储备粮饶阳直属库 47、中央储备粮故城兴粮直属库 48、中央储备粮吴桥直属库 49、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 50、中央储备粮大同直属库 51、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 52、中央储备粮长子直属库 53、中央储备粮忻州直属库 54、中央储备粮洪洞直属库 55、中央储备粮河津直属库 56、山西中储粮黎城直属库 57、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58、山西中储粮夏县直属库 59、山西中储粮太谷直属库 60、山西中储粮寿阳直属库 61、山西中储粮介休直属库

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 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全面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代储管理、安全管理、仓储设施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即:市粮食局对全市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管指导,并对市直储粮单位储存的市级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区(市)粮食局对本辖区内各储粮单位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各承储库点对本单位所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具体管理。储粮单位的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由市局、各区(市)局参照《山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鲁粮储[2005]49号文下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实施。第二章库存管理 第四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我市随时调得动、用得上。 第五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分仓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粮食实物相符。 (二)“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1、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要在仓外醒目处悬挂地方储备粮专牌,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此牌。如需调整地方储备粮专仓,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2、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 3、承储库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地方储备粮保管总帐”(见附件2),即:“专账”、“专卡”。保管帐和专卡要准确、真实地反映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仓房调整、地方储备粮轮换或数量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地方储备粮保管帐和专卡,旧帐、旧卡由承储库存档备查。 (三)“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储存地点落实。 在同一区(市)内地方储备粮总量和品种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区(市)局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承储库点及储粮数量。 第六条各区(市)的地方储备粮需要轮换和销售,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粮食局备案。正常情况下,保持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总规模的70%(包括成品粮),该批次轮换的粮食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超过轮空期的要报经同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流程参照《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附件10)执行。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要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及时、如实上报实际出入库完成情况。

储粮管理基础知识

储粮管理基础知识 一、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 全、管理规范保证国家随时调得动、用得上并有效控制储存成本。 二、中央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 实”。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总帐相符保管总帐与分仓保管帐相符分仓保管帐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二“三专”是指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中央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三“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三、储粮仓房和储油罐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 无害虫、无变质、 无鼠雀、无事故和“四无油罐”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标准。四、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五、分公司组织开展的定期检查主要为春季储粮安全和度夏防汛检 查、秋冬季储粮安全和冬季防火安全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一般为3-5月和9-11月对数量、质量的统计均以3月末和9月末时点为准。 六、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春季储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帐实是 否相符储粮品质是否正常粮情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粮情记录是否

完整、真实仓房是否满足安全储粮要求是否达到通风、密闭、不漏雨、不返潮的要求粮情是否稳定在春季气温回升前是否对粮食进行隔热密闭等处理。二、度夏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承储企业是否制订储粮防汛工作方案或抢险预案防汛抢险物资、器材是否备足备齐库区排水系统是否通畅。三、秋冬季储粮安全和冬季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帐实是否相符储粮品质是否正常粮情是否稳定安全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七、中央储备粮入库包括收购、轮入、调入、进口等形式。具体操 作程序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去皮—结算。 八、中央储备粮出库包括销售、轮出、调出、出口等形式。具体操作 程序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收款—登记—检验—检斤—结算—出库。 九、参考储存年限以当年生产的粮油入库计算 1、长江以南地区稻谷 2至3年小麦3至4年玉米1至2年豆类1至2年。 2、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至3年小麦3至5年玉米2至3年豆类1至2年。 3、食油1至2年。 4、地下库粮食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 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稻谷5年、小麦7年、玉米4年、大豆3年。 十、中央储备粮轮换是以符合国家储备标准的新粮替换库存粮食。中 央储备粮轮换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央储备粮轮换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粮油政策自觉维护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县粮食局有责任协助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做好县储粮油库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县政府急需时调动方便。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库点管理、出入库管理、账卡牌管理、台账管理、安全保管、质量管理、离任交接管理、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储备管理。 第二章库点管理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库点布局的原则:在交通便利、库容集中、轮换方便的库点,不得分布于低洼易涝等水患库点。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指定库点和仓库储存。才储存库点由县粮食局确定。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不得于非储备粮混存于同一仓库。

第十条: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县粮食局批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收购、调入、销售出库等)要以县粮食局下达的文件和《县级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在接到有县粮食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十三条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县粮食局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第四章账卡牌管理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帐卡牌的格式由县粮食局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储备粮油专卡》一式四份,仓内挂一份,储粮油单位、保管员各执一份,县局保存一份。专卡要根据仓库调整,推陈储新、定期检测的情况及时记录和变更。变更后的旧卡要由承储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台账管理 第十六条承储单位要按照县粮食局的要建立实物台账,与储备粮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承储单位要将所储县粮油每个货位、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数据等如实填报到库存实物台账上。 第六章安全保管 第十八条承储单位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县储粮油的安全保管。保管人员

储备粮直属库粮食委托收购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628-25 储备粮直属库粮食委托收购合同标 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储备粮直属库粮食委托收购合同标 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中央储备粮**直属库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20xx年划片乡镇新产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收购数量:**乡、**镇片区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20xx年新产小麦,甲

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0.03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开始前向乙方支付9万元,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三、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五、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

(二)尽快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机制。 国家利用财政资金完成建设500亿斤仓容的中央储备粮库,2000--2001年再各建200亿斤仓容的中央储备粮库。这一粮食史上的壮举,对建立中央储备米垂直管理体系,并尽快有效发挥吞吐、调控作用打下仓储基础。新建立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定位为“特殊的市场主体”,主要职能是搞好粮食吞吐和宏观调控。在目前粮食供过于求,市场粮价低迷的形势下,可适当多购、多储一些粮食以调节和减轻市场压力。 为有效加强国家对粮食的储备、吞吐能力,现在需要完善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机制。随着我国加入WTO,粮食的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将更深、更广地相结合,并与国际市场接轨。为适应这种趋势,要改革独家经营粮食进出口的粮食外贸体制,逐步扩大具有资格的、大型粮食企业的粮食进出口自主权。具体设想是:由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制定粮食进出口政策和计划,由符合条件的大型粮食企业自主经营粮食进出口。这些大型企业既可以是粮食外贸企业,也可以是粮食内贸企业。这里特别强调指出,不是任何粮食企业都具有粮食进出口的条件和能力,只选择少数条件好、素质高的大型粮食企业或大型“龙头”企业赋予粮食进出口经营权。国家专储粮的吞吐、调节一般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1)在粮食供求平衡和供小于求的情况下,以政府采购的形式,采取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买卖,这样就可以真正发挥国家调控市场的作用;(2)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可采取由中央直属库直接入市或委托收购的形式,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切实发挥保护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三)调整和理顺粮食主产区和销区的关系,保护产区农民的利益,确保粮食产、销协调稳步发展。 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在主产区,粮食风险的源头在销区。从确保国有粮食安全大局出发,我国只能实行以国内为主解决粮食问题的方针。实施这项方针的关键在于保证粮食生产区粮食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步发展。对此,任何时候不可有丝毫含糊。 如前所述,目前粮食产区与销区的矛盾趋向尖锐,应及时进行协调和理顺,改变主产区产粮越多、补贴越多、吃亏越多的状况。目前可设想采取以下措施: 1.稳定和落实粮食保护价,逐步转变补贴方式。 (1)增加“绿箱”政策补贴,改善生产条件,减少农民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各类集资和投入;(2)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逐步把对粮食的补贴方式变为直接补贴;(3)稳定和坚决贯彻落实粮食保护价。当前,保持稳定和坚决落实粮食保护价,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主要手段,特别是对于以种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主产区农民尤其重要,要从“讲政策”、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措施的重要性。 2.合理安排中央粮食储备库布局,向主产区倾斜。 (1)中央粮食储备库建设要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并对收购量大的粮所(站),要通过提供贴息贷款,建设适当数量的基层收纳库;(2)在粮食销区也应建设必要的国家粮食储备库,但不宜过多。在粮食供过于求情况下,国家应通过行政措施,督促销区从产区购粮,以保持合理的粮食库存量;(3)对部分粮库革新设计,内设若干小库室,以便于对收购数量较小、品种较多的优质粮单收、单储、单供,确保实行优质优价和粮食质量。 3.调整专储粮指标分配。 适当把销区的专储指标调到主产区,以减少主产区周转粮储藏费用的沉重负担,同时减轻国有粮食企业目前顺价销售的压力。 4.调整粮食风险基金分配。 粮食风险基金要适当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配套比例,加大中央配比,减低地方配比,对少数确因财力不济的省,建议新增风险基金应全额由中央负担。 (四)减轻国有粮食企业负担,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增强其活力与竞争力。 首先,当前要减轻国有粮食企业负担,促使其轻装前进。为此建议:(1)对于高价位粮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市级储备粮的储存、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级储备粮的所有权归市人民政府。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第五条市粮食管理部门是市级储备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市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总体布局和动用的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各项管理制度,对市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的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以及轮换价差补贴,对市级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对发放的市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第二章市级储备粮的计划第六条市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市粮食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粮食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

发展银行根据市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下达市级储备粮收购、采购、移库、销售计划。第七条市粮食管理部门根据市级储备粮的品质情况和入库年限,于每年三季度末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前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达下一年度的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第八条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将市级储备粮收购、采购、销售和轮换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市粮食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和市农业发展银行。第三章市级储备粮的储存第九条申请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一库区具有有效仓容2.5万吨(含2.5万吨)以上质量良好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或者具有容量300吨(含300吨)以上质量良好的油罐、油库。仓房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粮食储藏技术规范和安全防范要求。仓房位置及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三)具有与粮油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油品种、储粮周期相适应的粮油装缷、输送、清理、计量、储藏、防治、消防等设备;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粮油保管、压滤机滤布厂家防治、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粮油质量等级和储存品质必需的基本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检测粮油储存期间粮油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等条件,具有粮情测控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和适合当地气候环境条件的其他保粮手段;

中储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中储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储备粮库 1、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 2、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 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4、中央储备粮天津东丽直属库 5、中央储备粮天津蓟县直属库 6、中央储备粮天津大港直属库 7、中央储备粮天津宁河直属库 8、天津市津港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 9、中央储备粮天津武清直属库 10、中央储备粮沧州直属库 11、中央储备粮衡水直属库 12、中央储备粮霸州直属库 13、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 14、中央储备粮高碑店直属库 15、中央储备粮邯郸直属库 16、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 17、中央储备粮邢台直属库

19、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 20、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 21、中央储备粮兴隆直属库 22、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 23、中央储备粮涿州直属库 24、中央储备粮保定直属库 25、中央储备粮景县直属库 26、中央储备粮辛集直属库 27、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 28、中央储备粮张家口直属库 29、中央储备粮泊头直属库 30、中央储备粮肃宁直属库 31、中央储备粮石家庄直属库 32、中央储备粮武邑直属库 33、中央储备粮冀州直属库1 34、中央储备粮深泽直属库 35、中央储备粮高邑直属库 36、中央储备粮大名直属库 37、中央储备粮永年直属库 38、中央储备粮武安直属库

40、中央储备粮峰峰直属库 41、中央储备粮磁县直属库 42、中央储备粮馆陶直属库 43、中央储备粮曲周直属库 44、中央储备粮魏县直属库 45、中央储备粮深州直属库 46、中央储备粮饶阳直属库 47、中央储备粮故城兴粮直属库 48、中央储备粮吴桥直属库 49、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 50、中央储备粮大同直属库 51、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 52、中央储备粮长子直属库 53、中央储备粮忻州直属库 54、中央储备粮洪洞直属库 55、中央储备粮河津直属库 56、山西中储粮黎城直属库 57、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58、山西中储粮夏县直属库 59、山西中储粮太谷直属库

福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2018年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隶属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垂直管理,从事粮食的储存、收购、轮换、调拨、销售业务。 二、招聘信息 直属库保管员。 三、招聘人数 1名。 四、工作地点 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粮食保管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爱 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9 日至2000年6月28日出生),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或至2018年3月31日前在公司系统工作,且取得初级保管员、检验员、电工证任一证书的非在编人员。 六、薪金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薪金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 用期除工资外并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二)提供五险一金。 (三)提供年终绩效奖金及其它激励政策。 七、招聘流程 投递报名材料-审核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学历、户籍 证明等)复印件,投递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福 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办公室收(请用快递邮寄,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350314 。 (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者通知考试,审核合格人数不 足3人的,取消本次招聘。 (三)考试内容、时间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范围为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 织编与、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粮油保管员(第三版)》(第一部分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 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 试。如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报考者的成绩应 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等程序。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或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省公司网站和本库进行聘前公示,时 间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 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要以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计划和《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单》为依据。 二、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三、中央储备粮入库(收购、调入、进口、推陈储新)前,应对其质量等级和品质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储备粮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并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对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粮食禁止入库。 四、对于检验合格的储备粮,积极组织入库,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记录准确填入《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并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检验通知单送达保管统计,保管统计根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出入库通知书和各级保管员的《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入账。 五、在出入库通知单第三联回单上,如实写中央储备粮实际完成出入库的品种、数量等。《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汇总总公司作为记账依据。 六、储备粮出库时(如调出、出口、销售)要全面检测,大量出库时耍做好备载工作,做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货位清楚,形态标准,保证及时发送。粮食外调时.《中央储备粮(油)专卡》要随粮送给接收单位。 七、出库工作结束后,保管员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出入库通知单检验单转交保管统计做支出帐面处理,同时标清出库去向(如调出、出口、销售),以便检查 中央储备粮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和责任 1、承担粮食进出库任务,负责粮食数量真实准确。 2、承担粮食日常保管任务,负责粮食储藏安全。 3、承担科学保粮任务。通过对粮食实现科学保粮,使粮食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15℃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力争控制在20℃以下),实现低温储粮。使储粮达到保质、保鲜、保水、保值的目标。 4、承担分担区内的防火、防汛的任务,负责分担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日工作内容及程序 在每个工作日中,保管员要按以下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工作。 1、打扫分担区和库房内的卫生。 2、进行粮温检查并做记录 3、进行粮情检查(包括虫情、鼠情、结露、结顶、仓房设施等项)并做记录。 4、采取措施,处理相应情况(包括平整粮面或翻动粮面、密闭、通风、施放药剂、安放防虫、防鼠设施等)。本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库领导报告。 5、检查配备的工具、器材是否完好无缺。 6、检查库房门窗是否按要求密闭或开启。 7、检查电源、火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四无”检查制度 一、无害虫。对现场库房要加强管理积极消灭虫源,现场库房要做到无积雪,无污水、无粪便、无散乱资材、无杂粮,做到清一仓,消一仓、不清仓,不装粮,储粮现场,储粮库房,四壁及地面要做到清洁干净。 二、无霉变。认真贯彻执行三级保粮检查制度,坚持保管员随时检查,保粮区组日查,科领导周查,做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建立完整的粮情粮温检查记录,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三、无鼠雀。库房内要做到无雀迹、无雀洞、无鼠迹、无鼠粪。库房门要有防雀网,现场库房要有捕鼠工具,及时投放,鼠药、鼠饵,每月不低于两次,及时清理死鼠,现场库房不得有死鼠,各组要有捕鼠记录。 四、无事故。现场保管员要计片定岗,责任到人,并负责分担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场作业严禁吸烟,力公室要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制度,收付专储粮要严格执行专储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1、温度是测定粮油中微生物、害虫进行生理活动和代谢能力和重工业指标。经常进行检查,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介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云南分公司简介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53家国有中央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之一,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粮食仓储和收购企业,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中储粮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储粮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6.8亿元。 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总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公司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截至2008年底,资产总额2684亿元,在岗职工1.8万人。 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在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区、直辖市,另有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4家。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直属库是第三级管理单位,是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其领导人员、财务和国有资产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中储粮总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属库存储中央储备粮外,还委托一部分地方粮库和社会仓库代储中央储备粮。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中储粮总公司在搞好国家粮食储备、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肩负重大职责。总公司工作目标是:切实落实国务院对总公司提出的“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的要求,不断巩固“两个确保”的基础;按照市场发展、企业发展规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调控能力、市场化运作水平、企业管理运行质量,努力实现“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云南分公司(简称中储粮云南分公司)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区域性派出机构,于2006年5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秦光荣省长出席了分公司挂牌成立大会并作了重要指示。现有13个下属直属单位,其中:9个直属粮库,1个控股公司和1个收储经贸公司,分布于昆明、曲靖、大理、德宏、景洪、楚雄、丽江、文山、红河、昭通、普洱等11个州市。全省除怒江、迪庆、临沧外,其余13个州市都储存有中央政策性粮油。总资产规模26.61亿元,拥有西南地区唯一的自动化作业浅圆仓,有储粮技术居于全

全国中储粮及华粮名单(国家财政补贴)

中央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 (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储备粮库 1、中央储备粮北京顺义直属库 2、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 3、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4、中央储备粮天津东丽直属库 5、中央储备粮天津蓟县直属库 6、中央储备粮天津大港直属库 7、中央储备粮天津宁河直属库 8、天津市津港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 9、中央储备粮天津武清直属库 10、中央储备粮沧州直属库 11、中央储备粮衡水直属库 12、中央储备粮霸州直属库 13、中央储备粮唐山直属库 14、中央储备粮高碑店直属库 15、中央储备粮邯郸直属库 16、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 17、中央储备粮邢台直属库

19、中央储备粮三河直属库 20、中央储备粮承德直属库 21、中央储备粮兴隆直属库 22、中央储备粮秦皇岛直属库 23、中央储备粮涿州直属库 24、中央储备粮保定直属库 25、中央储备粮景县直属库 26、中央储备粮辛集直属库 27、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 28、中央储备粮张家口直属库 29、中央储备粮泊头直属库 30、中央储备粮肃宁直属库 31、中央储备粮石家庄直属库 32、中央储备粮武邑直属库 33、中央储备粮冀州直属库 34、中央储备粮深泽直属库 35、中央储备粮高邑直属库 36、中央储备粮大名直属库 37、中央储备粮永年直属库 38、中央储备粮武安直属库 39、中央储备粮临漳直属库 40、中央储备粮峰峰直属库

42、中央储备粮馆陶直属库 43、中央储备粮曲周直属库 44、中央储备粮魏县直属库 45、中央储备粮深州直属库 46、中央储备粮饶阳直属库 47、中央储备粮故城兴粮直属库 48、中央储备粮吴桥直属库 49、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 50、中央储备粮大同直属库 51、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 52、中央储备粮长子直属库 53、中央储备粮忻州直属库 54、中央储备粮洪洞直属库 55、中央储备粮河津直属库 56、山西中储粮黎城直属库 57、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58、山西中储粮夏县直属库 59、山西中储粮太谷直属库 60、山西中储粮寿阳直属库 61、山西中储粮介休直属库 62、山西中储粮原平直属库 63、中储粮兴远平阳直属库(寿阳中储粮平阳仓储有限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21号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金龙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储备粮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和参与市储备粮储存、轮换、动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储备粮,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北京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含成品粮油)。 第三条市储备粮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和严格责任,确保市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市储备粮储得实、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承储企业做好市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模总量、品种结构、储存布局、购销及轮换计划和动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市储备粮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标准向承储企业拨付市储备粮补贴,对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补贴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储备粮总规模,负责将市储备粮所需补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市储备粮补贴;对市储备粮的有关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费用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市储备粮所需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负责安排。 第六条市储备粮的储存,应当遵循布局合理、规模存放、结构优化、安全规范的原则。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承储市储备粮。具体办法由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经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承储企业可以在外埠储存市储备粮。 第七条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明确承储企业的储存责任、储存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八条承储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有关储备粮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北京市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制度;上传者知盟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c13516064.html, (二)对市储备粮实行分品种、分年限、分地点、分货位储存和管理。未经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市储备粮储存地点或者货位; (三)确保承储的市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枣庄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全面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根据《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代储管理、安全管理、仓储设施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即:市粮食局对全市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管指导,并对市直储单位储存的市级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区(市)粮食局对本辖区内各储粮单位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各承储库对本单位所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具体管理。储粮单位的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由市局、各区(市)局参照《山东省省级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鲁粮储[2005]49号文下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实施。 二章库存管理 第四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我市随时调得动、用得上。 第五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分仓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粮食实物相符。 (二)“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1、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要在仓外醒目处悬挂地方储备专牌,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此牌。如需调整地方储备粮专仓,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2、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 3、承储库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地方储备粮保管总帐”(见附件2),即:“专账”、“专卡”。保管帐和专卡要准确、真实地反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仓房调整、地方储备粮轮换或数量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地方储备粮保管帐和专卡,帐、旧卡由承储库存档备查。 (三)“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储存地点落实。 在同一区(市)内地方储备粮总量和品种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区(市)局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承储库点及储粮数量。 第六条各区(市)的地方储备粮需要轮换和销售,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粮食局备案。正常情况下,保持地方备粮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总规模的70%(包括成品粮),该批次轮换的粮食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超过轮空期的要报经同级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流程参照《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附件10)执行。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要按规定期完成,并及时、如实上报实际出入库完成情况。 第八条地方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在临时点或露天储存。有条件的要集中存放。 第九条中央储备粮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有关仓储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组织入仓、合理堆码。入仓后,要对面进行平整,保持仓内干净、整洁。 第十条储粮及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标准。第十一条承储库要努力改善仓储条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粮食进出仓设备、水杂整理设备、环流熏蒸设备、风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品质检验仪器等。

北京市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来源 市储备粮的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从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支出,每年按照市储备粮规模以0.04元/公斤标准预拨到北京市粮食局结算中心(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简称市燕谷公司)。 二、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补贴标准 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在市储备粮轮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 1、市储备粮轮换过程中出入库费用,补贴标准为每公斤各0.01元。 2、市储备粮的调拨、移库过程中所发生的运杂费用,其中运距在50公里以内,每吨补贴30元;50公里至100公里,每吨补贴60元;100公里至150公里,每吨补贴90元。 3、市储备粮在轮换过程中的定额损耗,补贴标准为按销售量每公斤0.02元。 4、市储备粮油的保险费、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和订单转入市储备前的政策性贷款利息以及涉及市储备粮的诉讼费等,费用据实列支。 5、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费用。 三、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管理 市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由市粮食局按照市储备粮规模以每年每公斤0.04元的标准,分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市财政局按季预拨给市燕谷公司,由市粮食局按照市储备粮的轮换计划集中统一使用。 年终市财政局与市粮食局按照市储备粮实际轮换量对轮换费用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当年的轮换费用补贴资金出现结余,转下年抵顶储备费用补贴。 四、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使用程序 北京市粮食局商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底根据库存储备粮的储存年限和质量等情况制定下一年度轮换计划。根据年度轮换计划,市粮食局组织储备粮轮换工作。轮换时发生的费用按照上述标准由市燕谷公司从集中的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中拨付给有关单位。 承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对所储粮食进行轮换时,应由承储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粮食局,经市粮食局审批后进行轮换,其间发生的轮换费用由市燕谷公司从集中的轮换费用补贴资金中拨付给有关单位。 五、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轮换费用补贴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或用各种方式套取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市财政局、市粮食局负责对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委托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005年9月23日北京市财政局、粮食局印发)

2018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备考秘籍——储备百问百答(一)

2018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备考秘籍——储备 百问百答(一) 01、为什么成立中储粮? 答:中储粮成立的背景是2000年以前中央储备粮分级管理于各级地方企业手中,政企不分,责任不清,导致“储备粮数量不实、质量不保、调动困难、巨额亏损挂账”等问题。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组建中储粮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政企分开,建立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新机制。这标志着中央储备粮管理进入崭新阶段。 02、国家成立中储粮的初衷实现了吗? 答:中储粮成立17年来,实现了改革初衷。中央储备粮宜存率从2000年以前的不到60%,到中储粮成立后保持在95%以上。中央储备粮业务从中储粮成立前的巨额亏损挂账,到中储粮成立后没有再产生亏损挂账。中储粮连续12年高效执行国家政策性收储等调控政策,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维护了国内粮食市场基本稳定。2014年,中央和国家多个部门联合调研指出:“中央建立中储粮垂直管理体制的决策是正确的,利用市场手段、通过企业化运作保障中央储备粮常储常新的轮换机制是成功的,中储粮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03、中储粮主要承担什么任务? 答: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执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中储粮主要任务。 04、中储粮垂直管理是怎么管的?

答:近年来,中储粮顶层设计并实施了以“三条垂直管理线”为核心的集团管控新机制。在人的管理方面,全面实施“三定”改革,对全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人员编制管控。在财的管理方面,全面实施资金“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对系统内每笔资金运行在线监测,确保各类资金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在物的管理方面,成立三级粮油监督检查队伍,常态化对储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检查。总部统一管理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设立撤并等事项。分公司作为总公司派出机构,对辖区直属企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直属库是基础业务单元,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 05、中储粮与其他粮食企业的关系是什么? 答:中储粮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中储粮以政策性业务为主。我国自古就有“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中储粮承担着“丰则贵籴、歉则贱粜”的国家职能。截至2016年末,资产13221亿元,全年销售收入1753亿元,直属库344个,员工4.5万人。中储粮是服务我国粮食安全和粮食宏观调控的中坚力量。 06、中央事权粮油的主要财政政策是什么? 答:一是在中央储备粮运营方面。中央财政对总公司实行费用定额包干,超支不补。中储粮每年对30%左右的中央储备粮进行轮换,市场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二是在最低收购价、临储粮油的收储方面,实行收购由国家定价,销售主要由国家在批发市场公开组织拍卖,盈亏由财政负担。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粮油的收购费用、保管费用,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各委托承储库点。 07、中储粮与地方政府在执行粮食调控政策中的关系是什么? 答:一是在中央储备粮业务方面,中储粮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运营,垂直管理。二是在最低收购价和临储粮油收购业务方面,现行政策规定三方“四个共同”机制,即:中储粮各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依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含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社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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