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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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

一、律师函概述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香港、澳门的回归,在港澳已经成熟的律师代发律师函业务从港澳传入了内地,作为律师一种新兴的业务,被广泛应用于市民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一)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二)律师函的本质、功能与运用

1、律师函的本质

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

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2、律师函的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三)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也就是说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所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说得十分形象。

(四)律师函的分类

1、根据律师函的主要功能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

2、根据律师函的处理的事务领域范围可以分为:

银行催贷律师函、货物销售款项催收律师函、物业费催收律师函、停止名誉侵权的律师函、停止商标侵权律师函等等,列举不可穷尽。

二、律师函的作用及运用

由于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致函的目的也不相同。有预防和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和继续发生的,如对侵权行为的制止;有敦促某项义务履行的,如债务催讨;有公示某件事实或权利的,如上市公司向股民披露某项事实;在商务谈判中,为澄清事实也可以使用律师函。从诉讼与仲裁的角度讲,巧用律师函还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律师函广泛运用在民商活动中,如:

1.调查取证。律师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查询沟通来获得对方的答复从中寻找证据的方式来解决,正所谓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的态度,探听虚实;

2.商洽和解。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催促警告。通过律师函来行使一些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或者通过律师函达到提醒收函人尽快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作用;

4.解释评价。可以就某一法律事件或者某一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和客观评价,以达到法律层面上的沟通需要;

5.抗辩回复。针对对方发来的律师函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辩性回复,以达到反驳对方律师函的作用;

6.行权声明。典型的是行权声明包括三类:一是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终止权、选择权、买回权、减价请求权、解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抛弃权、抵消权、免除权、抗辩权等等。二是物权性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所有权的抛弃、他物权的抛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物回赎权等。三是诉讼时效中断声明;

当然,也许会有人讲,这些目的商业信函也可以做到。但由于律师函毕竟是由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的眼光和观点对某一事件所作的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所包含的法律尺度和经验判断必然使得每一个阅读者都会下意识地将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及法律作一番比较,得出自

己的 " 法律评价 " ,甚至做出法律风险估计。可以这样说,律师函是对阅读者的一个快速 " 洗脑 " ,迫使他从一般的思维转向法律思维,这种引导和威慑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所不能及的。因此,目前社会已广泛认可律师函。名人为维护自身的各种权益发布律师函已不稀奇,企业为经营所需发布律师函或声明也常见报端。

三、律师函出具的基本原则

为了避免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潜在纠纷,规范律师函这一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服务业务方式,控制出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风险,律师函的出具应当遵循下述基本原则或要求:

(一)真实原则: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假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合法原则:律师函必须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合法性分析的基础上,才能是委托人的意见得到法律的支持,产生法律的威慑效果,如

果律师的律师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造成有关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原则: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明确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律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书面的授权委托手续。以确定委托关系、委托范围及代理权限,律师只在授权的范围内发表律师函,最终的律师函在发出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认可。注意的是,对律师函书面确认手续不能替代委托手续,实践中经常有律师进行这样的替代。

(四)必要原则:有些情况下发出的律师函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虽然律师函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律师函不是胡椒面,不是狗皮膏药。谨慎发出律师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样才能使委托人认识到你在考虑他的成本,值得信赖。

(五)保密原则:律师函的受送对象要准确,范围不得无故扩大,要限于当事人,或受送达对象的负责人。实践中,为了制造舆论压力或者借助声势或者作秀,往往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在公众场所公开发布律师函,一是这种方式很不适当,违反送达对象是特定的原理,原则上不应公开发布,除非是需要进行公示的法律声明。二是这种公开很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或荣誉、个人隐私或名誉的风险,加大了律师函法律服务的风险,很可能律师事务所成为连带责任人之一。

四、律师函业务程序

(1)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手续必须齐全,明确,这是律师函保证其合法性的根基。

(2)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承办律师函业务。当然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指定或者推荐承办律师。

(3)承办律师听取委托人的陈述。承办律师须认真听取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前因后果,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引导性的询问。

(4)搜集补充委托事项的事实材料。委托人第一次陈述往往不能完整的带来律师制作律师函所必须的材料,因此律师需要继续和委托人沟通,深入了解事实,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都是律师必须考虑的。

(5)分析陈述整理材料草拟律师函提纲。在材料搜集完毕以后,事实脉络基本清晰的前提下,律师应当先行起草律师函提纲,当然如果比较简单的则直接起草也是适当的。

(6)起草律师函。按照律师函的制作标准正式起草律师函。

(7)听取委托人对律师函草稿的意见。律师初稿应经委托人的过目,进一步听取委托人的建议,尤其是异议。并且就有关风险提示委托人。

(8)修改润色后出具律师函最终稿。在听取委托人就律师函草稿的意见、建议或异议后进行响应的结构调整、语言润色、意见修正,到这一阶段律师函基本出炉了。

(9)取得委托人的最终书面确认。取得当事人对代理方案的书面确认是律师业务的规范化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10)律师函经签章生效;包括承办律师署名、律师事务所盖章。

(11)送达律师函。发出方式包括传真、面呈,邮寄(普通、挂号、EMS 等甚至公证送达。要注意送达证据的保存和搜集。

(12)接受回函或答复。送达对象收到律师函后,可能回函或者答复。

(13)向委托人反馈或者向委托人询问律师函的效果。律师函送达后,送达对象往往会对律师函采取答复,尤其是采取行动,因此必须跟踪律师函的效果。

(14)回函或再发出律师函。根据回函情况或者反馈信息或者委托人的

再次要求,根据必要性原则可以再次发函。

(15)采取律师函业务之外的法律行动。

五、律师函格式要点及制作标准

(一)律师函用纸和打印推荐技术指标

1.律师函推荐用纸标准: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2.原则上律师函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单面或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二)排版规格与装订要求

1.排版要求:以小三号字高度加小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正文用小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装订要求:律师函应左侧装订(事务中多是不装订或者上装订或者角装订或者侧单钉),不掉页。律师函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

(三)律师函中各要素标识规则及内容标准

可将律师函的各要素划分为函首、主体、函尾三部分。三部分的美学分割标准如下:发函律所全称下4mm处为设置一条隔离线,最后一页距下页边20mm处为设置一条隔离线,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距中排28个字。律师函首页上隔离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函首;置于隔离线之下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体以后的的各要素统称函尾。用形象地说分为“头”、“身”、“尾”三部分。律师函的格式或结构(基本严格按照顺序排列)如下:(1)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2)发函号+(3)律师函标题+(4)送达对象+(5)问候语+(6)委托声明+(7)简要事实和结论提前+(8)事实的具体陈述+(9)受托事项的具体法律分析+(10)“威胁性”的要求或建设性的意见+(11)律师函发出方式说+(12)附件+(13)成函时间+(14)生效标识(印章、签署)+(15)特殊情况说明+(16)附注+(17)页码。

1.函首

(1)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

由律师事务所全称(不应简称)组成,发函律师事务所标识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酌定。当然本部分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美术设计,但是我们认为应当简洁、庄重,不应花里胡哨的,也不应当内容太多令人产生头重脚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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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函号

发函字号由发函律所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函所标识下空2行,用小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这可以体现一个律师事物所基本制度即法律文书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水平。

(3)律师函标题

上分栏线下空2行,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标题应当由制作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的全称+律师函主要事由+律师函字样三部分组成。

当前的律师函要么只有三个字“律师函”,要么缺乏发函律所名称“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某有限公司腿前。

(4)送达对象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送达对象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送达对象名称过多而使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送达对象名称移至文尾隔栏线之下。送达对象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即接受函件的机关、单位全称或个人法定姓名。不可省略或用不规范的简称。可在受送个人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等尊称。

(5)问候语

与尊称相衔接,送达对象名称下一行,正文可以另起一行。正文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2.正文(即函身)

(6)委托声明

应当明确委托人、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是物基本形式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

律师就××××事宜出具本律师函。[1]事务中律师往往以自己受托的名义向送达对象发函,我们以为这是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中要求的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的要求的,至少表述是不符合法律逻辑的,不够严谨。

(7)简要事实和结论提前

这部分内容不是必须有的,但如果事情很复杂的话,可以“开门见山”地“一笔带过”地“点”一下事实,“描”一个概括性的提示性的建议或意见或结论。

(8)事实的具体陈述

在委托声明后或者概述事实结论后就需要客观真实地细叙事实部门,客观真实是陈述必然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和委托人的陈述后提炼出来的可靠的事实进行陈述,律师不得添油加醋任意渲染,不得恣意删减缩小必要的事实,事实的陈述的要按照事情的基本脉络进行,主要分为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双方先后的原因行为和发生的结果,双方就有关法律事实的处理邀约、要约、反要约、承诺、等磋商和解破裂过程等要周详,但不是流水帐,不是简繁不分,而是根据关联性原则和必要性原则及客观性原则进行事实阐述,以便为法律分析进行铺垫,当然也是相当于律师与送达对象进行

核实的需要,如此对方可以就有关事实争议进行回复,使送达对象知道律师是在充分了解事实掌握事实的技术上进行法律分析并给出法律建议的,增加律师函的可信度和说服性。

(9)受托事项的具体法律分析

对事实陈述完毕后,就到了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法律分析的步骤了。法律要依托事实或存在的争议,根据委托人的意志,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对事实的分析推导出法律上应然的义务分担说明或者准确传达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事实引用要客观、相关、简洁、明了,法律引用清晰适用准确,论证有力逻辑严密,要根据事实得出法律上应有的义务分担,但要考虑送达对象或者阅函人的特点,如果属于普通的居民,该部分内容应当通俗易懂,如果送达对象是公司社团组织,则可以更正规一些,如果是法律专业人士,如律师之间的函件,则可以法言法语来解决,这需要律师制作者的灵活处理。本部分根据送达对象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法律分析,援引法律要适当,要明确具体的规定,以增强说服性和权威性。

要说明如此承担法律义务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这是事实陈述和法律分析两部分的核心内容。

(10)“威胁性”的要求或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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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事实的陈述,法律义务承担的结果性分析这是律师应当以受托律师的口吻提出体现委托人意志的意见或要求,可以明确传达要求对方在“由谁以怎样的方式在何间何地完成怎样的给付或者停止某项行为”,包括五个要素,就是要求的“具体内容(what)、具体时间(when)、具体地点(where)、具体方式(how)、具体主体(who)”。尽量要指定具体期限,并适当给对方必要宽限。

本部分内容尤其被认为是律师函的“高潮”部分,也是最抓人眼球的部分,这部分的内容和法律义务分析部分一脉相承的,也是以委托人提出的要求为大前提的,要在提出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若送达对象不兑现本律师函的意见或要求将面临的不利状况和后果,以反面的形式引起受送对象的重视,强化律师函的威严性和委托人的坚定法律立场。这部分“威胁”性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兑现或者不与委托人协商的话,将承担委托人行使解除权、抗辩权、诉讼权,这将导致商务角度合作破裂的种种后果,其次需要由送达对象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甚至可以明确给出预算,另外可以告诉其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性的时间成本巨大。但我们以为这部分也是要留有余地的,要具备建设性,不应恶化双方的关系或者打消了对象协商和解的积极性,也不能把本部分内容渲染为非法的威胁恐吓。至于威胁

警告的程度要因人而宜,因事而宜,因时而宜,不宜所有的律师函一律加以威胁恐吓,有的点到为止,有的需要算出责任承担的具体金钱数额,有的商洽性的函不需要本部分的内容。当然,这种“威胁”也应当是多角度的,包括法律责任角度、商业预期利润角度、商业信用角度等等。另外,笔者注意到一些律师函中往往有默认声明,如“对律师函的内容有异议,请在XX日内书面告知我方,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就是声明对方不在指定日期答复或者不作为的情况下视为同意律师函的要求,笔者以为这是不适当的,默认情形是需要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至少需要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使明确约定了也未必被法院采纳为沉默方的默认,因此律师函中有关默认的推定值得注意。

(11)律师函发出方式说明

律师函的发出方式在此应当予以说明,以提高保存证据的效果,并证明律师函发出方式的合法性。如:本律师函以传真(注明受送对象传真号码及收件人)及特快专递交方式送达。

3. 函尾

(12)附件

可以将委托人提供的主要材料的关键部分列为附件(至少要有委托证

明,简单的声明事实上不足以证明律师函是受托发出的),作为律师函的组成部分。不需要的,应当将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以工作底稿的方式长期保存。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律师函中如需附表的,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3)成函时间

成函日期以律所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而不是英文字母“o”或或者阿拉伯数字“0”;成文时间的标识位参照“生效标识”部分的要求和标准。实务中多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时间,很不美观。

(14)生效标识(印章、签署)

在落款处署可以不属律所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但需要在发函律师的签名处有印章,以及各页的骑缝章。发函律师名称必须得有,包括印刷体姓名和手签姓名,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加盖的印章必须清晰。署名的律师必须是委托人指定的受托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均不得署名。另外署名律师的签字应当为手签,另外有印刷体的律师姓名,以免因律师签字“龙飞凤舞”不能辨认。

(15)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宜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行政机关曾经标识“此页无正文”,但后来明文规定予以取消。

(16)附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律师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邮编、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作为律师函的附注,以便送达对象反馈回复,用小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小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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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六、律师函的细节要求或禁忌

尊重事实、准确引用法律条文、论理中肯、用语谦逊就成为律师函的必备要素。要写好律师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目的明确。无论是去函或复函,都应具体、准确。去函的侧重点在于提出的要求事由和询问问题要清楚明白。复函的侧重点在于对来函所提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答复。要坦诚,要直接。律师函的写作不是文学创作,不是为了引起读者的想象和琢磨你的真实想法,因此,在法律信函的写作中拐弯抹角是没有意义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金杜”或“本所”)接受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大股份”)的委托,就其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章程”);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文件; 4.公司本次会议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以及 5.公司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

其他需要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金杜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关于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会议议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金杜核查,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金杜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的验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金杜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公司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外,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等。金杜认为,该等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并经金杜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并经金杜核查,本次会议的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会议没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律师函范本

律师函 致:XXXX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我当事人林XX陈述的相关情况,贵公司与我当事人林XX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经通过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并裁决解除与我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裁决我当事人向贵公司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 鉴于我当事人已经委托我所代理与贵公司的劳动纠纷,特依照我国《律师法》准予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向贵公司发出此律师函。我所代表当事人真诚地希望贵公司能够在接函后及时予以回复,并本着和平解决劳资纠纷和维护贵公司企业形象的原则,通过协商途径妥善处理此次劳资纠纷。以下是我所代表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理方案: 一、林XX同意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林XX同意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其本人已经从贵公司领取的劳动报酬; 三、林XX不再就其本人应当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事宜向贵公司主张任何权益; 四、若贵公司同意以上处理方案,我所将在贵公司回函后十日内将林XX已经签署的调解协议书正本邮寄至贵公司,并在贵公司签署调解书并再次回函后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违约金,同时承诺不向任何外界及贵公司其他员工谈及此事的处理结果;

五、林XX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后,贵公司亦应按照约定为林XX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善后事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迁移,档案调动及私人物品取回等事宜; 我所谨代表我当事人对此次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表示歉意,但是贵公司在我当事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后迟迟不予办理,也确实存在不妥。鉴于贵公司多年来在社会上树立的良好企业形象和为国家做出的卓越贡献,我所恳切地希望贵公司能够从维护劳动者这一弱势全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从保护一个刚刚踏入社会门槛的大学毕业生服务社会的信心和积极性的角度出发,从更好地让一个知错就该的年轻人不断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我所代表当事人提出的上述处理方案予以斟酌,并期待贵公司的回复。 此致 敬礼! XXXX律师事务所 XXX 律师 年月日

律师函范本

×××师事务所 律师函 致:×××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弄×××号×××室 自:×××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2年1月6日 关于:立即足额偿还×××公司货款的函告 ×××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事宜,根据当事人陈述,并且经过我所主办律师对上述情况进行的核实和调查,现正式函告如下:贵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数次向×××购买货物,但是至今只支付了2万元人民币货款,经多次催要,尚拖欠×××货款人民币27143元。请贵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偿还货款本金及其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若贵公司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我所主办律师将代理×××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贵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以及冻结、划拨贵公司存款的强制措施。届时,×××将不再保留与贵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贵公司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而且还要支付货款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贵公司承担,请贵公司慎重考虑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国家电网公司 二零零八年发行第一期300亿元短期融资券之律师工作报告 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0层 2008年1月

目 录 页次 释 义 (3) 第一节 引 言 (4) 一、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4) 二、金杜制作公司本次发行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6) 第二节 正 文 (7) 一、发行人发行融资券的主体资格 (7) 二、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8)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四、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 (10) 五、本次发行的承销 (10)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材料 (10) 七、结论意见 (11)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金杜金杜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 公司或发行人国家电网公司 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所指的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公司2008年发行第一期300亿元短期融资券 《审计报告》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华恒信审字 [2007]第11978号《审计报告》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

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二零零八年发行第一期30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国家电网公司 金杜受公司委托,作为公司本次融资券发行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 言 一、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一九九三年经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经司法部和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金杜总部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深圳、成都、广州、重庆、杭州、西安、青岛、日本东京、美国旧金山以及香港设有分所,其业务范围包括金融与银行、证券、公司、企业并购、诉讼和仲裁、商事投资、税务、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业务领域。 公司本次发行的签名律师为王建平律师和宋彦妍律师,其主要经历、证券业务执业记录联系方式如下: (一)王建平律师 王建平律师为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和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主要执业领域包括金融、证券、公司、投资等法律事务。 王律师先后参与并负责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H股A股、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H 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H 股、阜丰集团有限公司H股;新浪网、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NASDAQ)、香港慧聪国际资讯有限

律师函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6066694.html, 律师函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 一、律师函概述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香港、澳门的回归,在港澳已经成熟的律师代发律师函业务从港澳传入了内地,作为律师一种新兴的业务,被广泛应用于市民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一)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二)律师函的本质、功能与运用 1、律师函的本质 律师函是律师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

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2、律师函的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无疑具备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的沟通,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三)律师函的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律师详细介绍停止侵权律师函的范文

律师介绍停止侵权律师函的范文 一、律师函的概念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尽量远离漫长的诉讼,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聘请律师,运用律师函的形式解决各种纠纷。 法律意义上的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顾名思义,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亲笔签字的文件,习惯上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二、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 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 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 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以下为深圳法天科技律伴律师提供的停止侵权律师函范文: 停止侵权律师函范文 ________公司: ____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律师事务所,经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授权,本所指派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就贵方涉嫌侵犯著作权及专利权一事,特致函如下: 本________(见附图)产品是专利申请人________自行开发设计并授权____公司投产的新型产品,该产品在外型和结构上有多处创新。为避免他人抄袭仿造并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____公司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已于____年__月__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批准了____公司的专利申请,____年__月__日并取得正式的《专利证书》(见附图),证书号为:________ 。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违反此规定者,属于侵权行为,将被判以“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贵公司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产品,一种是和我方完全一致,一种是作些小的改动,比如________ ,但是主体部分系抄袭仿冒我方专利要保护的主体重点创新部分。针对此行为,我方提出严正警告。要求立即停止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清华控股发行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二零零九年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40层 2009年2月25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二零零九年公司债券之 法律意见书 致: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发行十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金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金杜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发行人保证已经提供了金杜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材料。发行人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以及金杜对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有关法律的理解而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申请本次债券发行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律师事务所律师函(房屋租赁)

律师事务所律师函(房屋租赁) 函字第号先生/女士台鉴: 律师事务所接受先生/女士的(下称“委托人”)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就贵方在履行与委托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事宜致函如下: 有关事实: 1、委托人和贵方年月日就委托人所有坐落在XX 市XX区XX路XX号XX室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对房屋状况、租期、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事宜进行了明确的约定。XX年XX月上旬,XXXXXX社区工作人员向委托人反映,贵方存在“群租”及对承租房进行改装情形。XXXX年XX月XX日,经委托人核实,出租房入住四户,且对客厅进行分隔搭建后出租。 2、另经委托人核算,贵方租金交至XXXX年XX月XX日。后因贵方存在“群租”及对承租房进行改装情形,故委托人予以拒收下期租金。 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XXXX市房地产权证》、租赁房屋现状照片及租金清单等材料。 有关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 贵方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遵守履行,其双方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双方义务亦受法律制约。现因贵方未经委托人同意将承租房分租多人及对承租房的客厅进行分隔搭建之情形,业已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第四款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六条条、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及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之约定,并经委托人同意,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在贵方收悉本律师函之日,委托人即与贵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贵方尚欠委托人XXXX年XX月XX日至同年XX月XX日期间租金XXXX元。另贵方在租赁期间的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应予以结清,并在双方结算时向委托人出示相关缴费凭证。 3、贵方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根据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违约金为XXXX元,故委托人扣除贵方保证金。 4、考虑到贵方实际交换房屋情况,委托人给予贵方合理腾房宽限期,宽限期截止XXXX年XX月XX日。贵方在腾房宽限期内使用房屋的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且拆除自行搭建的客厅隔板;另贵方应提前三日告知委托人交房日期,以便委托人积极协助双方的交房手续。

律师函五篇

律师函五篇 篇一:律师函 致: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依据美国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斯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委托,本律师就贵司关于违反20xx年8月15日签订SJ-08-09、20xx年2月18日签订SJ-01-18两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事宜,现致函贵司,望贵司予以重视。 兹因贵司与委托人分别于20xx年8月15日签订SJ10-08-09合同项目明细及费率计算表备注中第3条约定:在委托人按SJ10-08-09合同约定完成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后,贵司应将该项目建筑单体施工图的设计继续交与委托人进行设计。但贵司以分期建设为由,与我委托人协商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分批与我司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考虑到与贵司的长期战略合作。我委托人也基本同意贵司的建议。并与20xx年2月18日签订该项目一期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SJ11-01-18合同,并按照合同完成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以及部分施工图设计。但贵司一直以多种理由不按照设计合同支付我委托人设计费用。也

不正式接受我委托人完成的设计图纸(不办理接收图纸接受签字手续)。以上行为贵司已经违反了SJ10-08-09第七条7.1款以及 SJ11-01-18第七条7.1款。 据悉,贵司现已经在未与我委托人终止设计合同的情况下,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并在未经过我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司设计成果移交给该设计公司。贵司的行为不但给我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侵犯了我司的知识产权以及给我司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声誉影响。为此,我委托人强烈要求贵司立即停止对我委托人的知识产权侵犯行为。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 第一、鉴于《中国南华·野生菌物流进出口旅游业基点项目》立项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及时给付合同约定相关费用并予以赔偿我委托人相应损失。共计:227.5万元。 第二、鉴于贵司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该项目的规划设计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第十九条之规定,立即停止对我委托人的知识产权侵犯行为,并予以相关赔偿。共计50万元。 第三、除上述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其

关于立即停止侵犯建筑物外观著作权的律师函

关于立即停止侵犯建筑物外观著作权的律师函 重庆美全置业有限公司: 本所现受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望京搜侯”)及Zaha Hadid Limited(下称Zaha,望京搜侯及Zaha统称“委托人”)之共同委托,现就贵司开发建设的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物外观侵犯委托人正在建设的北京朝阳区望京B29商业金融项目1号塔楼和2号塔楼(以下简称“望京SOHO建筑”)建筑物外观著作权事宜,特向贵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根据本所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如下基本情况: 1、望京SOHO建筑是Zaha设计、望京搜侯建造的地标性建筑。Zaha作为世界知名的设计公司,由其设计师设计的望京SOHO建筑有独一无二的艺术美感,一经面世即获得建筑界的广泛赞誉,望京SOHO建筑的建筑作品著作权归Zaha所有。而望京搜侯作为知名地产开发集团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下属关联公司,其开发的望京SOHO项目更是因独特的外观设计而在房地产业界享有盛誉,是唯一拥有望京SOHO建筑著作权的使用权人。 2、2012年5月,委托人在《重庆晚报》、“新浪网”等媒体上发现,由贵司开发建设的位于重庆江北商政新中心江北海尔路的“美全22世纪”建筑,其公布的建筑物外观效果图与望京搜侯正在建设的“望京SOHO”建筑的建筑物外观一致。据委托人进一步核实,目前“美全22世纪”建筑已经开工建设至地上约二、三层,其项目销售接待中心已正式对外开放,而贵司在销售现场所布置的沙盘及效果图,甚至是宣传资料都采用了和望京SOHO建筑完全相似的外形及内容。 3、本所委托人与贵司之间并无任何法律关系,亦未向贵司出具任何授权或许可,使用望京SOHO建筑外观的著作权。 有鉴于上,本所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筑作品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拥有该建筑作品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人可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此,贵司就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的展示及建设行为,属于严重抄袭委托人对望京SOHO建筑著作权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本所委托人所拥有的著作权利,并对委托人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及对委托人造成损失。为此,本所特代表委托人严正通知贵司,从即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委托人所拥有的对望京SOHO建筑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停止以任何形式宣传或展示与望京SOHO建筑外观相近或相似的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外观效果或示意图,改变重庆“美全22世纪”建筑的外观设计,并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五日内,在全国性公众媒体及新浪网上向委托人赔礼道歉。拒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礼道歉的,委托人将依法向贵司提起诉讼,追究贵司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函事关本所委托人及贵司的切身利益,请予以重视为盼!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11日 重庆美全置业有限公司15日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抄袭。重庆美全副总经理姚玉茂说:公司拒绝接受望京SOHO发出的对外观著作权的指责,同时保留对指责的追责权力。 重庆美全的设计公司泛华集团的创作团队代表张春晓说,他们的项目构思之一是来源于重庆的鹅卵石。

世纪游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11-02-1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聘法律顾问,已分别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本所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1月口头提出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口头反馈意见》”)的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简称的含义与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含义相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律师函范本

律师函范本 . 律师事务所 致: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我当事人林XX陈述的相关情况,贵公司与我当事人林XX 案已经通过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并裁决解除与我当事人 人民币两万元。 鉴于我当事人已经委托我所代理与贵公司的劳动纠纷,特依照我国《律师法》准予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向贵公司发出此律师函。我所代表当事人真诚地希望贵公司能够在接函后及时予以回复,并本着和平解决劳资纠纷和维护贵公司企业形象的原则,通过协商途径妥善处理此次劳资纠纷。以下是我所代表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理方案: 一、XX同意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XX同意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其本人已经从贵公司领取的劳动报酬; 三、XX不再就其本人应当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事宜向贵公司主张任何权益; 四、若贵公司同意以上处理方案,我所将在贵公司回函后十日内将林XX已经签署的调解协议书正本邮寄至贵公司,并在贵公司签署调解书并再次回函后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违约金,同时承诺不向任何外界及贵公司其他员工谈及此事的处理结果; 五、XX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后,贵公司亦应按照约定为林XX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善后事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户籍迁移,档案调动及私人物品取回等事宜;我所谨代表我当事人对此次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表示歉意,但是贵公司在我当事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后迟迟不予办理,也确实存在不妥。鉴于贵公司多年来在社会上树立的良好企业形象和为国家做出的卓越贡献,我所恳切地希望贵公司能够从维护劳动者这一弱势全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从保护一个刚刚踏入社会门槛的大学毕业生服务社会的信心和积极性的角度出发,从更好地让一个知错就该的年轻人不断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我所代表当事人提出的上述处理方案予以斟酌,并期待贵公司的回复。

律师函的基本知识

律师函的基本知识 简述: 律师函(Lawyer's letter)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质: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功能: 1.信息传递功能,律师函既是向对方传达委托人的意思、意志和律师的法律评价等信息,也是为获得送达对象的预期信息反应而制作的。 2.心理强制功能,通过法律把一封函润色加工后能够使对方迫于法律的名义的说服而产生威胁的恐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将委托人的意思表示通过法律分析后以合法的姿态予以定格(当然整体事态是定格的),二是借律师事务所之招牌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以法律的名义进行放大式的传达,成为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

特点: 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泛,从诉讼到非诉讼领域,从民事到商事领域等等。 3.精悍灵活。律师函是一种非诉讼业务范畴,律师函往往篇幅短小灵活,但依据法律提出的威胁性要求使其具备精悍的特征。 4.受托发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师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达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师在人们看来是法律的专家,是最为严谨和认真的专业人员,如果由律师发话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赋予了强烈的法律救济色彩。有人谓律师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以让对方卷入法律纠纷相威胁。 分类: 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 1.律师催告(敦促)函。是当前最常使用的一种。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师询问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时使用。 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4.其他律师函。 作用: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某软件公司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某软件公司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浦民三(知)初字第127号原告某软件公司。 授权代表本杰明 O.奥多夫(Benjamin O.Orndorff),助理秘书。 委托代理人谈某。 委托代理人袁新忠,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 委托代理人李志强,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某软件公司诉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软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谈某、袁新忠、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软件公司诉称: 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包括Microsoft Office 2000、Microsoft Office XP、Microsoft Office 2003、Microsoft Office 2007等)由原告开发完成,原告享有该系列软件的版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被告是1995年初在上海成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在全国有8家分公司(下设51家营业部、营销服务部或者支公司)和1个省级代表处。经了解,被告未经授权,安装、使用了大量微软Office 系列软件。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期间,就被告未经授权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一事,原告授权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与被告进行了多次交涉。双方于2009年2月16日在经过充分磋商后达成了一些共识,并签署了一份《会议纪要》,该纪要约定被告通过向原告正版化采购的方式解决部分微软软件的合法使用问题,且被告承诺在2009年2月20日前签署完毕相关的采购合同,但届时被告却未履约。为此,原告于2009年3月13 日再次与被告进行交涉,督促被告履行《会议纪要》的承诺。但被告仅愿意采购

王荣洲:律师函业务委托的操作指引

律师函业务委托程序的操作指引 王荣洲律师 谁都讨厌收到律师函。为什么?因为它通常带来坏消息,意味着你遇到了麻烦。你得采取行动,做出相应的反应,否则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的制裁措施,常见的就是诉讼制裁。准备良好的律师函会给纠纷带来严肃气氛,这种气氛在律师介入之前是不存在的。律师的特殊身份必然导致律师函有区别于客户之间普通函件的特殊效果,这就催生了律师函法律业务。 请个律师,发个律师函,非常便捷,有时候效果还很明显;如果发律师函起不到预想效果,可以再委托律师打官司,而一般来说委托同一律师的话,发律师函的费用会计入律师代理费,不会增加什么费用。律师函用好了对客户来说事半功倍。律师函法律服务具体有哪些程序? 一、接受客户委托 按照《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所以律师得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客户单独委托出具律师函业务,那需要和客户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务中,很多时候出具律师函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常见的如:(1)客户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并且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在诉讼或仲裁

过程中出具律师函时,就无需再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2)顾问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出具律师函,一般也无需签订专门的委托代理合同,当然具体还得看顾问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律师采取的是何种计费方式。 2. 签署授权委托书 客户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后,客户得向具体承办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用以证明律师出具律师函是有有效授权的。专业的律师函,授权委托书是要作为律师函的附件一并寄送给对方的。授权委托书一般签署三份,以防调查取证时需要或者用作其他备用。 3. 收取律师代理费 律师出具一份律师函,到底要收取多少律师费?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收费1000元至5000元不等。收费太低不行,一来客户不会相信这东西有多大价值;二来律师也未必会尽心去做,可能就根据你陈述,再看看你提供的证据,差不多就起草好了,不会深入的去做法律研究,去调查取证等等。收费太高也不是那么回事,它毕竟只是份律师函。就客户来说为律师函支付律师费并不会造成多大的负担,如果律师出具律师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这点钱花的也值;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客户为出具律师函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律师代理费中抵扣。 关于律师代理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一下。客户会说或心里会想,你律师不就起草了两页纸吗,怎么收这么多钱?如果客户有这样的疑惑一定要让他明白:(1)你看到的这两页纸只是最后的成果,过

方正诉宝洁字库侵权案

方正诉宝洁字库侵权案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赵虎 经过一审、二审,2011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宝洁公司在其洗发水等产品上使用方正倩体字库中“飘柔”二字的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获得了方正公司的默示许可。 今年,方正诉宝洁“飘柔”二字侵权案件闹得沸沸扬扬,许多人于是知道了“字体侵权”这个“概念”。暂且不说字体侵权是不是一个伪命题,至少让许多人模模糊糊知道了还有这么一回事情。这个事情的传播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社会上已经有人抓住这一“商机”,开始挣钱了:一些公司已经收到通知或者律师函,通知或者律师函中告知贵公司使用的某某产品或者某某广告使用了某字体,属于侵权,应该进行赔偿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本文作者亦接到不少当事人的咨询,询问使用他人字体是否可以构成侵权,以及收到类似通知如何进行处理等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本文认为原因是:一方面媒体对方正诉宝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了一些报道,大家知道了有这个事情;另一方面许多人其实并不真正了解这个案件,不但不了解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对于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也不知道,只是知道发生了这么一个事情,“因为宝洁使用了倩体字的‘飘柔’,方正起诉了宝洁,要求赔偿一笔很大的钱,”仅此而已。为了解释所谓的“字体侵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需要回顾一下这个案件的前因后果。 2008年5月,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在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购买了广州宝洁公司生产的“飘柔洗发露”、“飘柔精华素”等55款产品。方正公司认为,生产商广州宝洁和销售商北京家乐福侵犯了其著作权,故提起诉讼,要求广州宝洁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带有方正倩体系列、方正卡通体和方正少儿体字库字体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广告宣传品;北京家乐福立即停止销售所有带有上述字库字体的产品;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1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方正倩体字库字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要求,可以进行整体性保护;但对于字库中的单字,不能作为美术作品给予权利保护。”判决之后,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理由是:“NICE公司(即“飘柔”包装的设计公司)有权将其利用涉案倩体字库产品中的具体单字“飘柔”设计的成果提供给被上诉人宝洁公司进行后续复制、发行,NICE公司的该行为属于其对涉案倩体字库产品合理期待的使用行为,应视为已获得上诉人许可的行为。” 通过这个案件的回顾我们会看到:1、北大方正确实因为广州宝洁使用倩体字的“飘柔”而起诉了广州宝洁;2、本案已经经过了一审、二审,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律的正常程序已经走完;3、无论是什么理由,一审、二审判决均判决北大方正败诉,即广州宝洁没有因为使用倩体字“飘柔”二字而被判决进行赔偿。所以,当企业接到有关字体侵权的通知的时候先不要慌张,自己的行为未必构成侵权,未必一定要进行赔偿。 本文下面将就字体侵权案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阐述: 一、字体侵权的概念问题 许多人把方正诉宝洁这类案件称之为“字体侵权案”,其实这种称呼是有问题的。首先,何为字体?《新华字典》中对“字体”的解释为:①文字的结构形式。②书法的流派或风格特点。而无论文字的结构形式还是书法的流派或风格特点都不是特定的作品,而根据著作权法理论的一般认识,著作权法只保护特定的作品,而不保护文字的结构形式或者书法的流派、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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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2012)××(沪)律函字001号致:×××公司地址:×××省 ×××市×××区×××路×××弄×××号×××室自:×××律师事务所时间:2012年1月6日关于:立即足额偿还×××公司货款的函告×××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事宜,根据当事人陈述,并且经过我所主办律师对上述情况进行的核实和调查,现正式函告如下: 贵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数次向×××购买货物,但是至今只支付了2万元人民币货款,经多次催要,尚拖欠×××货款人民币27143元。请贵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偿还货款本金及其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若贵公司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我所主办律师将代理

字体侵权案分析

字体侵权案:法院认定字库中单字无独立著作权 茶企商标陷“字体门” 厦门:茶企商标陷“字体门” 茶企商标陷“字体门”,知识产权要分清。 用一个方正字体每年要赔3万 在网上下载了一张京剧脸谱用在自家茶叶的包装上,没想到却因此侵犯他人著作权被告上了法院;用随处可见的方正字体做企业宣传,没想到却接到方正公司的律师函,要求就此付费……眼看新年将至,厦门的一些企业最近却因在无意间侵害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惹来了一堆烦心事。 “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样会侵权!”“无缘无故”就成了索赔的对象,企业很委屈。兰香铁观音.而法律界人士表示,像这样的案例可谓数不胜数,企业对此应提高警惕。 使用方正多年不知是侵权 新年将至,金雁酒店等一些厦门企业最近却惹上了件烦心事。原来在北京、上海发生的方正字体侵权案已经延烧到了厦门。 “我们酒店的LOGO已注册多年,从来没有人告知LOGO使用的方正字体是要付费的。如今却突然收到了方正公司的律师函,被告知使用的方正字体要付费。”金雁酒店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酒店正在咨询律师,看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

“标志中一个字体每年要付3万元,实在是太贵了。”上述人员苦笑着说。 据了解,方正字体已推出多年,目前被各界普遍使用。兰香铁观音.但从2008年起,方正电子公司开始在市场上向一些世界级的企业“发难”,连续爆发了多起以方正电子为主角的“字体门”。比如,2008年方正状告方魔兽缔造者美国暴雪娱乐及其中国区运营商第九城市,因在其产品魔兽世界的运营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方正版权的字体,导致侵权。 2009年方正又盯上了宝洁公司,称宝洁“飘柔洗发露”、“帮宝适纸尿裤”和“自然阳光无磷洗衣粉”等55款产品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广告宣传品上大量使用了方正字库中的字体,也属侵权。 “在我们使用的Word文档和Photoshop等软件里,有些特殊字体中就包含方正字体,一些企业并不知道使用这些字体要付费,觉得好看就用了。”莲坂一家设计公司的总经理郭先生向记者表示:可以说现在企业标志里有方正字体的不胜枚举,如果都按侵权论处,那影响的企业可就太多了。 据悉,方正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成立了庞大的维权队伍,请了专人搜索哪些企业的标志、宣传品中使用了方正字体,正从知名企业开始着手“清算”。而在厦门,除金雁酒店外,已有多家企业接到方正的律师函,要求就使用方正字体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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