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20年度“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初评评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河南省2020年度“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初评评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河南省2020年度“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初评评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申报初评汇总表

优质工程-郑州建委

附件: 2017年度郑州市建设工程“商鼎杯”奖(市优质工程)获奖工程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绿都广场办公楼 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建人员:王涛、李喜安、尤明亮、张博、刘亚楠、杨文强、古虹、郭书勤、刘中勇、李永振、曹学翰、李嘉、杨延琦 二、富田·九鼎世家1#、5#、8#楼 施工单位: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河南九鼎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大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参建人员:张朝辉、胡迎佳、张克武、彭勇、马少文、宋振振、李秋海、雷兴华、严寒、吉育兵、郑留军、贾洞山、李德鹏、张夏楠三、富田·九鼎世家2#、3#楼

施工单位: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河南九鼎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大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参建人员:曹永兵、武家卫、张凯、谢琛、樊欢昌、李海龙、李秋海、雷兴华、严寒、李小辉、郑留军、贾洞山、李德鹏、张夏楠四、富田·九鼎世家6#、7#楼 施工单位: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河南九鼎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大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广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参建人员:高春峰、王海洋、吕明亮、董灵光、侯国龙、段少斌、李秋海、雷兴华、严寒、李小辉、郑留军、贾洞山、李德鹏、张夏楠五、绿都紫荆华庭和园1#、6#、7#楼工程 施工单位: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郑州绿基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徐辉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建人员:汪宏伟、马伟召、王世平、王基东、赖宏伟、生永栓、岗小宁、

河南省实施招投标实施细则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省发展计划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规章和综合性政策,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省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省经贸、水利、交通、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工业、水利、交通、民航、信息产业等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上述分工,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执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招标; (二)监督必须招标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招标; (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监督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管辖争议的,可以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八条下列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制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豫建[2006]143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6.10.26 【实施日期】2006.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制的通知 (豫建〔2006〕143号) 各省辖市建委、房管局: 自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市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履行竣工验收职责,尤其是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出台后,各地认真开展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竣工工程备案率为85%。但是,目前全省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终身质量责任制没有严格落实,业主及工程建设各方竣工验收不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率低,部分工程未经备案投入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监管不

严,对未经备案投入使用和不履行备案职责的责任方制止处罚不力,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也造成市场主体守法意识不强,影响工程结算、建设节能等相关工作的把关。为切实落实质量责任,督促各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省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现将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各方主体应该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一起构成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完整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守法意识,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的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后,应提前7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的规范、标准情况等实行严格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验收。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豫工建协字(2005)14号 一、申报“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工程条件: 1、申报工程是2001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内竣工的,并通过验收的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年1年以上。无民工工资拖欠。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4、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体育馆、游泳馆等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公共建筑;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竣工使用2年以上的人住率在90%以上; 6、工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需要的资料: 1、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资料一份; 3、光盘一份(10分钟); 4、工程照片及光盘一份,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4—6张、主体设备2—3张、应用新技术2—3张,投产使用2—4张),并刻成光盘; 三、申报资料装订如下: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 2、申报资料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 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5的要求打印。 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3号楷体。 四、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 1、申报资料封皮(封面); 2、申报表(1份); 3、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 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6、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

7、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设计优秀认定证明原件; 8、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 9、工程监督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复印件; 10、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消防等验收文件); 11、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 12、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确无误。附件4:申报表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_中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MA44NQEJ9L 工商注册号:411596000046036组织机构代码:MA44NQEJ9 法定代表人:倪珩成立日期:2017-12-06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西侧农行家属院1单元4楼 营业期限:2017-12-06 至 / 营业范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2 股权出资()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3 动产抵押()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4 税务信息()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5 行政处罚()

河南省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豫建建(2014)12号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审

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工程各参建单位; 3. 工程施工质量及监理情况; 4. 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5. 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 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分别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质量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检查依据;

河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

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座以上的体育场; 座以上的体育馆; 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

(招标投标)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 —1 —

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第五条各级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职责是: (一)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 (二)监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 (三)监督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四)监督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等评审活动; (五)监督招标全过程按规定要求备案; (六)监督合同签订、备案和履行; —2 —

河南省中州杯评选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工程; (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五)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举报、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由四部分组成: (1)申报表3份(附电子版); (2)申报资料1份,资料要求见以下第二、三条; (3)工程简介光盘1份(一般10分钟、住宅小区15分钟)。包括工程立项、合法性、创优计划、全员创优意识、质量控制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全貌、主要施工过程(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重点部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投产使用情况。 (4)工程照片(彩色数码照片)1份。每个项目应附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施工过程4-6张、主体设备安装2-3 张、应用新技术2-3 张、投产使用2-4 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相片须附简要说明,并刻入一张光盘(光盘上注明工程名称)。 二、申报资料装订要求如下: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塑料夹装订无效;

(2)申报资料封面采用250克铜版纸; (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4的要求打印; (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 (1)申报资料封面; (2)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申报表(1份); (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等文件复印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件); (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6)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及文件; (7)建设(开发)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上人员任职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复印件; (8)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先进的认定证明;申报的建筑工程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证书扫描件;申报工程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奖证书扫描件;

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的委托,对“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ZFCG-G*******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专家查隐患和日常检查;协助管委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化”建设(安全监管网格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安全生产业务咨询和指导。 (五)预算金额:45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元。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七)服务地点: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八)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2 月1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AA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三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AA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AA市)》、《中国.AA AA市政府网》发布。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AA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女士胡女士联系电话:*********** ***********

河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河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 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建〔2012〕1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2〕1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4日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以下简

中州杯上报资料要求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评选“中州杯”(省优质工程)的 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挥精品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建筑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省政府决定开展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申报工程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建成(竣工备案)且已投入使用的新(扩)建工程,共分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五大类。 (二)评选名额 表彰工程数量不超过120项。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及绿色、

科技、生态保护发展政策,工程勘察设计优秀、主体质量优良、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成效显着; 2.在投入使用期限内,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3.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1、2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达到本行业省内领先水平; 4.用户须有用户评价意见,满意率应达到100%;住宅工程应为成品住宅,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二)工程规模 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3.工业交通水利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 4.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5.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独立发包,且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申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要严格按照《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进行评选,坚持以工程质量、社会效益、标杆引领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

河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13)范本

河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13-1)工程名称****市**桥改建工程 建筑面积 (m2) / 建设单位 (公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工程造价 (万元) 2092 结构层数/ 合同开、竣工时间200天 工程地点**市中西部实际开、竣工时间 2014.12.20 2015.06.30 竣工验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竣工验收结论合格工程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建设科学的建设管理模式,健全完善质量保证措施,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对工程勘察单位工作评价 勘察结论符合实际,《地质勘察报告》内容齐全、完整,科学地指导了设计和施工。 对工程设计单位工作评价 设计单位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设计合理,本工程按设计完成后造型美观。 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对现场服务热情,工作认真,仔细的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

对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评价 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热情服务施工现场,按规范办事,保证了施工质量。 对工程施工单位工作评价 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遵守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精心组织施工,使工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组织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组织形式: 验收由建设单位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验收参加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个单位至少3名工作人员参加。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分三个验收小组来进行验收,分别负责工程的观感质量、实测实量(含校对竣工图)、资料检查共三项的验收。 组织竣工验收内容: **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市**桥改建工程,包括桥梁主体、桥面、人行道和路灯等。 验收严格执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对工程质量外观、结构尺寸参数、工程资料进行检验验收。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豫建〔2016〕138号

附件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投标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造价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城市道路、桥隧、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载人索道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河道、广场、园林、环卫、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三)非国有资金如需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活动的,可参考使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招标人如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标申请或登记;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书面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四)发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河南省结构中州杯所需资料

申报“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的条件及所需资料按照豫建建(2005)152号文件的规定,原河南省“省优质结构”工程从2005年起更名为“河南省结构中州杯”。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的条件: 1、单位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2、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3、实行总承包制的公建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 4、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桥梁、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实行总承包制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村镇; 6、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新建、扩建项目。 二、申报所需资料: 1、河南省“结构中州杯”申报表; 2、工程立项批文; 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4、安全监督委托及安全备案登记; 5、质量监督注册表;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创省“结构中州杯”的质量保证措施; 8、“四新”技术和建筑节能技术在工程上的应用;

9、市优质结构工程证明(文件或证书); 10、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配有解说词的工程影像资料(5—10分钟)光盘; 12、申报费0.5元/平方米;(申报省、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费各为0.5元/平方米。) 以上资料1—8项,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上报; 三、检查时间: 第一次检查节点: (1)、桩基础的工程,在承台梁砼施工完1/2、模板已拆,能反映砼的截面尺寸及外观质量,另外1/2承台梁钢筋绑扎和模板支撑完。 (2)、条形基础的工程,在条形基础砼施工1/2,其他同(1)。(3)、带有地下室的工程,在地下室±0.00处梁板砼施工1/2,其他1/2的钢筋绑扎、模板支撑完毕。 第二次检查点: 主体施工至1/3—1/2期间,能看到钢筋绑扎、模板支撑、砼外观、砌体工程。工程第二次检查完后,需要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构件钢筋的数量,保护层;层高,轴线尺寸。工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装饰。 第三次检查点: 主体结顶,检查包括钢筋绑扎完毕、砼浇注期间或砌体。

2016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2016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有效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促进参建各方加强过程质量管理,推动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实施省结构中州杯工程的评审工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成立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评委会由省总站专家库成员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办公室,负责评委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评审省结构中州杯工程,以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DBJ41/T057)为依据,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省结构中州杯工程评审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市地初评推荐、评委会复查评审”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的下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依据本办法申报评审:(一)单位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二)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 (三)实行总承包制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 (四)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新建、扩建项目;

(六)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结构风格独特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图审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工程; (二)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产品和技术的工程,使用虚假检测报告、未实行施工质量标准化的工程; (三)改建、修缮工程,保密工程; (四)在评价过程中因结构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工程; (五)不符合评审标准及存在其他影响结构质量问题的工程; (六)申报评审资料中存在虚假文件的工程; (七)上年度申报没有通过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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