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1 用于压力管道的材料进公司验收时,应按材料的相应法规、(最新)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

2 进公司的材料由物资供应公司填写“收料单”(样表6-3),采购人员将“材料质量证明书”、“收料单”等转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验收。

3 材料检验员根据相应法规、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协议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生产单位必须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件(不包括抄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供货的质量证明书可用原件的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齐全、清晰;材料检验员审查质量证明书的理化数据是否符合,项目是否齐全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格认可,发现问题反馈给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 板材的检验

4.1 材料检验员使用的各种量具(千分尺、卡尺、合尺、卷尺等)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2材料检验员目测材料实物上的标识,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识或其他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识。实物品种、规格、批号、状态等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否则拒检,反馈给采购员和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3钢板厚度的测量应在距离边部不小于40mm处测量;有色板材厚度的测量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离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板材应逐张检验表面质量和尺寸。

4.4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6),按KFB422-2005《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KFB421-2005《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5 焊接材料的检验

5.1 审查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主要项目:规格、型号或牌号、批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应齐全,数据合格。

5.2 检查焊条的外包装,应标出:焊条的规格、标准号、型号或牌号、批号、净重;制造厂名或商标;检验标记,并与质量证明书相符,内包装应封口。焊条夹持端的药皮上应印有清晰的型号或牌号的标记;焊芯的直径、长度、药皮的偏心度及缺陷、引弧端的倒角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3 焊丝的标识与质量证明书一致,焊丝的直径和盘条的尺寸、表面质量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直径应按垂直方向各测一次,测量结果均在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5.4 检查焊剂的包装,应标出:焊剂的名称、型号和标准号、批号、净重、生产日期;制造厂名或商标并与质量证明书相符。

5.5 接材料需复验时,由检验员开出“材料复验取样通知单”(样表6-6)和“委托试验单”并保管员取样。焊丝应在盘条的两端进行取样,焊条和焊剂的取样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报告根据相应标准进行评定。

5.6合格焊接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4),按《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2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焊接材料的外包装上,逐件用标签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之后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焊接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焊接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焊接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6 外购锻件的检验

6.1 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的项目和内容数据应齐全、合格。

6.2 压力管道零件采用外购锻件,锻件的材料牌号和供货状态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形状和尺寸符合锻件毛坯图的要求,或锻至尽可能接近零件的形状和尺寸,外观质量和缺陷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技术要求。

6.3 锻件的标识:应有厂名或厂标、材料牌号、(图号)炉批号及热处理的标记,并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6.4合格锻件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外购外协件检验登记表”,按《材料标识及

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锻件上,逐件用标签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之后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锻件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锻件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锻件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7 管材、棒材、型材、线材等的检验

7.1 管材、棒材、型材、线材等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的项目和内容数据应齐全、合格。

7.2管材、棒材、型材、线材等:如标准有规定应按规定位置测量,一般应在距端部不小于500mm处测量。管材、棒材直径应按垂直方向各测一次,测量结果均在允许范围内为合格。

7.3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按《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之后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8 补项及复验:按照法规、标准以及设计文件要求补项或复验的项目,均应及时补项检验或复验。

8.1材料质量证明书缺项的应补所缺项的试验。

8.2 复验:

a) 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b) 用户要求复验的;

c)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

d) 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b) 对压力管道经常使用且已有信誉保证的外协锻件,如质量证明书(原件)项目齐全,可只进行硬度复验,复验结果出现异常时,则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复验;

c) 我公司锻制且供本公司使用的锻件,可免做复验。

8.2.4 取得国家安全监察机构产品安全质量认证并有免做复验标志的材料,可免做复验。

8.3材料的复验结果由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

9 引用的相关文件

KFB***-2008 《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KFB***-2008 《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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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材料检验规程 1 用于压力管道的材料进公司验收时,应按材料的相应法规、(最新)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合同/协议的要求,严格进行验收。 2 进公司的材料由物资供应公司填写“收料单”(样表6-3),采购人员将“材料质量证明书”、“收料单”等转交材料检验员进行材料验收。 3 材料检验员根据相应法规、材料标准和/或订货协议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生产单位必须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件(不包括抄件),从非材料生产单位供货的质量证明书可用原件的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齐全、清晰;材料检验员审查质量证明书的理化数据是否符合,项目是否齐全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合格认可,发现问题反馈给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 板材的检验 4.1 材料检验员使用的各种量具(千分尺、卡尺、合尺、卷尺等)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2材料检验员目测材料实物上的标识,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识或其他标识,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识。实物品种、规格、批号、状态等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否则拒检,反馈给采购员和材料责任工程师及时处理。 4.3钢板厚度的测量应在距离边部不小于40mm处测量;有色板材厚度的测量应在距顶角不小于100mm距离边部不小于10mm处测量。板材应逐张检验表面质量和尺寸。 4.4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原材料入库检验登记表”(样表6-6),按KFB422-2005《材料标识及移植管理制度》3.1条的规定编写材质编号,在登记表、质量证明书上作出材质编号标记,质量证明书归档,并监督仓库保管员将材质编号移植于材料上,逐张/件用钢印或其它方法进行标识移植,按KFB421-2005《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办理入库审批手续。由保管员负责将合格材料分类存放于合格区内。对不合格的材料由材料责任工程师配合材料采购员反馈给供料单位协商处理。 5 焊接材料的检验

压力管道安装工艺和检验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工艺和检验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 1、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前应具备下条件: 1.1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已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已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1.3施工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1.4已办理工程开工文件。 1.5用于管道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应安全可靠;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6已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并应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 3、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标准的规定。 二、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 1、一般规定 1.1管道元件和材料应具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1.2管道元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并应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查验收,其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管道元件和材料标识应清晰完整,并应能够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3当对管道元件或材料的性能数据或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异议未解决前,该批管道元件或材料不得使用。

1.4设计文件规定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管道元件或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结果文件,且试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1.5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镍及镍合金管道元件或材料,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且试验结果不得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1.6防腐蚀衬里管道的衬里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1.7检查不合格的管道元件工材料不得使用,并应做好标识和隔离。 1.8管道元件和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标记应明显清晰。材质为不锈钢、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和材料,在运输和储存间不得与碳素钢、低合金钢接触。 1.9对管道元件的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检查验收结果,应填写“管道元件检查记录”,其格式宜符合规范规定。 2、阀门检验 2.1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阀体应完好,开启机构应灵活,阀杆应无歪斜、变形、卡涩现象,标牌应齐全。 2.2阀门应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具有上密封结构的阀门还应进行上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3阀门的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应以洁净水为介质。不锈钢阀门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6(25ppm)。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清除干净。当有特殊要求时,试验介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4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密封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 2.5阀门的上密封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时应关闭上密封面,并应松开填料压盖。

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 审查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2010、GB50236-2010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0)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一般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 3~10.5m 2) 对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允许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长度允许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HN/ZQM-7-25 一、总则: 1.1本规程根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150.4-2011《压力管道元件》以及有关材料标准制定。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D1、D2以及第三类A2级压力管道元件用原材料(包括不锈钢、碳钢、低合金钢和焊接材料)的入厂检验规程。 二、材料入厂检验要求 2.1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同时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质量证明书上的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应与实物上标记相符,否则证明书无效。 2.2 钢材的入厂检验应先作外观检验(表面和边缘断面分层等)和尺寸、规格检验(幅度尺寸、厚度公差),并作记录。钢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气泡、夹杂、分层和白点。其它缺陷允许其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允差的一半,并保证钢板允许的最小厚度。钢板厚度允差按GB708~709或有关钢材标准规定,钢棒允许偏差按GB702规定。2.3 焊条应作尺寸、药皮外观和偏心度检查,包装物不得有破损和受潮现象。 2.4焊条由合格供方供应,如改变焊条生产厂家,应取得焊接责任人

同意,并委托焊接试验室进行焊接工艺性能试验。 2.5焊丝应每盘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测量。钢丝表面不应有锈蚀和氧化皮,钢丝表面允许不超出直径允差之半的划伤及不超出直径允差的局部缺陷存在。直径差按GB/T14957、GB/T14958、 GB4242、YB/T5091、YB/T5092的规定。 2.6 钢材和焊材入厂检验均以炉批为单位,按“批”检验,此处“批”的含意为由同一钢号、同一熔炼炉号、同一尺寸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组成的批次。 三、复验要求 3.1 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必须复验,复验内容至少包括: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份,按批复验钢板的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当钢厂未提供钢板超声检测保证书时,应按《容规》中2.5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超声检测复验。 3.2用于制造第一、第二类压力管道元件的钢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复验: 3.2.1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3.2.2用户要求复验的; 3.2.3制造厂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能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份有怀疑的; 3.2.4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压力管道通用焊接工艺规程(不锈钢).doc

压力管道通用焊接工艺规程(GD03) 1.总则 1.1本规程适用于按SH3501-2002《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施工验收的材质等及其与0Cr18Ni9T i、奥氏体不锈钢管道的焊接。 1.2本规程编制所依据的焊接工艺评定号: 1.3所有参加焊接的焊工,均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考试,并取得相应的焊工资格。 2.焊前准备 2.1坡口加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不得与裂纹、夹层等缺陷。 2.2焊接接头组对前,应用手工或机械方法清理内外表面,在坡口两侧20mm范围不得有油漆、毛刺、锈斑、氧化皮及其他对焊接过程有害的杂物,并用丙酮或酒精擦净。 2.3不锈钢管道采用手工电弧焊时,坡口两侧100mm范围内刷白垩粉或喷涂其它防飞溅涂料。 3.焊接 3.1定位焊应与正式焊接工艺相同,其焊缝长度宜为10~15mm,高宜为2~4mm,且不超过壁厚的2/3. 3.2不得在焊件表面引弧或试验电流,焊件表面不得有电弧擦伤等缺陷。 3.3定位焊的焊缝不得有裂纹及其它缺陷,若发现缺陷应及时清除,定位焊焊道的两端应修磨成缓坡形。 3.4氩弧焊焊接时,使用氩气的纯度应在99.9﹪以上,保护氮气纯度应大于99.5﹪,含水量小于50mm/L。 3.5采用氩弧焊打底工艺时,管内侧可充氩气或氮气保护,管内氩气或氮气浓度应大于99.9﹪时方可施焊,且充气流量不宜过大,保证气体有流动状态即可;也允许采用药芯氩弧焊丝,管内不充气体保护焊。 3.6在保证焊透及熔合良好的条件下,应选用小的焊接参数,采用短弧、多层多焊道,层间温度控制在60℃以下。 3.7有耐腐蚀性要求的双面焊焊缝,与介质接触的一侧应最后焊接。 3.8管径DN≥60mm的对接焊缝,骑座式角对接缝采用药芯焊丝或实芯焊丝管内充氩气或氮气保护手工钨极氩弧焊,其它焊缝可采用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盖面;也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打底(设计图样或用户要求氩弧焊打底外),但施焊者必须具备相应不带垫的焊工合格项目,其焊接工艺参数见下表: 3.9在焊接中应确保起弧与收弧的质量,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相互错开。 3.10用不锈钢丝刷清理焊缝,角向砂轮应专用,不得与碳钢共用。 3.11现场焊接必须设置有效的挡风、防雨、雪侵袭的临时工棚。 3.12管道焊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管内成为风道。 3.13马鞍口、角焊缝焊角高度不得小于支管壁厚,且焊接层次不得小于2层,并且具有圆滑过渡到母材的几何形状。 3.14焊接完毕后,应及时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附近的飞溅物清理干净。 4.焊后检验 4.1每条焊缝的附近应按规定作施焊焊工代号标识,同时还应注明该管线的管线号、焊缝编号等。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2002版) 2002年3月2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02]83号 关于印发《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 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现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及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监督检验单位、人员与职责.............................................(1 )第三章受监督检验单位及其职责................................................(2 )第四章监督检验内容与方法......................................................(3 )第五章监督检验的基本程序......................................................(4 )第六章监督检验报告...............................................................(5 )第七章附则...........................................................................(6 )附件1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7 )附件2 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12) 附件3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13)

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技术

8 压力管道得检验检测技术 主要内容 1、工业管道得检验检测方法 2、公用管道得检验检测方法 前言 什么就是压力管道? 根据最新得《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定义,压力管道就是指利用一定得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得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得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得管道。 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得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得管道与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得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什么就是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就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用于输送工艺介质得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她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得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与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得高度危害液体介质得管道; (2)输送GB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得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得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得管道。 符合以下规定得工业管道为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20℃但就是小于185℃得管道。

压力管道压力试验通用工艺规程

压力管道压力试验通用工艺规程 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42MPa的工业管道及公用管道的强度、严密性试验。 2引用(依据)文件 2.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 2.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 2.4《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FJJ211 2.5《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工艺标准》SHJ517 3试验准备 3.1主要施工设备 3.1.1上水泵、升压泵、压力表 3.1.2空压机、氮压机、电焊机、氩弧焊机、吊车等。 3.2主要工具 气焊把、电焊把、活动扳手等管道施工常用工具。 3.3主要临时接管材料及消耗材料:石棉板、钢板、钢管、阀们单丝头、试验用介质(如油)、焊接材料等 3.4 高压管道试验所用的管材及配件必须有相应的合格证。 4 施工工艺 4.1试验程序见4.1试验程序

4.2试压方案的确定 4.2.1管道系统的划分 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变更单及管道说明等设计文件,来划分管道系统,把压力相近(压力差不宜超过1MP a )、现场分布临近、流程相贯通的两条或多条管线组合为系统。 4.2.2管道系统试压流程图的绘制 1.管道系统试压时应有试压流程图,试压流程图根据设计部门的施工图或单线图绘制。对于特殊的小型管道工程可直接用单线图或施工图作试压流程图。 2.试压流程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管号 b.介质流向 c.设计压力、设计温度、试验压力 d.系统内空气排放点 e.临时盲板位置 f.试验介质进口 g.临时管线 h.压力表位置 图4.1试验程序 试验准备 试验条件的确认 灌注介质、升压至强度试验压力 稳压检查压力 泄压返修 降压至设计压力 泄压 稳压检查渗漏 管道系统复位

压力管道安装检验规程--动力知识分享

目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2.材料检验 (2) 3.管道加工检验 (2) 4.焊接检验 (4) 5.理化检验 (6) 6.管道安装检验 (6) 7.压力试验的检验 (7) 8.管道的吹扫与清洗检验 (7) 9.管道油漆与清洗(吹洗)检验 (7) 10.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检验 (7) 11. 工程档案建档规定…………………………………………………………………( 8-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所遵循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的检验。 2.材料检验 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的材料,须经材料检验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2.2材料检验与认可范围包括: 2.2.1制作安装压力管道用的各种材料(管道支承件、管道组成元件、焊材、阀门)的入库验收。 2.2.2质量证明项目不齐全材料的复验。 2.2.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的材料标记移植的确认。 2.3材料检查办法 2.3.1各种材料入库验收,首先检查材料出厂标记和质量证明书。 2.3.1.1材料上的标记是指制造厂的原始标记,标记应显示该材料的钢号、牌号、批号、炉批号和规格等内容(焊材应标明制造厂家和生产日期)。 2.3.1.2质量证明书应是制造厂家的原始证明或复印件,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注明材料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号、材料的钢号、牌号、炉号、批号、规格、数量、材料生产标准、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等内容。材料质量证明书应有制造厂的质量检验章,销售商必须对销售材料负责在发给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专用印章。 2.3.1.3当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所注明的材料与实物标记一致,数量相符,且所证明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符合材料生产标准时,该材料可以确认合格验收。 2.3.1.4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检验员应在其材料质量证明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2对需要复验的材料,除检查材料的标记和质量证明书外,还应该查材料复验的理化试验报告。复验项目齐全、数据合格且由材料责任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检验人员应分别在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上加盖检验确认印章或签名,并在实物上用油漆作检验合格标记。 2.3.3材料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进行材料分割前,应当分别由材料保管人员或材料下料人员作出材料标记移植,由检验员检查确认材料标记移植正确无误后,在新标记后侧作检验确认标记。 2.3.4材料未经检查验收不得入库,只允许存放在“待检区”内。对于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必须作出“不合格”检验状态标识,移到“不合格”区存放,并按《材料管理控制程序》规定,做好记录和处置。 2.3.5钢管入库检验见图2.3.5-1、表2.3.5-1 3.管道加工检验 3.1管子切割 3.1.1材料确认 3.1.1.1材料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压力管道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57 压力管道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757 2 / 2 压力管道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完整版)《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检验与试验》GB20801.5-2006

1. 范围 GB/T20801.5-2006 系“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的第5 部分,规定了工业金属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查和试验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检验、检查和试验要求应符合规范(GB/T20801-2006)其他部分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0801.1-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1部分总则 GB/T20801.2-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2部分材料 GB/T20801.3-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3部分设计与计算 GB/T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 GB/T20801.6-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 JB 4730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无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3.1 检验inspection 检验是由业主或独立于管道建造以外的检验机构,证实产品或管道建造是否满足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符合性评审工作。 本规范对管道组成件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的质量控制过程亦称为“检验”。 3.2 检验人员inspection 检验人员是业主或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检验人员有权进入任何正在进行管道组成件制造和管道制作、安装的场所,其中包括制造、制作、热处理、装配、安装、检查和试验的场所。 检验人员有权审查任何检查和和试验结果的记录,包括有关证书,并按照规范和工程规定进行评定。 3.3 检查examination 检查是指制造厂、制作、施工、安装单位履行的质量控制职责。应由检查人员按照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材料、组成件以及加工、制作、安装过程,进行全部必须的检查和试验,并作好相关记录,提出评价结果。 3.4 检查人员examination personnel 应由独立于制造、制作、安装的部门担任,并由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专职人员从事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应通过检查和试验作好记录并提出评价结果,妥善保存以备检验人员评审。 4 检查要求

压力管道焊接通用规程

压力管道焊接通用规程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压力管道施工过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应于GB1、GB2、GC2级压力管道焊接施工及管理。 2 术语 2.1 压力管道焊接施工方法:手工电弧焊、手工钨极氩弧焊、手工钨极氩弧焊打底加手工电弧焊盖面组合法。 2.2 压力管道施焊方法为单面焊双面成形。 2.3 压力管道施焊位置:水平滚动、水平固定、垂直固定对接焊。 2.4 压力管道对接焊管道坡口:采用“U”型或“V”型坡口。 3 总则 3.1 现场施焊的焊工,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焊接工作。在施焊前应进行该项工程的焊接模拟试验和工艺评定,确定合理的焊接参数,并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 3.2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3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碳钢焊条》GB5117 《低合金钢焊条》GB5118 《低温钢焊条》JB2385 《不锈钢焊条》GB983 《堆焊焊条》GB984 《铝及铝合金焊条》GB3669 《铜及铜合金焊条》GB3670 《镍及镍合金焊条》GB/T13814 3.4 焊丝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 《焊接用焊丝》GBl300 《焊接用不锈钢丝》GB4242 《铝及铝合金焊丝》GBl0858

《钛及钛合金焊丝》GB3623 《铜及铜合金焊丝》GB9460 《焊接用高温合金冷拉丝》GB8110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用焊丝》GB3623 3.5 同种钢材焊接时,焊条(焊丝)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3.5.1 焊丝的金属性能和化学成份与基本金属相当。 3.5.2 工艺性能良好。 3.6异种钢材焊接时,焊条(焊丝)选用应考虑扩裂性和碳扩散等因素,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3.6.1 两侧钢材均非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成份与合金含量低的一侧相配或介于两者之间的焊条(焊丝)。 3.6.2 两侧钢材之一为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含镍量较高的不锈钢焊条(焊丝)。 3.7 焊接设备应完好,焊接时应具有防风、防雨措施,下雨、下雪时不得在露天场地施焊,严禁在环境温度低于0℃又没有预热措施条件下施焊。现场施焊时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指导书或工艺卡施焊。 3.8 焊接时风速和焊接电弧l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相应措施: 3.8.1 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乙炔焊:8m/s;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 3.8.2 铝及铝合金焊接:不得大于80%;其他材料焊接:不得大于90%。 3.9 管子坡口内外壁规定范围内的油、漆、垢、灰、锈等应清除干净,并打磨出金属光泽。在打磨过程中,应检查管口部位是否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3.10 现场焊接接头的质量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射线照相检验、超声波检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等。 3.11 无损检验及强度试验中发现的焊缝缺陷及不合格焊缝,可进行焊缝返修。返修前应进行质量分析,制定返修措施。当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重新制定返修措施,并经施焊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返修。补焊工艺应与原焊缝施焊工艺相同,且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施焊。 3.12 负责现场的安装质检员应将施焊情况作详细记录。 4 压力管道焊接一般规定 4.1 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直管段上两对接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时,不应小于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Q)G13J-B-11-08压力管道检验通用规程

编制日期审查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 总则 1.1本守则适用于GB50235-97、GB50236-98标准规定的碳钢、不锈钢管道检验。 1.2依据: 《压力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82)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99)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2102-88) 《碳钢焊条》(GB/T5117-1995) 《不锈钢焊条》(GB/T983-1995) 《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83) 2 压力管道安装的检验分为二类 2.1材料质量检验; 2.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检验; 3 材料质量检验 3.1管道、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 3.1.1管材、管件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要补作所缺项目的检验,其指标要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技术标准。 3.1.2管材、管件在入库及使用前应按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3.1.3管材、管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要求其表面○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2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螺纹密封面良好,精度及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合金钢管及管件应有材质标记。 3.1.4合金钢管及管件在使用前均应用光谱分析或其它方法进行复查,并作标记。

3.1.5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供货方应提供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规定。 3.1.6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晶间腐蚀试验的不锈钢管子及管件,供货方应提供晶间腐蚀试验结果的文件,其指标不能低于设计文件的要求。 3.2 无缝钢管检验 按照公司的具体情形,如一样使用20#(GB3087、GB8163)无缝钢管。 3.2.1检查质量证明书、标识,质量证明书应由供方技术部门盖章,并应有如下内容: ○1供方名称或标记;○2需方名称、发货日期、合同号;○3产品标准号;○4钢的牌号;○5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或根数)和件数;○6品种名称、规格和质量等级;○7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8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外径≥38mm的钢管的端部还应有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钢的牌号、产品的规格、标准号、供方商标或印记。 3.2.2外径和壁厚承诺偏差应符合表一要求。 3.2.3长度 1) 通常长度规定如下 热轧钢管3~12m 冷拔(轧)钢管3~10.5m 2) 关于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的钢管长度承诺偏差如下: GB3087:定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为+2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长度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GB8163:定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长度承诺偏差按如下规定: 长度≤6m 0~+10mm 长度<6m 0~+10mm 倍尺长度应在通用范畴内,全长承诺偏差为+20mm 3.2.4钢管的弯曲度按下规定检查: 壁厚≤15mm 1.5mm/m

压力管道验收标准

(一)工艺管道验收标准 1、采用的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压力容器无损检 测》JB4730-94 1. 1适用范围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2002 适用于设计压力400Pa(绝压)~42MP(表压),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刚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管道分级 3、管道组成件的检验 3.1管材、管件、阀门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 3.2管材、管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无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凹陷及机械损伤。 --有材质标记。 3.3材料使用前应认真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管线的材质、规格。 3.4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撑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其色标或标记应明显清晰。 3.5暂时不能安装的管子,应封闭管口。 3.6阀门检验 3.6.1用于本工程的阀门产品,应符合设计文件中“阀门规格书”的要求。 3.6.2阀门的质量证明书应有下列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阀门名称、型号、规格、公称压力 3、适用介质,温度 4、出厂日期 5、产品标准代号、质量检查结论 6、制造厂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的印章 3.6.3阀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上应有制造厂的铭牌,铭牌上应标明:阀门名称、型号、公称压力、公称直径、工作温度、制造厂名; 2、阀门的壳体上应注有公称压力、公称直径、介质流向等标识; 3、阀体不得有损坏、锈蚀、缺件、脏污、铭牌脱落、色标不符等; 4、阀门的手柄或手轮应操作灵活轻便,无卡涩现象; 5、阀门两端的临时端盖应完好,封闭严实,阀体内无杂物;

TSG-D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高清晰版)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re Pi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5月8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 (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 (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 (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新建、改建、扩建监督检验须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以及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负责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资格认可和授权,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为方便受监督检验单位快捷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和程序告知如下: 1、报检: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报检单位必须带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设计资料,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报送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 2、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中心收到受检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受检单位办理监督检验手续,监理相应的项目监督检验组织,指定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督检验人员。 3、监督检验人员应认真阅读项目有关文件,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根据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监督检验方式,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和“巡检点”。 4、受检单位应提供项目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有关证据,积极协助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验人员在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进行,包括检验、检测、观察、确认质量记录,交谈等方法收集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

6、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改进,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7、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由监督检验单位在五日内向受监督检验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 8、接到《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后,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对《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所列出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有关见证资料报监督检验单位。 9、接到受检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见证资料后,监督检验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抄送建设单位金额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督机构。 10、监督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或抽查结论不合格时,监督检验人员有权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复验过补充试验。 11、受检单位在项目完工日起十日内,按要求整理好竣工资料,送交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该项目监督检验人员处。 12、监督检验人员接到受检单位的竣工资料后,在五日内应将资料审查完毕,,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竣工资料不合符要求的,要积极与受检单位联系解决,应在接到竣工资料日起十五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13、受监督检验单位凭《报告领取单》并交清检验费用后,领取监督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最新版)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土、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阅宝(检)、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吉林、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事故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验项目和内容如下: 1)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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