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纠错] 信息提供日期:2010-04-28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管理,规范高层次专业人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深府〔2008〕20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认定的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工作应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 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任期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内更换单位的,由现所在单位牵头组织任期评估,原所在单位配合实施。 第五条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本行业的工作特点和业绩评价标准,明确评估内容和目标,规范程序,确定评估项目,认真开展任期评估工作。 第六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在5年任期内,须参加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期中评估安排在任期满2年时进行,期末评估安排在任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 第七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和业绩贡献两方面。 第八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道德品质评估主要包括: (一)遵纪守法; (二)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科研精神; (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科研作风。

第九条高层次专业人才业绩贡献评估的具体内容由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业绩评价标准确定,重点评估创新能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应根据人才层级的不同,有不同的评估侧重点。 第十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评估方式由所在单位根据人才层级和工作性质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二)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将评估结果加具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将评估结果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并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其所在单位重新评估。 第十二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可定为优秀: (一)任期内晋升到高一级人才层级的; (二)有重大科研学术成果的; (三)发挥突出领军作用的。 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所在单位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高层次专业人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估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估结果的; (三)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并为开展各项重点人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现就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内容 根据《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对我市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 类)进行分类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中央、省属驻肥单位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办理流程 分类认定工作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c5272127.html,)-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 (一)申请对象本人和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 — 1 —

写《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档)。 (二)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 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送相应受理部门。 (三)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待核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四)审核部门对照《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核准部门。 (五)核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直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申请人员材料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受理;中央、省属驻肥单— 2 —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

四、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简历信息

填表说明 1.“高层次专业人才基本情况”中,“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中专毕业、中技毕业、技校毕业、高中毕业等。 2.“单位隶属关系”栏填写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工作单位隶属情况,即市属或区属。 3.“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基本情况”中,“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再婚、其他。 4.“计划生育状况”填写无子女、一个子女、两个子女、三个子女以上。 5.“户口所在地”为“深圳”的,必须写明具体区域,如:‘深圳市福田区'等。 6.“户口类别”填写本市非农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市外非农业户口、市外农业户口、无。 7.“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并要求写明具体专业,如:‘工学学士',‘法学硕士'等。 “学历”填写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中专毕业、中 技毕业、技校毕业、高中毕业等。 “学历类型”填写全日制学校、函授学历、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夜 大进修、党校进修、社会科学院进修、在职进修学院。 “学校类别”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夜大学、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函授、研修班、高等学校进修、培训、其他等。 8.“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工作信息”中,“现工作单位” 填写此次申请就业协助之前的工作单位。 9.“现工作单位性质”填写机关、财政核拨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

单位、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或其他 10.“现职务级别”填写办事员级、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局级、正局级等;军队干部级别:正排级、副连级、正连级、副 营级、正营级、副团级、正团级、副师级、正师级,技术6 级、技术7 级、技术8级、技术9 级、技术10级、技术11级、技术12级、技术13级、技术14 级。 11.“现职称级别”填写未评、初级、中级、高级。 12.“入编时间”:招聘方式为“个别选考”或“选聘” 、且现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准确填写。 13.“简历信息”中,先填写学习经历,后填写工作经历。 14.“现工人技术等级级别” 填写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5.“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意向情况”中“意向单位” 、“意向职位”栏需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及职位。如“深圳大学” “行政管理”等。 16.“就业意向适配理由”栏填写自身适合就业意向职位的条件等。 17. “是否同意在同性质单位类似岗位调剂”填写是否愿意接受意向单位和岗位以外的类似单位和岗位。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4.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5.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区、县(市)实施。 (二)审核部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审核;对分类标准中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审核部门详见附件2。

2019年度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

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 本文档版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未经版权人书面批准,本文档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允许被宣传、传播和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就《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目的 为加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监管,保证政府奖励补贴资金的安全,对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背景调查,确保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申领条件,防止空挂及虚假申报。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资质(应在营业执照中体现投标所要求的资质,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服务内容及预期目标 本次采购标的为调查服务,调查对象为“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内容: 1.实地考察办公场地,通过走访单位、物业管理处、小区社区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核实申报单位规模状况、有无正

常开展营业,生产场所是否正常开展合法、正常经营,所提交材料描述内容及相关信息项有无虚假信息; 2.通过实地、电话访问等,向申请人上司或同事确认申请人到岗工作的情况,核实申请人办公场地,是否有正常日常办公情形,申请人在深工作居留地是否属实; 3.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了解申请人在市外、境外是否有全职工作、开办企业等情况; 4.项目最终形式为《***单位(个人)调查结论》。 综上形成申请者背景调查报告。 2019年度背调人数预计500人。 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资料完整。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规模、生产经营规模;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内担任职务、全职工作状况,各大信息平台查询信息。 2.结论明确。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请人是否在深圳全职工作、申报材料有无发现虚假事项。 3.结论真实。调查结论应真实可靠,有事实证据,能为具体核定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全程录音、背调笔录、法律风险告知书、廉政承诺书等。 (四)服务及验收要求 1.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采购选定调查机构,并对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2019年度。

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层级 申报人联系电话(办 公)(手机)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 公)(手机) 填表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写说明 一、封面 (一)申报层级、联系电话:申报层级划分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层次人才5个层级;申报人联系电话指申报人的联系电话。 (二)申报单位:指申报人所在单位。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表正文 (一)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 (二)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号码。 (三)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申报人所获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全称。 (四)工作单位及职务:指申报人目前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现任职务。

(五)申请认定依据:符合认定范围与条件的,请填写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4)(试行)》第几条第几款。如果符合多个条款的,可全部列出。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主要教育学习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一般从大专填起,包括: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包括:所在国家、单位、职务(职级)。起始和终止日期,均具体到月份。 (七)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结合认定标准,围绕拟申报的层级所需条件予以表述,保证业绩、成果和贡献真实、可查。 (八)申报人承诺:申报人承诺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九)申报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省直属单位直接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其中,非公经济领域人才报省统战部门、社会工作人才报省民政部门)。 (十)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十一)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加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方法 时刻:2010年8月17日来源: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依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有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高层次人才评定名额依照我市产业进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名,“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20名,“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统筹

协调和宏观治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要紧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标准详见本方法附件。 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刻一般许多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第八条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打算”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要紧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治理专家(具体由市发改委负责审核)。

学校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并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创新党管人才的办法,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指导思想,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我校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各类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分为学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两个层次。 第三条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技能、业绩和育人效果并重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户籍、身份和岗位限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主要从已在学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人才中认

定产生。认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教学教研、学生管理、技能培训或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人员。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除应具备认定标准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 (二)热爱技工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三)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学术精神。 (四)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第三章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八条人才办结合我校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动态发布机制,原则上每2年编制调整及发布一次。 第九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如下:(一)人才办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意见,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经校党委审定后面向全校公示。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方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认定级别主要认定依据 1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张倩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2 深圳市永盟智能信息系统有限公 司 杨胜周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3 深圳市东健宇电子有限公司邹乐健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4 深圳大学潘剑飞后备级人才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璇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晟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余承富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高层次人才评定名额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名,“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20名,“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

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主要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 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第八条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 A 类、 B 类、 C 类、 D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 90 分、 70 分、 50 分、 3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 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 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 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A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 100 分。 (二)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 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及以上。 (三)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 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 标可加 1 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 5 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 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 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 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 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 意见 》,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 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 类目录》(详见附件 3,下同)规定 的 A、B、C、D、E 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 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 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 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 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 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 类或 E 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在外省(含 中央部属在浙单位) 评审取得: (1) 对现人事和劳动关系已调入浙江省的人员, 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 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 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2)对人事和劳动关系仍 在中央部属在杭企业, 并属于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受理范围的人员, 无需办理调 入确认手续,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能反映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以来 工作单位情况的社保缴费证明。 按照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 E 类人才的人员, 如其 职位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的, 须按高级技师证书核发权限由相应的人力社保部门 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 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 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 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 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 区、县(市)实施。 (二) 审核部门。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 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 由该部门负责审核; 对分类标准中属于“相当于上 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 由市委人才办、 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审核部门详见附件 2。 (三)核准部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 A、B、C、D 类人 才和市属用人单位 E 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 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 E 类人才认定结果。 四、认定流程 认 定 工 作 通 过 “ 杭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 (https://www.360docs.net/doc/0c5272127.html,)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 行。 (一)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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