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经查验,兹有_________同学(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__日)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完成以下疫苗的接种:

*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2020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

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记录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培训会议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授课人: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关于查验接种证的专题知识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所有小学校托幼机构在招收新生时,在招收通知书上,要注明新生入学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合格证明,入学后,学校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查验,同时登记在表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的相应表格中,对漏种疫苗的学生再登记到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中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的栏目中,并上报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门诊补种疫苗结束后,再将此表发到各学校存档。对需补种和补证的学生校方要立即填写表2《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到辖区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和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要纳入各个小学托幼机构的常规工作,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入托都要查验接种证,对从外地转入的学生同样要查验接种证,并做好登记与报告工作。 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预防接种程序,同时为预防校园内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预防接种程序规定,入学前儿童应该完成下列十种疫苗(一年级以上的学生接种疫苗必须完成下列各疫苗最高次数):

1.卡介苗:1次即合格; 2.脊灰疫苗:3周岁以下的儿童满3次,4周岁以上的满4次即合格; 3.百白破疫苗:2周岁以上满4次; 4.白破二联疫苗:6周岁以上满一次即可; 5.乙肝疫苗:所有入托入学儿童满3次即合格; 6.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疫苗的麻腮疫苗或麻腮风疫苗也作为一次麻疹统计在内。5周岁以下满2针,6周岁以上的满3上即可; 7.乙脑疫苗:04年上半年(6月30日以前)以前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满2针,5周岁以下满3针,6周岁以上满4针即合格。04年下半年(7月1日以后)以后出生的儿童基础免疫1针,2周岁时接种第2针即可。 8.流脑疫苗(包括A+C流脑疫苗):3周岁以下1针,3-5周岁2针6周岁以上3针。 9.风疹疫苗:5周岁以下满1针,6周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含麻腮风三联疫苗或麻风二联疫苗); 10.甲肝疫苗:1.5岁以上满2针为合格; 所需表格请到疾控中心接种门诊领取,经查验后将表格上交于疾控中心汇总。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与补种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院里小学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全面落实我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我们学校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1、全校一年级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普及率达到100%; 2、以学校为单位,入学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100%; 3、通过入学时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入学儿童补种 1、学校入学儿童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2、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预防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内容及补种原则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预防接种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 1、查验对象。每年入学的所有新生;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的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报名后预防接种证的初步查验,学校负责入学后的再次查验。 2、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份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V)、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C)、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或以上相应疫苗的替代疫苗。 3、补种原则。对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入学儿童,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补种原则进行补种。为加强我省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消除麻疹项目要求,2013年对新入学(小学、初中)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补种一律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但按常规免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附件1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正面)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首先,热烈欢迎您的孩子到我校(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儿童入托(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便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机会,进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请您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接种证初步查验手续。若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请根据接种单位预约,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若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接种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儿童入园(开学)时上交学校存档。具体流程如下: — 1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反面) 入托、入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下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 2 —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经查验,兹有同学(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完成以下疫苗的接种: *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年月日 — 3 —

附件3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用表 表1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备注:①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②*减毒活疫苗仅填写第1、3列。③**如需补种,请在相应位置处打√”,否则打“×”。 查验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4 —

表2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 备注:[1]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在相应疫苗处写需补种的针次。[2]由预防接种门诊填写,作为补种时的现场登记使用,在相应疫苗处按照“月/日/年”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针次,在同一格内分行填写。[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 5 —

出国人员体检须知--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出国人员,如留学、进修、商务、探亲、劳务及援外人员,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经检验检疫机关查验后,方能出境。 中国公民出境体检须知 1.空腹。 2.携带本人近期正面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去独联体国家、南美、伊朗等国家须携带三张, 婚检需携带三张一寸照片。 3.携带身份证或护照。 4.短期因公出境者须携带任务批件,短期因私出境者携带签证。 体检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胸片/透视),神经科,心电图,B超,采血,化验室检查和预防接种。 有的申请学校提供体检表则按照表上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可能跟标准的项目不太一样,但只要你的体检表里要求了就要检查,并且体检表交给他们填写的时候要多收费;如果你申请的学校没有提供体检表也不用担心,只需按照标准的项目即可,到医院后医生会告诉你的(不同医院所要求检查的项目也会有所不同)。 体检流程 登记→摄像→收费→内外科及五官科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放射科检查→采血→预防接种→交回体检表→三个工作日取证 申办《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程序 1.准备好本人护照、身份证及照片两张; 2.空腹到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柜台领取表格; 3.按照体检表个要求的检查项目逐一检查; 4.全部检查完毕后把表格交回; 5.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有关内容和签字盖 章,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便可交给本人。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注意事项 1.本证书必须有签证日期、医生签名、国际卫生检疫机关盖章方为有效; 2.出入过境或在居留地应随时携带以备检查; 3.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如何使用《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1.申请人取得该证后要对其中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如有疑问应当立即向医生提出询问; 2.出境接受口岸检查时连同护照一起交与口岸检查人员; 3.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回国前应搞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建议机关和医院进行体检,

疫苗接种证明书–给家长的指引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Governo da Regi?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衛 生 局 Servi?os de Saúde 衛生局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 SS-CDC-NDIV TEL: +853 ******** FAX: +853 ******** E-MAIL: cds_cdc@https://www.360docs.net/doc/0c8655350.html,.mo 頁編號: 1/1 Pág. n.o 文件編號 315C.CDC-NDIV .GL.2018 Inf. n.o 日期: 05 / 03 / 2018 Data 疫苗接種證明書 –給家長的指引 防疫接種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接種疫苗,不但可以保護受種者本身,亦可減少社區、托兒所等社會服務機構以及教育機構內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的風險。 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有義務為其子女或被代理人完成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所規定的接種。為補充該法律的規定,第16/2008號行政法規第十一條規定所有學生在教育機構註冊時須出示個人接種手冊。除可適當證明已被豁免應記錄於個人接種手冊內的疫苗接種外,所有學生在入學前應按規定接種疫苗。 為落實執行上述要求,制作本指引供家長參閱: 1. 全澳教育機構會要求1) 所有入讀幼兒教育第一年級學生;2)所有其它首次在本澳教育機構 註冊的學生(來自內地或其他國家/地區),在註冊時遞交由衛生局發出的疫苗接種證明書正本及個人接種手冊副本。 2. 家長可於辦公時間帶同子女的衛生局使用者卡、個人接種手冊到居住區域所屬衛生局衛生 中心、衛生站或設在鏡湖醫院的衛生局接種站申請疫苗接種證明書。若子女尚未或不肯定已按澳門防疫接種計劃的規定接種,可能需要預約及在預約時間帶同子女前往。 3. 為了避免申請人集中於某一時段到衛生中心申請證明,導致輪候時間過長,建議家長於5 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到所屬衛生中心、衛生站或設在鏡湖醫院的衛生局接種站申請。 4. 上述證明文件應於學生新學年入學時或其他學校安排的時間遞交。因個別原因未能在新學 年入學時遞交者最遲於每年開學後2個月內補交。 5. 上述證明書將表明學生是否完成澳門特區防疫接種計劃的三種情況: 1) 已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計劃; 2) 未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計劃,但已開始補接種程序; 3) 未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且拒絕繼續完成接種。 6. 對於未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計劃,但已開始補種程序的學生,家長應根據證明書內的 下次接種時間,按時帶同子女到衛生中心補種疫苗,並於補種後一個月內將新的證明書交到子女就讀的教育機構,直至有關證明書證明已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計劃為止。 7. 未完成相應年齡的預防接種計劃且拒絕繼續完成接種者,或未能提交疫苗接種證明書者, 教育機構將根據衛生局的指引跟進。一旦出現某種疫苗所預防的傳染病的暴發或流行時,有關學生可能會被衛生當局命令暫停回校上課。 衛生局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模板)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地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地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地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地《预防接种证》。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地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地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地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如未接种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地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地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地《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地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地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地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地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地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地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地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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